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制度衡量要素
為了鼓勵員工遵守制度,提高工作積極性,造良性競爭環境,並對員工過失進行適當、及時的處理,特設立月度績效獎。部門經理有權根據下表的要素對下屬進行評每月績效評估滿分為100分。扣10分以下評A;扣10-20分,評B;扣20-40分,評C;扣40-60分,評D;扣60分以上,評E。
績效要素 | 要素描述 | 衡量標準 | 扣減分值 | ||
1 | 工作效率 | 是否能準時在指定日期完成工作任務或提交結果和彙報 | 推遲1-2天 | -1 | |
推遲3天或以上而無可接受的理由 | -2 | ||||
經常推遲且需要反覆催促提醒才能完成 | -3 | ||||
不及時跟進本職工作,因延誤而造成不良後果 | -5 | ||||
2 | 工作質量 | 所提交的工作結果和彙報是否準確無誤,出錯後所造成的影響 | 常出現錯誤並需要返工,但最後能糾正,不致於造成不良後果。 | -1 | |
同一問題重複犯錯或屢教不改,造成輕微後果 | -2 | ||||
犯錯後推諉責任,對工作失職失誤不願意承擔後果。 | -4 | ||||
出現較嚴重的工作失誤且造成了不良影響。 | -8 | ||||
3 | 專業知識 | 是否熟悉相關專業知識,按法律法規及集團規定辦事。 | 由於對相關法規不熟悉或跟進不力,而導致出現工作方面的失誤,但可以及時更正並彌補。 | -1 | |
因對法規制度不熟悉而造成一定損失 | -2 | ||||
損失較大且影響長遠 | -4 | ||||
由於對相關法規不熟悉或運用不當,導致在勞資關係中公司出現本可避免的較大損失。 | -5 | ||||
4 | 溝通與合作 | 1.是否積極主動配合相關部門完成有關工作 2.是否有問題能溝通協商並把握事情輕重緩急 | 在日常工作中因合作態度欠佳而受到本公司內其它部門的投訴 | -1 | |
不願主動配合集團內各公司、部門完成有關工作並因此而影響了整體工作進度和質量 | -3 | ||||
不及時向上級彙報工作,導致信息不暢而影響決策。 | -3 | ||||
5 | 處事能力 | 1.是否善於發現和解決問題,改善工作方法、提高效率,工作創新和改良 2..是否對工作事項能落實到位並跟蹤結果 3.是否能對臨時突發事件分析原因及妥善處理。 | 對所負責的工作範疇沒有全面細緻的瞭解,不時出現小的錯漏。 | -1 | |
工作固守成規,不會變通,不能與時俱進,導致工作效率低下或質量欠佳。 | -2 | ||||
執行力欠佳,往往不能上行下效,尤其是政策性的任務執行不力。 | -4 | ||||
對與本職工作相關的突發事件時處理不當 | -3 | ||||
6
| 工作態度和其它方面 | 1.工作態度是否積極主動; 2.保密意識和職業道德是否足夠; 3.立場是否以公司利益為重; 4.情緒的自我控制能力; 5.紀律性 | 對政策理解不當或執行不力 | -1 | |
工作主動性較差,對集團的工作任務經常不能按質按量完成。 | -3 | ||||
保密意識不強,有時會泄露工作機密 | -3 | ||||
原則性不強,在處理工作時有時會偏離公司立場。 | -3 | ||||
經常情緒化,對工作結果和部門形象產生不良影響 | -2 | ||||
紀律性欠佳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