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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救援應急預案【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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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救援應急預案【精品多篇】

事故救援應急預案 篇一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做好全區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應急搶險,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事故、排除隱患,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維護社會安全和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浙江省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台州市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黃巖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總體預案》,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區境內發生的各類化學品事故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以防為主;統一指揮,分級管理;各負其責,協同作戰;充分準備,快速反應;科學決策,措施果斷;降低影響,減少損失;平戰結合,軍民結合。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指揮機構

2.1.1區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組成

成立黃巖區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2辦事機構

區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具體負責綜合協調和日常工作。

2.3事故現場指揮部

主管安全領導擔任總指揮,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指揮、協調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核實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及時向市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現場搶險救援工作情況;收集、提供有關危險源分佈、人員疏散、指揮網絡、救援程序、防護設施分佈、救援物資保障、危險物品特性等信息資料。

2.4事故現場救援專業組

區指揮部根據事故實際情況,成立下列救援專業組:

(1)危險源控制組

(2)傷員搶救組

(3)滅火救援組

(4)安全警戒和疏散組

(5)物資供應組

(6)環境監督組

(7)專家諮詢組

3運行機制

3.1應急響應

(1)發生化學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並及時報告區安監、公安、消防、環保、衞生、交通、質監等有關部門和當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各部門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2)區政府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按照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做好指揮工作。區安監、公安、消防、環保、衞生、交通、質監等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要求組織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諉。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立即採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3)發生重特大化學事故或區政府確定化學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應立即向市指揮部報告,請求給予支援。

(4)區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應根據各自的職責建立子預案,子預案包括相應的預防程序、準備程序、基本應急程序、專項應急程序。

3.2應急結束

在應急救援程序(包括各子預案)實施完畢、各項應急救援行動結束、事故影響消除後,由區指揮部宣佈應急結束。

3.3後期處置

應急響應行動結束後,事發地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繼續做好事件的監控工作,協助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及時做好事件發生、發展、響應、處置等全程的分析、評估和總結,有關部門要認真查找原因,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4應急保障

4.1通信保障

4.2資金保障

4.3治安保障

4.4醫療衞生保障

4.5運輸物資保障

5監督管理

5.1宣傳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宣傳教育工作,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化學品安全生產知識和法律法規,提高公眾的安全意識。

5.2培訓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定期組織各級領導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應急管理知識培訓,提高處置化學事故的能力。

5.3演練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按照本級化學事故的要求,定期組織不同類型化學事故應急處置的實戰演練,發現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切實提高化學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

5.4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化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有功人員給予獎勵;對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給予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6.1制定與管理

本預案由區安監局制訂,報區政府批准後實施。區指揮部成員單位依據本預案,制訂相應的預案。

隨着化學事故應急對策的不斷完善和應急機構的調整,區安監局會同區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定期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原則上每兩年修訂一次,報區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6、2 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事故救援應急預案 篇二

工程名稱

期限責任人編制人審核人審批人日期

一、目的

施工現場人員多,飲食衞生關係眾多人員和生命健康。一旦發現食物中毒事故,將會導致施工現場人員的生命健康受到威脅和直接的經濟損失。為確保我項目部中毒事故發生以後,能迅速有效地開展搶救工作,並能積極而因地制宜、分秒必爭地給予妥善的處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員工及相關方生命安全風險,特制定本預案。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項目部成立中毒事故應急響應指揮小組,負責指揮及協調工作。

組長:

成員: 、、、、、

具體分工如下:

1、任務是瞭解掌握疫情,組織現場搶救指揮。

2、任務是根據指揮部命令,及時佈置現場搶救,對中毒人員地嘔吐物取樣,保持與當地防疫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溝通,並及時通知項管部應急領導小組和當事人的親人。

3、負責維持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做好當事人周圍人員的問訊記錄,並保持與當地公安部門的溝通。

4、負責妥善處理好善後工作,按職能歸口負責保持與當地有關部門的溝通聯繫。

三、食物中毒事故應急措施

1、事故主出現立即向急救中心120呼救。講清中中毒人員症狀、持續時間、人數、地點,並派人到路口接應。

2、用人工刺激法,用手指或鈍物刺激中毒者的咽弓及咽後壁,用來催吐,如此反覆直到吐出物為清亮液體為止。

3、對可疑的食物禁止再食用,收集嘔吐物、排泄物及血尿送到醫院做分析。

4、對於催吐無效或神態不清者可以讓其喝牛奶或蛋清等潤滑劑來洗胃,結合毒物而防止毒物的吸收並保護胃粘膜。

5、用硫酸鎂15-30g加水200ml來給中毒者導瀉。

6、項目指揮部接到報告後,即指令全體人員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瞭解和掌握疫情,開展搶救和維護現場秩序,封存事故現場,獲取中毒食品化驗樣品,供衞生防疫部門檢驗。、

7、現場安全員應對中毒事故進行原因分析,制定相應的糾正預防措施,認真填寫事故調查報告,並上報項管部及有關上級機關。

四、應急物資

常備藥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繃帶、無菌敷料)及各種常 用小夾板、擔架、止血袋、氧氣袋。

五、通訊聯絡

醫院搶救中心:120 匪警:110 火警:119

工地現場值班電話:

有關負責人電話:

項目負責人: 手機:

安 全 員: 手機:

技術負責人: 手機:

六、注意事項

1、事故發生時就組織人員進行全力搶救,視情況撥打120急救電話和馬上通知有關負責人。

2、如果患者昏迷則需側躺送醫院救治,以免自然嘔吐物吸入氣管裏面。

3、不可作口對口人工呼吸,以免將毒烏得勒支吸入施救者體內造成中毒。

4、誤食腐蝕性毒物(如強酸、強鹼類)者或昏迷者,或抽筋者或中毒孕婦不可進行催吐。

5、重症中毒者要禁食8-12小時,可靜脈輸液,待病情好轉後,再吃些米湯、麪條等易消化食物。

事故救援應急預案 篇三

1)主要內容分述

制定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方案和處理程序。

(1)處置方案。根據危險源模擬事故狀態,()制定出各種事故狀態下的應急處置方案,如大量毒氣泄漏、多人中毒、火災、爆炸、停水、停電等,包括通訊聯絡、搶險搶救、醫療救護、傷員轉送、人員疏散、生產系統指揮、上報聯繫、求援行動方案等。

(2)處理程序。指揮部應制定事故處理程序圖,一旦發生重大事故時,第一步先做什麼,第二步應做什麼,第三步再做什麼,都應有明確規定。做到臨危不亂,正確指揮。重大事故發生時,各有關部門應立即處於緊急狀態,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根據對危險源潛在危險的評估,

按處置方案有條不紊地處理和控制事故,既不要驚慌失措,也不要麻痺大意,儘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範圍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某化工廠了苯膠乳車間“事故處置方案和處理程序”編寫舉例

該化工廠把此項內容稱為“事故的應急處理’。

(1)事故預分析。

①外界因素:

a.停電。配製崗與脱氣崗停止工作,無危險;聚合崗根據反應不同階段採取不同措施(具體措施路)。

b.停水。配製崗與燃氣崗停止工作,無危險;聚合崗用水為夾套介質與攪拌軸封冷卻(具體措施略)。

c.停汽。配製崗在進行皂液配製時,若未加熱或加熱温度未達到指標,則停止配製。

d.停風。聚合釜生產用氮為瓶裝氮氣,無影響;配製、脱氣停止輸送助劑至貯槽,其餘無影響。

e.停冷凍鹽水。配製、脱氣崗無影響。

②工藝過程異常導致的危險:

a.設備故障。聚合崗:可能混合釜攪拌故障或混合單體進料泵故障,請電工修理。

b.儀表失靈。裝置內聚合温度、壓力、流量(波位)均有一次儀表與二次儀表,若二次儀表故障則以一次儀表為準,若二次儀表失靈,造成一次儀表指示超温、超壓,則按超温、超壓採取措施(具體措施略)。

c.超温。停止進料,開足夾套冷卻水帶走熱量。

d.超壓。停止進料,超壓原因由於丁二烯等單體自聚產生端基聚合物,造成安全閥堵塞,失去泄壓作用。開啟安全閥旁路使其泄壓,當壓力呈下降並於可控範圍內,恢復進料。

e.物料泄漏。膠乳生產中有危險的泄漏物質,主要有丁二烯和苯乙烯。

丁二烯:一般是液麪計管斷裂或墊圈損壞閥門內漏引起,應馬上關閉有關閥門,減少泄漏量,並迅速解決問題,同時用水衝散物料,使其氣化散發掉。

苯乙烯:泄漏原因同丁二烯,另外,當貯槽放空管跑料時,查明原因,馬上關團有關閥門,減少泄漏量,並用水衝,使苯乙烯集中後,儘量回收裝桶。

(2)事故應急處理程序。事故一旦發生,車間救災領導小組應立即向上級領導機構彙報,並留有專人與上級保持聯繫,其他領導應帶領全體成員及時奔赴事故現場,立即召集突擊隊員集中,瞭解事故的發展情況,積極地投入搶險,並根據險情的不同狀況採取有效措施(包括與上級來現場人員的配合,外車間支援人員的協調,崗位人員的留守和安全撤離等)。

(3)具體應急對策。

①火災、爆炸事故:

a.外部。打電話通知調度;

b.內部。一般是幹膠燃燒以及苯乙烯、丁二烯跑料燃燒。火勢較小時,班長組織當班人員用輕水泡沫滅火機滅火,同時報告調度。火勢較大時,直接報警,同時按崗位操作法緊急停車處理。

②暴雨洪水、風暴(略)。

③雷電災害。

a.擊穿有毒物質貯罐:丁二烯、苯乙烯貯槽着火,關閉底部出料閥,用滅火機滅火,如火勢大則報警處理;

b.擊穿電器設備:按停電處理,同時用乾粉或二氧化碳滅火機對着火部位進行滅火,並請電工修理;

c.擊穿自控系統:用手動控制操作。

④颶風、龍捲風、颱風災害(略)。

⑤可燃物料泄漏。按丁二烯、苯乙烯泄漏情況處理,同時尋找泄漏點。

⑤其他災害。參見崗位操做法中“裝置具體應急對策”(略)。

事故救援應急預案 篇四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馬永峯

副組長:秦志強、武建軍

組 員:張德宏、石紫昭、劉建輝、張領軍、劉佳彬。

二、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第一條: 指揮對重特大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

第二條: 負責對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 工作進行督查和指揮。

第三條: 檢查督導做好搶險救援、信息上報工作。

三、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要職責

第一條: 負責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命令的下達和執行情況的跟蹤反饋。

第二條: 負責事故(險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報告工作。

第三條: 辦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成立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隊

第一條: 當發生重特大事故,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後,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應及時到位,救援工作聽從縣站領導小組統一指揮。

第二條: 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隊擔負相應的應急處理任務,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協調調度。應急救援隊伍組成:辦公室人員、財務室人員、安全辦公室人員、檢測站人員。

五、預案實施

第一條: 公司應分別對客運班車、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者及從業人員加強專業性安全教育,並經常性地進行具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運輸危險貨物的駕駛員和押運員務必做好日常的防火、防爆、防污染、防泄漏工作。在出發前,根據所承運貨品的化學性質,配齊相應的合格消防器材(如干粉滅火器、泡沫滅火器、滅火毯、消防鍬等),並隨時檢查其安全程度。

第二條: 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後,應採取緊急措施自救,儘量把事故損失降到最小。同時積極與事發地的公安、消防部門和交通運政管理機構,以便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第三條: 在事發當地有關部門機構接到事故報告到達現場後,應向指揮人員簡明扼要的説明事故情況。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應及時向指揮人員報告運輸的危險貨物的運量、理化性能以及事故發生地人羣、水流、氣流等周邊環境情況,協助公安、消防、衞生、環保等部門做好危險貨物的處置和人員搶救工作,遏止傷亡增加和污染擴大。

六、緊急自救方法:

第一條: 事故發生後,應按照“先人員、後貨物”的原則進行施救。

第二條: 在進行自救的同時撥打事發當地的急救電話和報警電話,通知有關人員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疏散現場無關人員,組織有效救援。

七、事故處理

第一條: 發生重特大事故(險情)後,事故公司必須用最快

捷的方式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並做好有關續報工作。先採取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

事故(險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險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險處理的進展情況和採取的措施;報告公司、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第二條: 重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公司主要負責人和現場人

員應當積極採取有效的搶救措施,進行全方位的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理。事故公司主要負責人在搶險救援和事故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三條: 應急預案啟動後,根據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相關救援組按照各自職責迅速開展工作,力爭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在開展救援過程中,應注意組織協調好各自救援力量,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措施,防止在救援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篇五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提高公司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儘快控制事態,儘量減少損失,儘早恢復正常施工秩序,特制定此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定義、編制依據及原則

1、定義: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指公司為減少事故後果而預先制定的搶險救災方案,是進行事故救援活動的行動指南。

2、編制依據:公司施工生產過程中潛在危險源和事故後果分析。

3、編制原則:

1)、預案是針對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受到嚴重破壞而又具有突發性的事故、災害,如觸電、機械傷害、坍塌、火災及自然災害等。

2)、預案以努力保護人身安全為第一目的,同時兼顧財產安全和環境防護,儘量減少事故、災害造成的損失。

3)、預案是發生緊急情況時的處理程序和措施。

4)、預案要結合實際,措施明確、具體、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

5)、預案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公司應急指揮及救援組織機構公司應急指揮及救援組織機構圖:

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人員組成: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及公司安檢科人員組成,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常設辦公機構。

2、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人員組成:項目部經理(段建鋒)、主管安全的副經理(段江濤)、專職安全員(司留戰)及相關部門人員組成。

1)、事故現場搶險組人員組成:由項目部安全負責人任組長,作業隊負責人、專業工長等相關人員組成。

2)、事故現場救護組人員組成:由項目部領導任組長,相關人員組成。

3)、事故現場保護組人員組成:由項目部骨幹任組長,現場保安人員組成。

4)、事故現場通訊組人員組成:由項目部行政負責人任組長、現場其他應急小組負責人組成。

三、公司應急指揮及救援組織職責

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職責:

1)、負責事故救援的整體指揮;

2)、負責建立公司網絡系統,保證與各分公司、項目部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聯繫,並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的彙報工作;

3)、負責成立事故調查處理小組,對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進行監督。

2、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工程事故救援的全面指揮;

2)、負責所需救援物資的落實;

3)、負責與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聯繫及情況彙報。

4)、負責與相鄰可依託力量的聯絡求救;

5)、負責指揮處理緊急情況,保證突發事件按應急救援預案順利實施;

6)、負責事故現場的搶險、保護、救護及通訊工作;

7)、負責所需材料、人員的落實;

8)、負責與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聯繫及情況彙報;

9)、負責與相鄰可依託力量的聯絡求救;

10)、負責工程項目生產的恢復工作。

4、項目部應急專業組職責:

1)、事故現場搶險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緊急搶險工作,包括受困人員、現場貴重物資及設備的搶救、危險品的轉移等。

2)、事故現場救護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緊急救護工作,及時組織護送重病傷員到醫療中心救治。

3)、事故現場保護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人員的清點及疏散工作。

4)、事故現場通訊組職責:負責收集相關單位部門的通信方式,保證各級通訊聯繫暢通,做好聯絡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相關人員必須服從統一指揮,整體配合、協同作戰、有條不紊、忙而不亂。

2必須確保應急救援器材及設備數量充足、狀態良好,保證遇到突發事件時各項救援工作正常運轉。

3、各應急小組成員必須落實到人,各司其職,熟練掌握防護技能。

4、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必備的資料與設施:

1)、數量足夠的內線和外線電話、或其它通訊設備;

2)、危險品數據庫:危險品的名稱、數量、存放地點及物理化學特性;

3)、救援物資數據庫: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名稱、數量、型號大小、狀態、使用方法、存放地點、負責人、及調動方式;

4)、現場人員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情況;

5)、結合工程特點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實施方案。

6)、各專業小組人員聯絡方式、現場員工名單表、各宿舍人員登記表;

7)、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應急服務機構的聯繫方式。

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應急專業組人員應立即開展工作,及時發出報警信號,互相幫助,積極組織自救;在事故現場及存在危險物資的重大危險源內外,採取緊急救援措施,特別是突發事件發生初期能採取的各種緊急措施,如緊急斷電、組織撤離、

事故救援應急預案 篇六

一、總則

1、目的及意義

為最大限度地降低較大、重大、特大礦山安全事故給人民羣眾及礦山企業造成的損失,發生重大、較大、特大礦山安全生產事故後能夠迅速有效的組織搶險救援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2、制定預案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易縣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預案》以及有關法律、法規。

3、礦山較特大事故界定

礦山較大事故:指一次死亡 3 人(含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傷或者 1000 萬元以上 5000 萬元以下的直接經濟損失的礦山安全事故。

礦山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 10 人(含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或者 50 人以上 1 的人以下重傷或者 5000 萬元以上一億元以下的礦山安全事故。

礦山特別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造成 100 人以上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一億元以上,以及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如採空區塌陷,作業面大面積坍塌等礦山事故。

二、應急

4、指揮調度

礦山較特大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由縣政府成立較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指揮長由政府常務副縣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安全生產和礦產的副縣長擔任,成員單位有政府辦、安監局、國土資源局、公安局、衞生局、電信局、電力局、監察局、縣工會、建設局、水利局、事故單位主管部門及所在鄉鎮政府,由安監局、國土局聯合成立礦山較特大事故應急指揮調度辦公室,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安監局局長擔任。專用電話: 8269166? 8269788.

5、專業應急組織機構設置及職責

根據礦山事故處理,救援應急措施,指揮部下設 9 個應急組織。

① 礦山技術應急組。由經驗豐富的礦山安全、採礦、通風、排水及地質測量工程技術人員負責人組成,涉及單位有國土局、安監局、水利局等有關部門。確保在接到指令 10 分鐘之內前往事發現場,組長由國土資源局分管礦山局長擔任,主要負責事故第一現場的應急處理。應急電話: 8229639

② 醫護應急組。由 5 名以上有豐富現場救護經驗的醫護人員組成,涉及單位是衞生局、縣醫院及所在鄉鎮衞生院,組長由衞生局分管局長擔任,確保在接到指令 20 分鐘內組織人員前往現場進行救護,應急電話: 120?? 8211283

③ 消防應急組。由公安局牽頭,消防中心具體負責,組長由公安局分管局長擔任。如遇重特大礦山火災事故,確保應急救援小分隊在接到指令 20 分鐘之內前往事發現場。應急電話: 119

④ 電力保障應急組。由 5 名以上電力技術人員組成。涉及單位為電力局及所在鄉鎮電管所(站)、企業技術人員。組長由電力局分管局長擔任,如遇電力事故或出現電力供應等問題,應在接到指令 20 分鐘內組織人員前往現場。應急電話: 8211226

⑤ 通訊保障供應組。由網通、移動、聯通三家公司組成。組長由網通公司經理擔任,事發地點如有電訊聯繫困難,應該在接到指令後與礦山技術應急組同時出發前往現場。應急電話: 8212540

⑥ 大型工程機械設備應急組。由建設局牽頭,有關單位參與,組長由建設局局長擔任。如遇事故中需啟用工程機械設備,應在接到指令 20 分鐘內集結設備到位並前往現場。應急電話: 122

⑦ 信息報送發佈應急組。由政府辦、安監局有關人員組成,組長由政府辦主任擔任。接礦山較特大事故報告後,立即填卡報送副指揮長、指揮長、政府縣長,申請啟動應急預案,並同時通知礦山技術應急組和監察督導應急組先期進入工作狀態,同時負責預案實施過程中協調各組工作情況。

如無特殊情況該組與調度辦公室合屬辦公。

⑧ 綜合保障應急組。由政府辦、安監局、國土資源局、財政局四家聯合組成。組長由財政局局長擔任,協調保證調度辦公室及各應急組的後勤保障與物資供應。

⑨ 監察督導應急組。由監察局抽調精幹人員組成,由局長任組長。監察督導各組責任人及有關人員按時到位,對因人為原因造成應急不及時的立案查處。

三、應急程序

如無特殊情況,應按以下程序實施預案:

6、直接應急程序

直接應急程序啟動應遵循以下步驟:

① 預案啟動。應急處理指揮部調度辦公室在接到較特大礦山事故報告後,應立即進入應急工作狀態,並立即填卡,報副指揮長、指揮長。同時報縣委辦、政府辦。副指揮長、指揮長報請縣長同意後啟動應急預案,如緊急情況,副指揮長有權直接啟動應急預案,預案起動後,調度辦公室立即組織成立信息報送應急組。

② 下達指令。指揮部調度辦公室在接到應急預案啟動指令後,應按礦山技術應急組、醫護應急組、通訊保障應急組、電力保障應急組、其它相關應急組、綜合保障應急組、監察督導應急組的順序通知各組行動。之後將啟動應急預案的信息告知政府各部門、各鄉鎮,做好人員、物資準備。

③ 集結到位。各應急組接到指揮部綜合調度辦公室指令後,應立即由組長及時組織人員、物資到位。如卻因不可抗因素無法按期集結到位的,應向指揮長説明情況,並在最短時間內做好應急準備趕赴現場。

④ 現場研究。指揮長、副指揮長以及各組進入事故現場後,應按照控制事故繼續惡化一一搶救受傷人員一一疏散隱患人羣一一搶救重要物資設備的順序,結合事故發生地點及企業狀況,研究制訂出最佳應急處理作業手段,指導各組立即進入工作狀態。

⑤ 搶險救援。各應急組應該獨立、協調、有序的進行應急處理。如出現衝突,應該按照控制事故繼續惡化一一搶救受傷人員一一疏散隱患人羣一一搶救重要物資設備的順序作業。

⑥ 搶險救援結束。當險情得到控制、負傷人員得到穩定救治、傷難者數目清楚、資產安全後宣佈搶險救援結束。各應急組將應急處理情況彙總,由應急組長、付指揮長、指揮長、企業負責人、所在鄉鎮鄉鎮長簽字後,送調度辦公室存檔以備事故調查處理。

⑦ 應急完畢。當各應急組確認無再發生險情可能時,報副指揮長、指揮長,由啟動預案領導宣佈應急完畢。

7、間接應急程序

① 相關部門接到指揮部調度辦公室應急通知後,應按要求做好人員、物資準備待命。

② 請求支援的應急準備。指揮部調度辦公室和信.息報送發佈應急組應及時掌握應急動態,如確需部隊、縣外或上級支援的,經副指揮長、指揮長批准後及時求援。

四、善後處理

8、傷亡人員救護及處置

應急結束後,救護應急組應將傷者穩妥移交到醫院救治,對死者現場出據死亡證明。

9、現場清理

事故單位在技術應急組的指導下清理事故現場,統計財產損失情況。

10、事故調查

應急完畢後,國土資源局、安監局、監察局組成聯合調查組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對認定為責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五、保障、紀律及獎懲

11、調度辦公室做為常設機構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堅持 24 小時不斷崗,及時受理事故報告。各應急組做為臨時機構,要常設固定人員,確保一遇重大險情,能夠按要求快速到達指令地點。

12 .各應急組一旦接到行動指令後,必須無條件服從,不得以任何理由推阻,如因人為因素延誤的,交監察局依法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13 .各應急組按指令抵達事故現場後,要在指揮長、副指揮長的統一領導下行動,如果因不協調致使應急延誤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14 .對在應急救援中表現勇敢、效果突出的應急人員和單位,報縣政府批准,予以一定的精神、物質獎勵。

事故救援應急預案 篇七

一、目的

為了降低火災事故發生時,對公司造成的不良影響,保證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和減少經濟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國務院第393號令之要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場內所有可能發生的觸電事故。

三、觸電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 指 揮:

副總 指 揮:

通 信 組:行政部、品管部

引 導 組:倉儲部

搶 救 組:四氫車間、糠醇車間、維修車間

救 護 組:經營部、行政部

善後處理組:企管部

四、職責

1、總指揮:(事前)審批“應急救助預案”,保證訓練計劃的實施與完成;(事中)指揮全面救助工作;(事後)組織有關人員協助上級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

2、副總指揮:(事前)組織編制“應急救援預案”;(事中)協助總指揮保證“應急救援預案”的順利進行;(事後)協助總指揮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並寫出內部調查、總結報告。

3、通信組:(事中)負責事故發生期間的通信聯絡工作,安排有關人員詳細記錄領導的指示及與有關部門、人員聯絡的情況。

4、引導組:安排有關人員在主要路口,引導專業救援車輛及人員,使其順利到達事故現常

5、救護組:(事中)按總指揮的要求,指揮有關人員對事故現場傷亡進行救助,及時護送傷者到附近醫院進行治療。在專業救護人員到來後,按其要求協助傷、亡者進行救助。

6、善後處理組: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協助上級主管部門負責對傷亡者家屬進行安撫和理賠工作。

五、觸電事故規模的劃分

1、小規模觸電事故:沒有施工人員遇險,不能發生二次觸電事故。

2、中等規模觸電事故:遇險人數二人以上,不能發生二次觸電事故。

3、大規模觸電事故:施工人員遇險人數二人以上,有二次觸電的可能。

六、搶險要求

1、觸電事故發生後,由維護電工立即切斷電源,防止搶險過程中發生二次觸電事故。

2、小規模觸電事故,由項目部報急救中心或直接將遇險者送往醫院搶救。

3、中等以上觸電事故,在項目部組織搶險的同時,立即上報公司安全部。

七、應急預案啟動程序

1、事故發生時,如總指揮不在現場,在總指揮返回前,由副總指揮代替總指揮主持滅火工作。如果個別小組長不在現場,在組長返回前,按組員排列順序,由本組成員代替組長組織滅火工作。

2、生產部任何管理人員有責任在接到火警報告後,在第一時間通知總指揮、安全員及通訊組成員。

3、觸電事故發生後,現場的綜合部有關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判斷坍塌規模、制定搶救方案、組織人員搶險。

4、屬於小規模觸電事故綜合部可自行進行搶險。

5、屬於中等以上規模觸電事故,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6、通訊組工作程序:

6.1立即通知項目部相關人員到達事故現常

6.2 立即報告公司安全部。

6.3 如事故中有人受傷較重,通訊組長應立即向市急救中心報警。

7、引導組工作程序:

7.1 引導組長在項目部辦公負責引導工作,並準備接受總指揮交給的新任務。

7.2 引導組成員,分別指揮有關人員在___街(路)與__街(路)交口,迎接並引導消防車輛(救護車)進入火警現常

8、救護組工作程序:

8.1 救護組長負責將救火現場的傷員情況及時通知總指揮。

8.2 救護組成員負責對輕傷員的傷口進行簡單包紮及對重傷員的看護,並及時轉交救護醫生。

9、善後處理組工作程序:

9.1立即瞭解遇險人數、家庭、傷亡等情況並及時登記。

9.2 安排人員照顧被搶救的遇險人員,安撫遇險人員家屬的情緒。

9.3 通知遇險人員家屬,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遇險人員善後事宜。

10、其他要求:

10.1 觸電事故發生後,本預案組織機構中各小組應同時啟動救助工作程序。

10.2總指揮在接到報告後,必須親臨現場指揮,協調搶險、救援工作。

10.3 組織機構全體人員必須通力合作、全力以赴,玩忽職守者將由政府有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10.4 由項目經理安排有關人員調查事故原因,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並將結果上報公司安全部。

八、應急聯繫電話:

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綜合部

XX年3月16日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策劃 篇八

為加強對電梯安全事故的防範,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後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單位電梯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本預案的適用範圍

本單位目前有台電梯在用,為我單位重點設備。本預案所稱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電梯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事故類別包括:

電梯困人故障;由於剪切、墜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由於觸電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其它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的具體標準,按國家或行業、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1、成立電梯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救援指揮部)。指揮長由總經理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工程的副總經理擔任;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參與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2、設立現場救援組,由各工程部組人員兼職組成。組長由由分管工程的副總經理擔任,負責組織現場具體搶險救援工作;在指揮長到達現場之前,負責指揮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三、應急救援組織的職責

(一)指揮部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佈置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處理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4、緊急調用各類物資、人員、設備;

5、當事故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二)現場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1、負責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

2、負責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三)副指揮長的職責:

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搶險救援措施工作。

現場救援組的職責:

搶救現場傷員;搶救現場物資;保證現場救援通道的暢通。

四、應急聯絡機構

__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聯繫電話:地址:

__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聯繫電話:地址:

__縣消防大隊。聯繫電話:地址:

__縣公安局。聯繫電話:地址:

__縣人民醫院。聯繫電話:地址:

電梯維護保養單位:聯繫電話:

五、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

按計劃組織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等相關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1)每年的1月份進行一次培訓;

(2)新加入的人員及時培訓;

主要培訓以下內容:困人解救、井道內作業、轎頂作業、底坑作業、廳層作業、機房作業、更換和割短鋼絲繩、扶梯桁架作業、施工用電常識、墜落保護、電動工具的安全使用、對危險源的突顯特性辯識、事故報警、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現場搶救的基本知識。

(二)演練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後,按計劃組織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等相關人員經過有效的培訓,公司按照本預案要求,每年的1月份組織開展一次事故應急演練。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後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六、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1、公司的工程部是事故報告的指定機構,工程部接到報告後及時向指揮長報告,指揮長根據有關法規及時、如實地向110、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七、應急處理

(一)接報事故後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報告公司主要領導,由總經理批准,立即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工作程序執行本預案。當指揮長不在時,由副指揮長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2、指揮部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或指令事故發生地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設備。組織搶救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3、通知電梯維護保養單位,立即派專業技術人員趕赴現場。

4、立即組織或通知就近網點,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設備。組織搶救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二)應急處理措施。

1、搶救方案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制定搶救方案,迅速投入開展搶救行動。

2、傷員搶救立即與急救中心和醫院聯繫,請求出動急救車輛並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3、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於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在救助行動中,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三)緊急救援程序及措施

電梯困人的解救:接報後,救援人員趕赴現場展開救援。首先要了解轎箱內情況,穩定被困人員情緒;其次準確判斷電梯所在樓層(位置),根據具體制訂並實施救援方案。有關救援程序如下:

1、停電或轎門故障:轎箱停在平層位置時,救援人員用三角鑰匙開啟廳門及轎箱門解救被困人員。轎箱停在樓層之間時,應按以下程序進行:斷開電梯主電源開關(主電源開關設在機房內)——使用專用工具鬆開曳引機制動閘——扳動曳引機(必須雙人操作),向上或向下移動轎箱至平層位置——以三角鑰匙開啟轎箱門,解救被困人員。

2、安全鉗動作:轎箱停在平層位置時,救援人員用三角鑰匙開啟廳門及轎箱門,解救被困人員。安全鉗動作,轎箱停在樓層之間時,應按以下程序進行:開啟轎箱上方廳門——進入箱頂,先按下“急停按鈕”——開啟箱頂安全窗,放入“七橫竹梯”——幫助和指揮被困人員由轎箱頂部的安全窗有秩序撤離。

3、電梯墜落事故救援:接報後,救援人員應首先關閉該電梯主供電電源——使用三角匙開啟首層廳門及轎門,確認人員傷亡和設備損壞情況——立即通知電梯維修專業單位到場搶險;

八、救援器材、設備、車輛等落實

單位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費用,根據本單位的性質、特點以及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有針對、有選擇地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並對應急救援器材、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不得挪作他用。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後,單位的的機械設備、運輸車輛統一納入應急救援工作之中。

九、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終止和終止後工作恢復

1、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救援預案條件時,由應急指揮長啟動應急反應預案令。

2、對事故現場經過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後,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現場人員均得到清點;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救援預案終止的因素;應急救援行動已完全轉化為社會公共救援;應急指揮長認為事故的發展狀態必須終止的;應急指揮長下達應急終止令

3、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終止後,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和物證,經有關部門認可後可恢復施工生產。

十、應急總結與獎懲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訓,及時進行整改,並按照下列規定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獎懲。

1、對在應急搶險救援、指揮、信息報送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個人,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2、對瞞報、遲報、漏報、謊報重特大事故和突發事故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逃脱、擅離職守的人員,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責任追究或處分。對擾亂、妨礙搶險救援的`人員,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其它事項

1、本救援預案針對有可能發生的電梯安全事故,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文件,可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2、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