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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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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彙報

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彙報

 

省質監局:

近年來,在省局的正確領導和法規處的精心指導下,宿州市局以黨的十九大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思想為統領,認真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緊密圍繞中心工作,注重工作機制和方式方法創新,強化制度建設、能力建設和法商培養,着力夯實依法行政基礎,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實際問題,有效提升了全市質監繫統的法治化水平,現將有關工作開展情況彙報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設重點任務完成情況

(一)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升。理清了法治質監建設目標思路,建立完善了依法行政配套制度,推進了簡政放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落實了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制度、領導幹部任前考察和法律知識考核制度、權力清單、責任清單、雙隨機制度,落實了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和法律顧問制度。市局未發生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

(二)行政決策法制化初步形成。建立完善了《宿州市質監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落實了先審查後提交會議決定製度;堅持多年聘用法律顧問並參與決策和案審,發揮其監督把關作用;參與政府立法,複議審查和法制監督等工作,得到省局法規處和市政府法制辦的認可。

(三)執法監督工作紮實有效。加強法制管理,注重接受上級法制機構的指導、監督,完善執法委託程序文件,理順執法管理關係,組織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認定和人員執法資格審查,保障了執法主體合法;實行“陽光執法開門審案”、運用“説理式執法”,豐富了執法辦案和監督舉措;積極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工作,嚴格執行“兩法銜接”工作制度,相關信息錄入安徽省事中事後監管平台。

(四)法制宣傳教育穩步推進。落實了領導幹部學法制度、機關學法培訓制度,制定實施了年度法律學習培訓計劃,積極組織參加省局和市政府舉辦的各類法治培訓,組織參加全市公務員法律知識考試,舉辦宿州市6S管理和卓越績效管理培訓班,組織宿州市首屆質量知識大獎賽,開展業務科長會前講法活動等。在市局網站開闢法治建設專欄,利用“世界計量日”、“安全生產月”、“質量月”、“12·4”國家憲法日等節日,宣傳質監法律法規和質量提升工作。法規科長連續三年被評為“全市法制工作先進個人”。

二、具體做法與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夯實基礎工作

1、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法治質監建設的實施意見》,從法治質監建設的重大意義、目標任務,到制度建設、考量指標等各個方面進行了總體部署,力爭到2019年底,把宿州市質監局建設成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行政管理和執法部門,實現質監工作管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2、在原有推進依法行政領導小組的基礎上,成立了一把手局長任組長,局屬各科室、各直屬機構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法治質監建設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機關黨委),抽調1名法律骨幹負責日常工作。

3、堅持週五學習日製度,保障了每月至少1次集中學習培訓。把憲法等法律列入領導班子黨組中心組學習內容,每年至少開展2次集體學法。除年初全員集中學法活動外,專業法律普法由專業科(室)牽頭組織、法制機構協調配合,其他公共法律邀請專家授課。

(二)加強制度建設,完善權力制約

1、完善科學行政決策機制。局領導班子高度重視決策行為規範,重大決定、重要事項上會前必須經法制部門審核,並嚴格實行事前聽證、專家論證、公開公示、審核報備的決策程序,做到了科學決策、依法決策、集體決策。《關於市縣(區)質量技術監督事權劃分的意見》起草期間,多次召開局長辦公會專題研究各類質監事權,一把手親自帶隊赴四縣一區市場監管系統調研,凡直接面向基層和羣眾、量大面廣、由縣區市場監管局管理更方便有效的質監事權,一律下放縣級局管理。

2、完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出台了《宿州市質監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程序,明確重大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流程。對保留的行政處罰權力,編制自由裁量權細化標準,嚴格規範裁量權行使。下一步將根據市政府的統一部規定,重大事項合法性審查程序規定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進行整合,逐步將各類重大行政權力的行使,都納入法治審核的範圍。

3、完善各類監督制約機制。積極推進質監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在官方網站、政務微博以及公示欄主動公開各類工作動態、重大事項、處罰信息、審批結果等,在雙打信息平台及時推送相關執法檢查信息,在企業公共信用平台更新監管企業被抽查情況等。設立投訴舉報辦公室,開通12365投訴舉報熱線,實行24小時受理,暢通羣眾訴求渠道,微信公眾號注重輿論監督。加強信訪和調解工作,不斷提高行政執法人員基本素質,推行文明執法、陽光執法、和諧執法。配合市法制辦組織執法人員執法資格培訓考試,市局8名新調入執法人員通過了資格考試。目前全局共有持證執法人員37名。

(三)加強法治管理,改進執法監督

1、堅持“陽光執法,開門審案”。我局連續多年推行“陽光執法、開門審案”活動。選取有較大影響的行政處罰案件,邀請紀檢監察、政府法制、司法和新聞媒體等單位的法律專家,參與到行政處罰案件的審理中,由專家對個案進行點評,發表自己的觀點和對質監工作的意見或建議,與會專家充分交流後,再對案件作出審理決定。“開門審案”是體現了行政處罰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保障了行政執法工作的科學性、嚴肅性和權威性。

2、堅持“説理式執法”。行政執法人員在進入執法現場前,先將法律賦予當事人享有的權利和義務以書面的形式告知當事人,並向當事人介紹相關的政策法規和檢查依據,再進入執法現場進行檢查,充分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全面實行“説理式”行政處罰告知書、行政處罰決定書,在文書中講清事實、列舉證據、闡明道理,努力實現案結事了。

2016年以來,我局推行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推進綜合執法和執法重點下移,主要負責對縣區市場監管局辦理的行政處罰案件的進行監督指導。2016年共辦理一般行政處罰案件12起,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起,;2017年共辦理一般行政處罰案件12起,行政複議案件1起。

3、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將具有的5項行政審批事項下放到縣區市場監管局行使,市本級僅保留1項(氣瓶充裝許可);為加強放權後監管效能,編制行政權力事項事中事後監管細則,共分三大類78小項;梳理宿州市質監局公共服務事項14項和中介事項6項,分別編制清單和服務指南;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制度,編制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共8項,檢查對象名錄庫共93家,執法人員名錄庫共30人,編制宿州市質監局隨機抽查工作細則。上述工作均按照省市有關要求,按時完成,上網公佈。

4、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方式化解爭議。一是積極推進信訪制度改革,編制了《通過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投訴請求清單》,共4大類9項羣眾信訪訴求類型,積極引導信訪人員通過訴訟、仲裁、行政複議等法定途經解決問題。二是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選聘市三聯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為我局法律顧問,實行法律顧問參與行政決策和法律監督制度。三是實行執行和解、案件回訪等措施,積極化解爭議,促進執法和諧。2016年以來,我局共辦理1起行政複議案件,無訴訟案件,羣眾舉報投訴處理率達到100%。

三、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的打算

隨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不斷深入,對質監繫統法治化的水平、法治工作人員的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挑戰,目前的機構設置和保障還不能完全滿足工作需要。下一步,我局將繼續深入貫徹《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以推進依法行政能力建設和法治政府建設為目標,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規範行政執法行為為重點,進一步營造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的工作氛圍,紮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規範執法行為,有效化解爭議,強化監督制約,全面依法行政,為五大發展美好宿州和全省質量水平提升作出新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