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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地承包協議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9.67K

第一篇:田地承包協議

田地承包協議

田地承包協議

甲方:.........

乙方:

為了發展本村本隊的經濟,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有利於統一管理和合理與開發利用資源,改善農村生活環境條件。現經村民代表反覆充分討論無異議,決定將.......統一承包給乙方發展農業生產。為確保雙方權益得到合法的維護與更好履行義務,特訂如下協議:

承包時間期限為三十年整(公曆2...年12月1日至2....年11月31日)租金為每年每畝人民幣叁佰元正。租金支付方式:每年農曆十二月二十日乙方支付當年租金。租金直接支付給責任田主。

承包在、期間甲方要阻止村民不許麼自侵佔或損壞乙方的生產作業,如有發生,甲方要協助調整處理:對外侵佔乙方的利益時甲方要協助解決,如因責任田權屬發生爭執需要

處理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造成乙方的一切損失,甲方負責賠償給乙方。

在承包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篡改合同,如因不可抗拒的緣故需變更,必須經雙方達成協議方可變更。如因政策變故變更田主,村尾隊要以集體的名義統籌條件下應優先承包給

乙方。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受法律保護。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村幹部處存檔一份。

甲方及責任田主簽名:

乙方簽名:

第二篇:田地承包合同範本格式

《田地承包合同》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合同依據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着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1]:合同內容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甲方採用xx方式將其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用於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xxxx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x年,從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 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置、面積、等級: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x 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具體位置(名稱、四至)。(可具體列表説明,並附土地現狀平面圖)。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時間,或一次性)支付甲方x元/畝,(或實物x公斤/畝),合計x元(或實物x公斤)。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二)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http:///hetong/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有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二)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轉讓合同或專業生產經營項目流轉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耕地承包合同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 ×(乙方)

為了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經協商,甲方將本村×組×塊×畝(其中旱地×畝、水地×畝)耕地承包給乙方經營,並訂立協約如下:

一、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二、甲方權利義務:

1.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定購任務和政策規定的各種税費任務,並督促其承擔和履行對集體的各種義務。

2.指導和監督乙方及時耕種,保護地力,保持水土,防止荒蕪。

3.按有關政策規定,及時將國家用於扶植農業生產發展的資金、物資等供給乙方使用。

4.積極為乙方提供技術、信息、經營管理等生產技術和管理銷售服務。

5.承包期內,除國家和集體建設徵用土地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終止合同,收回土地。

三、乙方權利義務:

1.按有關政策規定,享有使用國家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資金和各種農用物資的權利。

2.自覺接受國家和地方對農業經濟的宏觀指導.積極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任務。

3.全面完成按土地分配的定購指標和上繳的農業税費任務,以及按承包土地分配的義務工、勞動積累工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的鄉村籌款。

4.承包期內,經甲方同意,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有權依法進行土地使用權的流轉並獲得合法收益。

5.承包期內,遇到國家或集體建設徵用土地等,確需動用耕地時,由甲方另行調整。

6.珍惜土地,保護地力,保持水土,不得荒蕪。

四、因不可抗禦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嚴重減產或絕收,經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五、一方違約,須向另一方賠付違約金×元。情節嚴重的,除賠付違約金和經濟損失外,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

六、此合同經雙方簽字和公證機關公證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農業合同管理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此合同一式三份,分別由雙方和公證機關執存,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附:耕地和家庭人口狀況登記表

發包方:××(簽章)

承包方:××(簽章)

公證機關:××(簽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附:耕地狀況登記表(略)

家庭人口狀況登記表(略

第三篇:田地承包合同

合同當事人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合同依據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着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1]:合同內容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甲方採用xx方式將其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用於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xxxx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x年,從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 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置、面積、等級: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x 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具體位置(名稱、四至)。(可具體列表説明,並附土地現狀平面圖)。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時間,或一次性)支付甲方x元/畝,(或實物x公斤/畝),合計x元(或實物x公斤)。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二)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有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二)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轉讓合同或專業生產經營項目流轉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篇:農村田地使用權承包合同

農村田地使用權承包合同

甲方(出讓方):沙坪鎮白勝村四社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劉文武

地址:四川省宜賓市沙坪鎮白勝村四社

因為4社在產業園徵地中,農房已經全部拆遷,紅線外剩餘耕地失去了耕種和有效保護,即將流失,為了保護耕地,負其荒蕪,維護村民的合法利益,因此將此片耕進行承包,在土地承包中,為了切實維護土地承包雙方的合法權益,本着自願、互利、公平、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每一條田地承包方式:甲方自願採用流轉方式將其所有的紅線外剩餘耕地地承包給乙方經營。

第二條田地承包用途:種植、養殖、餐飲等 及其一定的附屬設施建設。

第三條田地承包時限:從年月日至年月 年。

第四條土地承包數量和費用

甲方將剩餘紅線外的耕地承包給乙方經營,耕地承包費每年叁萬元,所有土地承包期內甲方不得隨意增加承包費,土地承包後,原土地上應當承擔的農業税由甲方交納,政策性補助由甲方享有。

第五條付費方式及時間

土地承包費以每年叁萬元承包,一次性共交3年共計承包款:玖萬元整(2014年——2014年——2014年),從2014年開始的承包費在上一年12月22日前交下一年的承包費,以後每年交納一次,如果逾期,則乙方支付甲方5%的滯納金。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有關的土地承包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承包的土地。

2、義務:協助乙方按照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不能有任何的無理要求。

3、在將土地承包給乙方期間,乙方使用當地水源,甲方不得無理干涉和阻擾。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1)在承包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理和收益權。

(2)在承包的土地上可修建機耕便道和生產用房(產權屬於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和阻擾,並且全力協助乙方修建。

2、義務:(1)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2)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承包費,對承包的土地進行有效的保護,不得使其荒蕪。

(3)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如果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4)土地承包期內,乙方在一年之內修建公路到後巖頭(上到觀音巖,下至象魚口),如在一年內不修建公路,甲方終止合同,不退承包費。在修建此公路時,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不支付任何費用。

(5)乙方在使用甲方土地過程中需辦理的相關手續及費用一律由乙方負責,甲方協助辦理。

(6)如果國家徵用甲方土地,青苗費歸甲方所有,乙方建設的公路、種植、養殖、餐飲等建築物和附屬實施歸乙方所有。

(7)所有乙方建設的公路、種植、養殖、餐飲等建築物和附屬實施歸乙方所有。

第八條續租

合同期滿後,該土地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無理或非法干涉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150%的損失(依國家相關權威機構評估為準)。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甲方承包期內所剩年數乘以承包費的150% 。

第十條其他約定

1、乙方僱傭務工人員時,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僱用甲方人員。

2、承包期內,乙方有權將土地轉租和轉包,但必須告訴甲方。

3、在承包期內,乙方若有其他原因,要退出並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但乙方的一切實施歸甲方所有。

4、乙方承包土地需提供合法有效文件,甲方協助辦理。

5、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商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遇國家徵用,甲乙雙方自動解除合同,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對方出其它任何要求。

第十二條合同糾紛的處理

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按《合同法》、《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由農業承包合同委員會進行調解;如調解後雙方仍有異議,則由區農業承包合同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生效時間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產生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由沙坪鎮政府留底一份,村委會留底一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村民小組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第五篇:農村田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接租方]

根據[農村田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

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田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願意將其承包的位於---------------------------------畝田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

二田地轉包[出租]期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自甲方交付之日起計算,期滿後若乙方仍有承租意願則雙方另行協商有關事宜,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三本合同期限內按每年每畝-----元,當年-----月----日前付清,承租期內,甲方不得將該田地另轉包[出租]給第三方,乙方若需轉包[出租]應徵得甲方同意

四甲方轉包[出租]的田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獲得田地流轉收益的權利,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田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轉包[出租]田地,制止乙方損壞轉包田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流轉田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田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4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維護田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2依法保護合理利用田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田地肥沃,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田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

4流轉期間田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七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八合同訂立,簽字後生效。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簽證單位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年月日

簽證單位;

簽證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