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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調研報告多篇

欄目: 調研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4.39K

人事局調研報告多篇

【第1篇】人事局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調研報告範文

學習實踐好科學發展觀是人事部門做好各項工作的根本,特別是人事仲裁工作如何在新形勢下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規範辦案程序,化解人事人才改革中的熱點、焦點、難點問題。近日,我們結合滁州市工作實際,深入定遠縣、鳳陽縣、來安縣、明光市進行調查、座談,尋求新的對策。

當前縣(市、區)人事仲裁現狀

滁州市轄兩市(縣級市)四縣兩區,市直及8個縣市區計9個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下設仲裁辦公室。

機構設置情況。市直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由常務副市長任主任,委員由組織、人事、教育、科技、法制、衞生、司法、勞動等21個部門的負責人組成。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設在人事局,配專職仲裁辦主任,規格為正科級。8個縣市區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由常務副縣長(副市長、副區長)擔任,成員比照市裏組成,分別在人事局設置了仲裁辦,除定遠縣為副科級外,其餘7縣市區均為股級。

隊伍建設情況。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在人事局聘用了14位正副科長及主任為專職人事爭議仲裁員,從市直部、委、辦、局、市委黨校和律師事務所聘用了陶有倫等18位專家、教授、律師、辦公室主任、人事科長為兼職人事爭議仲裁員,計專兼職仲裁員為32人;8個縣市區分別聘請了96名專兼職人事爭議仲裁員,全市共計有128名專兼職人事爭議仲裁員。

業務開展情況。自2022年全市成立人事爭議仲裁機構以來,共接待人事爭議來信來訪計萬餘人次,調解各類人事爭議糾紛3000餘件,受理案件1100餘件,正式調解和達成書面裁決的人事爭議案件32件。市直正式開庭審理4起,鳳陽縣3起。

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通過調查座談和分析,人事爭議仲裁工作發展趨勢良好,隊伍素質逐步加強,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在全省居上游水平,但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與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與複雜的人事利益的訴求,還尚有相當大的差距,難以適應新形勢下,化解人事熱點、焦點、難點需求,主要存在四個方面的問題:

思想認識不到位。一是缺乏高度。人事仲裁工作不能緊緊圍繞經濟發展的高度去謀劃,一提發展就認為是經濟建設部門的事,與人事仲裁工作不沾邊,不能自覺融入到大局中,認識不高,定位不準,缺乏使命感。二是缺乏深度。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人事仲裁工作與人的利益息息相關。有些同志總認為人事仲裁工作都是與人事糾紛打交道,盡是棘手、撓頭的事,認為幹得再好,都不能使大家都滿意,只能出力不討好,缺乏緊迫感,事業心,定位不高,重視程度不夠。三是缺乏熱度。人事仲裁工作肩負着構建和諧社會的重大責任,對穩定大局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但總有個別領導不夠重視,“説起來重要,幹起來次要,忙起來可以不要”,缺乏主動性和工作熱情。對人事爭議仲裁要像抓經濟和人事人才工作一樣,要有責任感,要有工作熱情和激情,時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實在行動上,不能掉以輕心。

機構規格低。人事仲裁是一項準司法性工作。肩負人事爭議糾紛及案件的處置任務,需要權威性和高規格。全省17個地市已有12個地市的人事爭議仲裁辦公室升格為副縣級,只有三分之一未有升格。滁州市自2022年成立以來一直為正科級。仲裁委是協調議事機構,很少處理具體事務,各類爭議案件的處理和日常工作均由仲裁辦完成。如果仲裁辦不升格無法與市直其他職能部門有效協調處理案件及化解糾紛。規格低缺乏權威性,缺乏工作力度,往往看人家白眼。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也不適應越來越多的焦點、熱點、難點人事糾紛的處理。8個縣市區的仲裁辦只有定遠縣升為副科級,其餘7個縣市區均為正股。

隊伍素質參差不齊。由於機構規格問題帶來隊伍素質問題:一是仲裁辦主任專職少,兼職的多。市直仲裁辦就配備1名正科級仲裁辦主任。8個縣市區除定遠縣配一名副科級仲裁辦主任外,均為兼職。有的是一個機構掛幾個牌子,有的是一個人兼幾個科室的工作,還有的是副局長或其他部門的負責人兼任。二是仲裁辦編制少,人手緊張。市仲裁辦就一個主任,連個辦事員都沒有。一個人出門辦案調查取證的資格都不具備,一人為私,兩人為公,不能靠借人辦案過日子。三是仲裁員隊伍不穩定。仲裁員分為兩類,一類是人事部門內部科室負責人為專職仲裁員;一類是從有關部門聘用的專家、教授、學者、律師、人事科長、辦公室主任為兼職仲裁員。專職仲裁員這一塊相比較穩定一些,兼職的流動性較大,交流、提拔、調動的多,難以固定。四是專業人才少。人事部門的仲裁辦這一塊,目前全市還沒有配備一名學法律的人才。根據人事仲裁的特點,要配備既懂人事法規政策,又要懂其他法律知識的專業人才。

硬件設施差。按照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及省廳的要求,市直及8個縣市區仲裁辦在基礎建設上還相差甚遠:一是沒有仲裁庭。蕪湖等市已設專門人事仲裁庭,目前我市及8個縣市區沒有一個專門的人事仲裁庭。二是調查取證器材沒有,主要是錄相設備,照相設備。業務要求開庭要全過程錄相,以免裁定不公和無理取鬧,使仲裁程序無法進行。三是辦案經費缺乏。按照省和其他兄弟地市的做法及省外做法,一個案件原則上財政拔給2000元辦案經費。每辦一個案件都要請律師和仲裁員及書記員,需要一定的辦案經費。

存在以上問題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是領導重視不夠,仲裁工作擺不上重要位置。大多領導願栽花,怕栽刺。認為人事爭議仲裁都是一些找麻煩的工作,不是管張家的長就是李家短,哪有閒空去給人家當“和事佬”。不如抓一些招考公務員、考專業技術職稱、晉升工資這些好事,見效快,容易出成績。形成工作忙時往後擺,工作閒時等等看,確實上邊有任務時,應付一下就算完事。二是培訓力度不夠。特別是縣市區大多是吃飯財政,遇事捉襟見肘,不願把錢用在培訓上。目前,全市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還沒有專項經費,更不可能有培訓經費,除參加省裏的業務培訓班外,市裏僅舉行過一次仲裁員業務培訓班,8個縣市區還未舉辦過正式仲裁員業務培訓班。再加上縣市區仲裁辦主任一身兼多職,長期處於忙於政務,應付業務,沒有時間學習“充電”,造成觀念落後,業務不熟,知識陳舊,信息閉塞,法律淡漠,能力不強。三是工作熱情不高。由於人事仲裁起步遲,規格低,編制少,領導重視程度不夠,一度影響人事仲裁工作者的積極性,特別是平時幹得都是接待來信來訪,幹出的成績看不見,受得窩囊氣還不少。再加上現在上訪者一不滿意,動不動就去找領導和上級機關,弄不好就會被領導剋。級別沒別人高,批評多,表揚少,積極性和工作熱情完全沒有了。四是宣傳不夠廣泛。由於人事仲裁起步晚,很多人對人事仲裁認識陌生,不知道人事爭議仲裁的作用和受理案件的範圍。加之沒有專款活動經費,不能深入廣泛地宣傳人事爭議仲裁工作。特別是勞動仲裁熱火的很,裝備先進,配備人員多,受案範圍廣,工作力度大,法律法規政策齊全。人事仲裁法規少,宣傳力度又達不到,身單力薄,難以開展地有聲有色。

做好新形勢下人事仲裁工作的對策與思考

科學發展觀要求人事仲裁工作,在新的形勢下,要以積極的姿態,在實踐中改革、創新、尋求新的良策,謀求新的突破,樹立有為才能有位的理念去開展工作。

創新思想理念,發揮職能作用

在新形勢下,機構改革、人事制度改革、正處在攻尖階段,在金融“海嘯”的影響下,經濟社會結構發生着深刻變化,各種社會矛盾集中表現為多種利益衝突,人事仲裁要在複雜的矛盾中,充分發揮四大職能作用:一是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人事爭議仲裁工作一手託幾家,對上負有宣傳黨委政府的法規政策,依法行政的任務,對下負有反映當事人心聲和呼聲的職能,起着承上啟下的橋樑和紐帶作用。訴求渠道能否暢通,都體現在人事仲裁工作者的一言一行上。這就需要我們微笑服務,改變過去“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衙門作風,樹立親民、愛民形象,心裏裝着百姓,把羣眾利益放在至高無尚的位置上,主動貼近羣眾、服務羣眾,關注民生。二是充分發揮減壓閥的職能作用。人事仲裁工作經常面對訴求方的暴怒,因為當事人都是在產生矛盾無法得到合理解決時,才來申請仲裁和調解的,情緒激動,語言粗魯,行為不當都是經常會遇到和發生。在接訪中要做到:一張笑臉,一把椅子,一杯熱茶,一顆熱心。在與人溝通時要做到:急事慢慢地説,大事清楚地説,小事幽默地説,沒把握的事小心地説,做不到的事不忙説,沒有發生地事不胡説,別人的事謹慎地説,自已的事怎麼想就怎麼説,現在的事做了再説,未來的事未來再説。在調解中,要學會換位思考,要多為當事人着想,不要鑽死衚衕,心底無私天地寬,退一步海闊天空,學會包容、理解,減輕對方的壓力和對立情緒,緩解雙方激動情緒,工作朝着有利於問題的處理和化解的方向去努力,使庭前調解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發揮穩壓器的職能作用。人事爭議仲裁是一個居中對人事糾紛進行裁斷的機構,公平、公正是保證執法天平的砝碼平衡與穩定的根本。公道正派是做人的起碼良知,人事仲裁工作者説話辦事,必須本着公正的原則,不能讓法規的天平偏向任何一方。不能不給好處就不辦事,給了好處就亂辦事。如果有偏有向,就會失衡,引起雙方當事人矛盾的激化,引起社會不穩定。堅決不做“一請就到,一喝就冒,一捧就笑,一給就要,一苦就叫,一批就跳,一查就倒,一撤就告”的“八一”幹部。公公正正處理和化解糾紛,堅決糾正坑害羣眾利益的行為,維護廣大人民羣眾最現實、最實際、最直接的利益,尋找各方利益的平衡點,引導羣眾以合理、合法的形式表達利益訴求和公平訴求,使人事仲裁工作真正取信於民,取信於社會。四是充分發揮滅火器的職能作用。人事仲裁工作者必須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糾。對有理的一方必須旗幟鮮明地給予支持,對有錯的一方必須堅決地反對,這樣才能做到滅火的作用。誠信處理糾紛是取信於民的根本,做不到這一點就可能起到火上澆油、亂中添亂的作用。特別是在雙方當事人各持已見的情況下,我們要誠實守信,説老實話,辦老實事,不搞哄騙的辦法去對待羣眾上訪。要把精力用在維護過程公平和社會公正上。同時兼顧結果公平,使當事人怨氣、怒氣、火氣、脾氣蕩然無存。不能採取“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不鬧不解決”的態度,誤導上訪者“小事小鬧,大事大鬧,無事想法子鬧”,形成“小事鬧到鄉,一般情況要鬧到縣,大事非要鬧到國務院”。

創新工作思路,化解熱點糾份

科學發展觀要求人事仲裁工作要在新形勢下,轉變工作思路,着力去解決關注民生的熱點、焦點、難點問題,堅決維護職工最關心的切身利益。一是要堅決維護職工的就業權。在金融危機的影響下,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每況日下,事改企也在緊張的進行中,違規現象時有發生,下崗失業不斷增多。特別是個別改制企業的一把手,對職工的辭職辭退上,一手遮天,個人説了算,不管你有多大本事,説不用你就不用你,借改革之機排除異已。人事仲裁部門要加強對事改企工作的監督,嚴格按改革方案規定程序辦事,對以減員增效為目的,減員獲利為標準的糾紛,要以法行政,從維護穩定大局出發,督促企業妥善安置職工就業。二是堅決維護職工享受養老保險的權益。養老保險是國家解決職工養老後顧之憂的長效機制,也是每一個職工應該享受的合法權益。由於我市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起步較晚,參保單位較少。人事仲裁要強化監督,特別是改革試點單位,要按原來工資水平足額交納,採取財政、單位、個人按比例交納,一定要保證改制單位職工老有所養,徹底擺脱養老的後顧之憂。三是堅決維護職工享受醫療保險的權益。各市縣區有個別事業單位為了減輕負擔,節約開支,不給職工參加醫療保險,使職工享受醫療保險的權益受到嚴重損害。參加醫保是黨和國家解決職工因大病能夠得到及時救助的有效途徑。特別是有高危作業的單位,要按行業規定,足額交納,以使職工在施工和作業中遇到重大傷亡事故的個人和家庭得到賠償和救助,避免重大疾病、重大傷亡事故給國家、單位、家庭及個人帶來不應有的損失和痛苦。四是堅決維護職工的休假權。個別經營性事業單位由於偏面追求經濟效益,工作日隨意延長,節假日不休習以為常。我們要依法保證職工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4小時,確實需要加班的,應按規定給予加班待遇,嚴禁利用超強度、拖延時間,以拖垮職工身體為代價,去謀取單位的經濟效益或叫不當的增產目的。

創新工作方法,分類管理案件

在紛繁複雜的新形勢下,人事仲裁工作要不斷創新工作方法才能適應經濟快速發展的需求。我們結合本市特點,對案件進行了分類管理。一是對基本事實清楚、政策依據明確的簡單的人事爭議案件,進行簡潔處置法,由獨任仲裁員直接辦理的方法,以簡化程序,提高辦案時效。二是對政策理解存在偏差的人事爭議案件,採取調解處理法。通過調解,作好政策解釋,做好雙方思想工作,以達到化解爭議的目的。三是對疑難的人事爭議案件,採用公開庭審的辦法,全程公開透明審理,以事實為依據,以法規政策為準繩,作出公正裁決。不能用不負責任的辦法,什麼“搞定就是穩定,擺平就是水平,無事就是本事,妥協就是和諧,酒量就是能量”。辦事不講法,把本來的小事搞大,大事搞炸。

創新案件文書,規範辦案程序

在辦理案件中,人事仲裁文書是必不可少的工具,對規範辦案程序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人事仲裁文書製作填寫要講究“四性”:一要講究文書製作的科學性。整體佈局要合理,就像寫文章一樣,層次段落,結構要分明。表格要簡明扼要,讓人一看就知怎麼填,不復雜,具有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二要講究文書製作填寫的規範性。人事仲裁文書具有較強的業務要求,內容事項不能省略,也不能畫蛇添足,要用專業內容去規範製作填寫。一張表只能突出一個主題,不能一表多用,也不能多表一用,更不能相互代替。要按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統一要求,不能五花八門。三要講究文書製作填寫的法律性。人事仲裁是準司法性行為,要講究文書製作填寫的法律性,嚴肅性,不能有悖法規的地方,一旦生效具有很強的執行力,是不能隨意更改的。四要講究文書製作填寫的時效性。人事仲裁文書是辦案程序的真實記載,業內人士常説:程序就是公正。這裏也可以説時間就是程序。每個案件都是有時間順序和時間限制的。受理辦案都有時序和時限規定,時間也可以説是案件的生命。

創新機制建設,樹立敢打硬仗作風

隨着科學發展觀的深入學習和實踐,隨着經濟的快速發展,隨着政府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人事仲裁體制要不斷創新,以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求,在複雜的糾紛中要能夠敢幹事,會幹事,敢打硬仗,能夠打勝仗。一是提升機構規格。增強功能,提高統籌協調能力。二是增加人員編制,加強案件處置能力。在緊急關頭,保證能夠拉得出,能戰鬥,敢於拼搏的人事仲裁隊伍。三是加大培訓力度,提高仲裁員隊伍素質。採取“走出去與請進來相結合、專業培訓與實際辦案相結合、以會代訓與脱產學習相結合、以案代訓與以案説法相結合”的形式,培訓專兼職仲裁員。四是強化硬件基礎設施,保障辦案高效開展工作。比如仲裁庭、錄相設備、辦案專項經費的保障等。要避免像個別仲裁員所反映的那樣:“牌子響,硬件差,辦起案件心裏怕”。

人事仲裁工作要想有所作為,只有堅定不移地落實好科學發展觀,在複雜的新形勢下,不斷尋求新的突破創新,才能真正做到靠骨氣去挺直脊樑,靠正氣樹立形像,靠朝氣迎來希望,靠勇氣增添力量,靠志氣實現理想,靠才氣書寫華章,靠人氣團結興旺。

【第2篇】2022年人事局關於依法行政工作現狀調研報告

依法行政、建設法治社會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保證,也是社會進步、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國家也明確把“不斷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觀念和能力”列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XX年建成法治政府的基本目標之一。為此,我區採取民意調查、聽取彙報、進行座談、等形式,對我區當前依法行政工作進行了深入調研,真正掌握了我區依法行政工作當前的現狀、存在問題,針對存在問題,並提出了相應的對策。

一、依法行政的基本情況

近幾年來,尤其是區劃調整後,龍子湖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成效,全區依法行政管理逐步走上規範化、制度化的軌道,建立了權責明確、行為規範、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促進了各項法律、法規的全面實施,保證了依法行政工作落實到實處、深入民心。

(一)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我區各級政府和各行政職能部門都比較重視依法行政各項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普遍推行了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執法過錯追究制,部分單位建立了評議考核機制,完善了執法程序、政務公開等工作制度。明確了各級各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責任、權力、義務,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與個人升遷、獎懲的“裙帶”關係,通過對執法主體嚴格要求、執法依據客觀公正、執法行為以人為本等方面進行整體“亮相”,最大限度地避免各職能部門職責“交叉”、職能“錯位”的等問題。真正做到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辦事的良性發展環境,從而克服了行政工作的隨意性,促進了廉政建設,加強了作風建設,提升了民意。

(二)普遍增強了依法行政的意識

近幾年來,全區各級政府和各部門的領導在重大工作決策,推行新的工作方法,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時,都首先考慮所作做的工作是否合法,從而保證了決策的合法性。為了增強所屬人員依法行政工作意識和能力,全區每年都要舉辦各種有關行政法規知識培訓、集訓班,營造了人人學法、懂法、守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圍。尤其是對執法部門的工作人員做到上崗前有培訓、上崗後有考核,並將法律知識培訓和業務知識培訓作為一項經常性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計劃。通過各種形式的法律學習培訓,提高了領導幹部和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自覺性,依法辦事已逐步成為行政機關和行政執法人員的自覺行動。

(三)真正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

提高領導幹部及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是落實依法行政工作核心,是提高辦事工作效率的根本點,是促進社會和經濟發展全面發展的最終目的。近幾年來,龍子湖區一直把提高領導幹部及工作人員的依法行政能力作為構建和諧龍子湖區、率先崛起龍子湖區的重要手段,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決策性更加科學。各行政職能部門普遍建立了重要決策分析、論證制度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等。一些單位和部門在出台重一些新的意見(辦法)前,通常採取走訪、座談等多種形式,主動徵求下級或其它單位的意見和建議,為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提供依據。二是辦事效率明顯增強。通過信息公開,實現了資源共享、業務協同,縮短審批手續、時間等一系列便民措施,尤其是農村實現“一站式”服務,提高了辦事效率,較好的體現以人為本管理和服務思想。三是協調和化解矛盾方式越來越靈活。區劃調整後,我區增加了兩個鄉鎮,由原來的單一非農城區轉變為城鄉結合的新型城區,工作性質由原來的單一城市結構向城鄉多元化結構發展,隨着經濟的發展,農業用地的徵遷,農村各種矛盾隨之增加,各種信訪、上訪問題也不斷增加,為此,我區各職能部門也因應形勢變化,改變過去那種傳統的接待方式,而是換位思考,採取“以事明理、以理服人”的方法做好羣眾矛盾化解工作,並取得較好的效果。

四是依法行政監督力度明顯增強。近年來,龍子湖區所屬各單位針對行政審批、管理、招工、提升、評優評先都能將法律依據、辦事程序、審批期限、承辦機構和人員、辦理結果等向社會公示,建立健全公開透明的知情權,為公正的監督環境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有行政執法權的部門還通過聘請行政執法監督員,向社會發出調查問卷等方式,積極開展執法效能監察,加大社會監督力度,改善執法服務環境。二、依法行政存在問題

當前,政府各職能部門、各級領導幹部在法律對其剛性約束越來越嚴和羣眾要求依法行政管理的呼聲越來越高、各種社會矛盾日益突現等多重壓力下,實施行政管理的難度也越來越大。某些工作常常陷入依法辦事困難重重,違法行政屢屢被告等的兩難境地。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三個方面的問題。

(一)法律賦予的權力已滯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

隨着改革的深入,城市建設的發展以及各種社會矛盾的突現,一方面各行政職能部門城市管理、維護社會治安等任務繁重,而另一方面法律法規賦予管理、執法的手段與現階段嚴格執法的要求不相適應。比如對佔道經營等城市管理老大難問題的整治,現行法律賦予的執法和處罰手段有限,只能是作出警告、沒收經營工具,作出罰款等處理,這些執法手段過於軟弱,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老大難問題。又如在現行執法過程中暴力抗法、故意傷害行政執法人員、以及圍攻行政執法機關等現象越演越烈,但是,對這些現象法律又沒有賦予任何“特權”,往往對這些問題只能簡單處理,執法嚴了,怕影響安定團結,引起集體性的上訪,如果執

法不嚴,既損害了法律的權威,又影響了行政機關的形象。

(二)少數羣眾的法制意識還不是很強

隨着社會的進步,民主與法制建設不斷深入,依法行政不單純要求執行人員要具備法律素質,更主要的是廣大人民羣眾也需要懂法、守法。但現階段還存在羣眾的法律意識,守法意識還不高,遇到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時,既不按相關規定和法律要求來自覺接受處理,也不聽執法人員的勸説,甚至有的還扇風點火,希望羣眾把事情鬧大,有地當面就支持違法、違紀人員,反映了部分羣眾法律意識淡薄,守法意識不高,直接影響到依法行政的效果,也不利於執法環境的改善。

(三)化解矛盾的方式還相對比較簡單

在社會轉型時期,尤其是區劃調整後,我區由單一的城區結構轉變為城鄉共同發展的多種結構城區,區域內的利益結構和分配結構出現了新的調整和變化,社會矛盾突現出多樣化和複雜化,相應地要求對化解矛盾的手段的創新。但現階段,我區化解社會矛盾的手段還比較單一,大部分通過信訪或事後調處緩解,渠道單一、方法不多、制度不全,還未能健全多種形式的矛盾化解和預防機制。

三、依法行政的對策

針對目前我區有依法行政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社會矛盾的現狀,我們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進一步加強我區依法行政工作,推進法治社會的建設。

(一)加大普法力度,改進執法方式

一方面要從社會着手,進一步加大法制宣傳教育的力度、廣度和深度,使廣大人民羣眾真正瞭解和熟悉法律的內在精神,真正樹立起自覺守法意識,最大限度地減少抗法、拒法的問題發生;另一方面要採取多種辦法和措施,進一步強化幹部隊伍、特別是行政執法隊伍的法制意識和嚴格執法意識,避免行政行為和行政執法的主觀隨意性,提高行政幹部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和社會的能力,提高行政執法的質量和水平。

(二)完善法律制度,建立透明的依法行政環境

凡涉及經濟發展、城市建設、人民生活等方面的重大決策,事先應由法制機構或委託專家、學者進行分析論證;對涉及人民羣眾切身利益和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重大決策,應儘可能通過公開方式廣泛徵求羣眾意見,對羣眾認可的要辦好,對羣眾反對要一律“下馬”。加大行政執法責任制度、評議考核制度和政務公開制度,增加透明度,建立健全良好的依法行政環境。

(三)加強依法行政監督,營造和諧的社會氛圍

一方面加強對行政執法活動的監督,全面落實行政執法過錯追究制,堅決糾正行政違法。另一方面要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保障和支持嚴格依法執法的行為,使執法人員敢於執法。為此,領導幹部要經常深入基層調研,對可能會引起社會矛盾的隱患如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等問題,要制定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從根本上減少和消除隱患。同時,還要將精通法律、政策,協調和工作能力強的幹部充實到信訪部門,暢通投訴、申訴渠道,防止矛盾激化,營造文明、和諧的社會氛圍。

【第3篇】區人事局關於依法行政工作現狀的調研報告

區人事局關於依法行政工作現狀的調研報告

依法行政、建設法治社會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保證,也是社會進步、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國家也明確把“不斷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觀念和能力”列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成法治政府的基本目標之一。為此,區採取民意調查、聽取彙報、進行座談、等形式,對我區當前依法行政工作進行了深入調研,真正掌握了我區依法行政工作當前的現狀、存在問題,針對存在問題,並提出了相應的對策。

一、依法行政的基本情況

近幾年來,尤其是區劃調整後,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成效,全區依法行政管理逐步走上規範化、制度化的軌道,建立了權責明確、行為規範、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促進了各項法律、法規的全面實施,保證了依法行政工作落實到實處、深入民心。

一是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制度體系。我區各級政府和各行政職能部門都比較重視依法行政各項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普遍推行了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執法過錯追究制,部分單位建立了評議考核機制,完善了執法程序、政務公開等工作制度。明確了各級各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責任、權力、義務,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與個人升遷、獎懲的“裙帶”關係,通過對執法主體嚴格要求、執法依據客觀公正、執法行為以人為本等方面進行整體“亮相”,最大限度地避免各職能部門職責“交叉”、職能“錯位”的等問題。真正做到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辦事的良性發展環境,從而克服了行政工作的隨意性,促進了廉政建設,加強了作風建設,提升了民意。

二是普遍增強了依法行政的意識。近幾年來,全區各級政府和各部門的領導在重大工作決策,推行新的工作方法,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時,都首先考慮所作做的工作是否合法,從而保證了決策的合法性。為了增強所屬人員依法行政工作意識和能力,全區每年都要舉辦各種有關行政法規知識培訓、集訓班,營造了人人學法、懂法、守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圍。尤其是對執法部門的工作人員做到上崗前有培訓、上崗後有考核,並將法律知識培訓和業務知識培訓作為一項經常性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計劃。通過各種形式的法律學習培訓,提高了領導幹部和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自覺性,依法辦事已逐步成為行政機關和行政執法人員的自覺行動。

三是真正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領導幹部及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是落實依法行政工作核心,是提高辦事工作效率的根本點,是促進社會和經濟發展全面發展的最終目的。近幾年來,龍子湖區一直把提高領導幹部及工作人員的依法行政能力作為構建和諧龍子湖區、率先崛起龍子湖區的重要手段,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決策性更加科學。各行政職能部門普遍建立了重要決策分析、論證制度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等。一些單位和部門在出台重一些新的意見(辦法)前,通常採取走訪、座談等多種形式,主動徵求下級或其它單位的意見和建議,為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提供依據。二是辦事效率明顯增強。通過信息公開,實現了資源共享、業務協同,縮短審批手續、時間等一系列便民措施,尤其是農村實現“一站式”服務,提高了辦事效率,較好的體現以人為本管理和服務思想。三是協調和化解矛盾方式越來越靈活。區劃調整後,我區增加了兩個鄉鎮,由原來的單一非農城區轉變為城鄉結合的新型城區,工作性質由原來的單一城市結構向城鄉多元化結構發展,隨着經濟的發展,農業用地的徵遷,農村各種矛盾隨之增加,各種信訪、上訪問題也不斷增加,為此,我區各職能部門也因應形勢變化,改變過去那種傳統的接待方式,而是換位思考,採取“以事明理、以理服人”的方法做好羣眾矛盾化解工作,並取得較好的效果。

四是依法行政監督力度明顯增強。近年來,龍子湖區所屬各單位針對行政審批、管理、招工、提升、評優評先都能將法律依據、辦事程序、審批期限、承辦機構和人員、辦理結果等向社會公示,建立健全公開透明的知情權,為公正的監督環境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有行政執法權的部門還通過聘請行政執法監督員,向社會發出調查問卷等方式,積極開展執法效能監察,加大社會監督力度,改善執法服務環境。

二、依法行政存在問題

當前,政府各職能部門、各級領導幹部在法律對其剛性約束越來越嚴和羣眾要求依法行政管理的呼聲越來越高、各種社會矛盾日益突現等多重壓力下,實施行政管理的難度也越來越大。某些工作常常陷入依法辦事困難重重,違法行政屢屢被告等的兩難境地。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三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法律賦予的權力已滯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隨着改革的深入,城市建設的發展以及各種社會矛盾的突現,一方面各行政職能部門城市管理、維護社會治安等任務繁重,而另一方面法律法規賦予管理、執法的手段與現階段嚴格執法的要求不相適應。比如對佔道經營等城市管理老大難問題的整治,現行法律賦予的執法和處罰手段有限,只能是作出警告、沒收經營工具,作出罰款等處理,這些執法手段過於軟弱,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老大難問題。 又如在現行執法過程中暴力抗法、故意傷害行政執法人員、以及圍攻行政執法機關等現象越演越烈,但是,對這些現象法律又沒有賦予任何“特權”,往往對這些問題只能簡單處理,執法嚴了,怕影響安定團結,引起集體性的上訪,如果執法不嚴,既損害了法律的權威,又影響了行政機關的形象。

二是少數羣眾的法制意識還不是很強。隨着社會的進步,民主與法制建設不斷深入,依法行政不單純要求執行人員要具備法律素質,更主要的是廣大人民羣眾也需要懂法、守法。但現階段還存在羣眾的法律意識,守法意識還不高,遇到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時,既不按相關規定和法律要求來自覺接受處理,也不聽執法人員的勸説,甚至有的還扇風點火,希望羣眾把事情鬧大,有地當面就支持違法、違紀人員,反映了部分羣眾法律意識淡薄,守法意識不高,直接影響到依法行政的效果,也不利於執法環境的改善。

三是化解矛盾的方式還相對比較簡單。在社會轉型時期,尤其是區劃調整後,我區由單一的城區結構轉變為城鄉共同發展的多種結構城區,區域內的利益結構和分配結構出現了新的調整和變化,社會矛盾突現出多樣化和複雜化,相應地要求對化解矛盾的手段的創新。但現階段,我區化解社會矛盾的手段還比較單一,大部分通過信訪或事後調處緩解,渠道單

一、方法不多、制度不全,還未能健全多種形式的矛盾化解和預防機制。

三、依法行政的對策

針對目前我區有依法行政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社會矛盾的現狀,我們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進一步加強我區依法行政工作,推進法治社會的建設。

一是加大普法力度,改進執法方式。一方面要從社會着手,進一步加大法制宣傳教育的力度、廣度和深度,使廣大人民羣眾真正瞭解和熟悉法律的內在精神,真正樹立起自覺守法意識,最大限度地減少抗法、拒法的問題發生;另一方面要採取多種辦法和措施,進一步強化幹部隊伍、特別是行政執法隊伍的法制意識和嚴格執法意識,避免行政行為和行政執法的主觀隨意性,提高行政幹部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和社會的能力,提高行政執法的質量和水平。

二是完善法律制度,建立透明的依法行政環境。凡涉及經濟發展、城市建設、人民生活等方面的重大決策,事先應由法制機構或委託專家、學者進行分析論證;對涉及人民羣眾切身利益和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重大決策,應儘可能通過公開方式廣泛徵求羣眾意見,對羣眾認可的要辦好,對羣眾反對要一律“下馬”。加大行政執法責任制度、評議考核制度和政務公開制度,增加透明度,建立健全良好的依法行政環境。

三是加強依法行政監督,營造和諧的社會氛圍。一方面加強對行政執法活動的監督,全面落實行政執法過錯追究制,堅決糾正行政違法。另一方面要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保障和支持嚴格依法執法的行為,使執法人員敢於執法。為此,領導幹部要經常深入基層調研,對可能會引起社會矛盾的隱患如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等問題,要制定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從根本上減少和消除隱患。同時,還要將精通法律、政策,協調和工作能力強的幹部充實到信訪部門,暢通投訴、申訴渠道,防止矛盾激化,營造文明、和諧的社會氛圍。

【第4篇】人事局關於依法行政工作現狀調研報告

依法行政、建設法治社會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保證,也是社會進步、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國家也明確把“不斷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觀念和能力”列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xx年建成法治政府的基本目標之一。為此,我區採取民意調查、聽取彙報、進行座談、等形式,對我區當前依法行政工作進行了深入調研,真正掌握了我區依法行政工作當前的現狀、存在問題,針對存在問題,並提出了相應的對策。

一、依法行政的基本情況

近幾年來,尤其是區劃調整後,龍子湖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成效,全區依法行政管理逐步走上規範化、制度化的軌道,建立了權責明確、行為規範、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促進了各項法律、法規的全面實施,保證了依法行政工作落實到實處、深入民心。

(一)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我區各級政府和各行政職能部門都比較重視依法行政各項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普遍推行了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執法過錯追究制,部分單位建立了評議考核機制,完善了執法程序、政務公開等工作制度。明確了各級各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責任、權力、義務,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與個人升遷、獎懲的“裙帶”關係,通過對執法主體嚴格要求、執法依據客觀公正、執法行為以人為本等方面進行整體“亮相”,最大限度地避免各職能部門職責“交叉”、職能“錯位”的等問題。真正做到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辦事的良性發展環境,從而克服了行政工作的隨意性,促進了廉政建設,加強了作風建設,提升了民意。

(二)普遍增強了依法行政的意識

近幾年來,全區各級政府和各部門的領導在重大工作決策,推行新的工作方法,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時,都首先考慮所作做的工作是否合法,從而保證了決策的合法性。為了增強所屬人員依法行政工作意識和能力,全區每年都要舉辦各種有關行政法規知識培訓、集訓班,營造了人人學法、懂法、守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圍。尤其是對執法部門的工作人員做到上崗前有培訓、上崗後有考核,並將法律知識培訓和業務知識培訓作為一項經常性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計劃。通過各種形式的法律學習培訓,提高了領導幹部和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自覺性,依法辦事已逐步成為行政機關和行政執法人員的自覺行動。

(三)真正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

提高領導幹部及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是落實依法行政工作核心,是提高辦事工作效率的根本點,是促進社會和經濟發展全面發展的最終目的。近幾年來,龍子湖區一直把提高領導幹部及工作人員的依法行政能力作為構建和諧龍子湖區、率先崛起龍子湖區的重要手段,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決策性更加科學。各行政職能部門普遍建立了重要決策分析、論證制度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等。一些單位和部門在出台重一些新的意見(辦法)前,通常採取走訪、座談等多種形式,主動徵求下級或其它單位的意見和建議,為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提供依據。二是辦事效率明顯增強。通過信息公開,實現了資源共享、業務協同,縮短審批手續、時間等一系列便民措施,尤其是農村實現“一站式”服務,提高了辦事效率,較好的體現以人為本管理和服務思想。三是協調和化解矛盾方式越來越靈活。區劃調整後,我區增加了兩個鄉鎮,由原來的單一非農城區轉變為城鄉結合的新型城區,工作性質由原來的單一城市結構向城鄉多元化結構發展,隨着經濟的發展,農業用地的徵遷,農村各種矛盾隨之增加,各種信訪、上訪問題也不斷增加,為此,我區各職能部門也因應形勢變化,改變過去那種傳統的接待方式,而是換位思考,採取“以事明理、以理服人”的方法做好羣眾矛盾化解工作,並取得較好的效果。

四是依法行政監督力度明顯增強。近年來,龍子湖區所屬各單位針對行政審批、管理、招工、提升、評優評先都能將法律依據、辦事程序、審批期限、承辦機構和人員、辦理結果等向社會公示,建立健全公開透明的知情權,為公正的監督環境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有行政執法權的部門還通過聘請行政執法監督員,向社會發出調查問卷等方式,積極開展執法效能監察,加大社會監督力度,改善執法服務環境。

二、依法行政存在問題

當前,政府各職能部門、各級領導幹部在法律對其剛性約束越來越嚴和羣眾要求依法行政管理的呼聲越來越高、各種社會矛盾日益突現等多重壓力下,實施行政管理的難度也越來越大。某些工作常常陷入依法辦事困難重重,違法行政屢屢被告等的兩難境地。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三個方面的問題。

(一)法律賦予的權力已滯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

隨着改革的深入,城市建設的發展以及各種社會矛盾的突現,一方面各行政職能部門城市管理、維護社會治安等任務繁重,而另一方面法律法規賦予管理、執法的手段與現階段嚴格執法的要求不相適應。比如對佔道經營等城市管理老大難問題的整治,現行法律賦予的執法和處罰手段有限,只能是作出警告、沒收經營工具,作出罰款等處理,這些執法手段過於軟弱,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老大難問題。又如在現行執法過程中暴力抗法、故意傷害行政執法人員、以及圍攻行政執法機關等現象越演越烈,但是,對這些現象法律又沒有賦予任何“特權”,往往對這些問題只能簡單處理,執法嚴了,怕影響安定團結,引起集體性的上訪,如果執法不嚴,既損害了法律的權威,又影響了行政機關的形象。

(二)少數羣眾的法制意識還不是很強

隨着社會的進步,民主與法制建設不斷深入,依法行政不單純要求執行人員要具備法律素質,更主要的是廣大人民羣眾也需要懂法、守法。但現階段還存在羣眾的法律意識,守法意識還不高,遇到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時,既不按相關規定和法律要求來自覺接受處理,也不聽執法人員的勸説,甚至有的還扇風點火,希望羣眾把事情鬧大,有地當面就支持違法、違紀人員,反映了部分羣眾法律意識淡薄,守法意識不高,直接影響到依法行政的效果,也不利於執法環境的改善。

(三)化解矛盾的方式還相對比較簡單

在社會轉型時期,尤其是區劃調整後,我區由單一的城區結構轉變為城鄉共同發展的多種結構城區,區域內的利益結構和分配結構出現了新的調整和變化,社會矛盾突現出多樣化和複雜化,相應地要求對化解矛盾的手段的創新。但現階段,我區化解社會矛盾的手段還比較單一,大部分通過信訪或事後調處緩解,渠道單一、方法不多、制度不全,還未能健全多種形式的矛盾化解和預防機制。

三、依法行政的對策

針對目前我區有依法行政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社會矛盾的現狀,我們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進一步加強我區依法行政工作,推進法治社會的建設。

(一)加大普法力度,改進執法方式

一方面要從社會着手,進一步加大法制宣傳教育的力度、廣度和深度,使廣大人民羣眾真正瞭解和熟悉法律的內在精神,真正樹立起自覺守法意識,最大限度地減少抗法、拒法的問題發生;另一方面要採取多種辦法和措施,進一步強化幹部隊伍、特別是行政執法隊伍的法制意識和嚴格執法意識,避免行政行為和行政執法的主觀隨意性,提高行政幹部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和社會的能力,提高行政執法的質量和水平。

(二)完善法律制度,建立透明的依法行政環境

凡涉及經濟發展、城市建設、人民生活等方面的重大決策,事先應由法制機構或委託專家、學者進行分析論證;對涉及人民羣眾切身利益和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重大決策,應儘可能通過公開方式廣泛徵求羣眾意見,對羣眾認可的要辦好,對羣眾反對要一律“下馬”。加大行政執法責任制度、評議考核制度和政務公開制度,增加透明度,建立健全良好的依法行政環境。

(三)加強依法行政監督,營造和諧的社會氛圍

一方面加強對行政執法活動的監督,全面落實行政執法過錯追究制,堅決糾正行政違法。另一方面要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保障和支持嚴格依法執法的行為,使執法人員敢於執法。為此,領導幹部要經常深入基層調研,對可能會引起社會矛盾的隱患如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等問題,要制定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從根本上減少和消除隱患。同時,還要將精通法律、政策,協調和工作能力強的幹部充實到信訪部門,暢通投訴、申訴渠道,防止矛盾激化,營造文明、和諧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