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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三項重點工作經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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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公安機關三項重點工作經驗材料
第一篇:公安機關三項重點工作經驗材料第二篇:公安機關三項重點工作經驗材料第三篇:2014年公安機關三項建設工作經驗材料介紹第四篇:公安分局“三項重點工作”經驗總結第五篇:公安分局“三項重點工作”經驗總結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公安機關三項重點工作經驗材料

三項重點工作是黨中央在新形勢下,深刻把握政法穩定工作規律的基礎上,作出的一項重大戰略決策。公安機關作為政法機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中肩負重要使命,如何把握人民羣眾的利益訴求,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如何把握社會發展特徵,深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如何把握民主法治建設進程,深入推進公正廉潔執法?成為擺在各級公安機關面前亟待解決的時代課題。

一、堅持居安思危,抓好三項重點工作,把社會矛盾化解工作作為推動公安事業發展進步的重要使命。

(一)發揮基層優勢、健全機制抓排查

當前,我國經濟快速發展,政治穩定,治安秩序良好,但一些不確定、不穩定的因素依然大量存在,這就給公安機關社會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帶來了更加嚴峻的挑戰。一是要健全完善維穩工作機制。各級公安機關應充分發揮基層警力的優勢,全方位、多角度地開展社會矛盾排查工作,確保最大限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二是要健全完善大走訪愛民實踐活動長效機制。通過廣大民警走社區、串農户,貼近羣眾,積極主動開展矛盾和糾紛排查工作,對不穩定的因素和隱患,力爭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引導,第一時間化解。

(二)規範執法管理、注重效果抓化解

公安機關的基本活動是執法活動,公安民警的基本行為是執法行為,執法為民是公安機關執法思想的核心,而有效化解矛盾糾紛是公安機關切實履行執法為民職責的最直接體現。當前,公安機關個別部門執法管理不規範的問題依然表現突出,執法不嚴,執法不公,不作為、亂作為,辦關係案、人情案的現象時有發生。為此,各級公安機關務必進一步規範執法管理,提高執法效果,把更多的警力、精力集中在社會矛盾化解工作上,使執法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統一,最終實現羣眾滿意,社會和諧。

(三)迴應羣眾訴求、落實責任抓處置

社會發展的多元化,帶來了羣眾利益訴求的多元化。公安機關作為迴應羣眾利益訴求的國家行政機關和刑事司法機關,在化解矛盾糾紛、處置違法犯罪的過程中,發揮着無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是要按照“歸口管理、落實責任”的原則,對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在處置社會矛盾糾紛時,玩忽職守、徇私枉法、不作為、亂作為的,按照責任大小,嚴格責任追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二是要按照“嚴格執法、熱情服務”的原則,對社會矛盾糾紛中當事雙方之間的糾紛,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依照法律程序予以積極、主動、熱情辦理,對涉黑、涉惡,涉及羣體性事件或有其他嚴重違法犯罪行為的責任方,公安機關將從重、從快,予以嚴厲打擊。

二、堅持與時俱進,力求“三個突破”,把社會管理創新工作作為推動公安事業發展進步的根本保證。

(一)在加強公安行政管理上求突破

公安機關承擔着大量的行政管理職能,且與人民羣眾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在各項公安行政管理中,要切實樹立服務理念,在管理中體現服務,在服務中實施管理,把管理和服務有機統一起來。一是要進一步創新管理機制,改進管理方法,提升管理水平,實現公安機關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審批型向效能型轉變、隨意型向規範型轉變。二是要進一步拓寬服務領域,暢通服務渠道,簡化審批手續,縮短辦事流程,不斷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新舉措,讓人民羣眾切身感受到公安機關努力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帶來的新便利、新實惠。

(二)在加強公共安全管理上求突破

公共安全涉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是社會安全穩定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安機關作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行政力量,理應在加強公共安全管理上作出更大成就。一是公安機關應將更多警力和資金投向管理相對缺位、服務相對缺失的城鄉結合部和廣大農村地區,繼續加大對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實現對社會治安重點地區的綜合整治,進一步提高羣眾安全感和滿意度。二是公安機關應進一步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的管控力度,通過不斷改進管理方式,提高服務水平,着力打造暢通、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三是公安機關要進一步創新消防管理舉措,加強消防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整治力度,努力使消防災害事故的發生降到最低。

(三)在加強網絡安全管理上求突破

隨着信息化、網絡化的飛速發展,對互聯網和“虛擬社會”的管理被迅速提上了公安機關社會管理的日程。面對這一新的課題,各級公安機關必須以全局的眼光和創新的精神去研究、去解決現已存在的各種問題。目前,公安機關面對的網絡問題很多,涉及行業管理、安全管理、意識形態等諸多領域。各級公安機關要高度重視網絡安全管理工作,通過不斷加強管理,創新技術,力爭在網上建立起集巡查處置、輿情引導、管理控制、偵查打擊於一體的“網絡社會治安綜合防控體系”,把公安機關社會管理職能延伸到網絡社會。

三、堅持執法為民,實現“三個必須”,把公正廉潔執法工作作為推動公安事業發展進步的核心內容。

隨着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進程的深入推進,人民羣眾對社會公平正義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對公安機關公正廉潔執法有了更高的期待。堅持執法為民,強化公正執法、廉潔執法,是公安機關回應羣眾呼聲、順應時代潮流、加強隊伍建設的根本要求。

(一)必須在加強執法教育培訓上下工夫

執法工作是公安機關的生命線,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規範”的執法要求,大力開展規範執法、廉潔執法教育培訓工作,促進廣大民警規範執法、廉潔執法良好習慣的養成,是各級公安機關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基本要求。各級公安機關要進一步開展社會主義法制理念教育,教育廣大民警樹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保障人權等正確的執法理念,牢固掌握相關業務法律知識和紀律規範,自覺運用正確法律理念,使公正廉潔的執法行為貫穿於每一項執法活動,實現於每一個執法領域。

(二)必須在加強執法制度建設上下工夫

完善執法責任體系,健全規範執法機制,是公安機關執法活動規範進行的制度性保障。一是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執法執勤規範,使各項執法活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要進一步完善執法質量考評制度,建立民警個人執法檔案袋和單位執法檔案庫,實現執法質量考評工作的動態化、常態化。三是要以日常監督和重點崗位、重點環節監督為重點,進一步完善執法責任體系,明確執法職責、限定執法權限,嚴格落實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嚴防執法不規範現象再次發生。

(三)必須在加強執法活動管理上下工夫

針對執法不嚴、執法不公、執法不廉、執法不規範、執法不文明等人民羣眾反映強烈的執法問題,各級公安機關要在深入查擺、深刻剖析、堅決整改的基礎上,進一步改進執法方式、方法,進一步加大規範執法管理力度,從源頭上減少和杜絕執法不規範問題的發生。確保各級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在執法工作中,既能嚴厲打擊違法犯罪,維護社會法律威嚴,又能依法保障人民權利;既能嚴格依法辦案、依法管理,又能做到公正廉潔、文明執法。

第二篇:公安機關三項重點工作經驗材料

三項重點工作是黨中央在新形勢下,深刻把握政法穩定工作規律的基礎上,作出的一項重大戰略決策。公安機關作為政法機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中肩負重要使命,如何把握人民羣眾的利益訴求,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如何把握社會發展特徵,深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如何把握民主法治建設進程,深入推進公正廉潔執法?成為擺在各級公安機關

面前亟待解決的時代課題。

一、堅持居安思危,抓好三項重點工作,把社會矛盾化解工作作為推動公安事業發展進步的重要使命。

(一)發揮基層優勢、健全機制抓排查

當前,我國經濟快速發展,政治穩定,治安秩序良好,但一些不確定、不穩定的因素依然大量存在,這就給公安機關社會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帶來了更加嚴峻的挑戰。一是要健全完善維穩工作機制。各級公安機關應充分發揮基層警力的優勢,全方位、多角度地開展社會矛盾排查工作,確保最大限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二是要健全完善大走訪愛民實踐活動長效機制。通過廣大民警走社區、串農户,貼近羣眾,積極主動開展矛盾和糾紛排查工作,對不穩定的因素和隱患,力爭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引導,第一時間化解。

(二)規範執法管理、注重效果抓化解

公安機關的基本活動是執法活動,公安民警的基本行為是執法行為,執法為民是公安機關執法思想的核心,而有效化解矛盾糾紛是公安機關切實履行執法為民職責的最直接體現。當前,公安機關個別部門執法管理不規範的問題依然表現突出,執法不嚴,執法不公,不作為、亂作為,辦關係案、人情案的現象時有發生。為此,各級公安機關務必進一步規範執法管理,提高執法效果,把更多的警力、精力集中在社會矛盾化解工作上,使執法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統一,最終實現羣眾滿意,社會和諧。

(三)迴應羣眾訴求、落實責任抓處置

社會發展的多元化,帶來了羣眾利益訴求的多元化。公安機關作為迴應羣眾利益訴求的國家行政機關和刑事司法機關,在化解矛盾糾紛、處置違法犯罪的過程中,發揮着無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是要按照“歸口管理、落實責任”的原則,對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在處置社會矛盾糾紛時,玩忽職守、徇私枉法、不作為、亂作為的,按照責任大小,嚴格責任追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二是要按照“嚴格執法、熱情服務”的原則,對社會矛盾糾紛中當事雙方之間的糾紛,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依照法律程序予以積極、主動、熱情辦理,對涉黑、涉惡,涉及羣體性事件或有其他嚴重違法犯罪行為的責任方,公安機關將從重、從快,予以嚴厲打擊。

二、堅持與時俱進,力求“三個突破”,把社會管理創新工作作為推動公安事業發展進步的根本保證。

(一)在加強公安行政管理上求突破

公安機關承擔着大量的行政管理職能,且與人民羣眾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在各項公安行政管理中,要切實樹立服務理念,在管理中體現服務,在服務中實施管理,把管理和服務有機統一起來。一是要進一步創新管理機制,改進管理方法,提升管理水平,實現公安機關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審批型向效能型轉變、隨意型向規範型轉變。二是要進一步拓寬服務領域,暢通服務渠道,簡化審批手續,縮短辦事流程,不斷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新舉措,讓人民羣眾切身感受到公安機關努力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帶來的新便利、新實惠。

(二)在加強公共安全管理上求突破

公共安全涉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是社會安全穩定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安機關作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行政力量,理應在加強公共安全管理上作出更大成就。一是公安機關應將更多警力和資金投向管理相對缺位、服務相對缺失的城鄉結合部和廣大農村地區,繼續加大對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實現對社會治安重點地區的綜合整治,進一步提高羣眾安全感和滿意度。二是公安機關應進一步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的管控力度,通過不斷改進管理方式,提高服務水平,着力打造暢通、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三是公安機關要進一步創新消防管理舉措,加強消防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整治力度,努力使消防災害事故的發生降到最低。

(三)在加強網絡安全管理上求突破

隨着信息化、網絡化的飛速發展,對互聯網和“虛擬社會”的管理被迅速提上了公安機關社會管理的日程。面對這一新的課題,各級公安機關必須以全局的眼光和創新的精神去研究、去解決現已存在的各種問題。目前,公安機關面對的網絡問題很多,涉及行業管理、安全管理、意識形態等諸多領域。各級公安機關要高度重視網絡安全管理工作,通過不斷加強管理,創新技術,力爭在網上建立起集巡查處置、輿情引導、管理控制、偵查打擊於一體的“網絡社會治安綜合防控體系”,把公安機關社會管理職能延伸到網絡社會。

三、堅持執法為民,實現“三個必須”,把公正廉潔執法工作

第三篇:2014年公安機關三項建設工作經驗材料介紹

縣級公安機關推進“三項建設”,關鍵是如何找準定位、如何立足已有基礎並結合本地實際來推進。

一、定準縣級公安機關的實際,分清層面、重點用力,推進公安信息化建設

作為縣級公安機關,抓信息化建設主要應在三個層面開展工作:

一是信息的採集和錄入。近年來,萊州市公安局建立健全了從局有關部門到各派出所

再到警務室民警的三級信息網絡,將信息收集觸角延伸至社會各個層面。在此基礎上,採取集中封閉培訓、網上開闢“每日一學”欄目、組建“教你會”授課小分隊輪流到基層授課等多種形式,下大氣力抓民警計算機基本操作和信息錄入基本知識培訓,推動民警將大量的“口袋信息”、“腦袋信息”轉化為網絡基礎數據。

二是信息系統建設。以貼近縣域實際、解決具體問題為目標,開展好實戰項目的開發建設。去年11月13日,萊州市公安局民警自主開發的科研項目“互聯網違法信息採集處理系統”通過省科技成果鑑定。同時,去年萊州市公安局還依託公安四級網絡,開發建成了能夠直觀反映各派出所、警務室轄區治安狀況和各類發案波動的“四色預警”系統,有效避免了個別治安問題形成熱點。

三是實戰與應用。要不斷引導全局各單位和廣大民警樹立“向信息化要戰鬥力”的工作理念,積極研究和探索建立網上作戰信息應用機制的途徑和方法。萊州市公安局在局公安網主頁上開闢“信息研判”專欄,引導全局各單位利用派出所綜合信息系統、旅館業管理信息系統等開展警務工作。僅今年以來,通過實施“信息主導警務”工作模式,共抓獲各類違法犯罪嫌疑人29人,破獲案件55起。

二、將繼承既有經驗與引入先進執法理念相結合,規範執法、提升境界,實現執法效益的最大化

一是進一步鞏固執法規範化、制度化基礎。就公安機關而言,執法的規範化與隊伍管理的規範化是密不可分的。縣級公安機關要重點抓好每月、每季度、每半年的局內執法質量考評,着重探索執法質量考評結果的運用,真正使執法質量成為衡量民警績效、左右民警收益、決定任免使用的重要砝碼。

二是提升執法追求的目標境界。執法的根本目的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縣級公安機關應在全局重點探索把“執法質量與執法效果”進行綜合考評的工作思路,以開展執法資格認證試點工作為契機,研究將職業道德、執法效果納入執法資格升級分值的考評工作新模式,力爭創出具有自身特色、貼合公平正義要求的執法資格認證經驗,形成對執法理念的科學引導。

三、明確主動權就掌握在公安機關手中這一基本前提,強化意識、貼近本質,以積極的姿態推動和諧警民關係建設

一是強化服務意識,貼近民生本質。縣級公安機關要努力實現“由服務中心向融入中心”的轉變,特別是在各項涉及發展、民生的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中,堅持“多予少取、嚴管輕罰,少干預、多幫忙,多設路標、少設路障”,以更加突出的“服務”色彩,贏好評、獲尊重、促和諧。

二是強化“形象”意識,把握輿論導向。要堅持正面宣傳,樹立形象;把握輿論,維護形象。特別是在一些涉警“危機事件”發生後,萊州市公安局第一時間主動發佈新聞,確保牢牢把握輿論環境的主動權。

三是強化“互動”意識,吸引羣眾參與。今年,萊州市公安局把強化民警羣眾工作能力的培訓作為全年練兵的一項主要內容,重新強調社區和農村警務戰略中基層民警與轄區羣眾見面率、熟知率這一要求,通過雙向動態的熟悉,增進警民之間的人際吸引。

第四篇:公安分局“三項重點工作”經驗總結

公安分局“一二三”措施強推“三項重點工作”(一季度)

今年以來,我們的分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政法委、省廳、市局關於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指示精神,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實,制定出台了推進重點工作的實施意見,採取有力措施強推“三項重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狠

抓社區新警務實施,積極推進轄區社會管理創新

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年初,分局黨委就將加強社區警務工作納入全年目標考核重點,局領導多次深入轄區派出所、社區警務室實地調研,多方聽取基層民警、社區居委會、轄區羣眾的意見,全面掌握社區警務工作現狀。同時,為推進社區警務工作開展,分局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統一民警的思想認識,積極探索、加快推進社區警務新模式。3月19日,分局召開全局社區警務工作推進會,提出了“務必深化認識,在推進社區警務工作上下功夫;務必突出重點,在推行社區警務長制上下功夫;務必加強領導,在嚴格落實責任上下功夫;務必求真務實,在抓好落實上下功夫;務必做好統籌,在協調好四種關係上下功夫”的工作要求,進一步統一了民警思想,指明瞭社區警務工作的方向。

主動彙報,爭取支持。社區警務工作是公安工作的基礎,加強社區警務工作離不開黨委政府的領導,離不開街道、社區的支持。今年以來,分局多次向區委、區政府彙報社區警務工作開展情況,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3月份,區委、區政府在街道辦事處會議室召開了深化社區平安建設工作現場會。以區“兩辦”的名義下發了進一步加強社區警務工作的意見,真正將社區警務工作上升到區委、區政府的高度加以保障和支持,推動了社區警務工作的新發展。

積極探索,完善機制。打破陳規舊俗、創新工作機制、服務現實需要是分局今年深入發展社區警務戰略的總體思路。分局緊密結合轄區實際,制定出台了《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社區警務工作的意見》、《派出所社區警務工作考評辦法》、《優秀社區民警評選辦法》、《關於實行社區警務長工作機制的意見》等一系列社區警務工作的制度、辦法,在全局實行社區警務長制度,聘任了社區警務長,社區副警務長,並全面推開工作。同時,為配合新的社區警務運行模式,該局在多次收集徵求意見和分析研究的基礎上,反覆修改和完善社區民警考核辦法,出台了新的《社區民警崗位業務目標及考核標準》,使之更具操作性。

突出亮點,抓出典型。為深入推進社區警務戰略,深化“三項重點工作”,分局在街辦黨工委和辦事處的大力支持下,在社區基礎較好的社區、社區和社區試行了“社區警務和樓院長管理制度相結合”的社區管理模式,加強了派出所與街辦、社區民警與居委會、社區民警與轄區居民、單位的聯繫協調,建立了多方協作的網格化機制,充分發揮出社區警務功能,提高了其在綜合治理、整體警務、社區防範、治安巡邏、矛盾化解、社區服務等方面的作用和效率。制度充分調動了社會各方力量加強羣防羣治,夯實了基層基礎工作,增強了社區治安管、防、控能力。自制度實施以來,社區共召開警民見面會次,支部開展巡邏次,收集提供有效情報信息條,該轄區一季度刑事案件發案同比下降54%,可防性案件下降51%,治安案件同比下降30%,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果,贏得了轄區羣眾的廣泛好評。

二、強化兩手措施,深入推進社會矛盾糾紛化解

一是強化矛盾糾紛信息排查,從源頭上消除不安定因素。一是強化信息蒐集排查掌握。近年來,各類信訪、羣體事件不斷增長,反映的大多是因利益訴求而引起的人民內部矛盾,公安分局高度重視源頭治理,從掌握最初的信息入手,主動出擊抓源頭,未雨綢繆抓排查,大力強化矛盾糾紛信息蒐集排查,及時掌握轄區可能影響穩定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為黨委、政府準確及時化解矛盾糾紛提供了可靠的依據。今年以來,共進行專項矛盾糾紛排查5次,蒐集上報重大情報信息??條,對不穩定羣體、事件預警率達100%,較好地實現了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把問題解決在當地、把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二是強化重點人員穩控。今年以來,按照上級的安排部署,東區公安分局針對全國、省市“兩會”、“上海世博會”和“廣州亞運會”,全面加強了對重點人員的穩控工作,及時開展了非正常上訪人員穩控專項治理,落實了“四幫一”監控,確保了重要時期轄區“三零”。三是強化羣體性事件的有效處置。

今年以來,公安分局根據轄區實際情況,先後對涉及工業污染、房地產、高校領域、倮果村民、退休職工的利益訴求羣體進行了專項調查,及時發現、上報了一批新情況、新問題,在維穩處突中堅持平和解決原則,在黨委政府領導下,積極協助相關部門妥善處置羣體性事件,有力地維護了轄區社會穩定。

二是深化矛盾糾紛基層調解,構建和諧穩定的轄區環境。一是發揮社區調解功能。社區是與居民天天打交道的地方,最能掌握轄區內的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在第一時間開展調解和化解工作,及時將各種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狀態。公安分局將調解作為社區警務室的一項重要工作,積極與社區居委會、司法所聯繫配合,緊緊抓住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綜合運用多種措施開展調解工作。社區民警每週定期深入羣眾中瞭解情況,積極主動地為羣眾服務,及時化民怨、解民憂,切實做好矛盾糾紛的預防和化解工作,積極構建和諧社區。二是發揮信訪化解功能。

公安分局不斷完善落實信訪工作長效機制,成立了以副區長為組長的“矛盾糾紛化解”領導小組,針對不同類別信訪案件定人員、定措施、定期限,逐一落實領導責任制,確保了信訪案件及時辦結。在辦理信訪案件中,注重對信訪人員進行釋法明理宣傳教育,推行實施了“責任、措施、穩控、信息”四個到位的辦法,充分運用“大調解”平台,發動、協助各方開展矛盾糾紛調處工作。今年以來,公安分局接待各類羣眾來訪、來信訴求事項人次,均在規定時限內辦結,確保了重大節日、重要會議期間社會政治穩定。

三、搞好執法規範化建設,強力推進警隊公正廉潔執法

一是完善制度,規範執法行為。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執法制度是公安民警的行動準則,是衡量民警執法行為好壞的標尺,是公安機關提高執法水平的治本之策。公安分局堅持從工作實際出發,以貫徹實施《公安機關執法細則》為契機,不斷強化執法工作的規範化建設,明確崗位職責、執法標準、執法流程、崗位技能等,把警務活動特別是執法活動納入制度化、規範化、法制化的軌道,推動和促進執法水平的提高。一是堅持落實執法責任制,年初從局長到民警簽定執法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二是以實施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機關執法細則》為契機,不斷完善分各種執法制度,今年一季度又制定下發了《取證工作規範》,轉發了《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現場制止違法犯罪行為操作規程》,進一步明確和細化了基層民警在處警p處突中的具體執法操作規程;三是進一步推行法制工作信息報告制度,及時反映全(內容來源好 範文網)局執法辦案動態,及時總結基層民警日常執法活動中的問題、經驗、教訓,不斷健全執法制度,嚴密執法程序,規範執法環節,服務中心工作。

第五篇:公安分局“三項重點工作”經驗總結

公安分局“三項重點工作”經驗總結

公安分局“一二三”措施強推“三項重點工作”(一季度)

今年以來,分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政法委、省廳、市局關於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指示精神,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實,制定出台了推進重點工作的實施意見,採取有力措施強推“三項重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狠

抓社區新警務實施,積極推進轄區社會管理創新

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年初,分局黨委就將加強社區警務工作納入全年目標考核重點,局領導多次深入轄區派出所、社區警務室實地調研,多方聽取基層民警、社區居委會、轄區羣眾的意見,全面掌握社區警務工作現狀。同時,為推進社區警務工作開展,分局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統一民警的思想認識,積極探索、加快推進社區警務新模式。3月19日,分局召開全局社區警務工作推進會,提出了“務必深化認識,在推進社區警務工作上下功夫;務必突出重點,在推行社區警務長制上下功夫;務必加強領導,在嚴格落實責任上下功夫;務必求真務實,在抓好落實上下功夫;務必做好統籌,在協調好四種關係上下功夫”的工作要求,進一步統一了民警思想,指明瞭社區警務工作的方向。

主動彙報,爭取支持。社區警務工作是公安工作的基礎,加強社區警務工作離不開黨委政府的領導,離不開街道、社區的支持。今年以來,分局多次向區委、區政府彙報社區警務工作開展情況,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3月份,區委、區政府在街道辦事處會議室召開了深化社區平安建設工作現場會。以區“兩辦”的名義下發了進一步加強社區警務工作的意見,真正將社區警務工作上升到區委、區政府的高度加以保障和支持,推動了社區警務工作的新發展。

積極探索,完善機制。打破陳規舊俗、創新工作機制、服務現實需要是分局今年深入發展社區警務戰略的總體思路。分局緊密結合轄區實際,制定出台了《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社區警務工作的意見》、《派出所社區警務工作考評辦法》、《優秀社區民警評選辦法》、《關於實行社區警務長工作機制的意見》等一系列社區警務工作的制度、辦法,在全局實行社區警務長制度,聘任了社區警務長,社區副警務長,並全面推開工作。同時,為配合新的社區警務運行模式,該局在多次收集徵求意見和分析研究的基礎上,反覆修改和完善社區民警考核辦法,出台了新的《社區民警崗位業務目標及考核標準》,使之更具操作性。

突出亮點,抓出典型。為深入推進社區警務戰略,深化“三項重點工作”,分局在街辦黨工委和辦事處的大力支持下,在社區基礎較好的社區、社區和社區試行了“社區警務和樓院長管理制度相結合”的社區管理模式,加強了派出所與街辦、社區民警與居委會、社區民警與轄區居民、單位的聯繫協調,建立了多方協作的網格化機制,充分發揮出社區警務功能,提高了其在綜合治理、整體警務、社區防範、治安巡邏、矛盾化解、社區服務等方面的作用和效率。制度充分調動了社會各方力量加強羣防羣治,夯實了基層基礎工作,增強了社區治安管、防、控能力。自制度實施以來,社區共召開警民見面會次,組織開展巡邏次,收集提供有效情報信息條,該轄區一季度刑事案件發案同比下降54%,可防性案件下降51%,治安案件同比下降30%,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果,贏得了轄區羣眾的廣泛好評。

二、強化兩手措施,深入推進社會矛盾糾紛化解

一是強化矛盾糾紛信息排查,從源頭上消除不安定因素。一是強化信息蒐集排查掌握。近年來,各類信訪、羣體事件不斷增長,反映的大多是因利益訴求而引起的人民內部矛盾,公安分局高度重視源頭治理,從掌握最初的信息入手,主動出擊抓源頭,未雨綢繆抓排查,大力強化矛盾糾紛信息蒐集排查,及時掌握轄區可能影響穩定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為黨委、政府準確及時化解矛盾糾紛提供了可靠的依據。今年以來,共進行專項矛盾糾紛排查5次,蒐集上報重大情報信息??條,對不穩定羣體、事件預警率達100%,較好地實現了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把問題解決在當地、把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二是強化重點人員穩控。今年以來,按照上級的安排部署,東區公安分局針對全國、省市“兩會”、“上海世博會”和“廣州亞運會”,全面加強了對重點人員的穩控工作,及時開展了非正常上訪人員穩控專項治理,落實了“四幫一”監控,確保了重要時期轄區“三零”。三是強化羣體性事件的有效處置。今年以來,公安分局根據轄區實際情況,先後對涉及工業污染、房地產、高校領域、倮果村民、退休職工的利益訴求羣體進行了專項調查,及時發現、上報了一批新情況、新問題,在維穩處突中堅持平和解決原則,在黨委政府領導下,積極協助相關部門妥善處置羣體性事件,有力地維護了轄區社會穩定。

二是深化矛盾糾紛基層調解,構建和諧穩定的轄區環境。一是發揮社區調解功能。社區是與居民天天打交道的地方,最能掌握轄區內的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在第一時間開展調解和化解工作,及時將各種不安定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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