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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熱門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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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熱門30篇)

篇1: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對象:

水利工程學院本科在校全日制所有學生

一、課堂考勤辦法:

1、學生課堂考勤情況由各班學習委員和班委記錄、任課教師記錄、輔導員抽查記錄、學風督察小組記錄四部分彙總而成。學風督察小組由學習部成員組成,協助學工辦、任課教師對課堂到課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

2、各班學習委員記錄當天全部必修課程的到課情況,經任課老師、班長和學習委員簽字確認後由學習委員在週五晚18:00到19:00將本班該周的課堂考勤單(紙質稿)上交到工三a344學生工作辦公室。

3、學工辦老師及學風督察小組人員進入教室檢查時,各班班長及學習委員應積極配合,上報本班應到人數、實到人數、未到人員名單及未到原因,對於請假者應及時出示由老師簽字的請假條,否則按該人缺勤處理。凡是在查課時,未在教室的同學一律視為曠課。

4、學風督察小組將各個年級、班級的抽查記錄一併彙總,並對照假條進行核實,於每週六前統計好上交學工辦,並且在每週一由學工辦對上一週的出勤情況進行統一通報。

5、對通報結果有異議的同學可按以下操作流程核實澄清,並於異議時間前來辦理異議,逾期不候。

(1)向負責本年級考勤工作的學風督導小組成員查詢記錄,若有誤,由學風督導小組成員彙總到學工辦核實更正。

(2)對於請假等情況,請本人到學工辦查閲假條存根並出示。

(3)不在以上情況之列的,由本人上報學工辦處理。

二、考核實施辦法:

1、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學生手冊》中德育評分細則第四節中(三)的第8條規定,上課遲到或者早退一次扣德育分0.5分,曠課一學時扣德育分1分。

2、各班級班長及學習委員,若在正常考勤檢查和抽查中出現:

1) 不配合學院考勤工作、不及時遞交考勤表、不作為、態度惡劣,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2) 包庇隱瞞真實考勤情況,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3) 對考勤檢查及負責人員進行人身攻擊、頂撞、惡意辱罵等行(本文轉自實用工作文檔頻道)為,每人每次扣德育分1分,並且進行全院通報批評,嚴重者視情況給予相應的處分。

3、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學生手冊》違紀處理條例的第三章第十七條的規定,每學期已註冊後,曠課者,視其曠課數量,給予下列處分:

1) 一學期累計曠課11至25學時或擅自外出五天以下者,給予警告處分。

2) 一學期累計曠課26至40學時或擅自外出六至八天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3) 一學期累計曠課41至55學時或擅自外出九至十一天者,給予記過處分。

4) 一學期累計曠課56至70學時或擅自外出十二至十四天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5) 一學期累計曠課71學時以上或擅自外出十五天以上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4、抽查過程中,學風督導小組成員如有包庇,或者對工作玩忽職守的,由學工辦進行全院通報批評,如果多次失誤並導致嚴重後果,則撤銷該成員職務。

5、根據《水利工程學院“優秀班級”評選辦法(試行)》評選細則的第八條規定, 班級學風建設方面,加減分細則如下:

1) 班級成員不按時上課,出現早退、遲到、曠課現象減0.5分/人次。

2)班級成員不按時上早、晚自習,減0.5分/人次。

3)班級成員在考試中出現舞弊行為,並被監考或者巡考人員當場抓獲,減2分/人次。

6、學習委員統一隸屬於學習部,各個班級學習委員的年終測評外加分將由學習部根據學委工作表現統一分配。

篇2:考勤管理制度

一、市場部、各門店、配送中心根據不同的工作環境和工作特點,採取不同的考勤制度,具體執行方案如下:

1)蘇寧市場部(包括原行政部、談判部、財務部)員工,早上、中午、晚上各時間段內上、下班必須到行政部籤考勤卡,員工到崗後應及時簽到,到崗後未簽到者按未到崗處理。(午休時間無論是否休息,必須籤卡)考勤的具體執行和監督由總部人事主管負責。

2)配送中心員工早上、中午、晚上各時間段內上、下班必須到辦公室籤考勤卡,籤卡方式與總部要求相同,考勤的具體執行和監督由配送中心主管負責。

3)門店在嚴格執行<<賣場管理制度>>的前提下,考勤管理由兩部分組成。促銷員執行考勤卡籤卡制度,其他員工(包括業務人員、庫管員、收銀員)執行打卡制度。籤卡、打卡方式及注意事項同上,考勤的具體執行和監督由門店人事主管負責。

二、違反上述考勤管理制度的行為和處罰措施如下:

1)遲到、早退在半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罰30元。

2)遲到、早退在半小時以上者(含半小時),按當日曠工處罰,扣除5倍的日均工資。

3)不按規定簽到、打卡者每次扣罰30元。任何員工不得拖人、代人簽到或打卡,否則對雙方各處以50元罰款。

4)各部門負責打卡、簽到的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包括保安人員)必須嚴格自律,市場運營將不定期對各部門勞動紀律、考勤管理進行檢查,徇私舞弊者一經發現,將對當事人、操作人員和部門管理人員各處以50元罰款。

三、各部門員工應自覺遵守青百公司<<員工手冊>>和蘇寧電器<<賣場管理制度>>,對其它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將按照上述兩制度中的處罰辦法嚴肅處理。

四、各部門考勤管理者,每月20日前必須將當月考勤上報市場運營管理部,對違反勞動紀律和考勤管理的員工,罰金將從其當月工資中扣除。

請假程序及審批權限

一、請假審批程序:員工請各種假(含存休),均應寫出請假條,先由直接上級簽署意見,再按審批權限審批,經批准並辦理請假手續後方可休息,未經批准擅自休息者按曠工處理。(無特殊情況,嚴禁電話請假。)

二、請假內容包括: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存休等。

三、事假:因事必須由本人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以30天為限,否則將解聘或解除勞動合同。)

四、病假:因病治療或休養者,應有公立醫院證明,具備醫院建休證明、病歷和收費單據(三者缺一不可),方可辦理病假手續,手續不全者按事假辦理。

五、其它請假按<<員工手冊>>和<<賣場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六、請假審批權限:

(一) 對促銷員請假的審批權限:

(1) 半天以內由門店的部門櫃長批准。

(2) 1天以內由門店的部門經理批准。

(3) 2天至5天由門店店長批准。

(4) 5天以上的請假不與批准。

(5) 促銷員2天以上的請假,必須逐級審批,嚴禁越級審批。同時門店部門經理必須通報廠家經理,徵得對方同意後方可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不予批准。

(二) 對其他員工請假的審批權限:

(1) 3天以內(含3天)總部、門店、配送中心分別由市場運營部部長、門店店長、配送中心經理批准。(各級管理者請假3天以內的,由直接上級批准)

(2) 3天以上由蘇寧總經理批准。

(3) 超過20天者由青百總經理批准,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七、員工請各種假期間和薪資扣罰標準:

1、事假:按請假天數,扣發全部日均工資。

2、病假:按請假天數,扣發日均績效工資。

本人月工資×60%

日均績效工資=( )×請假天數

30天

3、曠工:按曠工小時計算,每曠工一小時,按本人平均小時工資的5倍扣罰工資。

4、其它請假期間的工資按<<員工手冊>>有關規定執行。

各部門自本規定下發之日起,務必認真落實,嚴格執行。蘇寧原有的規章中,如有與本規定相悖者,以本規定為準。

篇3: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條

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項

第一項

員工每週正常工作時間六天(每週休一天),各科室根據科室和崗位實際情況,具體安排上下班時間和週休息日。

第二項

實行全院員工打卡考勤制度,員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規定作息時間內,嚴格按單位的規定進行打卡。

第三項

員工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未按時打卡者視為遲到,未經批准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

第四項

員工應親自打卡,任何人不許替未上班者打卡,上班者也不得委託他人打卡,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每次均按曠工一天處理。員工因工作關係當天未按時打卡者,應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書面材料經科主任簽字證明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查,如科主任不在,應向院辦説明情況,再及時補籤,否則按曠工處理。 (文章轉自實用文檔頻道__09)

第五項

員工因工出差,憑《出差單》到到人力資源部核實考勤情況。

第六項

員工工作卡編號、職務由院辦統一核定,工作卡上班時間應予以佩帶,一次未佩帶,罰款10元;

第七項

各科室主任或考勤員應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將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報院人力資源部。認真、及時、準確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在次月2號前將《考勤表》上報辦公室。

第八項

院人力資源部在每星期一下午院週會上將全院一週總排班表打印下發至相關科室。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每週檢查一次員工的打卡情況,如實記錄存在的問題。

第二條

篇4: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項

上下班每遲到或早退1分鐘,罰款2元,以此類推;當月累計遲到與早退時間超出30分鐘後,超出部分每分鐘扣10元。

第二項

一次性遲到或早退超出30分鐘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2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三項

未打卡者每次扣罰3元,同一時間打上、下班卡者每次扣罰5元。

第四項

曠工半天扣一天薪金;曠工1天扣2天薪金;曠工2天扣4天薪金;連續曠工達3天或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且不計發當月工資和獎金。薪金包括基本工資、各類補貼及獎金。

第五項

工傷

1、工傷憑醫院發票給予報銷醫療費。

2、工傷憑醫院出具的休息建議書,經過科室和分管院長同意後,休息期間工資照發。

第三條

假期管理

第一項

病假:凡本院員工病假,需交診斷書,診斷書必須由專科醫師及專科主任簽字。病假休息四天以內者,扣除相應工資,第五天起,按天扣發相應的工資(基本工資,效益工資)。連續病假超過60天者,按自動解聘處理。工傷視情況而定。扣除的工資中基本工資歸院方,效益工資歸科室其它人員

第二項

事假:職工因事請假需到院辦填寫請假條。事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並報院辦備案;一天以上者需經院長批准。(事假期間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均不發放)在未批准前離崗休息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待崗學習,扣三天應得工資。曠工三天或累計三天者,立即解聘。以上請假或曠工扣除的基本工資,扣除的效益工資部分由科室其他人員分配。

第三項

休假:醫院實行每星期休息一天和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的休息制度。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每星期的休息日,由醫院和科室安排員工休息,積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第四項

婚、喪假:員工結婚或直系親屬去世,可享受

三天假期(外省員工扣除路途時間),晚婚假期按國家規定執行。休假期間,發給基本工資,不享受效益工資。

第五項

產假:員工產假為90天。每月發放生活費200元。

第四條

請假手續

第一項

員工使用各種假期,必須填寫請假條,一天以內由各科室主任批准,兩天以上由各科室主任和分管院長審批,超過兩天者必須有院長批准,各分管院長請假應該由總經理批准方可,即使是因公外出,也應事先向科室主任報告,經科室主任批准後方可外出,如有特殊情況,應事後主動向主任作出説明,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二項

員工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和及時到醫院上班,應提前電話徵得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後,當天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三項

員工請假後,因特殊情況需申請續假的,必須在假期滿前一天向相關部門提出續假申請,經批准後方可續假。若無法事先辦理續假手續,應先口頭徵得同意後方可續假。回院後,須補辦續假手續,若逾期不歸,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四項

員工請假結束回醫院後,應及時相關人員消假,沒有及時銷假者,後果自負。

第五項

員工享受婚假、喪假待遇,由科室主管簽署意見,報院行政人事院長審批後生效。

第六項

各科室各種請假手續必須在月底和考勤表格一起送至人事部備案審核。

篇5: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即考查出勤,通過某種方式獲得員工或者某些團體、個人在某個特定場所及特定時間段內的出勤情況,包括上下班、遲到、早退、病假、婚假、喪假、公休、工作時間、加班情況等。現在,就來看看以下兩篇考勤管理制度吧!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務必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務必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脱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到達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脱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脱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職責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務必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務必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務必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到達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狀況根據工作潛力決定;年假務必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務必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狀況務必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回到公司時務必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台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狀況非加班不可的,務必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務必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剩餘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篇6:考勤管理制度

文件編號:dzhr0404005  版    次:a  頁    次:1/3  實施日期:  1.目的`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使全體員工養成良好的出勤習慣,提高工作效率、特特制定本制度。2.範圍公司全體員工3.內容3.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星期天及國家法定節假日為休息時間。3.1.1上述作息時間如有調整,由人力資源部另行公佈。3.1.2加班時間由各部門視工作情況而定。由部門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負責人審批後,再交人力資源備案,否則人力資源部不予核算加班費。3.2考勤內容3.2.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位者,即為遲到。3.2.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3.2.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3.2.4遲到或早退、擅離職守每次不得超過3分鐘,全月累計不得超過10分鐘。否則按每分鐘3元扣款。3.2.5遲到超過30分鐘,早退超過30分鐘,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及未經准假而不到崗位者,均為曠工,超過半小時不到4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4小時不到8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3.2.6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扣除本月績效工資。3.2.7曠工半天者,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曠工超過3天者,給予除名處理。3.3打卡管理3.3.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各分部考勤由分部行政文員或負責人考勤,並於次月1號彙總統計傳遞給人力資源部。3.3.2公司實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換。3.4本公司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班、下班、加班時間打卡。3.4.1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以及經總經理核准免於打卡者。3.4.2因公出差。3.4.3因故請假,經核准者。3.4.4緊急事故,事後説明事由,經核准者。下一頁

篇7:考勤管理制度

為加強公司人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敬業精神和企業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實行上班簽到制度,簽到由各部門分別進行,考勤記錄作為日後考核、晉升的原始依據之一。

2、週一至週五的工作時間為:

5月1日——9月30日上午7:50——12:00

下午14:00——18:00

10月1日——5月1日上午7:50——12:00

下午13:30——5:30

員工應在7:50到公司點名並打掃衞生。週六上午的上班時間為8:50到公司打掃衞生,9:00點名,9:00——12:00為工作時間。節假日(值班)上班時間為早8:50,下班時間為正常下班時間提前30分鐘。

3、公司員工必須在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和早退。規定時間內不到達公司者為遲到。遲到人員應到直接上司處簽到,説明時間,並由直接上司簽字後送財務,否則按曠工論處。提前離開者為早退。每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發當月工資的2%。

4、職工每月允許最多32小時事假(以4小時為單位,不足4小時的按4小時計)。額度內事假,每4小時扣發當月工資的2.5%,否則,每超過4小時扣發當月工資的5%,扣完當月全部工資為止。

5、職工婚假為10天(包括節假日在內),員工請婚假必須提前一週,以便公司安排工作;喪假3天;假期超過規定期限者按事假處理。

6、女職工產假為3個月(包括節假日在內),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產假超過規定期限的,按病假處理。女職工不滿三年而生育的,產假期間不發放工資。

7、女職工哺乳期享有每天1小時的哺乳時間,時間延續到孩子滿週歲時。

8、員工請病假必須出具有關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職工病假按累計計算,病假累計1個月以內的,每天扣發當月工資的3.5%,累計1個月以上,2個月以下者發放基本工資的80%,累計2個月以上者,發放基本工資的50%。

9、員工請假必須出具公司印製的正式請假條,16小時以內(含16小時)的,必須報請部門經理批准,16小時以上的報請總經理室批准,部門經理請假,應安排好本部門的工作並報請總經理室批准。員工所有請假以請假條為準,請假條上交辦公室,無假條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10、員工假期結束後應及時銷假,否則按曠工處理,無故曠工一天扣發當月工資的20%(不足一天按一天計)。

11、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並且由部門經理批准。《出差申請單》一式兩份,交本部門經理一份(作報銷用),一份交財務留存。

12、公司設立全勤獎,獎勵三個月無任何遲到、早退、請假、曠工現象的職工,金額為100元。每月2日前辦公室統計上月考勤結果報財務部,全勤獎隨工資發放。

13、公司對會議進行考勤,在規定時間無故不按時到會者,按遲到處理,無故不參加會議者按曠工一天計。

14、對於多次遲到、早退,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損失的員工,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15、公司員工紅白喜事使用公司車輛,或在上班時間調用公司人員(原則不超過

5人),須報請辦公室批准並辦理登記手續。所調用人員可不用辦理請假手續,未經辦公室批准辦理登記手續者視為事假或按曠工處理。逢公司員工紅白喜事,公司辦公室將代表全公司前往,並儘可能予以協助,以盡禮儀。

16、公司不鼓勵員工紅白喜事過於鋪張,同時不提倡其他員工參加宴請。

17、凡公司員工(含家屬)生育者,公司總經理辦公室將前往探望並贈送禮品以示祝賀。為節約時間,提高效率,總經理室人員不再參加喜宴。同時,公司不提倡其他人員參加喜宴。

篇8: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條公司綜合管理部是公司勞動考勤的主管部門,負責考勤信息的收集、彙總及考勤工作的監督、檢查,各部門應主動配合綜合管理部開展考勤管理工作。

第二條公司實行綜合工時制,工作時間為週一至週五8︰30—17︰30,其中12:00—14:00為午餐、休息時間。有工作任務時,員工應自覺縮短午餐、休息時間,加快完成工作任務。若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公司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實行輪流值班制。

第三條公司各部門員工上下班實行打卡制度,每日上下班各打卡一次,“釘釘”同適用。員工正常出勤沒有打卡記錄視為考勤異常,需於2個工作日內填報考勤異常説明表(即事由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後交綜合部備案。

第四條員工因公外出應“釘釘”報部門負責人審批。每月2日前,各部門將上月部門員工外出登記表彙總交綜合部備案。

第五條員工考勤記錄作為個人績效考評的.重要參考依據(“釘釘”為準)。

第六條員工遲到、早退30分鐘及以內,每次扣罰30元;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當月遲到、早退累計達到6次或全年累計達到12次,按嚴重違紀,予以解聘處理。

第七條員工曠工1天,處以兩倍日薪的等額罰款。當月累計曠工2天或全年累計曠工5天,按嚴重違紀,予以解聘處理。

第八條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事由單》,並在“釘釘”上按流程審批後執行;特殊情況需來電請示,並於事後2個工作日內補辦相關手續,未經審批的請假作曠工處理。

第九條事假。每位員工當月請事假5天以內(含),按請假天數扣發工資。當月事假累計超過5天,當月績效工資不予發放;當年事假超過20天,予以解聘處理。

第十條病假。員工請病假必須持醫院證明(病例、診斷證明書)。

篇9: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使全體員工養成良好的出勤習慣,提高工作效率、特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3.內容

3.1.1上述作息時間如有調整,由人力資源部另行公佈。

3.2考勤內容

3.2.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位者,即為遲到。

3.2.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2.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3.2.4遲到或早退、擅離職守每次不得超過3分鐘,全月累計不得超過10分鐘。否則按每分鐘3元扣款。

3.2.5遲到超過30分鐘,早退超過30分鐘,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及未經准假而不到崗位者,均為曠工,超過半小時不到4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4小時不到8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3.2.6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扣除本月績效工資。

3.2.7曠工半天者,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曠工超過3天者,給予除名處理。

3.3打卡管理

3.3.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各分部考勤由分部行政文員或負責人考勤,並於次月1號彙總統計傳遞給人力資源部。

3.3.2公司實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換。

3.4本公司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班、下班、加班時間打卡。

3.4.1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以及經總經理核准免於打卡者。

3.4.2因公出差。

3.4.3因故請假,經核准者。

3.4.4緊急事故,事後説明事由,經核准者。

3.5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加班均應親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曠工一天論處,並按其情節輕重酌以懲處,直到除名。

3.5.1委託他人代打工卡(代理人同時給予記過一次處分)。

3.5.2有塗改情況者。

3.5.3故意毀壞工卡者

3.5.4偽造工卡者。

3.5.5偷竊、毀損他人工卡者。

3.5.6自籤工卡者(按次計算)。

3.5.7替他人籤卡者(雙方均論處)。

3.5.8遺失工卡者。

3.6有下列行為者,給予罰款處理。

3.6.1工卡遺失補發一次扣款5元。

3.7上下班、加班忘記打卡或其他原因未能打卡者,必須於下次上班日上午9時前親自呈人力資源部總監籤卡;未打卡又不籤卡的,當月不結算薪津。

3.8上班均應於規定時間前打卡,不得於上班打卡後出外辦私事,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除按擅離職守論處外,並給警告一次處分。

3.9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按本規定3.7項籤卡,否則,按本規定3.2.4 /3.2.5項處理。

篇10:考勤管理制度

1考勤記錄

1.各部門實行點名考勤,月底由部門主管將考勤表交到財務部,負責打考勤的人不得徇私舞弊。

2.考勤表是財務部制定員工工資的重要依據。

篇11:考勤管理制度

1.遲到:凡超過上班時間5—30分鐘未到工作崗位者,視為遲到,將被扣罰***元。

2.早退:凡未向主管領導請假,提前5—30分鐘離開工作崗位者,視為早退,將被扣罰***元。

3.曠工:凡屬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曠工處理。

(1)遲到、早退、一次時間超過30分鐘或當日遲到、早退時間累計超過30分鐘者,按累計缺勤時間的2倍處理。超過2小時按曠工1天處理。

(2)未出具休假、事假證明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休假未經批准,逾期不返回工作單位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3)輪班、調班不服從安排,強行自由休假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4)請假未經批准,擅自離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5)不服從工作安排,調動未到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6)不請假離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

(7)曠工採取3倍罰款辦法。

4.事假

員工因事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條。事假實行無薪制度。

准假權限:

(1)員工在8:00—17:00之間請假以小時為單位計算工資(如:外出辦事、回家等)。

(2)請假2天以內由部門主管批准。

(3)請假3天(含3天)以上由部門主管簽字報總經理審批。

(4)管理人員請假需報請總經理批准。

考勤相關

篇12: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員工(財務部)。

第三條名詞解釋

遲到:凡超過規定上班時間而未到崗者。

早退:未經批准無故不按規定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

曠工:員工未經請假,或請假未得到批准,或超假未經同意而擅離工作崗位的行為。

加班界定:

a.員工經批准在超出正常規定工作時間以外繼續工作一小時以上的,及經

批准在休息日繼續工作的,視為加班;

b.如遇緊急項目需要或緊急任務、突發事件等情況的超時工作不視作加班;

c.經公司或部門安排的法定假日繼續上班的,可視作加班。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四條工作制度

公司實行每週六天工作制。

第五條正常工作時間

5.1財務、商務管理類人員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D17:30(週末提前一小時下班)

5.2營銷類人員若採用靈活上班安排制,須經部門大客户經理同意,報總經

理審批,交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

第六條出勤刷卡制度

6.1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且必須親自至門禁處刷卡。

6.2刷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刷卡一次,下午下班刷卡一次。

6.3刷卡時間:刷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6.4員工因特殊原因(個人或工作原因)未刷卡者,應及時填寫《考勤異常

説明單》説明原因,經部門經理審批後交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否則將作為曠工處理。

6.5員工因個人原因未刷卡每次給予通報批評,如當月累積未刷卡2次(不

含)以上,處予超過次數每次20元的負激勵。

6.6出具的未刷卡説明單經核實如有不實之處,除當日以曠工論處外,並給

予申請人和審核責任人各50元的負激勵。

6.7委託他人或受託他人代刷卡虛假考勤者,除給予通報批評外,雙方均按

曠工論處,並處予雙方每人50元的負激勵。

第七條遲到、早退、曠工

7.1遲到:

a.員工在正常上班時間後10~60分鐘內刷卡上班者視為遲到,遲到者通

報批評,且負激勵20元/次。如當月累計遲到超過6次(含)者,按曠工一日論處

b.一次遲到超過60分鐘,按事假半天計算,且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7.2早退:

a.員工在工作時間終了前60分鐘內下班者視為早退。早退者負激勵20元/

次,且通報批評。

b.員工當月累計早退4次者,按半天事假計算;累計早退超過5次(含)者,

按一天事假計算;累計早退超過6次(含)者,按曠工一日論處。

7.3曠工:

a.未經批准或假期滿後未獲準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曠工論;上、下班未

刷卡,且未提交《考勤異常説明單》説明理由者,以曠工論。

b.曠工1次給予書面警告處分,不計當日工資。且給予50元/次的負激勵;

年累計曠工5天(不含)以上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予以辭退。

第八條因公外出、出差

8.1公出:

a.員工因公於上班時間外出,必須徵得部門經理的同意,原則上員工應在早

晨上班進入公司後方可執行公出任務。若員工超過公司下班時間尚未完成公出任務時,可不必返回公司。

b.如因交通情況等原因需先執行公出任務然後才進入公司的,需提前一天辦

理申請手續。

c.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正常刷卡登錄考勤系統的,應及時提交《考勤異常説明

單》報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

8.2出差:

a.業務上有必要時,員工可以填寫《出差申請單》徵得部門經理同意並報總

經理審批後,交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

b.如因事情緊急未填寫《出差申請單》的,應在返回公司後一天內補填,

逾期未補者,按事假處理。

c.出差期間應24小時保持可聯繫狀態,並隨時向公司彙報出差行動及工作

進展情況。

第三章加班管理

第九條公司提倡員工應積極高效優質地完成工作任務。如確實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事前申請。

9.1日常的加班,由部門經理審批,節假日的加班,需經公司總經理審批。

9.2加班以小時為單位,不足1小時的不計加班。

9.3員工加班,也應按規定刷卡,沒有刷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有

刷卡記錄但無部門經理或公司總經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加班。

9.4部門經理及以上的員工的加班,不計算加班工資。

第十條加班費支付及調休

10.1日常的加班

對於日常的加班,原則上公司給予調休,在不能安排調休的情況下,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支付加班費。

10.2節假日的加班

對於節假日的加班,公司根據員工自主選擇給予調休或者支付加班費。

10.3調休申請

員工申請調休的須提前申請,經核查考勤記錄,部門經理批准後方可調休。調休有效期為1年。

第四章假期管理

第十一條請假流程

員工請假必須提交《請假申請單》,經相關領導批准後方有效;如遇緊急事情,應於事假髮生1個工作日內委託他人或以電話、傳真、郵件、短信等形式報告直屬領導,經相關審批人同意後休假,否則以曠工處理。所有假期均以天計,最少單位為半天,不足半天以半天計,超過半天不足1天以1天計。

第十二條休假種類

一、事假

a.員工請事假應有正當理由,經相關領導批准後方可休假,公司依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處理事假期間薪資。

b.事假一天,由部門經理審批,三天以內的事假,由公司副總經理審批,三天以上的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二、病假

a.員工非因工患病需要停工進行治療時需提交病假申請,病假須提交二級甲等以上資質醫院出具的休假建議單及相關診斷材料(病例本)作為證明依據,否則以事假處理;病假期間薪資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b.如發現員工出具的休假建議單或病例本等證明材料不實,當日以曠工處理,並視情節給予50-200元/次的負激勵。

三、婚假

員工申請婚假須提供結婚登記證明;員工可享受3天婚假。若是晚婚(女23週歲以上,男25週歲以上),增加晚婚假7天,共計10天。

四、產假、護理假

員工申請產假、護理假須提供準生證、出生證明;單胎順產者,給予產假90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者(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時,年滿24週歲的)增加晚育假30

天(僅限在上海工作的員工)。懷孕3個月以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予產假30天;懷孕3個月以上7個月以內自然流產,給予產假45天。公司男員工配偶如為晚育者,男員工可享受3天護理假。

五、喪假

若員工因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可享受3天的`喪假。

六、帶薪年休假

a.公司員工帶薪年休假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b.公司統一安排的休假,計入員工年休假總天數內。

c.帶薪年休假申請流程

申請(個人)→審核(部門經理)→審批(公司總經理)→備案(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

七、如果員工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則不享受產假、護理假等相關規定。

八、婚假須在領取結婚證後一年內申請,產假須在生育前1個月內申請,護理假需在生育前7天內申請。

第五章其它

第十三條考勤統計

員工考勤是每月員工工資核算的重要依據,每月月末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將以員工刷卡簽到記錄為主要依據,結合相關的請假、出差流程,統計員工月度出勤情況,並以此核算當月工資。

第十四條未刷卡並沒有相關流程(請假、出差、考勤異常説明)者,均不計當日工資,並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相應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制度由商務部門負責制定、修改並解釋。

第十七條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後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執行。

篇13: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為適應公司業務發展,保障員工相關福利待遇,維護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適用範圍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章請假管理

第二條審批權限

一、員工假期在7天內的,由直接上級和行政人事部負責人事先書面批准;

二、員工假期在7天(含)以上的,由直接上級和行政人事部負責人及運營副總事先書面批准;

三、未經事先書面批准私自休假者,除病假、工傷假及特殊情況外,一律視為曠工,當月連續曠工3天,當年累計曠工5天以上,公司將予以除名處理。

第三條假期分類:公司假期分為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工傷假、產假、特殊事假、病假、年休假。

第四條請假程序

一、請假員工應提前履行請假手續,詳細填寫《請休假申請單》並按批准權限報批;

二、2天以上的事假應提前一週申請,2天以內的事假應提前2天申請;

三、年休假、婚假、產假的員工,應按審批權限要求提前二週提出,通過申請後須作好相應工作交接;

四、病假、工傷假及特殊情況不能事先履行請假手續者,須於請假當天用電話徵得批假人同意,並通知行政人事部門,並在事後2個工作日內補辦請假手續;

五、請假員工必須在休假前將審批生效的《請假申請單》交本單位行政人事部門留檔備查,手續不完善者以曠工計,員工一個自然年內累計曠工5天(含)、連續曠工3天(含)視為自動離職;

六、假期完畢,休假員工須於上班當日至行政人事部銷假,因個人原因造成延誤的,延誤期間以曠工計。

第五條其他

一、請假天數最短為0.5天;

二、事後補辦請假者,每一個自然年內,不得超過3次,違者視為曠工;

三、各部門應根據工作安排情況審批員工的請假申請,凡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影響工作安排時,各部門可視實行情況縮短、改期給假或不予給假;

四、員工在試用期內如特殊事假天數累計超過三天或病假天數累計超過六天者,可予延長試用期或辭退;轉正後員工特殊事假連續超過15天,累計每自然年超過30天的,公司可視情況決定是否予以解除勞動關係;

篇14: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員工的勞動紀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公司內部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和各項任務的完成,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總部全體工作人員,市場營銷部、各項目部及駐工地代表,由分管副總經理安排,報董事長批准執行。

第三條、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第四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六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4時30分至6時,每週日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經董事長核准,行政部另行通知。

第五條、上班時間開始後10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六條、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超過晚上十點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第七條、公司實行簽到簽退制度。凡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簽到簽退,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簽到簽退,違犯此條規定者,委託人和被代理均給予50元罰款處分。

第八條、行政部負責考勤管理,安排專人監督員工簽到簽退,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進行彙總。

第九條、員工每遲到、早退一次罰款20元,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5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第十條、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每月累計曠工5天以上者(含5天),予以辭退。

第十一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九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十條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員工因公外出,不能簽到簽退者,應事先告知或及時通知行政部,經批准後補籤。

第十三條、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員工出差由分管副總經理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出差由董事長批准。出差人員必須在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行政部備案。

第十四條、員工請假或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喪假、產育等假時,必須申請公司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

第十五條、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第十六條、公司設立全勤獎。凡公司員工在當月沒有遲到、早退、礦工、請假者可獲得全勤獎金。全勤獎獎金100元,隨當月工資發放。

第十七條、本制度經董事長批准後自公佈之日起執行,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篇15: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公司管理規範化、制度化,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所有員工都要考勤。

第三條 冬季上班時間是8:00~12:00、2:00~6:00,夏季上班時間是8:00~11:30、2:30~6:00,具體以公司通知為準。

第四條 上下班實行簽到制,辦公室人員在綜合部簽到,市場�咳嗽焙拖釒咳嗽痺諳殖∏┑劍┑接殺救俗鄖┦遊扌В韃棵瘧匭餚險婀芎們┑郊鍬跡酆喜考嘍郊觳榍┑角榭觥�

第五條 上班時間不按時到崗位的為遲到,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為早退,工作日不上班又沒有請假的為曠工,考勤以簽到薄簽到時間為準,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上為事假。

第六條 負責考勤管理的人員要嚴肅考勤紀律,實事求是,認真負責,不得徇私_弊、弄虛作假。

第七條 職工請事假,須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長報請,五天以內(包括五天)由部長批准,五天以上由經理審批。請假期間,遇有休息日、法定節日不另給假,統一按事假計算,事假期間不計工資。

第八條 遲到十分鐘以內扣五元,三十分鐘以內扣二十元。

第九條 職工因工負傷,需要休息者,部門在五天內出據工傷事故報告報公司備案,由經理審批,享受工傷待遇。

第十條 凡因婚、喪、探親、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崗位的,必須事先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方可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離開崗位,否則視為曠工。

第十一條 職工休假期滿及時到部門銷假,開始正常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返回工作的,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不履行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第十二條 臨時工工資以天計,做滿一個月享受兩天休息,臨時工曠工一天扣一天工資,每月曠工累計三天除名。正式工曠工一天除扣除當日工資外,取消月度獎,連續請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月度獎,年終獎相應下浮,全勤獎也相應下浮,一個月連續曠工超過十五日,按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部門月底彙總當月考勤,將考勤結果上報出納,不得徇私_弊,弄虛作假,公司於每月5日發給員工上一個月的工資,並按規定代扣個人所得税。

第十四條 職工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國家法定節假日薪資及津貼照付,法定節日加班的工資計算遵守勞動法規定。

第十五條 公司原則上不安排加班,因生產和工作上任務緊需要加班的,一般安排補休,不能補休的按單日工資補發。

第十六條 本制度自宣佈之日起執行。

__公司

2019年九月三日

篇16: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條

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項

第一項

員工每週正常工作時間六天(每週休一天),各科室根據科室和崗位實際情況,具體安排上下班時間和週休息日。

第二項

實行全院員工打卡考勤制度,員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規定作息時間內,嚴格按單位的規定進行打卡。

第三項

員工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未按時打卡者視為遲到,未經批准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

第四項

員工應親自打卡,任何人不許替未上班者打卡,上班者也不得委託他人打卡,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每次均按曠工一天處理。員工因工作關係當天未按時打卡者,應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書面材料經科主任簽字證明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查,如科主任不在,應向院辦説明情況,再及時補籤,否則按曠工處理。 (文章轉自實用文檔頻道__09)

第五項

員工因工出差,憑《出差單》到到人力資源部核實考勤情況。

第六項

員工工作卡編號、職務由院辦統一核定,工作卡上班時間應予以佩帶,一次未佩帶,罰款10元;

第七項

各科室主任或考勤員應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將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報院人力資源部。認真、及時、準確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在次月2號前將《考勤表》上報辦公室。

第八項

院人力資源部在每星期一下午院週會上將全院一週總排班表打印下發至相關科室。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每週檢查一次員工的打卡情況,如實記錄存在的問題。

第二條

考勤處罰的管理

第一項

上下班每遲到或早退1分鐘,罰款2元,以此類推;當月累計遲到與早退時間超出30分鐘後,超出部分每分鐘扣10元。

第二項

一次性遲到或早退超出30分鐘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2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三項

未打卡者每次扣罰3元,同一時間打上、下班卡者每次扣罰5元。

第四項

曠工半天扣一天薪金;曠工1天扣2天薪金;曠工2天扣4天薪金;連續曠工達3天或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且不計發當月工資和獎金。薪金包括基本工資、各類補貼及獎金。

第五項

工傷

1、工傷憑醫院發票給予報銷醫療費。

2、工傷憑醫院出具的休息建議書,經過科室和分管院長同意後,休息期間工資照發。

第三條

假期管理

第一項

病假:凡本院員工病假,需交診斷書,診斷書必須由專科醫師及專科主任簽字。病假休息四天以內者,扣除相應工資,第五天起,按天扣發相應的工資(基本工資,效益工資)。連續病假超過60天者,按自動解聘處理。工傷視情況而定。扣除的工資中基本工資歸院方,效益工資歸科室其它人員

第二項

事假:職工因事請假需到院辦填寫請假條。事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並報院辦備案;一天以上者需經院長批准。(事假期間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均不發放)在未批准前離崗休息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待崗學習,扣三天應得工資。曠工三天或累計三天者,立即解聘。以上請假或曠工扣除的基本工資,扣除的效益工資部分由科室其他人員分配。

第三項

休假:醫院實行每星期休息一天和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的休息制度。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每星期的休息日,由醫院和科室安排員工休息,積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第四項

婚、喪假:員工結婚或直系親屬去世,可享受

三天假期(外省員工扣除路途時間),晚婚假期按國家規定執行。休假期間,發給基本工資,不享受效益工資。

第五項

產假:員工產假為90天。每月發放生活費200元。

第四條

請假手續

第一項

員工使用各種假期,必須填寫請假條,一天以內由各科室主任批准,兩天以上由各科室主任和分管院長審批,超過兩天者必須有院長批准,各分管院長請假應該由總經理批准方可,即使是因公外出,也應事先向科室主任報告,經科室主任批准後方可外出,如有特殊情況,應事後主動向主任作出説明,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二項

員工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和及時到醫院上班,應提前電話徵得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後,當天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三項

員工請假後,因特殊情況需申請續假的,必須在假期滿前一天向相關部門提出續假申請,經批准後方可續假。若無法事先辦理續假手續,應先口頭徵得同意後方可續假。回院後,須補辦續假手續,若逾期不歸,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四項

員工請假結束回醫院後,應及時相關人員消假,沒有及時銷假者,後果自負。

第五項

員工享受婚假、喪假待遇,由科室主管簽署意見,報院行政人事院長審批後生效。

第六項

各科室各種請假手續必須在月底和考勤表格一起送至人事部備案審核。

篇17:考勤管理制度

1各部門考勤由各部門負責人考核、班前點名,根據考核情況將遲到、早退、曠工情況如實填寫《考勤記錄表》。

2每月第一天,各部門負責人核對上月考勤,核對後員工簽字予以確認。

3每月第二天各部門負責人將考勤簿上交財務。

4財務部,總務部員工及管理人員考勤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並在打卡機上打卡,外出辦事須向上一級主管請示,經批准後方可外出。

5部門管理人員核對本部門考勤完畢後,需在考勤薄上簽字確認。

6遲 到

6.1十分鐘以內為遲到,每次罰款十元。

6.2超過十分鐘,三十分鐘以內,每次罰款二十元。

6.3超過三十分鐘,六十分鐘以內,每次罰款五十元。

6.4超過六十分鐘,按曠工一天處理。

6.5一個月內遲到三次以上另按曠工一天處理。

7早 退

7.1提前十分鐘以內下班者為早退,每次罰款十元。

7.2超過十分鐘,三十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每次罰款二十元。

7.3超過三十分鐘,六十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每次罰款五十元。

7.4超過一個小時提前下班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7.5一個月內早退三次以上另按曠工一天處理。

8曠 工

8.1曠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資,並罰款一百元。

8.2每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除相應處罰之外,並開除。

8.3每月連續曠工三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9公 休

9.1員工每月享有三天帶薪假及春節三天、勞動節兩天、國慶節兩天、元旦一天的帶薪假。

9.2員工正常休班必須由部門管理人員批准後方可進行休班,特殊情況須調休的由個人協商換休,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方可。

9.3部門負責人休班由店經理安排批准。

9.4節假日休班由部門負責人安排輪休(春節假期本月調休不完,可安排下月調休)。

9.5飯店副總經理休班須經飯店總經理批准。

10事 假

10.1事假兩天以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兩天以上由店總經理批准。

10.2事假一天扣除二天工資。

10.3假期超過十天不享有三天帶薪假。

11病 假

11.1因突發疾病無法到酒店當面請假時,由當事人或護理人以電話的形式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並説明病情、就診醫院或診所、請假期限等。

11.2部門負責人在第一時間內向店總經理詳細説明情況及請假期限,請假人完假後第一天補填《病假申請單》並出具就醫醫院或診所的病歷,報店總經理辦理補籤手續。

11.3員工病假十天以內(不含十天),享有三天帶薪假,須按日工資扣除假期工資,病假超過十天不享有三天帶薪假。

11.4請病假員工最遲於請假的當日將《病假申請單》報部門負責人核實,店總經理批准後准假。完假第一天將醫院或門診病歷複印件交部門負責人存檔。

11.5飯店員工病假兩天以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兩天以上一個月之內由店總經理批准;一個月以上,須由公司總經理批准;病假期間員工不享有工資。

12工傷假

12.1員工因工受傷(違規操作除外),經判定屬工傷,依據醫院證明指導

確定假期。

12.2員工工傷假期在十五天以內(含十五天)發基本工資,十五天至一個

月發基本工資的80%,一個月以上公司與員工協商解決。

13婚 假

13.1正式員工工齡滿一年,享有三天帶薪婚假,工齡滿二年以上的員工享有七天帶薪婚假,工齡滿二年以上的員工且為晚婚的享有十天帶薪婚假(男二十五週歲、女二十四周歲)。

13.2婚假須提前十五天向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准後執行,申請交辦公室存檔。

14喪 假

14.1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叔嬸去世,享有三天帶薪假。

14.2喪假當天請假員工應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15產 假

工齡滿二年以上女性員工享有六個月產假,產假必須提前三天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准後執行,產假期間員工只保留工齡,產假結束按照公司需要另行安排崗位。

16員工實習期休、請假

16.1實習期間當月出勤十五天以上,享有一天帶薪假(根據部門安排);培訓期不享有帶薪假。

16.2培訓期、實習期間因病或因事可據實請假,請假員工應提前一天向相關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請假兩天之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請假兩天以上由店總經理批准,工資結算扣工資(扣款金額=崗位工資÷30天×請假天數)。

17加 班

17.1飯店職員原則上不允許安排加班,如有特殊情況確需加班的,由負責人填寫《加班申請》,報店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加班。加班工資按加班天數×(崗位工資÷30)計算。

17.2春節加班(三十、七年級、八年級),加班工資=(崗位工資÷30×加班天數)×2;並在同月內享有相同天數的帶薪休假,本月輪休不完的可延至下月休完。

18受留店察看處分的職工,察看期間不享有休班;

入職、辭職、辭退、開除、自動離職

19在勞動法規允許的範圍之內,飯店有招工的權利同時飯店有權辭退、開除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20入 職

20.1經人力資源部面試、複試、考核合格的員工須準備以下物品辦理入職手續,

20.1.1身份證複印件一張;

20.1.2一寸免冠照片一張;

20.1.3有效健康證,户口為飯店所在區以外的員工須提供有效暫住證;

20.1.4泰安四個辦事處以外的女員工須提供《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

20.1.5有專業專業技術證書要求崗位須提供專業技術證書;

篇18:考勤管理制度

為加強機關工作作風,端正工作態度,提高工作效率,樹立優秀的機關公務工作形象,實行科學規範管理,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一條出勤缺勤

以科室為單位,按日記載出勤情況,在工作期間內不得打牌、下棋、玩遊戲或上網聊天,不得隨意串崗聊天或在工作時間辦私事。

第二條遲到早退

由局辦公室每月不定期抽查遲到早退情況1―2次,抽查情況記錄備案,納入個人年底考核評比。

第三條集中學習

局內定期安排集中學習,除特殊情況外所有人員必須按時參加。確需請假的,區管副職幹部向局長請假,其他幹部向黨委副書記請假。所有請假必須得到批准後方可不參加。任何人不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不參加的,一律按缺勤處理。

第四條病假

三天以上病假須憑醫院診斷證明,按病休天數據實記載,逾期未上班者按缺勤處理。

第五條事假

一般幹部、工作人員事假一天由科長批准,二天(科級幹部一天)由分管領導批准;一般幹部、工作人員三天及以上、科級幹部二天及以上由局長批准;區管副職幹部事假一天由局長批准。

第六條獎懲

凡違反上述規定的現象,均由局辦公室及各科負責人做好記錄,年終按區人事局和局機關百分考核辦法執行兑現。

篇19:考勤管理制度

指紋考勤機使用注意事項:

1、使用前請到管理部門採集指紋檔案。

2、使用前請保證手指的清潔,不要沾油污、沾水。手指髒、爆皮、乾燥、過涼會出現考勤不識別現象如果因手指爆皮引起多次識別不成功請申請管理部門用密碼考勤。如果因手指乾燥、或天氣冷手指涼引起不識別,請將手指放嘴邊哈氣後重新識別。

3、使用時將手指擺正,儘量大面積接觸指紋採集窗,輕輕按壓,看顯示器提示信息,提示考勤成功時再移開手指。

4、如果提示不正確或屏幕沒反應,請將手指拿開,再重新按壓。不要將手指一直放在指紋採集窗上。如果使用三次仍然提示不正確或屏幕沒反應,請及時同管理員取得聯繫,切誤對考勤機進行任何操作。

5、不要用力按壓指紋採集窗,不要用指甲或其它硬物劃傷指紋採集窗。請保證指紋採集窗的清潔,做好防塵、防水、防油污工作。

6、請保證指紋考勤機的使用環境,不要將其放置在陰冷、潮濕、高温環境。

7、請不要惡意破壞考勤設備。

篇20: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加強考勤管理,規範員工請休假程序,確保生產順利進行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員工請假程序、假別、請假準核權限、請假的記錄等內容,本制度適用於所有本公司員工。

三、請休假管理制度:

1、請假手續:員工請假,必須由本人於假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單》,如確因急病、急事且居住地離單位較遠,確實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時,可用電話或委託他人向主管領導請假,事後必須補辦請假手續和交驗有關證明,否則無請假單而未出勤者均視為曠工;員工請假期滿,因特殊情況需要續假時,應於假期期滿前按規定向相關主管辦理續假手續,續假未準應按時上班。

2、請假類別:請假分為公假、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喪假、產假、探親假、停薪留職9種,分為有薪假和無薪假兩種婚喪假,探親假為有薪假,其它除特殊情況規定外均執行無薪假別。

3、請休假程序按照下列程序執行。

4、為了保證制度的可查性,要求各部門請假單除交綜合部一份外,在本部門留存存根一份。

篇21:考勤管理制度

為加強勝利社區衞生服務中心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全體職工必須堅持統一規定的工作制度,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聽從指揮,服從分配,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要求:

根據本系統相關規定,所有職工均需參加考勤簽到。

簽到每天4次(早8點、中午11點、下午12點。50分、下午4點),下午上班簽到時間最多隻能提前10分鐘(即13:00上班,需在12:50分後才能簽到),否則按相關規定處罰。

二、各種假期類別介紹及考勤工資核算管理

1.法定休假職工考勤管理

國家法定休假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病假員工考勤管理

職工患病,持有二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病假證明書,可核予病假。

3.事假職工考勤管理

(1)因個人家庭等其他情況,必須由本人親自處理的,可酌情給予事假,並記入員工考勤。

(2)根據社區領導關於職工考勤管理的指導意見,事假將只發80%的工資,特殊情況經領導班子研究同意後可發全額工資。

三、請假審批權限

本單位所有職工請假的均須向主任辦公室按照職工考勤管理制度規定提出請假申請,由辦公室呈送主任批閲。未經批准而私自休假的則按曠工論處。

四、考勤管理

1.主任辦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監督執行部門,負責監督執行職工考勤簽到,對不遵守職工考勤制度行為者予於糾正,並作職工考勤日誌記錄,主任辦公室不定期監督抽查員工出勤狀況。

2.單位職工因公外出公幹不能及時回來簽到的,須在“考勤情況登記表”上註明未簽到的事由、地點,由其科室負責人審核,其“考勤情況登記表”必須在2天內報辦公室核准,於月末報送主任審批。

3.遲到,早退一次扣款10元。

4.曠工一次,先扣除當日工資再加扣50元。

5.每月遲到累計達6次、上班忘記簽到超過6次,予以扣款500元。

篇22:考勤管理制度

為了規範本公司的考勤制度,特此訂立此管理方案,望全體員工仔細閲讀,並遵照執行。

一、請假制度

1、請假兩天以內的由部門組長批准,請假三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准,並在行政部備案。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後補。短信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後儘快在行政部進行登記,並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二、病假制度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准,報行政部備案。連續請病假超過_______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於當日上班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准後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癒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行政部核查存檔。

三、事假制度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提出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上午上班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説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請事假當日不支付工資。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四、年假制度

1、根據國務院出台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年假天數的計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為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後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五、婚假制度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准,交行政部備案。休假後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

2、按照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婚假時間: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如果本省有其他規定的,按照其他規定。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5、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六、產假制度

1、根據《計劃生育條例》,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本省有其他規定的,按其他規定。

2、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_______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_______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_______天產假。

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主管領導同意後,報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_______天,若妻子屬於晚育(生育時滿24週歲),則再延長_______天,共計_______天帶薪假期。

5、女職工享有_______天有薪分娩假,假期從其申請休息之日起計算。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不計發相應補貼及獎金。

七、喪假制度

1、員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週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_______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_______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經主管領導簽字後,報行政部備案。

2、喪假期間工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八、曠工規定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_______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_______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本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九、遲到與早退制度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週一至週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特別説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1)08:30―17:30(午餐時間:11:30―13:00)。

(2)8:30以後到達,視為遲到,17:3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3、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繳納公益基金1元/分;遲到、早退60分鐘到120分鐘,繳納公益基金2元/分;超過120分鐘且無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繳納公益基金;連續三次以上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公益基金作為公司活動經費,由行政部按月進行統計並公示。)

4、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准後酌情處理。

十、打卡制度

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平時三次,若需要加班的,一天四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並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於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於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於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到公司打卡者,須在工作日誌上明確寫明原因,由部門主管負責於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數據統計出並報送行政部。

4、因設備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一記錄。

十一、加班、調休制度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兑現。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領導批准後,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批准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工資。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點以後的員工,次日到崗時間可延遲至10點,加班至凌晨可調休半天(領導提前批准的情況下進行)但到崗後應主動向行政部説明情況,並進行登記。

4、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後,可乘坐出租車,車費據實報銷。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為,由公司負擔員工加班夜宵。

7、享受業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篇23: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分行考勤管理,嚴肅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進行,樹立精簡、勤政、務實的銀行形象,根據總行員工考勤制度規定,結合分行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分行工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和脱崗。

第三條分行營業部、各部室員工考勤管理在分行行長領導下,由分行人力資源部負責;各支行員工考勤管理由各支行行長負責。

第四條分行員工應嚴格遵守考勤制度。員工考勤結果與年度考核、評先評優及獎勵掛鈎。

第二章考勤內容

第五條分行考勤內容,包括在勤、加班、請假、遲到、早退、曠工。

第六條在勤。分行員工準時到達、準時離開工作崗位,即為在勤。

員工在下列情況下視同在勤:

(一)由領導派其到外地出差、開會或經領導批准在城區範圍內辦公事,不能按時在分行上下班。

(二)經批准脱產、半脱產學習培訓或從事其它公務活動的。

第七條遲到。員工未按時上班按遲到記錄。

員工遲到半小時以內者,按遲到1次處理;超過半小時不足1小時者,按遲到2次處理;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八條早退。員工提前下班按早退記錄。員工提前半小時內下班按早退1次記錄;提前下班超過半小時不足1小時,按早退2次處理;提前1小時以上下班,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九條脱崗。分行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未請假或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為脱崗。脱崗者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加班。因特殊情況,員工需要在法定節假日和公休假日工作,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稱為加班。

第十一條請假。員工因處理私事或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履行請假手續後,未在正常工作時間上下班,稱為請假。

第十二條曠工。員工未經批准在正常工作時間不在勤,稱為曠工。

第三章假期管理

第十三條分行公休假包括雙休日、法定節假日、工傷假。員工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護理假、探親假。

(一)節假日: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3天)、國慶(3天)、春節(3天)等法定休假日,參照政府規定執行。

(二)事假。員工因處理個人的私事,不能出勤者,經批准請假,稱為事假。

下列情況經行、部室負責人批准,可不計為事假:

1、女員工有一週歲以下嬰兒,佔用工作時間哺乳,每天累計不超過1小時。

2、為子女開家長會有學校通知,每學期累計不超過4小時。

3、帶10歲以下子女打預防針、體檢,有兒童保健部門通知,每半年累計不超過2小時。

(三)病假。指員工因病需要治療或休息,經醫院證明和領導批准的請假,稱為病假。病假應有醫療機構病休診斷證明,並經主管領導批准。

(四)婚假。指經有關部門批准,並辦理有關法律手續後結婚的員工,按規定享受的休假。假期一般為3天,晚婚者為10天(男25歲,女23歲)。對方工作單位在外地,員工需要到對方所在地結婚的,可給予往返路程假,超過假期規定的按事假處理。子女結婚可請假一天。

(五)喪假。指員工直系親屬死亡後,按規定給予員工處理喪事的假期。直系親屬死亡,可請喪假3天,前往外地辦理喪事時,可給予往返路程假,超過假期規定時間按事假處理。

(六)產假。符合國家《婚姻法》及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女員工產假為90天(含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女員工可享受產假120天(含法定產假90天)。

男員工因配偶計劃內生育的,可休看護假。看護假一般為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看護假7天。

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員工懷孕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經醫院證明,給予42天的產假。

篇24:考勤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的科學管理,公司辦公會議決定,公司辦公時間實行打卡考勤管理制度。具體管理辦法如下:

一、實行範圍及打卡時間

1、在公司辦公區域辦公並由公司發放工資、獎金、餐補的所有公司員工適用本管理制度。

2、員工應於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時各打卡一次,上班時間為上午7:30,下班時間為下午18:00。

二、打卡機位置和保管

打卡機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管。

三、實行打卡的管理工作和有關規定

1、考勤打卡的審核、統計工作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月將考勤打卡的結果和缺勤員工情況填寫考勤統計彙總表,於每月____日前將彙總表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處一份。每月的統計表和各個員工考勤打卡記錄應在由員工簽字後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存備份,作為當月工資統計及發放的依據。

2、員工遲於上班時間打卡的視為遲到,早於下班時間打卡的視為早退,上下班時間均未打卡的視為曠工,上班或下班時間未打卡的視為漏卡,且員工不得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的行為。

3、未經公司批准或假期屆滿未經續假申請並被公司批准,但擅自不到職缺勤的,視為曠工,曠工不滿一日的按照曠工一日計算。

4、員工曠工報視為無正當理由在曠工當日未向公司提供勞動,公司可不予支付員工曠工期間的工資。

四、考勤紀律處分規定

1、公司實行考勤分數制與紀律處分制。考勤分數制,即每位員工每月在全勤(即未有遲到、早退、漏卡、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以及曠工的違反本管理制度的行為的情況)時滿分100分,若出現遲到、早退、漏卡、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以及曠工的違反本管理制度的行為則按本管理制度減分。紀律處分制,即公司在結合考勤分數制的基礎上可對員工採取書面警告、記過處分以及記大過處分的紀律處分。

2、遲到或早退一次減2分;遲到或早退一次超過30分鐘的減5分;當月累計遲到早退超過5次或累計遲到早退時間超過2小時,從第一次遲到早退算起,每次均減5分。

3、曠工一次減20分,漏卡一次減8分,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的一次減10分。

4、員工當月考勤分數低於80分的由公司給予書面警告一次,低於60分的記過處分一次,年度累計三個月低於80分或連續兩個月低於80分或累計兩個月低於60分或當月低於50分的記大過處分一次

5、員工年度累計經公司書面警告三次或記過兩次或記大過一次的,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與該員工解除勞動關係,且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6、員工年度經任何書面警告、記過處分或記大過處分的,不論次數,公司有權選擇對其不予年終獎勵。

五、本管理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篇25:考勤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的管理,嚴格考勤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不斷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工作任務的完成,做到有章可循,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項

第一項

員工每週正常工作時間六天(每週休一天),各科室根據科室和崗位實際情況,具體安排上下班時間和週休息日。

第二項

實行全院員工打卡考勤制度,員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規定作息時間內,嚴格按單位的規定進行打卡。

第三項

員工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未按時打卡者視為遲到,未經批准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

第四項

員工應親自打卡,任何人不許替未上班者打卡,上班者也不得委託他人打卡,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每次均按曠工一天處理。員工因工作關係當天未按時打卡者,應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書面材料經科主任簽字證明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查,如科主任不在,應向院辦説明情況,再及時補籤,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五項

員工因工出差,憑《出差單》到到人力資源部核實考勤情況。

第六項

員工工作卡編號、職務由院辦統一核定,工作卡上班時間應予以佩帶,一次未佩帶,罰款10元;

第七項

各科室主任或考勤員應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將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報院人力資源部。認真、及時、準確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在次月2號前將《考勤表》上報辦公室。

第八項

院人力資源部在每星期一下午院週會上將全院一週總排班表打印下發至相關科室。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每週檢查一次員工的`打卡情況,如實記錄存在的問題。

第二條

考勤處罰的管理

第一項

上下班每遲到或早退1分鐘,罰款2元,以此類推;當月累計遲到與早退時間超出30分鐘後,超出部分每分鐘扣10元。

第二項

一次性遲到或早退超出30分鐘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2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三項

未打卡者每次扣罰3元,同一時間打上、下班卡者每次扣罰5元。

第四項

曠工半天扣一天薪金;曠工1天扣2天薪金;曠工2天扣4天薪金;連續曠工達3天或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且不計發當月工資和獎金。薪金包括基本工資、各類補貼及獎金。

第五項

工傷

1、工傷憑醫院發票給予報銷醫療費。

2、工傷憑醫院出具的休息建議書,經過科室和分管院長同意後,休息期間工資照發。

第三條

假期管理

第一項

病假:凡本院員工病假,需交診斷書,診斷書必須由專科醫師及專科主任簽字。病假休息四天以內者,扣除相應工資,第五天起,按天扣發相應的工資(基本工資,效益工資)。連續病假超過60天者,按自動解聘處理。工傷視情況而定。扣除的工資中基本工資歸院方,效益工資歸科室其它人員

第二項

事假:職工因事請假需到院辦填寫請假條。事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並報院辦備案;一天以上者需經院長批准。(事假期間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均不發放)在未批准前離崗休息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待崗學習,扣三天應得工資。曠工三天或累計三天者,立即解聘。以上請假或曠工扣除的基本工資,扣除的效益工資部分由科室其他人員分配。

第三項

休假:醫院實行每星期休息一天和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的休息制度。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每星期的休息日,由醫院和科室安排員工休息,積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第四項

婚、喪假:員工結婚或直系親屬去世,可享受

三天假期(外省員工扣除路途時間),晚婚假期按國家規定執行。休假期間,發給基本工資,不享受效益工資。

第五項

產假:員工產假為90天。每月發放生活費200元。

第四條

請假手續

第一項

員工使用各種假期,必須填寫請假條,一天以內由各科室主任批准,兩天以上由各科室主任和分管院長審批,超過兩天者必須有院長批准,各分管院長請假應該由總經理批准方可,即使是因公外出,也應事先向科室主任報告,經科室主任批准後方可外出,如有特殊情況,應事後主動向主任作出説明,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二項

員工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和及時到醫院上班,應提前電話徵得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後,當天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三項

員工請假後,因特殊情況需申請續假的,必須在假期滿前一天向相關部門提出續假申請,經批准後方可續假。若無法事先辦理續假手續,應先口頭徵得同意後方可續假。回院後,須補辦續假手續,若逾期不歸,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四項

員工請假結束回醫院後,應及時相關人員消假,沒有及時銷假者,後果自負。

第五項

員工享受婚假、喪假待遇,由科室主管簽署意見,報院行政人事院長審批後生效。

第六項

各科室各種請假手續必須在月底和考勤表格一起送至人事部備案審核。

篇26:考勤管理制度

為了規範本公司的考勤制度,特此訂立此管理方案,望全體員工仔細閲讀,並遵照執行。

一、請假制度

1、請假兩天以內的由部門組長批准,請假三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准,並在行政部備案。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後補。短信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後儘快在行政部進行登記,並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二、病假制度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准,報行政部備案。連續請病假超過_______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於當日上班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准後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癒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行政部核查存檔。

三、事假制度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提出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上午上班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説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請事假當日不支付工資。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四、年假制度

1、根據國務院出台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年假天數的計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為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後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五、婚假制度

1、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准,交行政部備案。休假後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

2、按照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婚假時間: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如果本省有其他規定的,按照其他規定。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5、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六、產假制度

1、根據《計劃生育條例》,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本省有其他規定的,按其他規定。

2、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_______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_______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_______天產假。

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主管領導同意後,報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_______天,若妻子屬於晚育(生育時滿24週歲),則再延長_______天,共計_______天帶薪假期。

5、女職工享有_______天有薪分娩假,假期從其申請休息之日起計算。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不計發相應補貼及獎金。

七、喪假制度

1、員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週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_______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_______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經主管領導簽字後,報行政部備案。

2、喪假期間工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八、曠工規定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_______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_______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本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九、遲到與早退制度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週一至週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特別説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1)08:30—17:30(午餐時間:11:30—13:00)。

(2)8:30以後到達,視為遲到,17:3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3、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繳納公益基金1元/分;遲到、早退60分鐘到120分鐘,繳納公益基金2元/分;超過120分鐘且無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繳納公益基金;連續三次以上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公益基金作為公司活動經費,由行政部按月進行統計並公示。)

4、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准後酌情處理。

十、打卡制度

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平時三次,若需要加班的,一天四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並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於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於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於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到公司打卡者,須在工作日誌上明確寫明原因,由部門主管負責於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數據統計出並報送行政部。

4、因設備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指紋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一記錄。

十一、加班、調休制度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兑現。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領導批准後,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批准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工資。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點以後的員工,次日到崗時間可延遲至10點,加班至凌晨可調休半天(領導提前批准的情況下進行)但到崗後應主動向行政部説明情況,並進行登記。

4、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後,可乘坐出租車,車費據實報銷。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為,由公司負擔員工加班夜宵。

7、享受業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1、制訂目的

為完善考勤制度,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經研究決定啟用指紋考勤機設備考勤,請各部門人員按要求正確使用指紋考勤機,確保考勤工作的順利推行。為規範指紋考勤機的使用方法和管理規定,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公司考勤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2、指紋採集

每位員工在採集指紋時都採集兩個個手指指紋。

新入職員在辦理報到手續時由人事部採集個人考勤所使用的指紋。

3、刷指紋方法和注意事項

按指紋前手指保持清潔,手指上不要帶有髒物及可能的化學腐蝕物,確保指紋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將已經存檔的手指平放於刷指紋鏡面上,指紋機語音提示“謝謝”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紋。

刷指紋要儘可能大面積接觸感應板,不要有翹、刮、滑、晃動、摳鏡面等動作。

指紋考勤機上其他鍵盤不許隨便按動,刷指紋成功後,不得重複、隨意亂刷。

指紋考勤機對手指乾燥、太冷等會感應失靈,請將手指放嘴邊哈氣後重新識別

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向人事部反映並採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指紋處脱皮嚴重,十指都無法準確採集指紋的應及時告知人事部。

常用和備份指紋因各類原因刷指紋不順暢時可以到人事部重新採集指紋。

人事部負責定期的'數據採集、備份並統計工作

4、指紋考勤時間及規定

每天刷指紋簽到時間為(暫執行每天兩次指紋考勤):

上午上班刷指紋最遲時間為8:59;下午下班刷指紋時間為18:00後。職工外出辦理公務的,原則上應到公司簽到後再外出;無法先簽到的應事先向上級經理説明,過後由當事人憑上級經理簽字的補簽單到人事部存檔,作為出勤記錄。

上班時間任何職工不得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公司各部領導和人事部要加強對考勤工作的指導與監督,經常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予以處理。

保安和前台負責當日考勤機的通電檢查工作。

5、特殊情況考勤

因個人原因需請假的員工要提前填寫《請假條》,其呈批程序:員工請假須經部門領導、人事部、公司領導簽字批准,請假人員記為缺勤。

批准後的請假條需及時遞交人事部;無法提前遞交請假條的必須在到公司後本人填寫《請假條》並遞交,無《請假條》者視為無故缺勤。

因公務無法執行刷指紋考勤的人員,必須在到公司後本人填寫《補籤條》並遞交人事部,無《補籤條》者視為無故缺勤。

特殊時期因延時工作而無法簽到簽退的人員在此期間可以不參與考勤,但人員名單及不考勤的期限須由總經理批示後通知人事部。

遲到早退問題:上班後20分鐘內到崗視為遲到,下班前20分鐘內離崗視為早退。

因公務的情況下:遲到者需遞交《補籤條》,早退者需遞交《早退條》來證明情況。所有不遞交證明者視為無故缺勤。

非公務的情況下:上班後20分鐘以上到崗視為缺勤半天,需遞交《請假條》;下班前20分鐘以上離崗視為缺勤半天,需遞交《請假條》。所有不遞交證明者視為無故缺勤,並視為缺勤一天。

所有參與考勤的人員若當日出現漏刷一次或兩次,必須遞交經公司經理審核後的請假條、補籤條、早退條等文字證明,指紋機無當日考勤記錄且沒有文字證明的一律視為無故缺勤。

考勤機不能正常使用的情況下,由簽到表進行考勤。

6、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篇27:考勤管理制度

(1)所有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上、下班時間,嚴禁遲到、早退。

(2)員工遇病、事假須填寫請假報告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方可休假,否則視為無故曠工,員工病、事假三天以內(含第三天)部門負責人批准生效。

(3)員工三天以上病、事假須經主管總經理批准方可休假。

①員工病假須有區級以上醫療證明方可准假。

②員工休假無請假報告單視為無故曠工,連續三天視為自動離職。

③員工病、事假取消當日工資。

④員工休假超期未歸視為無故曠工,連續三天視為自動離職。

(4)員工當月病、事假三天以上取消當月公休,工資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

(5)員工當日遲到、早退5分鐘以內,扣除人民幣10元並取消當月滿勤獎。

(6)員工當日遲到、早退5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扣除半日工資並取消當月滿勤獎。

(7)員工當日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5小時以內,按曠工半天處理並取消當月滿勤獎。

(8)員工當日遲到、早退5小時以上按曠工一天處理並取消當月滿勤獎。

(9)每曠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資。

(10)員工當月無故連續曠工三天以上(含第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除退還工服保證金外,扣除一個月的工資及所有相關福利待遇做為對公司的經濟賠償。

(11)考勤卡必須員工本人親自打卡,嚴禁他人代打卡,各級工作人員如被發現有代打卡行為,除按規定扣除雙方當日工資外,追加雙方人民幣500元現金處罰;所屬部門員工如出現代打卡行為,予以部門第一負責人民幣500元現金處罰。

(12)關於員工打卡的規定:

①員工第一次忘記打卡,有主管級以上證明沒有事實遲到並且參加了點到會,保留滿勤獎,罰金5

元(本條規定只限早、晚上下班;午休外出及歸崗有一次忘記打卡即取消當月滿勤獎,不扣罰金。)。

②員工第二次忘記打卡(早、晚上下班),不扣罰金,取消當月滿勤獎。

③員工自第三次忘記打卡,每次扣10元,以此類推(每次10元)。

④嚴格按照正確的日期、時間、位置進行打卡,如有打錯卡、打重卡應在24小時以內經部門負責

人酌情簽字方可生效,並向人檢部門進行説明。

⑤公休、法定假日、病、事假應有部門負責人簽字説明,否則視為曠工。

⑥員工在沒有滿勤獎的情況下,第一次忘記打卡罰金5元,自第二次忘記打卡每次罰金10元,以此類推。

篇28:考勤管理制度參考

一、工作人員應按照學校的要求按時上班,統一時間下班。工作時間均應在工作崗位,不遲到,不早退,中途不擅自離崗。有事離校須請假。

二、凡學校要求教職工參加的會議、集會和活動,均屬考勤範圍,如出現無故遲到、早退或無故缺席的,均作遲到一次處理。有事不能參加的須請假。

三、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班的均應請假。批條的權限:半天以內向生產組長請假;半天及以上向食堂主任請假;如遇特殊情況,事先無法請假的,事後應充分説明理由補假,否則按礦工處理。

四、考勤結果處理:

遲到(早退或離崗)在5分鐘內扣款5元;5分鐘以上每分鐘加扣0.5元,一天累計60分鐘以上作曠工處理。無故曠工一天扣工資30元。特殊情況需向食堂管理人員請假,每月請假一天扣工資15元(廚師及司爐工25元 ),二天累計扣40元(廚師及司爐工 60元),三天以上每天按月薪的二十分之一扣款,當月獎金按日平均扣除。

篇29:考勤管理制度參考

藥監局內部考勤制度為了加強機關建設,樹立良好形象,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全體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規定的作息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和上班時間外出。因工作原因遲到、早退或外出者,要向局領導講清原因。

2、作息時間及季節性變更執行市政府的統一規定。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執行國務院的統一規定,必要時可根據我局的具體工作需要做適當地調整。

3.請假須事先辦理手續,病假憑醫院證明。因事需要請假者,要向負責人請假,,如遇特殊情況事先來不及請假的,應事後補辦。

4.辦公室應認真統計考勤,將病假、事假、遲到、早退等情況記錄清楚,月底公佈。

5.一月內請事假三天以上者,遲到、早退、外出五次者扣發當月獎金。

6.無請假手續者;假冒請假原因,經查實弄虛作假者;無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曠工論處,處理辦法執行局有關規定。

7.每個人的考勤情況列入年底公務員考核內容中。

二、請銷假制度

1.職工休假一律實行請假條制度。

2.工作人員除公體日和法定節假日外,因事(病、婚、產、喪)需要休假的須辦理請銷假手續,並經有關負責人批准。

3.請假要按規定的管理權限和各類假的具體要求辦理審批手續。一般工作人員請假由科長批准,超過1個工作日的由主管局長批准;科長請假由主管局長批准;副局長請假由局長請假;局長請假向辦公室通報。請假人因特殊原因當日無法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以適當的方式告知,並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4.因遇特殊情況需續假的要在休假期滿的前一天通知主管人員,得到批准方可連休,否則應立刻歸崗工作。

5.未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崗位,以曠工論處。曠工期間的待遇按照《勞動紀律》的有關規定執行。

6.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超過三個月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三、休假及休假待遇的有關規定

(一)事假期間的待遇:

1、根據冀政[1985]149號文件規定,事假全年累計超過一個月,不足六個月者,超過的天數發本人標準工資的60%;超過六個月者,超過的天數停發全部工資。

2、事假期間不發獎金。

3、利用事假違犯黨的政策謀取私利的,扣發請事假期間的全部工資、獎金和各項福利待遇,並根據情節輕重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和處分。

(二)病假、工傷假

1、職工因病、傷、殘確需休病假或住院治療的,需有定點醫療機構的證明,並經領導審核批准。

2、病假期間按實際休假天數扣發獎金。

3、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原工資照發。病假超過兩個月在六個月以內的,職務(技術等級)工資全額發給,其津貼要減發,其比例按照活津貼的80%發放。病假超過六個月,從第七個月起執行勞保工資,勞保工資的比例按照國家現行政策執行,勞保期間不計算工齡。

4、工作人員在病假期間,可以繼續享受國家和我省規定的有關福利待遇。

5、大、中專畢業生和新錄用人員在見習期間休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其見習期要相應延長。

6、工作人員為了休病假而開假證明和小病大養,對其要進行批評教育,經教育不改的,要停發全部工資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7、因工負傷人員在休養醫療期間原工資照發。

(三)婚假、產假、喪假

1、婚假職工結婚,給假7天。如按法定年齡推遲3年以上結婚的為晚婚,實行晚婚的獎勵假15天(包括公休日)。休婚假期間工資和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2、產假、晚育假及其它計劃生育假? 產假、晚育假及其它計劃生育假按計劃生育條例執行。

3、喪假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准假7天,其他非直系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姨、舅等)准假3天,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四、值班、加班管理辦法

(一)節、假日值班

1、節假日值班人員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2、值班人員要按要求準時到崗,並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3、值班完畢,辦公室要及時整理記錄,將值班人員名單及天數統計好。

4、按《勞動法》規定,法定節假日值班,其報酬按日工資的300%計發;其它公休假日值班其報酬按日工資的200%計發;工作人員延長工作時間的其報酬按日工資的150%計發。

(二)公休日加班

1、工作人員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爭取在規定的工作時間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2、各科室及有關人員要合理安排工作,儘量不安排加班。確因工作需要佔用公休日加班的,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3、安排加班要嚴格掌握工作時間。能半天辦完的事情不安排一天。一般工作2-4小時按半天計算,工作4小時以上按1天計算。

4、加班審批手續。加班人員要在加班前認真填寫“加班審批單”,説明加班事由及加班時間,由科長簽署意見後報主管局長審批。加班人員要將“加班審批單”及時報辦公室。

5、辦公室對工作要認真負責,月底要核實本局人員的加班情況,做到“加班審批單”手續完備與考勤相符;真實可靠,不漏報不多報。一般不允許補報加班,也不再補發加班費。

6、財務人員月底要認真審核考勤和“加班審批單”,手續完備的按規定計發加班費.

五、勞動紀律

(一)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

(二)認真學習和熟練掌握本職業務,團結協作,顧全大局,服從領導安排。

(三)職工應積極進取、盡職盡責。不準做有損於他人、有損於單位形象的事情。

(四)工作時間嚴禁打撲克、打麻將及從事與工作無關的娛樂活動,違者扣發當月獎金。

(五)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中午不喝酒,更不許酗酒鬧事;如發生酗酒鬧事、打架鬥毆要給予當事人通報批評和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要給予行政處分。

(六)對不服從分配、玩忽職守發生責任事故或對單位聲譽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領導有權令其停職檢查,停職期間扣發工資30%,並扣發其當月獎金。對於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七)對違反勞動紀律無正當理由曠工的處理:

1、對無故曠工者,要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給予處分。

2、無故曠工1 天,扣發曠工期間的全部工資、當月的獎金;無故曠工一天以上五天及以下,扣發曠工期間的全部工資、半年獎金;無故曠工五天以上十五天及以下,扣發曠工期間的全部工資、當年的獎金。

3、無故連續曠工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三十天,除按照以上規定進行經濟處罰外,還要按照文件規定執行,單位予以辭退。

篇30:考勤管理制度參考

一、作息制度

1、機關幹部職工統一按市政府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曠工、缺崗。

2、實行考勤簽到制度,每天上、下午兩次簽到,時間按規定作息時間。簽到時間為10分鐘。

3、嚴格請銷假制度。班子成員請假由局長審批;科長請假由主管領導同意,局長審批(包括副科長);一般同志請假兩天以上由主管領導同意,局長審批,一天以內由科長、主管領導審批。機關人員請假期滿後按時返回工作崗位上班,並及時銷假。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下班或中途外出辦事的,必須提前向主管領導請假並向辦公室打招呼,事後辦理請銷假手續。

4、集體活動應按規定時間提前到達集合地點,無故不參加的以缺勤對待。

5、未請銷假或請假未經批准而隨意缺勤者,按實際天數視為曠工。一個月內累計遲到三次,按曠工一天計算。

二、假期有關規定

1、婚假、產假、探親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喪假。工作人員的直系親屬病故時可給喪假3-5天。

3、全年事假參照《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按工作年限執行。

三、獎懲措施

1、上班期間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得從事在電腦上打遊戲,亂串科室,大聲喧譁等影響正常工作的不良行為,否則以脱崗論處。

2、除按國家規定假期外,工作人員請事假超過規定的休假天數每天扣發年終獎10元。

3、曠工一天扣發30元。年度累計曠工超過10天的,取消本人評先資格及所在科室先進集體榮譽。

4、若發現一次代簽,對代簽人和被籤人雙方各罰款10元。

5、辦公室設專人負責考勤工作,每週結束後彙總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