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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值班制度(精品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71W

假日值班制度(精品多篇)

假日值班制度 篇一

為確保節假日期間學校工作正常運行,政令暢通以及學校防火防盜等安全需要,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一、節假日實行由校領導帶班,中層及以下工作人員輪流值班。

二、節假日值班人員應有高度責任感,工作認真,嚴格遵守值班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空崗。

三、值班期間要至少上下午各一次巡查護校行為,檢查辦公室、教室門窗是否鎖好、公物有無損壞、有無火災隱患及有無水、電浪費現象發生,發現情況及時向帶班領導彙報,並會同傳達室人員做應急處理。

四、值班期間要作好接收上級通知、接聽電話、報刊雜誌信件收發等工作;禁止閒散人員入校。對來客問明緣由,辦理登記手續。

五、上級的通知、文件,值班人員要及時通知到有關人員。

六、值班人員嚴格按照值班表安排上崗,非經學校領導批准,值班人員不能擅自調班。

七、值班人員下班前要再次對學校全面巡查,並向帶班領導彙報值班情況,做好值班情況記錄。下班時做好交接手續。

八、若因值班人員責任心不強、擅離職守,出現安全事故,造成學校公物損壞及水、電浪費現象發生,按照學校相關制度,追究其責任,並賠償學校經濟損失。

假日值班制度 篇二

第一章:總則

為確保xx物業公司在管理項目各項工作並在節假日期間的正常運作及來自客户的所有信息、發生的問題能夠得到妥善、及時、有效、正確的處理,特制訂此規定,各項目節假日值班負責人員遵守執行。

第二章:值班職責與要求

第一條:公休日、法定節假日,分公司應安排部門主管級及以上管理人員實行輪流值班制度,當值時間最高行政級別人員(視為值班經理),為項目值班時間的所有事務第一職責人。

第二條:值班日期指國家公休日、法定節假日或由公司指定日期。

第三條:值班時間原則上為24小時,即值班當日的0:00時~當日24:00時。其中9:00時~18:00時為現場值班,其它時間可電話值班。(當值經理及主管可視工作狀況於值班後一個月內安排調休)

第四條:各分公司負責人應不定期抽查當值經理及各崗位的值班狀況。

第五條:當值值班經理負責檢查各崗位值班狀況,負責將當值期間未能及時處理的信息上報相關領導,負責跟進事件處理結果並提交當值值班記錄。

第六條:遇特殊狀況(如颱風暴雨、突發事件、治安事件、重大節假日安全保障),各分公司須加強值班力量,各部門也須增加值班人手,以確保特殊狀況期間工作正常開展。

第三章:值班管理規定

第七條:值班經理管理規定

(一):當值值班經理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堅守現場,不得擅自離開。

(二):對值班狀況要逐項認真記錄,填寫《節假日值班經理記錄表》,記錄應簡潔、清楚。

(三):當值期間如遇突發事件或重大問題應立即報告分公司總經理及相關負責人,並參照《突發應急事件處理流程》執行。

(四):值班結束時,應將未處理的問題記錄於《節假日值班經理記錄表》,並告知下班次值班經理及時跟進解決。一般狀況下,能解決的問題儘可能在當值日解決,不得拖延與不管;特殊狀況,在上班之日及時告知相關人員或分公司總經理。

(五):《節假日值班經理記錄表》於當日現場值班結束時(即每個值班日的18:00)上報總公司總經理室及運營管理部。

(六):有事不能值班,值班經理須及時向分公司總經理説明狀況並請假,獲准後由分公司總經理臨時安排替值或換值。任何值班人員不得擅自替值/換值班。

(七):逾時值班或不值班的,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分公司(值班熱線)值班管理規定

(一):值班人員值班期間(正常工作時間)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串崗。

(二):接聽電話迅速(不超過三聲鈴響),使用禮貌禮貌用語,接聽電話首先使用“您好,XX崗位”,“請問有什麼能夠幫到您”、“請稍等”、“謝謝”等,語氣和藹、言簡意賅,嚴禁使用崗位電話聊天。

(三):值班人員對值班期間接報的信息及發生的事件須認真記錄於《值班記錄表》中,值班記錄應客觀反映信息的準確性,表述清楚、完整,字跡工整,不可遺漏。

(四):值班人員接報信息後,應按輕重緩急,及時解決或通知相關人員妥善處理,並跟進處理結果。未能處理或不能確定的問題、超過當職權限的

問題,值班人員應及時報告值班經理處理。

(五):值班記錄僅限於內部工作人員翻閲使用,工作人員務必為記錄的資料保密。

(六):值班接班人員應查閲上班值班記錄,瞭解掌握有關事件的處理狀況,確保所有客户信息得到及時、妥善、有效處理。

(七):有事不能值班,值班人員須提前一天向部門主管説明並得到批准,經批准的缺值由部門安排替值或換值。

(八):分公司(值班熱線)應保證任何時間都能正常使用,即正常工作時間以後,值班人員應將熱線轉至24小時值班的大堂接待或監控中心,大堂或監控中心值班員負責處理所有熱線信息,並將處理狀況詳細記錄,對於不能及時處理的問題應視狀況上報處理。

第九條:物業(保安)部當班管理規定

(一):按時(正常班次提前15分鐘)交接班,不遲到、不早退、堅守崗位、

(二):忠於職守、不漏班、誤班。

(三):着裝整潔、統一、精神飽滿、姿態良好,舉止禮貌、大方、端莊。

(四):微笑服務、説話和氣、以理服人,不準與員工或客人發生爭執。

(五):工作主動、熱情、認真、耐心、周到、用心為員工、客人排憂解難。

(六):各崗位當班標準參照物業(保安)部崗位職責及相關流程執行。

第十條:工程部當班管理規定

(一):工程當班人員務必嚴格堅守崗位,不得私自離崗、串崗,未經批准私自脱崗,作違反勞動紀律處理;並追究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二):工程當班人員當班時須集中精力,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三):服從當日值班經理的安排,聽從調配,完成當日安排的工作。

(四):工程當班人員嚴格執行巡檢制度,及時發現安全隱患,迅速排除故障,保證設備安全運行。

(五):工程當班人員外出作業,務必隨身攜帶對講機(通訊工具),持續信息暢通。

(六):工程當班人員務必掌握並正確實施應急處理方案,遇突發事件應持續冷靜,果斷處理。並做好現場的保護工作,收集有關數據和原始記錄,等候上級到場處理。

(七):工程當班人員務必做好當班的工作記錄,並按《交接班管理規定》辦好交接。

(八):協助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監督檢查資料

第十一條:監督檢查包括以下資料:

(一):當班人員儀容儀表、行為規範、服務意識及服務技能;

(二):當班人員、當班記錄、交接班狀況;

(三):設施設備運行狀況;

(四):安全消防管理狀況;

(五):環境管理狀況;

(六):客户信息、投訴及意見處理狀況;

(七):待跟進事項處理狀況;

(八):其它臨時性事項處理狀況。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總公司綜合管理部及運營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假日值班制度 篇三

為保證企業在節假日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穩定(節假日包括星期(六、天)假日、元旦假日、“五一”假日、“十一”假日、春節假日),企業特制定以下值班制度:

1、認真做好節假日期間的生產及經營工作,保證整個企業在節假日期間安全生產、經營,節假目期間企業負責人要預先安排好人員值班,保證各個崗位都有人員負責;

2、日常的星期六、星期天假日由安全員事先把一年的值班安排報企業領導批准後登記備案;元旦假日、“五一”假日、“十一”假日、春節假日由企業負責人在放假前三天把值人員名單安排造表成文,下發各位員工;

3、企業除做好日常安全檢查工作外,在放長假(元旦假日、“五一”假日、“十一”假日、春節假日)前,企業應進行所轄範圍內的治安、消防、設備、關鍵部位的重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和上報;4.節假日期間企業必須保證每天有人值班,參加值班的人員一律實行24小時開機,發生事故時,值班人員必須迅速通知總經理並趕往現場進行指揮,並根據事故的情況,迅速決定是否起動事故應急預案;

5、值班人員對發生的問題及情況必須及時向有關部門上報和請求有關部門派人協助處理;

6、節假日期間企業值班人員不得脱離值班崗位,如有特殊情況,值班人員必須向領導彙報並安排好接班人員,並值班交接及向上級值班人員彙報後,方可離開;

7、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企業必須嚴格執行節假日值班制度。

假日值班制度 篇四

一、值班工作遵循有情必報、運轉高效、反應迅速、安全保密的原則。

二、值班工作的主要職責。1、負責雙休日、節假日值班和緊急事務的處理;2、處理公務來電,答覆公務電話的查詢;3、接待來訪羣眾,處理來訪事件;4、及時報告和協助上級處置突發公共事件;5、重大緊急事件信息報送;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雙休日、節假日值班實行2人同時在崗和領導帶班制度。值班時間為縣政府規定的上下班時間,值班地點在局辦公樓一樓值班室。

四、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採用輪值的方式,由辦公室負責統一安排,並由辦公室負責將值班表分發到相關人員。個人有特殊狀況需臨時換班的,務必自行從本單位找人調換,並提前向辦公室説明,不得由與本局無關人員代班。

五、帶班領導值班期間能夠不在辦公室,但不得離開縣城,並確保通訊暢通,遇到突發事件時應及時指示值班人員迅速處理,並加強督促檢查,必要時須及時趕到現場處理。

六、值班人員要按時簽到簽退,堅守崗位,按照“迅速、準確、穩妥、保密”的原則,處理各類來文、來電;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迴音。

七、值班人員對發生在本單位的突發事件、重大事故、重大災情等緊急事件,務必在及時做好處置工作的同時,迅速向帶班領導報告,由其逐級上報,值班期間要跟蹤續報。

八、嚴格執行值班記錄制度。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應將發生的事項和處理狀況在值班記錄簿上作客觀、準確、及時、全面記錄。

九、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值班期間所承擔的事務原則上要當天處理完畢,做到不拖拉、不推諉,未處理完畢的事情要認真做好工作交接。

十、嚴格執行外出報告制度。雙休日、節假日期間,各股室、單位負責人出縣,要向分管領導請示,領導幹部出縣,要向局長請示,獲得批准後方可外出。

十一、值班期間,因帶班領導或值班人員未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延誤緊急公務和突發事件處置造成不良後果或影響的,要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