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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章基礎知識_黨章基本常識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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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章基礎知識_黨章基本常識精品多篇

黨章主要內容 篇一

一、學習黨章的意義

(一)、學習黨章,進一步提高全體黨員在堅定理想信念方面的自覺性

黨章是黨的法規,又是黨內學習和黨員教育的基本教材。通過學習黨章,要進一步樹立共產主義理想,堅定走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信念,提高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路線和基本綱領的自覺性。

(二)、學習黨章,進一步提高全體共產黨員在為人民服務方面的自覺性

黨章強調:“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黨的任何時候把羣眾利益放在第一位”;黨員標準、幹部條件也列出了同一精神的具體規定。江澤民同志在“七·一”講話中也強調:“全黨同志要始終堅持一切為了羣眾、一切依靠羣眾的根本觀點,堅持黨的羣眾路線,深入羣眾,深入基層,傾聽羣眾呼聲,反映羣眾意願,集中羣眾智慧,使各項決策和工作符合實際和羣眾要求。”從這個意義上講,黨章是對我們進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教育的重要教材。

二、總綱

政黨章程是政黨的立黨之本,是政黨內部關係及組織活動的基本規範,也是全黨成員概無例外地必須信守的行動準則。中國共產黨人歷來重視黨章的作用,鄧小平同志曾對黨章的意義作了如下論斷:“國有國法,黨要有黨規黨法。黨章是最根本的黨規黨法。沒有黨規黨法,國法就很難保障。”這是對我們黨的領導全國政權之後幾十年正反兩方面經驗的總結,是對馬克思主義政黨的學説、國家與法的學説的重大貢獻。

(一)黨章在黨內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黨章的性質、內容和產生程序,決定了黨章在黨內生活中的地位及作用。黨章是黨的根本大法。這是因為:

第一,它是黨的整體意志的體現。黨章內容包括黨的活動和黨的建設的基本規定,代表了全黨的最高利益和最大利益,是這些利益的集中體現,實際上集中了全黨的意志和信念。

第二,它是黨內的普遍行為規範,在共產黨內為了維護正常的生活秩序,正確調整黨內關係,也需要確定一種適用於所有黨員的普遍行為規範,以指導和約束人們的行為,黨章就是這種規範。

第三,它是具有最高權威的黨內法規。所有的其他法規,都是它的延伸或補充,又必須服從或從屬於黨章。

因此,一部正確和完善的黨章,必將在黨的生活中產生積極作用。這種作用大體上有四個方面:明確黨內關係;規範組織工作;嚴格組織紀律;有法可依、依法辦事。

(二)黨章的主要內容

從內容來説,黨章作為黨的根本大法,它要解決的是關係黨的性質和戰鬥力的最重要、最根本的問題,不能事無鉅細,變成各項具體法規的彙總。黨章共分十章五十條,它的主要內容:(1)黨的性質、宗旨;(2)黨的指導理論;(3)黨的最終目標及近期任務;(4)黨對革命及建設的方針;(5)黨的領導地位和領導原則;(6)黨的組織原則及組織構成、職權劃分;(7)黨員標準及黨員權利與義務;(8)黨的紀律。

(三)正確理解中國共產黨的性質

(1)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

黨不僅是工人階級的階級組織,而且是工人階級的先鋒隊。任何時候模糊黨的工人階級先鋒隊性質,混淆黨與其他政黨以及一般社會羣眾組織的界限都是錯誤和有害的。正如江澤民同志在“七·一”講話中所指出的:“我們黨從成立之日起,就把自己定為中國工人階級的政黨,始終堅持工人階級先鋒隊的性質,為保持自身的先進性奠定了堅實的階級基礎。”

(2)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實代表

江澤民同志在“七·一”講話中強調了這個問題,他指出:“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是我們黨同一切剝削階級政黨的根本區別。人民羣眾的整體利益總是由各方面的具體利益構成的。我們所有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都應該正確反映並有利於妥善處理各種利益關係,都應認真考慮和兼顧不同階層、不同方面羣眾的利益。但是,最重要的是必須首先考慮並滿足最大多數人的利益要求,這始終關係黨的執政的全局,關係國家經濟政策文化發展的全局,關係全國各族人民的團結和社會安定的全局。最大多數人的利益是最緊要和最具有決定性的因素。

(3)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這是以事實和科學理論為根據的

一是中國革命鬥爭的歷史事實證明了沒有中國共產黨就沒有社會主義的新中國。二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實踐證明了只有中國共產黨才能實現民族振興、國家富強和人民幸福。三是科學的理論基礎説明了黨章關於黨的領導地位的確定,除了以事實為依據外,更重要的是要以科學為指導。

總之,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決定了它是人民羣眾的全心全意的服務者,決定了它是我們國家的領導力量、組織力量和動員力量。它對我國社會主義事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江澤民同志在“七·一”講話中指出:“面對我們肩負的歷史重任,面對國際國內各種複雜因素的影響和各種風險的'考驗,我們黨要始終成為中國工人階級先鋒隊,同時成為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成為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和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忠實代表,成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江澤民同志滿懷自豪地向世界宣告:黨領導人民在20世紀寫下了光輝篇章,也一定能在21世紀寫下新的光輝篇章。

(四)黨的最終目標

黨章總綱載明,“黨的最終目標,是實現共產主義的社會制度。”共產主義作為一種社會制度,它將是社會生產力高度發展,思想、道德、文化巨大進步的社會。它實行的是共產主義的公有制,生產資料和全部產品歸全社會公共所有,從而有可能在分配上實行各盡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則。階級消滅,國家消亡。這種社會制度的實現,又將是漫長的歷史過程,以至需要若干代人的不斷努力才能最終達到。當前我們進行的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是我們共產主義的理想在現階段的具體體現。一個共產黨員只懂得遠大的共產主義理想是不夠的,還必須懂得如何一步一步地,腳踏實地的去實現這個遠大理想。正如江澤民在“七·一”講話中指出的:“共產主義只有在社會主義社會充分發展和高度發達的基礎上才能實現。共產主義社會,將是物質財富極大豐富,人民精神境界極大提高,每個人自由而全面發展的社會。必須看到,實現共產主義是一個非常漫長的歷史過程。全黨同志既要樹立共產主義的遠大理想,堅定信念,以高尚的思想道德要求和鞭策自己,更要腳踏實地地為實現黨的現階段的基本綱領而不懈努力,紮紮實實地做好現階段的每一項工作。忘記遠大理想而只顧眼前,就會失去前進方向;離開現實工作而空談遠大理想,就是脱離實際。”

(五)黨的指導思想

黨章總綱載明:“中國共產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作為自己的行動指出”

馬克思主義理論就是科學共產主義理論或科學社會主義理論。由馬克思、恩格斯創立的這一理論,是工人階級的科學世界觀,是工人階級解放運動的思想和觀點的體系。毛澤民思想是馬克思列寧主義普遍原理同中國革命具體實踐的結合,是馬克思列寧主義的中國化,又是中國的馬克思列寧主義。鄧小平同志説:“毛澤東思想的基本點就是實事求是,就是把馬列主義的普遍原理同中國革命的具體實踐相結合。”鄧小平理論是毛澤東思想的繼承和發展,是馬克思主義在中國發展的新階段,又是當代中國的馬克思主義。正如江澤民同志在“七·一”講話中指出的:“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是中國化了的馬克思主義,既體現了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基本原理,又包含了中華民族的優秀思想和中國共產黨人的實踐經驗。正因為有了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民思想、鄧小平理論的指導,我們黨才能帶領人民戰勝一切艱難挫折,取得一個又一個勝利。鄧小平理論是黨和人民實踐經驗與集體智慧的偉大結晶,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對毛澤東思想的最好繼承和創造性發展,為我們開創中國社會主義事業的嶄新局面作出了重大的貢獻。在新的歷史時期,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民思想,關鍵要堅持用鄧小平理論去觀察當今世界、觀察當代中國,不斷總結實踐經驗,不斷作出新的理論概括,不斷開拓前進。”

(六)黨章對於我國現在所處的歷史階段的論述

黨章總綱載明:“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是在經濟文化落後的中國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不可逾越的歷史階段,需要上百年的時間。”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包含兩層含義:第一,我國已經進入社會主義,我們必須堅持而不能離開社會主義。第二,我國的社會主義還處在初級階段,我們必須從初級階段的實際出發,而不能超越這個階段。江澤民同志在“七·一”講話中也強調:“我國現在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是整個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很長曆史過程中的初始階段。隨着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將來條件具備時,我國社會主義建設會進入更高的發展階段。全黨同志必須堅定不移地貫徹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始終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為實現黨在現階段的基本綱領而奮鬥,不斷把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向着未來推進。”

黨章總綱還就這個階段的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務作了説明。這就是:“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後的社會生產力之間的矛盾。”“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根本任務,是進一步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逐步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並且為此而改革生產關係和上層建築中不適應生產力的方面和環節。”江澤民同志在“七·一”講話中也強調:“在社會主義社會的各個歷史階段,都需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適時地通過改革不斷推進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這樣才能使社會主義制度充滿生機和活力。社會主義現代化必須建立在發達生產力的基礎之上。我們為實現現代化而奮鬥,最根本的就是要通過改革和發展,使我國形成發達的生產力。”江澤民還要求“全黨同志無論在什麼崗位上,都要對自己所從事的工作經常加以檢查和總結,看看是不是符合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符合的就毫不動搖地堅持,不符合的就實事求是地糾正,這樣,才能充分體現共產黨人的先進性和時代精神。”

三、黨員

黨員標準即黨章對黨員提出的條件和要求。黨員標準由三個方面的內容構成。它們互相聯繫,各有側重,從不同角度、不同層次規定了黨員標準的各個方面,共同構成了黨員標準的有機整體。

一是申請入黨的條件。就是黨章第一條的規定:“年滿十八歲的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願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這也是對黨的超碼要求。

二是黨員的基本條件。就是黨章第二條的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員是中國工人階級的有共產主義黨悟的先鋒戰士。中國共產黨黨員必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不惜犧牲個人的一切,為實現共產主義奮鬥終身。中國共產黨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範圍內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以外,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

三是黨員的義務和權利。就是黨章第三、四條規定的黨員必須履行的八項義務和享有的八項權利。

總之,堅持黨員標準就必須全面地堅持上述規定,任何將這些方面的規定割裂開來,對立起來的做法,強調某些方面而否定其他方面的做法,各取所需,任意解釋的做法,都是對黨員標準整體內容的貶損,必須堅決糾正。

黨章主要內容 篇二

2月28日下午,海勃灣區法院召開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心組(擴大)學習會,全院幹警積極參加學習。

根據我院《教育實踐活動2、3月份階段工作推進表》的安排,本次學習主要由王聰慧院長對《中國共產黨黨章》進行輔導學習。

王聰慧院長詳盡地講述黨章的每一個環節,要求我們認真履行職責,以一個共產黨員的形象維護黨的尊嚴,處處體現共產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時刻和黨中央保持一致,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

對於這次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學習,我院明確要求每週五下午全院統一學習,安排一名院領導班子成員帶頭宣講、領講學習內容,週一至週四各庭室自主安排學習,必須保證每天兩小時學習時間,學習筆記和心得必須手寫,不得打印。

會上,還傳達了自治區高院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紀律作風建設、加強兩會期間信訪工作、推進司法公開“三大平台”建設等文件。

2017與時俱進話黨章 篇三

在閉幕後的一次學習會上提出全黨同志要認真學習黨章,嚴格遵守黨章,是學習貫徹黨的精神的重要內容。

國有國法,黨有黨章。黨章是我們黨的總章程,在黨內具有最高的權威性和約束力。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維護黨章,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章上來,使我們每個黨員的重要任務。

黨的通過的黨章修正案,是集中全黨智慧,體現全國人民的共同心願,吸收黨的十七大以來我們黨的重大理論創新和實踐發展成果,集中體現了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和各項方針政策,為全黨統一思想、統一行動,提供了根本準則。因此,只有認真學習和深入貫徹黨章,才能確保我們黨始終沿着正確的方向前進,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始終凝聚起全黨的意志和力量為實現黨的理想和目標而共同奮鬥。

通過學習要自覺踐行黨章,做到內化於公,外化於行。用黨章規範自己的一言一行。要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加強道德修養,嚴格遵守黨的紀律、黨員標準、牢記黨的宗旨,為人民服務,發揚共產黨員政治本色,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和骨幹帶頭作用。

黨章由哪幾部分組成部分 篇四

總 綱

第一章 黨 員

第二章 黨的組織制度

第三章 黨的中央組織

第四章 黨的地方組織

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

第六章 黨的幹部

第七章 黨的紀律

第八章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

第九章 黨 組

第十章 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係

第十一章 黨徽黨旗

2017與時俱進話黨章 篇五

黨章是黨內的根本大法,是統一全黨思想和行動的根本依據。黨章的制定和修改,因時而變,順勢而為,影響巨大。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是每一個共產黨員的法定責任和義務。為了全面認識和理解黨章的發展歷程,我們結合黨的歷次代表大會,對黨章制定和修改的情況作一梳理和介紹。

一。1921年7月,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在上海召開。這次大會沒有專門制定黨的章程,但是,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綱領》包含着一些黨章性質的明確規定。

《綱領》規定:“本黨定名為中國共產黨。”本黨綱領如下:“(1)革命軍隊必須與無產階級一起推翻資本家階級的政權,必須支援工人階級,直到社會的階級區分消除的時候;(2)承認無產階級專政,直到階級鬥爭結束,即直到消滅社會的階級區分;(3)消滅資本傢俬有制,沒收機器、土地、廠房和半成品等生產資料,歸社會公有;(4)聯合第三國際。”

關於黨員條件和入黨手續,《綱領》規定:“凡承認本黨綱領和政策,並願成為忠實的黨員者,經黨員一人介紹,不分性別,不分國籍,均可接收為黨員,成為我們的同志。但是在加入我們的隊伍以前,必須與那些與我黨綱領背道而馳的黨派和集團斷絕一切聯繫。”接收新黨員的手續如下:“被介紹人必須接受其所在地的委員會的考察,考察期限至少為兩個月。考察期滿後,經大多數黨員同意,始得成為黨員,如果該地區有執行委員會,必須經執行委員會批准。”

關於黨的組織系統,《綱領》規定:“凡有黨員五人以上的地方,應成立委員會。”“凡是黨員不超過十人的地方委員會,應設書記一人;超過十人的應設財務委員、組織委員和宣傳委員各一人;超過三十人的,應從委員會的委員中選出一個執行委員會。”“委員會的黨員人數超過五百,或同一地方有五個委員會時,應成立執行委員會,全國代表會議應委派十人蔘加該執行委員會。如上述要求不能實現,應成立臨時中央執行委員會。”

關於黨的組織工作和紀律。《綱領》規定:“在黨處於祕密狀態時,黨的重要主張和黨員身份應保守祕密。”“委員會的成員經當地委員會書記介紹,可轉到另一個地方的委員會。”“工人、農民、士兵和學生的地方組織中黨員人數很多時,可派他們到其他地區去工作,但是一定要受地方執行委員會的最嚴格的監督。”“本綱領須經全國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代表同意,始得修改。”

關於共產黨與其他政黨的關係,《綱領》規定:“中國共產黨徹底斷絕同黃色的知識分子階層以及其他類似黨派的一切聯繫。”“黨員除非迫於法律,不經黨的特許,不得擔任政府官員或國會議員,士兵、警察和職員不受此限。”

黨的一大綱領表明,中國共產黨從一開始就是按照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建黨原則建立起來,把實現社會主義、共產主義作為自己的奮鬥目標,有嚴密組織紀律、能夠實行堅強領導的新型無產階級革命政黨。自從有了中國共產黨,中國革命的面目就煥然一新了。

2017與時俱進話黨章 篇六

黨章是黨內的根本大法,是統一全黨思想和行動的根本依據。黨章的制定和修改,因時而變,順勢而為,影響巨大。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是每一個共產黨員的法定責任和義務。為了全面認識和理解黨章的發展歷程,我們結合黨的歷次代表大會,對黨章制定和修改的情況作一梳理和介紹。

1921年7月,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在上海召開。這次大會沒有專門制定黨的章程,但是,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綱領》包含着一些黨章性質的明確規定。

《綱領》規定:“本黨定名為中國共產黨。”本黨綱領如下:“(1)革命軍隊必須與無產階級一起推翻資本家階級的政權,必須支援工人階級,直到社會的階級區分消除的時候;(2)承認無產階級專政,直到階級鬥爭結束,即直到消滅社會的階級區分;(3)消滅資本傢俬有制,沒收機器、土地、廠房和半成品等生產資料,歸社會公有;(4)聯合第三國際。”

關於黨員條件和入黨手續,《綱領》規定:“凡承認本黨綱領和政策,並願成為忠實的黨員者,經黨員一人介紹,不分性別,不分國籍,均可接收為黨員,成為我們的同志。但是在加入我們的隊伍以前,必須與那些與我黨綱領背道而馳的黨派和集團斷絕一切聯繫。”接收新黨員的手續如下:“被介紹人必須接受其所在地的委員會的考察,考察期限至少為兩個月。考察期滿後,經大多數黨員同意,始得成為黨員,如果該地區有執行委員會,必須經執行委員會批准。”

關於黨的組織系統,《綱領》規定:“凡有黨員五人以上的地方,應成立委員會。”“凡是黨員不超過十人的地方委員會,應設書記一人;超過十人的應設財務委員、組織委員和宣傳委員各一人;超過三十人的,應從委員會的委員中選出一個執行委員會。”“委員會的黨員人數超過五百,或同一地方有五個委員會時,應成立執行委員會,全國代表會議應委派十人蔘加該執行委員會。如上述要求不能實現,應成立臨時中央執行委員會。”

關於黨的組織工作和紀律。《綱領》規定:“在黨處於祕密狀態時,黨的重要主張和黨員身份應保守祕密。”“委員會的成員經當地委員會書記介紹,可轉到另一個地方的委員會。”“工人、農民、士兵和學生的地方組織中黨員人數很多時,可派他們到其他地區去工作,但是一定要受地方執行委員會的最嚴格的監督。”“本綱領須經全國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代表同意,始得修改。”

關於共產黨與其他政黨的關係,《綱領》規定:“中國共產黨徹底斷絕同黃色的知識分子階層以及其他類似黨派的一切聯繫。”“黨員除非迫於法律,不經黨的特許,不得擔任政府官員或國會議員,士兵、警察和職員不受此限。”

黨的一大綱領表明,中國共產黨從一開始就是按照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建黨原則建立起來,把實現社會主義、共產主義作為自己的奮鬥目標,有嚴密組織紀律、能夠實行堅強領導的新型無產階級革命政黨。自從有了中國共產黨,中國革命的面目就煥然一新了。

中國共產黨的第一部正式黨章—《中國共產黨章程》,是在1922年7月召開的黨的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制定和通過的。這部黨章分“黨員”、“組織”、“會議”、“紀律”、“經費”、“附則”,共6章29條,分別對黨的性質、黨員的條件和審批手續、黨的組織系統、黨的會議和活動方式、黨的紀律、黨的經費來源及使用等方面做了詳細規定。

關於黨員條件和入黨審批手續,《章程》規定:“本黨黨員無國籍、性別之分,凡承認本黨宣言及章程並願意忠實為本黨服務者,均得為本黨黨員。”“黨員入黨時,須有黨員一人介紹於地方執行委員會,經地方執行委員會之許可”,並“經區及中央執行委員會次第審查通過,始得為正式黨員;但工人只須地方執行委員會承認報告區及中央執行委員會即為黨員”。“凡經中央執行委員會直接承認者,或已經加入第三國際所承認之各國共產黨者,均得為本黨黨員。”

關於黨的組織系統,《章程》規定:在基層和機關,“凡有黨員三人至五人均得成立一組,每組公推一人為組長,隸屬地方支部。”“各組組織,為本黨組織系統,訓練黨員及黨員活動之基本單位,凡黨員皆必須加入”;“一地方有兩個支部以上,經中央執行委員會之許可,區執行委員會得派員至該地方召集全體黨員大會或代表會,由該會推舉三人組織該地方執行委員會,並推舉候補委員三人”;“各區有兩個地方執行委員會以上,中央執行委員會認為有組織區執行委員會必要時,即派員到該區召集區代表會,由該代表會推舉五人組織該區執行委員會,並推舉候補委員三人”。“區之範圍,中央委員會規定並得隨時更改之”;“中央執行委員會由全國代表大會選舉五人組織之,並選舉候補委員三人。”

《章程》還對黨的各級委員會的任期、職責、職務分工以及各級黨組織的例行會期等做了規定:“中央執行委員會任期一年,區及地方執行委員會任期均半年,組長任期不定,但均得連選連任;幹部人員由地方執行委員會隨時任免之。”“中央執行委員會執行大會的各種決議、審議及決定本黨政策及一切進行辦法;區及地方執行委員會執行上級機關的決議並在其範圍及權限以內審議及決定一切進行方法;各委員會均互推委員長一人黨務及會計;其餘委員協同委員長分掌政治、勞動、青年、婦女等運動。”

關於黨的會議,《章程》規定:“各組每星期由組長召集會議一次;各幹部每月召集全體黨員或組長會議一次;各地方由執行委員會每月召集各幹部會議一次;每半年召集本地方全體黨員或組長會議一次;各區每半年由執行委員會定期召集本區代表大會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每年由中央執行委員會定期召集一次。”“全國代表大會為本黨最高機關;在全國大會閉會期間,中央執行委員會為最高機關。”另外,對如何處理臨時發生的特別問題,以及召開各級臨時會議等問題也作了組織規定。

關於黨的組織紀律,《章程》規定:“本黨一切會議均取決多數,少數絕對服從多數。”“全國大會及中央執行委員會之議決,本黨黨員皆須絕對服從之。”“下級機關須完全執行上級機關之命令;不執行時,上級機關得取消或改組之。”如對上級黨組的決定有不同意見,應提交更高一級黨組織來裁決,“對於中央執行委員會有抗議時”,則提交“全國大會或臨時大會判決”,但在未作出裁判之前,“仍須執行上級機關之命令”。《章程》明確了違紀處分原則,處分分留黨察看和開除黨籍兩類;重申了黨的一大黨綱的有關精神,更加明確地規定:“凡黨員若不經中央執行委員會之特許,不得加入一切政治的黨派。其前已隸屬一切政治的黨派者,加入本黨時,若不經特許,應正式宣告脱離。”“凡黨員若不經中央執行委員會之特許,不得為任何資本階級的國家之政務官。”

《章程》還專門規定了黨的宣傳紀律:“區或地方執行委員會及各組均須執行及宣傳中央執行委員會所定政策,不得自定政策,凡有關係全國之重大政治問題發生,中央執行委員會未發表意見時,區或地方執行委員會,均不得單獨發表意見,區或地方執行委員會所發表之一切言論倘與本黨宣言、章程及中央執行委員會之議決案及所定政策有牴觸時,中央執行委員會得令其改組之。”

關於黨的經費問題,《章程》規定其收入來源為三部分:一是黨員交納的黨費,二是黨內派捐,三是黨外協助。在經費管理上,強調黨的“一切經費收支,均由中央執行委員會支配之”。

在黨的其他關係方面,二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加入第三國際決議案》明確中國共產黨“正式加入第三國際,完全承認第三國際所決議的加入條件二十一條,中國共產黨為國際共產黨之中國支部” 。

中共二大通過的黨的第一個章程及有關決議,從根本規章上為黨的組織建設奠定了基礎,標誌着黨的創建工作已經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