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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預案(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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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預案(精品多篇)

應急救援預案 篇一

根據市政府《蘇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蘇府〔20xx〕52號),結合建築行業的實際,制定本專項預案。

一、建立建築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簡稱指揮部)

(一)市局指揮部指揮網絡機構

1、指 揮:建設局局長

2、副指揮:建設局副局長

3、成 員:辦公室、質安處、城建處、建築業處、規劃設計處、綜合計劃處等處室負責人,安監站、質監站、城建監察支隊、建築管理處負責人,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等。

4、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設置

綜合協調組:由辦公室主任、質安處、建築業處、綜合計劃處有關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組成。指揮部指揮兼組長,辦公室主任為聯絡員。

現場搶險組:由質安處、城建處、規劃設計處、質監站、安監站有關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單位有關負責人組成。指揮部副指揮兼組長,質安處處長為聯絡員。

善後處理組:由質安處、安監站、城建監察支隊、建築管理處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發生單位有關負責人組成。指揮部副指揮兼組長,安監站站長為聯絡員。

應急救援專家庫:從“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專家庫名單”中抽取選用。

(二)各市、區建設局根據各自的特點設立管轄區內的建築工程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三)各施工單位根據企業規模、項目特點,按照市政府《蘇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蘇府〔20xx〕52號)的精神,分別建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制訂應急救援預案,並不斷完善預案,進一步落實責任,健全組織。

二、職責

(—)指揮部

1、按照“預案”迅速開展施救工作;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具體制定並組織實施防止事故擴大施救安全防範措施;

3、迅速組織預測、分析和掌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性質;

4、制訂搶險救援方案(包括緊急調用各類物質、設備、人員、佔用場地),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方案報市總指揮部審定後實施;

5、負責迅速組建、調集現場搶險隊伍;

6、負責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災,傷員救治轉送,物質轉移;

7、配合進行事故調查處理;

8、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扶工作;

9、指導各市、區應急救援工作;

10、辦理市總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各應急救援組

綜合協調組:組織制訂並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施救安全防範措施;制訂搶險救援方案,報總指揮部審定;蒐集應急救援工作情況和事故信息,彙總形成書面材料,報告給指揮部負責人;負責與現場搶險組、善後處理組的對內聯絡;負責向總指揮部彙報情況,與市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各指揮部(或公安、衞生等部門)的對外聯繫。

現場搶險組:

參與制訂防止事故擴大的施救安全防範措施和搶險救援方案,負責組織技術專家掌握事故動態,控制和減少損失;負責統一調集、指揮現場施救隊伍,實施搶險救災;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羣眾撤離、傷員救治轉送和物資轉移。

善後處理組:

負責蒐集事故現場有關的物證、資料,繪製事故現場示意圖,現場攝影攝像,保護事故現場和證據;協助市善後處理指揮部做好相關工作;配合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扶工作;配合做好發佈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佈於眾。

三、本預案適用範圍、施救程序與要求

1、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可能發生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或重傷15人以上或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建築工程安全事故。

2、事故一旦發生,事故單位或項目部應以最快速度立即上報,局各處室、單位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後,立刻向局長和分管局長報告(局值班電話:0512~65xx0932),並迅速上報市政府辦公室(值班電話:0512~6xx12115)、市安委會辦公室(值班電話:0512~68xx0608)和省建設主管部門(值班電話:025~42xx9015,42xxx5)。

3、在接到總指揮部啟動預案通知或建築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後,指揮部馬上開展工作,由綜合協調組、現場搶險組、善後處理組聯絡員通知有關組成成員和技術專家立即趕赴現場,按本方案履行職責、組織施救。

4、事故發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以及生產技術安全等部門應全力以赴,配合指揮部工作,並提供全部資料和後勤保障條件。

5、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築活動的單位,擔負救援任務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6、事故單位必須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事故報告,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支持的事宜,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

四、本專項預案是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實際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應急救援預案 篇二

1 目的

為明確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啟動級別劃分;預案修訂頻次;主管及修訂部門職責;審批流程及預案格式,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各部門、車間。

3 內容與要求

3.1 事故應急預案制定依據

3.1.1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

3.1.2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管危化字[2004]43號文《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

3.2 事故應急預案制定要求

3.2.1 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3.2.2 結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3.2.3 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3.2.4 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並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3.2.5 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並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3.2.6 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並能滿足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3.2.7 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3.2.8 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3.3 事故應急預案分類

3.3.1 綜合應急預案,由公司級應急系統負責實施。

3.3.2 專項應急預案,由公司級應急系統負責實施。

3.3.3 現場處置方案,由車間級應急系統負責實施。

3.4 事故應急預案分級

3.4.1 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共分三個等級,分別是:

(a)黃色警報:較大安全事故,主要指可能或已經造成3人(包括3人)以上人員輕傷;1人重傷;財產損失在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1人患職業病等情況的事故。

(b)橙色警報:重大安全事故,主要指可能或已經造成1人以上3人(包括3人)以下人員重傷;財產損失在10萬元(包括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1人以上,3人(包括3人)以下人員患職業病等情況的事故。

(c)紅色警報:特大安全事故,主要指可能或已經造成3人以上人員重傷;1人以上人員死亡;財產損失在30萬元(包括30萬元)以上;3人以上人員患職業病等情況的事故。

3.4.2 現場處置方案共一級,發生一般安全事故時由車間啟動應急處置方案,主要指可能或已經造成3人以下輕傷;財產損失在2萬元以下等情況的'事故。

3.5 綜合應急預案主要內容

3.5.1 總則,包括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範圍;應急預案體系;應急工作原則。

3.5.2 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

3.5.3 組織機構及職責

綜合應急預案組織機構由公司總經理任總指揮,生產副總為副總指揮,各部門、車間主要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各應急救援小組組員為成員共同組成公司級應急指揮系統。

3.5.4 預防與預警

3.5.5 應急響應

3.5.6 信息發佈

3.5.7 後期處置

3.5.8 保障措施

3.5.9 培訓與演練

3.5.10 獎懲

3.5.11 附則,包括圖片、釋疑及實施時間等

3.5.12 附件

3.6 專項應急預案主要內容

各專項預案在公司綜合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進行編寫,要相互結合、相輔相承。

3.7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的組織由車間、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要求簡單實用,符合車間實際。

3.8 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審批流程

3.8.1 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由管理部組織起草,生產經理審核,報總經理批准生效。

3.8.2 現場處置方案由預案所屬車間、部門負責起草,生產技術科、安環部負責審核,報由生產經理批准生效。

3.9 事故應急預案評審、修訂頻次

3.9.1 綜合應急預案每三年至少評審、修訂一次,由生產技術科負責牽頭進行評審、修訂。

3.9.2 專項應急預案每三年至少評審、修訂一次,由安全環保部負責牽頭進行評審、修訂。

3.9.3 現場處置方案每年至少評審、修訂一次,由生產技術科負責牽頭進行評審、修訂。

3.9.4 有下列情形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須進行及時修訂、評審:

(a)組織機構、法人代表、生產方式等發生變更;

(b)生產工藝、設備或建、構築物發生重大變化;

(c)應急組織系統發生變更;

(d)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

(e)急預案需修訂;

(f)應急管理部門提出修改申請。

3.10 事故應急預案管理

安環部負責事故應急預案電子、紙質文本維護管理,並負責備案。

4 相關制度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防汛、防颱風應急救援預案》

《防建、構築物倒塌應急救援預案》

《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劇毒、易製毒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 相關記錄

《應急準備響應預案演練》

《會議記錄》

《會議簽到表》

《評審、修訂記錄》

救援應急預案 篇三

一、指導思想:

1、以確保幼兒園全體幼兒、教職員工及他人的人身安全為根本。

2、以盡一切力量撲救初期火災、控制火勢,將火災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為目的。

二、組織機構:

1、義務消防隊隊長:

2、義務消防隊副隊長:

3、義務消防隊分2個消防小組,每組6人。

第一組:疏散組,組長:蔡x。組員:潘x、李x、潘x。

第二組:救援組,組長:王x。組員:白x、徐x、徐xx、韓x。

三、人員分工:

1、疏散組在組長的帶領下,組織班級教師、保育員一道,共同負責幼兒的疏散、逃生工作。保健老師張x,負責師生在疏散、逃生過程中,突發意外事故的處理。

2、救援組在組長的帶領下,組織班級組員一道,共同負責幼兒園初期火災的撲救工作。

四、各項要求:

1、疏散組成員必須熟悉本園的消防通道;

2、疏散組成員必須熟練組織好幼兒,一切以本園幼兒的生命安全為重;

3、救援組成員必須熟悉本園防火重點部位;

2、救援組成員能夠熟練使用本園滅火器材,清楚各項應急裝置的操作;

3、救援組成員必須熟悉本園滅火器材的位置;

4、救援組成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組織下,參加過至少一次以上的消防應急演習。

五、滅火預案程序:

1、火災發生時,救援組成員立即召集分工,王志惠負責報警,其餘人員搶救物資。首先是關閉電、運用滅火器,其次是關閉煤氣,最後是打開水源備水。

2、救援組成員在搶救過程中,原則是以保證人員生命安全為第一。如果,不能撲救火災,則以逃生為原則,保健老師王志惠負責第二組在逃生過程中,突發意外事故的處理。

實用應急救援預案優秀 篇四

為確保公司生命財產安全,防範公司安全事故的發生,力爭公司安全事故發生時損失減少,危害降低,能快效,高效,合理有序地處置安全事故,特制訂本預案。

一、管理機構

(一)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工作任務:

1、預測、預警:

採取傳統與科技手段湘結合的辦法進行預測,將突發事件消除在萌芽狀態。一旦發現不可消除的突發事件,及時向社會預警。

2、響應控制、搶險、救援:

突發事件發生後,由應急管理工作小組組長宣佈啟動應急預案,並親臨現場組織指揮救援行動,確保及時、有序、有序科學地實施現場搶救和安全轉送人員,採取先救傷員的行動順序,並保護好現場,同時做到及時通知相關部門(交警、公安、消防和上級有關部門)。

3、信息管理和善後恢復:

突發事件發生後,各成員保持通信暢通,以現代信息技術為支撐,協調各部門消除公眾恐慌。應急處置後,重點安撫好受害人員及家屬,穩定局面,清理好現場,並及時調查突發事件發生的原因及性質。

二、車輛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交通事故應急處置:

1、發生交通事故後,及時通知受害家屬,並迅速報告交警部門。

2、迅速將傷者送到醫院進行救治。

3、組織人員保護現場,協助交警疏導交通。

4、及時報告投保部門,做好車輛事故的理賠工作。

(二)車輛火災應急處理:

1、車輛發生火災後,駕駛員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使用車載消防器材施教。

2、緊急撥打火警電話“119”。

3、組織人員搶救所載貨物,及時與貨主取得聯繫。

4、組織人員保護現場,勘察事故貨物損失程度,並查明火災原因。

5、如有人員受傷,及時送往醫院,並通知受傷人員家屬。

三、應急救援行動小組人員及分工

四、應急救援行動小組人員聯繫方式

應急救援預案 篇五

一、培訓

根據接受培訓的人員不同,選擇不同側重點,確定培訓內容,制定培訓計劃。培訓內容如下:

1、對操作人員的培訓內容

⑴鑑別異常情況並及時上報的能力與意識;

⑵對待各種事故如何處理;

⑶自救與互相救護的能力;

⑷學習使用各種器件、工具的技能與知識;

⑸任務的目的和如何完成任務;

⑹與上下級聯繫的方法和各種信號的含義。

二、演練

定期組織進行演練。公司進行事故應急預案演習是必不可少的,通過訓練和演習可以驗證事故應急預案的合理性,發現與實際不符合的情況,找出不足項和整改項,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

進行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習要注意以下事項

1、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編制完成後,公司應向所有員工以及外部應急服務機構公佈;

2、每一次演練後,公司應核對事故應急處理預案規定的內容是否都被檢查,找出不足的缺點。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⑴事故期間通訊系統是否運作;

⑵員工是否安全撤離;

⑶急救服務機構能否及時參與事故搶救;

⑷是否有效控制事故進一步擴大。

三、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內容及分類

1、分類事故應急救援演習:

可分為室內演習和現場演習兩種。

⑴室內演習又稱組織指揮演習。主要由指揮部的領導指揮、通訊、調度等組成的指揮系統。在各級職能機關、部門的統一領導下,按一定的目的和要求,以室內組織指揮的形式將各級救援力量組織起來,實施應急救援任務和對危害到的人員實施有效防護的指導。

⑵現場演習即事故設想實地演習。根據其任務要求和規模可分為單項訓練、部分演習、綜合演習三種。

A、單項訓練。針對性完成應急救援任務中的某個單科目而進行的基本操作。如個人防護訓練、火災處臵訓練、人員互救訓練等的單一課目訓練。

B、部分演習。部分演習是檢驗應急救援任務中的某個課目、某個部門準備情況,同應急單位部門之間的協調程度而進行的基本工作。

C、綜合演習。綜合演習是檢驗指揮部的指揮、協調能力和救援專業隊的救援能力及其配合情況、各種保障系統的完善情況及員工的避災能力等。

四、演習基本要求和內容

1、基本要求。為了使演習得到預期的效果,演習的計劃必須細緻周密,要把各級應急救援力量和應該配備的器材組成統一的整體。

2、演習的基本內容是根據演習的任務要求和規模而定,應有如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⑴各演習單位相互支援、配合及協調程度;

⑵公司生產系統運行情況,公司內應急情景、公司內應急搶險、急救與醫治;

⑶公司內消防安全通道保障及安全撤離通道路演;

⑷事故區清點人數及人員控制,防護指導,包括專業人員的個人防護及對員工對毒氣的防護;

⑸通信及報警訊號聯絡,各種標誌佈設及對危害區域的變化佈設點的變更;

⑹交通控制及交通道口的管理,治安工作;

⑺員工及無關人員的'撤離、防護區的洗消污處理及上、下源受污染情況調查,事故的善後工作;當時當地的氣象情況及地形、地物情況及對事故危害程度的影響;

⑻向上級報告情況及向友鄰單位通報情況;

⑼各專業隊講評要點,演習資料彙總需要的表格。

以上這些內容僅是一般情況,還應根據演習的任務增減內容。

3、演習人員的組成不論演習規模的大小,一般都要有兩部分人員組成:

⑴事故應急救援的演習員工,佔演習人員的絕大多數,主要為各工段生產操作人員及部分後勤保證人員,即將來可能與事故應急救援直接有關者。

⑵考核評價者,由公司應急領導、安全員及部分外協專家組成。對於每一次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進行評價,對其中不足之處進行持續改進。

應急情況緊急救援預案方案 篇六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下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2)超出省(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省級行政區、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3)需要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務院安委會)處置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幹作用和人民羣眾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國務院統一領導和國務院安委會組織協調下,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企業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地方人民政府為主,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有關部門應當與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4)依靠科學,依法規範。採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採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2組織體系及相關機構職責

2.1組織體系

全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國務院安委會、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領導機構、綜合協調指揮機構、專業協調指揮機構、應急支持保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組成。

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領導機構為國務院安委會,綜合協調指揮機構為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具體承擔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工作,專業協調指揮機構為國務院有關部門管理的專業領域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由地方政府確定。

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消防、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救援隊伍、社會力量、志願者隊伍及有關國際救援力量等。

國務院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履行本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職責,負責制訂、管理並實施有關應急預案。

2.2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以屬地為主,事發地省(區、市)人民政府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及時向國務院報告事故災難事態發展及救援情況,同時抄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涉及多個領域、跨省級行政區或影響特別重大的事故災難,根據需要由國務院安委會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

3預警預防機制

3.1事故災難監控與信息報告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對可能引發特別重大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重要信息應及時上報。

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中央企業在上報當地政府的同時應當上報企業總部。當地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上級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單位、中央企業和事故災難發生地的省(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接到報告後2小時內,向國務院報告,同時抄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自然災害、公共衞生和社會安全方面的突發事件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有關各級、各類應急指揮機構均應及時通報同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及時分析處理,並按照分級管理的程序逐級上報,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有關部門、單位要及時、主動向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務院有關部門提供與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資料。事故災難發生地安全監管部門提供事故前監督檢查的有關資料,為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務院有關部門研究制訂救援方案提供參考。

3.2預警行動

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後,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並通知有關部門、單位採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Ⅰ級應急響應行動(具體標準見1.3)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當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國務院有關部門進行Ⅰ級應急響應行動時,事發地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相應的預案全力以赴組織救援,並及時向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務院有關部門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Ⅱ級及以下應急響應行動的組織實施由省級人民政府決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4.1.1國務院有關部門的響應

Ⅰ級響應時,國務院有關部門啟動並實施本部門相關的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並及時向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需要其他部門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提出請求。

根據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類別,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其職責和預案進行響應。

4.1.2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的響應

(1)及時向國務院報告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2)開通與事故災難發生地的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相關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繫,隨時掌握事態發展情況。

(3)根據有關部門和專家的建議,通知相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隨時待命,為地方或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4)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協調專業應急力量增援。

(5)對可能或者已經引發自然災害、公共衞生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的,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要及時上報國務院,同時負責通報相關領域的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6)組織協調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

(7)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4.2指揮和協調

進入Ⅰ級響應後,國務院有關部門及其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立即按照預案組織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根據事故災難的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協調工作。通知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事發地毗鄰省(區、市)人民政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相關機構按照各自應急預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單位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事故災難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故災難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中央企業發生事故災難時,其總部應全力調動相關資源,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3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事故災難發生後,發生事故的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措施。

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採取緊急處置措施。

4.4醫療衞生救助

事發地衞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衞生處置工作。

衞生部或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根據地方人民政府的請求,及時協調有關專業醫療救護機構和專科醫院派出有關專家、提供特種藥品和特種救治裝備進行支援。

事故災難發生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據事故類型,按照專業規程進行現場防疫工作。

4.5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4.6羣眾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羣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企業應當與當地政府、社區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定保護羣眾安全需要採取的防護措施。

(2)決定應急狀態下羣眾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範圍、路線、程序。

(3)指定有關部門負責實施疏散、轉移。

(4)啟用應急避難場所。

(5)開展醫療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負責治安管理。

4.7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調動本行政區域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時,省級人民政府向國務院申請本行政區域外的社會力量支援,國務院辦公廳協調有關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社會力量進行支援。

4.8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事故現場檢測、鑑定與評估小組,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為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檢測與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

4.9信息發佈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具體負責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的發佈工作。

4.10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准,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宣佈應急結束。

5後期處置

5.1善後處置

省級人民政府會同相關部門(單位)負責組織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災後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儘快恢復正常秩序。

5.2保險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後,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5.3事故災難調查報告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必要時,國務院直接組成調查組或者授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善後處置工作結束後,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並及時上報。

6保障措施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網絡系統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報告系統;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資源信息數據庫;規範信息獲取、分析、發佈、報送格式和程序,保證應急機構之間的信息資源共享,為應急決策提供相關信息支持。

有關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負責本部門、本地區相關信息收集、分析和處理,定期向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報送有關信息,重要信息和變更信息要及時報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負責收集、分析和處理全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有關信息。

6.2應急支援與保障

6.2.1救援裝備保障

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掌握本專業的特種救援裝備情況,各專業隊伍按規程配備救援裝備。

6.2.2應急隊伍保障

礦山、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等行業或領域的企業應當依法組建和完善救援隊伍。各級、各行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負責檢查並掌握相關應急救援力量的建設和準備情況。

6.2.3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有關部門根據救援需要及時協調民航、交通和鐵路等行政主管部門提供交通運輸保障。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據需要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道路受損時應迅速組織搶修,確保救災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

6.2.4醫療衞生保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的建設,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技術、設備和人員,提高醫療衞生機構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救治能力。

6.2.5物資保障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企業,應當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設備、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實際情況,負責監督應急物資的儲備情況、掌握應急物資的生產加工能力儲備情況。

6.2.6資金保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協調解決。國家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所需工作經費按照《財政應急保障預案》的規定解決。

6.2.7社會動員保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協調調用事發地以外的有關社會應急力量參與增援時,地方人民政府要為其提供各種必要保障。

6.2.8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直轄市、省會城市和大城市人民政府負責提供特別重大事故災難發生時人員避難需要的場所。

6.3技術儲備與保障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成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專家組,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的專家和機構,研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重大問題,開發應急技術和裝備。

6.4宣傳、培訓和演習

6.4.1公眾信息交流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和有關部門組織應急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各種媒體提供相關支持。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負責本地相關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機意識。

企業與所在地政府、社區建立互動機制,向周邊羣眾宣傳相關應急知識。

6.4.2培訓

有關部門組織各級應急管理機構以及專業救援隊伍的相關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

有關部門、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做好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積極組織社會志願者的培訓,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內容列入行政幹部培訓的課程。

6.4.3演習

各專業應急機構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演習。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每兩年至少組織一次聯合演習。各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後應及時進行總結。

6.5監督檢查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着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7.2獎勵與責任追究

7.2.1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羣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7.2.2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製訂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脱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7.3國際溝通與協作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和有關部門積極建立與國際應急機構的聯繫,組織參加國際救援活動,開展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

7.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應急情況緊急救援預案方案 篇七

為了更好地適應現代化醫院管理的需要,預防火災造成的危害,保護人員及醫院財產的安全,根據我院住院患者多、人員密度大,如遇突發火災把我們的損失降到最低點,特制定突發事件預案。

一、院內成立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如遇火災或其它自然災害等,由醫院突發事件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並安排疏散、救助及滅火。

防火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二、組織機構及成員電話(內部)

火災應急領導小組設在總值班室。電話:

總指 揮:

副總指揮:

成 員:

按以上名字先後排列次序依次為後備總指揮和副總指揮。

三、各機構成員職責

1、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預案總指揮,負責起動應急預案,向外界求援和新聞發言人。

2、副總指揮:負責事故現場應急預案的實施。

3、後備總指揮和副總指揮:在總指揮和副總指揮不在的情況下,按以上名字先後排序執行總指揮和副總指揮的職責。

4、通訊聯絡組:負責對外聯繫,保障通訊暢通。

5、物質保障組:負責救援物資的保障供給。

6、維修及運輸保障組:負責保證醫院水、電的正常運行及各種車輛的完好狀況,出現故障快速搶修,保障救援。

7、應急器材和人員調配:負責調用醫院所有消防器材和救援人員,保障器材和人員的到位。

四、救援設備、設施的分佈

1、病房樓每層有4個消防栓,各科內均有8公斤滅火器2具。

2、院內共有滅火器121具,分佈在主要危險源及各科室。

3、車輛共有小車2台,麪包車2台,救護車3台,客貨車1台。

4、總務庫房備有鐵鍬30把,掃帚50把,應急燈20套。

五、通訊聯絡方式

1、用醫院內部電話聯繫,每科護辦室均有電話。每個病房內均有201電話。

2、用外線電話或手機聯絡。

3、電話號碼:醫院內部電話直接撥後4位和手機:

六、事故報警

報警者必須説清楚事故地點、部位、事故性質,向外界求援報警,要説明車輛行駛路線,以免延誤救援。

總值班接到報警電話後,立即向供水站打電話啟動消防泵,並通知防火領導小組全體人員。

供水站電話:______X

七、可能發生火災的原因

1、吸煙:病人使用的牀上物品均為純棉製品,吸煙不慎將引起火災。

對策:

1)醫院是無煙場所,在住院時向病人及陪護人員講清楚。加大值班護士的巡查力度。

2)由醫院公安科組織人員每天五次進行檢查,發現吸煙者,一次罰款10元,上、下午各二次,晚上一次。

2、病人用火不慎:醫院不允許病人及培護人員用明火熱飯,病人為自己方便,違規使用酒精爐等明火熱飯有可能引發火災。

對策:在病人來醫院住院時對病人講解清楚,醫院每個科室均有微波爐,並對病人開放使用,需熱飯時可以使用。科室人員發現病人違規使用,應立即制止。並説明危害性,請同病室的病人互相監督。

3、電器火災:由於電路老化,打火可引發火災。

對策:維修工作應對病房樓線路老化的地方定期進行檢查,條件成熟時進行更換,在插座上增加漏電保護器。

八、如遇火災發生,各科室值班大夫、護士應立即報警,

迅速組織好人員撤離,並關閉防火門,引導現場人員從安全通道迅速撤離疏散到安全地帶。

九、應急預案的演練及培訓計劃

1、應急預案演練、培訓每年一次。

2、通過演練測試預案的有效性,檢驗應急設備、設施的實效性,確保應急人員熟悉他們的職責和任務,通過演練修訂預案的不實之處。

3、培訓內容:報警、疏散、防護、急救和搶險。

4、培訓要有針對性、定期性、真實性、全員性,通過培訓,提高全員的應急能力。

十、事故處置

1、發生火災事故現場人員要奮力撲救,控制火勢發展,立即向醫院領導報警組織撲救,根據事故發展是否起動應急救援預案。

2、發生火災事故,應首先保證病人及陪牀人員的安全。

十一、事故後的恢復

1、由應急救援總指揮發布停止應急救援程序,恢復正常狀態。

2、現場副總指揮佈置、清點人數,統計傷亡人員,數據要準確,派人保護事故現場。

3、協助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分析,檢查事故現場和受影響的區域受到的損害。

4、組織有關部門對事故損失進行評估,同時評估應急反應程序。

十二、外界救援

市消防支隊電話: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