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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標準化管理制度規定【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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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標準化管理制度規定【精品多篇】

會議標準化管理制度規定 篇一

(一)總則

第一條 為改進作風,減少會議、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特制訂本制度。

(二)會議分類及組織

第二條 公司會議。歸納為四類:

1.公司級會議:主要包括公司董事(擴大)會、公司副總經理會、全公司幹部會、全公司班組長會、全公司職工大會、全公司技術人員會以及各種代表大會。應分別報請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批准後,由各辦事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召開。

2.專業會議:系全公司性的技術、業務綜合會(如經營活動分析會、質量分析會、生產技術準備會、生產調度會、安全工作會等),由分管副總經理批准,主管業務部門負責組織。

3.系統和部門工作會:各部門、車間召開的工作會(如部門辦公會、車間員工會等),由各部門、車間負責人決定召開並負責組織。

4.班組會議:由各分部、中心或班組負責人決定並主持召開。

第三條 上級或外單位在本公司召開的會議(如現場會、報告會、辦公會、聯營洽談會,用户座談會等)一律由總經理辦公室受理安排,有關業務部門協作做好會務工作。

(三)會議安排

第四條 例會的安排。

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複,全公司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入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內容、組織召開。例行會議安排如下:

1.行政技術會議:

(1)總經理辦公會:研究、部署生產、營銷、行政工作,討論決定全公司的重大問題。

(2)副總經理辦公會:總結評價當月生產、行政工作情況,安排佈置下月工作任務。

(3)班組長以上幹部大會(或全公司職工大會):總結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況、部署本委(半年、新年)工作任務,表彰獎勵先進集體、個人。

(4)經營活動分析會:彙報、分析公司計劃執行情況和經營活動成果,評價各方面的工作情況,肯定成績,揭露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5)質量分析會:彙報、總結上月產品質量情況,討論分析質量事故(問題)、研究決定質量改進措施。

(6)安全工作會(含治安、消防工作):彙報、總結前季安全生產、治安、消防工作情況,分析處理事故,檢查分析事故隱患,研究確定安全防範措施。

(7)技術工作會(含生產技術準備會):彙報、總結當月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科研、技術和日常生產技術準備工作計劃完成情況,佈置下月技術工作任務,研究確定解決有關技術問題的措施方案。

(8)生產調度會:調度、平衡生產進度,研究解決各部門、車間不能自行解決的重大問題。

(9)部門、車間辦公會:檢查、總結、佈置工作。

(10)分部、中心、班組會:檢查、總結、佈置工作。

(11)班組班前會:對前一天工作進行講評,佈置當日工作任務和注意事項。

2.各類代表大會:

(1)職工代表大會;

(2)工會會員代表大會;

3.民主管理會議:

(1)公司董事會;

(2)公司管理委員會;

(3)經理聯席會;

(4)生產管理委員會;

(5)生活福利委員會。

4.科技成果發佈會:

(1)QC成果發佈會;

(2)科技成果發佈會;

(3)信息發佈會。

第五條 其他會議的安排

凡涉及多個部門、車間負責人蔘加的各種會議,均須於會議召開前由召集單位經部門或分管副總經理批准後,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彙總,並由總經理辦公室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第六條 總經理辦公室每週五應將全公司例會和各種臨時會議,統一平衡編制會議計劃並印發到副總經理和各部門、車間及有關服務人員。

第七條 凡總經理辦公室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2天報請總經理辦公室調整會議計劃。未經總經理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第八條 對於準備不充分或重複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總經理辦公室有權拒絕安排。

第九條 對於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適的幾個會議,總經理辦公室有權安排合併召開。

第十條 各部門會期必須服從全廠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應安排在全公司例會同期召開,(與會人員不發生時間衝突除外),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四)會議的準備與記錄

第十一條 所有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彙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備好坐位、茶具茶水、通知與會人等)。

第十二條 會議召集人員應做好會議記錄,並及時歸檔。

第十三條 本公司所有與會人員必須自備工作記錄本,做好會議記錄,回到個部門、車間後落實會議內容,必要時將落實情況記錄在案,並及時上報。

(五)附則

第十四條 本制度由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實施。

會議標準化管理規定 篇二

(一)總則

第一條 為改進作風,減少會議、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特制訂本制度。

(二)會議分類及組織

第二條 公司會議。歸納為四類:

1、公司級會議:主要包括公司董事(擴大)會、公司副總經理會、全公司幹部會、全公司班組長會、全公司職工大會、全公司技術人員會以及各種代表大會。應分別報請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批准後,由各辦事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召開。

2、專業會議:系全公司性的技術、業務綜合會(如經營活動分析會、質量分析會、生產技術準備會、生產調度會、安全工作會等),由分管副總經理批准,主管業務部門負責組織。

3、系統和部門工作會:各部門、車間召開的工作會(如部門辦公會、車間員工會等),由各部門、車間負責人決定召開並負責組織。

4、班組會議:由各分部、中心或班組負責人決定並主持召開。

第三條 上級或外單位在本公司召開的會議(如現場會、報告會、辦公會、聯營洽談會,用户座談會等)一律由總經理辦公室受理安排,有關業務部門協作做好會務工作。

(三)會議安排

第四條 例會的安排。

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複,全公司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入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內容、組織召開。例行會議安排如下:

1、行政技術會議:

(1)總經理辦公會:研究、部署生產、營銷、行政工作,討論決定全公司的重大問題。

(2)副總經理辦公會:總結評價當月生產、行政工作情況,安排佈置下月工作任務。

(3)班組長以上幹部大會(或全公司職工大會):總結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況、部署本委(半年、新年)工作任務,表彰獎勵先進集體、個人。

(4)經營活動分析會:彙報、分析公司計劃執行情況和經營活動成果,評價各方面的工作情況,肯定成績,揭露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5)質量分析會:彙報、總結上月產品質量情況,討論分析質量事故(問題)、研究決定質量改進措施。

(6)安全工作會(含治安、消防工作):彙報、總結前季安全生產、治安、消防工作情況,分析處理事故,檢查分析事故隱患,研究確定安全防範措施。

(7)技術工作會(含生產技術準備會):彙報、總結當月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科研、技術和日常生產技術準備工作計劃完成情況,佈置下月技術工作任務,研究確定解決有關技術問題的措施方案。

(8)生產調度會:調度、平衡生產進度,研究解決各部門、車間不能自行解決的重大問題。

(9)部門、車間辦公會:檢查、總結、佈置工作。

(10)分部、中心、班組會:檢查、總結、佈置工作。

(11)班組班前會:對前一天工作進行講評,佈置當日工作任務和注意事項。

2、各類代表大會:

(1)職工代表大會;

(2)工會會員代表大會;

3、民主管理會議:

(1)公司董事會;

(2)公司管理委員會;

(3)經理聯席會;

(4)生產管理委員會;

(5)生活福利委員會。

4、科技成果發佈會:

(1)QC成果發佈會;

(2)科技成果發佈會;

(3)信息發佈會。

第五條 其他會議的安排

凡涉及多個部門、車間負責人蔘加的各種會議,均須於會議召開前由召集單位經部門或分管副總經理批准後,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彙總,並由總經理辦公室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第六條 總經理辦公室每週五應將全公司例會和各種臨時會議,統一平衡編制會議計劃並印發到副總經理和各部門、車間及有關服務人員。

第七條 凡總經理辦公室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2天報請總經理辦公室調整會議計劃。未經總經理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第八條 對於準備不充分或重複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總經理辦公室有權拒絕安排。

第九條 對於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適的幾個會議,總經理辦公室有權安排合併召開。

第十條 各部門會期必須服從全廠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應安排在全公司例會同期召開,(與會人員不發生時間衝突除外),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四)會議的準備與記錄

第十一條 所有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彙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備好坐位、茶具茶水、通知與會人等)。

第十二條 會議召集人員應做好會議記錄,並及時歸檔。

第十三條 本公司所有與會人員必須自備工作記錄本,做好會議記錄,回到個部門、車間後落實會議內容,必要時將落實情況記錄在案,並及時上報。

(五)附則

第十四條 本制度由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實施。

會議標準化管理制度規定 篇三

為規範視頻會議的。使用,保證視頻會議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要求如下:

一、會議申請流程及標準

1、各職能部門召開的接口人視頻會議需填寫《視頻會議申請單》(見附件一),分管(副)總裁簽字後交至集團it部留檔,並將會議通知發送各分公司參會人員及it接口人,視頻會議後如需要本部門以外的相關部門進行協助或者需要運營督導部進行督導的,請抄送相關部門。

2、集團總監級以上、分公司副總經理以上或全國全員視頻會議均需提前兩個工作日填寫《視頻會議申請單》提交至總裁辦主任處,經總裁辦主任批准同意後,方可將會議通知發送各分公司參會人員及it接口人,並將該申請單交至集團it部留檔。

3、總裁辦每季度召開一次全國(全員)視頻會議;

4、集團各職能中心所召開的全國總監級以上視頻會議應由集團總裁辦主任或運營督導總監或培訓總監出席,相關職能部門積極做好後期配合工作。

5、全國全員夥伴視頻會議應由集團培訓中心召集,集團總裁辦主任以上領導主持,並由集團、地方公司it負責人負責設備的通暢。

二、會議設備及網絡要求

1、各分公司it接口人必須準備相應設備,如:攝像頭、音箱、話筒(或者耳麥),如有缺失或運行不正常,需提前至少一天在當地自行採購並調試,確保設備可用。

2、會議期間必須保證網絡通暢,開會使用的電腦帶寬需在4m以上,即實際下載速度需保證在200k以上;it接口人在會議開始之前需檢查當地分公司的網絡狀況,必要時限制其他夥伴的網絡帶寬或直接斷開網絡。

3、集團it部應提前建立好會議,以保證各分公司在會議召開前30分鐘可以進入會議系統進行調試。

4、各分公司必須根據會議通知的時間,準時上線,it接口人需在會議召開前30分鐘調試完畢(由於目前大多分工司沒有專職it,如沒有把握在30分鐘內調試完成,請提前更多的時間進行調試,如有問題可詢問集團it部,務必保證在規定時間會議系統能正常使用)。

三、獎懲措施以上事項請各分公司提前做好準備,如在會議進行中發現缺少硬件(沒有話筒、沒有視頻),或者沒有準時上線的以及由於網絡狀況導致時常斷線或帶寬不夠的,一律作為缺席處理;分公司總經理、分公司it、集團it將承擔三級連帶責任,各成長50元。若由於集團it部延遲建立會議導致各分公司無法進入會議系統進行調試,集團it成長100元。

本制度經總裁辦審核批准後下發執行集團it部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此文件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會議標準化管理規定 篇四

(一)、安全辦公會議

1、公司每月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必要時,可臨時召開會議。由總經理或主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主持會議。總經理辦公室負責會議記錄,並負責整理會議紀要。

2、礦山部每週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必要時,可臨時召開會議。由礦長或主管安全生產副礦長主持會議。礦山部辦公室認真做好安全辦公會議記錄,並負責建立會議紀要。

(二)、會議內容

1、公司安全辦公會內容

(1)、學習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指令等。

(2)、聽取各部門關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安全規程”、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監察工作情況的彙報,聽取安全大檢查情況的彙報。

(3)、研究分析當前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提出解決的措施辦法,並落實責任,限定解決期限,追蹤結果反饋。並對下一階段安全工作做安排和部署。

(4)、通報發生工傷事故情況,對安全事故進行分析,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吸取教訓,制定防範措施。

(5)、抽查分管領導安全工作的完成情況。

2、礦山部安全辦公會議內容

(1)、總結、分析上一週礦山部的安全情況,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具體要求,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員組織落實,並對下一階段安全工作做安排和部署。

(2)、通報發生安全、質量事故情況,分析事故原因,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並對事故提出整改意見,制定防範措施,責成專人監督落實。

(3)、傳達公司有關安全生產指示精神,並研究落實。

(4)、檢查上一週佈置工作的完成情況。

會議標準化管理制度規定 篇五

為明確會議內容,規範會議管理,提高會議效率,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一)各部門要建立會議考勤制度。部門級的會議,由各個部門負責考勤。

(二)對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出席會議者,每遲到或早退三次視為曠會一次。

(三)全校性或各級部召開的學生會,由教導處和各級部負責考勤和紀律檢查,並公佈結果。其他部門召開的學生會(或學生幹部會)由召集部門負責考勤。

二、會議組織

(一)校級會議由辦公室負責通知,部門級的會議由各部門自行通知。

(二)各類會議的召開應事先在校長辦公會上通報,儘量避免召開臨時性的會議,如確有必要需經分管校長批准,並將召開會議的時間、地點、基本內容等提前通知辦公室。

(三)校級會議會場安排由辦公室負責,部門級會議會場佈置由各部門負責,必要時可由辦公室協調安排。

(四)各類會議的召開均須做充分準備,重要的會議由有關部門作會議記錄,建立會議檔案。

(五)需照像、攝像、擴音等設備的各類會議,有關責任部門負責人須在會議前一天與辦公室聯繫,統一安排。

(六)會議結束後,各有關部門應立即將會場衞生清理乾淨。

三、會風管理

(一)各類會議均應求真務實,以少講空話,多辦實事為原則,會前做好準備,會後抓好落實。

(二)會議召開應緊湊有序,主題明確,會議負責人要事先準備講話稿或講話提綱,切忌閒侃式的講話或發言,重要會議發言稿須經學校有關領導審定。

(三)與會人員須遵守會場紀律,保持會場安靜,切忌談笑、看書報、雜誌、做與會議內容無關的事情。

會議管理制度15

第一條 會議原則

會議是解決問題、安排部署工作、有效溝通的重要方式,召開會議應堅持確實根據工作需要確定是否召開會議,會議應做好充分準備、要注重會議質量、提高會議效率等原則。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各部門的工作會議和專業會議,如公司班子會議、公司行政辦公會議、部門例會等。

第三條公司班子會議

公司班子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也可根據工作需要,由一名班子成員提議召開。

公司班子會議是進行集體決策的重要會議。由公司總經理主持召開。公司副總經理、總會計師和公司祕書參加,必要時可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列席。

會議的主要任務:

(一)學習貫徹落實上級決議、決定和批示;

(二)討論和決定公司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研究確定全公司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

(三)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研究決定幹部的任免、調動、培養和管理;

(四)研究制訂公司內部機構設置和重要管理制度;

(五)討論決定各部門請示公司領導的重要事項;

(六)研究其他需要公司班子會議審議的重大問題。

公司班子會議事規則是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醖釀、會議決定。

第四條公司行政辦公會議

公司行政辦公會是傳達上級重要精神,通報公司工作情況,討論公司日常問題的會議。

會議原則上每兩週召開一次,一般定在當月第一週和第三週(星期三上午8:30)召開,特殊情況需要延期或提前召開的由公司辦公室事先通知。

會議由公司總經理或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主持召開,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各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蔘加。會議的主要任務:

(一)傳達學習上級重要文件精神,傳達貫徹上級重要會議精神;

(二)分析公司經營狀況,互通工作情況,安排部署近期工作;

(三)各單位(部門)彙報前兩週工作完成情況,包括細化分解明確的工作內容;重要工作的起始和節點;領導交辦的重要事項完成情況;代表公司參加重要會議的主要精神(經分管領導同意需要傳達的)、突發事件、需要多個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等。

(四)討論、完善公司行政辦公會重要決策和工作部署。

公司行政辦公會議程,由主持人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會議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組織和記錄,議定事項形成《公司辦公會議紀要》,由總經理或主持會議的副總經理簽發執行。

第五條各單位(部門)每週例會

各單位(部門)周例會,每週召開一次,通常安排在每週一上午進行,具體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會議由各單位(部門)自行組織召開,本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主持,由相關人員做好會議記錄。

會議的主要任務:

(一)學習上級機關有關文件精神,傳達公司行政辦公會議精神;

(二)總結本週工作,部署下週工作;

(三)分析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探討新思路,研究探討重大事項的對策措施和相關問題的解決辦法;

(四)協調落實周例會決定的相關事項。

各單位(部門)分管公司領導要定期參加各部門例會,廣泛聽取員工建議,深入瞭解公司情況。

會議標準化管理制度規定 篇六

為了加強會議室的管理,保證各類會議的順利召開及規範有序使用,提高會議室的利用率,特制定會議室管理規定。

一、會議室的管理,由局辦公室負責。各科室安排的各種會議需提前登記,由辦公室負責安排時間,避免發生衝突。

二、辦公室按每週會議安排表提前準備好會議室。及時做好會議室內設施設備、會務方面的一切安排。做到會議室乾淨整潔,桌椅排放整齊,按會議需要備好茶杯,飲用水,會後及時打掃清理。

三、凡使用會議室的科室負責會議室內席籤擺放及座次的安排,提供會議用品,使用人員應愛護會議室的公共設備,會議室內不得隨意亂貼亂畫。

四、會議室的衞生、照明、空調、設備的使用及管理由辦公室負責。會議室配置的設備、桌椅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搬動挪作它用。

五、會議室使用完畢後,應隨時關閉門、窗和全部設施設備電源,切實做好防火、防盜及其他安全工作,如因會服人員造成的損失將追究個人的責任。

六、會服人員須嚴格按管理處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做好服務及協調工作,保障各類會議、接待活動的正常進行。

會議標準化管理規定 篇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嘉實集團會議制度指黨委會議、董事會會議、監事會會議、黨政聯席會議、集團公司辦公會議、經營工作會議、部室會議、員工全體會議等會議,為規範會議形式,提高會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黨委會議制度

第二條:黨委會議是集團公司黨委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組織形式之一。為了更好地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提高黨委會議的議事質量和效率,保證集團公司黨委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和規範化。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有關規定,本制度特作明確規定。

第三條:會議原則。堅持以黨的基本路線為指導,堅持議大事、抓大事的原則。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原則。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堅持羣眾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醖釀、會議決定的原則。

第四條:會議資料。黨委會議主要資料:貫徹學習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議定涉及集團全局發展的重大決策;落實黨的建設和幹部管理、黨風廉政建設、精神禮貌建設、思想政治工作、信訪工作、職工隊伍穩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方面的措施。主要資料有:

1、貫徹學上級指示精神,研究執行意見,解決實施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部署和總結一個時期的工作。

2、審議集團公司黨委向上級組織的重要請示和報告。

3、審議作出集團公司黨委的重要決議。

4、討論研究集團公司改革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重大資金的使用以及改革、發展工作中重要措施的制定和調整。

5、研究集團公司黨的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對一個時期在黨的思想建設、作風建設、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廉政建設等作出部署,討論決定相關的總結表彰、獎懲和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事宜。

6、按“三定方案”研究集團公司機構的設置及調整。

7、討論、決定集團公司黨委管理幹部的任免、獎懲和職責追究,研究決定集團公司所屬部門領導班子和負責人的配備與調整,確定向上級推薦的幹部人選。

8、研究紀律檢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審議並構成對違紀幹部的處理決定,就一個時期的紀檢工作作出部署。

9、研究集團公司精神禮貌建設、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就一個時期的理論學習、思想教育、宣傳工作作出部署。

10、研究集團公司信訪和穩定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就信訪和穩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定或決議。

11、研究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對一個時期的綜合治理工作作出部署。

12、研究工會、共青團、統戰、計劃生育中的重大問題,就有關工作進行部署。

13、研究處理重大突發事件,並及時向上級報告狀況。

14、研究需黨委會討論決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五條:會議準備

1、提交黨委會議討論的議題,會前務必做好充分準備。黨委成員如有提交上會研究的事項,應寫出簡明扼要的意見稿,提前一至兩天送集團公司辦公室。

2、集團公司黨委根據需要,指定有關部門或人員列席黨委會議並作工作彙報。有關部門或人員需提前將彙報稿報送辦公室,由辦公室按程序送黨委書記或副書記審閲,再列入黨委會議議程。

3、辦公室負責對提交黨委會討論的議題進行彙總,報送黨委書記或副書記審定後,列入黨委會議程。會議議題一般應提前通知黨委成員。有些議題材料應根據需要和可能,儘量於會前印發給黨委成員審閲並準備意見。

4、會議主持人和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彙報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等。

5、辦公室應提前落實會場,準備好會議所需的各種材料,通知與會人員等。

第六條:會議組織

1、黨委會議由黨委書記召集並主持(或委託副書記主持),黨委成員出席。

2、黨委會議務必有三分之二以上黨委委員到會方能舉行。委員同志無特殊狀況不準請假,如黨委委員參加其他會議、活動如與黨委會議有衝突的,應服從黨委會議。

3、會議議題涉及部門負責人等需要列席會議的,由主持會議的負責同志確定,辦公室負責通知。議題涉及部門等列席會議的人員,在其有關議題討論完畢後,即可退席。

4、黨委會議應嚴格按照議程和程序逐項進行,不得臨時動議。

5、黨委會議所作出的決議、決定以及相關資料,在必須時限內屬於保密範疇的,與會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

6、黨委會議所作出的決議、決定,有關職能部門和職責人要按規定時限貫徹落實到位。

7、辦公室負責做好會議記錄,整理會議紀要,並做好文字材料的歸檔和處理工作。

第七條:會議時間

1、集團公司黨委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不少於一次,如遇重要狀況隨時召開。

2、集團公司黨委每月組織一次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每年召開一次黨政領導班子民主 生活會。

第三章:董事會會議制度

第八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集團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等,結合集團公司的實際,本制度特作明確規定。

第九條: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

第十條: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參加,公司監事、財務負責人、經營班子成員列席。董事長認為有必要時,可邀請市政府或有關部門領導列席會議。

董事會會議每年召開1-2次。董事長認為有必要、執行董事提議、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能夠召開臨時董事會議。

第十一條: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公司法》規定的外,由集團公司章程規定。

第十二條:董事會應當對所審議事項構成會議決議,並由董事簽字。

第十三條:董事會會議主要議題:

(一)傳達貫徹市政府、市國資委的重要文件、指示、決定和有關會議精神;

(二)審議、批准集團公司工作報告;

(三)討論決定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重大項目投資方案;

(四)審議、決定集團公司年度經營、工作計劃;

(五)審議、批准集團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決算;

(六)審議、決定集團公司的資產經營收益狀況;

(七)審議、決定集團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八)審議集團公司控股、參股企業的增資擴股、股份轉讓、重大對外投資和減資等事項;

(九)審議、決定集團公司對外投資和對外擔保事項;

(十)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部門經理、副經理及其報酬事項。

(十一)其他需董事會審議、決策的重要問題。

第四章:監事會會議制度

第十四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集團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集團公司監事會實際,本制度特作規定。

第十五條:監事會會議由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主席如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第十六條:監事會會議每年擬召開1-2次。監事會主席認為有必要時,能夠召開臨時監事會。

第十七條:召開監事會會議,應於會議召開十天前通知全體監事,並將會議時間、地點、資料等告知監事。

第十八條: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公司法》規定的外,由集團公司章程規定。

第十九條: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構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字。

第二十條:監事會決定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監事會決議應由半數以上監事表決透過。

第二十一條:監事會會議主要議題:

1、傳達貫徹市政府、市國資委的重要文件、指示、決定和有關會議精神;

2、審議監事會工作計劃、工作報告草案;

3、審議監事會對集團公司經營管理層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集團公司章程及規章制度、財務會計報告、經營效益、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及資產營運等狀況檢查的報告;

4、檢查集團公司經營管理層的經營行為,並能夠對其經營管理業績進行綜合評價,提出獎懲推薦;

5、其他需監事會審議的重要事項。

第五章:黨政聯席會會議制度

第二十二條:黨政聯席會議由黨委書記主持召開,參加人員:黨委成員、經營班子成員,以及需要列席會議的有關人員。黨政聯席會議一般每月1-2次。

第二十三條:黨政聯席會議主要資料是:

1、傳達貫徹上級領導機關、部門的重要文件、指示、決定和有關會議精神;

2、研究集團公司工作的思路、要點、措施、步驟;

3、討論集團公司重要的經營管理工作,財務預算執行狀況及需要討論的費用開支狀況;

4、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認為需要提請黨政聯席會議討論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四條:辦公室根據召集人指示,做好會前準備工作,並負責會議記錄、保管、存檔及有關協調落實工作。

第二十五條:必要時,由辦公室及時起草會議紀要,由召集人審批後印發。

第六章:集團公司辦公會議制度

第二十六條:集團公司辦公會議由集團公司中層以上幹部參加會議。會議由董事長主持,每兩個月至少一次,一般在每月初的第一個工作日召開。

第二十七條:集團公司辦公會議主要資料是:

1、傳達貫徹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等上級部門重要文件、指示、決定和有關會議精神。部署董事會、黨政聯席會議決定的有關工作;

2、總結、交流、佈置月度工作;

3、董事長、總經理認為需要通報、討論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八條:行政辦公室根據召集人指示,做好會前準備工作,並負責會議記錄、保管、存檔等工作。

第七章:經營工作會議制度

第二十九條:經營工作會議由集團公司經營班子成員、集團公司各承資企業負責人、相關部室負責人蔘加會議。會議由總經理主持,每季度至少一次,一般在每季度初召開。

第三十條:經營工作會議主要資料是:

1、傳達貫徹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等上級部門重要文件、指示、決定和有關會議精神。佈置黨政聯席會議、集團公司辦公會議決定的有關工作;

2、各承資企業總結、交流上季度工作;彙報下季度工作計劃。

3、董事長、總經理認為需要通報、討論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一條:辦公室根據召集人指示,做好會前準備工作,並負責會議記錄、保管、存檔等工作。

第八章:部室會議制度

第三十二條:集團公司各部室應建立部室會議制度,部室會議指由各部室組織召開的各類會議。每月至少一次由本部室人員參加的部室學習或討論會,討論部室工作、傳達上級有關文件精神與領導要求等。

第九章:全體員工會議制度

第三十三條:由公司領導主持召開,公司全體員工參加。主要資料:傳達有關指標精神;組織政治、業務學習;總結表彰、部署、通報工作;宣佈有關公司管理工作、員工福利等綜合事宜。全體員工會議根據需要不定期召開。

第十章:其他

第三十四條:針對具體議題,各類會議可擴大到相關人員參加。

第三十五條:經集團公司領導同意,可召開各條線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其中:

安全生產例會每季初召開一次,投資發展部負責召集,集團公司所屬企業分管領導及安全專管員參加;項目進度彙報會,原則每季一次,由投資發展部召集,所屬項目單位主要負責人蔘加。

條線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相應部門須建立會議記錄,需構成專題會議紀要的,由舉辦會議部門擬稿,相關部門會籤,分管領導審閲,董事長簽發,辦公室存檔。

會議標準化管理規定 篇八

一、局務會議

(一)會議資料:

1、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市民政工作方針、政策、任務和要求。

2、討論和佈置重要工作。

3、討論研究民政系統重大改革措施。

(二)局務會議由局長、副局長和局機關各科室負責同志組成。

(三)會議由局長或委託副局長召集並主持,議題由局長、副局長提出。

(四)局務會議一般每月召開兩次,遇有特殊狀況可隨時召開。

二、局長辦公會議

(一)會議資料

1、討論決定民政局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研究貫徹落實自治區、市民政部門及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

4、討論決定各科室及基層單位請示的重大事項。

5、討論局長、副局長認為需要提交會議討論的其他事項。

(二)出席人員:局長、副局長;列席人員由局長確定。

(三)會議由局長或委託副局長召集,議題由局長、副局長提出。

(四)局長辦公會議實行例會制度,沒有特殊狀況,一般每月召開一次。

三、支部會議

(一)會議資料

1、傳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重大會議精神。

2、研究確定黨的用心分子培養對象、發展目標,並考核預備黨員及轉正。

3、糾正解決黨員隊伍中存在的問題和處理意見。

(二)出席人員:支部全體成員。

(三)會議由支部書記或委託副書記召集主持,議題由支部書記、副書記和委員提出。

(四)支部會議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