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安全獎懲制度實施細則精品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23W

安全獎懲制度實施細則精品多篇

安全獎懲制度實施細則 篇一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包括施工單位),由監理部提出,建設單位安監負責人審核,提請領導批准後給予獎勵。獎勵分表揚、發放一次性資金、授予榮譽稱號等方式。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在改善勞動條件和防止工傷事故或職業病危害中做出顯著成績,視情況給予獎勵。

3發現或消除事故隱患,避免發生重大事故者,每項獎勵1000-3000元。

4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者,獎勵1000-5000元。

5在安全技術、工業衞生方面積極採取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有重大發明創造或成果,成績顯著者,獎勵3000-20000元。

6堅守崗位,忠於職守,關心安全生產,經常指出施工現場不安全因素及提出切實可行整改意見者,獎勵500-1000元。

7各施工單位行政正職充分發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作用,實現全年無人身重傷以上事故,無重大機械、設備損壞、火災、交通(施工現場)事故者,建設單位按年初制定的安全目標考核獎勵。

8在每季度的安全施工檢查、評比中,成績顯著,大家一致認為好的單位,獎勵10000-20000元。

9在年度安全、文明施工總結、評比、表彰中,對主體施工單位杜絕人身重傷事故、重大設備和重要機械損壞、火災、交通(施工現場)事故的施工單位第一責任者和安監部門負責人,予以表彰(按安全責任狀兑現)。對一般單位杜絕以上事故的施工單位第一安全責任人和專職安監負責人,予以表彰獎勵5000-20000元(按安全責任狀兑現)。

10其他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做出突出成績者,視情況獎勵。

11獎勵基金來源,從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中預留20%,與罰款合併作為獎勵基金,財務部立專款帳目,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12經項目安全委員會討論通過,對各承包商預留一定的工程價款作為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預留的保證金數目如下:

12.1設計承包商20萬元

12.2監理承包商10萬元

12.3主體標段施工單位合同額0.5%。

12.4輸煤、水處理、鐵路專用線標段30萬元

12.5其他施工承包商根據工程量及工程情況確定。

安全獎懲制度實施細則 篇二

有生產,就存在安全,安全生產是一個永恆的主題。為了強化安全管理,根據我項目部實際,特制定安全獎罰制度實施細則如下:

一、勞動安全紀律部分: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種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罰款50元,班組成員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罰班組長200元,五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罰班組長1000元;帽殼已壞,不起安全防護作用,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元;一人連續被罰三次以上,將停工學習,因不戴安全帽而發生了輕傷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自負。

2、進入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穿拖鞋、高跟鞋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元,班組成員一次有三人被處罰,罰班組長100元。

3、酒後人員嚴禁作業,如發現酒後作業人員每一人次罰款50元,酒後作業發生任何事故後果自負,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擔經濟責任外,將視其情節追究其法律責任。

4、嚴禁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發現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每一人次罰款20元,因小孩年幼無知而造成個人人身安全事故,責任由監護人自負,因亂動機械設備而造成經濟損失者,由監護人全部負責。

5、嚴禁機械工在工作崗位看書、幹私活。發現在工作崗位看書、幹私活,每一人次罰款20元,處罰後仍不改正者,加倍處罰。

6、木工、易燃作業處嚴禁吸煙發現吸煙者,每一人次罰款20元。

二、臨時用電部分:

1、施工現場線路架設必須符合規範要求,有一處不設橫杆,不用絕緣子、線路一把抓,罰款20元。

2、閘刀保險絲必須匹配,有一處保險絲用鋁絲、銅絲代用,罰款50元。

3、總配電箱、閘刀箱不加鎖,下班後不拉閘,無防雨措施,一處每次罰款20元;

4、手持電動工具,照明線路不使用、安裝漏電保護器,一處罰款20元;

5、電氣設備有按規程作接零保護,接地接零不符合規範要求,罰款20元。

6、臨時照明線路高度不符和要求,動力、照明線路通過金屬腳手架無絕緣隔離保護,線路拖地,老化破皮,漏電等發現一處罰款10元。

三、機械設備部分:

1、手持電動設備在使用時不用防觸電的個人防護用品,發現一處罰款20元;

2、操作木工電鋸、平刨帶手套者,每一人次罰款10元。

3、操作木工電鋸不用防護擋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護指鍵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罰款10元。

四、基槽邊防護部分:

1、二米以下基槽不設防護支護,不設圍擋,每10沿長米,扣罰架子工班組長10元; 五、其它部分:

1、木工支模板,將支撐頂在腳手架上,引起外架變形、傾斜,每10沿長米,扣罰班組長20元;

2、未經施工管理人員同意,私自將支護、圍擋拆除,每一處扣罰拆除者所在班組長20元。

3、因工作責任心不強,損壞安全防護設施、防護裝置、安全宣傳標牌者,按損壞實物原值加倍罰款,從工資中扣除。

4、未採取有效保護措施,向基槽內拋物件,發現一次,罰款2 0元,造成事故者,究其刑事責任;

獎勵:

項目部設立“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獎”“安全生產特別獎”其條件如下:

⑴生產管理人員:

1、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盡職盡責搞好安全工作,部違章指揮。

2、所管工種班組全年無因工傷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設備事故;

3、所管工種班組堅持正確使用安全三寶,做到無傷害,無違章操作現象;

4、堅持對所管工種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針對性強,現場安全管理資料齊全;

5、所管工程項目安全達標達到全優良標準。

⑵生產工人:

1、能夠認真學習,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作到三不傷害,無違章操作現象;

2、積極參加各種形式的安全活動,為全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獻計獻策;

3、堅持正確使用安全三寶,全年無事故;

4、在緊急關頭排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了人生傷亡事故;

安全罰款用於安全獎勵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每年評比一次,年終給予;安全生產特別獎可隨時獎勵。

安全獎懲制度實施細則 篇三

1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2生產安全管理

2.1設備部應制定設備操作規程,以指導員工對設備進行正確的使用和維護,保障設備運行。

2.2生產部應組織對設備進行定期巡檢,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2.3發生設備安全事故,操作人員應及時採取措施,並按照程序上報:班組-車間-生產部-公司。生產部應在事故發生後24小時制定整改措施。

2.4發現設備故障隱患和安全隱患任何人員有義務向管理人員(可越級)報告和提出整改措施,管理人員在接到隱患報告後應及時組織處理排除隱患;對報告有功人員根據情況進行100元―200元的獎勵。

2.5發生設備安全責任事故,按照造成的全部損失進行處罰:

操作人員按照損失的20%處罰;

班長按照損失的15%處罰;

車間主任(或副主任)按照損失的10%處罰;

生產部主管安全副經理按照損失的5%處罰;

生產部經理按照損失的2%處罰。

因機修巡檢或對設備處理不當造成的損失,以上處罰比例全部由機修人員承擔。

2.6生產部應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排除隱患,因防護不到位造成人身傷害事故要追究管理責任:

車間主任按照全部損失的10%處罰;

生產部經理、副經理按全部損失的5%進行處罰(由經理進行分攤)。

2.7車間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因違反操作規程操 作導致的人身傷害,操作人員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操作人員違反規定者按照全部損失的50%進行處罰;

班長按照全部損失的10%進行處罰;

車間主任按照全部損失的5%進行處罰。

2.8發生安全事故或設備事故,車間必須組織員工學習,並作好記錄;做到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應受教育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防範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受到處理不放過),未執行100元/次。

3.3交通安全管理

1公司車輛由行政部指定專(兼)職駕駛員駕駛,任何人不得私自駕駛。未經批准的出車和非專職駕駛員駕駛車輛造成的事故和產生的損失自行承擔。

2駕駛員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司的《車輛管理辦法》,安全駕駛車輛,確保公司財產及人員的安全。因違章造成的`事故和產生的損失自行承擔。

3公司車輛統一由行政人事部管理(派車,指派駕駛員及車輛例行保養等),因責任造成的故障及事故由責任部門承擔。

4員工個人的交通工具,須持有合法手續,員工駕駛機動車,須遵守交通法規並持有交通管理部門頒發的駕駛執照。因非法駕駛機動車輛產生的一切後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5員工個人的交通工具進入公司後,按照《門衞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4勞動保護管理

4.1公司為員工發放相應勞動保護用品,根據崗位性質核定發放種類及標準,生產系統由生產部領發,後勤系統由行政人事部領發。

4.2員工必須正確使用勞保用品。

4.3穿戴工作衣帽

4.1行政人員進入生產車間不佩戴:50元/次;

4.2生產部管理人員進入生產車間不佩戴:100元/次;

4.3生產工人(含實習)進入車間不穿戴:20元/次;

4.5對於隨行人員或共同工作人員均有義務提醒督促,未提醒的按本人不作為論,執行50%處罰;經隨行人員或共同工作人員提醒督促未改正的加倍處罰。

4.4勞保鞋

公司為生產線員工配發水鞋。工作時間不穿:50元/次。

4.5安全帶

高空(離地面1.5米以上且無可靠安全圍欄的)作業不繫安全帶的:50元/次;造成後果的自己承擔50%的經濟責任。

對於隨行人員或共同工作人員均有義務提醒督促,未提醒的按不作為論,執行的50%處罰;經隨行人員或共同工作人員提醒督促未改正的加倍處罰。

4.6對轉動機械設備的檢查處理

對轉動機械設備停運檢查及檢修未拉開電源開關(指空開或刀閘而啟

按鈕,並履行停電,驗電,懸掛警示牌),100元/次。

4.7對工作現場井、坑的管理

對工作現場的井、坑等有可能對工作產生妨礙或對工作人員造成傷害的要設置安全圍欄並懸掛警示標識;對孔樁等需移動安全設施才能工作的,要有專人看護並及時恢復安全設施;違者:20元/次。

4.8對酒後上崗的處理

對酒後進入工作現場人員,現場負責人(班長,車間主任或主管安全的副經理經理)有權拒絕其進入工作現場,對當班人員以曠工處理並處以每次:普通工人20元/次罰款,班長100元/次罰款,車間主任及以上人員200元/次罰款。

以上工作考核如不能落實到個人的,由所在班組,車間承擔。

4.9公司為相關崗位配發的勞保用品標準,見《勞保用品發放標準表》

5公共安全管理

5.1行政部負責門崗、食堂的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管理措施。

5.2生產部負責生產區域安全管理,制定各崗位的安全管理辦法。

5.3技術部負責本部門安全管理,並制定檢驗操作規程,藥品安全管理等規定。

5.4發生公共安全事故,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組長要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進行指揮,並立即向上級主管單位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