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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節的習俗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13W

元宵節的習俗多篇

元宵節習俗 篇一

吃湯圓

吃“湯圓”是元宵節的一項重要習俗。湯圓,又名“湯糰”、“元宵”。吃湯圓的風俗始於宋代,當時的湯圓稱“浮圓子”,亦稱“湯圓子”、“乳糖圓子”、“湯丸”、“湯糰”,生意人則美其名日:“元寶”。宋元元初時,湯圓已成為元宵節的應節食品,所以人們又稱它為“元宵”。

如今,北方叫元宵,南方稱湯圓。元宵依餡論,分有餡和無餡兩種,有餡元宵又有鹹、甜、葷、素之分;按製作方法分,有手中搓制、元宵機制和竹匾水滾等諸種;按粉制區別,則有糯米麪、高梁米面等。

猜燈謎

玩燈是元宵節的一個重要項目。燈謎是元宵燈節派生出來的一種文字遊戲,也叫燈虎。將謎面貼在花燈上供人猜射,謎底多着眼於文字意義,並有謎格24種,常用的有捲簾、鞦韆、求鳳等格,已形成了一種獨特的民俗文化。中國最大的一次燈謎盛會是1979年在南京舉行的“九城市燈謎會猜”,設有燈謎上萬條,3天裏參加的人次達兩萬多人。

賞花燈

漢明帝永平年間(公元58--75),因明帝提倡佛法,適逢蔡愔從印度求得佛法歸來,稱印度摩喝陀國每逢正月十五,僧眾雲集瞻仰佛舍利,是參佛的吉日良辰。漢明帝為了弘揚佛法,下令正月十五夜在宮中和寺院“燃燈表佛”。此後,元宵放燈的習俗就由原來只在宮廷中舉行而流傳到民間。即每到正月十五,無論士族還是庶民都要掛燈,城鄉通宵燈火輝煌。

元宵放燈的習俗,在唐代發展成為盛況空前的燈市,當時的京城長安已是擁有百萬人口的世界最大都市,社會富庶。在皇帝的親自倡導下,元宵燈節辦得越來越豪華。中唐以後,已發展成為全民性的狂歡節。唐玄宗(公元685--762)時的開元盛世,長安的燈市規模很大,燃燈五萬盞,花燈花樣繁多,皇帝命人做巨型的燈樓,廣達20間,高150尺,金光璀璨,極為壯觀。

宋代,元宵燈會無論在規模和燈飾的奇幻精美都勝過唐代,而且活動更為民間化,民族特色更強。以後歷代的元宵燈會不斷髮展,燈節的時間也越來越長。唐代的燈會是“上元前後各一日”,宋代又在十六之後加了兩日,明代則延長到由初八到十八整整十天。

到了清代,滿族入主中原,宮廷不再辦燈會,民間的燈會卻仍然壯觀。日期縮短為五天,一直延續到今天。

燈在台灣民間具有光明與添丁的涵義,點燃燈火有照亮前程之意,且台語燈與丁諧音代表生男孩,因此往昔元宵節婦女都會刻意在燈下游走,希望“鑽燈腳生卵葩”(就是鑽到燈下游走,好生男孩)。

踩高蹺

踩高蹺是民間盛行的一種羣眾性技藝表演。高蹺本屬我國古代百戲之一種,早在春秋時已經出現。我國最早介紹高蹺的是《列子·説符》篇:“宋有蘭子者,以技幹宋元。宋元召而使見其技。以雙枝長倍其身,屬其脛,並趨並馳,弄七劍迭而躍之,五劍常在空中,元君大驚,立賜金帛。”從文中可知,早在公元前五百多年,高蹺就已流行。

表演者不但以長木縛於足行走,還能跳躍和舞劍,高蹺分高蹺、中蹺和跑蹺三種,最高者一丈多。據古籍中記載,古代的高蹺皆屬木製,在刨好的木棒中部做一支撐點,以便放腳,然後再用繩索縛於腿部。

表演者腳踩高蹺,可以作舞劍、劈叉、跳凳、過桌子、扭秧歌等動作。北方的高蹺秧歌中,扮演的人物有漁翁、媒婆、傻公子、小二哥、道姑、和尚等。

表演者扮相滑稽,能喚起觀眾的極大興趣。南方的高蹺,扮演的多是戲曲中的角色,關公、張飛、呂洞賓、何仙姑、張生、紅娘、濟公、神仙、小丑皆有。他們邊演邊唱,生動活潑,逗笑取樂,如履平地。

據説踩高蹺這種形式,原來是古代人為了採集樹上的野果為食,給自己的腿上綁兩根長棍而發展起來的一種蹺技活動。

舞獅子

舞獅子是我國優秀的民間藝術,每逢元宵佳節或集會慶典,民間都以獅舞前來助興。這一習俗起源於三國時期,南北朝時開始流行,至今已有一千多年的歷史。據傳説,它最早是從西域傳入的,獅子是文殊菩薩的坐騎,隨着佛教傳入中國,舞獅子的活動也輸入中國。獅子是漢武帝派張騫出使西域後,和孔雀等一同帶回的貢品。而獅舞的技藝卻是引自西涼的“假面戲”,也有人認為獅舞是五世紀時產生於軍隊,後來傳入民間的。兩種説法都各有依據,今天已很難判斷其是非。

不過,唐代時獅舞已成為盛行於宮廷、軍旅、民間的一項活動。唐段安節《樂府雜尋》中説:“戲有五方獅子,高丈餘,各衣五色,每一獅子,有十二人,戴紅抹額,衣畫衣,執紅拂子,謂之獅子郎,舞太平樂曲。”詩人白居易《西涼伎》詩中對此有生動的描繪:“西涼伎,西涼伎,假面胡人假獅子。刻木為頭絲作尾,金鍍眼睛銀帖齒。奮迅毛衣襬雙耳,如從流沙來萬里。”詩中描述的是當時舞獅的情景。

在一千多年的發展過程中,獅舞形成了南北兩種表演風格。北派獅舞以表演“武獅”為主,即魏武帝欽定的北魏“瑞獅”。小獅一人舞,大獅由雙人舞,一人站立舞獅頭,一人彎腰舞獅身和獅尾。

舞獅人全身披包獅被,下穿和獅身相同毛色的綠獅褲和金爪蹄靴,人們無法辨認舞獅人的形體,它的外形和真獅極為相似。

引獅人以古代武士裝扮,手握旋轉繡球,配以京鑼、鼓鈸、逗引瑞獅。獅子在“獅子郎”的引導下,表演騰翻、撲跌、跳躍、登高、朝拜等技巧,並有走梅花樁、竄桌子、踩滾球等高難度動作。

南派獅舞以表演“文獅”為主,表演時講究表情,有搔癢、抖毛、舔毛等動作,惟妙惟肖,逗人喜愛,也有難度較大的吐球等技巧。南獅以廣東為中心,並風行於港澳,東南亞僑鄉。南獅雖也是雙人舞,但舞獅人下穿燈籠褲,上面僅僅披着一塊彩色的獅被而舞。和北獅不同的是“獅子郎”頭戴大頭佛面具,身穿長袍,腰束綵帶,手握葵扇而逗引獅子,以此舞出各種優美的招式,動作滑稽風趣。南獅流派眾多,有清遠、英德的“雞公獅”,廣州、佛山的“大頭獅”,高鶴、中山的“鴨嘴獅”,東莞的“麒麟獅”等。

南獅除外形不同外,尚有性格不同。白鬚獅舞法幅度不寬、花色品種不多,但沉着剛健,威嚴有力,民間稱為“劉備獅”。黑鬚紅面獅,人稱“關公獅”,舞姿勇猛而雄偉,氣概非凡。灰白鬍須獅,動作粗獷好戰,俗稱“張飛獅”。獅子為百獸之尊,形象雄偉俊武,給人以威嚴、勇猛之感。

古人將它當作勇敢和力量的象徵,認為它能驅邪鎮妖、保佑人畜平安。所以人們逐漸形成了在元宵節時及其他重大活動裏舞獅子的習俗,以祈望生活吉祥如意,事事平安。

元宵節傳説故事 篇二

點彩燈來歷

傳説在很久很久以前,兇禽猛獸很多,四處傷害人和牲畜,

人們就組織起來打它們,有一隻神鳥因為迷路而降落人間,卻意外的被不知情的獵人給射死了。

天帝知道後十分震怒,立即傳旨,下令讓天兵於正月十五日到人間放火,把人間的人畜財產通通燒死。天帝的女兒心地善良,不忍心看百姓無辜受難,就冒着生命的危險,偷偷駕着祥雲來到人間,把這個消息告訴了人們。眾人聽説了這個消息,就如頭上響了一個焦雷,嚇得不知如何是好。

過了好久,才有個老人家想出個法子,他説:“在正月十四、十五、十六日這三天,每户人家都在家裏張燈結綵、點響爆竹、燃放煙火。這樣一來,天帝就會以為人們都被燒死了。”

大家聽了都點頭稱是,便分頭準備去了。到了正月十五這天晚上,天帝往下一看,發覺人間一片紅光,響聲震天,連續三個夜晚都是如此,以為是大火燃燒的火焰,心中大快。人們就這樣保住了自己的生命及財產。為了紀念這次成功,從此每到正月十五,家家户户都懸掛燈籠,放煙火來紀念這個日子。

東方朔與元宵姑娘

這一則傳説與吃元宵的習俗有關:相傳漢武帝有個寵臣名叫東方朔,他善良又風趣。有一年冬天,下了幾天大雪,東方朔就到御花園去給武帝折梅花。剛進園門,就發現有個宮女淚流滿面準備投井。東方朔慌忙上前搭救,並問明她要自殺的原因。原來,這個宮女名叫元宵,家裏還有雙親及一個妹妹,自從她進宮以後,就再也無緣和家人見面,每年到了臘盡春來的時節,就比平常更加的思念家人。覺得不能在雙親跟前盡孝,不如一死了之。東方朔聽了她的遭遇,深感同情,就向她保證,一定設法讓她和家人團聚。

一天,東方朔出宮在長安街上擺了一個占卜攤。不少人都爭着向他占卜求卦。不料,每個人所佔所求,都是“正月十六火焚身”的籤語。一時之間,長安裏起了很大恐慌。人們紛紛求問解災的辦法。東方朔就説:“正月十五日傍晚,火神君會派一位赤衣神女下凡查訪,她就是奉旨燒長安的使者,我把抄錄的偈語給你們,可讓當今天子想想辦法。”説完,便扔下一張紅帖,揚長而去。老百姓拿起紅帖,趕緊送到皇宮去稟報皇上。

漢武帝接過來一看,只見上面寫着:“長安在劫,火焚帝闕,十五天火,焰紅宵夜”,他心中大驚,連忙請來了足智多謀的東方朔。東方朔假意的想了一想,就説:“聽説火神君最愛吃湯圓,宮中的元宵不是經常給你做湯圓嗎?十五晚上可讓元宵做好湯圓。萬歲焚香上供,傳令京都家家都做湯圓,一齊敬奉火神君。再傳諭臣民一起在十五晚上掛燈,滿城點鞭炮、放煙火,好像滿城大火,這樣就可以瞞過玉帝了。此外,通知城外百姓,十五晚上進城觀燈,雜在人羣中消災解難”。武帝聽後,十分高興,就傳旨照東方朔的辦法去做。

到了正月十五日長安城裏張燈結綵,遊人熙來攘往,熱鬧非常。宮女元宵的父母也帶着妹妹進城觀燈。當他們看到寫有“元宵”字樣的大宮燈時,驚喜的高喊:“元宵!元宵!”,元宵聽到喊聲,終於和家裏的親人團聚了。

如此熱鬧了一夜,長安城果然平安無事。漢武帝大喜,便下令以後每到正月十五都做湯圓供火神君,正月十五照樣全城掛燈放煙火。因為元宵做的湯圓最好,所以這天叫做元宵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