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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調研法院執行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4.7K

近日,省人大常委會監察司法委組織的調研組來宜,對宜賓市兩級法院執行工作情況進行了調研,並召開了研討會。我作為人大代表全程參加了調研。

人大調研法院執行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現根據參加本次調研瞭解的情況,並結合我們向全省“兩代表一委員”等律師羣體徵求的意見和建議,就一些具有共性的問題提出如下建議:

一、在當事人申請民事執行立案時,取消提交法律文書生效證明的要求。因為,在法院執行工作已實現信息互聯的情況下,法院通過網絡核查法律文書生效信息,要比申請人和律師取得生效證明方便、快捷。取消法律文書生效證明已成為一個趨勢,未來全國各地都可能陸續取消這一要求。據瞭解,江西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已正式發文通知不再要求提交,這一做法值得借鑑推廣。

二、案件執行過程中,有些當事人和代理律師未能及時瞭解案件進程,應加強執行法官與當事人、代理律師的溝通,及時將案件進展情況告知當事人及律師;建議充分開發和利用法院辦案軟件的網絡功能,通過網絡將工作進程通知到當事人和代理律師。辦公軟件應具備類似於“12123”交通違法處罰平台的溝通交流功能,便於反饋辦案信息,提升辦案效率。

三、加大對當事人申請調查令的支持力度,更多、更及時地簽發調查令。

四、在作出終結本次執行裁定前,儘量窮盡執行措施,並提前告知當事人及律師,徵求意見;在“終本”後,當事人申請恢復執行符合條件的,及時恢復。

五、健全保理機制,進一步推廣在執行程序中引入保理機構的模式,進一步拓寬申請執行人實現債權的渠道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