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河小型漁船安全環保技術狀況聲明書
船名 | 檢驗登記號 | (暫不填寫) | ||||
船舶所有人 | 所有人住址 | |||||
船舶所有人對船舶的安全技術狀況做如下真實的聲明 | ||||||
1.操舵裝置:傳動裝置及舵連接可靠,無嚴重磨損和腐蝕;操作可靠、轉動靈活。 2.錨泊設備:外觀檢查技術狀況良好,無嚴重磨損和蝕耗,使用情況良好。 3.載重線: (1)載重線標誌、水尺的勘劃準確、完整; (2)門、窗、蓋等關閉裝置能阻擋水的進入或門、窗、蓋等關閉裝置不能有效阻擋水的進入,增加幹舷mm; (3)排水舷口、欄杆或扶手、艙口圍板、門檻等的設置未發生改變。 4.防污染設備:配備有濾油設備或油污水儲存櫃,使用正常。 5.是否更換過柴油機(適用於主機功率不小於22KW時)是□ 否□ | □ □ □ □ □ □ | |||||
6、維修、改裝或海損(事故)情況 | ||||||
船長<12m內河漁船還需聲明的項目: 7.結構完整性:船舶各機構未發生改變□,或損壞的結構已修復□ 8.船底外部檢查:船體水下部分的外板、艉軸、螺旋槳、海水閥箱等狀況良好,或有問題的結構或設備已修復。 9.電氣設備:電氣設備使用正常,電氣設備的絕緣良好,避雷和保護接地裝置情況良好。 10.無線電設備:正常使用。 | □ □ □ | |||||
本船的技術狀況滿足航行作業安全環保生產要求,處於適航狀態。本人對聲明書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如與實際情況不符,願承擔由此導致的一切法律後果,並接受主管部門依法查處。並保證在日後的營運中維持船舶的適航狀態。 船舶所有人:(簽字、蓋章)聯繫方式: 船長: (簽字、蓋章)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
注:根據船舶實際情況在□內做標記,√表示正常,―表示不適用,○表示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