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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工作報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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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工作報告多篇

【第1篇】人事局關於依法行政工作現狀調研報告

依法行政、建設法治社會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保證,也是社會進步、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國家也明確把“不斷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觀念和能力”列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XX年建成法治政府的基本目標之一。為此,我區採取民意調查、聽取彙報、進行座談、等形式,對我區當前依法行政工作進行了深入調研,真正掌握了我區依法行政工作當前的現狀、存在問題,針對存在問題,並提出了相應的對策。

一、依法行政的基本情況

近幾年來,尤其是區劃調整後,龍子湖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成效,全區依法行政管理逐步走上規範化、制度化的軌道,建立了權責明確、行為規範、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促進了各項法律、法規的全面實施,保證了依法行政工作落實到實處、深入民心。

(一)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我區各級政府和各行政職能部門都比較重視依法行政各項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普遍推行了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執法過錯追究制,部分單位建立了評議考核機制,完善了執法程序、政務公開等工作制度。明確了各級各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責任、權力、義務,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與個人升遷、獎懲的“裙帶”關係,通過對執法主體嚴格要求、執法依據客觀公正、執法行為以人為本等方面進行整體“亮相”,最大限度地避免各職能部門職責“交叉”、職能“錯位”的等問題。真正做到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辦事的良性發展環境,從而克服了行政工作的隨意性,促進了廉政建設,加強了作風建設,提升了民意。

(二)普遍增強了依法行政的意識

近幾年來,全區各級政府和各部門的領導在重大工作決策,推行新的工作方法,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時,都首先考慮所作做的工作是否合法,從而保證了決策的合法性。為了增強所屬人員依法行政工作意識和能力,全區每年都要舉辦各種有關行政法規知識培訓、集訓班,營造了人人學法、懂法、守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圍。尤其是對執法部門的工作人員做到上崗前有培訓、上崗後有考核,並將法律知識培訓和業務知識培訓作為一項經常性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計劃。通過各種形式的法律學習培訓,提高了領導幹部和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自覺性,依法辦事已逐步成為行政機關和行政執法人員的自覺行動。

(三)真正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

提高領導幹部及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是落實依法行政工作核心,是提高辦事工作效率的根本點,是促進社會和經濟發展全面發展的最終目的。近幾年來,龍子湖區一直把提高領導幹部及工作人員的依法行政能力作為構建和諧龍子湖區、率先崛起龍子湖區的重要手段,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決策性更加科學。各行政職能部門普遍建立了重要決策分析、論證制度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等。一些單位和部門在出台重一些新的意見(辦法)前,通常採取走訪、座談等多種形式,主動徵求下級或其它單位的意見和建議,為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提供依據。二是辦事效率明顯增強。通過信息公開,實現了資源共享、業務協同,縮短審批手續、時間等一系列便民措施,尤其是農村實現“一站式”服務,提高了辦事效率,較好的體現以人為本管理和服務思想。三是協調和化解矛盾方式越來越靈活。區劃調整後,我區增加了兩個鄉鎮,由原來的單一非農城區轉變為城鄉結合的新型城區,工作性質由原來的單一城市結構向城鄉多元化結構發展,隨着經濟的發展,農業用地的徵遷,農村各種矛盾隨之增加,各種信訪、上訪問題也不斷增加,為此,我區各職能部門也因應形勢變化,改變過去那種傳統的接待方式,而是換位思考,採取“以事明理、以理服人”的方法做好羣眾矛盾化解工作,並取得較好的效果。

四是依法行政監督力度明顯增強。近年來,龍子湖區所屬各單位針對行政審批、管理、招工、提升、評優評先都能將法律依據、辦事程序、審批期限、承辦機構和人員、辦理結果等向社會公示,建立健全公開透明的知情權,為公正的監督環境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有行政執法權的部門還通過聘請行政執法監督員,向社會發出調查問卷等方式,積極開展執法效能監察,加大社會監督力度,改善執法服務環境。二、依法行政存在問題

當前,政府各職能部門、各級領導幹部在法律對其剛性約束越來越嚴和羣眾要求依法行政管理的呼聲越來越高、各種社會矛盾日益突現等多重壓力下,實施行政管理的難度也越來越大。某些工作常常陷入依法辦事困難重重,違法行政屢屢被告等的兩難境地。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三個方面的問題。

(一)法律賦予的權力已滯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

隨着改革的深入,城市建設的發展以及各種社會矛盾的突現,一方面各行政職能部門城市管理、維護社會治安等任務繁重,而另一方面法律法規賦予管理、執法的手段與現階段嚴格執法的要求不相適應。比如對佔道經營等城市管理老大難問題的整治,現行法律賦予的執法和處罰手段有限,只能是作出警告、沒收經營工具,作出罰款等處理,這些執法手段過於軟弱,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老大難問題。又如在現行執法過程中暴力抗法、故意傷害行政執法人員、以及圍攻行政執法機關等現象越演越烈,但是,對這些現象法律又沒有賦予任何“特權”,往往對這些問題只能簡單處理,執法嚴了,怕影響安定團結,引起集體性的上訪,如果執

法不嚴,既損害了法律的權威,又影響了行政機關的形象。

(二)少數羣眾的法制意識還不是很強

隨着社會的進步,民主與法制建設不斷深入,依法行政不單純要求執行人員要具備法律素質,更主要的是廣大人民羣眾也需要懂法、守法。但現階段還存在羣眾的法律意識,守法意識還不高,遇到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時,既不按相關規定和法律要求來自覺接受處理,也不聽執法人員的勸説,甚至有的還扇風點火,希望羣眾把事情鬧大,有地當面就支持違法、違紀人員,反映了部分羣眾法律意識淡薄,守法意識不高,直接影響到依法行政的效果,也不利於執法環境的改善。

(三)化解矛盾的方式還相對比較簡單

在社會轉型時期,尤其是區劃調整後,我區由單一的城區結構轉變為城鄉共同發展的多種結構城區,區域內的利益結構和分配結構出現了新的調整和變化,社會矛盾突現出多樣化和複雜化,相應地要求對化解矛盾的手段的創新。但現階段,我區化解社會矛盾的手段還比較單一,大部分通過信訪或事後調處緩解,渠道單一、方法不多、制度不全,還未能健全多種形式的矛盾化解和預防機制。

三、依法行政的對策

針對目前我區有依法行政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社會矛盾的現狀,我們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進一步加強我區依法行政工作,推進法治社會的建設。

(一)加大普法力度,改進執法方式

一方面要從社會着手,進一步加大法制宣傳教育的力度、廣度和深度,使廣大人民羣眾真正瞭解和熟悉法律的內在精神,真正樹立起自覺守法意識,最大限度地減少抗法、拒法的問題發生;另一方面要採取多種辦法和措施,進一步強化幹部隊伍、特別是行政執法隊伍的法制意識和嚴格執法意識,避免行政行為和行政執法的主觀隨意性,提高行政幹部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和社會的能力,提高行政執法的質量和水平。

(二)完善法律制度,建立透明的依法行政環境

凡涉及經濟發展、城市建設、人民生活等方面的重大決策,事先應由法制機構或委託專家、學者進行分析論證;對涉及人民羣眾切身利益和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重大決策,應儘可能通過公開方式廣泛徵求羣眾意見,對羣眾認可的要辦好,對羣眾反對要一律“下馬”。加大行政執法責任制度、評議考核制度和政務公開制度,增加透明度,建立健全良好的依法行政環境。

(三)加強依法行政監督,營造和諧的社會氛圍

一方面加強對行政執法活動的監督,全面落實行政執法過錯追究制,堅決糾正行政違法。另一方面要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保障和支持嚴格依法執法的行為,使執法人員敢於執法。為此,領導幹部要經常深入基層調研,對可能會引起社會矛盾的隱患如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等問題,要制定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從根本上減少和消除隱患。同時,還要將精通法律、政策,協調和工作能力強的幹部充實到信訪部門,暢通投訴、申訴渠道,防止矛盾激化,營造文明、和諧的社會氛圍。

【第2篇】區人事局關於依法行政工作現狀的調研報告

區人事局關於依法行政工作現狀的調研報告

依法行政、建設法治社會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保證,也是社會進步、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國家也明確把“不斷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觀念和能力”列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成法治政府的基本目標之一。為此,區採取民意調查、聽取彙報、進行座談、等形式,對我區當前依法行政工作進行了深入調研,真正掌握了我區依法行政工作當前的現狀、存在問題,針對存在問題,並提出了相應的對策。

一、依法行政的基本情況

近幾年來,尤其是區劃調整後,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成效,全區依法行政管理逐步走上規範化、制度化的軌道,建立了權責明確、行為規範、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促進了各項法律、法規的全面實施,保證了依法行政工作落實到實處、深入民心。

一是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制度體系。我區各級政府和各行政職能部門都比較重視依法行政各項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普遍推行了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執法過錯追究制,部分單位建立了評議考核機制,完善了執法程序、政務公開等工作制度。明確了各級各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責任、權力、義務,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與個人升遷、獎懲的“裙帶”關係,通過對執法主體嚴格要求、執法依據客觀公正、執法行為以人為本等方面進行整體“亮相”,最大限度地避免各職能部門職責“交叉”、職能“錯位”的等問題。真正做到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辦事的良性發展環境,從而克服了行政工作的隨意性,促進了廉政建設,加強了作風建設,提升了民意。

二是普遍增強了依法行政的意識。近幾年來,全區各級政府和各部門的領導在重大工作決策,推行新的工作方法,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時,都首先考慮所作做的工作是否合法,從而保證了決策的合法性。為了增強所屬人員依法行政工作意識和能力,全區每年都要舉辦各種有關行政法規知識培訓、集訓班,營造了人人學法、懂法、守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圍。尤其是對執法部門的工作人員做到上崗前有培訓、上崗後有考核,並將法律知識培訓和業務知識培訓作為一項經常性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計劃。通過各種形式的法律學習培訓,提高了領導幹部和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自覺性,依法辦事已逐步成為行政機關和行政執法人員的自覺行動。

三是真正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領導幹部及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是落實依法行政工作核心,是提高辦事工作效率的根本點,是促進社會和經濟發展全面發展的最終目的。近幾年來,龍子湖區一直把提高領導幹部及工作人員的依法行政能力作為構建和諧龍子湖區、率先崛起龍子湖區的重要手段,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決策性更加科學。各行政職能部門普遍建立了重要決策分析、論證制度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等。一些單位和部門在出台重一些新的意見(辦法)前,通常採取走訪、座談等多種形式,主動徵求下級或其它單位的意見和建議,為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提供依據。二是辦事效率明顯增強。通過信息公開,實現了資源共享、業務協同,縮短審批手續、時間等一系列便民措施,尤其是農村實現“一站式”服務,提高了辦事效率,較好的體現以人為本管理和服務思想。三是協調和化解矛盾方式越來越靈活。區劃調整後,我區增加了兩個鄉鎮,由原來的單一非農城區轉變為城鄉結合的新型城區,工作性質由原來的單一城市結構向城鄉多元化結構發展,隨着經濟的發展,農業用地的徵遷,農村各種矛盾隨之增加,各種信訪、上訪問題也不斷增加,為此,我區各職能部門也因應形勢變化,改變過去那種傳統的接待方式,而是換位思考,採取“以事明理、以理服人”的方法做好羣眾矛盾化解工作,並取得較好的效果。

四是依法行政監督力度明顯增強。近年來,龍子湖區所屬各單位針對行政審批、管理、招工、提升、評優評先都能將法律依據、辦事程序、審批期限、承辦機構和人員、辦理結果等向社會公示,建立健全公開透明的知情權,為公正的監督環境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有行政執法權的部門還通過聘請行政執法監督員,向社會發出調查問卷等方式,積極開展執法效能監察,加大社會監督力度,改善執法服務環境。

二、依法行政存在問題

當前,政府各職能部門、各級領導幹部在法律對其剛性約束越來越嚴和羣眾要求依法行政管理的呼聲越來越高、各種社會矛盾日益突現等多重壓力下,實施行政管理的難度也越來越大。某些工作常常陷入依法辦事困難重重,違法行政屢屢被告等的兩難境地。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三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法律賦予的權力已滯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隨着改革的深入,城市建設的發展以及各種社會矛盾的突現,一方面各行政職能部門城市管理、維護社會治安等任務繁重,而另一方面法律法規賦予管理、執法的手段與現階段嚴格執法的要求不相適應。比如對佔道經營等城市管理老大難問題的整治,現行法律賦予的執法和處罰手段有限,只能是作出警告、沒收經營工具,作出罰款等處理,這些執法手段過於軟弱,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老大難問題。 又如在現行執法過程中暴力抗法、故意傷害行政執法人員、以及圍攻行政執法機關等現象越演越烈,但是,對這些現象法律又沒有賦予任何“特權”,往往對這些問題只能簡單處理,執法嚴了,怕影響安定團結,引起集體性的上訪,如果執法不嚴,既損害了法律的權威,又影響了行政機關的形象。

二是少數羣眾的法制意識還不是很強。隨着社會的進步,民主與法制建設不斷深入,依法行政不單純要求執行人員要具備法律素質,更主要的是廣大人民羣眾也需要懂法、守法。但現階段還存在羣眾的法律意識,守法意識還不高,遇到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時,既不按相關規定和法律要求來自覺接受處理,也不聽執法人員的勸説,甚至有的還扇風點火,希望羣眾把事情鬧大,有地當面就支持違法、違紀人員,反映了部分羣眾法律意識淡薄,守法意識不高,直接影響到依法行政的效果,也不利於執法環境的改善。

三是化解矛盾的方式還相對比較簡單。在社會轉型時期,尤其是區劃調整後,我區由單一的城區結構轉變為城鄉共同發展的多種結構城區,區域內的利益結構和分配結構出現了新的調整和變化,社會矛盾突現出多樣化和複雜化,相應地要求對化解矛盾的手段的創新。但現階段,我區化解社會矛盾的手段還比較單一,大部分通過信訪或事後調處緩解,渠道單

一、方法不多、制度不全,還未能健全多種形式的矛盾化解和預防機制。

三、依法行政的對策

針對目前我區有依法行政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社會矛盾的現狀,我們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進一步加強我區依法行政工作,推進法治社會的建設。

一是加大普法力度,改進執法方式。一方面要從社會着手,進一步加大法制宣傳教育的力度、廣度和深度,使廣大人民羣眾真正瞭解和熟悉法律的內在精神,真正樹立起自覺守法意識,最大限度地減少抗法、拒法的問題發生;另一方面要採取多種辦法和措施,進一步強化幹部隊伍、特別是行政執法隊伍的法制意識和嚴格執法意識,避免行政行為和行政執法的主觀隨意性,提高行政幹部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和社會的能力,提高行政執法的質量和水平。

二是完善法律制度,建立透明的依法行政環境。凡涉及經濟發展、城市建設、人民生活等方面的重大決策,事先應由法制機構或委託專家、學者進行分析論證;對涉及人民羣眾切身利益和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重大決策,應儘可能通過公開方式廣泛徵求羣眾意見,對羣眾認可的要辦好,對羣眾反對要一律“下馬”。加大行政執法責任制度、評議考核制度和政務公開制度,增加透明度,建立健全良好的依法行政環境。

三是加強依法行政監督,營造和諧的社會氛圍。一方面加強對行政執法活動的監督,全面落實行政執法過錯追究制,堅決糾正行政違法。另一方面要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保障和支持嚴格依法執法的行為,使執法人員敢於執法。為此,領導幹部要經常深入基層調研,對可能會引起社會矛盾的隱患如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等問題,要制定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從根本上減少和消除隱患。同時,還要將精通法律、政策,協調和工作能力強的幹部充實到信訪部門,暢通投訴、申訴渠道,防止矛盾激化,營造文明、和諧的社會氛圍。

【第3篇】人事局關於依法行政工作現狀調研報告

依法行政、建設法治社會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保證,也是社會進步、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國家也明確把“不斷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觀念和能力”列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xx年建成法治政府的基本目標之一。為此,我區採取民意調查、聽取彙報、進行座談、等形式,對我區當前依法行政工作進行了深入調研,真正掌握了我區依法行政工作當前的現狀、存在問題,針對存在問題,並提出了相應的對策。

一、依法行政的基本情況

近幾年來,尤其是區劃調整後,龍子湖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成效,全區依法行政管理逐步走上規範化、制度化的軌道,建立了權責明確、行為規範、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促進了各項法律、法規的全面實施,保證了依法行政工作落實到實處、深入民心。

(一)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我區各級政府和各行政職能部門都比較重視依法行政各項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普遍推行了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執法過錯追究制,部分單位建立了評議考核機制,完善了執法程序、政務公開等工作制度。明確了各級各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責任、權力、義務,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與個人升遷、獎懲的“裙帶”關係,通過對執法主體嚴格要求、執法依據客觀公正、執法行為以人為本等方面進行整體“亮相”,最大限度地避免各職能部門職責“交叉”、職能“錯位”的等問題。真正做到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辦事的良性發展環境,從而克服了行政工作的隨意性,促進了廉政建設,加強了作風建設,提升了民意。

(二)普遍增強了依法行政的意識

近幾年來,全區各級政府和各部門的領導在重大工作決策,推行新的工作方法,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時,都首先考慮所作做的工作是否合法,從而保證了決策的合法性。為了增強所屬人員依法行政工作意識和能力,全區每年都要舉辦各種有關行政法規知識培訓、集訓班,營造了人人學法、懂法、守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圍。尤其是對執法部門的工作人員做到上崗前有培訓、上崗後有考核,並將法律知識培訓和業務知識培訓作為一項經常性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計劃。通過各種形式的法律學習培訓,提高了領導幹部和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自覺性,依法辦事已逐步成為行政機關和行政執法人員的自覺行動。

(三)真正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

提高領導幹部及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是落實依法行政工作核心,是提高辦事工作效率的根本點,是促進社會和經濟發展全面發展的最終目的。近幾年來,龍子湖區一直把提高領導幹部及工作人員的依法行政能力作為構建和諧龍子湖區、率先崛起龍子湖區的重要手段,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決策性更加科學。各行政職能部門普遍建立了重要決策分析、論證制度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等。一些單位和部門在出台重一些新的意見(辦法)前,通常採取走訪、座談等多種形式,主動徵求下級或其它單位的意見和建議,為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提供依據。二是辦事效率明顯增強。通過信息公開,實現了資源共享、業務協同,縮短審批手續、時間等一系列便民措施,尤其是農村實現“一站式”服務,提高了辦事效率,較好的體現以人為本管理和服務思想。三是協調和化解矛盾方式越來越靈活。區劃調整後,我區增加了兩個鄉鎮,由原來的單一非農城區轉變為城鄉結合的新型城區,工作性質由原來的單一城市結構向城鄉多元化結構發展,隨着經濟的發展,農業用地的徵遷,農村各種矛盾隨之增加,各種信訪、上訪問題也不斷增加,為此,我區各職能部門也因應形勢變化,改變過去那種傳統的接待方式,而是換位思考,採取“以事明理、以理服人”的方法做好羣眾矛盾化解工作,並取得較好的效果。

四是依法行政監督力度明顯增強。近年來,龍子湖區所屬各單位針對行政審批、管理、招工、提升、評優評先都能將法律依據、辦事程序、審批期限、承辦機構和人員、辦理結果等向社會公示,建立健全公開透明的知情權,為公正的監督環境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有行政執法權的部門還通過聘請行政執法監督員,向社會發出調查問卷等方式,積極開展執法效能監察,加大社會監督力度,改善執法服務環境。

二、依法行政存在問題

當前,政府各職能部門、各級領導幹部在法律對其剛性約束越來越嚴和羣眾要求依法行政管理的呼聲越來越高、各種社會矛盾日益突現等多重壓力下,實施行政管理的難度也越來越大。某些工作常常陷入依法辦事困難重重,違法行政屢屢被告等的兩難境地。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三個方面的問題。

(一)法律賦予的權力已滯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

隨着改革的深入,城市建設的發展以及各種社會矛盾的突現,一方面各行政職能部門城市管理、維護社會治安等任務繁重,而另一方面法律法規賦予管理、執法的手段與現階段嚴格執法的要求不相適應。比如對佔道經營等城市管理老大難問題的整治,現行法律賦予的執法和處罰手段有限,只能是作出警告、沒收經營工具,作出罰款等處理,這些執法手段過於軟弱,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老大難問題。又如在現行執法過程中暴力抗法、故意傷害行政執法人員、以及圍攻行政執法機關等現象越演越烈,但是,對這些現象法律又沒有賦予任何“特權”,往往對這些問題只能簡單處理,執法嚴了,怕影響安定團結,引起集體性的上訪,如果執法不嚴,既損害了法律的權威,又影響了行政機關的形象。

(二)少數羣眾的法制意識還不是很強

隨着社會的進步,民主與法制建設不斷深入,依法行政不單純要求執行人員要具備法律素質,更主要的是廣大人民羣眾也需要懂法、守法。但現階段還存在羣眾的法律意識,守法意識還不高,遇到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時,既不按相關規定和法律要求來自覺接受處理,也不聽執法人員的勸説,甚至有的還扇風點火,希望羣眾把事情鬧大,有地當面就支持違法、違紀人員,反映了部分羣眾法律意識淡薄,守法意識不高,直接影響到依法行政的效果,也不利於執法環境的改善。

(三)化解矛盾的方式還相對比較簡單

在社會轉型時期,尤其是區劃調整後,我區由單一的城區結構轉變為城鄉共同發展的多種結構城區,區域內的利益結構和分配結構出現了新的調整和變化,社會矛盾突現出多樣化和複雜化,相應地要求對化解矛盾的手段的創新。但現階段,我區化解社會矛盾的手段還比較單一,大部分通過信訪或事後調處緩解,渠道單一、方法不多、制度不全,還未能健全多種形式的矛盾化解和預防機制。

三、依法行政的對策

針對目前我區有依法行政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社會矛盾的現狀,我們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進一步加強我區依法行政工作,推進法治社會的建設。

(一)加大普法力度,改進執法方式

一方面要從社會着手,進一步加大法制宣傳教育的力度、廣度和深度,使廣大人民羣眾真正瞭解和熟悉法律的內在精神,真正樹立起自覺守法意識,最大限度地減少抗法、拒法的問題發生;另一方面要採取多種辦法和措施,進一步強化幹部隊伍、特別是行政執法隊伍的法制意識和嚴格執法意識,避免行政行為和行政執法的主觀隨意性,提高行政幹部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和社會的能力,提高行政執法的質量和水平。

(二)完善法律制度,建立透明的依法行政環境

凡涉及經濟發展、城市建設、人民生活等方面的重大決策,事先應由法制機構或委託專家、學者進行分析論證;對涉及人民羣眾切身利益和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重大決策,應儘可能通過公開方式廣泛徵求羣眾意見,對羣眾認可的要辦好,對羣眾反對要一律“下馬”。加大行政執法責任制度、評議考核制度和政務公開制度,增加透明度,建立健全良好的依法行政環境。

(三)加強依法行政監督,營造和諧的社會氛圍

一方面加強對行政執法活動的監督,全面落實行政執法過錯追究制,堅決糾正行政違法。另一方面要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保障和支持嚴格依法執法的行為,使執法人員敢於執法。為此,領導幹部要經常深入基層調研,對可能會引起社會矛盾的隱患如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等問題,要制定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從根本上減少和消除隱患。同時,還要將精通法律、政策,協調和工作能力強的幹部充實到信訪部門,暢通投訴、申訴渠道,防止矛盾激化,營造文明、和諧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