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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決定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3.13W

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決定多篇

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決定 篇一

,原xx市委黨校主任科員,20xx年2月退休,身為中共黨員,違反政治紀律,多次公開發布、轉載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一致的錯誤言論,嚴重損害黨的形象,依據20xx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二款和20xx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四十六條之規定,經市紀委會20xx年4月xx日研究,決定給予慕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中共xx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年4月20日

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決定 篇二

各黨支部:

經街道紀工委立案查實,龔等同志作為中國共產黨黨員,不遵守《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未能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在黨員和羣眾中造成不良影響。為落實街道“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工作要求,增強針對性着力解決黨員道德行為不端的問題,經街道黨工委研究決定,給予龔等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決定,請各黨支部組織黨員從龔等同志違法違紀案件中汲取教訓,學好學透黨章黨規相關規定、學實學活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要求、爭做齊做新時期合格優秀黨員。

1、龔,男,漢族,1984年5月出生,湖南xx人,國中文化,20xx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系天頂街道永燕新村龔家灣組村民。經查,20xx年6月10日,龔夥同他人在天頂街道尖青新村恆豐賓館8309房,用自制吸毒工具同場吸食毒品麻古和冰毒。20xx年6月25日xx市公安局分局下達《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嶽公(天)決字[20xx]第0967號,給予龔行政拘留三日處罰。龔行為已經構成違紀,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34條規定,經街道黨工委研究,決定給予龔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鄧望民,男,漢族,1973年5月8日出生,原籍四川南部縣人,國中文化,20xx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系天頂街道永燕新村村民。經查,20xx年11月2日,鄧望民在天心區黑石鋪街道中南大市場內一無名電遊室內利用電遊機進行賭博被公安機關查獲。20xx年11月2日xx市公安局天心分局下達《公安行政處分決定書》天公(治三)決字[20xx]第xx56號,給予鄧望民行政拘留三日處罰。鄧望民的行為已經構成違紀,根據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34條規定,經街道黨工委研究,決定給予鄧望民黨內警告處分。

3、柳,男,漢族,1977年11月出生,湖南xx人,國中文化,20xx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系天頂街道永燕新村龔家灣組村民。經查,20xx年4月19日,柳在嶽xx街道尖青新村雷鋒大道路邊門面二樓夢幻動漫城電遊室,利用電遊捕魚機進行賭博被公安機關查獲。20xx年4月20日xx市公安局分局下達《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嶽公(嶽)決字[20xx]第0470號,給予柳行政拘留二日處罰。柳行為已經構成違紀,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34條規定,經街道黨工委研究,決定給予柳黨內警告處分。

4、魏,男,漢族,1974年1月出生,湖南xx人,國中文化,199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系天頂街道永燕新村王家灣組村民。經查,20xx年7月26日,魏在嶽xx街道柏家塘小區88棟一無名電遊室利用電遊捕魚機進行賭博被公安機關查獲。20xx年7月26日,xx市公安局分局下達《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嶽公(鹹)決字[20xx]第xx57號,給予魏行政拘留二日處罰。魏行為已經構成違紀,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34條規定,經街道黨工委研究,決定給予魏黨內警告處分。

5、張,男,漢族,1970年8月出生,湖南xx人,國中文化,20xx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系天頂街道尖青新村楓樹塘組村民。經查,20xx年5月2日,張在xx區雷鋒大道金科世紀城工地與當地村民因施工問題發生衝突,衝突中造成對方1人輕傷一級、2人輕微傷。20xx年6月xx日,張指使合夥人張運剛採取“頂包”手段到公安機關“主動投案”被公安機關查處。20xx年8月28日,xx市公安局分局依法對張妨礙公安機關執行公務行為採取立案偵察,予以其拘留12日後取保候審。張行為已經構成違紀,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xx3條規定,經街道黨工委研究,決定給予張黨內警告處分。

如被處分人對本決定不服,可向天頂街道黨工委提出申訴。

中共xx市

年九月十二日

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決定 篇三

關於給予周達青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決定

周達青,男,漢族,1964年12月15日出生,中專文化,1984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本市賀村鎮人,家住賀村鎮八里阪溪漢墩18號。1995年10月至20xx年12月任原周家村村民委員會主任,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任八里阪村村民委員會委員。

經查明,20xx年2月10日20時許,周達青、周×祿、周×彪、周×明等人到本鎮八里阪村周×生家玩,後四人約定以“牛牛”的形式賭博,賭注為:底10元,30元封頂,以現金押注。賭博過程中,周達青輸了400餘元,周×彪輸了260餘元,周×祿輸了100餘元,周×明贏了760餘元,四人賭至當日22時許結束。後因羣眾舉報,由江山市公安局賀村派出所查實,周達青被予以行政處罰500元。

周達青身為中共黨員,本應帶頭遵紀守法,但其賭博行為已違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經鎮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周達青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本決定自20xx年8月27日起生效。若不服本處分決定,可向中共賀村鎮委員會提出申訴。

中共賀村鎮委員會

20xx年9月1日

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決定 篇四

關於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本站★√的決 定

,男,漢族,中專文化,年月出生。年月加入共產黨,年月至年月任村委會會計,年月任村委會主任至今。村黨支部,村委會佔用糧食直補款的行為違反了《關於進一步完善對種糧農民直接補助政策的意見(財建)〔20xx〕59號》第十四條之規定,違反了《農村基層幹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第五條,第二十二條之規定,村支部書記鄭永江負主要責任。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七條之規定,經年月日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 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