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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組織負責人的幾點思考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85W

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的建設是基層黨建的一大難題,配齊配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組織負責人則是解決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難題的關鍵點。政治覺悟不高、黨性不強、號召力低,綜合素質不全面、不熟悉黨建業務的黨組織負責人,以何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培養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組織負責人的幾點思考

目前,我街共有註冊非公有制企業261家,已掛牌成立非公企業黨組織13家,其中聯合黨支部2家;目前轄區內有12家非公企業組織有超過3名以上黨員,但黨員身份尚未核實。在實際工作中,黨建指導員進入企業相對困難,與黨建指導員面談的一般是人事或行政專員,且多數為非黨員,非公企業組織普遍缺少黨員“領頭雁”。針對非公企業黨組織和基本具備條件組建黨組織的非公企業普遍缺少具有號召力,能做主的負責人的實際,我街對此進行了專題調研。

一、培養非公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組織負責人面臨的主要問題。

(1)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組織負責人多為普通中底層管理員工,而非企業主,受“僱傭”的思想嚴重,認為自身和其他員工一樣都是“打工仔”,談不上什麼號召力和凝聚力。且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組織負責人由計劃體制下“黨的領導者”轉變為市場體制下的“黨務工作者”,由於領導角色的談化,產生了黨建“無關論”、“無用論”、“無為論”的思想,不能妥善處理生產經營和黨建工作的關係,開展黨建活動缺乏主動性,甚至有“推”、“拖”現象。

(2)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組織負責人思想認識不到位。一是對非公有制經濟租者和社會組織中黨組織的特殊性認識不夠,不能很好地組織黨員、員工圍繞企業的生產經營開展活動,或開展活動的方式方法不夠靈活,效果欠佳。二是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組織負責人黨建工作思路不清,任務不明,措施不力,在黨員員工中缺乏號召力,難以發揮核心作用。三是黨組織負責人對開展黨羣活動有畏難情緒,存在“三怕”:一怕企業主不支持,關係處理不好,工作難以開展;二怕黨員不積極參與,活動難以組織;三怕員工不理解,吃力不討好;造成片面強調客觀上的困難,不能理直氣壯地開展活動。

(3)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組織負責人黨建業務不成熟。在實際工作中,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組織負責人多為兼職,甚至有些沒有從事過黨務工作,開展的各項活動客觀上受到工作地點、時間、工作量等因素制約,造成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難以有效發揮。

(4)缺少有效的黨建工作保障機制。目前,我街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組織基本沒有設置專職副書記或黨務幹部,黨支部書記平時基本沒有精力和經費去開展黨務工作。在工作中,存在上級檢查緊的時候動一動、補一補,上級不檢查時,很少做工作的現象。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思考的少,一些基礎性黨建工作不紮實,黨員主題實踐活動不活躍等問題。

(5)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組織負責人黨建業務培訓較缺乏,全區一年一次非公企業黨支部書記培訓班,成果固然是有的,但難以有效展開,而街道無黨建工作經費,無法開展系統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組織負責人培訓,黨建工作指導也得不到有效發揮。而且我街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組織負責人缺少與其他單位的黨組織負責人溝通交流,非公黨建中的共性問題難以得到有效解決。

二、非公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組織負責人需具備的條件。

在當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的力量較弱、相對分散的情況下,選好配強黨組織負責人顯得尤為重要。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組織負責人選準配強了,黨組織和黨員的作用才能得到充分發揮,黨的各項工作才能得到落實。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組織負責人必須具備強硬的軟硬件條件;

(1)要有堅定的理想和信念,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

(2)要有高度的黨性觀念,思想政治素質好,既善於同業主合作共事,又能監督企業依法經營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3)要能堅定地依靠黨組織和廣大職工開展工作,密切聯繫羣眾,善於做羣眾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調動廣大黨員和職工的積極性。

(4)要有一定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知識、必要的科技知識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組織領導能力。

三、如何選好配強非公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組織負責人。

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組織負責人的綜合素質,決定着黨組織能否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引導和監督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能否發揮黨組織和黨員應有的作用,維護各方面合法權益,為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發展壯大提供政治和政策保證。在具體工作中,正是由於缺少精明強幹的黨建工作領路人,抓黨建工作理不直氣不壯,縮手縮腳,不敢開展工作,有的企業黨組織的書記,存在從屬意識,對開展黨的活動,發揮黨組織的作用信心不足,有的黨組織在處理企業內部矛盾時,不能很好地做思想政治工作,得不到業主和職工的信任;有的黨組織不能正確處理黨建工作與生產經營的關係,或者以生產經營代替黨建,從而成為純粹的生產經營者,或者脱離生產經營實際,就黨建抓黨建。這些情況的存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和沒有選好合適的黨建領路人有關。

根據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性質和黨的組織原則,目前,選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組織的書記可以通過“一兼雙派”方式進行。

“一兼”即:在法人代表是黨員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儘可能實行黨組織書記由法人代表兼任;從處於管理和技術崗位,或是曾經在國有企業中擔任過領導職務,黨性觀念強,思想政治素質好,善於做羣眾工作的黨員中物色人才、推薦人才、輸送人才,幫助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選準、配強黨組織負責人。黨組織書記由黨員業主擔任的,可選配一名副書記負責日常工作;具備條件的中、小型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負責人和工會主席可由一人擔任。這樣做有利於黨組織做好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監督企業依法經營,健康發展。同時,便於黨組織運用《工會法》保護職工利益和合法權益,維護黨組織地位,支持工會開展工作。

“雙派”即:向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或聯絡員,向沒有合適人選擔任黨組織書記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選派黨組織書記,先行開展工作,再通過培養、調配等辦法逐步解決。根據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情況,從街道機關或者企業黨委選派熟悉黨務工作的同志負責協調指導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黨建工作;從有關部門黨組織中選派優秀黨員到掛靠或聯合建立黨組織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擔任黨建工作聯絡員,負責傳達各級黨組織的精神,及時向黨組織反饋黨員和職工的心聲,支持開展一些有益活動;黨建工作指導員應由組織部部門指派,一般應為兼職,可以一人聯繫一個企業,也可以一人聯繫多個企業對從機關、事業單位選派到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的同志,可保留原身份,適當解決好待遇。黨建聯絡員要注重指導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組織“把生產經營管理骨幹培養成黨員、把黨員培養成生產經營管理骨幹、把生產經營管理骨幹黨員培養成黨組織負責人”的“三個培養”工程,為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組織的發展注入新的活力;從改組、改制、破產企業和居委會黨組織中挑選一批既懂經營、又熟悉黨務工作的同志,把他們推薦到沒有合適人選擔任黨組織書記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擔任黨組織書記。由於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所有制性質不同於國有、集體企業,所以,上級黨組織在指派或調動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組織負責人時,在嚴格把好黨組織負責人素質關的基礎上,要和企業溝通協調,把選配黨組織的負責人與向企業推薦人才結合起來。

四、如何加強非公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組織負責人培養。

在選好黨組織負責人的基礎上,還需培養造就一支具有號召力、凝聚力、戰鬥力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組織負責人隊伍。根據調研情況,我街認為要從以下五個方面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組織負責人的培養工作。

(1)建立健全黨組織負責人工作制度。積極探索黨組織負責人發揮作用的有效途徑和方式,通過黨組織負責人“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方式,參與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重大問題決策,採取“黨組織與董事會聯合學習”、“黨組織與董事會雙向例會”、“黨組織負責人列席管理層會議”等方式,反映黨員和職工羣眾的意見建議,積極為非公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發展當好參謀。

(2)建立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組織負責人培訓機制。要注重結合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特殊情況與實際需要採取分層、分級培訓。區委、街黨工委組織部門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工委至少每半年對非公黨組織負責人進行一次輪訓,採取經驗交流、學習觀摩、爭創競賽等方式,提高黨組織負責人的黨務工作能力,豐富工作方法。同時,區委組織部每年對全區規模較大、影響較大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員業主和黨組織負責人進行集中培訓;街黨工委、企業黨委有計劃地對轄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員業主和黨組織負責人進行培訓。

(3)建立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組織負責人監督考核機制。區委組織部、街黨工委建立非公有制經濟組織資料庫,詳細記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經營發展情況,組建黨組織、羣團組織進度情況,黨員基本情況,黨組織領導人工作情況等,並建立嚴格的考核制度,每季度進行一次全面調度考核。完成組建任務的單位,取消其黨內評先樹優的資格,對工作開展不力的企業黨組織負責人及時調整更換。同時,開展支部“達標創優”活動,對優秀支部負責人給予表彰獎勵,形成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的激勵機制。

(4)建立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組織負責人幫帶指導制度。每個非公黨組織負責人都與街道機關、事業單位、社區黨組織優秀黨務工作者結成“一對一幫扶對子”,街道機關、事業單位、社區黨組織需向該非公黨組織選派1名優秀黨務工作者作為黨建工作指導員(聯絡員),加強聯繫,指導非公黨組織負責人開展工作。黨建工作指導員或聯絡員的主要職責是:幫助指導非公黨組織負責人結合非公經濟組織實際協調企業內部各方面關係,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幫助非公經濟組織黨組織負責人抓好企業思想政治工作;指導非公經濟組織黨組織負責人按照黨內規定做好培養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黨員工作。

(5)建立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組織負責人工作經費保障制度。針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組織的特殊性,黨組織負責人開展黨建工作一般利用“8小時以外”的時間,且非公企業經濟組織生產經營任務較重,要適當給予一定的工作經費保障,調動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組織負責人的積極性。根據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實際情況,具有10名及10名以上黨員的黨組織兼職書記按每人每月200元標準給予工作補貼,兼職黨建指導員、兼職黨建聯絡員和10名以下黨員的黨支部兼職書記按每人每月100元標準給予工作補貼。同時,要增加街道黨工委層面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組織負責人專項培訓和表彰經費,以便街道黨工委加強對非公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組織書記的培訓、工作經驗交流和培養典型、表彰先進,不斷提高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組織負責人的素質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