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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實習報告

欄目: 實習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1.11W

第一篇:檢察院實習報告

檢察院實習報告

實習報告

大學的最後一個暑假,我去温州鹿城區檢察院實習,時間是從2014年7月9日至8月29日。實習期間我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檢察人員交辦的工作,得到院領導及指導老師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

我首先來到的是公訴科,第一天開這裏的時候,我就發現這裏的案件量非常大,每一位公訴人都要負責辦理大量的案件,遠遠超出我原來的想象。但因為我是剛進來的實習生,所以還不能夠接觸辦案。我首先接到的任務,就是公訴科上一年度的卷宗裝訂整理工作,這種工作比較簡單機械,對於我們這些剛剛參與工作的實習生,就成了這項工作的主要勞動力。每個人的卷宗都報到了裝訂室,堆得高高的,於是我們開始整理卷宗順序,找出缺漏的材料,將這些材料補齊。補這些材料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包括出庭筆錄、“三綱一書”等,要完成這些需要看過所有的案件材料,對案情有全面的瞭解。材料補完以後我們開始取釘、裱糊、打上頁碼、製作卷宗目錄、進行裝訂。裝訂的要求很高,要做到符合標準,整齊美觀,然後進行最後檢查,加蓋公章、補充簽名和完成卷宗皮,到了這裏一本卷宗的裝訂才算最終結素。這項工作差不多持續了兩週,我中間因為徐大哥給了我出庭旁聽、陪同提審等另外的機會,所以斷斷續續地只做了幾天,但最後完工時幾乎所有的人都大大的鬆了一口氣,也包括我。

正如以上所説,我只整理了一兩天的檔案,指導老師就讓我跟他一起學習處理案件了。先是在他出庭支持公訴的時候帶我去旁聽,還會帶我一起去提審。我還記得第一次走進平湖市看守所的日子,那是在7月26日的上午,一共要提審四個犯人,主要是涉嫌搶劫罪。與我事先想象的犯罪分子面目兇狠,態度惡劣不同,幾乎所有的犯人都比較配合,清楚的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即使有一些小麻煩,經過徐大哥的政策攻心和技巧性訊問也順利的解決了。剛開始,我們實習生只是作為陪同人員,整個詢問過程幾乎都沒有出過聲,經過多次這樣的提審就會有些無聊了。記得第一次有機會去詢問時,我竟然害怕,不敢去詢問犯罪嫌疑人。但是,有一次,一個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來找徐大哥時,因為徐大哥不在,我就對她做了一次簡單的詢問,並做了了筆錄。這也是我第一次獨立的詢問,第一份獨立完成的筆錄。真的很有成就感。所以在以後的日子裏,我珍惜着每一次機會。

由於是在公訴科,我所接觸的全部是刑事案件,一個温州市僅半年時間就要辦理很多很多案件,而且公訴人到現在還持續着很高的辦案量。所以我國現在的犯罪形勢不容樂觀。大部分的案件都是盜竊案件,而其中的作案人員又幾乎都以外來打工人員為主。他們很多人是來平湖打工的,沒有找到工作就幾個老鄉一起從事犯罪活動,這些人屬於流動人口又不好管理,以至於在案發後給抓捕和取證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另外,搶劫、搶奪、敲詐勒索、故意傷害、販賣毒品等案件也頻繁出現,大部分案件也暴露出了社會的很多不穩定因素。例如黑社會性質的團伙,犯罪人員的低齡化(很多犯人的年齡比我還要小),毒品的泛濫等等。在辦案的過程中,正如我在前文中所説到的,是對法學專業知識的再學習和再認識。公訴科的老師們經常會就疑難案件進行討論,我從中獲益匪淺,很多的法學專業知識拿到實踐操作領域來討論,又可以有更深入的理解。

另有一點很值得一提的是,以前在學校學習時,説中國的司法系統只重實體,不重程序,以至於對犯罪嫌疑人的權利保護不夠。通過實習我發現,這個問題確實存在也不可迴避。但讓阿門

人欣慰的是,程序問題已經得到了很大的重視,這僅從我們要完成的大量程序性文書就可以看出來,這個問題遠沒有像以前在學校裏想象的那般恐怖。

第二個月,我的主要崗位是在審查起訴科,負責本院管轄的刑事犯罪案件(包括本院直接立案偵查的經濟、法紀案件)的審查起訴、出庭公訴、抗訴工作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刑事案件偵查工作的監督;掌握分析社會治安動態情況;對法院刑事審判活動進行法律監督;研究提出本院審查起訴檢察業務工作計劃、規定和辦法。

因此我主要實習科目是我最喜歡的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實習中,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緻的瞭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並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範圍。跟隨幹警提審,核實犯罪事實,探詢犯罪的心理、動機。真正瞭解和熟悉了我國的公訴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配合公訴人員做好案件的調查筆錄和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實習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檢察幹警求教,認真學習政治理論,黨和國家的政策,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餘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為以後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這段時間,我過得很充實,準備司考,實習,生活排的滿滿的。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裏,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在學校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採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説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係”: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課堂為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係,以暑期實踐為主要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係,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模同步調進展。

在實習過程中,也發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於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法律,有一個案件就是這樣的,被告人原是某村會計,後來在改選中落選,這樣一些會計帳簿、會計憑證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認為《會計法》是規定的要等帳目清算後再移交,所以就堅持不交出,結果被以隱匿會計帳簿、會計憑證罪逮捕。這一個案例就説明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瞭解法律、法規的含義。並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神聖地位,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有希望。

再有一個問題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實習中所接觸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九零後的,甚至有兩個犯有搶劫罪的被告人是零零後的。不考慮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從社會大環境來説,我覺得社會也有一些責任的。從九十年代初改革開始到現在,這是一個重大變革的時期。這一段時間對精神文明建設有些放鬆,也就是説,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時期就有可能已經沾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氣。所以説,教育從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個口號,要真正阿門

落到實處。少年們的家庭、朋友、周圍的人的態度??都是引動他們走上歪路的導火索。在和他們交談的過程中,透過他們的眼睛,我看到了後悔和深深的無助,我想,這個社會的法制需要再完善一點,不僅僅是法制,還有我們給予這些祖國未來的希望的關愛應該更多些,跟適當些。這讓我想到我看的一部紀實電視劇——《拯救少年犯》,我不希望,出現在檢察院的是這些小小的身影。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這近兩個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樑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着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幹警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説,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羣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着重要的角色,其培養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因此,對人才的培養,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法學教育本身的實踐性很強,所以採用理論聯繫實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是比較可行的,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係,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的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避免畢業後的眼高手低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阿門

第二篇:暑假檢察院實習報告

前言

2014年7月12日至8月19日,我在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玉州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實習,通過此次實習,我得到了很大的鍛鍊。通過一個多月的實習,我瞭解到了檢察院公訴科的工作流程,實現了理論知識與司法實踐的結合,增加了法律事務經驗,在運用法律知識為社會服務的同時,自我價值得到了肯定,較為成功地完成了此次實習任務。

實習期間,在公訴科科長***,助理檢查員***的指導與幫助下,我得到了機會運用書本的知識解決司法實踐問題,學習上得到進步,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一些不足。

一、實習目的

通過在檢察院公訴科的實習,掌握檢察院的工作流程,包括國家提起公訴的程序、檢察院自行偵查案件的偵破過程以及審查起訴過程,在實踐中運用所學知識,鞏固基礎的法律知識,使自身形成更加系統的法律知識框架。

二、實習時間

2014年7月12日至8月19日

三、實習地點

為民路玉州區人民檢察院大樓

四、實習單位和部門

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玉州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

玉林市玉州區人民檢察院是一支業務精、作風硬的英雄團隊,在嶺南疆域力爭上游,與時俱進,贏得了無數的鮮花與讚美,成為全國聞名的一個滿載榮譽的基層檢察院。玉州區人民檢察院一直以來有着“兩個第一”:每年辦案數量位居全市第一,人均辦案數量居廣西檢察系統第一。該院幹警人數僅佔玉林市檢察系統總人數的12%,每年辦案總量佔全市檢察系統辦案總量的40%以上,檢察人員嚴肅查處侵害羣眾利益、羣眾反映強烈的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各種職務犯罪案件,促進反腐倡廉建設;積極踐行“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檢察工作主題;始終堅持懲治犯罪與保障人權、執法辦案與矛盾相統一的原則,極力做到關愛民生、促進社會和諧。

公訴科是人民檢察院下設科室,承辦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移送起訴或不起訴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或不起訴,出席法庭支持公訴,對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實行監督,對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抗訴等工作。

五、實習內容

在一個多月的中,我分別在公訴科科長覃靜惟辦公室以及助理檢察員楊崇貴的手下工作,在科長辦公室接待公安機關相關人員的來訪以及律師、羣眾的來訪,並接聽電話;跟隨助理檢察員楊崇貴到看守所提審犯罪嫌疑人,查閲案卷材料,旁聽公訴科內部關於案件是否提起公訴以及應當以什麼罪名提起公訴的會議,製作案件審查意見書。

(一)製作審查意見書。

在實習的前階段,我的任務主要是協助檢察員製作審查意見書。

1、審查起訴,是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階段,為了確定經偵查終結的刑事案件是否應當提起公訴,而對偵查機關確認的犯罪事實和證據、犯罪性質和罪名進行審查核實,並作出處理決定的一項訴訟活動。它是實現人民檢察院公訴職能的一項最基本的準備工作,也是人民檢察院對偵查活動實行法律監督的一項重要手段。因此,它對保證人民檢察院正確地提起公訴,發現和糾正偵查活動中的違法行為,具有重要意義。

2、審查起訴的內容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37條的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案件的時候,必須查明以下內容:

⑴犯罪事實、情節是否清楚。

⑵有無遺漏罪行和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

⑶是否屬於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⑷有無附帶民事訴訟

⑸偵查活動是否合法

3、審查意見書的擬寫。檢察人員對案件經過一系列的審查活動,查清全部案件事實以後要擬寫《案件審查意見書》,根據審查的具體情況,提出起訴或者不起訴以及是否需要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意見,報請起訴部門負責人審核。

審查意見書是在跟隨助理檢察員楊崇貴期間開始學習製作的。

製作審查意見書之前必須瞭解案件的詳情,所以,寫意見書之前,檢察員要求我熟悉公安機關移交的案卷、檢察院進行的審查活動的記錄。我所接觸的第一個案件是關於2014年發生的故意傷害案犯罪嫌疑人於2014年自首的案件。公安機關移交檢察院的案卷多數是2014年製作的,包括證人證言、書證物證、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詢問筆錄、鑑定結論等。楊崇貴助理檢察員給了一個盜竊案的模板我,我按照模板製作意見書。公安機關製作的案卷內容詳細,但由於案件發生在2014年,證據蒐集工作在2014年已經完成,新證據基本沒有,所以在認定該犯罪嫌疑人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問題上存在一些問題。問題主要存在於詢問筆錄: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前後不一致,存在翻供現象;同案人(已判刑)供述與受害人供述存在矛盾——同案人表示該犯罪嫌疑人沒有參與傷害受害人,而受害人表示當年犯罪嫌疑人協助其同案人作案;證人證言過於含糊且存在不合理的陳述等。總之,由於案件已經發生了多年,證據的認定比較困難,但是,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對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證據的取得合法有效,據以定案的證據與被證明的事實之間具有客觀關聯性,所以,可以得出審查結論:犯罪嫌疑人構成故意傷害罪,嫌疑人系自首,可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二)提審

(三)檢察院自偵案件的偵查

(四)關於是否起訴以及以什麼罪名起訴的討論

六、實習心得

第三篇:個人檢察院實習報告

檢察院實習報告

2014年10月9日至11月15日,我參加了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二處的實習。實習期間得到了檢察院老師的熱心指導,瞭解了檢察院偵查監督的主要工作流程,也學到了做人、處事、生活的道理。對於法律實踐工作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對自己的學習和生活也有了些思考。在實習期間,我做到了遵守實習所在地的紀律,嚴格要求自己,以下是我的實習報告:

一、實習單位概況: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位於成立於1955年8月,文革期間被撤銷建制,1978年恢復重建。海淀檢察院現設有19個處室,分別承擔國家機關工作人貪污受賄、瀆職等職務犯罪的偵查,刑事案件的審查批捕、審查起訴以及對刑事訴訟、民事、行政訴訟的法律監督等各項工作。本人實習工作所在的處是偵查監督二處,該處主要負責對犯罪嫌疑人的批捕工作,這是公安機關向檢察院移交檢察院的第一步。從收到公安機關提交的提請逮捕通知書開始,要對案情進行仔細分析,確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逮捕的條件,這其中包括對犯罪嫌疑人年齡的審查,對違法行為是否構成犯罪的審查,對犯罪行為可能被判處刑罰的認定。偵查監督是指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公安機關的偵查活動是否合法所進行的法律監督;是憲法和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能;也是刑事訴訟法中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在訴訟活動中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具體體現。偵查監督的方式主要是通過對公安機關的立案進行監督、偵查活動的監督和本院辦理審查逮捕案件自行發現等方式實現。強化偵察監督工作,是依法治國、維護司法公正的需要。偵察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職責,對於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對於保證公正執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實習工作主要內容

本人在海淀區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二處實習期間,主要負責法律文書方面的工作。具體有整理案卷材料,負責卷宗材料的錄入及歸檔工作;撰寫審查批捕意見書等法律文書。除此以外,我還跟隨檢察員參與了一些刑事案件的辦理過程。主要學習和工作有以下幾點:

1.學習偵查監督處的具體規定:

進入偵查監督二處,王雲光老師簡單的介紹了偵查監督二處工作的情況,給了我一些有關偵查監督的書籍和資料學習。經過認真的學習我對偵查監督處有了進一步的瞭解。知道了自己的工作範圍和內容。偵查監督處的工作流程大體是這樣的,由公安機關移送提請批准逮捕書,然後經過檢查機關提審犯罪嫌疑人,確定其是否有必要對其進行逮捕,並完成審查報告,向公安機關發送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或是不予批准逮捕的決定,最後公安機關在回執中將執行情況報告檢察院。

2.卷宗材料的歸檔工作

所謂的歸檔工作即將由檢察員一年一度承辦案件中已經偵查審理結束的案件的卷宗材料進行有序的編排,然後將材料全部送到檢察院內勤處存檔。一個完整的歸檔工作流程包括: (1)將案件中各類相關的法律文書(通常包括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決定書、公安機關呈請對犯罪嫌疑進行拘傳、刑事拘留、或是延長居留期限、逮捕的意見書;檢察機關批准逮捕決定書、補充偵查意見書以及公訴機關對犯罪嫌疑人的起訴意見處等)、涉案書面材料(包括公安機關查封扣押涉案贓物的統計材料,證人證言、各類鑑定文書、律師的辯護意見書等)按照公檢法

機關的辦案流程依次排序,並且編寫頁碼及案卷材料目錄;(2)將每個案件的書面材料依次排序編碼後,還需要將其進行裝訂,貼封條及蓋承辦人員的印章;(3)按照該流程將所有案卷材料整理完畢後,還需要在檢察院的內部網上進行電子錄入歸檔,通常的工作內容就是將所有整理完畢的案件的編號、案由、處理結果、法院的判決文書內容進行填寫;至此,一個完整的歸檔流程才算是完畢。本人在海淀檢察院實習期間,正值檢察院統一進行歸檔工作時期,因此也參加了檢察人員的歸檔工作。在這期間,我們進行歸檔的案件主要是我們所在辦公室兩位主訴檢察官在2014年承辦並經法院審結的400多起刑事案件。這些刑事案件主要是經濟犯罪的刑事案件,主要的案由主要有這麼幾類:販賣毒品;非法制造發票;職務侵佔;製造、銷售假冒偽劣產品;詐騙等。

通過參與檢察院的歸檔工作,我熟悉了在司法實踐中,公、檢、法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的具體流程,也瞭解了許多法律文書的格式、內容,如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給檢察院的起訴意見書、檢察機關對案件審查後的審查報告以及做出的對犯罪嫌疑人起訴或不起訴的意見書、法院開庭審理後對犯罪嫌疑人做出的刑事判決書等。另外,在裝訂卷宗進行歸檔的過程中,通過閲讀案件材料,可以瞭解到實踐中司法機關立案、定罪量刑的標準,瞭解到司法機關具體是如何適用法律的規定來實現自身的職能,打擊違法犯罪行為,保護人民的合法利益;鞏固了平時在課堂及書本中所學的法學理論知識。

3、撰寫審查批捕意見書

案件審查報告是檢察院工作文書的一種。審查逮捕案件意見書有專門的各式,

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二、發案、立案、破案經過;三、經審查認定的案件事實;四、需要説明的問題;五、處理意見。由於法律文書對當事人具有絕對效力,所以在填寫的時候,不能有絲毫差錯,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犯罪事由等。製作法律文書一定要有一顆細緻的心,經過反覆查看後,才加蓋人民檢察院的公章,然後送達公安機關。其通常是檢察員在閲讀了公安機關移送的案件材料,並對案卷中涉案的證據、事實進行審查核對,對案件中可能存在的疑點調查清楚後,做出一定處理意見(即起訴或不起訴意見)的報告,該報告一般交給公訴處的處長或上級領導審閲並由其做出批示,即同意或不同意檢察員做出的處理意見。由於案件審查報告關係着對犯罪嫌疑人做出的處理決定,因此,其在公訴過程中扮演着極為重要的角色。一個案件審查報告的撰寫通常需要閲讀大量的案卷材料,並且要對案件中案情的來龍去脈、爭議點、疑點有十分清楚的認識,只有如此,才能客觀全面地得出處理結論。本人在海淀檢察院公訴處實習期間,也參與了涉及詐騙、非法制造、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侵犯知識產權等案由的若干個案件審查報告的撰寫工作。一個案件的審查報告的內容通常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公安機關依法偵查查明的事實及處理意見;檢察員在審查所有涉案材料後作出的處理意見及依據,這其中包括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與辯解、當事人陳述、證人證言、物證書證、勘驗筆錄、鑑定結論等。由於上述法定證據均是檢察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做出處理意見的依據,因此,在閲讀預審卷中提及的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當事人的陳述、證人證言等書面材料時必須要一一進行核對,以確保據以做出處理意見的證據的合法性,同時也要從有利於犯罪嫌疑人、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權益的角度出發,對於有利於犯罪嫌疑人的證據也要一一予以採納並予以充分的説明。只有這樣才能夠切實有效地發揮檢察機關打擊違法犯罪行為,保障人權的職能。

三、實習體會

一個月的實習時間是短暫的,學到的東西也是有限的,但是在王老師的幫助之下我體會頗多:

1.寫審查批捕意見書時和做筆錄等字面材料工作時要細心,不能僅僅依靠模板,需要有自己的思考和總結。比如信用卡詐騙罪的成立情形有三種,不能同時用一個理由一個模板。對於證據的論述要用法言法語,規範法律用語。將理論知識運用到實踐中來並非易事,真的需要經驗和理解。特別感謝王老師在這方面對我的輔導。

2.切不要小看了基礎的打印和複印等工作。幫助老師複印打印是分內的事情,經常會有很多複印工作等着,但是在複印的時候也要特別仔細,不要漏印或多印。有一些小技巧可以使複印效果更好。這些小事中也是能體現一個人的能力和態度的。

3.實習過程中要注意細節,許多內容是國家祕密,切不可隨意與他人侃談。王老師一直提醒我,偵查監督處的資料是不可以外拿也不可以告訴其他人的,畢竟犯罪嫌疑人此時的罪行並未確定,我們的工作只是審查證據是否充分能否達到批准逮捕的條件而已。這些是關於應有的職業素質的要求,給我印象深刻。

4.多聽多看多記。作為實習生,在偵查監督處的工作內容不多,但是可以有機會聽到工作人員探討疑難案子,可以從他們的分析中瞭解到很多自己欠缺考慮的地方,這是在學校裏學不到的實踐能力。尤其是王老師對經濟類犯罪的總結讓我受益匪淺。

以上就是我的實習體會。一個月的時間很短暫,但收穫很多,也發現了自己在實踐工作中實際操作能力的欠缺和理論知識不平的不紮實,我會在以後的學習和工作中逐步完善。

汪玫瑰

2014年12月6日

第四篇:新密市檢察院實習報告

新密市人民檢察院實習報告

法學院09級六班 孫濤 20143510626

在暑假開始後的第一星期,我們法學院09屆開始了我們的實習。心情是無比的激動,無比的期望的。這是我們法學院的學生跨出學校走向社會崗位邁出的第一步。這也是我們法學院的學生將書本理論向現實轉化的第一步。

我有幸和本班同學一起來到新密市檢察院民行檢察處實習,民行處成為我一個月實習的崗位。我們的負責領導首先是向我們介紹我們民行處的工作職能,受案程序及辦案特點及注意的事項。我發現我們民行處的人員都是年輕的幹警,這讓我沒有產生一種年齡上代溝,這可以讓我更快融入到這個集體之中,真正學到知識。之後,我們就投入到緊張的實習工作之中。在兩個月的實習期間裏要努力將自己在學校學習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聯繫實踐,在實習期間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不早退,認真完成處長和科長交辦的工作。

此次實習,兩個多月的時間都是在民事行政檢察處的辦公室裏度過的,民行處接觸的法律主要就是民法、行政法、民事訴訟法與行政訴訟法。民行處是重要的法律監督部門。對基層法院,同級法院的已生效的民事和行政判決進行程序上和實體上的監督。同時接受有關當事人的民事行政申訴案件。在第一個星期實習中。我閲讀了幾個民行處曾經辦理的案件,認真學習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理論回到多彩的實際生活中,細緻的瞭解了抗訴的全

過程及法院審判中的疑點問題。真正瞭解和熟悉我國的申訴抗訴程序及檢察院在這一方面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配合民行處的人員做好案件的裝訂歸檔工作。實習開始後,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悉心向領導和檢察幹警求教,認真學習法律法規,掌握一些基本的應用法律的技能。進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為以後真正從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

“紙上的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第一個星期裏,我深深感到自己多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工作終運用專業知識的匱乏,剛剛開始在民行科對案件的討論,對案件案情的分析無處下手,茫然不知所措,急忙翻閲法律法條,這充分説明了我掌握的法律知識是多麼的不紮實。這讓我非常憂慮。在學校總以為學得不錯,知識挺紮實的,一旦接觸到實際問題便不知所措,不懂得應用,這才發現自己真正的知識是多麼的匱乏,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時我一家之言而已,不過有一點時可以肯定的,就是目前我們的高等教育特別時我們的法學教育與現實生活實踐工作有點脱鈎。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理論運用到實踐中去才是最佳的效率,故在以後的實習期間,捉住這個寶貴的機遇,在實踐中充實自己,完善自己,發展自己。

第二個星期最有意義最有收穫的是討論了兩個民事申訴案件。一個是買賣合同糾紛案,一個是借款合同糾紛案,這兩個案件都經過了兩審,特別是借款合同糾紛經過了四審。經過這兩個案件的通讀,我發現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當事人之間的所立的合同都是

很不歸範的,這與當時的法律意識的欠缺有關,以致使人特別是投機分子以有機可乘。在討論的過程之中,他們又有相似的特點或是共性:兩個案件都涉及到原告被告雙方所舉的證據的證明力,可才信度的問題。這兩個案件的關鍵點就集中在證據的交鋒上。在討論這兩個案件的過程中,辦案人員使用最高頻率的一個詞是“優勢證據規則”。優勢證據規則主要體現在民事訴訟之中,他不同與刑事訴訟之中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在現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對自己的事實主張承擔舉證責任,也就是民事訴訟中誰主張誰舉證的基本訴訟原則。但是,在現實生活中當事人提供的證據所證明的事實,其真實性達到何種程度,也就是可採信度如何,成為審判定案的依據。如果雙方當事人所舉的證據,顯示了決然相反的的事實的時候怎麼辦呢?我國的現行的民事訴訟法並沒有作出明文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n073條作出瞭解釋:雙方當事人對同一事實分別舉出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案件實際情況,判斷一方提供的證據的證明力是否明顯大於另一方提供的證據的證明力,並對證明力較大的證據予以確認。據此解析,我國現階段民事訴訟中的證明標準可以被界定為:“明顯優勢”,法院根據明顯優勢來判斷雙方當事人對同一事實提出的相反相互矛盾的證據。這一裁判標準就是“優勢證據規則”。具體到這兩個案件之中,我們討論的焦點也是在優勢這一點上如何來挖掘證據。通過對雙方提出的證據來分析他們的證明力及詞消彼長,來決定是否向法院提出抗訴。

通過上述具體個案的討論,深深感到證據在整個訴訟過程中的重

要性,而對案子的證據的分析又是一個重要的過程,同時發覺在現實分析證據的過程中與自己在學校學習的證據法學有很大的不同,這可能就時理論與實踐的區別吧。通過個案學習到法律的實踐技巧,這是我在這個星期的最大收穫。而卻還要繼續向民行處的辦案人員學習。由於是在民行處,我所接觸的全部是民事案件,在辦案的過程中,正如我在前文中所説到的,是對法學專業知識的再學習和再認識。在我的這間辦公室,經常會就疑難案件進行討論,有時候是很正式的全科室討論形成結論,但更多的時候是平時很隨意的探討。我從中獲益匪淺,很多的法學專業知識拿到實踐操作領域來討論,又可以有更深入的理解。而一個多月來的鍛鍊,無論從程序上還是從法律實體問題上,我的收穫是可以和三年的專業學習所得向媲美的,這也是我在畢業實習中最大的財富。

實習生活在我剛剛開始獨立辦案,還沒有來得及大展拳腳的時候就這樣結束了,難免有一些不捨和遺憾。都説大學生在象牙塔裏對社會的認識不夠,所學到的知識實踐性不強,這回的畢業實習讓我對這些説法有了足夠的認識。在實習的日子裏,我逐漸認識到紮實的專業基本功的重要性,認識到對知識不斷更新不斷靈活加以運用的重要性,認識到工作中具體操作技巧的形成和積累的必要,也認識到與人相處適應社會的必要。在工作的過程中,我時刻嚴格的要求自己,遵守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盡我所能的幫助各位老師辦案,發揮我在學校所學到的專業知識。我很感謝我的實習老師,正是在他的幫助和鼓勵下,我的適應能力和工作能力提高得很快,很短時間就能夠獨立完

成各項工作,直至最後可以做到獨立辦案。在這些成長的日子裏,我實踐、思考、反思、總結,所得收穫都已經成為大學生涯中寶貴的財富。或許大學生活中的的片段隨着歲月的流逝難免被遺忘,但這段實習的日子相信仍是會記憶深刻,它作為我們走向社會的第一步,承載了即將面對現實和挑戰的心情,必將難忘。

第五篇:檢察院實習報告[1]

檢察院實習報告

一、實習目的

1、鞏固,聯繫,充實,加深,擴大所學知識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

2、提高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初步掌握檢察系統的程序。

4、熟練運用計算機等工具提高工作效率。

5、養成嚴肅認真,刻苦鑽研,實事求是的工作作風。

6、擴大自己的社會交際面,提高交際能力。

二、實習時間

2014年2月11號至2014年4月10號

三、實習地點

西藏拉薩市達孜縣

四、實習單位和部門

西藏拉薩市達孜縣人民檢察院

五、實習內容

我是懷着相當期待的心情來到達孜縣人民檢察院的,實習的第一天,起了個大早,跟桑珠老師一塊來到了這 莊嚴肅穆的實習單位,可以説,這樣一個地方對於每一個學

法律的人來説都有着或多或少的吸引力。很隨機地被安排在了公訴二處(抗訴處),跟桑珠老師一起,桑珠老師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的檢察官,陽光俊朗,成熟穩重,在之後的實習過程中,他兢兢業業,嚴謹負責,嚴於律己的工作態度無不感染着我,在他的指導和幫助下,我順利完成了為期兩個月的實習。

在整個實習過程中,我始終以一種虛心學習的心態,踏實完成老師佈置的任務,配合老師的工作。我深知,自己是武漢理工大學法學院的學生,自己在實習單位的表現無不影響着外人對理工大,對法學院的看法。於是,我嚴守實習紀律,除有特殊情況,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間儘量多做事,按照老師的要求完成每一項具體的任務。

實習期間,我重複得最多的工作就是錄案子,當中最核心的任務就是結合一審判決和上訴人的上訴狀,根據自己對案情的分析,寫審查意見。我喜歡這項工作,它考驗我的專業知識的牢靠程度及其運用能力,也考察我對事情的分析能力。一個案子錄下來,正如老師所説,一些刑事上的程序和實體方面的知識都得到了進一步鞏固和學習,或者可以説,是得到一次昇華。桑珠老師對待工作一絲不苟,自然,對我要求也不會低,於是,每次我錄完一個案子,就得拿去給他審核,每次都不管我自我感覺多麼良好,他總能指出當中的一些不足,有的時候,還會不斷地問我關於案情的一些細節,

和所運用的理論知識是否正確,是否恰當,在他的嚴格把關下,我總要不斷地去修正自己之前的作業,直到他也挑不出毛病為止。不過儘管如此,在我表現相當不錯的時候,他也不會吝嗇給我鼓勵和表揚。於是,每次的作業,我只求得到他的認可,不知不覺,在每天的積累和鍛鍊下,我發現自己取得了不小的進步,老師也如是説。關於一些流程,關於一些技巧,實習快要結束時,我便都已經熟稔於心。

出庭也是我實習的內容之一。雖是旁聽,但由於開庭的案子很多都是我錄過的,所以,我可以很深入得去理解整個庭審。我喜歡法庭的那種莊嚴,我羨慕法官們,公訴員們,律師們,在法庭上,他們揮灑着他們的智慧與知識,竭力維護着自認為的正義,我感歎,法律人是偉大的。通過出庭,我對庭審的各路流程都有了相當透徹的瞭解,也對法官,公訴人員,律師,書記員的各自的職責立場以及定位有了更明確的認知。

在這裏,不得不提起一次特殊的出庭經歷。上訴人和被害人是親戚關係,被害人在當地經營一家小型的蟲草銷售公司,上訴人是被害人請來做銷售中介以及聯繫買家的銷售人員,偶爾也替被害人管理下賬目上的往來。當然,上訴人是知道被害人的銀行帳户密碼的。有一天,上訴人從被害人銀行卡上擅自取走5000塊。一審判決認定為盜竊,沒有給與緩刑,而上訴人則認為自己是初犯,而且偷那五千塊錢是因

為家中妻子生病,小孩上學,急需用錢,而且自己為公司倒貼了有五千多,覺得自己主觀並無惡性,而且在一審法院受理此案後,被害人多次申請法院免除上訴人的刑罰等,在整個庭審過程中,我專注於上訴人的陳述以及他的表情與眼神,突然一下,我原本中立的立場向他傾斜了,他説到他的家境,説到他的後悔,看着他拖着一雙破的棉鞋,看着他那張憔悴的臉,看着他一頭邋遢的頭髮,看着他陳舊的衣衫,我動搖了,我的天平象他傾斜了。我覺得他只是無知,我覺得他並無多大的主觀惡性,我覺得他家裏需要他。我同情他。庭審結束後,他央求法警允許他打個電話回家,卻被法警生硬地拒絕了,我無法理解,我覺得他可以有權利打電話給家人,他這個時候需要家人給的温暖,哪怕只是通過電話,於是,我問法警,為何不讓他打電話,法警見我情緒激動,便對我進行了一系列程序法上的硬性規定的教育。我雖然沒有再表達自己的規定,但我的情緒依然無法平靜。走出法庭,孫老師語重心長得對我説,我的心理素質還有待提高,而且作為一個公訴人員,要用客觀的立場去判斷,不能為自己的情感左右。這次經歷讓我得到了一次心路上的成長。多次的出庭,學到了很多專業的,社會的知識不説,更重要的是,讓我對法律人的定位越來越明確。公平公正正義應該是我們法律人永遠不變的追求。

整個實習過程當然少不了整理卷宗,裝訂卷宗這兩項內

容。雖然這兩項並不如前錄案子,出庭那樣對專業知識要求那麼高,但也是鍛鍊我們耐心和細心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很多時候,我們花了一整個上午或是一整個下午地去整理,清理部分卷宗,也並不覺得很累,在翻閲這些卷宗的同時,我們可以很好地去了解西藏的法制狀態,可以看看社會上存在的一些問題和弊端。譬如説,我就有看到很多下邊的縣的搶劫案,罪犯大都是跟我年紀相仿的,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西藏還是處於教育落後的狀態,法制教育沒有得到廣泛的普及,很多農牧名家庭對“法”的瞭解遠遠不夠。即使所搶劫到的財物並不是很多,有的也就幾十,或一兩百,很多人還不明白自己罪行有多惡劣有多嚴重,在接受審判的時候,以自己的無知為盾牌,這些現象讓我覺得悲哀,經濟的滯後導致了很多社會問題。

正因為如此,西藏自治區高院結合西藏實際,明確提出了從立案、審判、執行到監督各環節的具體便民、利民、為民措施。認真組織巡迴辦案活動,運用“帳篷法庭”、“馬背法庭”等行之有效的方式,為農牧民羣眾提供法律服務。法院隊伍也逐步壯大,整體素質不斷提高。通過全國法院援藏、中央轉移支付和地方政府配套解決等渠道,全區法院交通工具、法庭設備和辦公設備等裝備條件明顯改善。作為一個西藏新一代法律人,更加明白身上的重任。

無論是哪一份任務,我都認真對待,專心致志去完成,

老師的認可是我內心最大的滿足。

六.實習總結

實習過程中最大的感受就是,公訴人員的工作並不是那麼的輕鬆,事無鉅細,都必須一絲不苟,因為這關係到上訴人乃至整個社會的利益。

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經歷,對我而言意義重大。使我以前掌握的本本理論接受了實踐的檢驗,提高了我解決問題的能力;拓寬了我的思維,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更重要的是,我結交了許多檢察官 老師和其他從事法律作者,對我在法律方面的進步有很大的幫助。

謝謝學院給我這樣一個實習機會,這兩個月的實習讓我增長了很多知識,專業的或非專業的,更重要的是,在整個實習過程中,我懂得了什麼是一個法律人的責任,什麼是法律人該遵循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