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專項應急預案(新版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16W

專項應急預案(新版多篇)

專項應急預案 篇一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充分做好我市城鄉區域內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和應對我市可能發生的嚴重水質污染或其它重大安全事故造成的突發性供水安全事故,及時、有序、高效地開展突發事故搶險救援工作,確保我市供水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與健康,減少事故損失,維護社會穩定,結合我市範圍內的供水實際,編制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市供水條例》、《城市供水水質標準》、《江蘇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無錫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無錫市關於開展治理太湖保護水源“6699”行動的決定》、《無錫市環保優先八大行動決定》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製定。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無錫市所屬各市(縣)、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以及市境外波及影響到我市的突發性供水危機事件所造成的大範圍或者長時間不能正常供水的應急處置情況。

造成我市突發性供水危機事件的主要影響因素有:

(1)太湖、長江、橫山水庫等主要水源地水質遭受生物、化學、毒理、放射性物質等嚴重污染的;

(2)我市各自來水制水企業供配電系統因故癱瘓或發生爆炸、火災的;

(3)我市因地震、地質塌陷、洪澇、颱風、雷電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生產設施設備嚴重毀損的;

(4)因戰爭、投毒、有意破壞或恐怖活動造成制水、供水設施嚴重損毀的;

(5)水源地水源嚴重不足或枯竭的;

(6)水廠輸水母管、供水乾管爆管、斷裂或氯氣鋼瓶發生爆炸、嚴重泄漏的。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加強對水源地的監測、監控和管理,建立供水危機事件防範體系,儘可能地避免或減少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的發生,消除或減輕供水危機事件造成的影響,最大程度地保障公眾供水安全。

(2)統一領導,分級響應。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加強部門之間的合作,提高反應應對能力。針對不同供水危機事件和級別,採取正確的應對措施。充分發揮各級政府職能作用,堅持屬地為主,實行分級響應。

(3)依法規範,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法規,加強應急管理,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使供水事故應急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

(4)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製度,充分動員和發揮鄉鎮、社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願者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5)平戰結合,科學處置。採用先進的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發揮專業人員作用,完善行業安全監控體系。加以應急演練,增強政府處置突發事故的能力,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應對突發事故的綜合素質。

2 事件分級

受上述突發性供水危機事件的主要因素影響造成停水事件或可預見性的停水危機,根據事件所造成的後果(影響)嚴重性和危急程度,現將供水危機事件分為四個級別:I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預警顏色分別為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

I級是指:

已經發生下列情況:

(1)當城市供水企業的生產或供水能力嚴重下降,造成無錫市七區80%以上或所轄江陰市、宜興市90%以上的用户無壓、無水,且在12小時內無法恢復時;

(2)當無錫七區50%以上或江陰市、宜興市80%以上出廠水水質無法達到飲用水衞生標準,生活飲用水水質毒理學、微生物學、化學或放射性等指標嚴重超標,且12小時內無法達標時;

(3)當因水體內毒素或供水生產設施設備發生嚴重事故,造成死亡5人以上或中毒、受傷50人以上人時。

將要發生下列情況:

(1)因水源水位急劇嚴重下降或面臨水源枯竭時;

(2)因發生大面積生物災害已經威脅到水源地絕大

部分水體衞生安全時;

(3)因發生危險化學品泄露等嚴重工業或交通事故,

危險化學品流入水源地上游,已可預知將造成主要水源地水源嚴重污染,必須提前關閉主要或大部分取水口時。

Ⅱ級是指:

已經發生下列情況:

(1)當城市供水企業的生產或供水能力大幅度下降,造成無錫市七城區50%—80%或所轄江陰市、宜興市80%—90%的用户無壓、無水,且12小時內無法恢復時;

(2)當無錫七區30%—50%或江陰市、宜興市50%—80%出廠水水質無法達到飲用水衞生標準,一般化學、微生物學等指標超標。且在12小時內不可能恢復時。

(3)當因水體內毒素或供水生產設施設備發生嚴重事故,造成死亡3—5人,或中毒、受傷30—49人時。

將要發生下列情況:

(1)因水源水位下降嚴重,將嚴重影響取水口取水量時;

(2)因發生大面積生物災害,逐漸威脅主要水源水體衞生安全時;

(3)因發生危險化學品泄露等嚴重工業或交通事故,

危險化學品流入水源地上游,已可預知會造成重要水源地水源嚴重污染,必須提前關閉重要取水口時。

III級是指:

已經發生下列情況:

(1)當城市供水企業的生產或供水能力明顯下降,造成七區20%—50%或所轄江陰市、宜興市30%—80%的用户無壓、無水,且24小時無法恢復時;

(2)當生活飲用水水質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等部分指標超標,影響到無錫七區10%—30或江陰市、宜興市30%—50%居民不能正常使用,且24小時無法恢復時;

(3)當因水體內毒素或供水生產設施設備發生嚴重事故,造成死亡1-2人,或重傷5人、中毒30人以下時。

將要發生下列情況:

(1)因水源地水位下降或不足,將影響取水口正常取水時;

(2)因生物災害威脅部分水源地水體衞生安全時;

(3)因發生危險化學品泄露等工業或交通事故,危險化學品流入水源地上游,將會造成水源地部分水源污染,需要關閉部分取水口時。

Ⅳ級是指:

已經發生下列情況:

(1)當制水或供水能力減少,造成局部片區無壓、無水,且24小時無法恢復時;

(2)當水廠生產工藝流程中發生故障或受相關因素影響,使生活飲用水水質的4項常規檢測指標超標,且24小時無法恢復時;

(3)當供水主要管道發生爆管、斷裂,24小時內無法修復時;

(4)當制水機械設備或停電事故造成個別水廠停產,局部片區停水,且24小時內無法恢復時。

將要發生下列情況:

因生物災害或危險化學品泄露等嚴重事件(故)造成生活飲用水源地局部污染或可預知造成局部污染,或造成有人輕微中毒,需要關閉個別次要取水口時。

3 組織體系

3.1 市突發供水危機應急領導小組

市政府成立“無錫市突發供水危機應急領導小組”,為我市突發供水危機事件應急處理的綜合指揮機構,負責全市城鄉突發供水危機事件應急工作的領導和指揮。領導小組由市長擔任組長,市政府常務副市長、分管市長擔任副組長。成員主要有市委宣傳部、市政府辦(應急辦)、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貿委、公安局、教育局、衞生局、財政局、水利局、環保局、科技局、市政公用局、民政局、建設局、交通局、房管局、農林局、氣象局、物價局、工商局、質監局、市政公用產業集團等部門和兩市七區等主要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市供水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有關城市供水應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部署突發供水危機事件應急工作;建立和完善預警機制,組織制定相關應急預案;指導和協調突發供水危機事件應急工作,研究決定應急處理工作的重要事項和重大決策;組織指揮重大突發供水危機事件違法案件的查處。向、省應急管理辦公室等有關部門及國務院有關部門報告供水應急工作開展情況。

3.2 市突發供水危機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無錫市突發供水危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市政公用事業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市委宣傳部、市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經貿委、公安局、教育局、衞生局、財政局、水利局、環保局、科技局、市政公用局、民政局、建設局、交通局、房管局、農林局、氣象局、工商局、物價局、質監局、市政公用產業集團分管領導和市水務集團主要領導為辦公室成員。

辦公室設在市政公用事業局。其主要職責是:

負責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平時指導市政公用產業集團、市水務集團和自來水總公司及其所屬單位做好日常應急應對工作。負責落實市突發供水危機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指令,制定和修訂應急響應方案;建立相關的專家庫;組織應急人員培訓和演練;收集相關信息,開通市政熱線,全日制受理和收集有關供水危機事件信息並及時上報;向市政府報告供水應急工作開展情況;指導各供水企業和水質檢測部門建立先行應急行動組,隨時應對可能發生的供水危機事件;根據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指示,協調各部門和兄弟城市,組織供水專家赴事故發生地協助當地供水應急工作。

發生供水危機事件時,負責甄別供水危機事件級別,提出實施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級預警發佈的建議,決定一般預警發佈和啟動相應供水應急方案。市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成立後,擔負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職能,分工組織供水水質、水量的監測和處置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事件的原因、發展趨勢及影響程度等進行評估,為市應急指揮部決策提供依據;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搶險方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進行協調處理。

3.3市突發供水危機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

(1)現場指揮機構的組成

供水危機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是事件發生後成立的臨時機構,根據事件級別的大小分別由不同級別的政府或其行政主管部門臨時組建,事畢後即行解散。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供水危機事件時,市政府或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決定成立現場處置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指揮工作;發生較大和一般供水危機事件時,由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決定成立現場指揮部;次生、衍生性事件,由法律規定的相關政府主管部門牽頭成立相應的應急指揮部。

Ⅰ級、Ⅱ級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的組成

指揮長:市長

副指揮長:分管副市長、市政府祕書長

成員:根據突發供水危機事件性質,分別由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市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發改委、經貿委、水利局、市政公用局、環保局、衞生局、公安局、建設局、市委宣傳部和市政公用產業集團以及所在地區市(縣)、區及相關部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組成。各部門職責分別見第 3.4節。

Ⅲ級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組成:

指揮長:分管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和市政公用局局長

成員:根據突發供水危機事件性質及發生地,分別由市政公用局、建設局、水利局、環保局和所在地區(市)縣、區分管領導和市水務集團、自來水總公司總經理組成。各部門職責分別見第3.4節。

Ⅳ級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的組成:

指揮長:市政公用事業局局長

副指揮長:市政公用事業局分管局長、市水務集團總經理、事件發生所在市(縣)、區分管領導。

成員:事件發生所在市(縣)、區行政主管部門領導和分管領導、主要影響供水企業負責人等組成。各部門職責分別見第3.4節。

(2)現場指揮機構主要工作職責

① 貫徹應急工作方針,根據市政府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對事故發生地區進行技術支持和支援;

② 領導和協調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工作,部署市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

③ 及時瞭解掌握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市政府或經市政府批准向省以上政府或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採取應急措施的建議;

④ 組織事故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⑤ 負責全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信息的接受、核實、傳遞、通報;

⑥ 組織協調各應急小組按照搶險方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⑦ 負責緊急調用各類應急物資、設備、人員和佔用場地,事故處理後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⑧ 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和安撫工作;

⑨ 當發現事故可能導致重大溢出或產生環境污染危害,立即組織有關部門或可承擔任務的機構進行檢測調查;當確定已發生二次危害,立即組織相關部門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⑩ 研究決定其他有關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的重要事項。

3.4 現場處置工作小組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或現場應急指揮部可根據事件類別和需要,設立若干工作小組,具體分工負責供水、送水、調水、監測、救護、打撈、搶修、監察、接待、信息報送、安全保衞、新聞發佈、後勤保障等事宜。各職能工作小組牽頭單位及主要工作任務如下:

(1)供水組

由市市政公用事業局局長任組長,市市政公用產業集團、市水務集團和自來水總公司總經理任副組長,市水利局、衞生局、房管局、事故發生市(縣)區政府分管領導為小組成員。各部門職責如下:

市市政公用局和市政公用產業集團:負責緊急制定或調整自來水供應應急具體方案並組織實施,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築、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控制工業用水;落實自來水供應水源,根據供水管網布局,合理調配供水管網壓力;在生活飲用水源地無法取水的情況下,及時報請市政府批准,啟動緊急啟用地下水方案。

市水利局:負責制定緊急啟用地下水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取用井水單位的自備水源開足設備,保證供水。

市衞生局:負責監測入户自來水或井水水質是否達到衞生標準。

市房管局:負責組織和協調各房產管理單位管理的城市小區供水設施的維護、保養、清洗和完善工作,保證自來水在小區內能夠正常入户。

各市(縣)區政府:配合市有關部門做好轄區內自來水供水應急工作和緊急啟用地下水工作。

當應急預案啟動時,按照《無錫市自來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實施方案》(見附件1)執行。當需要啟用地下水時,按照《無錫市供水危機狀態下緊急啟用地下水方案》(見附件7)執行。

(2)送水組

由市市政產業集團總經理任組長,市公安交巡警支隊支隊長、市公安消防支隊支隊長和市水務集團總經理任副組長,市交通局、園林局、水利局、教育局、民政局、團市委、事故發生市(縣)區政府分管領導、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為小組成員。各部門職責如下:

市市政產業集團和水務集團:負責緊急實施或調整應急送水、集中供水方案,調集應急送水車輛,分工將自來水送達各無水小區適當地點,及時向無水小區居民發出通告。

市交通局:負責社會專用送水車輛的徵調、運輸等車輛保障工作。

市水利局:當需要取用地下水時,負責地下水取水點定位與協調等技術指導工作。

市公安交巡警支隊:為應急供水車輛提供線路保障。

市公安消防支隊、園林局:負責啟用本單位專用和特種運水車輛到達指定地點進行取水、送水和放水。

市教育局:負責供水危機發生期間動員學校和學生採取積極措施,為學校解決接水、運水、送水問題,保證學生飲水安全和學校穩定,並動員學生為社會接用水提供幫助。

團市委:動員和號召廣大青年、團員為社會搞好接水、運水和送水服務工作,為社區孤寡老人和貧困户提供義工服務。

市民政局:負責社會福利機構和困難家庭飲用水提供。

事故發生市(縣)區及街道辦事處:負責幫助落實送水和集中接水地點,組織用水發放,維護好現場秩序。

當應急預案啟動時,按照《無錫市供水危機狀態下車輛送水方案》(見附件2)執行。

(3)調水組

由市水利局局長任組長,市環保局、氣象局分管領導為小組成員。各部門職責如下:

市水利局:負責控制入湖入江河道閘口,向市政府及時提出應急調水方案。市政府通過應急調水方案後,及時組織實施。

市環保局:負責監控調水水質,防止劣質水源進入飲用水水源地。

市氣象局:負責及時、詳盡、準確地提供危機期間的氣象預報。適時實施人工增雨,增加地表水量。

當應急預案啟動時,按照《無錫市供水危機狀態下江河緊急調水方案》(見附件3)執行。

(4)水源地保護組

由市環保局局長任組長,市經貿委分管主任為副組長,市農林局和水源地所在區政府、街道分管領導為小組成員。各部門職責如下:

市環保局:負責加強對所有水源地保護區域的監測和保護,嚴密監控准保護區內工業廢水、生活污水的排放情況和農業面源污染情況。

市經貿委:協助市環保局對所有水源地保護區內及其外圍企業的排放情況進行檢查,監控准保護區內工業廢水的排放情況。

市農林局:協助市環保局監控准保護區內農業面源污染情況。

應急預案啟動時,按照《無錫市突發污染事件水源地環境保護方案》(見附件4)執行。

(5)藍藻打撈組

由市水利局局長任組長,市水利局、市農林局、環保局、無錫軍分區、沿江湖河市(縣)區分管領導為小組成員,各部門職責如下:

市水利局:負責藍藻的打撈工作。

市農林局:協助水利局做好藍藻等水生植物的打撈和後期處理工作。

市環保局:負責對水體內水生植物密度的檢查。

無錫軍分區:負責協調駐錫部隊組織人員對水生植物進行打撈支援。

沿江湖河市(縣)區:負責藍藻的打撈、運輸、存放等項工作。

應急預案啟動時,按照《無錫市藍藻緊急打撈方案》(見附件5)。

(6)應急衞生保障組

由市衞生局局長任組長。各市(縣)、區有關領導為小組成員。各部門職責如下:

市衞生局:負責緊急救治受傷、中毒、染病的工作人員和因供水危機事件造成的生病羣眾;負責自來水管網水監測、傳染病控制和其它衞生監測;必要時將傷病員送往其它醫院做進一步治療;同時負責調集應急救援所需藥品、醫療器械;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各市(縣)、區政府:協助衞生部門做好人員救治工作和衞生監測、疾病控制工作,

應急預案啟動時,按照《無錫市供水危機情況下醫療衞生保障方案》(見附件6)執行。

(7)水環境檢測組

由市環保局局長任組長。市水利局、市政公用局、衞生局、科技局為小組成員。各部門職責如下:

市環保局:負責江河湖水體水質監測,沿湖污染物排放的監督檢查。

市市政公用局:負責自來水水源廠上下游水質和制水廠出廠水水質狀況的跟蹤檢測,嚴格控制自來水出廠指標。

市衞生局:負責市民生活飲用水監督檢查,包括自來水管網水和飲用井水,嚴格控制飲用水衞生標準。

市水利局:密切監視入湖水流斷面和各水質功能區斷面的水質水量等水文情況,跟蹤河流入湖水質達標情況。

市科技局:為各種監測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應急預案啟動時,按照《無錫市突發污染事件水源地環境保護方案》(見附件4)和有關方案中的檢測條款執行。

(8)市場純淨水供應組

由市經貿委主任任組長,分管主任任副組長,市衞生局、公安局、質監局、工商局、交通局、物價局分管局長為小組成員。各部門職責如下:

市經貿委:負責為市場調配純淨水(桶裝、瓶裝)。

市衞生局:負責市場出售純淨水的檢測。

市公安局:負責根據需要發放供水車輛通行證,保障純淨水供應車輛的暢通無阻。

市質監局:負責對純淨水生產企業的監管,確保質量。

市工商局:負責對純淨水供應市場的檢查,保證良好的經營秩序。

市交通局:負責緊急情況下協調純淨水的運輸。

市物價局:見本節第9條。

應急預案啟動時,按照《無錫市市場純淨水應急供應方案》(見附件8)執行。

(9)水價監管組

由市物價局局長任組長,市經貿委、無錫工商局分管領導為小組成員。各部門職責如下:

市物價局:負責平抑供水危機事件期間桶裝水、礦泉水、純淨水等市場飲用水價格,打擊對供水危機期間有蓄意囤積、哄抬物價行為的商販。

市經貿委:見本節第8條。

無錫工商局:負責檢查經營市場售水單位和企業的合法性,嚴厲打擊違法經營行為。

應急預案啟動時,按照《無錫市供水危機狀態下水價監管方案》(附件9)執行。

(10)社會穩定組

由市公安局局長任組長。

負責維護應急搶險事故現場秩序,疏導交通,協助有關部門組織羣眾撤離和轉移;避免搶水斗毆事件的發生;打擊阻撓供水應急搶險的違法犯罪活動,監督、維護事故發生地區的社會穩定,維護社會治安,確保供水應急搶險工作順利進行。

應急預案啟動時,按照《無錫市突發供水危機社會穩定方案》(附件10)執行。

(11)專家諮詢組

由市公用事業局會市科技局建立供水危機專家諮詢庫(名單報市政府備案),專家庫專家有國家、省和市三級部門及有關大學和科研單位專家組成,需要時由市公用事業局牽頭隨時向專家發出邀請。當事件發生後,根據事件發生的等級需要迅速組成有關專家組成的臨時專家諮詢組。專家組由市科技局局長任組長,市市政公用事業局、科技局分管局長任副組長。由各級衞生防疫、水質檢驗機構、環保、規劃設計、大專院校等科研單位及城市供水、供電企業等有關專家和工程技術人員為小組成員。

專家諮詢組參加領導小組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按照領導小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發展趨勢、影響範圍和程度;為應急決策者提供應急解決方案、建議等;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諮詢意見;受指揮部的指派,對事件發生地給予技術支援和支持等。

(12)公告、宣傳、信息發佈組

組長由參加應急處置的市委、市政府領導擔任。

負責聯繫新聞媒體進行現場情況的報道,確保報道內容的客觀、真實;授權向公眾發佈供水信息和有關通報;向省市領導提供有關的輿論信息。

應急預案啟動時,按照《無錫市突發供水危機信息發佈和新聞宣傳方案》(見附件11)執行。

其它處置小組可根據事件發生情況隨時成立。江陰市、宜興市因有獨立的供水體系,可在事件發生時參照上述組織方式成立相應工作小組,並參照相應分方案制定適合當地需要的處置方案和措施。

供水事故發生所在地的市(縣)、區和街道辦事處,要積極配合上級指揮部和各處置小組的工作。

3.5 市(縣)政府組織機構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江陰市、宜興市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分別組建相應的應急指揮和處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的領導和處置工作。

4 預警預防

4.1 信息監測與報告

4.1.1 信息預測預警

市有關部門、市(縣)區要綜合分析可能引發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供水事故的預測預警信息並及時上報。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可能導致發生供水事故的早期信息有:

(1)城市水源地周圍水域發生藍藻大面積爆發,水域或陸域發生重大有毒有害物泄漏、污染的;

(2)水源水位過低或枯竭,取水困難的;

(3)地震、塌陷、城市供電系統發生事故等,影響到水廠生產和安全的。

根據早期發現和監測到的信息,對可能引發供水事故的級別進行預警。預測和預警信息應該及時、準確地向主管部門報告,並同時報告各級供水事故應急處置日常工作機構。預測和預警信息應包括: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危害程度、緊急程度、級別判定、發展態勢以及應採取的相關措施等。

4.1.2 信息報告

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有突發性供水危機事件發生,都有及時上報的權利和責任;發生事件的單位,無論事件級別大小,都應在1小時內向當地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接報後,應判定事件級別和類別,在2小時內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報告。

對事件緊急或可能發生重、特大供水危機事件的,可以立即越級向市突發供水危機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或市應急辦上報,但上報後應對當地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和進行補報。

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發生或即將發生時,各供水企業要立即如實向當地供水行業行政主管報告,先期處置過程要做好記錄。報告應採用書面形式,

如情況緊急,可採用先電話後書面的方式。

報告應涵蓋下列內容: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簡要經過,初步判斷事故原因;

(2)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用户(減壓、無水)範圍,傷亡人數,事件發展趨勢;

(3)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4)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相關事宜及其他需上報的事項;

(5)事故報告單位負責人簽字或加蓋單位印章、報告時間。

應急處理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4.2 預警級別的確定、轉化與發佈

4.2.1預警級別的確定

政府有關部門收到相關信息並證實突發供水危機事件即將發生或已發生時,初步判斷其級別與類別後,按照相關應急預案進入預警狀態。在此基礎上,要迅速組織專家研究確定事件級別,有針對性的實施預案和措施。

4.2.2預警級別的轉化

根據供水危機事件的發展變化和處置控制情況變化,應該及時調整預警級別,在紅色(I級)、橙色(Ⅱ級)、黃色(Ⅲ級)和藍色(Ⅳ級)之間轉化,可以跳級進行。

4.2.3預警級別的發佈

供水危機事件發生或將要發生時,根據事件性質和級別,要及時發佈預警公告:

Ⅰ級(紅色)預警。市報省批准,由市發佈;

Ⅱ級(橙色)預警。市報省同意後,由市發佈;

Ⅲ級(黃色)預警。由市確定發佈;

Ⅳ級(藍色)預警。由市市政公用局或事件發生地市(縣)、區報市同意後發佈。

4.3 預警預防措施

4.3.1預警措施

進入預警狀態,相關市(縣)、區和市政府相關部門應採取以下措施:

(1)立即啟動有關應急方案;

(2)發佈相應預警公告;

(3)根據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的級別與類別建立相應的應急保障機構;

(4)指令應急處置組織和應急救援隊伍進入臨戰狀態,供水監測機構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並即時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5)調集事件應急所需的專家人員及有關物資和設備等,確保應急保障工作順利進行。

4.3.2預防措施

無錫市供水危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協調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的預防工作,市市政公用局、環保局按照部門職能協同有關部門分別對城市供水質量(水質、水壓)和城市供水水源質量進行監管。

(1)加強對城市供水水質、原水水質及其生產設施設備的檢驗與檢測,建立城市供水質量監測信息網絡共享體系,掌握水質動態。

(2)開展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的假設和風險評估,完善各類專項應急方案,並組織演練。同時做好相關宣傳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識。

(3)建立供水應急人才資料庫和應急保障隊伍,儲備應急救援物資。

4.4 先期處置

供水事故發生後,市應急現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單位和有關部門,要在所在地的統一指揮下,按照有關方案,迅速實施先期處置。堅持“早發現早處置、先發現先處置、邊報告邊處置”的原則,與事件搶時間,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事故發生。同時,迅速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

5 應急響應

5.1 響應原則

應急供水堅持“屬地為主、重點保障”的原則。通過合理調度,儘可能保障所有用户有序用水。在無法保障全部用户用水時,要確保居民用户基本生活用水;重點保障飯店賓館等服務業基本用水;重點保障學校、醫院、部隊等社會重點事業單位的食堂用水;重點保障城鄉運行生命線企事業單位和重要外資企業的正常生產用水;優先保障市區重點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的合理用水。

5.2 分級響應

Ⅰ級、Ⅱ級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發生或將要發生時,由市決定、市長簽發,並報省批准或同意,向社會發出紅色或橙色緊急預警信號,同時啟動供水危機事件應急方案。並着手成立“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按有關方案和相應級別措施迅速組織實施,同時將有關情況按規定程序報告或國家有關部門,必要時請求、兄弟城市、外地有關科研機構、大專院校和軍隊緊急支援。

Ⅲ級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發生後,由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或“市突發供水危機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請市批准,向社會發出黃色預警信號,同時啟動供水應急方案響應措施。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着手成立“供水危機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按有關方案措施迅速組織實施,並將有關情況按規定程序報告市政府和“市應急指揮中心”。

Ⅳ級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發生後,由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或事件發生地市(縣)、區決定並報請市批准,發出藍色預警信號;重點供水企業及其行政主管部門亦可向事發地市(縣)、區提出請求,由事發地市(縣)、區或其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向市政府請示批准後,向所影響區域發出藍色預警信號。同時啟動供水應急方案響應措施。所在市(縣)、區政府或其供水行政主管部門着手成立“供水危機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按有關方案措施迅速組織實施,並將有關情況報市政府和“市應急辦”。

5.3 響應程序

現場應急指揮部成立後,應立即開展工作:

(1)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負責人、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

(2)修改、調整搶險救援方案,並迅速組織實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

(3)組建調整各應急處置小組,進行人員責任分工,協調有關部門提供應急保障,包括協調關係、調度各方應急物資和資源等;

(4)部署做好維護現場秩序和當地社會穩定工作;

(5)向有關方面報告和通報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6)決定緊急處置的供水危機其它重大、重要事項。

5.4 指揮協調

(1)現場指揮

現場指揮部指揮員根據事態發展變化需要,在充分調查瞭解和聽取專家等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儘快展開指揮工作。指揮現場分工人員按預案和規程迅速展開;向有關人員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和要求;隨時調用所需人員參與應急工作,使應急人員做到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密切協同、有條不穩地展開行動。

(2)現場協調

協調各級、各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實施應急救援行動,為救援隊伍協調提供必要的裝備、工具和設施,為救援人員協調提供安全保障;協調專家組迅速開展工作,向專家組及時通報應急狀態和應急信息,特別是有關資料和技術參數,安排好專家的生活起居,維護好專家的身體健康,為專家迅速展開分析、研究和評估等項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條件。及時聽取專家對事件危害範圍、發展趨勢的預測和所提出的有針對性的應急處置方案和建議;積極協調專家參與供水水質情況、危害範圍、事件等級的判定和分析工作,使其更好地在制水工藝改進、水源地環境保護、跨流域調水、臨時啟用地下水等重大決策措施上提供技術支持,發揮參謀諮詢作用。

(3)召開現場辦公會

召開各種現場辦公會現場解決問題,充分調動全市各部門和單位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為現場應急指揮部提供支持,動員一切所需力量為應急處置工作服務。

5.5 緊急處置

5.5.1處置措施

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發生的情況較多,一般措施應有:

(1)當受突發事件主要因素影響,自來水供給企業出現大面積停供、減供時,應立即啟用《無錫市自來水供應應急實施方案》(見附件1),並在處置過程中根據具體發生的情況不斷修正和改進處置措施。

(2)當受突發事件主要因素影響,自來水供給企業、管網出現嚴重問題,無法保證自來水正常供應,且在8小時內無法恢復時,應立即按照《無錫市供水危機狀態下車輛送水方案》組織實施(見附件2)。

(3)當受突發事件主要因素影響,自來水供水企業供電系統癱瘓,立即啟動恢復電力供應應急方案,自來水電力系統恢復方案由市供電公司另行制定。

(4)當水源地水源出現嚴重污染,自來水制水企業取水受到嚴重威脅時,應立即啟用《無錫市突發污染事件水源地環境保護方案》(見附件4),加大水源地保護力度,力爭在最短時間內恢復水源地水質。

(5)當遇到枯水期,水源地取水口水位偏低,無法正常取水,或受污水團聚集長時間影響不能正常取水時,應視情啟用《無錫市供水危機狀態下江河調水方案》(見附件3),提高水源地水位,加快水源地水的流動,稀釋和衝擊污水團,緩解水源地水量和水質壓力。

(6)當水源地遭受藍藻等水生植物嚴重危害時,應按照《無錫市藍藻緊急打撈方案》(附件5)組織打撈,清除藍藻等有害水生植物。

(7)當受突發事件主要因素影響,自來水供水企業無法提供足夠供水或地表水水源不能正常取用,出現大面積停供、減供且判定短期內無法正常恢復時,應考慮啟用地下水資源,即採取《無錫市供水危機狀態下緊急啟用地下水方案》(見附件7)。

(8)當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發生,市場純淨水出現脱銷,連帶與水相關的食品、飲料、蔬果等生活用品的市場供應緊張,市場純淨水和應急所需器械、器材、物資的供應必須首先得到保障,必要時採取非常措施從外地或周邊地區緊急調入。所在地區市(縣)、區、街道等在指揮部的統一協調下,配合做好相關保供工作。具體應按照《無錫市市場純淨水應急供應方案》(見附件8)和《無錫市供水危機狀態下水價監管方案》(附件9)實施。

(9)當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發生後,區域內出現或暴發傳染性疾病,或部分市民因食用不潔自來水而出現不良身體反應,或氯氣泄露引起市民中毒等,按照《突發供水危機應急衞生保障方案》(見附件6)緊急實施,衞生部門要加大搶救、衞生監測和監查力度,迅速查明衞生事件原因,有針對性地開展救護。

(10)當因供水危機事件發生並出現一定程度的市民恐慌時,指揮部應按照《無錫市突發供水危機社會穩定方案》(見附件10)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以上措施可根據情況需要合併進行。

5.5.2應急監測

按照本預案的職責分工,市政公用事業局、環保局、市衞生局都負有供水質量應急監測責任,分別對自來水出廠水、水源地保護水和自來水管網水進行不間斷的監測。Ⅰ級和Ⅱ級供水危機事件發生後,在全市各網點的監測都不少於每2小時取樣化驗一次,以保證水源地溶解氧、氨、氮和COD指標以及自來水各飲用指標每2小時報告一次。有關技術負責人和指揮部領導也要不間斷的深入水廠、水源面親自查看,實施不間斷的跟蹤採樣、分析,及時掌握監測結果,並對事態危害的發展趨勢和影響程度及時做出分析判斷和預測,不斷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

5.5.3應急監察

市市政公用局監察機構組成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監察組,負責III級以下事件應急處置情況的監察工作。市紀委、監察局在I級和II事件發生時組成監察組,負責重大和特別重大供水危機事件發生時的監察工作。事件發生地的供水主管部門監察室配合應急監察組工作。應急監察組在接到監察任務後,立即趕赴事發現場,瞭解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原因以及已造成的後果、危害程度、發展趨勢等;監督、協助指導現場的處置工作,協助做好人員的撤離和防護工作;對事件責任單位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收集證據;做好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任務。

5.6 應急安全與防護

(1)現場處置人員的安全

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事件的特點(如氯氣泄漏、水上作業等),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的規定。現場監測、監察和處置人員根據需要配備防毒面具或自救器材等,在正確、完全配戴好防護用具後,方可進入事件現場,以確保自身安全。

(2)受影響羣眾的安全

根據供水危機事件的性質(如氯氣泄漏、水質事故),指揮部通過媒介等宣傳渠道,向羣眾宣傳防護措施;根據事發時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羣眾疏散的方向和方式,責成有關部門和單位組織羣眾進行安全疏散;根據需要設立緊急避難場所和為羣眾提供食物等。

5.7 應急支援

當供水危機事件不斷擴大和複雜化,且連續發生次生、衍生事故,並有進一步發展的危險,我市處置遇到較大困難時,要及時向中央、省委和、兄弟城市、有關科研單位和有相關性的大中型企業發出求援信息,必要時可通過國家和外事機構向國際友好城市和單位及個人發出求援信息,以爭取國際支援。

5.8 信息發佈

為了保障信息的準確無誤,無錫市供水事故有關重要信息的發佈必須經市政府認定,由市政府相關機構對外發布,以滿足居民知情權。信息發佈應及時、準確,供水企業及其它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惡意和不負責任的傳播與供水事故有關的信息。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和預警號令,隨着事態的發展和處置進程的展開,逐步發佈真實信息和預警轉換號令,及時解除羣眾的思想疑慮,防止各種謠言的傳播。

5.9 應急結束

供水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立即恢復正常供水。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同時撤銷。預警號令發佈機構根據供水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核結果,確認應急情況不復存在的情況下,向社會宣佈解除號令,應急狀態終止。

6 後期處理

6.1 善後處置

供水危機事件發生地的應會同市有關部門,積極穩妥、認真細緻地做好危機過後的有關工作,彌補損失,消除影響,總結經驗,改進工作,進一步落實應急防範措施。

6.2 費用清算

對供水行業事故中的傷亡人員、危機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卹、補助或補償,並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對危機發生地居民羣眾的經濟損失,應根據有關評估結果給予相應的補償。市有關主管部門要按照規定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有關部門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險監管機構要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做好有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

6.3 綜合評估

市有關主管部門要會同事發地區,對供水危機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綜合評估,並向市政府做出報告。綜合評估報告應根據事件等級,應分別在應急終止後的30天、20天、10天和5天內完成。

綜合評估報告應包括的主要內容:

(1)整理和審查所有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

(2)分析、評估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後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

(3)分析、評估採取的主要應急措施及其有效性;

(4)事件結論、主要經驗教訓,事件責任人及其處理意見,各種必要的附件等;

(5)從城市供水系統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等方面提出改進建議等。

6.4 事件總結

綜合評估結束後,市有關主管部門要會同事發地區全面總結應急處置工作,並形成書面材料報送市政府。

7 保障措施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根據總體預案,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子方案做好供水危機的應對工作。要調動各方力量,統籌安排,採取切實有效保障措施,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7.1 隊伍保障

各應急處置機構都要建立自己的應急搶險專業隊伍和供給保障隊伍,根據事件發生的級別和工作實際隨時調用。

(1)工程搶險專業隊伍:由城市供水、供電行業相關人員組成,擔負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

(2)應急保障和支援隊伍:由各應急職能單位相關工作人員及社會半專業性力量組成,平時要做好一定的計劃準備,必要時也可以臨時從社會徵集。

(3)應急管理力量:由各級供水主管部門的有關人員組成,擔負接收同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應急指令,並與水利、環保、農林等有關部門及時進行協調及信息交換,協調和組織各有關單位的應急力量對供水危機進行應急處置。

7.2技術保障

各有關應急處置機構的監測、化驗、試驗分隊和專家庫都是供水危機應對的重要技術保障力量,要及時提供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技術信息和人力幫助,要建立儲備數據庫隨時調用。專家組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質檢、安檢等工作的技術專家組成,負責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運行安全性和水質情況鑑定,研究應急方案,提出相應對策和意見。有關單位要進一步配備先進監測和分析處理儀器設備,為應對供水危事件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持。

7.3 交通和運輸保障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與實施緊急處置的交通安全保障,依法實施道路交通管制。市交通局負責並依法實施有關航運管制,同時組織、協調各類應急保障物資的調運。相關市(縣)區要協助做好交通和運輸保障工作。

7.4 通信保障

市電信主管部門和江蘇電信無錫分公司、江蘇移動無錫分公司、中國聯通無錫分公司等負責承擔應急通信保障,並負責實施應急通信的組織指揮。

(1)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網絡系統,並建立相應的網絡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證應急響應期間應急領導小組同各級政府、省應急響應部門、有關單位和應急專家工作組專家通信聯絡的需要。

(2)開發全市突發供水危機環境信息和救援力量信息數據庫,建立突發供水危機信息管理系統。加強突發供水危機監測預警系統,完善各類突發供水危機預警指數和等級標準。

(3)建立跨部門、多手段、多路由、有線和無線相結合的反應快速、靈活機動、穩定可靠的應急通信手段。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現場與供水行業行政主管部門之間實現視頻、音頻、數據信息的雙向傳遞。

7.5 醫療衞生保障

突發供水危機發生後,必須快速組織醫療救護人員對傷員進行應急救治,盡最大可能減少傷亡。在市衞生局指導下,醫療急救中心負責院前急救轉運工作,各級醫院負責後續救治,紅十字會等羣眾性救援組織和隊伍應積極配合專業醫療隊伍,開展羣眾性衞生救護工作。同時要根據突發危機的特性和需要,做好疾病控制、消毒隔離和衞生防疫準備,並嚴密組織實施。

7.6 治安保障

突發供水危機發生後,市公安局負責應急工作中的治安保障,市武警支隊予以協助和配合,並負責相關保衞工作。事件所在地區縣協助做好治安保障工作,基層政府和社區組織要積極組織開展羣防聯防,配合公安部門及時掌握社會動態,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羣、重要物資設備的防範保護,嚴懲借供水危機造謠生事、趁火打劫和製造事端的犯罪行為。

7.7 物資保障

建立和完善應對供水危機的物資保障機制,滿足處置工作的需求。

(1)突發供水危機發生後,由市經貿委負責組織、協調應急物資的儲存、調撥和緊急供應,保障搶險救援隊伍的相應裝備投入和事發地區羣眾日常用水的市場供應。市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藥品的儲存、供應。應急物資的調用,由市供水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實施。

(2)建立突發供水危機應急物資儲存、調撥和緊急配送系統,積極培育和提升經濟動員能力,確保救援所需的物資器材和生活用品的應急供應。同時積極探索由實物儲備向生產潛力信息儲備,通過建立應急生產啟動運行機制,實現應急物資動態儲備。

(3)建立與其他省市和地區物資調劑供應渠道,以便需要時可迅速調入應急物資;必要時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徵用社會物資。

7.8 資金保障

市政府設立突發公共事件安全基金,為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提供資金保障。平時相關部門應備有足夠的應對突發供水危機應急所必需的專項資金和有關救援物資儲備資金。

7.9 教育和培訓

市供水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宣傳、教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等有關部門,通過圖書、報刊、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廣播、電視、網絡等,廣泛宣傳節水、環保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減災等基本常識,增強市民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各級和各有關方面要結合實際情況,採取定期與不定期等多種組織方式,有計劃地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嚴格考核,保證質量,切實提高其專業技能。

7.10 演習和演練

市供水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協同市有關部門對處置突發供水危機的各項子方案進行演習,檢驗應急措施落實情況和各部門的應急響應能力。市應急指揮機構應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應急演練計劃並定期組織演練,以檢驗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應急響應能力。各區縣(區、縣供水主管部門)要結合當地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有關部門對相關預案進行演練。

8獎懲與責任追究

突發供水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8.1獎勵

對突發供水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在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中表現突出,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羣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8.2責任追究

全市各級各類部門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依紀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突發供水危機重要情況的。

(2)未依照規定完成突發供水危機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急需物資的生產、供應、運輸和儲備的。

(3)突發供水危機發生後,對上級有關部門的調查不予配合,或者採取其他方式阻礙、干涉調查的。

(4)在對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的調查、處置、人員救治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5)有關部門應履行而拒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的。

(6)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9 附則

9.1 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政府辦公室會同市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情況變化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變化,或在執行中有新的發現時,由市政府辦公室及時修訂。

9.2 預案解釋

本預案的主體部分由市政府辦公室負責制定,並由市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作為本預案重要內容的附件部分各方案,由市各相關部門制定,並由其相關部門負責解釋和適時修改。江陰市和宜興市區域供水應急預案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另行制定,報市政府備案,並列入本專項應急預案附件。

9.3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專項應急預案 篇二

為確保發生火災時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上級教育部門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機構的組成

1、領導小組及職責

組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

成員:教導、總務、少先隊、教研組、班主任

主要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校消防安全常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和有關技能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的防範意識和基本技能。

(3)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儲,落實飲食、防凍防雨、教材教具、搶救設備等物資準備工作,強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4)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5)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全面保證和促進學校安全穩定。

2、滅火行動組及職責

組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

成員:教導處、總務、少先隊、教研組、班主任

主要職責:

利用學校配置的消防器材及有關設施,全力進行撲救。

3、通訊聯絡組及職責

組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

成員:教導、工會、總務、少先隊、教研組、班主任

主要職責:

迅速與學校保衞處或相關部門取得聯繫,引導人員和設施進入事件地;撥打119消防電話,聯絡有關部門、個人,組織調遣消防力量;負責對上、對外聯繫及報告工作。

4、疏散引導組及職責

組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

成員:教導、總務、少先隊、教研組、班主任

主要職責:

引導有關人員迅速轉移到安全地帶,並負責重要物品的看守工作。

5、安全防護救護組及職責

組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

成員:教導、總務、少先隊、教研組、班主任

主要職責:

利用現有器材對傷員進行緊急搶救,聯繫有關醫院搶救。

二、應急行動

應急前準備:

領導小組依法發佈有關消息和警報,全面組織各項消防救護工作。各有關組織隨時準備執行應急任務。

應急過程行動:

1、領導小組得悉消防緊急情況後立即趕赴本級指揮所,各種救護隊伍迅速集結待命。

2、通訊組迅速發出緊急警報,疏散組組織仍滯留在各種建築物內的所有人員撤離。

3、滅火行動組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建築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室內大型活動。

4、滅火行動組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加強供電輸電、保管室等重要設備、場所的防護,保證工作順利進行。

5、安全救護組迅速關閉、切斷輸電、供水系統(應急照明系統除外)和各種明火,防止滋生其他災害。

6、安全救護組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並送至附近救護站搶救。

7、滅火行動組加強對重要設備、重要物品的救護和保護,加強校園值班值勤和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的發生。

三、火災後有關行動

1、加強對廣大師生的宣傳教育,做好師生、家長的思想穩定工作。

2、加強各類值班值勤,保持通訊暢通,及時掌握學校情況,全力維護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3、迅速瞭解和掌握學校火災情況,及時彙總上報。

專項應急預案 篇三

1、火災、爆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因設備事故、爆破現場操作失誤而發生重大火災、爆炸事故,操作人員雖能及時發現,但一時難以控制。火災發生後,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傷害的周邊範圍為:無風向20m左右,順風向波及50m左右。當發生火災事故時,應採取以下的措施:

①發現者如果認為火情可以控制,並能保證人身安全,可在自願的基礎上進行滅火工作;發現者如果認為在幾分鐘內不可能將火撲滅,可立即撤離火情現場並向值班主任或者安全辦公室報告,不要採取不必要的冒險措施。

②值班主任或安全辦公室接到報警後,應迅速下達按應急救援預案處置的指令,通知指揮部成員及義務消防隊迅速趕往事故現場。

③義務消防隊到達事故現場後,首先查明現場有無受傷害人員,以最快速度將傷者脱離現場,嚴重者儘快送醫院搶救。

④指揮部成員到達事故現場後,根據事故狀態及危害程度作出相應的應急決定,並命令各應急救援隊立即展開救援。如果事故擴大,安全辦公室迅速向公安機關(消防支隊、治安支隊、防火安全委員會)、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衞生疾病防控中心報告事故情況並請求支援。

⑤保衞組到達現場後,負責治安和交通指揮,在事故現場周圍設崗,劃分禁區並加強警戒和巡邏檢查。火災擴散危及到廠內外人員安全時,應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協助友鄰單位、廠區外過往行人向上側風方向的安全地帶疏散。

⑥搶險搶修隊到達現場後,根據指揮部下達的搶修命令迅速進行設備搶修,控制事故,以防止事故擴大。

⑦當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兩個專門的工作小組:在企業負責人的指揮下,組成由安全、保衞、生產、工會、環保參加的事故調查小組,調查事故發生原因,研究制定防範措施;在主管安全的副廠長指揮下,組成由生產技術人員和安全人員組成的搶修小組,研究制定搶修方案並立即組織搶修,以便儘早恢復正常的生產秩序。

2 採區緊急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①採區可能發生的緊急事故

a邊坡自然坍塌,雨水沖泡坍塌

b排渣場自然坍塌,雨水沖泡坍塌

②事故預防

a邊坡坍塌事故的預防:

保證開採施工中按照技術要求進行施工,保證邊坡的坡度和坡段安全平台的質量;因為地質因素造成部分坡面不穩定的,進行水泥漿砌加固處理;日常教育職工遠離邊坡,設備不得在邊坡下長時間停放,必須在邊坡下工作時要隨時觀察邊坡,遇到雨天進行專人監護邊坡;每年春秋兩次對邊坡進行檢查,進行刷坡處理。

b渣坡坍塌事故的預防

在選擇排渣場時就選擇對行成的渣坡具有抵抗的區域,排渣時使渣坡形成自然安息角;在渣場裏側修建排水溝,疏導雨水流向安全地帶,避免大量雨水進入排渣場沖刷渣坡。

③搶險準備

a由採礦車間和運輸車隊組成不少於100人的搶險隊,由公司其他部門組成不少於100人的預備隊,事故發生後及時到達現場

b由採礦車間負責準備50把大鎬和50把鐵杴。4台推土機、兩台勾機,運輸車間準備6輛礦車,其中有兩輛礦車常備。

c公司內保證有性能良好的通訊工具和醫院、消防隊、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聯繫。

④事故處理

a一旦事故發生,發現人員立即向車間或者指揮部彙報。

b指揮部接到報告後,立即組織搶險隊及時趕赴事故現場進行搶險。同時向上一級領導報告。

專項應急預案 篇四

當煤礦發生頂板事故後,為及時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制定實施救援措施,並付諸實施,全力以赴進行搶救,使災害降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此應急預案。

1. 事故類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1.1 危險源危害評估

a、四層煤的掘進工作面,厚煤層遇有地質構造時易發生片幫、冒頂。

b、六層煤的掘進工作面,該層煤的偽頂容易冒落,直接頂常出現較大的節理。

c、146掘進工作面由於在兩條斷層附近,受構造影響極易出現冒頂現象。

d、五、六層煤回採工作面採用短壁式回採,由於煤層薄而且不穩定,有時會出現大面積冒頂現象。

e、四層煤回採工作面,因為採用老式回採,回採時壓力會集中在回採巷道的老塘口附近,回採塘口易發生冒頂事故。

f、128—180石門掘進工作面,此工作面為穿層掘進,遇煤層及遇構造時易發生冒頂事故。

g、老巷道進行維修時,由於頂板破碎,易發生冒頂事故。

h、巷道開口時,容易發生冒頂事故。

1.2 頂板事故危險性分析及事故類型

a、頂板事故危險性分析:頂板事故常發生在井下的採掘生產過程中,頂板意外冒頂、片幫、煤炮、衝擊地壓、頂板掉矸而造成人員傷亡,設備埋壓損壞,生產中止等事故。頂板事故有突發性、災難性和破壞性,在處理事故過程中如措施不當還有繼發性。

b、頂板事故分類:頂板事故按冒頂範圍可將頂板事故分為局部冒頂和大型冒頂兩類;按冒頂事故發生的力學原因進行分類,可將冒頂事故分為壓垮型冒頂、推垮型冒頂和漏垮型冒頂三類。

1.3 冒頂事故常發生的區域和地點

a、局部冒頂常發生在採煤工作面靠近煤壁附近,要工作面兩端以及放頂線附近,掘進工作面的迎頭,以及巷道維修過程中。從頂板事故發生的'地點來看,局部冒頂可分成:靠近煤壁附近的局部冒頂、工作面兩端的局部冒頂、放頂線附近的局部冒頂、地質破壞帶附近的局部冒頂、掘進工作面迎頭的局部冒頂、巷道維修過程中的局部冒頂。

b、大型冒頂事故常中發生在採煤工作面,其包括老頂來壓時的壓垮型冒頂、厚層難冒頂板大面積冒頂、直接頂導致的壓垮型冒頂、大面積漏垮型冒頂、複合頂板推垮型冒頂、金屬網下推垮型冒頂、大塊遊離頂板旋轉推垮型冒頂、採空區冒矸衝入工作面的推垮型冒頂及衝擊推垮型冒頂等,巷道掘進與維修過程中大型頂板事故多發生在局部冒頂附近及地質破碎帶附近。

1.4 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

a、局部冒頂有時僅在3-5架支架範圍內,傷亡人數1-2人,在實際生產過程中,局部冒頂事故的次數遠遠大於大型冒頂事故,約佔冒頂事故的70%左右,總的危害比較大。

b、大冒頂事故冒頂範圍較大,傷亡人數多在3人以上。

c、無論是局部冒頂還是大型冒頂,事故發生後,一般都會推倒支架,埋壓設備,造成停電、停風,給安全生產管理帶來困難,對安全生產不利。

d、如果是地質構造造成的冒頂事故,不僅給生產帶來麻煩,而且有時會引發透水事故。

e、在有瓦斯湧出區附近發生的頂板事故將伴有瓦斯的突然湧出,易造成瓦斯事故。

f、如果是採掘工作面發生頂板事故,一旦有人員被堵、被埋,會造成人員的傷亡。

2. 現場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 快速反應原則

採掘工作面發生冒頂事故後,現場負責人必須立即打電話(6233)報告礦調度室人員,然後報告本單位領導,並及時組織人員進行現場搶救。

2.2 科學施救原則

處理冒頂事故的主要任務是,搶救遇險人員及恢復通風等。

a、探明冒頂區範圍和被埋、壓、堵截的人數及可能所在的位置,並分析搶救,處理條件,根據事故現場實際情況採取不停的搶救方法。

b、迅速恢復冒頂區德正常通風,如一時不能回覆,則必須利用壓風管、水管或打鑽向埋壓或截堵人員共給新鮮空氣。

c、採掘工作面必須由外向裏進行支護處理,維修巷道發生冒頂事故時,可從冒頂兩端同時進行支護處理。處理冒頂時首先清理出搶救人員的通道和退路。

d、對於極難處理的冒頂事故區由礦領導下達處理決策,必要時可以向遇險人員處開掘專用小巷道。

e、早搶救處理中必須有專人檢查和監視冒頂區級周圍的頂板情況,加強支護,防止發生二次冒頂,並且注意檢查瓦斯及其他有害氣體情況。

3. 應急救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系

礦成立頂板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部

總 指 揮:王玉和

副總指揮:張傑、李永利、周福田、王亞忠、任永海

成 員:王國民、李雲旺、劉長友、彭豔豐、張鐵、趙文和

指揮下設7個小組,分別是:搶險救援組、技術專家組、醫療救護組、後勤保障組、監督檢查組、治安保衞組、善後處理組。指揮所設在礦調度室。

3.2 指揮機構及職責

A、指揮部職責

a、事故發生後,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並按照規定時限和程序,及時向河北省煤礦安全監察局冀東分局和承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事故及搶險救援計劃進展情況。

b、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救計劃,力爭將財產損失降到最低。

c、根據事故發生的狀態,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計劃,並對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果斷採取緊急處置措施。

d、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的發生的變化和出現的新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和補充。

e、根據事故災害情況,內部救援不足及時聯繫興隆縣礦務局地方礦山救護隊及承德第六醫院或興隆縣醫院的醫療救護隊協助救援計劃。

f、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和人員,保證救援所需。

g、做好穩定社會工作和傷亡人員善後工作。

h、負責事故調查處理或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B、相關組織職責。

搶險組:以礦山救護為主,負責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

專家組:負責事故搶險救援過程中的方案制定和技術指導工作。

醫療組:負責受傷人員的搶救工作。

後勤保障組:負責救援物資的供應及後勤保障工作。

監督檢查組:負責對搶險工作的安全監督和對入井人員實施有效的控制。

治安保衞組:負責事故井口及礦井內治安保衞工作。

善後處理組:負責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

C、相關人員職責:

礦長:是處理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狂總工程師、礦務局總工程師和礦山救護隊隊長的協助下,制定營救遇險人員和事故處理的工作計劃

礦總工程師:是礦長處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礦長的領導下組織制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及事故的工作計劃。

各個有關副礦長:根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的工作計劃,負責組織為處理事故所必須人員待命,及時調集搶險所需設備,材料,並由指定的副礦長嚴格控制入井人數,簽發搶救事故及入井特別許可證。

礦副總工程師:根據礦長命令,負責某一方面的搶救工作。

礦救護隊隊長:對礦山救護隊的具體行動負責,全面指揮、領導礦山救護隊和輔助救護隊,根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工作計劃所定的任務,完成對遇險人員的救援和事故處理。如果與礦務局救護隊聯合作戰時,應成立礦山聯合救護作戰部,由礦務局救護隊隊長擔任指揮工作,協調作戰行動。

安全科科長:根據批准的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的工作計劃,以及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對搶險救援工作的安全及入井人員的控制實行有效的監督。

按照礦長的命令負責通風工作,注視主要巷道風機的工作情況和組織完成必要的通風工程,並執行與通風有關的其他措施。

生產科科長:按照礦長的命令負責協調各方面的工作,協助礦長進行搶救和事故的處理。

採掘隊隊長、班組長:負責查對事故工作面內的人數,並採取措施將他們有組織的組織起來,積極展開搶險救援工作,將現場事故的性質和發生事故的原因詳細的報告礦調度室及礦值班領導,並隨時接受礦長命令,完成有關搶救和事故處理任務。

礦值班調度員:負責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性質,並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礦山救護隊、礦長、總工程師、礦調度室以及其他有關領導和單位,及時向下傳達礦長的命令,通知並召集有關人員到調度室待命,隨時調度井下搶險救援工作的進展情況,統計掌握出入井人數和尚在井下的搶險救援人數。

供應科科長:及時準備好必要的搶險救援物資材料,並根據礦長的指令運送到指定地點。

機運隊隊長:根據礦長命令,負責保障工作面事故地點的通風機的正常運轉,掌握井下停、送電工作,及時搶修和安裝機電設備,負責將遇險人員及時運送井上,保證搶險救援人員和器材及時運到事故地點,滿足搶險救援工作的需要,完成其他有關任務。

地測科科長:負責準備好必要的圖紙資料,並根據礦長明亮完成搶險救援工作所需要的測量工作。

考勤和礦燈、自救器發放負責人:應根據入井人員的掛牌和領取礦燈、自救器的牌號查清事故發生時井下的工作人員人數及其姓名。並迅速報告給調度室。

醫院院長:負責組織對受傷人員的急救治療,組織護理和藥物供應。當醫療救治資源不足時,及時向總指揮申請外援。

後勤負責人:保證對遇險人員的妥善安置和搶險救援人員的食宿以及其他生活事宜。

經警隊長:負責事故搶險和處理過程中的治安保衞工作,維持礦井內正常秩序,不許閒雜人員入礦,並在井口附近設專人警戒,嚴禁閒雜人員逗留、圍觀。

4. 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控

4.1.1? 監測監控的方式、方法及預防措施

A、培訓教育職工熟知頂板事故發生前的徵兆

a、局部冒頂的徵兆

頂板發出響聲、巖層下沉斷裂,頂板壓力急劇增大時,木支架會發出劈裂聲。緊接着出現折樑、斷柱現象,底板軟時,柱子發生鑽底現象,有時出能聽到採空區內頂板發生斷裂而發出的悶雷聲。

頂板掉碴。頂板破裂嚴重時,折樑斷柱就要增加,並出現頂板掉碴。掉碴越多,説明頂板壓力越大。

煤質變酥,煤壁片幫增多,範圍增大,工作面鑽眼省力,甚至夾鑽桿。

頂板出現裂縫,裂縫張開,裂縫增多。

頂板出現離層。“敲幫問頂”時,頂板發出“空空”的響聲,説明上下巖層已經離層。

頂板發生漏頂現象,破碎的偽頂或直接頂有時會因背頂不嚴和支架不牢出現漏頂現象,造成棚頂託空,支架木公動,支護強度降低而造成冒頂。

瓦斯湧出異常,在含瓦斯煤層中,瓦斯湧出量突然增大。

頂板淋水增大。

b、大冒頂發生的徵兆

頂板徵兆

頂板連接發出斷裂聲,聲音的頻率和響聲增大。這是由於直接頂和基本頂產生離層,或頂板切斷而發出的聲音,有時採空區內發出像悶雷樣的聲音,這是基本頂和上方巖層產生離層或斷裂的聲音;頂板巖層破碎掉碴,而且掉碴逐漸增多,頂板的裂縫增加或裂縫張開,併產生大量的下沉,下沉的速度增大;底板出現底鼓或裂縫。

煤壁徵兆

由於冒頂前壓力增大,煤壁出現明顯的受壓和片幫現象。煤壁受壓後,炮質變酥、片幫增多,使用煤電鑽打眼時,鑽眼省力,有時甚至夾鑽桿。

支架的徵兆

使用木支架時,支架被大量的壓壞或折斷,併發出響聲,肉眼可隨時發現支架的變化。

瓦斯、淋水

瓦斯湧出量突然增加;有淋水的頂板,淋水量增加。

B、強化現場管理加強現場巡迴安全檢查工作

對於採掘工作在面的主要危險源就頂板和煤幫,為防止事故的發生在生產過程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每個工作面設有專(兼)職安全員。工作面每班開之前,首先由班組長、安全員對工作面的頂、幫及支護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工作面放炮前、放炮後必須進行檢查,班中由班組長、安全員進行循回檢查。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隱患、及時把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之中。

4.1.2 冒頂事故的預防措施

A、工作面局部冒頂的綜合預防措施。

a、工作面支架方式要與頂板巖性相適應。

b、採取措施預防防爆破造成冒頂。

根據頂板條件選擇炮眼佈置、角度、裝藥量、一次爆破量,防止爆破崩倒支架,形成過大的空頂面積和控頂距。

c、工作面落煤後及時支護。

d、工作面的上、下出口要有特種支架。

e、採取正確的回柱方法,防止頂板壓力集中在局部支柱上,造成局部頂板破碎及回住困難,嚴格執行作業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f、嚴格執行各項頂板管理制度,如“敲幫問頂”制度、支架驗收制度、崗位責任制度、頂板分析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g、保證工作面的正規循環作業,加快推進速度。

B、工作面大冒頂的預防措施

預防採煤工作面大冒頂,除採取預防局部冒頂時提到的預防措施外,還應按以下情況採取措施。

a、瞭解頂板活動規律,有條件時對工作面頂板進行礦壓觀測,對頂板來壓進行預測預報。

b、對於堅硬頂板大面積懸頂,有大冒頂危險時,要採取頂板高壓注水措施。

c、堅硬頂板要採取強制放頂。

d、提高支架的穩定性。

e、嚴格控制工作面採高。

f、工作面在開切眼初採時不要反向開採。

g、掘進上、下順糟時不得破壞複合頂板。

h、重視初採初放,加強有效的安全措施。

i、對直接頂破碎的大傾角工作面,為防止出現大面積漏垮型冒頂,應採取的措施是,合理造用支架,保證支架有足夠的初撐力和可縮量,頂板背嚴接實,嚴防爆破崩倒支架。

C、掘進工作面冒頂事故預防措施

a、根據掘進工作面的巖性,嚴格控制空頂距。當掘進工作面遇到斷層褶曲等地質構造破壞帶或層理、節理髮育的煤、巖層時,棚子支護時應緊靠工作面迎頭,並縮小棚距,還應採用拉條、撐木等打棚子連成一體,防止棚子被推垮,必要時還要打中柱;錨杆支護時應有特殊措施。

b、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頂幫活塊必須排下,無法排下時應採取臨時支撐措施,嚴禁空頂作業。

c、掘進工作面冒頂區及破碎帶必須背嚴接實,必要時安掛金屬網防止漏空。

d、掘進工作面炮眼佈置及裝藥量必須與巖石性質,支架與掘進工作面距離相適應,以防止因爆破而崩倒棚子。

e、採用前探掩護式支架,使工人在頂板有防護的條件下出碴、支棚腿,以防冒頂傷人。

D、巷道開口處冒頂事故預防措施

a、巷道開口應避開後來巷道冒頂的範圍。

b、開口處必須搭設雙抬棚,必須在開口抬棚支設穩定,牢固後再拆除原巷道棚腿,不得過早拆除,切忌先拆棚腿後在架設開口抬棚。

c、注意選用抬棚材料的質量與規格,保證抬棚有足夠的強度。

d、當開口處圍巖及巷幫角被擠壓壞時,應及時採取加強抬棚穩定性的措施。

E、支架支護巷道冒頂事故的預防措施

a、在可能的情況下,巷道應佈置在穩定的巖層中,儘量避免採動的不利影響。

b、巷道支架應有足夠的支護強度的抗衡圍巖壓力。

c、巷道支架所能承受的變形量,應與巷道使用期間圍巖可能的變形量相適應。

d、儘可能做到支架與圍巖共同承載,支架造型時,儘可能採用有初撐力支架;支架施工時要嚴格按工序質量要求進行,並特別注意頂與幫的背嚴實問題,杜絕空頂空幫現象。

e、凡因支護失效而空頂的地點,重新支護時應先護頂,再施工。

f、巷道更換支架時,必須先支新支架,再拆除舊支架。

g、在容易發生推垮型冒頂的巷道中要提高巷道支架的穩定性,可以在巷道的支架之間嚴格地用拉條、撐木連接固定,增加支架的穩定性,以防推倒。在傾斜巷道中架棚被推倒的可能性更大,所以支架間的拉條,撐木的強度,密度要適當加強。

h、在掘進工作面10米內、在斷層破碎帶附近10米內、巷道交岔點附近10米內、冒頂處附近10米內,都是容易發生冒頂事故的地點,巷道支護必須適當加強。

4.2、預警行動

a、採掘工作面發生冒頂事故後,現場的班組長立即打電話向礦調度室、採掘隊長彙報,詳細報告事故的發生地點、事故發生的時間、事故的危害程度。

b、礦調度室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用電話通知跟班礦領導及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

c、跟班礦領導接到調度室事故報警後,立即趕赴現場組織實施應急處置救援工作。

5. 信息報告程序

5.1 報告系統及程序

井下采掘工作面發生冒頂事故後,工作面的班組長→礦調度室、採掘隊隊長→跟班礦領導→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礦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的危害程度,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5.2 現場報警方式

現場報警方式為電話報警,井下各採掘工作面的電話,每天要有專人維修、維護保持暢通。礦內部電話網與市話網聯通。

5.3 礦應急救援有關部門人員24小時通訊聯繫方式(略)

6. 應急處置

6.1 應急響應及應急預案啟動

當調度室收到井下發生重大頂板事故彙報後,調度值班的人員立即向總指揮彙報,請求指示。接總指揮啟動應急預案的命令後,迅速電話通知指揮部成員及相關領導單位,指揮部成員在接到通知後立即趕到指揮部。

6.2應急啟動程序

a、井下發生重大頂板事故時,現場負責人應當立即打電話(6233)向調度室彙報,詳細彙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現場情況及遇險人員的情況。

b、礦調度室值班員接到事故報告後,要問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範圍,現場狀況及人員遇險傷亡情況,並做好詳細的記錄。

c、礦調度室值班員將詳細的彙報給礦長、總工程師、主管礦長、興隆礦務局調度,通知指揮部成員限時到指揮部集合,按總指揮的命令啟動頂板及事故緊急預案,迅速進行救援工作。

d、各職能部門和有關單位負責人要服從指揮救援方案,搶救被困人員,同時按其職責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對事故的發生造成的後患進行積極排查處理。

e、搶險組、專家組根據現場情況制定救援方案,搶救被困人員。同時按其職責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對事故造成的後患進行積極的排查處理。

f、後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及時到位並按期職責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及搶救工作。

g、當災害不能有效控制、需要外援時,指揮部應迅速與興隆礦務局取得聯繫。

6.3 處置措施

A、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採掘工作面發生冒頂事故後,現場負責人必須立即打電話(6233)報告礦調度室值班人員,然後報告本單位領導,並及時組織人員進行現場搶救。

B、處置冒頂事故的應急處置原則

a、處理冒頂事故的主要任務是:搶救遇險人員及恢復通風等。在其他救援隊伍沒趕到的情況下,現場作業人員首先要在事故發生後的第一時間展開自救互救。

b、探明冒頂區範圍和被埋、壓、堵截的人數及其所在的位置,並分析搶救處理條件,根據事故現場實際情況採用不同搶救方法。

c、迅速恢復冒頂區的通風,如時不能恢復,則必須利用壓風管、水管或打鑽向被埋、壓或堵截人員供給新鮮空氣。

d、採煤工作面和巷道維修工作發生冒頂時可從兩端開始向冒頂區進行支護處理,掘進工作面發生冒頂時必須由外向裏進行支護處理。處理冒頂時首先清理出搶救人員的通道和退路。

e、對於極難處理的冒頂事故區,由現場總指揮下達處理決策,必要時可以向遇險人員處開掘專用小巷道。

f、在搶救遇險人員時,必須有專人檢查和監視冒頂區及周圍的頂板情況,加強支護,防止發生二次冒頂,並且注意檢查瓦斯及其他有害氣體情況。

C、發生冒頂事故時的自救、互救

一旦發生冒頂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採取自救或互救。但現場營救時要注意:

a、當冒落的煤矸埋住、壓住人時,不可驚慌,要在有經驗的班長、組長或老工人的指揮下,嚴密監視冒落的頂板及兩幫情況,先由外向裏進行臨時支護,打通安全退路,防止頂板繼續冒落傷人,再組織人力迅速搶救被埋在煤、矸下的遇險者。

b、搶救時要仔細分析遇險者的位置和被壓情況,儘量不要破壞冒落煤、矸的堆積狀態,小心謹慎地把遇險者身上的煤、矸搬開,救出傷員。若矸石太大,應多人用撬槓、千斤頂等工具從四周將大矸石塊抬起,用木柱支牢,再將傷員救出,千萬不可盲目用鎬刨、錘砸、掀滾、拉扯等方法,以免加重遇險者的傷勢。

c、救出傷員後及時進行止血、包紮、骨折固定等救護措施,發生休克時要及時予以搶救,並迅速送往醫院急救。

d、若跨面、冒頂將人員堵在獨頭巷內,被堵人員要沉着、冷靜,不要驚慌混亂。要找安全地點 ,根據現場情況進行自救。

e、若冒頂面積較大,處理時間較長,被堵人員要靜卧休息,儘量減少氧氣消耗,有壓風管路時,可打開閥門,放氣工人呼吸,要注意節約使用礦燈、食物和水。若冒落的煤和矸石量不太大,有可能打通出口時,應由有經驗的老工人監視頂板,其他人員採取輪流攉扒的方法進行自救,並間斷性的敲打金屬物,向外發出求救信號。

7.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各採掘工作面在日常的生產過程中,除正常生產施工所用材料外,還應儲備不少於三天正常生產所用的圓木、半圓木、背幫背頂所用的板子、雜木及楔等材料,以備急用。備用材料應儲存在採掘工作面附近易於搬運的地方。

最新專項應急預案 篇五

為及時應對各類極端惡劣天氣,做好我校教學管理工作,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健全應急體系和運行機制,維護我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快速高效。

二、組織領導

校長負責啟動本校應對極端惡劣天氣做好教學管理工作應急預案。成立學校應對極端天氣做好教學管理工作應急的領導小組。xxx校長任組長,各班主任為成員。應急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協調學校及教學點的應對極端惡劣天氣做好教學管理工作。

三、應急措施

(一)停課應急措施

1、及時將停課通知告知每一個學生和家長,並調整學校教學工作的計劃。

2、認真執行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統一時間停課和復課。若確因客觀原因不能按時復課,及時報告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經批准後才能延期復課。

3、停課後,學校妥善安排好各項工作,確保復課後教學工作有序進行。

(二)停考應急措施

1、考試期間遇極端惡劣天氣確需暫停考試的,學校及時將停考通知告知每一個學生和家長,及時調整教學工作計劃。

2、認真執行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統一時間停考和復考。若確因客觀原因不能按時復考,及時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經批准後才能延期復考。

3、考試屬於學校組織的,由學校對復考做出具體安排;考試科目屬於縣、中心校統考的,學校嚴格執行統考科目考試時間安排。

4、停考之後,學校要妥善安排好各項工作,確保復考工作有序進行。

(三)提前放假或延期開學的應急措施

1、學期末或學期初遇極端惡劣天氣,確需提前放假或延期開學時,學校應及時將提前放假或延期開學通知告知每一個學生和家長,及時調整教學工作計劃,未完成的教學計劃應在下學期中安排及時補上。

2、提前放假時,學校應妥善安排好期末考試、閲卷及素質報告單(成績單)發放等工作,確保學期教學工作任務完成。

3、期末考試屬於學校組織的,因提前放假未考完的科目,下學期開學初,由學校安排對未考完的科目進行考試。

4、提前放假後,學校要妥善安排好各項工作,認真做好開學準備,確保下學期開學工作有序進行。

(四)完善通訊網絡確保通訊暢通

為應對極端惡劣天氣,以便緊急聯絡。在應急期間學校要安排人員值班,對外公佈值班電話,方便學生和家長諮詢。所有責任人員必須保持通訊工具24小時暢通。

(五)規範發佈通知和信息

學校應急領導小組對外發布停課、停考、提前放假的通知或延期開學的信息。必須以縣教育局及中心校文件為準。

四、事故責任追究

1、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在查明原因、認定性質、分清責任的基礎上,根據上級有關法律、法規對安全事故有關責任人嚴肅追究行政和法律責任。

2、嚴格實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生安全事故,有關領導和當事人,在及時處置險情的同時,第一時間上報學校有關領導,因不及時上報,延誤搶救時機、造成重大損失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專項應急預案 篇六

夏季來臨,暴雨增多,為確保世博會期間的防汛安全,本着“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原則,時時不忘安全、事事重視安全,落實安全責任,居安思危,警鐘長鳴,切實做好我園的防汛抗災工作,確保在重大汛情發生時,我園能夠有序地組織師生撤離到安全地帶等待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特制定此預案。

一、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及職責

1、總指揮:園長莊蘭英擔任,全面負責幼兒園汛災事故的處置工作,及時聽取事故情況報告,視情況做出啟動應急處置預案的決定。

2、副總指揮:副園長虞建珍、總務沈引花擔任,分工負責事故的現場救援、調查處理和善後等工作。

二、幼兒園出現汛災事故,立即啟動各職能小組,全力投入事故處理工作

1、應急指揮小組:園長莊蘭英任組長。

其職能主要有:

(1)儘速到達現場,瞭解和掌握事故情況,控制局面,阻止事態發展,並研究事故處理的具體策略。

(2)儘早向教育行政部門和地方政府彙報情況。

(3)組織力量並全程指揮其他各職能小組投入工作

(4)密切配合醫療、公安等機構對事故的處理工作,認真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地方黨委政府的有關指示。

(5)負責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查找原因和責任。

2、現場控制小組:由副園長虞建珍擔任組長。

成員:周靜等有關班主任。

主要職能是:

(1)控制現場,維護秩序,勸離無關人員,防止發生混亂局面。

(2)排查其他受傷人員,組織力量送醫院。

(3)由班主任管好各自的幼兒,不圍觀,不擁擠,防止幼兒慌亂、散失,維護學校秩序。

(4)儘早向知情者、見證人調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資料。

3、醫療救援、消毒小組:由保健吳彩虹擔任組長。

組員:保育員等。

主要職責有:

(1)立即組織護送受傷人員去醫院救治。

(2)配合醫院的救治工作,追蹤瞭解傷情或動態,隨時與園長保持聯繫。

(3)接待趕到醫院的家長,並説明基本情況,做好安撫工作,防止出現情緒過激情況,做好解釋説明及思想工作。

4、後勤保障應急小組: 由總務主任沈引花任組長。

成員:施進妹、馬月琴、陳月芳等。

主要職能:

(1)盡力做好醫療救治、現場控制等工作以及聯絡和後勤支援工作。

(2)必要時配合醫療、防疫等機構進行現場消毒、取樣分析等工作。

(3)做好上級來人和家長的接待工作,必要時為上級工作組現場辦公做好後勤服務工作。

5、信息資料小組:由俞靜老師擔任組長。

成員:信息小組成員。

主要負責:

汛災事件全過程的各種文字、圖象信息資料採集,撰寫書面報告,整理取證材料,作好相關數據的分類統計、分析工作,及時提供各種資料。12小時內形成完整的書面材料逐級上報。

三、應急疏散流程

1、人員轉移

在發現險情時應堅持先救人,後搶物的原則,切實做好人員(特別是幼兒)的安全轉移工作,要按照計劃做到有秩序、有組織地轉移,盡最大努力避免人員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

遇災害時,幼兒園要將師生轉移到牢固的樓房中,保持梯道的暢通,人員轉移要根據就近的原則,提倡互相幫助。

2、搶險準備

平時要加強巡邏檢查,發現險情立即上報,並迅速組織搶險,易積水的地方要搞分塊小包圍,設置臨時排水泵,排水管道要經常疏通養護。堵水擋板、應急燈、雨衣、套鞋等搶險物資要明確專人負責,以便在緊急搶險時隨時調用。

3、物資轉移

幼兒園物資要根據可能出現的災情,制訂應急措施,按照轉移、墊高或轉放樓上等方法制定預案,其中易爆、易燃、危險藥品等要按數登記造冊,嚴格管理,電腦等貴重物品轉移樓上明確專人負責。

4、治安保衞和醫療救護

在災情發生時要充分發揮共青團、治保會、義務消防隊作用,有電線杆倒落、房屋倒塌等及時保護現場,防止人員傷亡,醫務室要有止血藥、硼帶等必備的藥品,同時積極聯繫醫院。

專項應急預案 篇七

一、組織機構

在應急小組外新增滅火組,安全保衞組承擔引導疏散任務。

二、可能引起學校火災事故的原因

電線老化、亂拉亂接臨時線,違章使用電爐和其它電器設備,液化煤氣及其儲藏室過於密封、食堂油鍋過熱、實驗操作不當、易燃易燥物品使用、保管不當,違章動用明火、亂扔煙蒂等誘發原因。

三、預防措施

1、校長是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消防法律、法規,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

2、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識,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強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

4、保持通道暢通,不堆物。

四、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火災,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打“119”電話報警,同時上報鎮中心學校辦公室。

2、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的。

(1)人員疏散:救人是第一原則,學校消防責任人和舍務教師應在第一時間,有序地組織學生疏散轉移。

①火災時,由於有煙氣,能見度差,現場指揮人員應保持鎮靜的,穩定好人員情緒,維護好現場秩序,組織有序疏散,防止驚慌造成擠傷、踩傷等事故的。

②利用現場有利條件,快速疏散。下層着火時,樓梯未坍塌的採用低姿勢迅速而下,有條件的可用濕毛巾,堵住嘴、鼻,用濕毯子披圍在身上從煙火中衝過去。

③高層着火時,疏散時較為困難,因此更應沉着冷靜,不可採取莽撞措施,應按照安全出口的指示標誌,儘快從安全通道和室外消防樓梯安全撤出,切忌用電梯或跳樓。火勢確實較大無法逃生,可躲避到陽台、平台或關閉房門用濕毛巾堵塞門縫防止煙火進入,並用水澆濕房門,等待救護人員到來。

④火災時,一旦人體身上着火,應儘快地把衣服撕碎扔掉,切記不能奔跑,那樣會使火越燒越旺,還會把火種帶到其他場所。如旁邊有水,立即用水澆灑全身,或用濕毯子等壓滅火焰,着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滾,把身上的火焰壓滅。

(2)物資疏散:火場上的物資疏散,目的是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火勢蔓延和擴大。

①首先疏散的物資是那些可能擴大火災和有爆炸危險的物資。例如起火點附近的油桶、液化氣罐、化學實驗室易爆和有毒物品,以及堵塞通道使滅火行動受阻的物資的。

②疏散性質重要、價值昂貴的物資。例如機密文件的、檔案資料、高級儀器、珍貴文物以及價值貴重的物資。

3、如有傷者要及時送往醫院救治的,如學生受傷的,要及時通知家長。

4、滅火撲救:初起火最易撲滅,在消防人員未到前,根據不同的火原因,可採取隔離法、冷卻法、窒息法、抑制法,火災現場指揮人員要在第一時間迅速調集單位治安人員、義務消防人員等,集中單位內和臨近所有滅火器,不要零打碎敲,集中使用對準火點,儘量抓住戰機把火消滅,或控制住火勢的發展,最後由消防人員徹底撲滅火焰的。

5、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原因,維持秩序。

劃出警戒範圍,嚴禁其他車輛和無關人員進入着火現場,以免發生不必要的傷亡,同時也為火災消滅後的調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證據的。如果在火災調查人員未到之前火災已經撲滅,失火單位應當把了解的情況向他們介紹,並將火災現場保護工作移交給火災調查組,並配合調查組提供當事人或見證人。當火災發生時要充分發揮共青團、治保會、義務消防隊的作用,做好受傷人員的護理工作,醫務室應備好止血藥、繃帶等必備藥品,同時組織人員和車輛急送醫院或聯繫醫院對受傷人員的搶救。

專項應急預案 篇八

1 事故風險分析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響範圍: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響範圍,參見綜合應急預案中《不連溝煤礦事故風險分類統計表》。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任何單位、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單位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救援的義務。

2) 堅持專門機構與職工相結合的原則。救護隊負責火災現場的組織指揮和實施滅火救援,專職、義務消防隊積極協同作戰,廣大幹部職工積極參與。

3)堅持平戰結合的原則。依照本預案規定的程序、方法和措施,定期組織開展綜合實戰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4) 堅持統一指揮的原則。成立處置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調集多方人力和物資支援滅火。

5) 堅持“救人第一”的原則。當火場有人員受到火勢威脅時,應當首先搶救人員。

6) 堅持“積極搶救、保護財產”的原則。在實施滅火的同時,迅速組織人員疏散、保護公共財產和個人財物,盡力減少火災損失。

3 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系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3.2 不連溝煤礦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4 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控

4.1.1 危險源的監控方式、方法

充分利用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原則,安全監察部組織各專業科室對礦地面安全設施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充分利用煙霧感應報警、紅外線報警、視頻監控報警等多種手段進行監控。

4.2 預防措施

4.2.1 按照消防管理規定,安全監察部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對礦井地面的防火要害部位進行檢查,區隊每週一次檢查,班組每日一次巡查,崗位每班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處理。

4.2.2 要經常檢查電氣設備運轉情況,按規定加註潤滑油,避免摩擦過熱引起火災。

4.2.3 各要害防火部位按規定配足、配齊消防器材以及必要的監測監控設施,並保證合格有效、好用。

4.2.4 對要害防火部位的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所有培訓人員達到應知應會,崗位人員規範操作。

4.3 預警行動

調度室接到發生火災事故的信息後,必須立即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並通知有關部門採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或採取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

4.3.1 預警條件

4.3.1 絕緣導線因使用時間較長,陳舊老化,絕緣強度減弱而漏電。

4.3.2 導線受潮、高温、腐蝕而降低絕緣強度被擊穿漏電。

4.3.3 在安裝或檢修過程中,不慎損傷導線絕緣層。

4.3.4 用電設備的對地絕緣損壞。

4.3.5 起火點處有被點燃的可燃物等。

5 信息報告程序

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6 應急處置

同綜合應急預案部分

6.1 處置措施

6.1.1 總指揮有權根據撲救火災的需要決定以下事項;

1)使用各種水源;

2)截斷電力、可燃氣體和液體的輸送,限制用煙點;

3)劃定警戒區,實行局部交通限制;

4)利用臨近建築物的有關設施;

5)為防止火災蔓延拆除或破損毗鄰火場的建築物、構築物;

6)調動供水、供電、醫療救護、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協助滅火;

6.2.2 礦辦公樓、庫房、職工宿舍人員集中場所等地點發生火災時,各兼職、非兼職消防隊隊員按《現場處置方案》展開救災。

6.2.3 現場人員利用現場配備的滅火器材滅火、控制火勢擴大。

6.2.4 礦救護隊接到滅火命令後立即組織救護隊員趕赴火場參加救援。

6.2.5 指揮部成員立即趕到礦調度室集合,由調度室通知各區隊義務消防人員,根據火災情況,組織滅火,防止火勢蔓延,並通知公安消防隊參加滅火工作。

6.2.6 機電管理部、機電隊、機運隊、公司後勤部加強協作,保證正常供水供電,確保滅火工作順利進行。

6.2.7 現場指揮人員可根據現場情況,在各崗點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滅火搶險,及時向指揮部彙報。

6.2.8 火災撲滅後,救護隊及有關單位,配合消防管理機構,根據需要,封閉火災現場,調查起火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事故責任。

6.2.9 排除險源。

參戰單位和消防救護人員進入搶險救災現場,首先要斷掉現場的電源清除一切危險隱患及危險源,防止自身不必要的傷亡。

6.2.10 救人為先。

消防救護人員要充分利用現有的裝備和器材迅速搶救火場受傷和被圍困人員,並將傷員轉交給現場的其它保障或醫療人員,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

6.2.11 先控後滅。

滅火撲救的專業組織和人員要統一指揮,統一行動,按照滅火預案、程序,採取先控制後撲滅的方法,利用各種專業器材、裝備和器材撲滅火災,消除火災事故隱患。

6.2.12 財產轉移

為防止物資財產損失,在滅火的同時要做好財產物資的轉移,對貴重物資財產要做好登記和移交手續。

6.2.13救援保障

各協作單位要充分發揮自己的職能作用,確保第一線的專職消防人員撲救工作順利進行。

7 應急保障

消防水源、乾粉滅火器、個人防護器材、破拆工具等。

專項應急預案 篇九

本預案所指特大自然災害是指颱風、強熱帶風暴、暴雨、洪澇、山體滑坡及其他因素引發的特大自然災害。

(一)特大自然災害應急處置組織機構及職責:

校園特大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特大自然災害的應急指揮、協調、搶險、救援等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小組:

第一責任人:校長

總指揮:總務主任

醫務負責人:校醫

成員:辦公室主任、教務主任、政教主任、班主任

1、通訊聯絡組:負責事故的報警、報告及各方面的聯絡溝通。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搶險處置情況。

2、警戒保衞組:負責組織人員有序疏散,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交通,勸退圍觀人員。。

3、搶險救災組:負責人員、財產的搶救和安置。

4、醫療救護組:負責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處置。責任人:宋麗萍。

5、物資保障組:負責及時提供滅火器材、救災物資,做好後勤保障工作。

6、善後處理組:負責事故傷亡人員親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妥善處理各種善後事宜,進行或配合進行事故調查,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

(二)報告程序

1、特大自然災害發生後,如有人員受傷,校醫應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

2、校特大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立即向區教育局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電話)報告。

3、災害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立即通知各工作小組到位,按照預案規定職責開展工作。

4、信息通訊組立即與傷亡學生的家長或傷亡教師的家屬聯繫。

應急處理程序:

1、災情發生前:

(1)領導小組和各工作小組就位,進入應急工作狀態。

(2)物資保障組和搶險救災組和對搶險物資、工具、用品(如雨具、手電、繩索、鐵線、鐵鍬、食品、藥品等)進行詳細檢查,確保備足和性能良好。

(3)搶險救災組檢查、消除各類建築物、場所安全隱患。搬離高處各類可移動物品,加固或移走指示牌、雨棚、線杆、花木等可能傾倒物品;檢查和關閉所有門窗,疏通溝渠、地漏等排水設施。

(4)信息通訊組公佈並暢通緊急聯繫電話,隨時關注電台、氣象台站有關預報信息,及時向師生通報台風等災情進展情況或及時報警。

(5)對災害可能威脅師生生活的,必須組織轉移安置,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吃、穿、住、醫等必要生活條件得到保障。

(6)警戒保衞組進行警戒巡邏,維護學校秩序。

2、災情發生時:

(1)搶險救災組在保證安全情況下進行巡查。

(2)隨時救援危險境地人員。

3、災情發生後:

(1)領導小組立即研究部署救災工作和應急措施,經確定後由有關部門迅速實施。

(2)各工作小組立即檢查、核實受災情況,統計、彙總相關信息,及時上報校特大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3)按照預案向教育局應急救援中心和相關部門按損失大小、困難程度、救助情況分門別類登記造冊,如實報告災情。

(4)醫療救護組對傷亡人員進行搶救和處置,按照預案報告、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

(5)警戒保衞組設置警戒區域,加強巡邏執勤,維護現場秩序。

(6)物資保障組迅速組織救災款物,確保及時到位。

(7)搶險救災組對受損建築物和相關設施進行緊急搶修。

(8)醫療救護組做好衞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發生。

(三)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善後處理組做好相關善後處理工作,儘快恢復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專項應急預案 篇十

一、演練目的:

1、為了檢驗《火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和有效性,提高全體續建工程參建人員在突發性火災事故來臨之際的自救能力和防火意識,最大限度降低火災造成的損失,提高十一項目部及其下屬項目部的整體應急反應能力與應急技能。

2、通過演習暴露應急預案的缺陷,從中發現應急資源 (包括人力和設備等)的不足。

二、演練內容:

1、準確報火警;

2、使用乾粉滅火器撲滅初期火災;

3、疏散逃生演練;

三、組織機構

1、總指揮:

負責宣佈應急預案的啟動和解除,全面指揮調動應急組織,調配應急資源,按應急程序組織實施應急搶救工作。

副總指揮:

協助總指揮做好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若總指揮不在時,由副總指揮全權負責應急救援預案演習的指揮工作。

2、搶險救援組

負責現場火情控制,協作疏散隊伍、清點人數。

3、醫療救護組

負責組織現場搶救傷員,如對事故現場昏迷人員實施急救,直到醫院救護車輛到達為止等。

5、通訊聯絡協調組

接報後負責應急搶險過程中的通訊聯絡,保證通訊暢通,負責各小組之間的協調以及與業主、監理單位相關機構的聯繫、協調等。

6、物資保障組

負責應急狀態下應急物資的供應保障。

四、應急演練用設備及物資

1、乾粉滅火器 5kg 10 具

2、專用擔架 專用擔架2 副;

3、急救箱一個(內有止血繃帶和橡皮條、清創消毒酒精等) ;

4、對講機 8 台

5、逃生工具:乾淨毛巾(小號)100 毛巾。

需要確定的人員:

1、參加疏散的人員 60-100 名協作人員;

2、傷員:2 名;

3、救助人員:8-10 名;

五、具體要求

1、準備全面、充分,人員前期教育宣講到位。

2、所有參加演練的人員按照各自單位為準統一服裝。 所用到場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

3 聽從指揮,不戲鬧,不亂動場內設施,注意自身安全。

六、事故假定:

20xx年11月15日下午 12 點,中鐵二十二局六公司十一項目部辦公樓南側發生電氣線路老化短路引發火災,火勢較大,此時工人們吃過飯後正在宿舍休息,同時火勢危急附近的員工宿舍, 吃過飯後正在宿舍休息,同時情況十分危急。

七、演練過程

場景 1:宿舍樓內的工人甲(事先安排好)第一個發現電閘箱裏起火,樓道里煙霧瀰漫,一邊大聲疾呼,一邊跑到負責人房間,負責人馬上衝出房間大聲呼喊大家馬上疏散。 同時組織人員抄起樓道里的滅火器來到着火的配電箱前進行滅火,控制火勢蔓延。

場景 2: 安全主管撥打火警電話報警:119,並請示項目部經理。

場景 3: 項目部經理立即啟動搶險救援組、物資供應組、醫療救護組、物資供應組、相關人員馬上趕赴事故現場按照職責分工組織救援。 馬上安排專車專人到大門口及主要路口接應消防車。

場景 4: 現場應急救援小組馬上組織控制火情,儘快組織人員疏散, 撥打 120 急救電話。

場景 5: 搶險救援組根據現場火險情組織樓內全體參與疏散人員,用沾濕的毛巾捂住鼻孔,有秩序地向樓下慢跑,疏散的負責人不停地提醒工人們要注意安全 和下樓秩序。每位參與疏散的人員,在突發事件面前沉着鎮靜,疏散工作井然有序,真正做到臨危不懼。

場景 6: 醫療救護組攜帶擔架在搶險救援組的協助下把負傷人員轉移到事先選擇好的通風條件良好的臨時急救,直到醫院救護車輛到達為止等。

場景7: 總指揮鑑於

(1) 現場人員完全脱險;

(2)火災險情得到有效控制;

(3)宿舍樓周圍未發生環境污染事故;

(3)宿舍樓周圍未發生環境污染事故;

(4)被疏散的人員處於安全場所。

(4)宣佈:關閉,應急行動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