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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設施管理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彙報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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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設施管理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彙報材料

市政設施管理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彙報材料

為了進一步加強市政設施管理,保障市政設施完好和安全運行,設施管理部門及設施管理單位按照市政局重點工作要求,對2020年市政設施管理重點工作做了全面規劃及安排。現將截至目前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彙報如下:

一、規範設施移交及接管

為解決機場高速路的失管問題,多次與建設單位市交通局聯繫溝通,組織相關人員核查了實物和資料,將資料存在問題告知建設單位並督促其整改,正在梳理實物存在的問題,下一步待資料整改合格後將盡快辦理交接手續。

組織相關部門核查了九原區建設局的九華(彩虹)橋檔案資料,正在梳理資料存在的問題,下一步將開展實物核查,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並書面通知建設單位,幫助其整改,加快辦理移交手續進程。

為了減少市政設施管理盲區,保證市民的安全出行,摸排調查了區屬市政設施管理運行狀況,下一步將針對部分存在管理問題和運行隱患的設施,實行對口服務指導,積極協助各區做好市政設施的移交接管工作,包括昆區住建局的紅巖道、東河住建局的康復路、民生大街、阿爾善大街等53條道路及路燈。

為促進市政行業健康均衡發展,有效提升市政設施管理績效。下一步將依據《包頭市市政設施移交管理暫行辦法》,結合各區市政設施建設項目的實施過程,對市政設施移交工作提供全程指導,使建設單位、接管單位在實踐中進一步明晰權利和義務,及時主動按程序辦理設施移交。

二、強化市政設施日常管理

加強市政設施巡視管理,定期隨機對部分路段的設施進行了抽查,確保巡視管理制度有效落實。在冬去春來之際,為及時發現強降雪帶來設施運行隱患,對所轄市政設施運行情況進行了全面排查。積極與城管執法部門聯繫,相互配合加強監督管理,有力制止違章事件發生。截止目前,對內發放設施修復通知單116件,對系統外市政設施送達修復通知單31件,發放違章通知書21件。

在重大節日及雨季來臨前,將對所轄市政設施運行情況進行了全面排查查,遇到暴雨等災害性天氣,實行24小時值班,隨時進行現場巡查。

三、開展設施普查,完善設施基礎台賬

(一)包頭市城區市政工程設施量彙編工作。目前已完成各區建設局2019年新增及改造道路、排水、路燈等設施數據的收集、整理、現場核實彙總工作,4月到 5月利用一個月時間將整理後的材料分類報送至相關部門及科室進行最後核實,查漏補缺及完善彙總結果,並對其提出的建議進行整理、修正,預計2020年5月20日左右完成《2019年包頭市市政工程設施量彙編》的排版、編印工作,6月初出版《2019年包頭市市政工程設施量彙編》並送達各相關部門及各區建設局。8月-10月期間,向各建設部門逐步收集2020年已完成的市政設施新增及改造方面的資料,10月到12月,與各旗、縣、區建設部門核實2020年新增和改造的市政設施,並進行整理與統計。

(二)完善《包頭市城區污水示意圖》、《包頭市城區雨水示意圖》。4月底前完成新增、改造排水管線數據為基礎,對上一年度雨水、污水管線示意圖進行補充和修改。

(三)設施完好率普查及2019年設施《年鑑》修訂工作。6月初到8月底,對市三區我局管轄的道路、便道進行完好率普查。9月初,根據普查數據,進行後期的資料彙總、整理與核對,並完成《年鑑》的修訂出版工作。

四、提升管理服務水平

(一)有效開展管理服務事項辦理工作。嚴格執行提前申報挖掘穿越城市道路計劃制度,收集整理了2020年包頭市及昆區、青山、東河的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並進行了彙總分析,在提出挖掘穿越城市道路技術審查意見時將統籌安排掘路項目,多措並舉避免“馬路拉鍊”現象。積極與市城管執法局溝通,進一步細化了挖掘穿越城市道路審批工作流程,明確各項工作時間節點,完善了臨時佔用城市道路、拆除遷移路燈杆等5項公共服務事項核准工作流程,通過網絡平台公開了業務辦理相關事項。加大破路恢復工程“現場勘查、事中監督”的力度,開展掘路工程施工的事前管理工作,對施工工期長,或開挖規模大,或對城市交通、市容市貌產生較大影響的大型掘路工程,在項目辦理前,組織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相關部門召開協調會,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注意事項提出具體要求,提高了掘路施工的質量和效益,最大限度的保證市政設施的完好和功能的正常發揮。截止目前,共受理掘路、佔道、照明設施改造、管線穿越橋樑等申請18件,勘查現場49處,提出挖掘穿越城市道路技術審查意見3件,臨時佔道審批2件,應急搶修通知單26件,組織包供新城110千伏變電站110千伏線路接入工程穿越阿爾丁北大街協調會1次。

(二)規範費用收取工作。結合實際情況,完善了內部互審、申請人審核、第三方抽查審核的費用核算機制,全面落實市財政局非税收費“應收盡收”的管理要求;以《包頭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為依據,按照第三方造價諮詢機構審定結果,收取城市道路、橋樑、路燈設施的損壞、遷移、拆除賠(補)償費用,全額上繳財政統籌安排。

下一步,將積極與市財政局、城管執法局、各區溝通,以統一的標準、流程和要求與各區協同推進管理服務工作,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將全市破路恢復費用統一收繳至市財政,實現“統破、統收、統復”。

五、健全規章制度體系

(一)制定《城市道路挖掘修復工程管理規定》。根據《包頭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城鎮道路養護技術規範》(CJJ36-2016)等法規、規章,為做好破路恢復工作的協同配合,構建與當前審批方式相適應的破路恢復監管新機制,在梳理部門職責、細化作業標準的基礎上,完成了《城市道路挖掘修復工程管理規定》起草工作。4月底前完善形成徵求意見稿,5月到6月徵求相關部門意見並修改形成討論稿,經我局討論通過後上報住建局,按照住建局及我局的工作安排推進後續工作。

(二)《包頭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修訂工作。制定了《條例》修訂的實施方案,方案明確了修訂工作的目標、組織領導機構、實施原則、工作內容、部門職責、進度安排。計劃分四個階段推進該項工作。

第一階段(梳理、收集、調研階段)。 4月份我局相關科室收集整理城市道路、橋涵、道路空間、排水、照明設施管理基礎資料,梳理現行《條例》中存在問題及需要新增的內容。5月份與市司法、財政、執法、水務、交管、區住建局等相關單位共同討論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思路,同時組織相關單位、部門赴國內發達城市學習市政設施管理、維護經驗,形成調研論證報告(初稿)。

第二階段(研究討論階段)。6月份各單位調研論證報告(初稿)經我局、市住建局上會研討後,初步形成《包頭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調研論證報告》。

第三階段(修訂草案起草階段)。7-9月份依據《包頭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調研論證報告》起草《包頭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及説明,聘請專業律師對《條例調研論證報告》的合法性進行修改。

第四階段(修訂草案起草、徵求意見階段)。10-12月份再次組織相關單位共同研討修改《條例調研論證報告》,形成比較成熟的《包頭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包頭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修訂草案説明》,廣泛徵集社會及相關單位意見,再次上會修改後報送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六、創建“市政設施電子速查手冊”

目前,市政設施電子查手冊的公眾號平台功能建設已完成,已可以運行。正在進行市政設施的數據收集、調取、整理和補充錄入工作。數據採集,設施影像攝錄及補充錄入工作預計延續到10月底。7月初到8月底,對速查手冊平台進行調試、糾錯,對搜索引擎的功能進行優化研究。9月初到11月底,對系統內的道路、橋樑進行集中現場踏勘,對道路附屬設施進行影像收集,測量並製作道路橫斷面圖。12月份,結合積累的運行技術問題及運行要求,開發微信小程序。

設施管理科

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