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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工作管理制度範本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7.24K

應急工作管理制度範本

應急管理制度(一)

一、目的

提高公司處置突發事件的潛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和影響,保障員工的健康與安全。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總部及所屬各單位。

三、定義

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司系統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突發事件應急是指針對已發生的突發事件,為控制其規模、降低其損失而開展的救援和處置行動。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簡稱應急預案)是針對可能發生的重大突發事件,為保證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行動、降低突發事件損失而預先制定的有關計劃或方案。

四、管理職責

(一)公司成立應急管理委員會(簡稱公司應急委),公司總經理任委員會主任,公司黨委書記任副主任,委員會成員由副總經理、紀委書記、工會主席、總師、總助、副總師及辦公室、計劃發展部、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生產技術部、安全與環境保護監察部、市場營銷部、發電集控中心、工程管理部、政策與法律部、審計與內控部、監察部、政治工作部等部門第一負責人組成。

(二)公司應急委的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有關突發事件應急的法規和規定;

2.指揮、協調應急準備、應急響應和應急救援工作;

3.組織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修訂和演練工作;

4.監督、管理應急體系的建設和運轉;

5.通報或發佈預警、應急救援與處理的進展狀況;

6.決定進入緊急狀態;

7.協調與外部應急力量、相關政府部門的關係。

(三)公司應急委下設辦公室,應急委辦公室掛靠安全與環境保護監督部門。主要職責為:

1.處理公司應急委日常管理工作;

2.組織建立公司應急管理體系、機制;

3.組織制定《五凌電力有限公司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及主要的專項預案;

4.對公司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和備案;

5.組織開展危險源排查、安全檢查和應急救援演練。

(四)辦公室應急職責

1.負責向政府及上級報告(彙報)應急工作狀況;

2.負責突發事件應急信息的修改和對外發布,理解公眾對突發事件狀況的諮詢;

3.負責協調與外部應急力量、政府部門的關係;

4.負責公司公共安全、公司本部火災等突發事故的應急指揮和火災應急預案的編制、實施,組織制訂公司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5.組織公共安全事件處置及應急預案實施。

(五)計劃發展部門應急職責

負責重大環境事故應急處置協調。

(六)安全與環境保護監察部、生產技術部門應急職責

1.負責公司人身事故、設備事故、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的編制和演練,指導各單位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和演練;

2.在重特大人身事故、重特大設備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發生時,負責組建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事故應急工作,負責電力生產應急搶險隊伍的應急搶險調度;

3.應急中向上級歸口部門報告應急工作狀況;

4.事後組織或參與事件的調查、性質認定及職責人的處理;

5.應急狀態下特殊應急設備和其他物資的採購審批;

6.監督基層單位人身事故、設備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物資準備工作。

(七)市場營銷部門應急職責

1.在發生煤炭供應中斷突發事件時,指揮、協調煤炭供應中斷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2.參與公司系統的人身事故、設備事故、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和調查。

(八)發電集控部門應急職責

1.參與公司系統的人身事故、設備事故、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和調查;

2.負責水電廠防汛防颱應急處置和調查;

3.負責緊急狀況下水電廠應急搶險調度。

(九)工程管理部門應急職責

1.負責工程建設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和演練;

2.在工程建設重特大事故發生時,組建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事故應急工作;

3.應急中向上級歸口部門報告應急工作狀況;

4.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應急物資的準備。

(十)財務股部門應急職責

負責公司應急狀態下保證應急資金的正常使用。

(十一)企管法律部門應急職責

1.負責信息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和演練;

2.在發生信息安全突發事件時,負責組建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信息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3.保障公司本部在突發事件應急中通信的暢通。

(十二)人力資源部門應急職責

1.負責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應急知識和技能的教育培訓工作;

2.落實應急管理或應急搶險工作中作出貢獻的人員獎勵以及過失人員的處罰;

3.負責傷亡員工的工傷鑑定、理賠,撫卹金落實。

(十三)監察部門的應急職責

1.參與公司系統的人身事故調查;

2.會同公司以及事故單位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協助對傷亡員工家屬進行安撫、救助。

(十四)政治工作部門的應急職責

1.參與公司系統的人身事故調查;

2.負責與新聞媒體的聯繫和溝通協調;

3.會同公司以及事故單位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協助對傷亡員工家屬進行安撫、救助。

(十五)各電廠應急職責

1.負責本單位應急預案的編制、培訓和演練;

2.負責電廠應急物資設備的配備、管理與維護,特殊狀況下,為相鄰電廠或其他電廠帶給必要的應急搶險物資設備;

3.應急事件發生時,負責本單位的應急搶險;

4.應急中向上級歸口部門報告應急工作狀況;

5.必要時或相鄰單位有請求,參與相鄰單位的應急搶險工作。

(十六)工程公司應急職責

1.負責所管轄的搶險隊組建與一般險情搶險調度工作;

2.負責監督、檢查並指導所屬搶險隊各項管理工作;

3.用心參與應急搶險工作。

(十七)力源公司應急職責

1.負責應急車輛的日常維護和保養;

2.負責應急駕駛人員的管理以及培訓,應急狀況下可隨時調用;

3.負責應急狀況下的特殊物資設備和其他材料的採購與供應;

4.必要時按照調令,參與公司內的應急搶險工作。

(十八)各單位參照公司本部的應急組織機構設置,成立各單位的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設立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同時明確本單位各職能部門的應急職責。

(十九)公司本部和各單位務必針對所轄範圍內存在突發事件風險的現場,對現場應急工作進行細緻分工和準備,在各現場按需要成立以下應急工作組:

1.應急搶險工作(含機動應急搶險)組:負責突發事件現場的搶險救援工作。

2.後勤保障、穩定生產工作組:負責突發事件處理期間及後續一個時期的生產穩定和職工隊伍穩定工作。

3.綜合協調工作組:負責與公司應急指揮部門和地方政府的聯繫,協調、高度各類應急資源。

4.醫療救護組:負責對受傷人員採取及時的現場急救,聯繫醫療機構或急救中心,將傷員轉送醫院進行治療。

5.安全保衞組:負責建立突發事件現場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保障救援行動、物資運輸和人羣疏散等的交通暢通,避免發生不必要的傷亡。

6.善後處理組: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扶、慰問和補償等工作。

7.事故調查組:組織或參與事件的調查、職責認定等工作。

(二十)公司本部24小時值班電話為公司應急值班電話(24小時值班電話設公司梯調室--x)。公司值班人員接到報警後,應立即向公司應急委辦公室和有關領導彙報。

(二十一)所屬各單位實行24小時應急值班制度,並把應急值班電話、應急委辦公室聯繫人、聯繫電話、應急委成員名單及常用通信聯繫方式報公司應急委辦公室備案。

五、應急預案

(一)公司系統的應急預案分為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預案三類。

(二)綜合預案針對的是公司或下屬單位的整體,是對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共性方式、方法、原則的説明。綜合預案要從總體上闡述應急目標、應急原則、應急組織及職責、應急行動的整體思路等資料。

綜合預案在命名時稱為《__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公司務必制定1個公司級綜合預案,每個下屬單位務必制定1個本單位的綜合預案。

(三)專項預案針對的是較為典型的突發事件,例如設備事故、人身傷亡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等,一個專項預案所針對的突發事件一般會存在於多個生產現場的,同一個專項預案能夠對多個工作現場的應急起到指導作用。

(四)現場預案是針對特定的具體場所,對應急救援中的各個方面做出具體的安排而制定的應急預案,具有針對性、指導性和可操作性。

(五)公司的各類型應急預案由相同要素構成,包括總則、單位概況、應急保障、應急響應和預案管理五個一級要素,每個一級要素包括若干二級要素。

1.總則的二級要素包括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範圍、與其他預案的關係、工作原則。

2.單位概況的二級要素包括應急資源概況、危險分析。

3.應急保障的二級要素包括機構與職責、物資與裝備、通信與信息、應急人員培訓、預案演練、員工教育、互相協議。

4.應急響應的二級要素包括接警與通知、指揮與控制、報告與公告、事態監測與評估、公共關係、應急人員安全、搶救、警戒與治安、人羣疏散與安置、醫療與衞生、現場恢復、應急結束。

5.預案管理的二級要素包括備案、維護和更新、制定與解釋部門、實施時間。

(六)應急預案務必透過評審後方可發佈使用,由各級應急委辦公室組織專家對管轄範圍內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七)當生產工藝、設備設施更新或組織機構調整時務必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開展突發事件演練後,相關部門根據發現的問題、不足,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六、應急隊伍建設

根據應急狀態以及搶險的需要,在堅持指揮靈便、反應迅速的總原則下,按照歸口負責、專業對口、就近聯動原則組建應急隊伍,成立公司、廠間、廠內三級應急搶險隊伍,分別參與公司層面應急搶險、電廠(籌建處)與電廠(籌建處)之間、電廠內部的應急搶險工作。公司全體員工無條件參加應急搶險工作,鼓勵員工家屬作為義務志願者參與應急工作。

(一)廠內應急搶險隊伍,由電廠和工程公司駐廠項目部人員組成,主要進行電廠內部的應急搶險工作,特殊狀況下根據公司應急辦調度參與其他電廠的應急搶險工作。

(二)廠間應急搶險隊伍,由工程公司項目部人員以及相應電廠人員組成,主要參與所在電廠或相鄰電廠間的應急搶險工作,根據公司應急辦調度參與其他項目的應急搶險工作。

(三)公司本部應急搶險隊,由公司本部以及工程公司本部、力源公司本部等幹部和員工組成,參與公司層面的應急搶險工作。

七、應急準備

(一)各類安全教育、安全培訓中務必包含突發事件應急方面的資料,使全體員工具備必要的應急知識和技能;對參與到現場應急的各類人員開展專項的培訓,經考試合格者方可參與現場應急。

(二)公司定期進行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公司下屬單位、各現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組合演練或單項演練。

(三)各單位、各部門務必按需要配合齊全的應急設備,建有完善的管理檔案並專人管理,及時維護更新。

(四)各類應急車輛要做好日常維護,保證處於可用狀態。突發事件應急中,公司及所屬各單位的交通設備應優先滿足與應急有關的使用。

八、應急預警

根據事件危害程度、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公司或電廠發佈的預警(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個性重大Ⅰ級,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結合本單位實際狀況,做出如下處置:

(一)藍色預警處置

事故發生部門用心進行應急處置,廠內應急搶險隊隨時參與搶險,所屬項目部搶險隊員待命。

(二)黃色預警處置

事故發生單位立即啟動相應的專項預案,立即組織內部搶險隊進行搶險,所屬工程公司應急搶險隊接到通知後回到駐地參與搶險,廠間應急搶險隊以及公司應急搶險隊相關隊員、公司應急交通車輛進入預警狀態。

(三)橙色預警處置

事故發生單位立即啟動相應的專項預案,立即組織內部搶險隊進行搶險,所屬工程公司應急搶險隊接到通知後回到駐地參與搶險,休假人員停止休假,廠間應急搶險隊、公司應急搶險隊相關專業隊員、公司應急交通車輛根據調令應在20分鐘內集合前往搶險,公司應急搶險隊其他隊員進入預警狀態。

(四)紅色預警處置

事故發生單位立即啟動相應的專項預案,立即組織內部搶險隊進行搶險,所屬工程公司應急搶險隊接到通知後回到駐地參與搶險,廠間應急搶險隊、公司應急搶險隊相關隊員、公司應急交通車輛根據調令立即前往搶險,公司所有人員停止休假進入預警狀態,並做好隨時出發的一切準備,接到搶險調度命令後,應立即集合出發。

九、應急響應

(一)公司的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Ⅳ級響應(下屬單位部門級)、Ⅲ級響應(下屬單位)、Ⅱ級響應(公司級)和Ⅰ級響應(公司級以及集團公司級)。

(二)Ⅳ級響應是指公司系統發生的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已經或預期到達下列情形,啟動現場處置方案或相應的應急預案:

1.事故已經或預期造成重傷1人及以上,或造成輕傷10人及以上;

2.設備故障已經為一類障礙者,或預期發生一般事故;

(三)Ⅲ級響應是指公司系統發生的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已經或預期到達下列情形,啟動現場處置方案及相應的專項預案。

1.一次1人以上3人以下重傷事故、一般設備事故;

2.預期可能發生較大事故;

3.火電煤炭總體庫存低於安全警戒線,或火電廠煤炭庫存低於3天正常耗用量,預期電煤供應緊張形勢會很快緩解的。

(四)Ⅱ級響應是指公司系統發生的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已經或預期到達下列情形,啟動現場處置方案或相應的應急預案,啟動公司相應的專項預案。

1.一次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事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事故、較大設備事故;

2.預期可能發生重大事故;

3.火電運輸部門的問題而造成燃料供應異常,或煤炭總體庫存低於安全警戒線,或火電廠煤炭庫存低於3天正常耗用量,已經或預期對整個公司的安全生產、經濟運行造成較大的影響的。

(五)Ⅰ級響應是指公司系統發生的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已經或預期到達下列情形,啟動現場處置方案或相應的應急預案,啟動公司相應的專項預案,申請啟動集團公司相應的預案。

1.一次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事故、重大設備事故、較大污染事故;

2.預期可能發生特大事故。

(六)公司的應急響應程序可分為接警、響應級別確定、應急啟動、救援行動、應急恢復和應急結束等過程。

1.接警:應急指揮部門或應急值班部門接到突發事件報警時,做好突發事件狀況和聯繫方式的記錄。

2.響應級別確定:應急指揮部門接到突發事件通報後,應立即根據突發事件的信息核實,依據響應級別的分級標準確定相應的響應級別並在公司信息平台上發佈相關信息。

3.應急啟動:應急響應級別確定後,相應的應急指揮部門按所確定的響應級別啟動應急預案。

4.救援行動:應急人員進入突發事件現場,用心開展人員救助、搶險等有關應急救援工作。當事態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時,向上級應急機構請求實施更高級別的應急響應。

5.應急恢復:搶險行動結束後,進入應急恢復階段,包括現場清理、人員清點和撤離、受影響區域的連續監測等。

6.應急結束:由相應的應急指揮部門按照程序宣佈應急結束。

(七)各單位發生到達公司Ⅰ、Ⅱ級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狀況時,立即向公司應急委辦公室和公司對應的主管部門報警;各單位發生到達公司Ⅲ級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狀況時,向突發事件單位應急委辦公室和主管部門報警;公司每個員工在發現緊急狀況時均有義務立即報警。報警時應説明以下資料:

1.突發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發生地點;

2.突發事件的原因、性質、範圍、嚴重程度;

3.突發事件已經造成的影響和發展趨勢;

4.已採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應對措施;

5.報告單位、聯繫人員及通信方式。

(八)發生到達公司Ⅳ級以上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狀況時,啟動突發事件場所的現場預案;發生到達公司Ⅲ級及以上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狀況時,啟動突發事件單位的相關專項預案或綜合預案;發生到達公司Ⅱ級應急級別的緊急狀況時,啟動公司級專項預案或綜合預案。

在未啟動應急預案時,突發事件現場人員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應用心採取措施控制突發事件的發展,快速搶救受傷人員。

(九)突發事件現場的應急救援指揮工作遵照“屬地為主”的原則,由突發事件單位的應急機構(部門)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的現場指揮。

(十)發生到達公司Ⅳ級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狀況,突發事件現場負責人務必在事件發生30分鐘內向突發事件單位報告;發生到達公司Ⅲ級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狀況,突發事件單位相關部門務必在接到事件報告後30分鐘內向公司報告,由事故單位應急委辦公室向事故單位所在地政府部門報告;發生到達公司Ⅱ級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狀況,公司相關部門向中電投集團公司報告,由公司應急委辦公室向政府部門報告。

各單位對突發事件要及時、如實報告,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十一)突發事件信息的對外發布務必經過審核和批准,保證發佈信息的統一性,避免出現矛盾信息。

公司各單位、各部門及員工未經授權不得理解新聞媒體的採訪、對外發布突發事件信息或發表對突發事件的評論。

(十二)在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務必持續通信暢通,將現場應急搶險狀況及時傳遞到應急指揮部門,應急信息的傳遞與接收務必有專人負責。

(十三)在應急搶險過程中,注意保護突發事件現場,為突發事件調查工作的順利開展帶給保障。

十、監督管理

(一)公司應急委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和考核各部門和單位應急工作的開展狀況。各單位應急委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和考核本單位各部門應急工作的開展狀況。

(二)監督、檢查的資料包括:

1.管理人員對事故應急工作的認識;

2.應急管理狀況;

3.應急預案的編制、更新狀況;

4.應急教育、培訓狀況;

5.突發事件應急演練狀況。

(三)對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擊貢獻的先進羣眾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四)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事件重要狀況或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對有關職責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十一、其他

本規定由公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應急管理制度(二)

一、監控值班人員要着裝整齊、精神飽滿、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以高度的職責心,認真完成好安全防範監控任務。

二、遵守監控室管理制度,熟練掌握操作規程,嚴格執行操作程序。不隨意擺弄設備,密切注意監控設備的運行狀況,保證監控設備安全有序,不得中斷監控錄象、刪除監控資料或將監控資料挪為它用。

三、掌握各監控點的分佈及其監控範圍,密切注意重點監控區域,及時對監控信息複核處置。發現不安全因素或可疑狀況,立即進行現場複核(視頻搜索、錄像回放、電話詢問等);對已確定的可疑狀況,迅速通知巡邏人員出警,並與巡邏人員持續聯繫,配合其抓獲或查證可疑目標;可疑狀況經複核或巡查確認後,及時向領導彙報;遇狀況緊急或突發事件,迅速撥打相關報警電話。

四、及時發現案件線索並存檔保留。每一天對監控錄像進行翻看,發現有價值的案件線索及時存盤保留,並做好標記,為業務部門破案帶給有效線索;對校園內發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自然災害性事故、羣體性事件、重大違紀違規事件等錄像另存檔保留,並做好標記;對上級領導要求保留的錄像另存檔保留,必要時製作光盤長期存檔保留,並做好標記。

五、愛護和保養好監控設備。每週二上午對設備進行一次維護(殺毒、除塵等),對電視監控主機和攝像頭實行定期擦拭保養,發現故障及時排除,不能排除的及時報修;若發現異常狀況立即關掉電源,及時報告,故障未排除前,不得隨意啟動機器,以免造成不良後果。

六、認真做好值班記錄;每日交接班時,應將當班發生狀況以書面及口頭兩種形式告知接班人,接班人應檢查設備的工作和室內清潔狀況,保證設備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七、持續通信聯絡暢通。保證有線電話、無線對講機等通信設備始終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不佔用監控室電話處理與監控、報警、指揮無關的事情。

八、認真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應急管理制度(三)

為充分發揮應管理機構的職能作用,完善工作機制,創新工作方式,更加規範、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管理各項工作,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潛力和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有關規定,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一)應急預案編制。編制應急預案應包括以下基本資料:

1、總則,包括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範圍和工作原則等;

2、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包括:領導機構、工作機構、地方機構或現場指揮機構、專家組等;

3、預防與預警機制,包括應急準備措施、預警分級指標、預警發佈或解除的程序和預警響應措施等;

4、應急處置,包括應急預案啟動條件、信息報告、先期處置、分級響應、指揮與協調、信息發佈、應急終止等;

5、後期處置,包括善後處置、調查與評估、恢復重建等;

6、應急保障,包括人力資源保障、財力保障、物資保障、醫療衞生保障、效能運輸保障、治安維護、通信保障、科技支撐等;

7、監督管理,包括應急預案演練、宣教培訓、職責與獎懲;

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起草應急預案過程中,應當徵求應急預案涉及的有關單位意見,有關單位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意見和推薦。涉及限制公眾自我的或與公眾權利密切相關的,應以適當方式廣泛徵求意見。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有關規定,確定應急預案密級。

(二)應急預案體系動態管理。根據“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總體要求和部門機構調整變化狀況,每年對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適當進行類別、結構調整,使應急預案體系適應本區公共安全形勢和實際工作需要。

(三)應急預案修訂完善。針對應急管理工作中狀況的變化和應急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原則上每年組織有關部門和應急管理專家對本區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發生一般、較大、重大、個性重大突發事件後,要總結實踐經驗及時修訂完善相關應急預案。有關單位對生效期間的應急預案,認為有必要根據實際狀況進行修改的,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認真研究,及時反饋研究結果。修訂和完善後的應急預案按規定及時報備。

(四)應急預案審核、印發和發佈。本區部門應急預案經徵求有關單位、專家意見後,由預案制定單位按有關程序審議,審議透過的本區部門應急預案應報政府應急辦備案。

(五)應急預案培訓。將各類應急預案有關資料列入每年應急知識宣教培訓計劃,以涉及公眾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為重點開展宣傳培訓,增強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提高社會公眾自救互救潛力。

(六)應急預案演練。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要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演練制度,制定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原則上每年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

二、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制度

(七)統計彙總報告。依託政府應急平台建立應急物資儲備信息,詳細登錄各類應急物資儲備的品種、數量和分佈狀況。

(八)補充、更新和輪替。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要做好本級、本行業的應急物資儲備工作。根據有關規定對短缺物資進行補充,對有保質期的物資實施更新和輪替。

(九)基礎設施推薦。加強應急通信、應急供電、應急避難場所、應急醫療救護以及效能運輸、消防、防雷等公共安全基礎設施,配備必要的應急器材。

(十)督導檢查。每年年末對有關部門應急物資儲備任務落實狀況、救災物資年度消耗狀況進行督導檢查,根據應急物資短缺狀況指導有關部門提出補充計劃。對因突發事件救災而造成的物資虧空,有關部門儘快將應急物資補充到救災前水平。

三、應急隊伍及志願者隊伍管理制度

(十一)應急管理專家隊伍建設。突發公共事件主管部門建立相應類別應急工作的專業人才庫,並可根據需要聘請有關專家組織組成專家組。專家組參與相關預案的修正訂和完善工作。每年組織召開一次專家組會議。組織學術交流和修訂和完善工作。每年組織召開一次專家組會議。組織學術交流和課題研究,根據年度應急管理工作安排和課題研究計劃,組織應急管理專家,就本系統本行業公共安全形勢和重大突發事件的預防和開展調查研究或帶給專業諮詢,為領導決策帶給科學依據。

(十二)應對工作評估分析。每年年底,組織專家隊伍和有關部門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發展趨勢及應對工作狀況進行預測分析研究,對突發事件應對工作進行總結分析,次年初總結分析報告,分報區政府體育場並按規定上報市政府。

(十三)應急隊伍統計分析。依託政府應急平台建立應急隊伍數據庫,每半年對應急救援隊伍、專家隊伍、志願者隊伍進行一次普查,對各類應急隊伍的區域分佈、工作任務、人員、裝備、培訓演練狀況進行統計,更新數據庫信息。並對相關數據進行彙總分析,為領導處置突發事件帶給決策依據。

(十四)應急隊伍培訓。突發公共事件相應主管部門要對相應類別的應急救援隊伍和志願者隊伍開展培訓,不斷提高應急救援潛力。

應急管理制度(四)

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規範公司應急管理制度,提高應對風險和防範事故的潛力,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2、應急管理制度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職責明確,快速反應”的原則,

3、應急管理分“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四個過程。主要資料包括: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應急救援預案管理、應急培訓、應急演練、應急物資保障等。

4、成立以公司總經理為組長,主管安全生產副經理、礦長為副組長,安監科長、各採區負責人為成員的應急管理制度領導小組。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安監科,並負責日常管理。

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寫與修訂。公司應急管理制度領導小組負責預案的編制、修訂。預案要貼合《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並持續與上級部門預案的銜接。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實際演練狀況,適時修訂《預案》,做到科學、易操作。

6、應急管理培訓。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應急管理培訓,培訓資料應當包括:事故預防、危險辯識、事故報告、應急響應、各類事故處置方案、基本救護常識、避災避險、逃生自救等。

7、應急演練。根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每年至少分別安排一次桌面演練和綜合演練,強化職工應急意識,提高應急隊伍的反應速度和實戰潛力。安監科負責做好演練記錄和總結。

8、應急通訊設備保障。公司要對電話、對講機、手機等通訊器材進行經常性維護或更新,確保通訊暢通。

9、應急救援物資保障。根據公司預案做好應急救援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工具、材料、藥品等保障工作。確保經費、物資供應,切實加強應急保障潛力,並對應急救援設備、設施要定期進行檢測、維護、更新,確保性能完好。

10、應急處置。事故發生後,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以營救遇險人員為重點,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要採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要及時組織受威脅羣眾疏散、轉移,做好安置工作。

11、成立兼職救護隊,人員由各科室、採區主要負責人及業務骨幹組成,並進行經常性訓練,熟練掌握基本的救護常識和救援潛力。

12、應急救援協議。充分利用社會應急資源,與地方政府預案、上級主管單位及相關部門的預案和應急組織相銜接。根據有關規定,公司要同石家莊市礦山救援中心簽訂救護協議,一旦發生企業不能自救的事故,請求石家莊市礦山救援中心支援。

13、應急管理費用由公司總經理審批,財務部門予以保障。

14、本制度解釋權歸應急管理制度領導小組,自頒佈之日起實行。

應急管理制度(五)

為提高預防和處理突發事件的潛力和水平,切實做好管委會值守應急工作,創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機制,更加規範、高效、有序地開展應急管理各項工作,充分發揮應管理機構的職能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特制訂本制度。

一、職責和任務

東營港管委會應急管理辦公室(管委會總值班室)承擔管委會值班工作,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彙總和綜合協調職能,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實行每日24小時值班制度。其主要職責是:承辦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政府值班室)交辦事項,辦理各部門、單位向管委會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及時掌握並向主要負責領導同志報告我區重大狀況和動態,傳達市領導同志的有關重要批示和指示;加強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跟蹤和研判,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評估和報告工作。具體任務是:

(一)接聽電話和接收傳真、網絡以及其他形式的重要信息。

(二)及時收集整理、彙總分析和報告突發公共事件和社會影響較大事件的信息和相關材料,承辦需報送市政府的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工作。

(三)承辦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政府值班室)交辦事項,分送、辦理各部門、單位上報的緊急重大狀況請示和報告。瞭解掌握、彙總分析我區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等緊急重大狀況,及時向主要領導同志報告。協助有關領導同志處置個性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協調各有關部門處置較大、一般突發公共事件。

(四)負責報告每日接報的突發公共事件和管委會領導同志作出的有關批示。

(五)組織突發公共事件評估報告工作,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處置效果和相關職責進行報告。

(六)籌劃、組織各類應急演練,負責開發區有關應急管理工作的會議及其他活動。

二、工作辦公程序

(一)在值班工作中,按照“及時、準確、穩妥、保密”的原則,主動了解和掌握我區緊急重大狀況,加強輿情分析,並認真辦理有關事項。事前、事中、事後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同志報告。

(二)對各部門、單位報告的緊急重大狀況,值班人員要認真記錄,及時報告。對個性重大、較大、一般突發公共事件信息,以及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個性重大、較大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經管委會辦公室主任或帶班主任審核後,按領導同志分工報送,根據需要抄送有關部門和單位。必要時,要主動與有關部門、單位和處置現場指揮人員聯繫,隨時掌握事件的進展狀況等,及時透過手機、電話等方式向領導同志報告;條件允許時,要求有關部門、單位採集事件現場的多媒體信息。

對各部門、單位報送的信息,要主動核實狀況,跟蹤瞭解事件進展。

(三)需要立即報告的緊急重大狀況,應按領導同志分工,迅速以電話、傳真等形式向管委會主要領導同志報告。

(四)在緊急重大狀況處置過程中,要主動與有關領導同志,事發地有關部門持續聯繫,及時傳達領導同志的批示精神,負責催辦和查辦、落實交辦事項。跟蹤瞭解有關狀況,彙總上報各種信息。

(五)定期對各部門、單位的信息報送、辦理狀況進行彙總和通報,總結信息報送工作經驗。

(六)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狀況,要加強與市應急辦聯繫溝通,及時報告有關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