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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新版多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3.23W

解除勞動合同(新版多篇)

解除勞動合同 篇一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當事人雙方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我國勞動法在規定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時,就勞動者有過錯和勞動者無過錯兩種情況作了不同的規定。

1.按照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的制職工進行思想品德、勞動態度、實際工作能力、身體情況等進行進一步考察的期限。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可以規定試用期,其期限的長短由企業根據不同工種的實際情況確定,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試用期內,如果發現職工有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如身體條件、受程度、實際工作能力不符合錄用條件,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以保證職工隊伍的素質,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的的。勞動紀律是職工在集體勞動中必須遵守的準則和規範。職工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行為主要包括: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服務態度很差,經常與顧客吵架或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職工有上述行為時,企業應當及時進行教育,或根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給予應有的行政處分。如果經過教育或行政處分以後,職工仍然不改正錯誤的,企業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而不必先辦理辭退手續,再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主要指:玩忽職守,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財遭受損失;濫用職權,違反,違反財經紀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繳利潤損公肥私,使企業在經濟上遭受重大損失;貪污、盜竊,使企業遭受重大損失,尚不構成犯罪。職工有上述行為之一的,企業有權直接解除勞動合同,也不必先辦理辭退手續,再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勞動者違反國家法律,構成犯罪,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企業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上述四種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屬勞動者有過錯,勞動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企業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提前一個月勞動者,也不需要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2.按照勞動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 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按照《國營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的規定,勞動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一般給予3個月到1年的醫療期限。在本單位工作滿20年以上的,醫療期可以根據不同病情適當延長,對於醫療期滿以後,仍然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企業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者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在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時,當事人雙方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某些內容。變更勞動合同,需要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至才可,如果雙方當事人就變更勞動合同不能達成協議,企業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上述三種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屬勞動者無過錯。勞動者無過錯,企業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並根據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的工齡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這裏需要特別提出的是,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工會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如果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勞動合同,工會有權要求重新處理;勞動者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的, 工會應當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這樣做,不僅有利於維護企業經營者的權威,幫助企業行政方面更好地行使職權,也有利於職工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穩定職工情緒。

解除勞動合同 篇二

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

為避免糾紛和明確各自的責任,甲乙雙方就解除合同事宜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解除於X年XX月XX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

二、甲方保證在辦理交接手續時,可將屬乙方個人財產資料,全部移交乙方,不作任何保留。

三、原合同解除後,乙方不得宣稱或利用甲方及甲方成員的名義或者相似名義,從事任何業務及任何損害甲方聲譽和利益的行為。

四、甲方應對以下行為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負損害賠償責任:

(一)在原協議解除後,如果乙方宣稱或利用甲方及甲方成員的名義或者相似名義,從事任何業務及任何損害甲方聲譽和利益的行為。

(二)其他,在原協議解除後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五、本合同書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原交接手續已經辦理完畢的,自交接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即生效。

六、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簽約地點:

甲方(簽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X年XX月XX日

X年XX月XX日

解除勞動合同 篇三

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協議書(適用於已畢業未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

甲方: (見習單位)乙方: (見習人員) 為明確見習人員與見習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一、見習期限及工作安排1、按照甲方的崗位需求,乙方經 (區(縣)團委)、人力資源市場推薦自 年。.。

建築施工企業用工勞動合同範本

(適用於建築施工企業)甲方乙方簽訂時期 年 月 日甲方 法定代表人企業地址施工地址工商註冊機關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家庭住址郵政編碼户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鄉鎮 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

人民法院書記員聘任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係)證明書

你與我單位訂立了 (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內從事 工作。根據《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按下列第 條 款規定解除或終止你與單位的勞動合同(關係):一、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深圳市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城鎮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費協議書

甲方:北京市人才服務中心分中心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9年第38號)規定,雙方簽訂如下協議:1.甲乙方同意按月(一年)以支票或現金方式,收繳失業保險費。

兼課教師契約

一、__________學校(以下簡稱:甲方)聘__________老師(以下簡稱:乙方)為本校兼課教師。二、依據__________縣__________中國小組織再造與人力規劃試辦方案要點與__________縣政府非編制內員工管理要點訂立本契約。

煙台新勞動合同範本

甲方:單位名稱 經濟類型 登記註冊地 實際經營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職工)姓名 性別 户籍所在地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實際居住地 煙台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 協商。

解除勞動合同 篇四

甲 方:

乙 方:

根據《中國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現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就解除勞動合同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達成協議如下:

一、解除勞動合同:

1、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並簽定《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約定於 年 月 日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2、乙方自簽定《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後,承諾在簽定協議書後的當天內按公司規定辦理完畢離職交接手續。

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乙方於 年 月 日入職,在公司工作0年6個月23天,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標準和具體金額為:

(1)依據相關法規定,支付給乙方 個月的工資,合計金額: 1500元(大寫壹仟伍佰元整)。

(2)乙方於 年 月 日前辦理完畢一切離職手續,在 月 日公司發薪時,已經將補償金和12月份的薪資一併結清。

(3)乙方離職甲方實際還應扣除乙方應承擔 年 月的社會保險費用和公積金的個人部分、乙方個人所得税部分。

三、此經濟補償涉及工作期間的所有勞資權益含合同、工資、休息休假、補償、加班等。雙方費用已結清,無任何勞資糾紛。同時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表明雙方在勞動關係期間的各項權利義務已經全部結清,不存在任何勞動爭議事項。

四、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姓名): 簽字: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解除勞動合同 篇五

甲方: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

為避免糾紛和明確各自的責任,甲乙雙方就解除合同事宜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解除於____年__月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

二、甲方保證在辦理交接手續時,可將屬乙方個人財產資料,全部移交乙方,不作任何保留。

三、原合同解除後,乙方不得宣稱或利用甲方及甲方成員的名義或者相似名義,從事任何業務及任何損害甲方聲譽和利益的行為。

四、甲方應對以下行為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負損害賠償責任:

(一)在原協議解除後,如果乙方宣稱或利用甲方及甲方成員的名義或者相似名義,從事任何業務及任何損害甲方聲譽和利益的行為。

(二)其他,在原協議解除後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五、本合同書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原交接手續已經辦理完畢的,自交接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即生效。

六、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簽約地點: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解除勞動合同 篇六

甲方(公司):

乙方(員工):

現因原因,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於XX年9月30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關係隨之終止,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

乙方應配合甲方在XX年9月30日前辦理完畢離職交接手續。

本書於XX年9月30日簽署並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員工工號:_)

甲、乙雙方於____年__月__日簽訂了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____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____年__月__日;

二、____方支付____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______元;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公司乙方(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解除勞動合同 篇七

茲有本單位職工,性別-,年齡,住址。勞動合同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或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因,根據《勞動法》第條第款第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

特此證明。

---

20--年-月-日

公司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篇八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於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元(大寫),甲方將於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願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簽字或簽章)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 篇九

解除勞動合同的含義

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於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係的法律行為。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兩種。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既可以由單方依法解除,也可以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解除,只對未履行部分發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

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

1、員工提出辭職, 需解除勞動合同

2、公司提出辭退員工, 需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標準

1、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

用人單位發給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人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如果工作時間不滿1年,按1年計算。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一定的培訓或調整到其他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按上述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但用人單位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除了按上述標準發放經濟補償金,還應發給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如果辦理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退休、退職手續,享受了退休、退職待遇的,用人單位不支付其經濟補償金。

4、勞動合同訂立時,“約好”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又不能就變更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

甲 方:

乙 方: (員工工號: )

甲、乙雙方於 年 月日簽訂了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 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 年 月 日;

二、方支付 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 元;

三、;

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