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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考核工資實施方案(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4.83K

績效考核工資實施方案(多篇)

績效工資方案 篇一

為規範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提高教學質量和工作效率,提升教師教學能力,增強廣大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推進我校區教育又好又快發展。根據市、縣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結合我校區實際,現制定本方案。

一、師德(15分)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和生活習慣,同時做好學困生地轉化工作。服從領導,積極參加學校和社會組織的各項公益活動,完成好學校安排的各項任務。(2分)

2、熱愛學生,團結同志,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創建和諧校園,嚴格控制學生輟學率。(4分)

3、樹立終身學習目標,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學習新的教改課改理念。(2分)

4、積極主動參加愛校、護校,切實做好夜間輪流值班,確保學校財產不受損失。(4分)

5、做好家訪工作,及時與家長進行溝通,瞭解學生的發展特長和缺陷,與家長達成共識,共同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與個性培養。(1分)

因工作失誤,導致嚴重後果或因違反師德、社會工作等受到處理者此項不得分。

二、師能

1、教學設計(15分)

所查科目及分值:語文15分、數學15分、英語15分、科學15分、品德15分。

包班教師只查語文、數學。非包班教師教什麼查什麼。兼課教師取其各科平均值。

2、作業(20分)

科目及分值:主科:語文20分、數學20分、英語20分、科學20分

副科:品德、音樂、美術、體育、微機

(1)擔任多門主科的取其平均值。

(2)只兼副科的得10分。

(3)教主科兼副科的,副科不計分。

3、優質課

每學期各完小在人人一堂公開課的基礎上評選出20%的完小級優質課教師,優質課教師每人得2分。獲鄉級優質課的教師每人得3分。獲得縣級優質課的教師每人得10分。

4、教研

(1)根據校區制定的教研計劃,參加集體教研活動,每人每學期底分5分,缺一次扣1分,組長加2分。

(2)個人教研:期末檢查聽課記錄,每位教師每學期要求聽課20節,有評析,滿分2分。

5、論文

凡有教育局組織或校區推薦獲獎的論文、課件、文章、教學設計等,縣級加1.5分,市級加3分,省級加5分。

三、工作量

1、任課分

每週每班按44節計算,每任一節課加0.3分,每兼任一科加0.3分。加分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品德、科學。

2、學生人數分

該教師在該班的學生人數分=本班學生人數×所任科目節數佔本班總課時數的比例(任兩個班以上的累加計算)

3、加分

(1)主管教師管理分=班數×0.3

(2)凡在全縣統考或抽考中取得年級前5名的學科按名次加40分、30分、25分、20分、15分。(分配辦法:獲獎得分÷所有參考人數×本人所教參考人數)

四、教學成績

根據校區期末統考結果或縣組織的考試結果進行考評(校區決定)

1、參考人數依建檔人數為準。

2、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品德、科學。

3、教學成績分值為150分。

計算方法:該科教師成績分值=150÷該科第一名的考試成績分×該科教師所任科目取得的平均成績。

4、兼課教師教學成績依3計算,取其平均值為該教師的教學成績分值。

五、考勤

1、每名教師每月考勤基礎分為5分。

2、每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

3、礦工一晌扣1分。

4、根據校區請銷假制度規定,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3天內每晌扣0.1分,超過3天,每晌扣0.2分,不嚴格履行手續的按礦工處理。

考勤以各學校考勤記錄為準,每月彙總上報校區。各校對考勤記錄和請銷假手續要嚴格保管,以備查驗。校區不定時進行抽查,發現考勤不實,該教師和該校主管人員當月考勤分為零分,並在校區通報批評。

六、本方案的最終解釋權為校區

績效工資方案 篇二

根據衞辦3號文件《區衞生系統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指導意見(試行)》的精神,為做好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充分調動本中心工作人員積極性,經考核領導小組研究,特制定《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試行)》並經全體職工審議通過。

一、指導思想

在上級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建立符合本單位分配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

二、分配原則

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科學合理“原則處理好改革與穩定的關係,在實施中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分配對象

1、分配對象:為在編在崗的正式職工(現為3人)。

2、不參加分配對象:為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

3、當月取消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對象:每月曠工累計超過三天的;病事假當月累計達到或超過十五天的。法定假期(含產、婚、喪、帶薪假),不計入事假天數。

四、分配額度及構成

本單位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額度為3人2240元(另:3人每月基礎性績效工資3360元進入基金冊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由職務(崗位)補貼、工作量(任務)補貼、業績獎勵三個部分構成。

五、分配及發放辦法

(一)職務(崗位)補貼分配辦法

職務(崗位)補貼的總額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15%,每月3人為336元,按月發放。

1、正股級崗位補貼140元;

2、副股級崗位補貼120元;

3、科員崗位補貼100元;

4、以上職務兼職的取高崗位的補貼+低崗位補貼的一半。

以上合計:300元餘額36元

(二)工作量(任務)補貼分配辦法

工作量(任務)補貼的總額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75%,每月3人為1680元,按出勤情況、完成工作任務情況、加班情況等,按月發放。

1、出滿勤每人按200元發放,對“法定假期“和因公外出的不計缺勤。因病事假當月累計十五天以下,請假一天扣發30元,遲到三次扣發20元,曠工一天扣發當月滿勤補貼。

2、完成工作好,每人按300元發放,工作中出現差錯或失誤一次扣發50元,效能告誡一次扣發200元。

3、加班1天每人按50元發放。

(三)業績獎勵分配辦法

1、業績獎勵的總額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10%,3人224元12個月2688元,作為年終獎發放。

2、年終考核合格的約按700元發放,工作中被評為優秀的另獎500元。

獎勵性績效工資在每月或年終考核公示無意見後發放。

績效工資方案 篇三

根據《福州市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榕人薪【20xx】8號),以及《福州市鼓樓區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鼓人綜【20xx】88號)文件精神,為充分調動廣大幹部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切實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街道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在區人事局、區財政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建立符合街道特點的績效考核機制、工資水平合理決定機制和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廣大幹部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動街道各項工作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分配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分配以個人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和日常工作業績作為主要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責任重大崗位、業績突出的人員傾斜。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過程實行陽光操作,考核結果由街道黨政辦定期張榜公佈,切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績效考核工資分配方案要統籌兼顧街道各類人員之間績效工資分配關係,力求科學合理,並根據街道及工作人員的實際情況,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對象、額度及構成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對象:

街道全民事業編制、集體事業編制在冊、在崗工作人員(名單附後)。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額度:

街道現有事業編制在崗、在編工作人員16名,20xx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總計17690×12=212280元,獎勵性績效工資總計11793×12=141516元。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績效工資由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個部分組成,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按基金冊每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實際情況考核後予以發放。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由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和年終業績獎勵補貼三個部分構成。其中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每月造冊發放,年終業績獎勵補貼待年終考核後統籌發放。

(一)管理崗位(責任)補貼

1、管理崗位(責任)補貼總額:管理崗位(責任)補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5%,20xx年總額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崗位(責任)補貼的計算:街道現有股級幹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崗位(責任)補貼65元,全年總計65×9×12=7020元。

此項餘額部分(7075.8-7020=55.8元)作為年終業績獎勵補貼。

(二)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發放辦法

1、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總額: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85%,20xx年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總額為141516*85%=12028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構成:包括出勤情況、正常工作量、超時工作量(加班),考核按《東街街道幹部管理辦法》實施。

3、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發放計算:對遵守考勤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無紀律處分的人,每月發放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5%;對受街道通報批評的人,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50元;對受區級以上通報批評的人,扣除當月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三)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發放辦法

1、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總額:年終業績獎勵補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10%,20xx年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總額為141516*10%=14151.6元。

2、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發放計算:街道工作人員年終業績獎勵發放按事業單位幹部年終考核結果為依據,對年終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員,全額發放年終績效獎勵補貼;對年度考核為不稱職等次的人員,不發年終業績獎勵補貼。

3、對婚、喪、產假期間的工作人員績效工資予以全額發放。

五、其他需完善調整及未盡事宜,由街道黨政班子會議研究決定後執行。

六、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附1:東街街道全民事業編制、集體事業編制在冊、在崗工作人員花名冊(截至20xx年1月1日)

績效工資方案 篇四

第一條:文件依據 根據教育部出台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指導意見》(教人xx15號)、《安徽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方案》(教師xx10號)及《穎泉教師績效考核指導意見的通知》。

第二條:分配原則 1、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原則,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2、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係。科學建立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3、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的全過程,公開做到公平、公正,確保安全、穩定構建和諧校園。

第三條: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學校改革與發展全局、構建和諧校園為指導思想,充分調動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增強學校發展活力,促進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

第四條:實施範圍及對象 本校全體在編在崗教職工。

第五條:績效工資資金組成 區財政審核規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第六條:發放時間 按學年度進行,即每學年結束以後按方案計算髮放。

第七條:發放辦法 按區財政審核規定總金額除以總分值,再乘以教職工個人得分,即為教工的績效獎勵工資。學校按方案計算出結果後張榜公示,編制發放冊,簽章後報中心校審核後發放。

第八條:本方案自xx年1月份開始實行。

第九條:學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一)、考勤獎勵津貼(20分)按月結算公示

1、學校職工應自覺遵守學校出勤制度,學校實行考勤簽到制,值班人員應據實記載教職工的考勤情況,每週公佈一次。

2、全學期出滿勤者得20分。

3、有下列情況者給予扣分:a、事假一天扣0.1分,病假一天扣0.1分;b、遲到早退3次折算一天事假,以此累計;c、曠工一天扣1分,曠課一節扣0.2分。

4、有下列情況者視為出勤:a、國家法定假日 b、學校或上級主管部門派出的公差(如會議、聽課、報送材料、學習等)

5、學校通知的各種活動(例會,政治、業務學習,教研活動等)以本人簽到為準,代簽視為無效,缺席一次扣0.5分。

(二)、工作量獎勵(26)

1、課時 按要求完成學校的課時數10分。

2、跨雙科 單科7分,主科+主科(或包班、或主科+英語+英語)10分,主科+英語(或主科+學前班)15分,主科+常識課8分。

3、班級人數20人----30人6分,31---40人7分;41人以上人8分。跨雙科以主科班級人數為準,帶雙科主科以班級人數多的為準。

(三)職稱職務崗位(29分)

1、班主任、科任教師補貼:班主任每人5分,科任教師每人3分。(按職責完成工作加滿分)

2、校長加12分,教導主任、少先大隊輔導員、會計10分。

3、語、數、英教研組長、農遠工程信息員(包括圖書管理)、通訊員加4分,資料員、安全信息員、後勤人員加2分。

4、兼任多種職務的人員補貼可累加。

5、職稱津貼:中一、小高(已聘)得15分;2、國小一級(已聘)得10分;3、國小二級(已聘)或未評職稱的教職工得8分。

(四)、業績獎勵津貼(64分)

1、個人綜合榮譽(10分)

一學年來教師獲得的各級黨委政府以及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教學科研成果獎和綜合性榮譽稱號的教師給予獎勵,一年獲多個榮譽的按最高的一個計算。⑴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⑵市級得7分;⑶區級得5分;⑷鎮級得3分(5)校級1分。

2、教育教學業務水平(17分)

⑴、個人學術水平(10分):a、指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心校組織的教學優質課比賽或公開課,一年中同一篇獎項的按其中最高的一個計算;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②市級得7分;③區級得5分;中心校級得3分。b、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心校組織的公開發表論文或論文獲獎,一年中同一篇獎項的按其中最高的一個計算;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②市級得7分;③區級得5分;中心校級得2分。

⑵、輔導學生水平(10分):指教師輔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心校組織的學科競賽獲獎。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②市級得7分;③區級得5分;中心校級一等獎得2分、二等獎得1.5分、三等獎得1分(按人數累計)。

(3)、宣傳報道水平(2分):指教師向各級各類報刊、雜誌、電台、電視台投稿,被採用的,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2分;②市級得1.5分;③區級得1分。

以上榮譽得分的認定:各級各類獲獎都以榮譽證書或文件為準;各級各類獲獎證書或文件都必須是各級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3、教育教學和其他工作質量(37分)

1、教學質量優質獎:根據每學期期末中心校語數英質量檢測成績獎勵前13名(按校排),分別30分、28分、26分、23分、20分、17分、14分、11分、8分、5分、3分、2分、1分;學前班按第六名獎勵。(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加2分,第一名加獎5分,一年級以第六名為底線)

2、教育教學常規:根據每學期學校對教師教育教學常規(課堂教學、教案、作業各種記錄等)進行量化綜合評估,考評一等獎佔35%、二等獎佔35%、三等獎佔30%(55週歲以上為二等,分別獎7分、6分、5分。(具體要求按教導處計劃執行)

3、班級管理獎

每週評出本週的文明班級(文明班級不得超過學校的50%)根據結果班主任加0.5分,副班主任加0.3分。

(五)附加分(10分)此項得分個人不超10分,每月公示

(1)抽人幹活、加班補貼、舉行活動:因公抽人幹活加班人員半天1分。

(2)因公代課補貼:因公外出半天可調課,外出一天(或以上)每天補貼加0.5分,由教導處或值日組安排。

(3)、師德師風考核(5分)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該項考核不得分。⑴因教師師德問題導致學生家長到上級有關部門上訪的;⑵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⑶進行有償家教或校外兼課,向學生家長收受禮品或賄賂的;⑷向學生推銷各種物品,未經學校授權向學生擅自收取費用的(5)違反上課要求的。(6)出現一類重大安全事故,對學校造成嚴重影響或經濟損失的。

考核辦法:通過民主測評、學生測評、部分家長測評,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教師得分。

(六)、其他具體事項

1、不參加績效工資分配的對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績效考核為0分,不參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1)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以上的;

(2)停發工資的;

八、有關要求

(一)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校領導、教師代表組成;教師代表佔1/3,由全體教師民主推選,任期為一年;負責對教師工作量、管理崗位職責、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資公平、公正的發放。

(二)學校考核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將從嚴處理。

(三)除本實施方案規定的績效工資外,學校不準利用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

績效工資方案 篇五

一、指導思想

根據文件精神和本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科學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

二、分配原則

1、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對教師工作量、崗位職責和工作業績進行考核,適當拉開分配距離,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崗位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充分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分配原則。

2、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係,科學安排,建構符合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確保安定、穩定,構建和諧校園。

三、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校領導、中層幹部、工會及其他教師代表組成,負責對教師工作量、管理崗位職責、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資公平、公正地發放。

四、發放對象

本校在編在崗教師。

五、工資構成

根據現行有關政策,教師新增工資性津補貼中月人均400元作為績效工資。由工作量(任務)補貼、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業績獎勵三個部分構成。其中工作量補貼佔60%,管理崗位(責任)補貼佔20%,業績獎勵佔20%。

六、分配額度及辦法

(一)工作量(任務)補貼的分配:該項目的總金額為:400元×人數×60%×6個月

1、出勤補貼:實行每天簽到制,出滿勤者每月補貼80元/人。遲到、早退一次扣5元,病假、事假(法定假日除外)每節分別扣5元、10元,曠課每節扣20元;學校規定的活動(政治、業務學習,學校、教研組會議,教研活動及其它

集體活動等),遲到、早退扣5元,病假、事假分別扣5元、10元每缺席1次扣10元;導護遲到或早退(含人在校而不在崗)一次扣20元,請假一次扣20元,缺崗一天扣50元,並負當天該崗的一切責任(一天按上、下午二次計算)。以上直至扣完本月的出勤補貼為止。

2、課時量補貼:

A、教師工作量:

(1)專任教師標準周授課時數:能樂意接受學校所安排的教育教學工作為滿工作量。

(2)任實職的中心校正校級領導?慰問筆不少?節,副職校級領導任課時數不少於6節,中心校中層幹部任課時數不少於8節,完小校長擔任主要課程課時數不少於10節,為滿工作量。

(3)幼兒園教師教學半天為一個工作日,專任教師每週任課不少於5個工作日,中心校園園長每週任課不少於2個工作日,副園長每週任課不少於3個工作日。

B、滿工作量補貼:滿工作量者每月補貼100元/人。超課時和不足課時數,由各校根據本校班生規模和具體情況做出補或扣的規定,但每月補或扣的金額不得超過30元。

3、超工作量補貼:(每人每月60元)

(1)節假日值班補貼:學校節假日值班人員每人每天補貼30元。

(2)節假日加班補貼:節假日因公加班人員每人每天補貼40元。

(3)公代補貼:公代每節補貼10元,由教導處安排公代。

(4)跨年段(任語文、數學學科)或包班教學的教師補貼:每人每月補貼40元。同年段同學科(任語文、數學學科)兩個班級教學,每人每月補貼40元。英語教師享受跨年段教學補貼(每人每月40元)

(二)管理崗位補貼的分配:該項目的總金額為:400元×人數×20%×6個月

1、班主任、科任補貼:班主任每人每月補貼80元,科任每人每月補貼40元。

2、完小校教導主任每月80元。

3、中心校中層以上行政人員、完小校長補貼:每人每月80元。

4、女工主任、少先隊大隊輔導員、報賬員、安全專幹、保管、採購、圖書管理員每月40元。

5、兼任多種職務的人員補貼可累加,但補貼的總額不得超過120元。

(三)業績獎勵分配:該項目的總金額為:400元×人數×20%×6個月。

1、教育教學常規獎:根據每學期學校對教師教育教學

常規(課堂教學、教案、作業、班主任工作手冊等)進行量化綜合評估,考評一等獎佔1/3、二等獎佔1/3、三等獎佔1/3,分別獎200元、150元、100元。(常規工作缺一項沒有完成的,取消該項目獎勵)

2、教學質量優質獎:根據期末轄區語數質量檢測成績設一等獎2個、二等獎3個、三等獎4個,分別獎250元、200元、150元。另外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獎20元。英語科質量檢測按任教班級綜合評定(所有任教班級名次之和除以任教班級數,得分少者為優),設一等獎1個,二等獎1個,三等獎2個,獎金同語數科,不設提高名次獎。

3、教科研成果獎:

(1)對外公開觀摩教學:學區級每次獎100元,教研片級每次獎200元,市級每次獎300元。

(2)各類論文(經中心校選送)獲福清市、福州市、省級及以上一等獎分別獎給第一作者100元、150元、200元;獲二、三等獎各遞減20元。(以上獎勵以獲獎證書為準,進入彙編而沒有得獎不予獎勵。)在CN刊物上發表按福清市一等獎計算,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獎。一學年教師個人的論文獲獎獎勵總額不超過200元。

4、班級管理獎:學期末學校評出文明班級,文明班級不得超過學校班級數的40%,班主任獎勵80元,副班主任40元。

績效工資方案 篇六

根據長人聯字[20xx]3號文件《關於市直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額度和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補貼實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校對在職人員績效工資額度和離退休人員生活補貼的發放等做了調整,並形成《長春市第一實驗國小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後,將執行此方案。

一、執行時間

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額度,從20xx年12月1日起執行,每年執行12個月。

二、執行範圍

我校在編人員、享受在編人員同等待遇的人員。

三、績效工資總額的組成

1、年終一次性獎金。

2、節假日補貼。

3、現行的生活補貼。

4、20xx年11月規範後的津貼補貼(陽光工資)。

5、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

四、發放辦法:

在職人員的現行生活補貼發放渠道不變,即由單位自籌,經統發中心發放;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的50%由市財政補助,其餘部分由我校自籌解決。

五、績效工資的項目設定

共設立5個欄目即工齡補貼、課時費、出勤獎金、代課費、班主任費(副班主任費)。

六、工齡補貼、課時費、出勤獎金、代課費、班主任費(副班主任費)等五項目的具體解釋:

(一)工齡補貼

按參加工作年限累計計算,每滿一年增加工齡補貼2元。

(二)課時費:

1、標準:

滿課時為每週18節,每月按四周計算。

中學高級教師每課時15.5元,每月為:15.5×18×4=1116

元;國小高級教師每課時11.5元,每月為:11.5×18×4=828

元;國小一級教師每課時8.5元,每月為:8.5×18×4=612

元;國小二級教師每課時5.5元,每月為:5.5×18×4=396元

工人課時費計為中級工560元/月,普工500元/月。

2、發放辦法:

(1)每週上18節課及18節以上的教師以周實際上課節數乘以相應職稱標準的課時費。

(2)有教學任務,但不滿18節課的教師及沒有教學任務的教師,學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時視為其滿工作量。該同志每天的課節視為3.6節,該教師的課時費以實際出勤天數乘以3.6節課再乘以相應的職稱標準。

(3)有教學任務但每週課時不滿18節的教師,學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時視為不滿工作量的人員,該教師的課時費以本月實際上課的節數乘以相應的職稱標準。

(三)出勤獎金:

1、標準:每人每月200元。

2、發放辦法:

(1)在完成已規定的'工作任務外,病假一天(含累計病假一天),事假一天(含累計事假一天)不扣除當月出勤獎金。

(2)當月統計病假超過一天者(含累計病假超過一天者)自病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15元;如累計病假超過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25元。

(3)當月統計事假過一天者(含累計事假超過一天者)自事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30元;如累計事假超過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當出勤獎金40元。

(4)自病假或事假第二天起,累計病假超過兩週(含兩週)、累計事假超過一週(含一週)者,扣除當月出勤獎金。

(四)代課費:每代一節課增加一課時費用。體育教師間操一週按一課時計算。課時費計算標準詳見“六、課時費標準”。

(五)班主任費(副班主任費):班主任費80/月,副班主任費40/月。

七、其他有關政策問題

(一)在新增績效工資的同時,我校原生活補貼中超出省直同職務人員生活補貼部分進行沖銷(在職57元、離退休47元),真正實現同城同待遇。

(二)在職人員職務發生變化的,從任職後的下一個月起執行新任職務的新增績效工資額度標準。在職人員退休後,從離退休的下一個月起,執行退休人員的新增生活補貼標準。

(三)規範後的地方性津貼補貼,不作為職工醫保、住房公積金等按比例繳費項目的繳費基數。

(四)離退休人員按《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性補貼標準表》的相應金額落實到個人。

(五)在職人員執行新增績效工資額度標準、離退休人員執行新增生活補貼標準後,學校自行設定的行政類(校長、主任、教研員、組長、班主任等)、教學類(首席、骨幹等)獎金項目同時廢止。

(六)長人聯字[20xx]3號文件規定,執行新增績效工資後,各單位一律不得在國家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工資列支渠道之外,直接或變相發放津貼、補貼和獎金。

(七)學校以銀行卡的形式發放新增績效工資和新增生活補貼,並依法代扣代繳職工繳納的個人所得税。

(八)績效工資的組成中含年終一次性獎金、節假日補貼,執行此方案後年終一次性獎金、節假日補貼不再發放。

(九)本方案中出勤獎金髮放辦法與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第二條第四點不一至,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後執行本方案。《教職工考勤制度》的其它條款繼續執行。

(十)此方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後,以往有關工資方案同時廢止。

附表:

1、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標準表

2、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性補貼標準表

xx國小

二○xx年八月二十日

績效工資方案 篇七

根據國家人事部、財政部和教育部《關於貫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和省教育廳[]號《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教育系統績效工資實施暫行辦法的通知》精神,為進一步優化和提升學校管理效率和工作質量,充分調動教職工積極性,全面履行職業教育職責,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建立科學規範的學校內部考核分配機制,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與“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充分發揮崗位績效工資的調節槓桿作用,真正做到做與不做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激勵全校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不斷推進我校事業持續、健康、和諧發展。

二、考核分配原則

(一)“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原則

崗位績效工資以崗位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除了有法規規定的以外,凡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不能參與崗位績效工資分配發放。

(二)“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崗位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三、工作量核定

(一)滿工作量的規定

教師聘課12個標準課時為滿工作量。

(二)標準課時係數

按省教體廳文件規定,政治、計算機課時係數為1;語文、英語、數學課時係數為1.25;體育課時係數為0.9;音樂、美術、健康教育、勞動技能課時係數為0.83;專業理論課、實習指導課時係數為1.25(各科均包括備課、講課、自習輔導、批改作業、命題證卷,實驗實習指導等所有的教育環節,體育包括早操、課間操和課外活動,禮儀、美術、音樂、書法含課外輔導和學校活動服務工作。)

(三)考核績效工資

學期考核績效工資分專任教師、中層幹部、行政及工勤人員三個系列,分別按教代會通過的量化考核方案進行考核,

四、工作量考核標準及操作辦法

1、考勤標準。按照《**省中職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進行考核。教職工應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自覺遵守各種規章制度,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對教職工實行平時月考核及學期考核相結合的崗位考核及管理體制。

2、教工一個月內曠工累計2天以上,或事假累計3天以上,或病假累計7天以上者不得當月績效工資;教工在一個學期內內曠工累計10天以上,或事假累計1個月,或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不得當期績效工資,且目標考核分為0分,並取消年度評先及年度考核“先進”資格以及年終考核獎。

3、以上凡屬曠工曠課的扣分每月累計後按追究責任的辦法通報,學期結束從個人目標考核分中扣除。考核以科部為單位,每月統計彙總一次,按考核分數推出科部順序。扣款由各科室負責實施。全校考勤工作由考核人員負責,扣分的追究由主管領導負責追究計扣至責任人。

五、工作量工資分配辦法

1、按照每一位教師的績效工資總額的50%為其工作量工資,按照上級規定,認真、科學核定每一位教師的工作量,按照考核凡滿量、滿勤工作者,每月足額發放;

2、工作量不飽滿者,按照所缺百分比扣除工作量工資;

3、缺勤者,根據考核制度規定,從工作量工資中足額扣除;

4、每學期末按規定核算扣除後,發給剩餘部分。

5、層級、單位領導與工作人員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53倍

六、績效考核標準及操作辦法

1、擔任三年級課程的教師按期末考試成績或教考分離成績計算績效津貼;超額完成對口升學本、專科任務的專業部教師加分計算,獲得大於100%的績效工資;完成對口升學本、專科基本任務的專業部教師應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完不成對口升學本、專科任務的專業部教師根據完成任務的比例減分計算獲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

2、擔任一、二年級課程教師,參加省、市統調考的科目,按統調考成績,加計考核成績獲得績效工資;凡是沒有參加統考調考的科目,按參加學校教考分離成績,加計考核成績獲得績效工資。既有對口升學成績又有統調考成績及教考分離成績者,按照就高不就底原則加計考核分計算績效工資。無法進行教考分離的學科教師按考核分獲得績效工資。統調考考試:參加統考調考及格率達80%以上,優秀率達20%(數學、英語10%)以上的專業部教師獲得100%的績效工資;達不到的教師減考核分後獲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在登封同類學校沒有相同專業的學科統調考及格率達80%以上,優秀率達到20%以上者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及格率小於80%優秀率小於20%的學科教師減考核分後獲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凡是沒有參加統考調考的學科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教考分離考試,及格率達80%以上,優秀率20%以上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兩項都達不到者減考核分、只能獲得第三等次的績效工資。

3、畢業生技能鑑定獲證率達96%以上者、完成短期培訓260人,學員安置到國內知名企業就業,簽有勞動就業合同者、畢業生當年就業率達99%以上(對口升入高校除外),有就業安置合同者、完成招生任務750人以上者,負責招生、就業、培訓、鑑定工作的教師加計考核成績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完不成任務者減考核分按完成任務比例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

4、沒有任課的管理人員、工勤崗按目標考核分(100分制)計算績效工資。

5、各項任務完不成的個人或單位,主任扣總額的5%,主管科長扣3%,主管副校長扣2%。

6、每學年第一學期,若沒有上級教育部門組織的統一考試成績,可按學校期未考試教考分離成績(管理人員按目標考核分數)計算績效津貼。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不請假或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一學期連續曠工5個工作日,或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的;

2、損害學生利益,歧視侮辱學生,或體罰、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後果,影響惡劣的;

3、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的;

4、向學生推銷、代銷教輔資料或向家長索要財物的;

5、出現重大安全事故且負有直接責任的;

6、違反法律法規被追究責任的。

八、崗位績效工資的發放形式

崗位績效工資按月考核和學期考核相結合,具體由各科室聯合計算。辦公室彙總,經校長審核,公式3天以上無異議,最後由財務室按月以學期發放月崗位績效工資,學期結束後發放學期績效工資。

九、審核程序及實行

本實施方案經過教代會討論通過,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後,從20xx年月起執行。學校之前出台的其他相關規定若與本辦法相悖,一律以本《辦法》為準。

十、本《辦法》由校務會負責解釋

中職學校績效工資實施

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 篇八

1、師德基本獎:

100元(每月),因違規違紀違法,此項責任人基本獎可降至零。

2、安全責任獎:

100元(每月),因有嚴重影響的安全事故發生,此項責任人當月責任獎降至零。

3、班主任津貼:

100元/月、班。因管理不善,不按時完成規定任務,班風差,學風不正,可按月降發至零。

4、出勤獎:

30元/月、人。病事假扣20元/天(累計往下滾),遲到早退5元/次(一月遲到、早退6次以上);學校集會及教育教學活動遲到或早退每次扣5元,缺席扣20元;依據教育、財政、人保等部門的有關規定,連續曠工兩天的扣一個月的獎勵性績效工資,連續曠工四天或一學期累計達10天以上的扣發本學期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一學期病假累計超過兩個月的或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的扣發其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5、路隊護送:

少送一次扣5元;因護送中監護不力造成安全事故者,扣護送本路隊者100元並承擔相應的醫療等費用。

6、管理崗位津貼:

校級160(每月)中層120(每月)年級組長20(每月)。

7、教學質量獎:

(1)基本獎:語數外老師60元(每月),術科40元(每月),其它崗位20元(每月)。語數外雙班按0.2記第二班。

(2)質量調研獎:(語數外校內統測)年級組均分按名次計算(語數外雙班按0.2記第二班)

4個班:100元、70元、50元、30元

3個班:100元、60元、30元

(3)畢業班:在中心校統測中,按班計算單科評前十名獎80元。(其他年級組參考此項執行)

(4)為病事假、公假老師代課的3元每節。(以審核後的簽單為準)

8、活動評比獎:

學校舉行的活動評比每項次10元,組織級別(鎮、區、市、省和國家級)以10元遞增。

9、表彰為校先進個人、優秀班主任:

以50元計算(鎮、區、市、盛國家級以20元依次遞增並以政府或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表彰為準)。

10、課堂教學評優、論文評比發表及指導獎等:

(1)課堂教學評優:按校、鎮、區、市、盛國家級分別獎10、20、30、40、50、60元

(2)論文評比獎(教育、教學類)按鎮、區、市、省級以上,每篇次按10、20、30、50元給獎。

(3)論文發表獎(教育教學類)按區、市、省級以上,每篇次按40、60、80元給獎。

(4)指導獎(以政府或有關部門組織為準且同次同類的不重複計算)按鎮、區、市、省級以上,每次按10、20、30、40元給獎。(指導發表的參考此項執行)

(5)在有關報刊雜誌上報到學校先進事蹟,按區、市、盛國家級,每次按10、20、30、40元給獎。

11、學校安排出語數英綜合檢測試卷以每份20元計算(單項試卷減半);

學校安排必要的加班以每天20元計算。

12、經區教育局同意借用的老師:

實發區教師人均數額。(不含生均數額。)

13、其它未盡事宜。

以行政會、教代會討論決定為準。(若遇與上級有關細則相悖,以上級細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