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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禁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62W

門禁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門禁管理制度 篇一

(一)門禁感應卡為IC卡,以下無特殊説明的,均以門禁感應卡統稱。

(二)門禁感應卡由綜合服務中心管理,統一發放給每一位具有相應權限的員工,每張門禁感應卡只能由本人使用,不得轉讓給其他人使用或者幾人共用一張卡。

(三)行政管理中心集團辦每月對門禁系統的使用、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如感應機的感應功能是否完好,門禁感應卡的使用、發放情況是否正常等,如發現故障,需立即通知物業部進行維修。

1、凡出入集團西大門、生產中門、生產南門公司人員,進出者必須持有門禁感應卡,按規定刷卡記錄後方可出入,不刷卡者一律不得進出工業園區,保安人員有權制止,新入職人員須經門衞電話確認,登記並檢查有效證件後方可出入。

2、外來人員因公需進入公司,應先登記,門衞詢問事由,必要時應查驗證件,電話通知接洽部門,經接洽部門或相關人員同意後,值班保安給來訪者填寫《來訪人員登記表》、簽發《來訪條》、保安給來訪者指出接洽部門位置和車輛停放位置。如接洽部門或相關人員不在或有其他原因不願接見的,保安應委婉拒絕,請其外出。

3、公司員工須從公司西/南大門出入,西/南大門放行時間:6:00—22:00,晚上外出人員於23:30前回公司、節假日00:00前回公司。其他時間保安有權不予通行(加班、倒班可視情延長出入西/南大門的時間)。員工嚴禁爬越圍牆進出,違者每次罰款50元,多次發生將予以通報。

進出生產中門參觀者一律攜帶參觀證。(行政管理中心集團辦備案登記領取參觀證)

4、被公司除名及離職人員,保安應憑行政管理中心集團辦核准後的《離職人員出門條》給予放行,並嚴格檢查其行李物品,嚴禁攜帶任何具有本公司標誌的公司物品出公司。

5、公司各種物資均需憑出門條放行,成品銷售、次品、生產勞動工具、加工零件、樣板、模具或生產物料廢品憑二級單位負責人簽發的。出門條;辦公、生活用具憑行政管理中心集團辦開具出門條;物資供應公司採購的物品需退換貨時,憑物資供應負責人簽發的出門條放行。保衞人員對出門條分類夾放,禁止丟失和損壞出門條。

6、公司訂購的貨物,應先在保安室登記,由保安通知收貨部門或人員接洽。

7、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應由總機前台代收發,總機前台應及時準備做好收、發工作,並例行登記。

8、對人員、車輛所攜帶物件有疑問時,應及時詢問相關人員加以確認。

9、業務往來車輛一律經生產南門進出,任何車輛不得進出生產中門,特殊情況需備案登記方可出入生產中門。摩托車出公司時保安應要求其本人打開後座箱進行檢查。

10、來訪者辦事完畢,需持由接洽部門、接待人員簽字確認的《來訪條,經保安審核後離開公司,如有特殊情況未簽字者,外出時保安應打電話詢問接洽部門情況是否屬實後可放行。

(四)員工出公司,攜帶公司物品,出門條上無部門經理籤核者。

1、外來人員應持有保安發放的來訪條進入登記允許接待的集團辦,嚴禁隨意在其他辦公室遊走,否則一律予以驅逐。

2、接待來訪人員時,各部門接待人員應加強保密意識,如客人翻閲辦公桌的資料時應予以制止。

3、外來人員辦事完畢,相關部門接待人員在保安發放的《來訪條》上簽字確認,如有特殊情況暫時不能離開公司的,應及時通知門衞和保安。

4、公司員工進入公司生產大門、車間時,應將工作牌掛戴於胸前。對上班出入廠區、車間不帶工作牌者,保安可阻止其入內,直至按要求佩帶後;態度惡劣者,保安應記下其姓名、部門,交行政管理中心集團辦處理。行政管理中心集團辦將該位員工的違規事實書面告知所在部門,由所在部門根據事實在員工績效考核中予以扣分處理。

5、車間員工嚴禁帶包進入車間,有帶包人員應將包存放在指定區域,如有帶包進入者,保安要求其自行開包檢查。

6、上班時間,車間上班的人員原則上嚴禁接訪客人,若有特殊情況,需向保安説明情況,部門經理同意後在公司會議室會客,未經部門經理同意嚴禁將外來人員帶入車間參觀。車間員工有攜帶公司物品離開車間時,須有部門經理簽發的出門條,否則保安有權限制止其外出。(特殊情況應解釋清楚並備案)

7、外來公幹人員未經部門經理同意和接待部門人員陪同嚴禁進入車間,擅自進入車間者保安和車間工作人員有權利阻止。

本規定自下達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集團行政管理中心集團辦公室。

監控中心管理制度 篇二

(一)消防中控室門禁制度

1、消防控制中心內嚴禁閒雜人員逗留。

2、外單位人員進入控制中心須由有關領導陪同或批准(消防部門人員除外),否則一律不準進入本中心。

3、外單位人員進入中心須進行登記。

4、相關單位或部門進入消防控制中心須由中心負責人許可,否則一律不準入內。

(二)監控中心管理制度

1、保安監控室實行安保24小時值班負責制。

2、保安監控室值班人員應熟悉掌握監控系統的操作。在使用中如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維修人員維修。

3、室內保持良好的通風及乾燥環境。值班人員對機房及設備每日清潔一遍。

4、監控中心設備除值班人員外、其他人不得操作,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監控中心。

5、值班人員應定期對畫面進行錄相,錄相帶應保存不少於1個月,值班人員如在畫面上發現可疑情況,應及時通知領班前去查看。

6、監控設備由弱電工每日檢查是否正常並做運行記錄,如不正常及時處理,遇重大問題及時上報管理處工程部經理。

7、監控設備由管理處弱電工負責定期維護、保養,定期做維護保養記錄。

8、對講、報警系統實行安保24小時值班負責制;值班人員熟練掌握設備的操作方法,發現設備有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三)值班制度

1、用現代化設備和技術手段二十四小時不間斷進行整個大廈的安全防範監控,及時發現可疑,確保大廈安全。

2、監控中,時刻保持高度警惕性和責任心,一絲不苟,認真負責,熟練掌握設備操作規程及性能,做到操作自如,準確無誤。

3、負責整個大廈電子保安的設定與解除,與巡邏隊緊密配合,及時準確地處理異常報警,做到萬無一失。

4、在閉路監控中,認真操作與觀察,發現可疑、重大事件、火災等在及時錄相取證的同時立即通知警衞隊前往現場處理,並上報保安部。

5、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做到盤帶登記清楚,便於查找可疑,做好上傳下達。

6、保持監控室和監控設備衞生,做到乾淨整潔,遇有設備故障及時上報工程部或有關單位修理,不得拖延,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7、對錄像中的可疑情況及上級要求保安祕密,嚴禁外傳,遵守保密守則十項。

(四)檔案管理制度

1、檔案櫃應由專人負責管理,如需查閲須到負責人處簽字領取鑰匙。

2、檔案管理員應熟悉各業主檔案存放的位置,便於查閲。

3、查閲檔案時,查閲人應按順序查找所需資料,查閲後將檔案放回原位,並及時鎖好檔案櫃,將鑰匙交還負責人。

4、如需借閲檔案資料,借閲人應到負責人處簽字登記,並註明借閲時間,檔案歸還時登記歸還時間。

5、檔案借出後,如已到借閲時間,檔案負責人應及時督促借閲人歸還檔案。

6、檔案負責人要經常對業主檔案進行檢查,定期清理作廢檔案,保證業主檔案的完整。

倉庫門禁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條、目的

為了加強倉庫的安全管理,有效的控制人員的進出,特制定倉庫門禁制度。

第二條、範圍

公司除倉庫工作人員外,其他非倉庫人員未經允許一律免進,其中包括所有客户、供應商、來賓等。

第三條、職責與權限

倉庫負責管理和監督。倉管員及其主管的權限,具體如下:

1、不同原料倉的倉管,不能相互串崗

2、倉管員的權限是隻能允許領料員、品質檢測員進入倉庫;

3、其他人員需進入倉庫時,必須經倉庫主管同意後方可允許進入倉庫。

4、其他各部門及人員負責配合並依制度執行。

第四條、制度內容

第一款、進入倉庫的非倉庫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填寫《人員進出登記表》。填寫人員必須詳細填寫進出倉庫的起止時間、部門、進入倉庫的原由。

第二款、其他人員未經許可,一律不得私自進入倉庫,所有人員進入倉庫時都必須得有倉管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倉庫。

第三款、倉庫人員有權對進入倉庫的人員進行監督,若有違背倉庫管理的相關制度或原則的,倉庫人員有權制止其進入倉庫,若有不聽勸告者,甚至可以根據其態度及其行為的影響程度對其直接開立《員工處罰單》交至行政部處罰。

第四款、嚴禁任何人在進出倉庫時私自攜帶物料,品質部檢驗的取樣物料必須經倉管允許後方可帶出倉庫,未經倉庫人員允許而私帶物品出倉,一律視為偷盜行為。

第五款、任何進入倉庫的人員一律禁止攜帶香煙、打火機等火源物品。如有違反者則以記大過行政處罰,公司外人員違者將處罰200元/次。

第六款、任何進入倉庫人員嚴禁使用手機,進入倉庫時要自覺將手機要按倉庫指定的地方存放。

第七款、遇有來賓、客户參觀或視察時,必須要在公司(副)主任級別以上人員的陪同下方可進入倉庫。

第八款、倉庫人員不得隨意讓供應商進入倉庫,私自同意或隨意讓供應商進入倉庫,責任倉管將給予警告一次行政處罰,若屢教不改者則將重罰。

第九款、所有供應商和送貨人員必須無條件的遵循以下幾點:

第一項、遵守本公司的各項廠紀廠規。

第二項、未經倉庫主管同意,一律不準進入倉庫,否則一次罰款人民幣200元。

第三項、使用過後的運輸工具、卡板等裝卸器具後,必須自覺歸位並擺放好,違反一次將處罰50元。

第四項、供應商罰單將由倉庫開出並轉交採購再傳發供應商,罰款金額由採購負責從貨款中扣除。

第十款、本部門任何工作人員都有責任和義務來維護倉庫門禁管理制度,並有權利來制止一切有違反制度的人員。

監控中心管理制度 篇四

8、存放各種易燃、易爆、易碎、易摩擦、易腐蝕、易污染及磁性物品。

三、監控工作記錄應有如下內容:

1、交接班時間、姓名;

2、報警時間、部位、處置辦法和結果;

3、監控設備系統發生的故障;

4、查詢人員及查詢內容情況;

四、室內要保持清潔,肅靜和空氣流通,設備上不準有灰塵

並避開陽光直射,室內温度一般要保持在10——30攝氏度,相對濕度小於85%,保持監控系統運行的良好環境。

五、監控人員應嚴格操作規程,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調整監控

方位或關閉電視監控,紅外報警系統停止系統運行,不得擅自刪除監控錄像資料。

六、重要部位要經常處於監控之下,監視畫除自動切換外,

值班人員按規定步驟,手動切換其他畫面,隨時掌握各監控部位的情況。

七、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監控室,如需查詢、調用監控資料,

需預先填寫(查詢《使用》申請表),經領導批准後方可進行。

監控指揮中心交接班制度

一、交接班時必須嚴肅認真,做到手續清,責任明。交班時

交接雙方應都在場,交班人員事先做好交辦準備工作。

二、交班人員應向接班人員説明上級有關指示和業務通知,監控、報警實際問題、異常狀況及相應處理過程。

三、值班期間必須填寫各項記錄,室內衞生清理等工作應在

交班前完成,在交接班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

四、接班人員未到崗,交班人員仍堅守崗位。

五、接班人員要認真檢查全部設備和系統運行情況,主動問明情況和問題。

六、交班完畢後,雙方在值班日誌上簽字,交班人員方可離崗。

門禁管理制度 篇五

1、學校門衞實行24小時值班,不得空崗。校園中非學生上、下學時間,大門上鎖關閉。

2、除上級相關部門必須的視察外,原則上不允許校外人員進入校園,確需進入校園的校外人員,門衞先詢問其會見人,待會見人到校門口確認後,辦理登記手續,並對其隨身攜帶物品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開門放行。對可疑或違禁物品,門衞有權扣留。如會見人不在校,不準開門放行。未經允許外來人員(包括小孩)不得隨意進出學校,更不準以任何藉口無理取鬧,影響教學,對那些不聽勸告、尋釁滋事分子,應主動報警,對違法亂紀分子依法嚴懲。

3、在校學生不許會客,如家長確有要事,經與班主任聯繫確認並登記後,下課在門衞室會見。學生在校如因病、事需出校,須持班主任籤準的'假條登記後離校。

4、家長接送孩子,請在校門口等候,不要進入校園。如有事,請與要找的教師電話聯繫。

5、嚴禁各種商販進入學校或在學校三包範圍內擺攤叫賣。

6、夜間嚴禁一切人員及車輛進入校園。

7、教師在工作時間外出需持有校長室開出的出門證,否則門衞有權阻止其外出。

8、門衞負責學校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採取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有關部門。開校門時間:

早晨:7:00

中午:1:20

靜校時間:中午:11:30

下午: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