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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生班級規定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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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生班級規定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學校班級管理細則 篇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工程物資採購管理,規範工程物資採購工作的程序和標準,防範和降低工程物資採購中的風險,保障公司經營的效率和效益,根據<內部會計控制規範——-採購與付款>等法規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的工程物資是指公司開發項目所需要的、由公司採購的材料和設備,包括:工程材料、工程用設備、工程用施工設備。公司購買的管理用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不包含在本制度管理範圍內。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開發的所有項目。

第二章部門設置與職責分工

第四條需求部門

負責各工程項目開發、建設和後期管理的部門是工程物資的需求部門,負責審核確認施工單位提出的物資需求長期規劃和物資需求申請、及時提交物資長期需求規劃和近期需求申請、審核供應商、與供應商技術交流、物資驗收和物資後續管理等工作。

第五條採購執行部門

物資部是工程物資採購的執行部門,負責按照需求部門的計劃組織採購、採購合同管理、監督供應商執行狀況、工程物資採購信息傳遞、物資驗收和交接、建立採購台賬、建立合格供應商檔案、提出採購付款申請等工作。

第六條採購審核部門

集團供應公司是工程材料採購價格的審核部門,負責收集並依據公司採購的歷史價格、外部市場價格、專業機構提供的價格等可比較信息對採購價格進行獨立審核。

第七條採購審批部門

按照集團公司的採購審批程序執行。

第八條採購監督部門

簽證部是工程物資採購工作的監督部門,負責對採購內部控制、採購工作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合同部、財務部對採購付款情況進行監督。

第三章採購程序與工作標準

第九條月度採購計劃

需求部門每月根據工程設計和施工進度編制<月度物資需求計劃>,每月按時將計劃提交給物資部。物資部根據上報的計劃,進行彙總,形成<月度採購計劃>,報公司計劃會議審閲。審閲通過後,物資部根據<月度物資採購計劃>套用計劃或定額價格提出資金支付計劃,提交資金管理部落實採購資金,並統籌做好人員安排、時間安排等採購準備工作。

第十條需求申請

1、需求部門根據<月度物資需求計劃>按照統一格式編制<物資需求申請表>。<物資需求申請>應分類填寫,按照施工單位和類別連續編號,要求內容準確、明晰、完整,需求部門對申請的正確性和合理性負責。

2、需求部門應在以下規定時間內分別上報給物資部。

學校班級管理細則 篇二

為更好履行本公司物業服務責任,切實維護交通秩序,規範車輛停放管理,維護相關業主權益,解決本小區車輛日益增多、車難管和停車矛盾日趨加劇的問題,,確保小區安全、有序、整潔,營造更加宜人的居住環境,根據本小區實際情況需要,特制定如下各項管理規定:

1、本小區車輛管理實行“一車一卡”方式,由本小區業主攜帶有效駕駛證、行車證、保險證等相關證件到物業服務中心辦理車輛出入登記手續,並辦理車輛出入小區通行卡,為控制外來車輛進入小區停放,只對本小區業主辦理。

2、原則上禁止大貨車、大客車進入小區停放。對強烈要求進入小區停放車輛,經物業服務中心許可後,按物業服務中心指定,停放在小區相對偏僻位置停放。

3、對運送裝修材料及搬運傢俱(家電)的貨車經許可方能進入。外來車輛(訪客)進入小區必須領取小區臨時通行卡,領卡時付10元押金,出小區時按物價部門核定收費標準對車主實行多退少補;執行任務或其他特種車輛除外;

4、車輛進入小區後,請按物業服務中心規定有序停放。減速慢行,禁鳴喇叭;禁止裝有易燃、易爆、劇毒或污染性物品車輛進入小區;出租車進入小區經門崗許可後才能進入,但必須領取小區臨時通行卡並付卡片押金;

5、本小區地面車位車輛停放不設專用固定車位。禁止車輛停放在消防登高平台,佔用消防通道。由於佔用通道所引起的一切責任及後果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6、安全駕駛,文明停車。禁止車輛在小區亂停亂放、越線停車或佔用通道及出口影響別人通行,一經發現後,將採取勸告、拖走、報警等相關措施,由此帶來的費用全部由肇事車主承擔;

7、車輛停放時,請按規定有序停放,關好門窗,拿走車內貴重物品;禁止將小區車輛通行卡轉讓他人;

8、地面停車位及地下停車場對業主申請進入停放的,先到物業服務中心繳納停車服務費用 (按縣物價部門審批的標準執行)、簽訂《停車服務協議》。停車服務費服務內容包含:維護、維修和更新停車位必要的設施,維持停車位的公共秩序、衞生和公共照明,相應管理人員的工資、税費等。不包含:車輛被盜搶、玻璃破碎、車身劃痕、其他部位損壞等財產損失費用。如業主需本公司承擔此項費用的,請事先聲明,簽訂書面協議,費用另計,並辦理相關險種。

9、車輛在小區出現意外後,請業主在第一時間內報警或請物業服務中心代為報警,通知公安機關介入調查解決。物業配合公安機關調閲監控,提供線索。

10、小區車輛進出不受時間限制,進入小區車輛車主要愛護停車位(停車場)的消防、供水、供電、通訊、路沿石等一切公共設施,不慎損壞照價賠償,造成嚴重事故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11、進入小區停車位(場)停放車輛業主,停車時請注意場地衞生,禁止將車內垃圾、飲料瓶(罐)隨手扔在停車位(場)邊上;禁止將故障車(殭屍車)長時間停放在停車位(場)上。經物業服務中心查實後,將聯繫交警部門對該車強制拖走,物業不承擔任何責任;

12、購買架空層車位及地下停車場專用車位的業主,請遵守購車位時與開發公司(物業公司)簽訂的購買協議或合同,禁止業主私自在架空層(地下停車場)中間隔牆、加設圍欄、改變用途;如業主不遵守約定需改變車位(車庫)用途的,房產開發公司(物業公司)有權利採取制止、勸告、拆除措施,並由此引發的相關費用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13、如有因不交納相關費用或其他糾紛故意損壞道閘、歐打管理人員、封堵小區出入口等惡劣行為者,本公司將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肇事者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學校班級管理細則 篇三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學校行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2、建立校車隨車制度。學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師隨車,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隨車教師必須認真填寫隨車記錄。

3、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校內行駛車速不能超於每小時5公里。

(8)載送學生的車輛,行駛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50公里。

4、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並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①無照駕駛。

②未經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儘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並即與管理部門及園長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後向管理部門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員與學校共同負擔。

5、汽車例行保養修理規定

(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於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鬆、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解送學生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殊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時,應提前報告園長人,由園長報告後勤主任,經主任同意並簽名即可。由園長記錄公里數,並會同司機一起進廠,否則校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園長、另安排檢修。

6、接送學生規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接回學生,可在附近打電話通知家長,或者將學生送回學校,絕不可以讓學生獨自回家。

(2)若有家長要求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經學校同意後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停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學生,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7、司機日常工作規定

(1)除經常洗車輛,保持車廂內外清潔整齊外,也不準將車廂內的垃圾拋棄在停車場上。

(2)除早、晚接送學生外,司機必須持有幼兒園簽署的《派車單》方可將校車駛出學校。否則後果自負。

(3)除學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機不得私下允許其他人(包括教職員工)搭乘校車,否則將按學校有關規定懲處。

(4)若司機於工作期間違反交通規則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必須即時呈交案發報告,由後勤處按情況評估相關費用並由個人分擔相應部分。

8、司機的職責

(1)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學生載入加油站加油。

(5)司機發現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鎖好保險鎖。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

(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

(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11)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12)司機對師生應熱情、禮貌,説話文明。

(13)司機接送學生,要準時出車,不要誤點。

(14)下班後,應將車輛停放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5)司機未經領導批准,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16)司機未經領導批准,非專職駕駛員不得駕駛學校任何車輛,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17)如發生事故,應立即按應急預案處理。

9、駕駛員守則

(1)努力學習專業技術,熟悉掌握車輛的技術性能,精通本職業務,遵守交通法規。

(2)具備崇高的職業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質,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敬崗愛業。

(3)遵紀守法,服從領導,團結同事,愛護車輛,愛護公共財物。

(4)負責隨車物資、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換車時應做好移交手續和車況檢查,交接不清的由雙方共同賠償。凡丟失損壞的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5)車輛的牌照、手續等一切證件,必須認真保管,由於丟失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6)做到安全行車,優質服務。遇到事故,肇事者應及時向領導報告。特殊情況可靈活處理。

(7)出車一律憑申請派車單,並認真如實填寫。校車歸隊後,派車回收單及時交回後勤處(正常接送學生例外)。

(8)駕駛員應做到誠實守信,表裏如一,凡事應實事求是,如有偽造、報假單據者,一經查出,按原單據數額給予相應的罰款,並接學校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9)嚴禁酒後開車;嚴禁私自動車;嚴禁私自將車交與他人或他人換車駕駛;嚴禁公車私用;嚴禁私自改變行車路線。違者按學校制定的目標責任指標考核辦法處理。

(10)嚴格執行學校、部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除貫徹上述規定外,還要做到: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準轉借、塗改或偽造駕駛證;不準把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不準駕駛與駕駛證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未按規定審檢不合格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飲酒後不準駕駛車輛;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車門、車廂沒有關好,不準行車;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準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閒談或者有其他妨礙行車的行為等。

10、司機遇投訴事項處理

(1) 家長態度有禮貌,對學生具愛心,若遇無理家長,亦需耐心聆聽,並儘量剋制自己,避免與家長髮生爭執,事後可將事件告知園長。

(2) 司機若遭到家長投訴,必須及時報告園長。

(3) 應熟悉每位接送學生家長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長接着學生,要提高警覺,並向學生證實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況下,不可以其接走學生。

學校班級管理細則 篇四

1、按時到校上課,不遲到,不曠課,有病有事及時請假,做一個守時的人。

2、認真傾聽別人發言,按要求完成作業,讀書執筆姿勢要正確。

3、愛護學習用品,使用後立即整理好,不丟失。

4、主動獲取知識,多讀,多聽,多看,多想,多做。

5、穿戴整潔,講究衞生。

6、按時完成作業,及時上交,寫字工整。

7、值日生按時值日,認真做好保潔工作。

8、遵守課堂紀律,聽從班級管理,認真上好每一堂課。

9、不罵人,不打架,講文明用語。

10、課堂上要認真聽課,不許東張西望、不許講話,認真做作業。

11、認真做眼保健操,保護視力。

12、遇到需要幫助的人和事要主動去幫助。

13、上學、放學路上自覺遵守交通規則,過馬路走人行橫道,不亂穿馬路,不在馬路上追逐打鬧,坐車時要抓牢、扶好。

14、放學後不在校外逗留,不到建築工地、池塘等危險的地方玩耍,要先回家向家人報到,完成家庭作業。

15、不攜帶刀片、火柴、打火機,尖鋭物品等危險玩具到校園,不攀爬欄杆、牆壁、大門,體育器材等。

16課間活動不在校園內狂奔亂跑,進出校門口不擁擠,不推搡,愛護學校公共財務。

17、自己不要,也不推搡他人碰撞到有稜有角的桌凳等危險物。

18、不扒教室門和窗户。

19、上課專心聽講,積極發言,認真完成作業。

20、不吃不乾淨食物,吃水果等必須洗乾淨,不喝生水,不用髒手吃東西。

21、不玩各種電器,以免引起觸電、煤氣中毒或火災事故。

22、外出時要跟家長交代清地點及大概回家的時間,不能讓家長着急,並準時回家。

23、不模仿電影電視的驚險動作,不玩暴力、危險性或不健康的遊戲。

24、上廁所時,要小心慢行,要注意防滑,避免摔傷。

25、會撥打各種求救電話,如110匪警、119火警、120急救等。 以上是根據班級現狀制定的管理方案,還需要逐步完善。

班主任:李秀仙

20xx年9月6日

學校班級管理細則 篇五

一、品德與行為管理(班主任、常務班長、值日班長)

(1)尊敬國旗、國徽、會唱國歌,升國旗時(或集會)行禮(少先隊員行隊禮、非少先隊員行注目禮),動作規範標準,不得喧譁、打鬧、發現一次扣1分。

(2)課間或課外不得在校園內追逐、嬉鬧,違者一次扣1分。

(3)上下樓梯不得擁擠(左上右下)打鬧、故意擋道,違者一次扣2分。

(4)不得攀越欄杆,違者一次扣3分,不得雙手撐着欄杆向樓下張望,違者一次扣2分。

(5)不準在樓梯道內和教室前走廊上拍皮球、打乒乓球、跳繩等,違者一次扣1分。

(6)早上和陰天能見度一定時要關上教室內日光燈,不關者一次扣1分。

(7)放晚學、集會、節假日,離開教室時各責任人要關好所有責任門窗,不關者一次扣1分。

(8)不得在廁所內牆上亂塗亂畫,小便池內不得扔雜物,違者一次扣1分。

(9)學生要愛護學校財物和設施,損壞按價賠償,有意損壞加倍賠償,每次並扣2 ----5分。

(10)不得在校園以外的地方玩耍,發現一次扣5分。

(11)學生不得在牆壁上亂畫,違者一次扣1分。

(12)校園內的一切花草不得亂摘亂扯,發現一次扣1分。

(13)不得隨意進入他人花台園地,發現一次扣2分。

(14)校園內的一切文字、圖畫等設施,不得隨意塗畫、撕扯。發現一次扣1分。

(15)不隨意在校園內地上、牆上寫字、塗畫。發現一次扣1分。

(16)上自然課時,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摘取校園內的植物,發現一次扣2分。

二、紀律與安全管理(班主任、科任老師、班委全體成員)

(17)放學後走讀生應迅速離開學校,不得在學校逗留,逗留(晚上放學)超過10分鐘者,每人扣1分。住校生可在校園內開展適量的有益活動,不得做任何威脅自己或他人人身安全的事,不得走出校園,違者一次扣5分。

(18)出校門時不得擁擠,先左右看確認無車輛通過時方可前行,違者一次扣1分。

(19)上放學路途中,不得打罵、瘋狂,違者一次扣1分。

(20)凡事假、病假需先填寫“請假條”經班主任簽字同意後方可離校,違者一次扣5分。

(21)凡在校期間發生打架等其他安全事故的無論雙方對錯先扣1分,然後根據情節輕重錯誤方另扣1—5分。

(22)凡不遵守《班級安全公約》及不聽安全教育者,每人每次扣1—10分,造成意外傷害的責任自負。

(23)自習課因討論問題而影響到別人者扣1分

(24)上課不準隨便出入教室,如有違犯扣1分

(25)自習課上交頭接耳聊天者扣2分

(26)凡違反紀律被警告一次者不予扣分,如有再犯酌情扣1分

(27)上課無故遲到、早退者扣1分。

(28)無故不上課者每節扣5分。超出4節課視情節輕重處以停課、並通知家長進行聯合教育。

(29)每位班委都有責任管理班級紀律的的義務,如對違犯紀律者聽之任之造成很壞影響者當天值日班長扣2分,其他班委成員扣1分。

三、衞生與環境管理(班主任、生活衞生,勞動委員)

(30)講桌及課桌擺放整齊(以記號為準),桌上物品收拾有序,違者一次扣1分。

(31)教具、學具及張貼物規範,否則每一處扣1分。

(32)地面(含走廊)拖洗乾淨、濕度適中,地上無亂扔亂丟棄物,若發現一處扣1分。

(33)門窗、玻璃乾淨無破損、無灰塵,否則一處扣1分。

(34)牆壁(包括走廊)無劃(畫)痕、無蜘蛛網,違者一次扣1分。

(35)班上備一字紙箱,由專人負責,所有廢紙不得搓成紙團,須抹平疊放抽屜內(每週五收繳一次放入指定紙箱),若隨意亂丟,發現一次扣2分,

(36)掃把、簸箕、鐵鍬擺放在教室右後角且擺放整齊有序,違者一次扣2分。

(37)黑板下方不得積有粉筆灰,否則扣1分。

(38)不得在教室內吃零食,違者一次扣3分。

(39)學校晨掃按規定時間打掃(起牀鈴響後至上早自習之間),不打掃者一次扣3分。

(40) 課間操、早上、中午及下午飯後派值日合作小組對清潔區衞生進行維護,發現不乾淨及時打掃,若不打掃者一次扣1分。

(41)地面乾淨,無紙屑,雜物,積水,若違反一處扣1分。

(42)廁所沖洗乾淨,池內雜物及時清理,無異味,違者一處扣1分。

(43)打掃完畢後應檢查是否還有垃圾未撮,發現一處扣1分。

(44)衞生區、廁所內的雜草、污物應及時清理,不清理或清理不徹底一次扣1分。

(45)每天清掃的垃圾應倒在橫門外坑裏,不得倒在走道上,不按規定亂倒者一次扣1分。

四、學習與考試管理(班主任、科任老師、學習委員)

(46)上課無故缺席或遲到者一次扣1分。

(47)做與上課無關的事(吃零食、閒聊、看雜書、睡覺、聽耳機、玩手機等)一次扣1分。

(48)校內無故講方言,給予提醒,若嚴重者扣 1分。

(49)手機或玩具不得帶入教室,若發現用手機、玩玩具者予以沒收,一次扣1分。

(50)在指定時間內無故未能交上作業者每人次扣2分。

(51)不交作業者每人次扣3分。

(52)抄作業者每人次扣1分(各科最後五名者可放寬)

(53)各組長每週工作認真者加2分。

(54)各組長因監督不力而導致同學不交作業,每缺一人次,組長扣1分。

(55)上課不認真聽講(或聽錄音機)、看課外書或打盹睡覺者酌情扣1---10分。

(56)影響課堂紀律受到老師點名批評者扣0.5分——5分。

(57)上課積極舉手發言者每發言一次加0.2分,一節課累計最多加2分。不舉手而發言者不計分。

(58)上課積極思考、踴躍發言、富有創新而受到老師表揚者加0.5分——3分。

(59)在校為班級爭得榮譽或維護班級榮譽加5分,為班級做出貢獻加3分。

(60)班級活動積極參加者一次加2分,表現突出者加倍加分。

(61)對班級的好人好事視具體情況給予加分,主動拾撿垃圾加1分,主動承擔勞動任務並認真完成加2分,任務大的加倍加分;拾金不昧加1分,數額較大的加倍加分;看見不文明行為及時制止或上報老師的加1分;主動幫助有困難的同學(如:輔導學習、借給學習用品等)加1分。

(62)作文在校外發表或獲獎加15分,校內加10分,班級優秀作文加5分。

(63)學校或者年級舉辦的各種比賽(或競賽或活動)代表班級參加的加5分,獲獎的加倍。

(64)在小考中取得滿分,每次加5分,大考中取得滿分,每次加10分;考試前進5名加2分,10名加5分,15名加8分,前十名加10、9、8、7、6、5、4、3、2、1分,單科優秀者加2分。

(65)思想、紀律等方面進步大,為老師、同學們所認可加2分;一週內沒有違紀者加2分。

(66)班隊幹部、課代表、小組長、承包任務者工作認真負責,受到老師同學好評的每週加2分。

(67)凡正式考試中,有作弊者視其情節輕重酌情扣2—5分,然後依據考試紀律給予一定處理。

(68)各科單元考試班前五名者加3分,班前六名到前十名者加1分。

(69)期中期末考試比上一次大考凡前進5個名次者加2分,凡前進10個名次者加3分。

(70)期中期末考試考試在班前五名者加每人5分,班前六名到前十名者加3分。

(72)期中期末考試考試在全校前十名者加每人10分

(73)每次合作小組均分第一該組每人加5分,前5名依次類推。

附則(班主任)

(74)對每月單項扣分在20分以上的合作小組在公開欄顯示黃旗予以警告。

(75)特殊加分:全體學生要向模範人物學習,積極為社會、為學校做好人好事,助人為樂,拾金不昧等等。凡是對社會對學校有益的好人好事報班委會經班主任核實根據具體情況可給予加分1~5分。

(76)凡敲詐、欺騙他人錢財的,扣10分。

(77)凡參加賭博等違法活動的扣10分。並移交學校及相關部門處理。

(78)被班主任老師點名批評扣2分;被學校以上點名扣5-10分;在學校扣分者予以10倍扣分。

(九)説明

(79)有其他違反學校和班級紀律的,視具體情況酌情扣分;違反上述紀律較嚴重的(如不尊敬老師和學校職工,甚至頂撞教職工等影響班級形象、損害班級榮譽等行為)視具體情況加倍扣分和處理。

(80)一般同學的加分或扣分,由值日班幹部參照上述標準執行落實,每天由值日班幹部做好登記並公佈;值日班幹部的加分或扣分由班主任提出並由值日班幹部登記。

(81)一週內得分最多的五位同學給予班級獎勵並頒發班級優秀學生獎品;得分最少的三位同學要自找差距、書寫反思材料並承擔一定的勞動任務。每週評選一個優秀小組。

(82)未盡事項由班主任臨時決定,本管理規定解釋權在班主任老師。

加分。

學校班級管理細則 篇六

一、游泳池開放時間由小區會所管理,非開放時間禁止進入泳池。

二、加強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確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向每個游泳健身者宣傳游泳安全衞生常識

三、如會所發現患有肝炎、心臟病、皮膚病、性病、嚴重沙眼、急性結膜炎、中耳炎、腸道傳染病等病患者,小區會所有權禁止此會員的游泳活動。

四、設置安全標誌和救生器材,深水區和淺水區之間要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誌。

五、進入游泳池要遵守以下規定:

1)聽從教練和救生員的指揮。

2)安全第一,嚴禁跳水和在池中、岸邊追逐打鬧。

3)初學者在無管理人員的看護下禁止下水。

4)泳前認真做好準備活動,禁止在池中做可能產生傷害事故的動作。

5)愛護游泳池的一切設施。

六、游泳池救生員的安全職責

1)救護人員和有關工作人員按時到崗,認真履行職責。做到開放前認真檢查器材設備,放置各種救生器材,熟悉水域情況。提高責任感,防止突發事件。

2)自覺遵守各項制度,不遲到、早退。加強救生技術的學習,定期參加專項技術訓練,如拋圈、水中解脱、水中負荷拖帶、人工呼吸等,不斷提高救護水平,以便更好地完成救生任務。

3)做好游泳者的安全管理,嚴格按兒童池、成人池、深水區、淺水區的規定進行管理,對越界和不服從勸阻的進行警告,警告無效的可清除出場。密切注意池內情況,特別是入池口,深淺分界區、成人池兒童池交界區等;發現有求救信號、遇溺等異常情況的,應果斷迅速採取有效救助措施。

4)上崗時配戴救護人員標誌、穿好救生服,配帶好口哨、救助用工具,並提前20分鐘到崗,將池內警示牌、桌椅、太陽傘、過腳池、循環系統、地面衞生等清潔乾淨、打開和擺放好。應在規定的崗位責任區上崗或巡崗,不得擅自離崗、並崗、在崗上看書報、閒談、打瞌睡等,有事離崗要告知同池值班救生員。每天結束後必須清查負責的水區域。

5)遇上雷、雨天氣或其它不利於泳者安全的特殊情況應及時清場,將游泳場關閉。

6)對違反游泳池其它管理規定的游泳者,應予勸阻,警告,對不服從管理的可清除出場。

學校班級管理細則 篇七

1 組織機構

1.1 公司成立老幹部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老幹部工作的領導。公司總經理任領導小組組長,黨委副書記任領導小組副組長,領導小組組員:黨委辦公室、總經理辦公室、財務部門、後勤部門、勞資部門、保衞部門、工會、團委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1.2 黨委辦公室負責老幹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1.3 建立離休幹部黨支部,負責離休幹部的思想教育工作。

2 管理職責

2.1 老幹部工作領導小組

2.1.1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老幹部的方針政策,維護老幹部的合法權益。

2.1.2 研究、決定公司老幹部的重要問題。

2.1.3 審批黨委工作部提出的老幹部工作計劃

2.2 黨委辦公室

2.2.1 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落實老幹部的各項政治、生活待遇,制訂具體執行方案。

2.2.2 負責安排老幹部的組織生活、政治學習、文件傳達、參加重要會議及其他活動。

2.2.3 組織參觀學習活動。

2.2.4 組織走訪老幹部,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

2.2.5 落實老幹部的醫療保健和體檢工作。

2.2.6 按規定編制併合理使用老幹部活動經費。

2.3 離休幹部黨支部

2.3.1 根據市委老幹部局和黨委的工作安排,組織離休幹部的政治學習、組織生活和參觀活動。

2.3.2 瞭解老幹部的思想情況,及時與有關部門溝通,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做好老幹部的思想教育工作。

3 離休幹部的政治待遇

3.1 離休幹部根據離休後享受的職級,按同級在職幹部規定的範圍閲讀文件,聽重要報告和參加某些重要會議。對因病不能參加會議的離休幹部,重要文件或精神要派人上門送閲或傳達。

3.2 發給在職幹部的學習資料,同樣發給離休幹部。

3.3 離休幹部要編入學習小組,定期組織政治學習。

3.4 離休幹部黨員要編入黨支部,定期過組織生活。

3.5 重大節日和重要政治活動,邀請離休幹部或他們的代表參加,並安排適當的席位就座。

3.6 公司領導定期參加老幹部會議,通報公司情況,聽取他們的意見和要求。

3.7 適當組織老幹部外出參觀,瞭解改革開放後國家和家鄉的巨大變化。外出參觀要周密組織,熱情服務,確保安全。

3.8 重大節日、高温期間、生病住院,要召開茶話會或走訪慰問,為他們排憂解難。

4 離休幹部的生活待遇

4.1 根據上級規定,及時辦理增加離休金的手續。

4.2 上級規定由公司發放的各種費用,及時領取發放。

4.3 根據離休後的職級,按規定落實老幹部的住房待遇。

4.4 做好老幹部開會學習和參觀活動期間的醫療保健工作,按時組織老幹部參加健康體檢。

4.5 根據上級規定和公司老幹部會議決定,離休幹部看病和參加會議,乘公共汽車有困難的,乘出租車,費用憑發票給予報銷。

4.6 離休幹部除享受上級規定的各項離休待遇外,享受在職同級幹部的各項非生產(工作)性福利待遇和退休職工的各項待遇。

學校班級管理細則 篇八

1、國小生每天上學放學路上必須戴小黃帽,靠右行走,不東張西望,不在馬路當中嬉戲打鬧。

2、國小生不準騎自行車上學、放學或外出。

3、過馬路時,金嶴的學生必須從甌青公路的橋下經過;選嶴的學生必須注意來往車輛,靠右行走;莊巖的學生在乘車不得將頭、手伸出車外,以防發生危險;西洲的學生不要在甌江五橋上追趕或向下張望。

4、國小生不得私自或成羣結隊到江邊玩水、游泳,游泳鍛鍊時要大人陪同,以免發生意外。

5、國小生到校後不得擅自離開校園,不玩危險遊戲,有事出門必須得到班主任或相關教師的允許。

6、國小生上下樓梯時不準急跑、推人,要靠右按次序行走。

7、國小生要注意用電安全,不得用手觸摸或將異物插入電源開關,,不得私自拆卸電器開關等。

8、國小生在家長的監護下才能使用煤氣家中,使用煤氣時,要特別注意安全,用完煤氣後要關閉開關。平時注意通風、防止煤氣泄露。

9、國小生要注意防火,不得在太陽底下玩放大鏡、火柴等易燃物。不得在家中、野外玩火,以免引起火災。

10、國小生不準在路邊小攤上買零食,以免進食不衞生或過期的食品,引起食物中毒。在校外用餐要注意飲食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