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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應急預案新版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59W

救援應急預案新版多篇

救援應急預案 篇一

1、火災特點及危險性。

倉庫是物資高度集中的地方,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嚴重損失。由於倉庫可燃物資多,跨度大,空氣供給足,發生火災後,燃燒發展較快,蔓延迅速。火焰可向縱深發展,也能沿堆垛和貨架的表面向堆垛內部和貨架的縫隙發展。庫房發生火災,能產生大量煙霧,特別是儲存有化工、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倉庫發生火災,會產生大量的有毒氣體,可能發生爆炸,威脅人員和建築物的安全。

2、應急處置預案。

撲救倉庫火災,要以保護物資為重點,加強第一齣動,靈活運用滅火戰術。

(1)充分發揮義務消防隊的作用,力爭撲滅初起火災。倉庫發生火災後,一是要向消防隊迅速報警。二是要組織義務消防隊和職工迅速進行撲救,可以利用手提式滅火器和消防栓及就近水源,力爭把火災消滅或控制在初起階段。

(2)必須搞好火情偵察,要迅速查明儲存物資的性質、火源及火勢蔓延途徑。為了滅火和疏散物資,是否需要破拆,是否採取排煙措施,庫房內有無爆炸劇毒物品,火勢對其威脅程度如何,是否需要採取保護、疏散措施等情況。

(3)庫房建築着火,火勢尚未蔓延到物資堆垛和貨架的情況下,應集中力量阻止火勢向物資堆垛和貨架蔓延,迅速撲滅庫房建築的燃燒,必要時應組織力量疏散物資。

(4)庫內儲存的物資堆垛或貨架着火時,應集中力量對燃燒堆垛形成包圍態勢,控制火勢蔓延,同時保護和疏散物資。

(5)庫房建築和物資同時燃燒時,首先要冷卻庫房的承重結構,消滅頂棚燃燒,防止建築物倒塌,同時要控制火勢向鄰近堆垛或貨架蔓延,進而撲滅堆垛或貨架的燃燒,並組織力量疏散物資。

(6)當爆炸、有毒物品或貴重物資受到火勢威脅時,應採取重點突破的方法,選擇火勢較弱或能進能退的有利地形,集中數支水槍,強行打開通路,掩護搶救人員深入燃燒區,將此類物品搬運庫外。對無法疏散的爆炸物品,應用水槍進行冷卻保護。

(7)做好火場的安全保衞工作。保衞科要組織警力,加強火場安全保衞,劃出警戒區,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並看管好疏散出來的物資,防止散失。

救援應急預案 篇二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提高小浪底水力發電廠(以下簡稱電廠)處置恐怖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恐怖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電廠安全運行,維護電廠正常生產秩序。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電廠管理的生產運行區域內蓄意進行的爆炸、投毒、縱火、暴力破壞等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恐怖事件。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減少和消除恐怖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恐怖事件管理工作。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小浪底建管局(以下簡稱局)統一領導和局重大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協調下,電廠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成員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負責電廠恐怖事件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健全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3)依靠科學,依法規範。採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預防為主,防治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應急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3 反恐危害程度分析

3.1電廠概況

電廠位於黃河干流中下游的洛陽市與濟源市交界區,管理着小浪底水利樞紐及西霞院反調節水庫,小浪底水利樞紐總裝機容量180萬千瓦,單機容量30萬千瓦,西霞院反調節水庫總裝機容量14萬千瓦,單機容量3.5萬千瓦。電廠主要執行黃河下游防洪、防凌、減淤、供水、灌溉及電網電力供應和系統調峯任務。

3.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存在高水位、大庫容水庫和高電壓、大容量發變電設備,其大壩、庫岸、泄水洞羣、地下洞室、引水源等重要部位的安全對下游、電網及電廠安全生產構成重大威脅。

4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4.1 組織機構

電廠成立恐怖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由電廠應急救援指揮部和應急管理辦公室共同組成,負責電廠恐怖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4.1.1 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水力發電廠廠長

副總指揮:水力發電廠副廠長 總工程師

成 員:各分廠廠長 各部門主任

4.1.2 應急管理辦公室

主 任:安全監察部主任

成 員:安全監察部成員

4.2主要職責

4.2.1 應急救援指揮部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重大突發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執行政府部門和局關於重大突發事件處理的工作部署;

監督電廠的恐怖事件應急管理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協調各部門職責的劃分;

部署恐怖事件發生後的善後處理及生產恢復工作;

及時向局報告電廠恐怖事件的發生及處理情況。

4.2.2 應急管理辦公室職責

(1)水工搶險組:負責水工設施設備恐怖事件的預防和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立即切斷水源、電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該組由水工分廠組成,由分管副廠長負責。

(2)發電搶險組:負責發電系統恐怖事件的預防和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並根據危險源的性質組織專用的防護用品及專用工具,立即切斷水源、電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該組由運行調度分廠、發電維護分廠組成,由分管副廠長負責。

(3)水電供應搶險組:負責小浪底水利樞紐管理區供水供電系統恐怖事件的預防和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並根據危險源的性質組織專用的防護用品及專用工具,立即切斷水源、電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該組由水電供應部及受委託的運行單位組成,由分管副廠長負責。

(4)後勤保障組:負責車輛調度、後勤物資供應、醫療救助協調。該組由廠辦公室、生產保障部組成,由廠辦公室主任負責。

(5)技術諮詢組: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具體方案和安全措施,為現場指揮救援工作提供技術諮詢。該組由生產技術部和安全監察部組成,由總工程師負責。

5 應急響應

5.1 應急響應程序

突發事件發生後按以下程序報告:事件發現人→室主任(值長)→分廠(部門)負責人→廠應急救援辦公室→廠應急救援指揮部→局應急救援辦公室。

突發事件報告的內容包括:事件性質、影響範圍、停電區域、嚴重程度、事態發展趨勢、可能後果;突發事件中的設備損壞、人員傷亡情況;突發事件發生後的組織、技術措施和人員到位的實際狀況。

5.1.1 應急響應啟動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電廠各部門負責對所管理範圍內各種可能發生的恐怖事件的信息、常規監測數據等,定期開展跟蹤檢查、監測、綜合分析和風險評估,根據預測分析結果,當發現恐怖事件有關信息時應啟動本預案。

5.1.2 應急響應行動

(1)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向局報告電廠恐怖事件的發生及處理情況。

(2)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向局有關部門通報恐怖事件基本情況和應急救援的進展情況,根據搶險工作的要求做好應急救援配合工作。

5.2 應急處置

恐怖事件發生後,現場生產人員應採取必要措施減少事件損失,防止事件蔓延、擴大。各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接到事件報告後,立即按照應急預案要求,組織應急救援工作。

(1)水工搶險組應根據恐怖事件類型開展水工設施設備的現場檢查,進行緊急狀態下的`金結設備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立即切斷水源、電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及時報告事件現場處置情況。配合局其它部門做好現場搶險配合工作。

(2)發電搶險組應根據恐怖事件類型開展發電系統設施設備的現場檢查,進行緊急狀態下的發電設備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立即切斷水源、電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及時報告事件現場處置情況。配合局其它部門做好現場搶險配合工作。

(3)後勤工作組應根據事件現場情況積極協調車輛調度、醫療救助人員滿足現場需要,及時提供搶險應急物資。

(4)技術諮詢組應根據恐怖事件類型對現場應急救援提出具體方案和安全措施,為現場指揮救援工作提供技術諮詢。

5.3 應急結束

應急終止條件:

(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2)環境符合有關標準;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4)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採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再次危害,並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於合理且儘量低的水平。

恐怖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

6 信息發佈

(1)恐怖事件發生後,由應急救援指揮部立即用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上報局。

(2)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3)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由應急管理辦公室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上報局有關單位。

7 應急保障

7.1人員保障

電廠成立由各專業生產人員兼職的應急救援隊伍,開展崗位專業技術培訓和應急救援技能訓練,熟悉應急知識,提高其應對突發事件的素質和能力。人員名單及聯繫方式見附件一。

7.2物資保障

配置一定的應急物資和技術裝備,建立並落實嚴密的日常檢查、維護等標準化管理制度,使各類事故處於可控狀態,應急系統處於完備狀態。應急物資清單見附件二。

7.3 通信保障

各生產現場配置生產電話;各辦公場所配備辦公電話;各應急指揮人員配備應急專用電話;個人攜帶移動電話。電廠人員每人配發聯繫通訊錄。人員名單及聯繫方式見附件一。

通信維護部門定期檢查維護通信設備,保持通信暢通。

8 培訓和演練

8.1 培訓

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生產技能、緊急救護法、消防培訓等專業培訓,提高其應急救援能力。

8.2 預案演練

應急預案每年定期開展演練。 應急預案的演練方式根據預案內容選擇桌面演練、功能演練、全面演練其中的任何一種。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演練。

9 後期處置

(1)恐怖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2)對恐怖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電廠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3)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恐怖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照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給予嚴肅處理。

10 附件

10.1 應急搶險人員名單及聯繫方式,見附件1。

救援應急預案 篇三

為在特大火災事故發生後及時有效的實施應急救援,減少事故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汶上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特大火災事故。特大火災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傷20人以上;受災50户以上;直接財產損失100萬元以上,或其他社會影響重大的事故。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設立汶上縣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縣政府縣長擔任,副總指揮由縣政府分管縣長、縣公安局長、縣消防大隊長擔任,指揮部成員由縣公安局、縣委宣傳部、縣人武部、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衞生局、安監局、建設局、廣電局、網通公司、公安局治安大隊、交警大隊、消防大隊有關負責人組成。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由縣公安局負責人擔任,副主任由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消防大隊、事故發生地鄉鎮負責人擔任。

(三)指揮部下設5個組。

1、滅火指揮組。由縣消防大隊組成,負責制定具體救援方案,部署各參戰力量,指揮火災現場撲救,瞭解掌握火情,調集撲救力量,組織有關專家進行火災評估並提供技術支持。

2、警戒組。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巡警大隊及受災地派出所組成,負責災害現場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車隊的道路暢通,疏導圍觀羣眾,維持現場秩序。

3、勤務保障組。由當地鄉(鎮)政府、村(居)和消防大隊組成,負責瞭解掌握撲救所需物資的分佈和儲備情況,制定撲救行動所需經費預算,指導救援物資的運輸和調配,落實參戰人員的生活和醫療保障。

4、祕書組。由縣公安局祕書科、調度科、宣傳科和消防大隊組成,負責及時瞭解火災動態和撲救情況,收集撲救行動的有關信息和資料,編寫情況快訊和工作報告,負責對外信息發佈。

5、善後工作組。由當地鄉鎮政府、村居和民政局、勞動局、消防大隊和有關保險機構組成,負責及時瞭解掌握火災的基本情況和波及範圍,儘快查明火災原因和火災損失,起草火災事故報告,並負責對傷亡人員及其家屬進行撫卹、救濟、理賠等善後工作。

三、應急救援體系及演練

(一)應急救援體系。以縣消防大隊為首戰力量,濟寧消防支隊調集部隊為增援力量。公安、建設、環衞、供水、供電、供氣、交通、環保、醫療救護等單位作為輔助力量,協助火災撲救行動。

(二)日常訓練原則上由縣公安消防大隊按計劃安排,全縣應急救援演習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

四、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事故報告

1、發生特大火災事故後,有關單位和個人立即報告當地消防部門。報警電話:119。

2、縣消防大隊接到報告後,在立即出警的同時,立即報告縣政府值班室、縣安監局值班室和濟寧市消防支隊值班室。

(二)事故發生單位應保護好事故現場。

(三)事故發生後,公安部門應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維持治安秩序、做好交通管制。

五、事故應急救援

(一)消防大隊接到報警後,應立即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總指揮立即報告縣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確需啟動本預案的,立即按本預案組成指揮部趕赴現場實施指揮。

(二)消防力量的調集。

1、發生特大火災事故時,首先由縣消防大隊進行先期處置,並迅速將情況向濟寧市消防支隊報告。相關單位要密切配合。

2、當火災情況嚴重、需要調集周邊縣市區或其他救援區域力量增援時,由縣公安局報請市消防支隊,調集市內、省內消防增援力量。

3、所調集的消防增援力量必須在30分鐘內集結完畢,並由大隊指揮員帶隊選擇最近路線趕赴火災發生地。

(三)戰鬥行動程序。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增援力量按先後順序到達災害事故地後,根據火災類型和參戰隊伍人員、裝備情況,由縣消防大隊提供作戰參謀人員,按照所劃分的作戰區域或戰鬥段,協助作戰隊伍展開救援行動。

(四)按照“屬地指揮”的原則,在縣消防大隊未到達現場之前,其它增援力量接受當地救援指揮機構的指揮。

六、勤務保障

(一)通信保障。由縣政府辦公室、縣公安局指揮中心及網通公司、移動通信公司負責,確保聯絡暢通。

(二)裝備保障。由縣政府辦公室、縣安監局及縣消防大隊負責。保證作戰行動所需戰鬥服、空氣呼吸器瓶、滅火劑、油料和特種救援器材配件等消耗品的供應;組織技術人員及時對車輛、裝備進行維修保養,避免因車輛、裝備故障損壞而影響撲救行動。

(三)生活保障。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各救援力量的飲食、住宿、醫療等保障工作。

七、其他

(一)本預案是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的指導性方案。

(二)在應急救援行動中,要嚴格按程序調集所需力量,一切行動聽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保證各項命令、指示得到貫徹落實。

救援應急預案 篇四

一、指導思想:

1、以確保幼兒園全體幼兒、教職員工及他人的人身安全為根本。

2、以盡一切力量撲救初期火災、控制火勢,將火災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為目的。

二、組織機構:

1、義務消防隊隊長:

2、義務消防隊副隊長:

3、義務消防隊分2個消防小組,每組6人。

第一組:疏散組,組長:蔡x。組員:潘x、李x、潘x。

第二組:救援組,組長:王x。組員:白x、徐x、徐xx、韓x。

三、人員分工:

1、疏散組在組長的帶領下,組織班級教師、保育員一道,共同負責幼兒的疏散、逃生工作。保健老師張x,負責師生在疏散、逃生過程中,突發意外事故的處理。

2、救援組在組長的帶領下,組織班級組員一道,共同負責幼兒園初期火災的撲救工作。

四、各項要求:

1、疏散組成員必須熟悉本園的消防通道;

2、疏散組成員必須熟練組織好幼兒,一切以本園幼兒的生命安全為重;

3、救援組成員必須熟悉本園防火重點部位;

2、救援組成員能夠熟練使用本園滅火器材,清楚各項應急裝置的操作;

3、救援組成員必須熟悉本園滅火器材的位置;

4、救援組成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組織下,參加過至少一次以上的消防應急演習。

五、滅火預案程序:

1、火災發生時,救援組成員立即召集分工,王志惠負責報警,其餘人員搶救物資。首先是關閉電、運用滅火器,其次是關閉煤氣,最後是打開水源備水。

2、救援組成員在搶救過程中,原則是以保證人員生命安全為第一。如果,不能撲救火災,則以逃生為原則,保健老師王志惠負責第二組在逃生過程中,突發意外事故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