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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精品多篇

欄目: 信息簡報 / 發佈於: / 人氣:1.82W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精品多篇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篇一

1、學校成立網絡管理領導小組和網絡維護小組。維護小組由管理員和信息技術教師組成,負責在網絡管理領導小組指導下進行日常維護。

2、網絡用户是指使用網絡的各部門及個人。

3、學校鼓勵各部門、各科室、各學科組和全體師生使用網絡資源。

4、網絡維護小組根據教育網信息管理中心要求為每科室、學科組、個人統一分配IP地址,其他人不得隨意更改,如有需要報維護小組進行修改。

5、各科室、學科組和個人在使用網絡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信息中心的有關規定。

6、用户在使用網絡時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情節特別嚴重構成犯罪的,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禁止各用户上不良網站。通過聊天、郵件而傳播網絡病毒的,維護小組要及時提醒,要求該用户改正,如果是故意行為,將報學校網絡管理領導小組進行嚴肅處理。

8、網絡的主幹通信設備、主幹網絡線路、服務器、網絡交換機及其它公共設備由維護小組負責管理維護。

9、維護小組對各用户計算機進行對入網設備、安裝的軟件實行規範管理,不定期進行檢查。對安裝不健康內容、危害網絡安全和一些遊戲軟件進行及時清除。

10、網絡信息是指通過網絡發佈、傳遞及存儲在網絡設備中的信息。學校鼓勵教師使用網絡上有用資源。

11、任何人不得利用學校網絡提供的各種信息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閲、複製和傳播危害國家安全、妨礙社會治安和淫穢色情的信息。

12、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期間,學校網絡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要加強網絡監控,及時、果斷地處置網上突發事件。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篇二

為進一步加強網絡輿情的預警防範與監控引導工作,把握網絡輿情管理的主動權,提高我校網絡輿情管理的質量和水平,保障和促進校園網絡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生活秩序和學校的聲譽,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網絡輿情管理的主要內容

本辦法中的網絡輿情,特指可能或已經對學校形象產生負面影響的網上不實、錯誤報道或言論以及由網絡安全導致的輿情問題。網絡輿情的管理與處置,是指對互聯網上涉及學校各項工作的新聞報道或評論所引發的反應、言論、評論等綜合輿論情況進行監測、研判、預警、處置和引導。

第二條 網絡輿情的管理機構

學校成立網絡輿情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宣傳工作的校領導擔任組長,分管學工、保衞、信息化建設工作的校領導擔任副組長,黨政辦公室、黨委宣傳部、學生工作部、校團委、保衞處、信息化處的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為:洞察網絡輿情變化規律和特點;研究建立有效引導和控制網絡輿情的工作機制;指導突發事件網絡輿情處置工作,對重大網絡輿情進行研判,督查督辦等。

領導小組下設網絡輿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名單見附件1),掛靠黨委宣傳部,辦公室設網絡輿情管理員。宣傳部部長任辦公室主任,保衞處和信息化處負責人任副主任,成員包括黨政辦公室、學工部、校團委負責人,宣傳部、保衞處、信息化處相關工作分管領導及具體工作人員。

校內各二級單位成立相應的網絡輿情管理工作小組,各分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書記以及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網絡輿情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配備政治素質高、責任心強的網絡輿情監測員和網絡評論員(可以是同一人),負責本單位網絡輿情的監控與引導工作。

第三條 網絡輿情的管理職責

二、各單位網絡輿情管理工作小組職責:負責監測本單位網站以及與本單位有關的網絡輿情;發現輿情或接到網絡輿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輿情通報後,應及時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對相關輿情進行控制、引導和處置(處置預案和流程見附件2和附件3),並及時將網絡輿情及處置進展情況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學生工作部除負責對本單位網站進行監控外,還應加強學生工作系統內的新媒體平台及校園BBS的輿情監測與引導,及時發現和通報輿情信息。

第四條 網絡輿情的監測管理要求

一、監測次數要求。網絡輿情管理員和監測員要堅持每天至少3次對相關網站、論壇和貼吧進行監測,並做好記錄;遇重要事件節點要增加監測的次數。

二、監測方式要求。要多渠道開展監測工作:一是用好學校網絡輿情監測系統,通過關鍵詞搜索進行監測;二是瀏覽本單位網站,查看是否有異常情況;三是瀏覽具有一定影響力的網站、論壇、BBS、貼吧、博客、QQ羣等網絡交流平台,收集有關高校的報道和論壇中出現的一些敏感話題;四是高頻度地瀏覽和搜索產生過輿情的相關網站或論壇等。

三、網絡輿情監控系統使用要求。網絡輿情管理員和監測員要保管好學校、本單位網絡輿情監控系統的賬號和密碼,做到不公開,不隨便告知他人;黨委宣傳部負責添加學校層面的搜索關鍵詞,校內各二級單位負責添加涉及本單位的搜索關鍵詞;黨委宣傳部、校內各二級單位分別針對學校、本單位出現的突發或熱點事件建立相應的專題監測;謹慎使用人員監測功能和權威發佈功能。

四、校內各二級單位網絡輿情檢測員每月前三天之內(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本單位網絡輿情監測情況及跟帖回帖情況報網絡輿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實行零報告制度,無情況電話報送或OA報送(聯繫電話:2580061),有情況書面報。

第五條 網絡輿情定級及處置原則

一、網絡輿情信息的定級。根據輿情信息緊急程度,分為一、二、三級輿情。

一級:公安機關等國家行政管理部門要求中斷和查找的信息事件,如:學校工作人員違反保密規定違規發佈信息,引起上級有關部門的重視;學校師生在校外網站(論壇)發佈有害信息,產生嚴重後果;校園網上充斥着大量有害信息,形成全局性熱點,嚴重影響學校和社會穩定。

二級:外網或校園網上出現一定數量的有害信息,形成局部熱點,已形成不穩定因素;校園網網站受到黑客攻擊,主頁被惡意篡改。

三級:外網或校園網上出現個別或少量的有害信息,尚未形成熱點,有可能形成不穩定因素,主要指一般涉校輿情。

二、處置原則。對網絡輿情信息的處理原則是:取證迅速、研判準確、程序完備、溝通高效、處置果斷、反饋及時。

第六條 網絡輿情的處置機制

一、應對聯動機制。學校網絡輿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突發性重大輿情以及有可能引發重大不穩定事件的輿情,要及時向網絡輿情工作領導小組、上級主管部門彙報,並加強與宣傳、公安等部門和主流媒體的聯繫,形成應對輿情的聯動機制。

1.黨政辦公室負責總體協調工作。

2.黨委宣傳部負責及時向上級宣傳部門、輿情管理中心以及學校主要領導、網絡輿情工作領導小組進行情況彙報;發佈學校官方權威信息(或指導二級單位發佈相關信息);組織網評員隊伍開展互聯網輿論引導;與外媒溝通協調。

3.信息化處負責從技術上保存輿情情況,迅速制止網絡上的負面傳播;與上級網信辦聯繫溝通,請求支持或協助;協助保衞處查找發動輿情的主要人員。

4.學生工作部、校團委負責加強學生及學生社團網絡平台管理;加強大學生羣體情況摸排及網上網下輿情引導工作。

5.保衞處負責查找和處理髮動輿情的主要人員;必要時,與公安、國安等部門進行聯繫與溝通,請求支持與協助;全力維護校園的穩定。

二、分級處置機制。

1.三級輿情由涉事單位迅速妥善處理,並將輿情情況及處理結果填寫在《網絡輿情處置情況登記表》中(見附件4),24小時內反饋給網絡輿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二級輿情由涉事單位在信息化處的指導下立即開展網上應急處置,第一時間報網絡輿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由網絡輿情工作領導小組開展輿情研判,確定處置意見,填寫《網絡輿情處置意見表》(見附件5),並視具體情況呈報上級有關網絡管理部門處理;

3.一級輿情除啟動二級輿情響應機制外,應在第一時間報告給學校黨政主要領導,並由網絡輿情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牽頭,及時召開網絡輿情工作領導小組會議,進行輿情研判與處置。

對於二級、一級輿情,學校涉事單位要在2小時內就輿情所涉及或反映的情況作出客觀準確、實事求是的報告,並在學校網絡輿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指導下積極做好相關網上、網下的處置工作。(具體處置預案和流程詳見附件2、3)

三、三級網評機制。建立三級網絡評論員工作機制,加強網絡輿情正面引導。

1.一級網絡評論員隊伍主要由網絡輿情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各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及思政課教師組成;

2.二級網絡評論員隊伍由各單位推薦1名有較高政策理論水平,較強政治敏鋭性和鑑別力,熟悉相關法律法規,掌握網絡傳播技術,熱心網絡評論工作的人員組成。

3.三級網絡評論員隊伍由學生工作部挑選優秀學生骨幹組成。

學校各單位的網絡輿情監測員和評論員在瀏覽網頁過程中,一旦監控和發現網上有關學校的負面信息、重要信息、敏感信息,屬本單位職責範圍內,並已有明確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的,可按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進行刪除(刪除前要做好輿情情況的保存工作)或者跟帖引導(涉及原則性或政策性強的跟帖內容,需要先以適當方式向本單位分管領導彙報),並同時向網絡輿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需要學校層面發佈信息的由黨委宣傳部負責進行發佈。

四、網上網下迅速聯動機制。

建立網上網下迅速聯動機制。輿情發生後,堅持以“疏”為主,分別從網上和網下兩個渠道開展工作。網上,要迅速保留輿情證據、發佈權威信息、消除負面傳播、組織開展輿論引導。網下,要迅速查找輿情發起主要人員,調查事實,進行相應處置;加強對在校師生及相關人員的溝通和引導;管好管住校內所有網絡交流平台;及時聯繫校外涉事的網絡平台。

第七條 網絡信息上網規定

一、各單位應嚴格執行保密規定,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網,上網信息不涉密。

二、師生員工不得複製或傳播下列信息:

1.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法規的實施;

2.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否定四項基本原則;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4.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6.有損西昌學院聲譽、形象的不實言論。

第八條 凡違反本管理辦法規定的,學校依規進行處理;對違反法律法規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九條 本辦法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篇三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網絡輿情管理,有效引導網絡輿論、防止不良信息對單位的危害,妥善處置網上負面信息,為單位發展營造良好的互聯網輿論氛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網絡輿情,指可能或已經對工作和形象產生影響的網上負面報道或網絡負面言論。網絡輿情的管理與處置,是指對涉及各項工作的新聞報道或評論在互聯網上刊發、擴散後,所引發的反應、言論、評論和後續報道等綜合輿論情況的監測、控制和化解等具體措施。

第三條 輿情工作辦公室在輿情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牽頭開展網絡輿情管理與處置的組織、監督、實施、考核工作。並具體負責網絡輿情的監測、彙總、分析、上報工作。

第四條 網絡輿情監測

(一)為了解掌握網絡輿情,輿情工作辦公室應切實做好網絡輿情的監測工作。網絡輿情的監測結果應及時向輿情工作領導小組報送網絡輿情信息。

(二)輿情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網絡輿情進行研判;研判網絡輿情的發展走向、輿論熱點和媒體關注焦點;分析判斷突發及重大輿情的級別和程度,提出處置意見。

第五條 網絡輿情的控制

(一)網絡輿情發生初期,輿情工作辦公室必須做好網絡輿情的控制工作:在掌握、研判輿情後。在輿情工作領導小組的指揮下,落實對網絡輿情的控制舉措;輿情工作辦公室負責傳達和落實輿情工作領導小組關於網絡輿情控制的各項指令;

(二)網絡輿情的控制應採取以下手段:瞭解掌握突發或重大事件詳情,密切關注網絡輿情的發展態勢;啟動應急預案,及時聯絡單位輿情工作辦公室,等待處置指令的下發;積極尋求互聯網管理部門的支持和網絡媒體的配合,控制輿情的進一步擴散。

第六條 網絡輿情的化解

(一)網絡輿情大規模傳播後,網絡輿情管理與處置的具體執行部門必須採取積極措施化解不良影響;輿情工作辦公室負責協調各有關部門、互聯網主管部門、網絡媒體共同化解網絡輿情的不利影響。並根據輿情工作領導小組的意見向網絡輿情管理與處置的具體執行部門下達網絡輿情宣傳和參與討論重點;控制輿情發展、主動引導輿論。

(二)網絡輿情趨於平穩後,網絡輿情管理與處置的具體執行部門應根據輿情的發生、傳播和化解情況總結經驗,並根據情況開展有利於挽回影響的舉措。

(三)危機事件結束、網絡輿情趨於平穩後,輿情工作辦公室負責整理危機事件的全部過程記錄,總結經驗教訓,並形成定期和不定期的內部通報制度。

第七條 單位各口線應嚴格執行保密規定,嚴禁涉及黨和國家,以及單位祕密的信息上網。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篇四

為進一步提高我院網絡管理水平,及時掌握網絡輿情,充分發揮網絡互動優勢,正確把握和引導網絡輿論導向,着力營造有利於我院健康發展的輿論環境和社會環境,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適用於網絡上有關泰興市第二人民醫院的輿情管理。輿情信息來源包括但不僅限於新聞評論、博客、微信、網站、貼吧等。

2、行風監察室具體負責指導、協調管理全院網絡輿情處置工作。各科室應積極配合做好網絡輿情的引導和處置工作。

3、具體負責網絡輿情的收集、反饋和回覆工作的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要加強業務培訓和政治理論學習,努力提高引導網絡輿情的能力。

4、建立健全輿情責任追究制,對重要輿情信息遲報、漏報、瞞報的,對重要輿情回覆不及時、處置不力的應追究相關科室人員責任。

5、加強聯繫,暢通溝通渠道,形成聯繫順暢、反應靈敏、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發現重大輿情時,應及時溝通,統一步調,形成輿情處置整體合力。

6、堅持公開透明。以坦誠的態度,如實反映事件真相,爭取大家的理解、信任和支持。除涉密事項外,能公開的儘量公開,切實保障大家的知情權。

7、堅持快速反應,限時反饋。對於涉及我院的網絡輿情,應及時介入並核實,要求責任科室在規定期限內向行風監察室反饋回覆材料,回覆材料需由責任科室負責人簽字。

8、堅持依法處置。依照黨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內的有關規定,開展輿情引導,做到科學、依法、有效處置。

9、行風監察室、信息科每天密切關注網絡上所有涉及我院的輿情信息,及時發現有可能成為熱點的問題。重點監控輿情首發網站和網民活躍程度、影響較大的網站、論壇,特別是周邊網民關注度較高的,如黃橋在線、泰興論壇、泰州論壇、羌溪花園等。密切跟蹤輿論動態,及時蒐集輿情進展情況。對不良輿情進行監測,做好記錄、梳理等工作,及時上報主管領導,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10、發現重要輿情後,行風監察室要求相關責任科室迅速進行調查、核實有關情況,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在得到相關責任科室反饋回覆材料後,行風監察室以發帖、跟帖、撰寫評論文章、介紹事實真相等不同形式進行回覆,積極釋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影響,矯正視聽,積極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回覆重在講事實、擺道理,以理服人,同時要注意用語藝術,做到態度誠懇,講理不失禮。

11、行風監察室對網民留言、領導批示、責任科室回覆函等相關資料收集歸檔。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篇五

第一條 所有接入網絡的用户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連網計算機從事危害城域網及校園網防火牆、路由器、交換機、服務器等網絡設備的活動。不得在網絡上製作、發佈、傳播下列有害內容:

(一)泄露國家祕密,危害國家安全的;

(二)違反國家民族、宗教與教育政策的;

(三)煽動暴力,宣揚封建迷信、邪教、黃色淫穢,違反社會公德,以及賭博、詐騙和教唆犯罪的;

(四)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暴露個人隱私和攻擊他人與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五)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鼓勵聚眾滋事的;

(六)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七)計算機病毒;

(八)法律和法規禁止的其他有害信息。

如發現上述有害信息內容,應及時向三門縣教育局現代教育中心或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制止其擴散。

第二條 在網站上發現大量有害信息,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後,必須在12 小時內向三門縣教育局現代教育中心及公安機關報告,並協助查處。在保留有關上網信息和日誌記錄的前題下,及時刪除有關信息。問題嚴重、情況緊急時,應關閉交換機或相關服務器。

第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的計算機上收閲下載傳遞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信息。

第四條 所有接入網絡的用户必須對提供的信息負責,網絡上信息、資源、軟件等的使用應遵守知識產權的有關法律法規。對於運行無合法版權的網絡軟件而引起的版權糾紛由使用部門( 個人) 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嚴禁在網絡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對於來歷不明的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件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第六條 認真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範,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信息。為有效地防範網上非法活動、各子網站要加強出口管理和用户管理。重要網絡設備必須保持日誌記錄,時間不少於180 天。

第七條 上網信息管理堅持“ 誰上網誰負責、誰發佈誰負責” 的原則。對外發布信息,必須經局機關或各單位負責人審核批准後,才可發佈。

第八條 各單位和學校要確定一名行政人員為本單位(學校)網絡安全責任人,領導網管員(網管機構)做好本單位和學校的網絡和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崗位責任制和機房管理制度。網絡管理人員應加強責任心,保證現有各種網絡設備良好運行,充分發揮效率。

第九條 單位和學校各信息終端用户必須受網絡管理員監督管理。整個單位和校園要統一出口、統一用户管理。建立帳號登記管理制度,用户帳號只能專人專用,方便日後的檢查和監督工作。

第十條 與城域網及單位和學校網絡相連的機房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在電源防護、防盜、防火、防水、防塵、防雷等方面,採取規範的技術保護措施。

第十一條 城域網及校園網站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接入互聯網網的計算機必須與本部門的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實行物理隔離。涉密信息不得在上網設備上操作或存儲。信息資源保密等級可分為:

(一)可向Internet 公開的;

(二)可向本城域網公開的;

(三)可向有關單位或個人公開的;

(四)可向本單位公開的;

(五)僅限於個人使用的。

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下列活動:

(一)未經允許,非法訪問教育城域網及校園網上網絡服務器、工作站、交換機、路由器及其它相關設備;對教育城域網上所具有的功能、程序、數據進行刪除、修改和增加;

(二)未經允許,擅自提供與教育無關的網絡服務;

(三)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與破壞性程序;

(四)其他危害教育城域網絡安全的行為。

第十三條 違反本管理制度,將提請有關部門視情節給予相應的批評教育、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處以警告或停機整頓。觸犯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造成危害城域網及子網站網絡安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篇六

為正確引導社會輿論,高度重視“網絡問政”,樹立正確的輿論導向,充分發揮互聯網聯繫羣眾、溝通民意的橋樑作用,進一步拓寬網絡民意表達和訴求渠道,重視和解決羣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把網絡民意真正落實到政府部門具體的公共決策和政策執行過程中。特制定阜合園區網絡輿情管理工作制度。

一、總體要求

通過開展網絡輿情管理工作,進一步規範和完善建設系統與網民互動交流制度,深入瞭解民意、體察民情、匯聚民智,及時做好網絡輿情回覆,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二、工作領導小組設置

成立園區網絡輿情管理工作小組,由市委常委、園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王厚亮任組長,園區班子成員李炳雲、範毅明、張振、李向陽、趙鵬程、劉興,各局辦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園區各局辦相關人員為成員。網絡輿情管理職責:每天上網瀏覽“阜陽合肥現代產業園區”網站公眾留言並及時回覆羣眾提問,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以部門或個人身份積極參與發貼或跟貼,在線引導網絡輿情。

三、辦理流程

1.受理留言。網絡輿情管理員對園區網站公眾留言板、內的羣眾投訴、意見和建議,及時予以下載登記並按照相關流程,在第一時間予以積極迴應辦理。

2.批辦留言。對上報的內容進行審核,需回覆的留言信息,經園區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提出辦理意見並批轉相關或人員辦理落實;對需要多個部門辦理的進行協調,明確牽頭領辦部門。

3.辦理回覆。相關部門或個人收到批辦的意見後,對網民留言所涉及的具體事項要及時進行調查、核實、處置。回覆辦理情況及回覆意見要在3日內以書面形式報送管委會(黨工委)辦公室。

4.跟蹤督辦。管委會(黨工委)辦公室對批轉出去的留言辦理件進行跟蹤,對未按時辦理或不按有關規定辦理的承辦部門或個人進行督辦,確保問題按期辦結。

5.審定回覆。相關部門上報的書面回覆意見,經園區領導審定後,由指定的網絡輿情管理員將答覆內容通過網民原留言的網站進行反饋。回覆的時限為網民反映事項後3日內,確需延長辦理時間的不得超過5日。

6.立卷歸檔。辦公室對網民反映的問題、意見、建議的原始材料、本部門的辦理情況、交辦回覆記錄、領導批示件和其他具有保存價值的材料,要及時立卷歸檔。

7.監督檢查。對部門網民留言答覆情況進行跟蹤登記,對未及時辦理的留言要進行催辦,對超過規定期限既未作回覆,又未作説明的部門,將進行通報。

四、辦理要求

1.深化認識、加強領導。網絡輿情工作是新形勢下暢通民意渠道、做好羣眾工作、化解基層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的一項工作舉措。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把這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確定一名聯絡員具體負責辦理,切實把這項工作落到實處。

2.求真務實、及時辦理。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堅持實事求是,真心誠意納言,實實在在解難題,紮紮實實辦實事。對於訴求合理、有條件解決的,要立即給予解決;對於應該辦理但一時不具備條件解決的,要積極創造條件,儘快解決;對於不符合政策法規的,要認真做好宣傳教育和思想疏導工作,真正做到讓網民滿意,以實際行動解民之憂、取信於民。

3.善於總結、不斷提高。網絡輿情工作是一項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項長期的任務。園區要注重實踐,勇於創新,不斷總結辦理經驗,探索辦理規律,完善信息技術平台,建立長效工作機制,用制度和機制保障辦理工作的規範化、程序化。

4.注重引導、注意保密。在辦理工作中,要注重引導網民提供真實身份,通過合法途徑、合理方式實事求是地反映有關問題、表達利益訴求。部門及網絡輿情網評員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保密制度等有關規定,不得泄露國家機密和不宜公開的信息。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篇七

為進一步加強全校網絡輿情的處置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網絡輿情應對機制,有序引導網絡輿論,妥善處置網上負面輿情,維護學校和諧穩定,為學校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一、適用範圍

本辦法中的網絡輿情,特指可能或已經對我校形象產生影響的網上報道及言論。網絡輿情的處置與管理,是指對涉及我校各項工作的新聞報道或評論所引發的反應、言論、評論等綜合輿論情況,進行監測、研判、預警、處置和引導。

二、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統籌組織。將網絡輿情應急處置工作納入全校應急管理工作統籌安排,成立專門領導小組加強組織協調。

(二)分級負責,依法處置。按照涉事單位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組織實施網絡輿情應對處置工作和應急處置工作。

(三)監測預警,及早防範。建立網絡信息監測、報告、通報制度,及時發現和掌握互聯網上動態性、苗頭性和預警性信息,加強分析研判,有針對性地採取防範和控制措施,及時預防和消除不良影響。

(四)服務大局,防止危機。立足服務學校改革發展大局、保障教學科研秩序、維護校園穩定,採取法律、管理、技術、輿情疏導等綜合措施加強網絡輿情應對處置工作,有效防止網絡輿情危機發生。

三、組織體系及工作職責

(一)領導機構及職責

學校成立網絡輿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主管領導任組長,學校辦公室、黨委宣傳部、學生工作部、安全工作部、校團委、計算機網絡中心主要負責人為成員。主要負責審定全校網絡輿情應急處置預案、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督導、考核有關單位網絡輿情應急處置工作,研判網絡輿情形勢,有序引導網絡輿情。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黨委宣傳部,負責日常工作。

(二)主要成員單位職責

學校辦公室:統籌、協調有關單位落實網絡輿情應急處置工作及其他相關工作。

黨委宣傳部:負責輿情監控,輿論引導,接待和聯絡媒體,組織實施網絡輿情應急處置工作。

學生工作部:負責組織、協調、督導學生工作系統進行網絡輿情應急處置工作。

安全工作部:負責維護校園秩序,按照網絡輿情應急處置工作方案商請執紀執法部門,依紀依法實施查處。

校 團 委:負責組織、指導學生組織按照網絡輿情應急處置工作方案,開展輿情監測、輿論引導工作。

計算機網絡中心:為網絡輿情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四、處置程序及辦法

(一)研判預警

各部門、各單位對本部門、本單位可能引發重大網絡輿情的突發事件、熱點敏感問題,要及時蒐集掌握有關真實信息,做好應對處置準備,增強工作前瞻性和時效性。

(二)快速反應

各部門、各單位發現重大網絡輿情,或接到學校主管部門輿情通報後,要按照應急管理規定時限和逐級報告、雙重報告等要求,及時將情況報告網絡輿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分管學校領導。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報告主管領導、主要領導,同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建專門工作組,制定並落實應急處置措施。按照“及時準確、公開透明、有效管理、正確引導”原則開展網絡輿論引導工作,及時有效控制事態,正面有序引導輿論。

新聞發言人對外發布學校處置意見。

在應急處置過程中,涉事單位和相關部門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三)分類處置

對網絡媒體出現的輿情,在嚴格執行保密法律法規、新聞宣傳紀律等規定的基礎上,按以下辦法分類處置:

1.屬對推動學校改革、發展、穩定工作有重要意義類的,要積極採納建議,並按要求予以回覆。

2.屬詢問、置疑、訴求類的,安排相關職能部門和相關學院、單位依法依規進行辦理,提出答覆意見,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後統一回復。能當即回覆的要當即回覆,不能當即回覆的,要在發現輿情當日提出處理意見,並在辦結之日回覆處理結果。

3.屬對涉及我校的某一突發事件或社會熱點、敏感問題惡意傳播或炒作類的,要依法告知事實真相或事件處置情況。對於造成重大負面影響或嚴重損失,告知事實真相、事件處置情況後仍繼續惡意傳播或炒作的,商請執紀執法部門依紀依法查處。

4.屬捏造、歪曲或誇大事實,惡意攻擊、誹謗學校聲譽,煽動網民鬧事或涉嫌網上違法犯罪活動類的,要依法澄清事實真相,並商請執紀執法部門依紀依法查處。

(四)動態跟蹤

相關單位要落實專人對輿情及處置後的事態進行動態跟蹤,適時採取應對處置跟進措施,堅決防止網絡輿情危機發生。

(五)總結評估

在網絡輿情被消除或趨於平穩後,涉事部門或單位要根據輿情的發生、傳播與處置情況及時進行總結、梳理、反思,將應對處置工作書面報告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以總結經驗教訓,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提高網絡輿情應急處置的水平。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向相關部門和單位通報處置結果。

五、工作保障

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網絡輿情處置和管理工作,建立網絡輿情監管機制,確定領導幹部專人負責,在本單位培養一批政治素質高、責任心強、懂政策法規、善於應對網絡的網民隊伍。黨委宣傳部負責學校輿情信息員、網絡輿情評論員、特約輿情研究員隊伍建設,並確保其在重大網絡輿情應急處置過程中發揮積極有效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