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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大經營户的告知書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1.1W

致各大經營户的告知書

致各大經營户的告知書

各大經營户:

海寧是我們共同的家園,建設整潔美麗的生活環境是我們的願望和責任。為助力潔淨美觀、宜居有序、富有活力的國際化品質城市建設,使廣大市民擁有整潔、衞生、舒適的就餐環境。請各經營户在經營過程中嚴格做到以下“七不”:

一、不得越門經營,所有經營物品(包括餐飲週轉箱、煤爐等)需放置於店門以內(商鋪最外側卷閘門或玻璃門),店外不得擺放桌椅、大小垃圾桶、大型遮陽傘、堆放各類雜物、清潔用品、垃圾等。

二、不得店外作業(包括鋁合金店的店外焊接,電瓶車、摩托車等店的店外維修,水果店的店外切配,花藝店的插花製作等其他店外作業行為),經營過程中的各類清洗、加工作業必須在店內操作,嚴禁隨意傾倒經營中產生的各類污水、果皮等。

三、不得亂扔亂倒,經營中產生的各類垃圾按照垃圾分類處置要求進行處置,需於店內自備生活、廚餘垃圾收集容器,且所有收集容器必須放置於店內。有物業的經營户,自行與物業做好垃圾清運的對接工作,不得將垃圾隨意堆放在店外。

四、不得亂貼亂塗,禁止在店門及櫥窗外張貼、塗寫或隨意設置促銷宣傳、招聘、招租等廣告。

五、不得亂停亂放,機動車、非機動車應嚴格按照規定地點停放,排列整齊;嚴禁利用各類物品佔用機動車停車位,且店家應引導食客規範停車。

六、不得噪音擾民,嚴禁利用音響、喇叭等進行高聲攬客。

七、不得開展其他違反城市市容管理和環境衞生管理規定的行為。

我局自5月起根據“七不”要求同步開展專項治理,望各大經營户積極配合,誠信、規範經營。對於各類違反城市管理規定的行為,我局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依法進行處置。

Tags:經營户 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