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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文件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1.54W

技術文件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技術文件管理制度 篇一

1、總則

1.1目的

為了提高公司內控管理水平,加強公司各類文件的保密,防止公司生產經營等各類信息的泄密和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1.2範圍

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與公司一切經營活動有關的,公司不允許對外公佈和擴散的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各種往來文件、函件、文檔、報告、報表、會議紀要等。

2、密級劃分

2.1保密文件根據其內容不同,分為絕密、機密、祕密文件;

2.2“絕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最重要的機密,關係公司未來發展的前途命運,對公司根本利益有着決定性影響的保密文件;

2.3“機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的重要祕密,其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損害的保密文件;

2.4“祕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一般性祕密,其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受到損害的保密文件。

3、密級標識

3.1密級確認後,文件應當按其密級在其醒目位置加蓋或加印相應標識。專用印章由綜合管理部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3.2絕密文件應當在其文件每一頁的右上角加蓋“絕密”專用印章。

3.3機密文件應當在其文件每一頁的右上角加印“機密”專用印章。

3.4祕密文件應在其文件首頁的右上角加印印“祕密”專用印章。

4、文件打印

4.1絕密、機密文件:由綜合管理部指定專人負責打印。

4.2祕密文件:綜合部指定人員打印好祕密文件後,應將磁盤文件定期刪除。公司將對刪除情況不定期檢查,不得私自拷貝祕密文件。

5、文件分發

5.1絕密、機密、祕密文件的分發應當有所記錄。絕密、機密、祕密文件必須發至相關部門指定文件接收人簽收。

5.2絕密、機密文件、祕密文件嚴禁在內部辦公網絡上發佈、公開和傳送。

5.3在對外合作中,如確需向合作方提供公司保密文件的,應當首先按其密級由公司總經理書面批准,並在提供前與之簽訂保密協議。

6、查閲、申請複製

6.1查閲權限:

6.1.1查閲公司文件必須填寫文件查閲申請表。(附件表格《文件調閲、複印申請表》)

6.1.2絕密文件、機密文件:主辦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和公司總經理簽字批准。

6.1.3祕密文件:主辦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簽字批准。

6.2複製權限:

6.2.1申請複製文件必須填寫文件複印申請單。(附件《文件調閲、複印申請表》)

6.2.2嚴禁複製絕密文件。

6.2.3機密文件複印:必須主辦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和公司總經理簽字批准。

6.2.4祕密文件複印:完成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簽字批准。

7、文件保管、存檔

7.1絕密、機密、祕密文件由文件的簽收人和簽發人親自保管。

7.2絕密、機密、祕密文件的查閲人和機密、祕密文件的複製應當在文件保管人處進行登記,以備核查。

7.3如絕密、機密、祕密文件的保管人不慎將文件丟失,應立即向公司相應的領導彙報情況。

8、保密責任

8.1絕密、機密、祕密文件的保管人不得擅自複製文件,不得讓無關人員接觸這些文件。

8.2嚴禁未被授權的人員查閲、複製和摘抄絕密、機密、祕密文件。

8.3員工在離職時不得攜帶公司的祕密、機密、祕密文件。

8.4如以上行為一旦發現,公司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9、作廢文件的處理

文件保管人應對保管的文件進行定期清理。已過時或作廢的文件要進行銷燬或者解密。絕密、機密、祕密文件的解密和銷燬須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公司總經理簽字批准後進行。(附件《文件銷燬申請表》)

10、監督和檢查

各部門負責人應當對本部門機密、祕密文件的保密情況進行有效監管,對違反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指正,對嚴重違反者要立即上報。

同時對本部門保密文件的控制情況有所記錄,並應根據最新記錄對各保密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違反管理規定的情況要通報批評;對嚴重違反規定,可能或者已經造成重大損失的情況要立即彙報公司領導班子。

11、附則

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篇二

機械設備技術檔案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凡大修設備必須嚴格計劃,並摘要説明更換原因及處理意見,附零配件更換表,確認維修正常後,維修負責人必須進行調試驗收並簽字確認。為了加強機械管理,充分了解單機設備使用維護情況,特建立機械設備。.。

凡大修設備必須嚴格計劃,並摘要説明更換原因及處理意見,附零配件更換表,確認維修正常後,維修負責人必須進行調試驗收並簽字確認。

為了加強機械管理,充分了解單機設備使用維護情況,特建立機械設備檔案制度。

1、公司所有設備必須由設備科調配並根據工程需要擇優購買。

2、所有設備檔案(包括正在維修保養的)由公司設備科統一建立。

3、設備檔案隨設備至各項目經理部,由項目經理部機電工長統一保管,退場時須與設備同時交接。

4、每台固定資產設備建立設備檔案內容包括:

①固定資產卡片。

②設備編號。

③合格證、使用説明書、隨機附件清單、易損零件等。

④維修、保養記錄卡。

⑤設備報廢申請表等。

⑥設備進場驗收、安裝調試記錄。大型設備必須填寫運轉記錄及交接班記錄。

5、項目機電工長必須保管好設備檔案,不得丟失,丟失和損壞扣發機電工長年終獎金,並通報批評,嚴重者辭退。

6、項目機電人員必須認真填寫維修、保養記錄,並填好零配件更換表,由現場材料員簽字,如果設備確認報廢則須填寫報廢申請單,由公司設備科簽字確認。

7、小修、日常保養記錄、按月填寫一次。

8、凡大修設備必須嚴格計劃,並摘要説明更換原因及處理意見,附零配件更換表,確認維修正常後,維修負責人必須進行調試驗收並簽字確認。

9、事故維修,必須在修理記錄卡上註明導致事故發生及維修意見,其它維修過程與第8條相同。

10、填寫設備技術檔案必須字跡端正,條理清楚,不填寫或亂填寫一次罰款20元。

技術文件管理制度 篇三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交工技術文件從策劃到填寫、檢查、簽證、整理、交接直至歸檔全過程的管理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工程項目交工技術文件的管理。

2總則

為明確交工技術文件形成的過程及各相關環節之間的關係,特制定本標準。

3 規範性引用文件

《吉林省建築工程施工技術資料標準》

煉油化工建設項目(工程)交工技術文件

《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工業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4術語和定義

本標準採用了下列術語:

4.1交工技術文件

交工技術文件是指從工程開始施工到工廠全部裝置預試車完成,移交給建設單位的技術文件。

4.2項目工程:指在一個總體設計或初步設計範圍內,由一個或若干個互相有內在聯繫的單項工程所組成的建設項目。

4.3單項工程:是建設項目的組成部分,具有獨立設計文件,建成後能夠發揮生產能力或效益的生產裝置(車間)或獨立工程,也可稱為“裝置”。

4.4單位工程:指單項工程中,具有獨立施工條件或獨立使用功能的工程。在石化總公司建設項目中,“單位工程”與“單元名稱”相對應;在化工項目中與“工號”相對應。

4.5中間交接

中間交接是指單位工程按設計文件所規定的範圍完成,並經管道系統和設備的內部處理,電氣和儀表調試及單機試車合格後,與建設單位所做的交接。

4.6工程交接

工程交接是指工廠全部裝置在予試車完成後,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按規定內容所做的交接。

5管理內容與要求

5.1 交工技術文件的管理流程(見附圖)

5.2 交工技術文件的策劃

5.2.1 明確交工技術文件的執行標準。由公司市場開發部在與建設單位簽定的工程承包合同中規定。當建設單位無明確表示時,應在合同中規定“交工技術文件按工程總承包單位的規定執行”。

5.2.2劃分工程項目的單位工程,規定施工單位,統一編號。該項工作由項目部在確定完施工單位的基礎上,以文件形式下發給施工單位及有關部門,在工程開工後兩個月以內完成。

5.2.3 下達立卷分冊的要求。 根據單位工程的劃分,在徵得建設單位同意的基礎上,項目部負責立卷分冊,正式打印下發。

5.2.4 確定交工技術文件模式。根據合同規定,項目部從交工技術文件模式中選定本工程應用的交工技術文件標準,以文件形式下發。

5.3 工程技術文件的形成和同步積累

5.3.1 施工單位技術人員是交工資料形成的直接責任人,對交工基礎資料的形成和同步積累負直接責任。

5.3.2 項目部工號技術負責人是交工技術文件的主要負責人員,對交工技術文件的形成和同步積累負主要責任。

5.3.3 項目部施工經理是交工技術文件工作的直接領導者和組織者,對交工技術文件工作負全責。

5.3.4 施工單位技術人員將分項工程質量自檢記錄做為技術交底的一部分下達施工班組和其它責任人員,他們按照各自的要求分別實施和簽證,完成後返回工號技術負責人。工號技術負責人進行整理、核定和簽證,在分部工程完工後交項目部工號技術負責人。

5.3.5 設計變更和技術簽證(技術聯繫單)由資料員領回建帳,發放到項目部工號技術負責人實施並下達到施工單位執行,同時收集作為交工技術文件。

5.3.6 材料、零部件質量證明書由材料供應部門設專人管理,在材料進入施工現場的同時,向技術人員提供合格的足夠數量的證件。本工程專用的材料、零部件,合格證原件應交項目部工號技術負責人放入交工技術文件正本,供應部門留複印件。各工程共用的材料、零部件合格證原件存供應部門,複印件交工,但複印件要標明原件在何處,並加蓋經手人印章和抄件專用章。

5.3.7 設備和備品配件質量證明書由設備工程師提供,合格證原件放入交工技術文件正本。

5.3.8 交工技術文件隨着工程進度逐步形成,資料必須與工程同步,各級簽證應在施工項目完成後隨即進行。工號技術負責人要注重工程隱蔽記錄和聯合簽證的及時性。

5.3.9 分部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完成後,由工號技術負責人存查或併入交工技術文件。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經上級主管部門核定後,由項目部質檢工程師將工程質量評定表等送交交工技術文件相關卷冊的組卷責任人整理成冊。

5.3.10 竣工圖由項目部組織編制,必須做到齊全準確。竣工圖要做到與設計資料、隱蔽工程記錄和工程實際情況“三對口”,同時填寫竣工圖編制記錄。

5.4 交工技術文件的整理

5.4.1 項目部工號技術負責人負責交工技術文件的整理工作,凡屬交工技術文件範疇的各種資料,均由各有關部門和責任人員交工號技術負責人整理。

5.4.2 為使技術文件管理清晰,防止混亂和遺漏,各項技術文件都要分門別類整理保管,每類宜分別填寫文件目錄,每加入一份,隨時將其名稱填在目錄中。

5.4.3 交工技術文件的順序由公司技術質量部在交工技術文件的組成模式中加以規定。

5.5 質量經理

5.5.1 項目部質量經理組織本工程項目交工技術文件的審查工作,對交工技術文件的質量負責。

5.5.2 交工技術文件的最終審查,在收集齊項目的全部交工資料和完成竣工圖編制後,由項目經理統一組織終審。

5.6 交工技術文件的送審和交接簽證

5.6.1 交工技術文件經終審後,由項目部邀請建設單位和質量監督站進行予審。

5.6.2 予審提出的問題由項目部整改,整改完成後項目部提出整改報告給建設單位、檢查部門。

5.6.3 交工技術文件審查通過後,按規定進行正式裝訂。

5.6.4 裝訂結束後,項目部將交工技術文件正式移交給建設單位驗收簽證。

5.7 對於外包工程,根據“誰分包,誰負責”的原則,由發包的單位全權負責交工技術文件工作。

5.8 交工技術文件的歸檔

項目部負責交工技術文件的外部簽證工作。簽證完成後,項目部負責將交工技術文件副本送公司檔案室存檔。

6 本標準產生的質量記錄

a. 交工技術文件;

b. 存查資料;

c. 交工技術文件立卷分冊目錄;

c. 竣工圖編制記錄;

d. 交工技術文件最終審查簽證表;

e. 科技檔案移交清冊。

7 附錄

a. 交工技術文件立卷分冊目錄;

b. 竣工圖編制記錄;

c. 交工技術文件最終審查簽證表;

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篇四

接地裝置檢查試驗制度

接地裝置檢查試驗制度為了規範全礦電氣裝置及建築物接地裝置檢查、接地電阻測試

工作,明確各級人員的職責,及時準確掌握電氣裝置及建築物接地裝置運行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規定適用烏化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內所有接地裝置試驗工作。

二、接地裝置試驗工作包括接地裝置定期檢查和接地電阻的定期測試。

三、機電設備管理科以及各責任班組應將檢查、試驗記錄存檔。

四、接地裝置檢查、接地電阻測試的相關要求:

1、接地裝置的焊接質量、接地試驗應符合規定,各種設備與主接地網的連接必須可靠,擴建接地網與原接地網間應為多點連接。

2、變壓器中性點應有兩根與主接地網不同地點連接的接地引下線,且每根接地引下線均應符合熱穩定的要求。

3、認真執行《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DL/T596-1996)中對接地裝置的試驗要求,同時還應測試各種設備與接地網的連接情況,嚴禁設備失地運行。接地裝置檢查試驗制度

4、在測量運行中的大型接地網的接地電阻過程中,應儘可能消除干擾,使測試的結果更加準確。

5、户外設備接地裝置接地電阻的測量應選在天氣晴朗的時候進行,雨後不應立即測量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

6、接地裝置預防性試驗項目及週期嚴格按照本規定執行。

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節目的

為了規範工程文件資料管理,明確工程中有關文件資料的範圍、接收、分發、回收、存檔的具體工作程序,劃分各部門的職責,確保各有關方均能及時獲得,順利進行工作,以利工程建設和竣工移交,特制定本資料管理制度。

第二節適用範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於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全過程(前期、中期、後期)。

第三節職責

1、負責本部門文件資料和工程圖紙資料的歸檔管理。

2、負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環境控制措施等文件的初審、督促實施,以及相關文件的歸檔管理。

3、負責項目建設中工程文件資料的收集、積累和完整、準確地掌握工程施工的情況,以及竣工資料的收集、整理。

4、管理好領用的工程文件,回收、整理、移交文件。

5、負責施工單位、監理公司、質檢單位等的相關工程文件,進行回覆、收集、歸檔。

6、負責本公司總工辦、施工單位等相關部門文件資料的收集、傳遞、回覆、歸檔。

第四節管理內容及要求

一、文件資料的接收、分發

1、對施工方、監理方、總工辦等相關單位或部門發送至我部門的文件資料進行整理、分類、歸檔。

2、將整理完畢的圖紙資料,經有關主管領導批准後按規定的份數分發至相關單位,並做好發放記錄。

二、標識、版本更新、設計變更

1、設計及材料、設備文件均應在每張圖上做明顯狀態標識,以確認是否為有效版本。

2、名稱相同的改版文件,如是整卷冊(整袋)改版的則在圖紙袋上加註版次,如是對前版文件某一張(某幾張、某一部分)進行改版的,要在文件袋上清楚的註明將前卷冊文件哪一張(哪幾張,哪一部分)作廢更換。

3、對於發送至工程部的設計變更通知單,工程部將對設計變更通知單分類、編號、登記。原件歸檔,同時按照有關要求發放給有關單位,並做好收發記錄。

三、圖紙資料的補遺和索賠

1、圖紙資料如遇交付清單不符或短缺,難以辯認等問題時,工程部應立即通知總工辦,由總工辦函告設計方限期補齊和更換。

2、如圖紙資料末按合同日期提供,工程部應及時上報公司相關部門,督促落實。

四、圖紙不符的處理

1、收到圖紙資料,如果認為該圖紙資料與工程項目不符不能執行應註明原因,及時將圖紙資料送還總工辦。

2、如問題涉及甲供材料、設備製造廠商。工程部及時督促總工辦物資採購人員協調解決並負責與材料、設備廠商聯繫處理。

五、對單位、分部(分項)工程的有關要求

1、工程部所有文件按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分類,並在工程的施工組織過程中不斷補充、完善。單位分部(分項)工程竣工驗收、分部試運前應組編完畢,並作為竣工、試運必要條件,不符合要求者不予驗收。

2、文件應齊全、規範、完整、符合要求,歸檔文件資料要字跡清晰,圖面整潔。編制文件資料應使用微機打印或黑墨水或藍黑墨水書寫。

3、在竣工後移交給有關單位和部門。有關人員對竣工資料的編制、整理、審核、交接、驗收等鑑定合格,檔案管理人員逐項檢查,全部合格後接收資料,由工程部保管,歸檔文件應為原件。

六、施工、調試文件的審查。

1、當施工方、調試方的施工專業文件資料、資質文件資料及工程合約等準備就緒時,應由施工方、調試方單位負責人或法人代表審核、蓋章(簽字)確定,資料文件上報交監理方審核、確定後交工程部審核備案。

七、工程文件資料的借閲、複印

1、工程文件資料需要借閲時,應由借閲人填寫《工程文件資料借閲申請單》,經借閲人所屬部門或單位負責人核准,簽字確認,工程文件資料借閲'即借即還'不得將文件資料帶至文件資料借閲指定區域之外。

2、工程文件資料原則上不允許複印,因工程需要必須複印時,由當事人填寫《工程文件資料複印申請單》經借閲人所屬部門或單位負責人核准,簽字確認,方可複印。複印件按照受控文件控制要求執行。

八、工程技術檔案資料編制要求

1、工程技術資料主要劃分為五類:

①工程質量保證資料;

②工程分部分項(觀感質量評定)評定資料;

③工程技術資料;

④施工管理資料;

⑤竣工資料(竣工圖)。

2、工程技術資料的編制,應隨施工進度反映工程質量。新工藝的實施,新結構的試驗,地基檢測,現場安全,文明施工,工程相關的照片,音像資料,能夠反映工程的實施情況。資料應按有關規定裝訂,每冊資料應有名稱、目錄、頁碼、説明,以便查找核實。凡引用複印資料必須有複印時間,日期,複印人簽字,複印單位的'公章,並註明原件存放的位置和索引。

3、工程技術資料的編制流程:工程技術資料應採用國家統一的格式、表格。

對於工程質量保證資料、工程分部分項評定資料、工程技術資料,應先由施工單位按照相關規定編制、填寫,然後報監理公司審核。監理公司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對相關資料進行復核、確認,再由監理公司向建設單位工程部申報。建設單位對監理公司上報的工程技術資料進一步審核,根據資料的類型交相關負責人,包括總工辦(材料部、造價部)各專業工程師的核實、給予籤認,並留檔備查,同時復回監理公司。對建設單位不須確認的工程資料,工程部存檔即可返回。

對於施工管理資料,工程竣工資料,施工單位應向監理公司申報,經監理公司審查後會同監理公司的資料統一上報建設單位,建設單位統一審查、歸檔、移交社會檔案管理中心。

4、工程技術資料應隨施工進度同步收集、整理、整編,應做到齊全、準確、真實、可信,不得弄虛作假,對確認歸檔的資料,不得塗改、刪除、更換,工程資料由工程部專人負責。

九、工程部檔案資料入檔序目

1、工程招投標資料

a、招標文件;

b、招標答疑;

c、標外文件;

d、商務標;

e、技術標;

f、中標(本站☆)通知書

2、工程竣工資料由施工單位按當地檔案部門規定順序整理。如:前期資料及設計變更圖紙會審記錄(原件)、各種檢驗實驗資料、分部分項自檢資料、竣工驗收資料、竣工驗收備案表(原件)等。

3、竣工圖(有竣工圖章內容齊全)

4、竣工工程結算書(造價諮詢單位審查三家蓋章)

入檔的文件資料要按照有序、成卷、分類存放,便於查詢、有條件利用的原則進行保管。

十、工程部檔案資料的銷燬

工程部接收施工單位報來的竣工工程檔案資料,在本部存放時間為3年(從工程竣工備案之日起),期滿後由工程部綜合業務主辦人員辦理相關手續,負責移交給綜合辦檔案室。

工程部移交給綜合辦公室的檔案,按照檔案管理規定管理期限為50年,需要銷燬時要辦理銷燬手續,逐級審批,監督銷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