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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車位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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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車位買賣合同

地下車位買賣合同

甲 方:

乙方:

簽定日期:年 月 日

車位購買合同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聯繫住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合同法》、《房地產管理法》、《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地下車位事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甲方將位於武漢市洪山區黃家湖大道東原湖光裏小區地下AA252號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售予乙方。該車位面積及位置編號以甲方與原房產開發商簽訂的合同為準。

2、該車位的裝飾、設備、設施等產品標準及其周邊相鄰關係,以實際勘查狀況為準。

第二條 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車位總價為:92000(大寫:玖萬貳仟元整)元人民幣,此價格不含該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2、付款方式:簽訂合同當日支付60000(大寫:陸萬整)元人民幣。剩餘32000(大寫:叁萬貳仟整)元人民幣在合同簽訂後一年內完成支付。

第三條 交付及交接手續

1、甲方應當在乙方支付該車位首筆價款後2日內向乙方交付該車位。

2、甲、乙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期攜帶本合同到約定的地點辦理該車位交付手續。

第四條 責任及義務

1、乙方在合同簽訂後合法享有對該車位的一切正當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於對該車位的使用、轉讓、出租權以及享有因市場價格變動產生的收益或損失。

2、甲方在合同簽訂後需將甲方與原房地產開發商簽訂的車位買賣合同原件交與乙方,作為乙方對車位面積、位置的確認以及使用權的依據附件,甲方可保留其複印件作為第二筆款項支付的依據,合同付款完成後複印件交與乙方或銷燬。

3、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所購買的該車位的用途、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否則乙方應當承擔包括但不限於恢復原狀產生的一切費用,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害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損失。

4、乙方確認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車位施工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5、乙方日常使用時應遵守物業管理規約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

6、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管理費、維修費等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該車位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侵權行為,乙方獨立承擔賠償和修繕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該車位的轉讓價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不超過30 天(含30 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0.5 % 的逾期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超過30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轉讓總價款30%的違約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甲方有權另行處置該車位;

2、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轉讓總價款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第六條 其他事項約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關機關行政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遲延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