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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績效考核方案新版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6.91K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新版多篇

教師出勤(15分 篇一

1、一學期工作期間,病假累計不超過7天或事假累計不超過3天記15分;病假累計不超過10天或事假累計不超過6天記10分;病假累計不超過15天或事假累計不超過10天記5分;病假累計不超過30天或事假累計不超過15天記2分;病假累計超過30天或事假累計超過15天此項不記分;無故曠工半天以上此項不記分。

2、曠正課每節扣3分,遲到、早退每次扣1分。曠早操、週日例會每次扣1.5分。

3、曠升旗、會議每次扣3分,遲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請假一學期累計不超過3次從第4次起按事假進行扣分)。

4、病事假把功課對調好並告知教導處備案,則不扣考勤分。

5、病假必須有醫院的證明,每學期4天內不扣考勤分,若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療,住院期間不列入病假4天範圍(以出院單為憑),但住院的當月和本學期不得滿勤獎,病假5天以上每天扣0.5分。

6、法定產假、婚假、喪假等,到期未上班,每天扣2分。

7、學歷進修的教師,不算公假,也不算事假,經學校同意後,以文件通知的天數為準自行調課參加,未經學校同意私自調課者,按曠課處理。

8、教師外出培訓,參加教研活動等,必須先把功課對調好。

工作量(15分。 篇二

1、除語、數、英學科外的其他學科系數為1,英語、數學和一、二年級的`語文係數為1.1,三、四、五年級的語文的係數為1.2,六年級語文係數為1.3。學校安排六年級語、數、英的課外輔導係數為1。

2、附加工作量:當班主任的每週加2課時工作量,男55歲以上(含55歲)女50歲以上(含50歲)的教師每週加2課時工作量。

3、教師的周工作量=周所任課時量×該科系數+兼任學科周課時量×該科系數+附加分

(語、數)。

4、教師的工作量分=20×(教師的周課時量÷全校周平均課時量)+本學期代課分。

5、班主任工作,從績效工資中提取20元/每班每月,另行考核後加入班主任績效工資。

師德考核(10分 篇三

1、熱愛教育事業,為人師表。如因師德有問題導致學生家長到學校或上級有關部門上訪,造成嚴重後果或不良影響的,經調查核實扣除師德考核1分。

2、全面貫徹教育方針,面向全體學生、關心學困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侮辱女學生。如發現並造成惡劣影響或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一經查實,一次扣除2分。

3、熱愛學生,關心集體,顧全大局,服從分配,努力完成本職工作,積極完成學校交給的臨時任務。如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的或不接受學校安排,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較大影響的,一次扣除2分。

4、教師必須認真參加政治學習,不遲到早退,有事辦好請假手續。認真做好每學期5000字的讀書筆記及心得,不做與政治學習無關的事。違反一次扣1分。

5、不得在全鄉統一舉行的各類競賽活動中弄虛作假。違規者扣除師德考核1分。

6、工作推諉,不服從分配(學校各處室、教研組等安排的工作必須服從,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違者一次扣1分。

7、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影響,危害學校聲譽,違者一次扣1分。

8、搞不正當之風,當眾頂撞領導,説別人閒話,搬弄是非,影響團結,造成不良影響每次扣1分(累計扣分)。

9、教師穿着儀表、舉止不文明者(如穿拖鞋、背心進入教室,隨地吐痰,講粗野話等)發現一次扣0.5分。

10、嚴禁在工作期間打牌或打麻將等,違者每次扣2分。

教育教學過程(30分 篇四

1、學習筆記(2分)

2、教學資料上交(2分)

3、教師備課(5分)

4、作業佈置與批改(2分)

5、聽課與評課(4分)

6、考試及試卷分析(2分)

7、教研活動(3分)

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 篇五

推行教師季度目標管理,量化考核是深化教師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有利於促進學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學化,有利於激發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形成有效的激勵機制。為進一步全面客觀評估每一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在學校內部營造一個“激勵先進、優勝劣汰”的工作氛圍,特制定本方案。

一、師德表現(權數10分+獎勵分)(無限制名額數)

1、優秀(10分):遵守《師德規範》,表現積極,業績突出,能起模範帶頭作用。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師德表現方面不能定為優秀:

①有明顯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現象;

②有有償家教、有償補習現象;

③有搞第二職業、影響本職工作的現象;

④工作態度消極應付,接受任務推三託四;

⑤同事關係、家校關係緊張,經調查屬實者。

⑥謊稱病情、小病大養,影響不良者。

2、合格(8分):遵守《師德規範》,表現一般,業績較好,能完成擔任的任務。

3、不合格,不得分:表現較差,業績低劣,不能承擔分配的任務。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師德表現方面定為不合格:

⑴ 嚴重違法亂紀,損壞師德形象被查處者;

⑵同期違反計生政策,被查處者;

⑶體罰、變相體罰學生,性質嚴重的;

⑷嚴重失職,釀成重大責任事故的;

⑸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教育不改的;

⑹擅離職守,較長期不在崗的;

⑺搞第二職業,嚴重影響本職工作的;

4、獎勵分:對響應上級號召,積極參加無償獻血者當季度可獎勵1分,當季度幫扶貧困生、捐資助學50元以上者獎勵1--3分。(幫扶貧困生、捐資助學50元—99元得1分,100元—199元得2分,200元以上得3分)

二、出勤情況 (權數10分)

學校設置考勤登記表,由值日導師或值班行政負責考勤登記並及時彙總封存。教師請假1—2天須由校長批准,3天及其以上須由教育辦批准,1周以上須送市教育局批准,並按有關規定扣發獎金。

1、有下列情況者分別給予扣分。

①病假:當季度累計5天以上扣1分,長假(病假)不得分。

②事假;(不包括國家規定的婚、喪、產假及單位公假):當季度累計請假3天以上扣1分,當季度累計一週以上不得分。

③曠課每節扣1分;

④無原因遲到、早退(包括護導)、私自調課每節課扣0.5分;

⑤學校會議、學校升旗儀式、學校組織的集體活動及各級會議,應參加的教師又沒有請假者每缺1次扣0.5分;

⑥沒有考勤登記的按60%計算,以下參照計算。

三、教學常規 (權數10分)

每季度對教師的教學計劃、教學總結、教案、作業佈置與批改、聽課記錄、考試(期中、期末)質量分析等,按照教學常規管理要求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1、以下各項要求,每次每缺一項扣1分:

① 期初制定教學計劃、並按時送交學校;

② 期末寫好總結並按時送交學校;

③ 認真編寫教案(如發現無教案上課者,每次加扣1分);

④ 按時認真批改學生作業;

⑤ 單元測驗按時考查、批改、講評;

⑥ 批改作業工作量以每班40人為基準,每增加10人可獎勵0.5分(班生數以四捨五入法計算;跨班語數老師獎勵分不受限制;專職技能科老師獎勵最多不超過3分);

2、嚴格執行“減負”規定,學生在校時間不擅自延長,節假日不組織集體補課。違反規定者從教學常規基本分中每次扣1分。

3、不擅自徵訂、使用非教育主管部門確定的教材、輔導材料、試卷。違反規定者每發現一次扣1分。

4、專職技能科教師應有一定量的培優、課外興趣小組輔導活動,計劃、興趣小組名單、出勤登記、成績記載表、活動總結每缺一種從教學常規基本分中扣1分。

四、班主任工作 (權數10分)

1、以下要求每缺一項扣1分:

①、按時完成班級工作計劃工作總結

②、按時完成學籍卡、素質評估手冊;

③、按時完成義教卡、健康卡;

④、按時準確完成班級變動生花名冊、學生花名冊、文化户口冊的填寫及滾動工作;

⑤、每季度開展1次班隊主題會(並附書面記錄,年段或校內開放,班隊各一次);

⑥、每季度家訪或開家長會1次(並填寫家訪記錄簿,家長參與率達到90以上),本款包括中隊輔導員;

⑦、班級黑板報、學習園地每月1次(交底稿);

⑧、班級設有圖書角(生均2冊以上)、衞生角、綠化角;

⑨、每學期學校組織的“三評”(學生禮儀、衞生、紀律),(按原始記錄彙總評定優、良、合格三個等級,評為“優、良”的班級得1分,評為“合格”的班級該項不得分,優、良比例不多於85%)。

2、班集體獲省、泉州市、晉江市、鎮等表彰,班主任得2分,中隊輔導員得1分。

3、中隊輔導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加7分。

五、行政工作

1、校長、副校長、教導、總務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補貼職務分10分。

2、總輔導員8分、報帳員補貼職務分7分,在搞好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全學期總分不少於教師平均分。

3、年段長、統計員、技能科教研組長、語、數教研組長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獎勵2分、5分、3分、5分。

4、積極參加、協助完成中心工作和開展重大活動的負責人、協助組織人員由行政酬情按工作量情況加分(當季度不超過3分)。

5、學校在街道級、晉江市級、泉州市級、省級素質教育評估、等級達標驗收、先進集體中選,當季度全體教師各得1、3、4、5分,獲獎單位正職領導另加2分,副職與中層幹部另加1分。(單項獲獎如少先隊、安全、課改、體育、信息、綠色、收費、廉潔等組織得獎,單位正職指該項的`負責人;校長、教導在教師【相同項的教師】得分的基礎上可加1分,教師得分按教師數的30%計算)

6、專職技能科教師組織匯演、競賽等活動,每次獎勵1至2分,其他相關老師每次獎勵0.5分。)

7、教師參與信息工作,向市級及以上教育網站投稿並錄用,每篇信息獎勵1分,最高獎勵5分。

六、教師獲獎 (均為當季度為準,最高得分15分)

1、教師參加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技能(包括現場論文、案例評獎)素質競賽、課堂教學競賽,獲街道級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者分別得3、2、1、0.5分;獲晉江市級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者分別得5、4、3、1分;獲泉州市級及以上一、二、三等獎、優秀獎者分別得7、6、5、3分,錄像課評選折半計算,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指導教師按1/3計算。

2、開研究、示範課、講座,按相應級別二等獎計算得分。

3、公開課的指導教師,核實後按參賽者的80%得分。(多人指導的共同攤分)

4、評優評先按相應級別二等獎得分。(作為獎勵分,非教育部門降至晉江市級,晉江市級以下降至街道級。)

七、指導學生(最高分15分)

1、指導學生臨場競賽得獎分:

獲街道級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3、2.5、2分;獲晉江市級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4、3.5、3分;獲泉州市級及其以上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6、5、4分;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同校同次比賽只取最高獎一人計分,多人指導共同攤分。

2、送書面、實物作品參賽,按臨場競賽獎分1/2計算;指導學生髮表《週報》《隊報》《作文選》《經濟報》文章按1/4計算。

注:非教育部門組織降到晉江市級計算的按1/4計算。(適用於1、2點)

3、若競賽取名次不評等次,列前2名者按一等獎計算;列第3、4名者按二等獎計算;其餘名次按三等獎計算。

4、團體獎按5人次獲獎計算。

5、組織課外興趣小組,有計劃、興趣小組名單、出席記錄、成績記載、活動總結,專職技能科教師擔任的興趣小組,指導教師得5分;班科任教師擔任的興趣小組,指導教師得2分。

6、組織並參加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有計劃、記錄、總結得2分。

7、獲得教育辦體育田徑運動會團體獎第一名得12分,第二名得10分,第三名8分,其他沒獲獎的田徑各取2個單項目最高一名得分(教練)。道德風尚獎按三等獎獎給領隊和教練;市級獲獎加給教練,第七名第八名算三等獎。

8、校級比賽項目必須由各組的教研組上報行政處,經由討論,審批方可進行比賽。

比賽方案要在教研組內討論確定後,方可舉行。原則上:各類單項比賽一等獎:一名;二等獎:二名;三等獎:五名(送作品折半、原則上比賽按低、中、高年級進行)(獎勵分分別是:1.5分、1分、0.5分)。

八、教研活動(權數15分)

1、確定課題組,有計劃、有過程、有總結,課題組長得3分,協助組長得2.5分,課題組其他教師得2分。(教育辦備案為依據)

2、在教研會議上積極參與發言校級得1分,最高得2分。

3、按規定參加聽課、寫好記錄、參加評課發言,每季度不少於5次,得2分;該參加而不參加每次扣1分。

4、撰寫經驗總結、教育教學論文(必須是教育辦選送)收入彙編或發表於相應級別刊物者(合作者共同攤分),學區級得1分、片級得2分,晉江市級得3分,泉州市級得4分,省級和CN級得5分。若一稿多投或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論文或經驗總結出版在報紙按相應級別50%計,其他案例、論文獲獎歸論文,現場論文獲獎歸教師技能。

5、參加各種“論壇”發言者每次得2分,同時彙編者只取一項。

6、獎勵分:教育辦學科教研組成員在正常參加活動的基礎上,每人獎勵2分。

九、教學效果(權數20分)

1、學期有統一普查測試的學科,到考率達100%者,得3分;優秀率、合格率達到學區平均線或分別達到40%(《晉江市國小實施素質教育等級達標評估細則》指標)、93%(“雙高普九”指標)的,各得3分;沒統一普查的學科,教師在完成過程性考核的基礎上,取學校教師平均分。

2、優秀學生評選:

每評得1名街道級、晉江市級、泉州市級、省級以上優秀學生,班主任分別得1、2、3、4分,中隊輔導員得分是班主任的50%。(少先隊員、少先隊幹部得分相反)

十、附則

1、校長的績效工資也可取全校公辦教師平均值加10%計算。

2、因行政人員的工作量大、壓力大,在工作沒有重大過失的情況下,行政人員的績效工資評級每年應確保有一次優秀(考核辦法可採用先評行政再評教師)。

3、師德表現不合格,該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等次。

4、本《暫行規定》實行按季度考評登記,兑現獎懲。

5、本《暫行規定》由曉聰中心國小行政會負責解釋。

教學效果(30分 篇六

1、按期會考試名次,從高到低依次按每低一個名次相差0.3分。

2、教師帶語數多科頭的按最高分名次記分。

3、①後勤人員、②學前班、幼兒園教師、③非檢測科目及教輔人員的考績得分是全校教學一線教師教學業績的平均分。

4、①因教師自己的疏忽大意而導致的安全事故,安全考核分扣2分。②遇到安全事故不及時制止,放任事故發生,一次扣2分。

五、考核結果的使用

1、考核結果作為評優表模、資格認定、崗位聘任、職位晉升、年度考核的依據。

2、作為發放教育績效工資的依據

教師一年的績效工資總量=上半年浮動績效工資總量×(本學期量化分÷本學期全校平均分)+下半年浮動績效工資總量×(下半年本人所得量化分÷下半年全校平均分)

3、考核的組織領導及操作辦法

①、教職工的考核工作由校長領導,教導處、政教處、總務處負責考核。

②、考核時個人提供履行職責的條款和履行的職責情況的總結及有關材料,據此,考核小組進行逐條逐項考核,登記考核情況並作出評價。

③、非考試科目的教學成績合併於“德、能、勤”進行考核,按90%記入總分。考試科目成績同年級無法比較的,教學成績合併“德、能、勤”按100%記入總分。

④、教師考核有關德部分的考核採取評議打分的辦法,教師互評佔60%,校領導評議佔40%(其中學生問卷情況作為領導班子評分依據)。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票否決,扣發當月績效工資:

①造成教育事故,影響惡劣的;

②因責任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③工作不負責任,動輒撂挑子的;

④有違法犯罪行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⑤因本人水平低,能力差,教學質量低,一直不受學生歡迎的;

⑥不能認真履行職責,師生評價很低的;

⑦不服從學校管理,無理取鬧,影響學校工作正常開展的;

⑧不講社會公德,言行不檢點,嚴重損害教師形象和學校聲譽的;

⑨曠工累計3天以上,請假累計6天以上的。

六、如本方案所規定與上級文件相牴觸,以上級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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