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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井停風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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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通風機全天24小時不間斷地連續運轉,共4台主扇包括:2064西主扇、2064東主扇、2016東主扇、1942主扇。因檢修或其它原因,造成主扇或局扇停風時,必須按以下安全技術措施執行。

礦井停風安全措施

第一章主扇停風安全措施

一、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後,主通風機值班人員做好值班記錄,立即報告調度、機電、通風及值班領導,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二、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時,所有主要通風機影響區域作業地點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作業,迅速撤至地表。

三、影響區域人員全部撤出後,由值班礦長迅速決定全礦井是否停產,所有井下人員是否撤出地面。

四、職責

1、總工程師直接指揮主扇停風后的撤人、斷電、恢復通風送電工作;

2、各分管副礦長在主扇發生停風后,負責各自業務範圍內的工作,配合總工程師的指揮;

3、各專業負責人在總工的指揮下負責各自業務範圍內的技術工作;

4、安全、通風、機電、生產負責全面落實各自業務範圍內的具體工作;

5、調度室負責全面統一協調,落實領導安排的各項工作的進展情況,並有詳細記錄;

6、分管調度的負責人負責全面掌握調度的各種台帳記錄情況,並落實各級領導部門安排工作的執行情況。

五、主扇無計劃停風后的安全技術措施

1、主扇無計劃停風后所有人員發現後應立即向調度室彙報,調度室向礦長彙報,緊急情況可直接向礦長彙報。

2、主扇發生停風后,主扇司機應查明原因並及時向調度室彙報﹔

3、調度室接到彙報後,立即向值班領導和總工程師彙報,並通知各分管副礦長及生產到調度室指揮。上述領導必須在十分鐘內到達調度室﹔

4、總工程師根據主扇停風原因及停風時間決定井下停電撤人範圍,通風調度負責落實停電撤人的情況並向調度室彙報;

5、井下生產隊組的值班隊長接到調度的命令後及時通知作業現場人員由作業場所的跟班隊長。安監員組織作業人員撤離至採區進風巷道中,有電話的地點待命並切斷作業地點所有動力、風機的電源。跟班隊長、安監員負責現場監督並落實人員撤離情況並及時向調度彙報;

6、井下各隊零散作業人員由各隊組的值班隊長一一負責通知臨時作業人員通知附近人員撤離,未能通知的零散作業人員感覺無風時,就近撤到採區軌道巷,電話向調度彙報撤離情況;

7、機電工嚴格按要求進行停送電操作口。

七、主扇有計劃停風安全技術措施

1.有計劃停風需執行審批制度,寫明影響區域,停風原因,停風時間段等經審批。

2.停風前,首先切斷受影響巷道內的所有非本安型電氣設備的電源,現場負責人將無風區內所有人員撤到全風壓新鮮風流中,無風區巷道口設置柵欄、警標、警戒,禁止人員入內。然後切斷風機電源,向調度室彙報。

3.如氧氣、一氧化碳、瓦斯等各項氣體濃度超出規定的範圍,必須撤出人員採取措施進行處理,待安全後,再進行作業。

4 .恢復通風后拆除原停風巷道口柵欄、警標,解除警戒,恢復作業。

5.停(電)風期間,安全科負責監督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調度室要做好有關記錄。

6.嚴格執行停送電十二字方針∶停電掛牌,專人看管,誰停誰送。

第二章局扇停風安全措施

為加強管理,杜絕局部通風機無計劃停電停風現象,確保礦井安全生產,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安全技術措施:

一、防止局部通風機無計劃停電停風的規定

1、礦井成立以總工程師為首的有生產、機電、安全、通防等科室參加的局部通風管理小組,並建立責任制,對局部通風、尤其是防止局部通風無計劃停電停風工作要做到分工明確,責任落實。

2、新購的局部通風機必須經礦機電科檢查試驗,合格後方可入井。

3、局部通風機安設前,通防科必須測定安裝地點的全壓風量,只有在全風壓風量滿足要求時,方可安裝。

4、局部通風機必須實行掛牌管理,每班指定專人負責看管。局部通風機由掘進班組長或當班負責人負責管理。

5、因檢修、停電、更換風筒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風時,必須事先制定停風或恢復通風的措施。報當班負責人批准,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6、對井下運轉的局部通風機,生產使用單位每週至少安排機電人員檢查兩次,機電科也要定期檢查,並建立記錄。當班的瓦檢員、電工和施工負責人必須隨時檢查局部通風機是否正常運行,發現問題要及時向礦調度室、通防科、機電科彙報。

7、各級變電所的值班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責任感,確保供電系統安全運行。在停送電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作業票制度。在執行倒閘操作時,必須一個監護一人操作,嚴禁發生誤操作而造成局部能風機無計劃停電停風。

8、各單位要對掘進工作面施工人員和輔助人員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井下任何人不經批准,嚴禁隨意停開局部通風機。

9、安全科應監督有關科室做好防止局部通風機無計劃停電停風的各項工作。

二、局部通風機發生無計劃停電停風的安全技術措施

1、凡事先未提出申請取得批准的無論何種原因引起的局部通風機停電停風,無論停風時間長短,都屬無計劃停電停風,都要登記和上報。

2、掘進工作面發生無計劃停風時,必須立即切斷電源,撤出人員,由施工單位或瓦檢員設置柵欄和警標,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停風區。

3、局部通風機發生無計劃停電停風時,施工人員應立即向通防科彙報,通防科負責向有關科室提出無計劃停電停風事故通知單。礦通防科必須在24小時內向調度彙報。通防科應建立局部通風機無計劃停電停風台賬。

4、局部通風機發生無計劃停電停風時,由礦安全科室組織生產、機電、通風等科室進行分析追查,並對責任單位和個人進行處罰。

7、應用好風機開停傳感器,以便隨時掌握局部通風機運行情況,發現無計劃停電停風機時,及時採取措施進行處理。(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