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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宿舍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1.04W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職員宿舍規章制度 篇一

第一條:凡住本公司宿舍的員工,要服從公司的統一安排,不得多佔牀位,不得私自調整宿舍,愛護公物,損壞照價賠償。

第二條:非公司員工一律不得進入員工宿舍,私自帶人進入員工宿舍,每次罰款20元。

第三條:住宿員工必須遵守公司作息時間,晚上10:00前關燈,不準在宿舍內大聲喧譁影響他人休息。

第四條:男女宿舍人員不得相互串門,違反規定每次罰款10元。

第五條:各宿舍選室長一名,負責本室相關事務並安排宿舍人員輪流值日衞生,除特殊情況外,員工有生活住宿方面的事情一律向室長彙報並由室長向宿管員彙報。

第六條:宿舍人員輪流值日清掃衞生,值日人員必須保持宿舍乾淨、整齊,經檢查宿舍特別髒亂,每次罰款10元。

第七條:維護環境衞生,不把食物殘渣、包裝物、雜物等各類垃圾丟在宿舍地面、衞生間、浴室及窗門外,一律按規定放在垃圾簍或垃圾桶內。違反者罰款20元。

第八條:員工要節約用水、用電,做到無長明燈、長流水、宿舍無人開風扇現象,違反規定每次罰款10元,宿舍內不準用餐、燒水、做飯,違反規定每次罰款20元。

第九條:在公司住宿的員工每人每月交10元的管理費。

第十條:公司辦公室每月不定期對員工宿舍檢查4次,並留有檢查記錄,對違反規定的員工按本規定處理,對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予以紀律處分,公司辦公室每少檢查一次罰款10元。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篇二

1、目的

為加強員工宿舍平安用電的管理,預防火災等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平安,同時提倡員工節約用電,保證員工擁有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2、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酒店全部住宿員工宿舍用電的管理。

3、職責

3.1行政人事部負責宿舍的日常檢查和管理,工程部電工負責宿舍日常用電平安的監督檢查和用電設備、線路的維護保養工作。

3.2住宿員工要堅固樹立平安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平安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起觸電或火災等事故的發生。 3.3宿舍發生用電線路故障必需剛好報酒店行政人事部更換或修理,嚴禁私自更換或修理。

3.4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和運用電爐、電熱取暖器、電熨斗等大功率電熱器具和電熱毯等危急性較大的電器。 3.5用電設備必需安放在平安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帳、被褥、衣服、書本、塑料等易燃物品。

3.6嚴禁在宿舍內運用“三無”產品、不合格產品、劣質產品和自制的。用電設備。

3.7宿舍運用的插排必需帶有國家通行的平安標記且質量合格,不得同時接三個以上用電器。插排及用電器四周30釐米之內不得堆放紙張、書籍、衣物及其他易燃物品,電源線嚴禁穿越被褥、衣物或纏繞衣架。

3.8嚴禁擅自拆除、遷移、自增宿舍內的供電線路及設施,嚴禁破壞宿舍內的供電線槽(盒)和供電電纜。 3.9做到人離關燈、關電源,各種用電設備運用完畢後剛好關閉電源,不得長時間通電。

3.10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與財產平安,全部宿舍人員都應當高度重視用電平安,宿舍成員之間要相互監督和提示。

3.11宿舍實行用電計量管理,每月月底由電工負責抄表,交行政人事部建檔統計宿舍用電狀況。員工宿舍酒店每月擔當標準為300度,超出酒店擔當範圍部分按供電局收費標準由所在宿舍員工均攤,超出的電費費用在工資中扣除。 3.12嚴禁員工在宿舍內有私接亂拉電源線或偷電的行為,一旦發覺,酒店將視情節輕重賜予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3.13違反以上規定者,所造成的事故均由本人擔當,要賠償損失,違反3.8條規定者,應擔當修復費用。並視情節和後果輕重賜予處分,對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員工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保證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住宿員工。

第三條責任部門:公司員工宿舍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管理職責包括:員工宿舍人員出入手續情況登記、負責員工宿舍公共設施的購買、維護及統計報修,監督檢查員工宿舍的各種安全、衞生情況。

第二章入住與退房相關手續

第四條員工申請住宿條件及方式:

4.1公司員工於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行政人事部申請住宿。

4.2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傳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不得攜眷住宿。

4.4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條退宿: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解聘等)時,應於離職當日內到行政人事部辦理移交手續,清點財物,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違者由保衞人員強制遷出;員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員工宿舍住宿,應至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並立即辦理宿舍相關物品(如房間鑰匙等)移交手續,並於當日內在行政人事部指定人員監督下將個人物品搬離員工宿舍。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條任何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條公司為每位員工配置牀位一個,員工必須嚴格服從行政人事部的統一安排,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房間、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或多佔牀位,若有更改則由行政人事部統一安排;對於每月不在宿舍住宿達5天(特殊情況除外)的員工,公司將收回牀位,取消該員工住宿資格,另行安排人員入住。

第八條宿舍評出宿舍長,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員必須服從舍長的有關安排,不服從者將依規定處罰。

第九條員工不得於宿舍內有酗酒、賭博、打架鬥毆、罵架或有傷風化之行為。

第十條員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在未受邀請或得到室員允許的情況下,不得私自進入他人宿舍或動用他人物品;違者一經發現以盜竊嫌疑論處,視情節輕重處理或交公安機關。

第十一條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並裝接額定功率大於400w電器;人員離開務必檢查並關掉所有電器電源。

第十二條注意安全,放火防盜;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室內嚴禁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現金、財物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第十三條員工宿舍的公用水電設施若有損壞,宿舍長必須及時報告行政人事部派人修理,如不報告出現事故由該房室員負責。室員不得擅自違章維修,因此造成的後果由責任人承擔。

第十四條按時作息,宿舍就寢時間以不超過晚間十時為原則;休息後不得有干擾他人寧靜之行為。上、下夜班員工應保持安靜。

第十五條住宿人員不得有意損壞宿舍公共財產及設施,如造成損壞,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酌情處理,由責任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處罰。

第十六條除有關人員查房、檢修外,任何男士不得進入女宿舍,女員工不得長時間(超過兩小時)在男宿舍逗留;員工親友來訪,男性不得進入女宿舍,女性不得長時間(超過兩小時)逗留;若確需長時間逗留,須報經行政人事部批准。

第十七條員工宿舍應保持良好的衞生狀況並應遵守:

17.1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不得隨手亂拋垃圾;垃圾應及時清理至垃圾池。

17.2每個宿舍由宿舍長安排衞生值日人員並應保持地面及門前清潔;每週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衞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衞生,室內無雜物,地面、牆面無污跡,天花板無蛛網,空氣清新、無異味;下水道因衞生不清潔造成的堵塞由責任人承擔其維修費用,如無法明確責任則由所住房間員工平均分攤。

17.3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7.4宿舍及宿舍區內一律禁止飼養家禽、家畜。

17.5不得於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第十八條行政人事部每週對宿舍衞生狀況進行不定期檢查並根據檢查情況每月綜合評比一次,確定相關的獎懲制度並據以實施。

第十九條員工必須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取長補短,和睦相處。

第二十條處罰規定。違反上述款項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通報、記過、開除及10元-100元罰款等處罰。

職員宿舍規章制度 篇四

1、公司為員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本人有權選擇是否住宿廠舍;凡是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2、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保安安排,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牀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廠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廠員工親屬需留宿者,必須填寫書面申請,經人事部經理或工場長批准後,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宿。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4、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煤油爐、使用電飯煲等,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後果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5、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飲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博者,給予無經濟補償解僱;無理取鬧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檢查宿舍除外)

7、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為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並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肇事人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8、各房間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亂扔、亂放,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30 元。

9、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廠證,配合當值保安人員的檢查;針對不自覺出示廠證或不接受當值保安人員檢查的,給予罰款50元。

10、宿舍當值保安員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僱、自離等人員留宿廠舍,凡因當值保安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廠舍者,給予當值保安員從重處理。

11、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廠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保安員有權拒絕公進入宿舍;針對無理取鬧者,上報人事部從重處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廠舍的員工,每人每月用水為5方,用電為2度,超過部分由同宿舍人員均分承擔。(每月底以保安人員抄表數計算)

13、禁止員工將飯菜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14、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後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5、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16、此規定自頒佈之日起正施實施。

2022員工宿舍管理制度規章制度 篇五

宿舍是員工在住宿期間學習、生活、休息的重要場所,直接關係到員工的精神風貌和身心健康。為了加強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搞好員工宿舍區的清潔衞生,建設一個良好、整潔、優美的宿舍環境,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個人物品隨身保管,一但丟失公司不負任何責任。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人為原因造成的失竊事件由事件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二)、員工宿舍實行責任制,排出衞生值班表;每天值日人員進行責任範圍的保潔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潔衞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潔。請每組值日員工認真自覺執行。每月全體宿舍員工對宿舍進行大掃除,請各員工積極參與。

(三)、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內亂扔果皮、紙屑、煙頭、飯菜等垃圾,不得從陽台、門廳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雜物,不得將塑料袋、飯菜雜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經發現,即對當事人處理。宿舍內保持室內整潔,衞生乾淨、物品擺放整齊,室內通風。

(四)、員工應該自覺維護宿舍牆壁的潔淨,不得有任何污損行為(包括在牆上亂敲亂砸、張貼標語、廣告、亂寫亂畫、用腳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損行為,一作文吧律視其情節給予處罰。如未查出直接責任人,則該室全部成員給予處罰。

(五)洗手間、浴室及各公共區域,應保持地面乾淨整潔,盥洗盆要保持清潔,節約用水、用電,養成隨手關水關電的良好習慣。門外不能堆放垃圾,垃圾要及時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內。

(六)不得在室內隨意拉接電線,不得在宿舍用未經許可的電器,愛護宿舍各項公用設施,不得破壞公用設施,若因此造成的事故,事件責任人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七)宿舍住宿人員應注意個人衞生,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生活習慣。嚴禁在宿舍內參與賭博活動,嚴禁在宿舍裏酗酒或酒後鬧事。嚴禁外來人員留宿或男女混住,一經發現嚴重處罰。嚴禁在宿舍大聲喧譁,放高音音樂。按時熄燈睡覺,不影響他人的休息。

(八)住宿員工下班外出時,儘量結伴而行,晚12:00前必須返宿,加強防盜、防搶等安全防範意識。

(九)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未經公司批准,不得更換牀位、宿舍。辭工辭退人員必須自停工三天內憑離職證明搬離宿舍,逾期未搬者每天由工資中扣除50元。

(十)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制度》,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篇六

1、目的:

宿舍是公司提供給在職員工居住的'場所,是員工享受的福利待遇之一,為保障員工一個清潔、衞生、安全的環境及公司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2、範圍:

公司所有宿舍。

3、內容:

3.1宿舍安全秩序

3.1.1各宿舍推選宿舍長一名,負責本宿舍相關事務並安排員工輪流值日,打掃衞生。

3.1.2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及其他危險品進入宿舍,一經發現作開除處理,情節嚴重者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3.1.3嚴禁亂搭接、拆改電線電路及在宿舍生火,用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一經發現給予罰款。

3.1.4嚴禁在宿舍酗酒、聚眾打麻將、賭博、打架、盜竊及盜用不屬於本人的財物,一經發現處以500-1000元罰款。

3.1.5嚴禁高空拋物,亂扔垃圾和煙頭,亂倒污水。一經發現,處以100元以上罰款。

3.1.6嚴禁外人留宿和在宿舍接待賓客,特殊情況須報人力資源部批准。

3.1.7住宿員工必須服從房號和鋪位安排,未經允許不準私自更換鋪位,不準私拆牀架,不得到宿舍頂樓乘涼或睡覺。

3.1.8損壞公司財產的責任人應照價賠償。員工應相互監督,正確使用,以保障公司財產完好。如損壞人無法確定,則宿舍內的所有住宿人員均有承擔賠償公司財產損失的責任。

3.2宿舍衞生秩序

3.2.1各宿舍推選宿舍長一名,負責本宿舍相關事務並安排員工輪流值日、打掃衞生。

3.2.2住宿舍員工必須講究公共及個人衞生,不準隨地吐痰,衣物、牀被須乾淨、整潔。

最全的員工宿舍的管理制度細則 篇七

第一條 目的 為規範公司宿舍管理,給員工營造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特制定 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範圍 (一)公司所屬新入員工正式入職未滿一年的職工; (二)公司所屬在校實習生實習期間的人員; (三)因工作需要,並經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批准其他人員。

第三條 職責 (一)綜合部 1. 負責員工在住宿申請的登記、審批工作; 2.負責對宿舍的統一分配、員工入住時鑰匙等物品的發放、人員 離職或調離時鑰匙等物品的收回; 3.負責員工的宿舍住宿管理事務,及時妥善處理各種糾紛事件; 4.負責安排宿舍配備的傢俱、家用電器和生活設施的維護維修; 負責每月對宿舍水電費的統計以及水電費的代款。

5、負責收取公司住宿費用每人元/月; 6.負責收取員工因宿舍損壞等產生的的各種賠款。

第四條 內容(一)員工入住流程 1.新入公司員工、在校實習生等符合住宿條件的員工,本人填寫

住宿申請,由所在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後提交綜合部,由綜合部登記審 核交相關公司領導批准後,由綜合部統一安排宿舍。

2、對於公司其他員工,公司原則上不安排住宿,除因工作原因確 實需要公司安排住宿的,經綜合部登記、相關領導審核,公司董事長 或總經理核准後方可安排住宿。

3、住宿人員入住前應檢查該寢室配置的設施狀況,對於有損壞的 設施應向綜合部反饋; 4.住宿人員離職時需將鑰匙歸還綜合部,如果寢室內配置的設施 有損壞或丟失的,應按相應標準賠償。

(二)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員工尚在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 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解職 )時,對宿舍的使用權當然終止, 屆時該員工應於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

(三)對於因個人需要搬離宿舍,員工須向綜合部提出申請,經 批准後公司將為其保留住宿資格。

(四)未經綜合部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調整宿舍。

(五)水電氣費 水電費由住宿員工自行分攤承擔, 綜合部根據住宿人員的實際費 用在工資里扣除代為繳納。

(六)員工離職、調動管理 1.員工離職或調動在辦理相關手續時,綜合部應清點宿舍中的相 關財物, 員工將公司所發放的非私有物品退還綜合部, 並將交還鑰匙, 若有遺失,由本人承擔遺失物品的賠償責任。

2、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牀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後,方可離 開宿舍。

(七)宿舍財產管理 1.員工應愛護宿舍內所有設施(寢室全套設施包括電視、燈具、插座、門窗、牀鋪以及下水道、防火設施等) ,對設施質量問題、老 化等自然原因造成的設施損壞,由員工填寫《報修單》交綜合部,綜 合部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修理或更換,費用由公司承擔。

2、對故意損害使用設施的,該設施維修費由責任員工承擔;對損 害嚴重造成該設施報廢的,由責任人按該設施原價 1.5 倍賠償;對於 無意造成的損壞, 該設施維修費由責任員工承擔或按該設施原價賠償。

3、綜合部進行維修維護時,需要在《報修單》上註明有關維修維 護使用材料, 申請人或宿舍在場人員對維修維護材料及維修過程進行 簽字確認。

4、員工在宿舍內應妥善保管自己的財物,員工在宿舍丟失財物時, 需及時向綜合部反映,綜合部將對宿舍財物遺失事件展開調查、查明 原因,但是公司無賠償責任。

5、員工妥善保管好宿舍鑰匙,如因為鑰匙遺失導致宿舍財物損失 的由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

6、私自留宿非公司員工發生的宿舍財物遺失事件由責任員工承 擔全部責任。

(八)舍長的選定及職責 每個宿舍可自行推舉舍長,上報由綜合部進行登記審核;若未推

舉本宿舍舍長則由綜合部指定相應人選進行擔任。

舍長職責主要包括: 1.管理宿舍日常生活管理, 包括分配清掃, 保持整潔, 維持秩序, 負責管理水電,煤氣,門户。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尤其夜晚)。

3、及時制止並向綜合部或部門領導反映住宿員工違反宿舍制度 的行為。

(九)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1.服從舍長管理與監督。

2、室內禁止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4、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

5、不得於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6、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7、如有電視、電腦音響、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 礙他人安寧。

8、就寢後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9、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如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係及進 出時間。

11、夜間最遲應於 23 時前返回宿舍(注意關閉門窗),否則應向舍 長報備。

夜不歸寢,人身安全自行負責,與公司無關。

12、輪排值日人員,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物品的`修繕,水、電、

煤氣、門窗等的巡視。

13、各房間的清潔由住宿人輪流清潔整理。

若住宿員工不遵守上述規則,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若 員工屢教不改,則由綜合部取消其住宿資格。

(十)對水、電、煤氣的使用,應遵照下列規定: 1.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2、沐浴的水、電、煤氣用畢即關閉,浴畢應清理浴池。

(十一) 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輕重,由綜合部核 實後,報公司相關領導處理;情節嚴重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1、不服從舍長的監督、指揮者。

2、在宿舍賭博、鬥毆及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擅自於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8、有偷竊行為者。

公司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篇八

1、晾曬衣物應在指定地點,嚴禁在樓梯走廊內上搭下掛,違者處10元罰款/次。

2、講究集體公德,不準在宿舍及樓道內跺腳、嬉戲、大聲喧譁、打鬧追跑,以免影響他人休息,違者處20元罰款/次。

3、厲行節約,杜絕長明燈、長流水、風扇無人空轉等浪費現象,違者處20元罰款/次。

公司員工宿舍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