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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地承包經營權抵償債務協議書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9.03K

第一篇:機動地承包經營權抵償債務協議書

機動地承包經營權抵償債務協議書

機動地承包經營權抵償債務協議書

內容提要: 機動地承包經營權抵償債務協議書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村民委員會 負責人 ,主任。 為支持乙方經濟發展,甲方先後向乙方發放貸款 筆,借款本金 元,截至協議簽訂日,拖欠利息 元,

關鍵詞: 債務 經營權 承包 機動 乙方 甲方 土地 協議 協議書 雙方

機動地承包經營權抵償債務協議書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 村民委員會負責人 ,主任。為支持乙方經濟發展,甲方先後向乙方發放貸款 筆,借款本金 元,截至協議簽訂日,拖欠利息 元,借款本息合計 元(借款詳細情況見本協議書附件一)。借款到期後,乙方無力償還,甲乙雙方就機動地承包經營權抵償債務事宜,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一、甲乙雙方對借款事實及本金、利息金額和該借款全部用於村集體經濟發展的事實無異議。二、乙方同意以該村的機動地平方 米(摺合 畝)的耕地承包經營權抵償所欠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三、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5日內,乙方負責配合甲方對抵債土地進行丈量並繪製抵債土地示意圖,抵債土地面積以雙方丈量面積為準。抵債土地示意圖作為本協議書附件二。四、宗地位於該村 方向,東西長 米,南北長 米,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土地詳細情況見本協議書附件二)。五、對甲乙雙方達成的以機動地承包經營權抵償借款本息的方案,乙方已於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協議書附件三)。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協議書。六、乙方保證對抵償債務的土地擁有權並且享有以之抵償債務的合法權利。七、抵償債務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內容。九、本協議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況而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協議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3、甲方與其他信用(聯)社合併,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因自然災害或者不可抗力造成年度絕收或者減產50%以上的,抵償債務期間自動延長一年;減產50%以下的,抵償債務期間自動延長半年。十一、延長抵債期限,自乙方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生效。甲方通過郵寄方式送達書面通知的,該通知交郵之日起即視為送達。十二、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十三、自本協議抵債期限開始之日起,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對外發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十

四、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十

五、甲方採取發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乙方村民有優先承包、受讓、承租等權利。十六、在乙方村民無人承包、受讓、承租的情況下,甲方可以與乙方之外的其他村民委員會成員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十七、在乙方村民承包、受讓、承租抵債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情況下,乙方應負責做好配合工作,做好乙方村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的簽訂、流轉款項的收繳等工作。十八、在本協議履行間,因抵債土地所發生的農業税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相關農業税費。十九、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因自然災害造成土地毀損、滅失而無法從事農業生產的,乙方應在甲方已收益的範圍以外重新提供其他土地或者財產抵償債務。二十、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國家因需要徵用抵債土地的,徵地的各項補償費用,應優先償還甲方未受償部分的款項。甲方受償後剩餘部分,歸還乙方;甲方受償後不足部分,乙方仍然負責償還。二十一、本協議書履行期間,乙方應負責協調好村民的相關工作,保證甲方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的順利進行。二十二、對甲方與村民簽訂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乙方無權對協議內容進行干預

二十三、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10日內,乙方負責逐户通知抵債土地的現承包人,向現土地承包人説明抵債事宜,做好現承包人今後年度繼續承包、受讓、承租土地的宣傳工作,停止收取下一承包年度的承包費。二十四、抵償債務期限屆滿,在土地未毀損、滅失和被徵用的情況下,甲方負責將土地交還乙方。二十五、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視為本協議書的有機組成部分。二十六、如因本協議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二十七、本協議書自雙方當事人加蓋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二十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乙方主管部門寶豐縣農村信用聯社備案一份。特別説明:本協議文本為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後共同擬定。甲方已提醒乙方對協議全部條款進行仔細閲讀,並對乙方對協議條款及措詞提出的疑問予以詳細解答,乙方已經認可甲方的解答,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條款及措詞理解一致。附件:1、借款詳細情況説明2、抵債土地示意圖3、乙方村民代表會議決議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乙方 村民委員會(蓋章)負責人(簽字)年 月 日xx省xx市城市信用社·xxx

第二篇:機動地承包經營權抵償債務協議書

機動地承包經營權抵償債務協議書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村民委員會

負責人 ,主任。

為支持乙方經濟發展,甲方先後向乙方發放貸款 筆,借款本金 元,截至協議簽訂日,拖欠利息 元,借款本息合計 元(借款詳細情況見本協議書附件一)。借款到期後,乙方無力償還,甲乙雙方就機動地承包經營權抵償債務事宜,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對借款事實及本金、利息金額和該借款全部用於村集體經濟發展的事實無異議。

二、乙方同意以該村的機動地平方 米(摺合 畝)的耕地承包經營權抵償所欠甲方全部借款本息。

三、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5日內,乙方負責配合甲方對抵債土地進行丈量並繪製抵債土地示意圖,抵債土地面積以雙方丈量面積為準。抵債土地示意圖作為本協議書附件二。

四、宗地位於該村 方向,東西長 米,南北長 米,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土地詳細情況見本協議書附件二)。

五、對甲乙雙方達成的以機動地承包經營權抵償借款本息的方案,乙方已於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協議書附件三)。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協議書。

六、乙方保證對抵償債務的土地擁有權並且享有以之抵償債務的合法權利。

七、抵償債務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內容。

九、本協議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況而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協議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甲方與其他信用(聯)社合併,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因自然災害或者不可抗力造成年度絕收或者減產50%以上的,抵償債務期間自動延長一年;減產50%以下的,抵償債務期間自動延長半年。

十一、延長抵債期限,自乙方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生效。甲方通過郵寄方式送達書面通知的,該通知交郵之日起即視為送達。

十二、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

十三、自本協議抵債期限開始之日起,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對外發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十四、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五、甲方採取發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乙方村民有優先承包、受讓、承租等權利。

十六、在乙方村民無人承包、受讓、承租的情況下,甲方可以與乙方之外的其他村民委員會成員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十七、在乙方村民承包、受讓、承租抵債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情況下,乙方應負責做好配合工作,做好乙方村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的簽訂、流轉款項的收繳等工作。

十八、在本協議履行間,因抵債土地所發生的農業税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相關農業税費。

十九、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因自然災害造成土地毀損、滅失而無法從事農業生產的,乙方應在甲方已收益的範圍以外重新提供其他土地或者財產抵償債務。

二十、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國家因需要徵用抵債土地的,徵地的各項補償費用,應優先償還甲方未受償部分的款項。甲方受償後剩餘部分,歸還乙方;甲方受償後不足部分,乙方仍然負責償還。

二十一、本協議書履行期間,乙方應負責協調好村民的相關工作,保證甲方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十二、對甲方與村民簽訂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乙方無權對協議內容進行干預。

二十三、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10日內,乙方負責逐户通知抵債土地的現承包人,向現土地承包人説明抵債事宜,做好現承包人今後年度繼續承包、受讓、承租土地的宣傳工作,停止收取下一承包年度的承包費。

二十四、抵償債務期限屆滿,在土地未毀損、滅失和被徵用的情況下,甲方負責將土地交還乙方。

二十五、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視為本協議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二十六、如因本協議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十七、本協議書自雙方當事人加蓋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十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乙方主管部門寶豐縣農村信用聯社備案一份。

特別説明:本協議文本為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後共同擬定。甲方已提醒乙方對協議全部條款進行仔細閲讀,並對乙方對協議條款及措詞提出的疑問予以詳細解答,乙方已經認可甲方的解答,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條款及措詞理解一致。

附件:

1、借款詳細情況説明

2、抵債土地示意圖

3、乙方村民代表會議決議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 村民委員會(蓋章)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第三篇:承包經營權抵償債務協議(範本)

甲方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

為支持乙方經濟發展,甲方先後向乙方發放貸款______筆,借款本金______萬元,截至協議簽訂日,拖欠利息______元,借款本息合計______萬元(借款詳細情況見本協議書附件一)。借款到期後,乙方無力償還,甲乙雙方就機動地承包經營權抵償債務事宜,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對借款事實及本金、利息金額和該借款全部用於村集體經濟發展的事實無異議。

二、乙方同意以該村的機動地平方______米(摺合___畝)的耕地承包經營權抵償所欠甲方全部借款本息。

三、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___日內,乙方負責配合甲方對抵債土地進行丈量並繪製抵債土地示意圖,抵債土地面積以雙方丈量面積為準。抵債土地示意圖作為本協議書附件二。

四、宗地位於該村___方向,東西長___米,南北長___米,東至___,西至___,南至___,北至___.(土地詳細情況見本協議書附件二)。

五、對甲乙雙方達成的以機動地承包經營權抵償借款本息的方案,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協議書附件三)。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協議書。

六、乙方保證對抵償債務的土地擁有權並且享有以之抵償債務的合法權利。

七、抵償債務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期限為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內容。

九、本協議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況而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協議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甲方與其他信用(聯)社合併,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因自然災害或者不可抗力造成年度絕收或者減產___%以上的,抵償債務期間自動延長一年;減產___%以下的,抵償債務期間自動延長半年。

十一、延長抵債期限,自乙方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生效。甲方通過郵寄方式送達書面通知的,該通知交郵之日起即視為送達。

十二、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

十三、自本協議抵債期限開始之日起,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對外發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十四、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五、甲方採取發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村民有優先承包、受讓、承租等權利。

十六、在乙方村民無人承包、受讓、承租的情況下,甲方可以與乙方之外的其他村民委員會成員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十七、在乙方村民承包、受讓、承租抵債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情況下,乙方應負責做好配合工作,做好乙方村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的簽訂、流轉款項的收繳等工作。

十八、在本協議履行間,因抵債土地所發生的農業税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相關農業税費。

十九、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因自然災害造成土地毀損、滅失而無法從事農業生產的,乙方應在甲方已收益的範圍以外重新提供其他土地或者財產抵償債務。

二十、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國家因需要徵用抵債土地的,徵地的各項補償費用,應優先償還甲方未受償部分的款項。甲方受償後剩餘部分,歸還乙方;甲方受償後不足部分,乙方仍然負責償還。

二十一、本協議書履行期間,乙方應負責協調好村民的相關工作,保證甲方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十二、對甲方與村民簽訂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乙方無權對協議內容進行干預。

二十三、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10日內,乙方負責逐户通知抵債土地的現承包人,向現土地承包人説明抵債事宜,做好現承包人今後年度繼續承包、受讓、承租土地的宣傳工作,停止收取下一承包年度的承包費。

二十四、抵償債務期限屆滿,在土地未毀損、滅失和被徵用的情況下,甲方負責將土地交還乙方。

二十五、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視為本協議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二十六、如因本協議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十七、本協議書自雙方當事人加蓋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十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乙方主管部門寶豐縣農村信用聯社備案一份。

特別説明:本協議文本為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後共同擬定。甲方已提醒乙方對協議全部條款進行仔細閲讀,並對乙方對協議條款及措詞提出的疑問予以詳細解答,乙方已經認可甲方的解答,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條款及措詞理解一致。

附件

1.借款詳細情況説明

2.抵債土地示意圖

3.乙方村民代表會議決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簽字)

乙方:村民委員會: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第四篇:機動地承包合同

機動地承包合同

發包方: 遊邀村委會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遊邀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我村經濟, 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經黨支部,村委會及兩議會通過, 將我村現有機動地以每畝每年元,承包於本村村民, 經雙方協商, 特定如下 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地畝 , 東至、西至、南至北至承包於乙方耕種。

二、期限: 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起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止。

三、乙方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甲方承包費。

四、在承包期內,因國家和集體徵用土地,乙方無條件將所承包土地交回甲方,甲方退還乙方剩餘年限承包費。

五、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遵守國家相關土地政策的規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改變土地 用途及荒蕪土地等。

六、合同到期甲方重新招標同等條件乙方優先承包。

七、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責任由違約方負責。

説明:

凡有與上屆村委承包土地有關的經濟糾紛,可憑條據按原每年承包費逐年抵頂。 此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備案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 遊邀村委會法人代表

乙方: 遊邀村民

2014年月日

第五篇: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協議書

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協議書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甲方受 (發起人姓名)等村民委託,將 (流轉土地地名)等地的土地,租賃給乙方從事 (經營項目名稱)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條款: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超過第二輪土地承包期限。

二、出租土地的地界,面積

本協議租賃土地為 一帶,東至 為界,南至 為界,西至 為界,北至 為界。總面積為 畝,其中:田 畝,土 畝。

三、土地租賃費用及支付方式,時間

土地租賃費:按田 元/畝,土 元/畝計算,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整。土地租賃費,用人民幣支付。乙方每年 月 日前付次年租賃費,根據甲方提供的有效票據和賬號,轉帳支付給甲方。土地租賃費按實物支付,明確折價的時間和標準。

四、土地交付時間

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⑴照協議規定收取土地出租費,按照協議約定的期限收回出租的土地。

⑵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

①不按協議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蕪土地的,破壞地上附着物的;③不按時交納土地租賃費的。

2.義務。

⑴及時提供出租土地,協助乙方按協議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解

決或調解用路,用水,用電,用氣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⑵現有本宗土地上的雜木,劣雜果樹及附作物的處理辦法。 ⑶現有本宗土地上的墳墓由主人在改土動工前由甲方完善整理好。以後若確需在本宗土地上埋新墳,必需事前,經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後實施,並且一墳不能佔兩個枱面,所損失的 作價賠償,所佔土地面積按實減除租金。所有的墳墓在燒香,管理時不得損害枱面,果樹,設施等,否則加數倍賠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擁有相關的生產經營權,產品處置權,收益權。

2.義務。

⑴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協議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出租費,對出租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出租的土地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⑵乙方將承租的土地採用轉包,轉租或入股等形式再流轉的,應與甲方協商,並經甲方同意後,方能實施。

七、其他約定事項

1.本協議生效後,國家對該宗土地的扶持資金,除應由農户個人直接享有的以外歸,明確歸誰。

2.承包期屆滿後,園內的建築物,設施,果樹處理辦法要寫清。

3.由於 成熟季節的差異性,承包期屆滿最後一年,在 月 日前 還未成熟,實行乙方繼續管護至當年果品成熟採收後為止,是否計租金要明確。

4.該宗土地本屆租用期滿後,按照國家政策,根據市場行情,重新商定租賃費標準,但乙方有優先續承租權。

5.乙方違約,造成協議不履行時,或協議期滿後,土地上的附着物和構建物(要明確怎樣處理 可由甲方處置或限期由乙方清除);

6.在承租期間,如遇國家徵用土地,則土地安置補償費歸甲方

及原承包農户享受;附屬物,配套設施及在土附作物等補償費歸乙方所有。同時按照徵用土地的實際面積,乙方減少相應土地的承租費。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協議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支付協議值款總額的20%違約金。

九、協議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出租協議發生糾紛,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村委會,鎮人民政府農村承包協議管理委員會調解,不同意調解或調解達不成協議,可向區農村承包協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村,鎮農村土地管理部門備案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簽約時間: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