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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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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山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2022年2月23日在樂山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二次會議上

樂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鵬飛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樂山市人民檢察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並請市政協委員提出意見。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週年,也是黨絕對領導下的人民檢察制度創立90週年。全市檢察機關在市委和省人民檢察院領導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人民政府支持、政協民主監督下,堅定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落實市委決策部署,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推進“四大檢察”全面協調充分發展,為服務保障樂山“十四五”良好開局作出了積極貢獻。

一、注重政治建設,把講政治的要求更深融入檢察履職

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決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主動向同級黨委和黨委政法委請示報告工作。認真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獲市委支持,市委常委會專題研究貫徹落實措施。峨眉山市委在全省率先出台71條具體分工方案,充分保障檢察機關依法履職。

精心組織開展黨史學習教育。把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融入黨史學習教育一體抓實,建立常態化學習機制,開展集體研學、專家輔導、主題黨日等各類學習760餘次,引領全市檢察幹警從百年黨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實“我為羣眾辦實事”實踐活動,開展“民呼檢應、檢民直通”專項行動,細化18個方面56條為民服務舉措,為羣眾辦好身邊實事500餘件,被《檢察日報》刊發。

以刮骨療毒的勇氣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探索建立“四個一”整治“6+N”頑瘴痼疾模式,整治頑疾48個,建章立制31個,做法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推廣。嚴格落實“三個規定”等重大事項記錄,累計報告546件次。認真開展“有案不立、壓案不查、有罪不究”專項監督,全面倒查30年來“減假暫”案件,逐個排查2019年以來社區矯正對象。做法得到中央第十四督導組和省委第十駐點指導組的高度肯定。

二、注重圍繞中心,更實服務保障樂山“十四五”開好局、起好步

堅決維護社會大局穩定。批准或決定逮捕各類犯罪897件1351人,起訴1884件2809人。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鬥爭,依法起訴涉黑惡犯罪41人。市人民檢察院被表彰為全省掃黑除惡先進集體。深入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對輕微刑事犯罪不捕489人、不訴421人。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專項活動,提出變更強制措施建議99人,審前羈押率下降至41.23%。深化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86.12%,量刑建議採納率97.63%。探索制定認罪認罰案件訴前證據開示制度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推廣。

全力護航經濟發展。緊緊圍繞全市經濟工作主題,制發15條實施意見精準服務“園區建設提升年”。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依法起訴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詐騙犯罪156人。加大打擊非法集資犯罪力度,依法辦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18人。服務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依法起訴侵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犯罪32人。部署開展檢企共建“滴灌”專項行動,實地走訪民營企業36家,幫助解決問題30餘個,切實為企解憂。

主動融入市域社會治理。結合司法辦案,發出社會治理類檢察建議70件,有效推進酒店住宿管理、紅色資源保護等領域整治。探索前移檢察服務窗口,在沐川縣試點開展基層巡迴檢察工作,被省人民檢察院推廣。積極引領提高社會法治意識,深入羣眾開展禁毒、反詐等普法宣傳。金口河區人民檢察院榮獲“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單位”。

在反腐敗鬥爭中發揮檢察作用。協同完善監檢銜接機制,提前介入職務犯罪案件27件,依法起訴31人,其中廳級以上幹部3人,對甘肅省原常務副省長宋亮受賄案依法提起公訴。建立重大職務犯罪案件教育談話制度,開展司法談話10次。針對重點領域腐敗犯罪問題及其成因,提出檢察建議11件,有效發揮堵漏建制作用。紮實開展司法工作人員職務犯罪偵查百日攻堅行動,立案查辦4人,起訴3人,做法在全省交流。

三、注重人民至上,着力解決人民羣眾急難愁盼問題

堅決保障民生底線。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選派20人投入駐村幫扶工作。嚴厲打擊危害農村穩定、侵害農民利益等犯罪,督促查處35起違法佔用耕地案件。開展司法救助專項活動,依法向77名因案致貧被害人及其近親屬發放救助金73萬餘元。依法支持農民工起訴109件,追訴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2人,幫助追討欠薪200餘萬元。市人民檢察院被省委省政府評為脱貧攻堅“五個一”幫扶先進集體。

守護羣眾美好生活。深入開展“斷卡”專項行動,依法起訴涉“兩卡”犯罪114人。部署開展電瓶車、窨井蓋、食品藥品等領域安全隱患專項整治,依法辦理刑事案件29件、公益訴訟案件75件,辦理的樂山首例“地溝油”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先後2次在央視播出。加強生態環境司法保護,起訴破壞環境資源犯罪162人。結合2020年度長江經濟帶警示片、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以及“五清”行動,部署開展“天眼Ⅳ”公益訴訟專項行動,立案辦理123件,有效推動污水直排、水產養殖濫用抗生素、高耗能等問題整改,督促清運垃圾200餘噸,督促治理恢復被污染的水源地和土壤59畝。峨眉山市人民檢察院被表彰為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活動全國先進集體。

積極迴應羣眾訴求。持續做實“羣眾信訪件件有回覆”,辦理各類信訪案件902件,檢察長接訪羣眾141人次。開展“治重化積”專項整治,對34件重複信訪積案分類施策,領導包案全部化解。對重大爭議或影響性案件堅持“應聽證、盡聽證”,開展公開聽證78次,確保既解“法結”又解“心結”。犍為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化解一起31年信訪積案,當事人送上錦旗致謝。

傾情保護未成年人。探索未檢業務統一集中辦理,建成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辦案中心11個。堅持依法懲戒和精準幫教相結合,不批捕未成年人犯罪17人,不起訴21人,附條件不起訴22人。部署開展“海棠利劍II”專項行動,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6人,起訴88人。依法辦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訴訟案件16件,有效推進校園周邊煙酒銷售、網吧等領域整治。推動落實教職員工入職查詢制度,督促依法解聘或開除有前科劣跡人員。聯合公安、法院等部門開展未成年人保護法治巡講34場。金口河區人民檢察院被評為全國“青少年維權崗”。

四、注重監督質效,不斷加強新時代法律監督工作

切實加強刑事檢察。強化檢警協作,聯合公安機關掛牌成立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12個。依法監督偵查機關立案106件、撤案51件,書面糾正偵查活動違法140件,糾正漏捕、漏訴230人。書面糾正審判活動違法26件,成功抗訴9件。建議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7件,起訴22件。加強刑罰變更執行同步監督,依法糾正“減假暫”違法75件,糾正監獄、看守所監管活動違法92件,糾正監外執行和社區矯正監管活動違法109件。

持續做實民事檢察。聯合市中級人民法院建立民事檢察工作協作機制。依法對生效裁判提出再審檢察建議和抗訴14件。加大民事審判程序違法監督,對審判活動中告知送達、庭審不規範等情形提出檢察建議107件,對執行程序不規範情形提出檢察建議106件。辦理小額信貸、民間借貸等領域虛假訴訟監督案件11件,抗訴一起合同糾紛虛假訴訟案被評為全省優秀案例。

穩步推進行政檢察。強化生效裁判精準監督,提出監督意見4件。對行政審判程序不規範等情形提出檢察建議14件。深入開展行政非訴執行監督,提出監督意見80件。在全省率先制定工作指引探索行政違法監督,提出檢察建議16件。常態化開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有效化解行政爭議19件。市中區人民檢察院、井研縣人民檢察院被評為全省行政爭議化解優秀單位。

創新開展公益訴訟檢察。認真落實市委《關於進一步加強檢察公益訴訟工作六項措施》,聚焦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等法定領域,立案546件,提出檢察建議或公告529件,提起民事公益訴訟34件83人,要求違法者賠償公益損失489萬元,督促收回國有財產845萬元。探索文物和文化遺產公益訴訟,立案辦理全省首例盜割佛頭民事公益訴訟案。分別與市中級人民法院、市心連心服務中心、樂山電視台、16個行政機關建立公益訴訟協作機制,被省人民檢察院推廣。

五、注重強基導向,全力鍛造“五個過硬”檢察鐵軍

加強人才培養。實施“嘉興”檢察人才培養計劃,與樂山師範學院建立“檢校共建講堂”,開設《檢察實務》課程,推動檢察官走上講台“以講促學”。106個集體和個人獲市級以上表彰,在全省競賽中榮獲“標兵”“能手”稱號6人,獲評優秀組織獎3次。高質量配合完成換屆工作,借換屆之機建立基層檢察院領導班子成員市域範圍內交流機制,推動跨區縣、跨系統交流12人,引導19人提前退出領導崗位,做法在全國推廣。

抓實科學管理。探索兩級檢察院黨組與派駐紀檢監察組建立研究會商機制,全面推進從嚴管黨治檢。紮實開展巡察“回頭看”,推進財務審計全覆蓋,督促問題整改徹底。深化“三培育三引領”,全力打造“致上金頂”“橘子紅了”“阿杰魯”等檢察品牌。落實司法責任制改革,入額院領導帶頭辦案1984件。深化運用“案-件比”質效評價標準,壓減271個非必要辦案環節。健全完善“全員、全面、全時”檢察人員業績考評體系在全省交流。

自覺主動接受各界監督。主動向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20餘次,認真落實市政協“推進公益訴訟,促進依法治市”對口協商建議案。走訪各級代表委員245人次,邀請代表委員參加各類檢務活動85次,邀請人民監督員監督辦案112次。加強意識形態工作陣地建設,發揮“山水樂檢”融媒體中心作用,利用“兩微一端”發佈信息41600餘條,其中案件信息4713條、法律文書2221份。市人民檢察院微博位列全省“互聯網+檢察”新媒體指數市州檢察院第一。

各位代表,2021年,全市檢察機關績效考評躍居全省第三,11個案例被評為全國全省典型案例,實現樂山檢察“提質升位”目標。成績的取得,離不開黨委堅強領導、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人民政府大力支持、政協民主監督及社會各界和人民羣眾關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檢察機關和幹警表示衷心感謝!

回顧一年的工作,我們清醒認識到,一些問題和短板依然存在:一是新時代檢察理念的更新落實還有差距,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還欠深入,司法為民的舉措還需持續做細做實;二是“四大檢察”職能發揮還不全面不充分,檢察業務薄弱環節尚需補強;三是隊伍素能有待進一步適應新時代的履職需要,全面從嚴治檢任重道遠。對此,我們將堅持問題導向,認真加以解決。

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全市檢察機關堅定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持續深入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緊緊圍繞市委“345”工作思路,以為黨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創造安全穩定的政治社會環境為主線,全面協調充分履行“四大檢察”職能,為樂山加快建設全省區域中心城市、“中國綠色硅谷”和世界重要旅遊目的地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一、堅持舉旗定向,深化服務大局舉措

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自覺做“兩個確立”的堅決擁護者和“兩個維護”的堅定踐行者。聚焦“重大產業項目攻堅年”經濟工作主題,主動融入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和鄉村振興,依法懲治和預防經濟金融領域犯罪,深化知識產權綜合保護,積極推動企業合規試點,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二、堅持能動履職,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深入推進平安樂山建設,嚴厲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常態化推進掃黑除惡鬥爭,依法懲治嚴重暴力、製毒販毒、網絡詐騙等刑事犯罪,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全力為黨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勝利召開營造安全穩定環境。主動融入市域社會治理,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羣眾信訪件件有回覆”等工作,助推樂山全力爭創“全國第一期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合格城市”。

三、堅持抓綱帶目,提升法律監督質效

緊緊圍繞檢察工作“質量建設年”,推進“四大檢察”高質量發展。充分挖掘、用好大數據,推動建立健全執法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常態化加強刑事“掛案”清理、虛假訴訟監督、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等工作。全力辦好“4+5”法定領域公益訴訟案件,積極、穩妥探索辦理網絡治理、金融證券、知識產權等領域案件。堅持敢於監督、善於監督、勇於開展自我監督,以抓實科學管理提升法律監督質效。

四、堅持從嚴治檢,鍛造過硬檢察隊伍

鞏固深化黨史學習教育和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成果,不斷強化意識形態工作,切實加強融為一體的政治和業務建設。堅持嚴管厚愛,完善檢察權運行內部監督制約機制,持續狠抓“三個規定”落實。深化“嘉興”檢察人才培養計劃,開展“大學習大討論大調研大練兵”,推進檢察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有序推進省以下檢察院財物統管改革工作。持續深化“三培育三引領”活動,建好建強基層檢察院。

各位代表,2022年,全市檢察機關將在市委和省人民檢察院堅強領導下,認真落實本次會議精神,埋頭苦幹,勇毅前行,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樂山貢獻檢察力量,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勝利召開!

注 釋

1.“四個一”:一張清單找準“病灶”,一份指南做好“指引”,一把標尺量好“長短”,一套制度堵好“漏洞”。

2.“6+N”:“6”指違反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違規經商辦企業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從事經營活動,違規參股借貸,有案不立、壓案不查、有罪不究,違規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檢察官離任後違規從事律師職業、充當司法掮客。“N”指省定其他突出問題,以及自身查擺出的多發性、頑固性問題。

3.“斷卡”專項行動:以打擊、治理、懲戒開辦販賣電話卡、銀行卡違法犯罪團伙為主要內容的專項行動。

4.“4+5”法定領域公益訴訟:2017年7月1日,修訂後的《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授權檢察機關可以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4個領域開展公益訴訟工作。隨着檢察公益訴訟工作推進,《英雄烈士保護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安全生產法》《個人信息保護法》《軍人地位權益保障法》等5部法律相繼授權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當前,按照法律規定,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的法定領域拓展到9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