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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有關工作情況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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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有關工作情況介紹

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有關工作情況介紹

一、濕地和野生動植物資源概況

南昌市位於江西省中部偏北,處贛江、撫河尾閭、鄱陽湖濱,地理位置為東經115°27′—116°35′,北緯28°09′—29°11′,屬亞熱帶季風區,氣候温和濕潤,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全市以平原為主,兼有廣闊的水域以及崗地、丘陵、低山,總面積7402平方公里,概貌為“一分道路和莊園、二山三水四分田”。境內西部九嶺山餘脈上的洗藥塢主峯海拔842.3米,為全市最高峯;東北部瀕臨鄱陽湖,湖濱、港汊、水塘星羅棋佈。目前,經濟高速發展的南昌市正處於基礎設施逐漸完備,對外開放日益擴大,生態環境不斷改善的良好態勢。

(一)濕地廣闊且類型多樣。全市共有各類濕地4006平方公里,濕地面積佔國土總面積的54.1%,所佔比例為全省最大。濕地類型共7種,主要為河流濕地、洪泛濕地、永久性淡水湖、泥炭蘚沼澤濕地(分佈在洗藥塢一帶)、水庫、水渠、水田等。我市擁有全國最大的河口三角洲,面積為1000平方公里。在贛江大橋以東,贛江分為三支,期間的蔣巷鎮、揚子洲鄉、南新鄉、聯圩鄉、昌邑鄉為沖積三角洲,屬洪泛濕地,現已成為江西省的糧倉,目前正將低窪部分的農田實行退耕還湖。我市轄區內的鄱陽湖水域面積達983.47平方公里,約佔鄱陽湖水域面積的三分之一。瀕湖的新建、南昌、進賢三縣還有不少湖泊,如軍山湖(220平方公里)、青嵐湖(42平方公里)、瑤湖(18平方公里)等。

(二)野生動植物資源豐富。我市境內野生動物主要有獸類42種,爬行類18種,兩棲類7種;鳥類種數最多,達380餘種,約佔全國和全省鳥類種數的31.9%、90.5%,其中屬國家一級、二級保護的鳥類分別為10種、38種,屬省級重點保護的鳥類90餘種。此外,全市主要木本植物有96科、225屬、400多種。在南昌市野生植物資源調查中發現,全省61種重點保護野生植物調查的目的物種中,我市特有的野生植物有4種,其中新建縣有浙鑲槐、南昌衞茅,灣裏區有沼柳、沼越桔。

二、保護管理現狀

1、經驗做法

1.1野保管理體系建設

我市率先在全省建立起專職的地市級野生動植物和濕地保護管理機構,並在發展過程中不斷加強體系建設。1992年成立了南昌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站,1993年,南昌市林業局又投資建立了南昌市野生動物救護繁殖中心,這是當時江西唯一的野生動物救護中心。2001年,我市率先成為江西省首批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體系建設達標單位,所轄縣區和重點鄉鎮實現了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站掛牌。這標誌着我市初步建成了較為完善的管理網絡,從而形成了一道野生動植物保護的堅實屏障。

2.2加大執法力度切實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

為切實保護好野生動植物資源,我市野保部門和森林公安密切合作,每年通過定期開展“野生蛙類專項整治”、“餐飲單位專項整治”、“越冬候鳥專項整治”等執法行動,依法嚴厲打擊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取得了明顯成效。2002-2004年,在國家林業局組織的旨在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行為的“獵鷹行動”和“春雷行動”中,南昌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站先後兩次獲得全國“獵鷹行動”、“春雷行動”全國先進單位榮譽稱號。

3.3加快自然保護區建設步伐

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幫助下,我市南磯山省級自然保護區歷經2年科學考察和3年申報晉升的艱苦歷程,於2008年1月14日經國務院批准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我市由此成為全國首個擁有國家級濕地自然保護區的省會城市。這是我市城市發展的一件大事,對於我市創建現代文明花園城市、生態城市,創建國家園林城、環保模範城都具有重大意義。南磯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距南昌城區45公里,總面積3.33萬公頃,每年保護區越冬候鳥種類100餘種,數量超過30萬隻,佔全鄱陽湖候鳥總數一半以上。有4種國家Ⅰ級保護鳥類, 24種國家Ⅱ級保護鳥類;有16種水鳥種羣數量達到或超過國際重要濕地的標準。建設南磯濕地國家級保護區,對於構建鄱陽湖乃至長江中下游生態安全格局、促進鄱陽湖區人與自然和諧共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4.4廣泛宣傳提高全社會保護意識

為提高廣大羣眾的濕地保護意識,我市積極藉助主流新聞媒體宣傳、介紹和報道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工作。在每年的“濕地日”、“愛鳥周”、“野生動物保護宣傳月”等專題宣傳活動期間,組織開展野生動植物標本展、保護區採風、攝影展、郵票展、野生動植物知識競賽等多種方式進行宣傳;並深入中、國小校開展野生動植物保護教育工作,利用多種形式向青少年推廣野生動植物保護知識,多次組織學生到自然保護區實地體驗自然,觀看候鳥,以增強保護鳥類、熱愛大自然的意識。並在互聯網上建立了專業網站用於野生動植物保護宣傳。

2、存在的問題

2.1濕地和野生動植物保護與管理工作點多面廣,需要人員多、投入大,而當前我市濕地和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體系還很不健全,機構設置不到位,經費投入不足,難以有效開展監測和保護管理工作。當加強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工作成為林業部門的一項重要的、長期的工作內容後,經費不足、設備不足、人員不足的問題暴露得更為明顯。

2.2濕地保護政出多門,對資源無法實現統一管理。由於歷史和管理體制等原因, 濕地保護與管理工作仍處在多部門的多頭管理和交叉管理之中。各個行政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從各自職責和利益出發,形不成管理合力,甚至部門利益至上,嚴重影響了對濕地資源的統一保護和科學開發利用,干擾和破壞了珍稀動植物,特別是越冬候鳥的棲息環境。如水利部門負責湖泊水位的調控,漁業部門根據《漁業法》,負責魚類資源的開發利用及漁政管理,當地政府湖區管理權發包給水產養殖户以增加財政收入,林業部門雖然牽頭濕地保護區工作,但只能對鳥類、野生動物進行管理和保護,保護區沒有湖區使用權和管理權,保護管理工作長期處於“借湖養鳥”的窘境。

2.3濕地保護和自然保護區管理目前尚無較為完善的法律規章可循。我省第一部關於濕地保護的條例《江西省鄱陽湖濕地保護條例》2004年3月才開始實施。然而,由於種種原因,該保護條例並未很好地在鄱陽湖地區執行。同樣,我國《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對於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而言,在新的形勢下也明顯滯後。因此,要為我市濕地保護和自然保護區管理提供可操作的法律依據,理順管理體制和協調機制,必須加快濕地立法工作。

三、今後行動計劃及建議

目標:實施濕地和野生動植物保護及自然保護區建設工程,根據當前我市野生動物保護的實際情況,結合國內國際形勢要求,以國家加強生態建設的整體戰略為指導,遵循自然規律和經濟規律,堅持加強資源保護、積極馴養繁育、大力恢復發展、合理開發利用的方針,以保護為根本,以發展為目的,以野生動植物棲息地、濕地保護為基礎,以保護工程為重點,以加快自然保護區建設為突破口,以完善管理體系為保障措施,加大執法、宣傳、科研和投資力度,促進野生動物保護事業的健康發展,保護生物多樣性,實現野生動植物資源的良性循環和永續利用。

措施:

1、完善體系建設,提升支撐保障能力。全面加強保護管理體系、疫源疫病監測體系、候鳥保護監測體系、科學研究體系建設,提高濕地和野生動植物保護的管理水平,實現對重要的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資源和自然保護區及候鳥遷飛的動態監測,逐步完善本地資源數據庫。加強與WWF(世界自然基金)、GEF(全球環境基金)等國際基金組織的交流溝通,爭取他們在野生動植物、濕地保護宣傳教育和人員培訓及濕地恢復等方面的資助。同時加強與國內大專院校和科研單位的合作,加大對野生動植物和濕地資源保護、調查、監測的科技投入,提高科技支撐體系的實力。

2、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破壞濕地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聯合森林公安、交通、工商、漁政等部門對集貿市場、餐飲單位、車站、碼頭、機場等地共同開展“野生蛙類保護”、“野生動物保護”、“苗圃內野生樹木專項整治”、“越冬候鳥保護”等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非法出售、收購、運輸、攜帶野生動植物或其產品的違法犯罪行為。尤其是要針對近年來湖區網捕、毒殺越冬候鳥出現蔓延的情形加大執法打擊力度。同時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建立縣、鄉、村三級侯鳥管護網絡,層層建立崗位責任制,責任落實到個人,將越冬候鳥保護真正納入長效管理機制。

3、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全民生態保護意識。利用“世界濕地日”、“愛鳥周”、“野生動植物保護宣傳月”、“越冬候鳥保護宣傳月”開展保護濕地、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越冬候鳥等專題宣傳活動。一是積極宣傳保護濕地和野生動植物的重要意義和相關法律法規。二是弘揚健康向上的生態文化,積極倡導不烹食野生動物、不穿戴野生動物皮毛服飾、不籠養野生動物,在全社會樹立起正確的生態消費觀,引導人們自覺抵制野生動物違法犯罪。三是通過安裝警示牌,發放宣傳資料,設立流動宣傳車,舉辦普法講座等形式,開展“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市場、進餐館、進車站”的系列宣傳活動,形成人人愛護、善待野生動物的良好社會風尚。四是引導新聞媒體進行正面報道,表明黨和政府高度重視和積極推進濕地和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的立場及所做的努力。

建議:

可持續發展是當今世界的特徵。誰能夠實現經濟發展、人口資源與環境的協調,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誰就擁有可持續發展的條件和競爭優勢。保護好濕地和野生動植物資源是生態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併為人類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提供了物質基礎。我們必須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立足於基本國情和濕地、野生動植物保護現狀,以構建和諧社會、建設生態文明為目標,按照積極保護、科學恢復、合理利用、持續發展的原則,全面加強我市的濕地和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

1、拓展宣傳渠道,提高公眾保護意識。利用各種媒體,採取多種渠道,開展形式多樣和喜聞樂見的宣傳方式,如科普講座、製作專題片、護鳥志願者等活動,廣泛宣傳保護濕地和野生動植物的重要意義,進一步提高全民的濕地保護意識。從科學的角度、用科學的方法,讓人們瞭解和認識濕地、野生動植物與人類的關係,特別要加大警示宣傳的力度,使濕地和野生動植物保護成為各級領導和廣大人民羣眾的自覺行為,形成全社會支持濕地保護事業的良好氛圍。

2、加快濕地立法,依法進行濕地管理。鄱陽湖作為一個世界著名的湖泊,無論是地理、水文,還是歷史、經濟與文化,都與我國其它地區濕地具有明顯不同的特色,很多國家層面制定的管理條例在這裏都不具操作性甚至缺少指導性。濕地因地域不同而特徵不同,特徵不同必然導致管理辦法截然不同,因此,我市要根據我市轄區內鄱陽湖湖區特點儘快出台針對性、操作性較強的濕地保護法律法規,明確職責權限、管理程序和行為準則,將濕地保護、漁業資源管理、水資源的綜合管理、國土及環境規劃、生物多樣性保護等與濕地保護立法協調一致。建立市級主管部門組織協調與多部門分工合作的管理機制,進一步完善濕地保護管理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市、縣濕地保護管理機構和濕地資源監測網絡體系,使我市濕地保護事業健康、有序地發展。

3、政府投入為主,多方爭取資金。濕地保護是公益性事業,各級政府在濕地建設中應起着主導作用。要明確國家、各級政府對應級別濕地保護區責任,並納入各級政府國民經濟發展計劃,在經費上給予保障。同時,還要多方籌措濕地建設資金,拓寬融資渠道,爭取國際合作項目,吸引社會力量參與濕地保護建設。要按照“誰保護、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引導和鼓勵社會各界和個人積極投資濕地保護。

4、加快保護區建設,強化保護管理力度。實踐證明,建設濕地保護區是保護濕地最積極、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要依照《江西省濕地保護總體規劃》的總體佈局,統盤考慮、突出重點、分步實施。對全市典型獨特的濕地類型區和生態敏感區、脆弱區,要搶救性建立一批自然保護區或保護小區,擴大濕地保護面積。堅決依法制止、打擊各種破壞濕地的違法行為,確保濕地保護工作科學、健康、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