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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薪資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欄目: 章程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7.55K

公司薪資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公司薪酬制度 篇一

崗位績效工資

1、基本工資

1.1崗位工資

1.1.1崗位工資由員工所在崗位的相對價值確定(工作時間性質考慮在內,其中車間員工三班倒,平均每天工作8小時;科室員工每週六天工作制)。

1.1.2崗位工資由固定崗位工資、浮動崗位工資兩部分構成。浮動崗位工資比例見下表

浮動崗位工資基數比例表

崗位工資

浮動基數比例

職能部門一般員工

1

20%

其他員工

1

25%

1.1.3崗位工資的分類

根據崗位工作性質,公司所有崗位分為職能序列、生產序列、銷售序列、技術序列四個職系。

為反映不同崗位的價值差異,每個職系的崗位按照中層管理人員、準中層管理人員、基層管理人員和一般人員分為A、B、C、D四個職類,代表崗位由高到低的相對價值差異(見附錄1),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的發展和各崗位性質的變化對崗位的職類提出調整建議,經總經理辦公會審議批准後執行。

為體現相同崗位上不同能力和水平的員工個人價值差距和給員工提供合理的晉級空間,每個職系中的A、B、C、D四個職類從低到高均分為七個檔次,形成公司的崗位工資體系。

1.1.4崗位工資的確定

符合任職條件的員工,原則上按所在職系職類對應崗位工資的最低檔起薪,其中生產操作崗位按照在崗員工的實際技能操作水平,經考核評定確定高、中、初級三級,中級工套入對應崗位工資最底檔,高級、初級工分別就對應崗位工資上浮或下浮25元。

浮動崗位工資的確定:

依據公司月度綜合效益和員工的月度考核結果確定,按月度發放。包括兩種情況:

當月度效益調整係數<0.6即無績效獎時,計算公式為

浮動崗位工資=崗位工資×浮動基數比例×個人月度考核係數

當月度效益調整係數﹥0.6即有績效獎時,計算公式為時

浮動崗位工資=崗位工資×浮動基數比例

1.2年功工資

1.2.1年功工資是體現員工在公司不同時間段的貢獻能力,只和員工在公司的工作時間有關。

1.2.2年功工資的確定

年度年功工資=

-X3/3+A×X2

A是公司認為員工對公司貢獻能力最大的工作年限,在此暫定為15

X是員工在公司工作的時間,單位以年計

員工每月年功工資為全年年功工資的平均

1.3技能工資

員工技能工資由員工所具備的學歷和職稱確定。

學歷工資表

學歷

中專以下

中專(高中)

大專

本科

碩士

博士

技能工資(元)

10.00

20.00

40.00

80.00

160.00

職稱工資表

級別

員級

初級

中級

高級

技能工資(元)

10.00

20.00

40.00

80.00

2、附加工資

2.1附加工資包括加班工資、補貼、福利、帶薪休假、保險

2.1.1加班工資

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範圍以外為公司做出貢獻時,應享受加班工資。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為員工的基本工資。加班工資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實施。

實行業務提成制的員工沒有加班工資。

2.1.2補貼

補貼類別:出差補貼

出差補貼:非銷售職系的員工出差均享有出差補貼,標準為15元/天。

2.1.3福利

福利是公司為員工提供的除工資與獎金之外的工資性待遇,主要以物資或貨幣形式進行發放,具體分為:

節日津貼:逢春節、元旦、中秋節發放不低於100元的實物或過節費。

勞保用品:公司免費為正式員工提供統一的工作服及特殊崗位員工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1.4帶薪休假

帶薪休假是獎勵性質的附加福利,員工根據司齡的長短享有不同時間的假期。

帶薪休假天數表

職系職類

5年以上司齡(包括5年)

5年以下司齡

享有天數

5

3

2.1.5保險

公司為正式員工所投保險主要有: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公司根據國家要求、員工的崗位性質,結合公司實際為員工投不同的險種。

3、獎金

包括績效獎、特殊貢獻獎、優秀班組獎、年終效益獎。其中月度獎為績效獎,年度獎為優秀班組獎、年終效益獎,不定期獎為特殊貢獻獎。

3.1績效獎

績效獎的獎金基數為崗位工資,依據公司月度綜合效益和員工的月度考核結果確定,按月度發放,計算公式為:

績效獎=崗位工資×浮動基數比例×個人月度考核係數×公司月度效益調整係數

績效獎浮動基數比例發放標準如下表:

績效獎發放浮動基數比例表

崗位工資

浮動基數比例

職能部門一般員工

1

20%

其他員工

1

25%

月度效益調整係數=本月子盤實際產量/計劃子盤產量×80%+

本月母盤實際產量/計劃母盤產量×20%

當月度效益調整係數<0.6時,按0計算,無績效獎

3.2特殊貢獻獎

3.2.1特殊貢獻獎是指由於員工個人的努力給公司帶來較大貢獻的一種特別嘉獎。

3.2.2符合獎勵條件的員工可以通過任何渠道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人力資源部經過核實後提出獎勵建議,報總經理審批。

3.2.3特殊貢獻獎獎金上限為5000元。

3.3優秀班組獎

優秀班組獎是對年度內工作成績突出,起模範帶頭作用、成員愛崗敬業班組的獎勵。優秀班組由人力資源部組織評比,相關部門配合,評出一、二、三等獎,生產部以班組為團隊參加評比。評為優秀的班組由公司授予榮譽稱號並給予一定的獎金,具體獎勵金額如下表:

優秀班組獎獎金錶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優秀班組獎

平均300元/人

平均150元/人

平均100元/人

3.4年終效益獎

3.4.1年終效益獎是員工共享經營成果而設立的獎項,在年終根據公司整體效益由總經理辦公會確定公司效益總額。

3.4.2公司員工年終效益獎與員工年終考核結果掛鈎,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員工年終效益獎=個人年終獎金基數×個人年度考核係數×公司年度效益調整係數

其中,個人年終獎金基數=

n×崗位工資,係數n具體分配見個人年終獎金基數係數表:

個人年終獎金基數係數表

職系職類

n

中層管理

2.5

車間主任

2.5

技術職系

2.5

生產職系

2.4

職能職系

2.3

在公司工作不滿一年的新進員工年終效益獎按月計算。

員工因升職、降職、平調發生崗位調整的,年終效益獎以月為單位分時間段計算。

業務部經理的年終效益獎還與部門完成任務情況相聯繫,即:

年終效益獎=n×崗位工資×公司年度效益調整係數×個人年度考核係數×

(實際完成子盤任務量/計劃完成子盤任務量×80%+實際完成母盤任務量/計劃完成母盤任務量×20%)

公司薪酬制度 篇二

1、目的

為增強員工工作積極性,促進公司內部良性競爭,達到全員參與公司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服裝廠全體員工。

3、職責

3.1行政部負責獎懲內容的核實調查,負責獎懲通報的擬製,並負責檔案的記載。

3.2財務部負責獎懲的實施。

4、文件內容

4.1員工獎懲和記功記過。業績分反映員工能力和績效,功過反映員工態度、品行和紀律性。

4.1.1獎勵種類分為:記大功、記小功、嘉獎、通報表揚。

4.1.2處罰種類分為:記大過、記小過、記警告、記警示。

4.1.3以上獎懲與經濟掛鈎並納入員工檔案。

4.2獎勵細則

4.2.1主人翁獎:具有強烈的公司主人翁意識,能夠積極主動地發現、告知或協助處理其他崗位工作缺項。

4.2.2管理創新及合理化建議獎:指對公司經營管理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或能將新的管理手段和方法應用於實際工作中,並取得出色成效的部門和個人。

4.2.3優秀員工獎:年度工作中表現突出,績效考核優良具有表率作用者。

4.2.4公司形象促進獎(此獎項針對部門及個人):公司部門及員工在對外銜接、聯絡、展示中表現優異,並造成一定社會影響者。

4.3評比辦法:

4.3.1所有獎項均由各部門向行政部遞交獎勵申請表,並提交相關資料;行政部接申請後提出初步意見報公司領導批准後執行獎勵。主人翁獎、管理創新及合理化建議獎、公司形象促進獎實時評選,申請時間、受獎部門或人員、受獎次數不限

4.3.2優秀員工獎:每年1月按全年銷售業績、全年獎懲記錄評選上年度得獎者獎勵措施針對主人翁獎、管理創新及合理化建議獎、公司形象促進獎等獎項,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等級。

4.3.3公司優秀員工每名獎金為1000元;連續兩年獲得優秀員工者薪資向上浮動一級。

4.5處罰細則

4.5.1公司員工,所有A類處罰均為記大過一次

4.5.2B類處罰均為記小過一次

4.5.3C類處罰均為記警告一次

4.5.4D類為警示,每兩次警示為警告一次,每兩次警告為小過一次,每兩次小過為大過一次

4.5.5員工記大過一次,取消年終獎,取消福利升級,工資晉級

4.5.6員工記大過兩次,降級一級

4.5.7全年無任何處罰,晉級一級

4.5.8員工全年累積事假不得超過5天

4.5.9員工全年累積病假不得超過8天(市級以上醫院證明)

4.5.10事病假超過限制一律按曠工處理

4.5.11確有特殊情況另行處理

4.5.12請假者必須以書面告知,口頭傳達一律無效。

A類處罰:扣除當事人當月狀態工資及部門獎金50%,當事人記大過一次,同時下調一級工資,取消年終獎,部門其他人員記小過一次。

B類處罰:給予當事人扣除當月狀態工資50%,並扣除部門資金30%,當事人記小過一次。

C類處罰:扣除當事人狀態工資30%,部門獎金10%,並當事人記警告處分一次。

D類處罰:扣除當事者當月狀態工資20%,部門當月獎金5%,並給予警示。

4.5.13財務部處罰行為

A類

未經總經理簽字認可或授權支付公司資金。

未經總經理授權同意私自動用公司印章。

曠工者。

私帶貨物出庫者。

B類

在收到銷售部交來各賣場對賬單之日起7天內(含星期天)必須開出增收款發票,30天內必須收到貨款。

每月第二週和最後一週,隨同資金週報附送銀行對帳單。

每週六上午12點前必須提交資金週報。

未按規定嚴格審核者。

未按三小時答覆制答覆者。

未在規定付款期限前付款者,並給公司造成損失者。

每月7號前未送交報表者(6份)。

其他由總經理另行規定條款。

合同審查不嚴,具有明顯的財務方面的漏洞並給公司造成損失者。

泄漏機密者。

C類

當天的報表當天未完成。

未按規定時限完成報表者。

上班時間上網,聊天,聽音樂或做與本職工作無關者。

發錯貨物或打錯發貨單者。

私自放無關人員入庫者。

未按規定收發貨品者。

不服從主管安排者

4.5.13.。22工作環境不整潔者。

D類

未按工作程序工作者(規定時間,規定工作內容),可超前,不可滯後。

遲到早退者(無書面申請一律不算)。

竄崗者。

侮辱他人者。

4.5.14銷售部處罰行為

A類

私自收受現金者。

未經總經理批准,超越權限,給予折扣者。

有攻擊、侮辱客户行為,或影響惡劣者。

人身攻擊以及和營業員發生爭吵者。

有不誠實行為者,弄虛作假者。

有收受回扣,侵害公司利益行為者。

B類

連續三個月未能完成計劃者。

未能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對帳者。

未能及時進行營銷調節措施者。

未能及時進行人員調整者。

未能及時提供相關技術報表者。

向營業員透露公司相關機密者。

未能按規定三小時答覆制答覆者。

未能按規定處罰下屬人員者。

未能及時調撥貨品保證銷售者。

未能及時提供保障服務影響銷售者。

C類:

未按規定外出申報行蹤者(走時登記、回時核銷,並撰寫報告)。

當天工作內容當天未完成者。

上班上網,聊天者,或干與本職工作無關者。

未按規定調撥貨品者。

工作環境不整潔者。

未能及時提交工作總結或其他安排者。

不服從主管安排者。

D類

未按工作程序工作者(規定時間,規定工作內容)可超前,不可滯後。

遲到早退者(無書面申請一律不算)。

竄崗者。

侮辱他人者。

4.5.15貨品部處罰行為

A類

私受廠商回扣者,損害公司利益者。

泄露公司機密者。

有弄虛作假行為者。

故意將不合格產品混入合格品者。

未經總經理授權,給予廠商承諾者。

B類

未能按程序工作者。

未能及時調整貨品者。

未能按三小時答覆制工作者。

出差未按規定彙報匯蹤者。

未及時提交工作總結者。

檢驗貨品不及時者。

未按規定時限上貨者。

未按規定及時處理質量問題者。

發生重大質量事故者。

C類

當天工作在當天、在第二天未完成者。

上班上網、聊天者,或干與工作無關者。

未按規定程序質檢貨品者。

未按規定程序存放貨品者。

不服從主管安排者。

工作環境不整潔者。

D類

未按工作程序工作者(規定時間,規定工作內容),可超前,不可滯後。

遲到早退者(無書面申請一律不算)。

竄崗者。

侮辱他人者。

4.5.16行政部處罰行為

A類

未能及時處理緊急事件者。

有攻擊侮辱客户行為、影響惡劣者。

有不誠實行為,弄虛作假者。

B類

對其他部門監督不力者。

未能完成規定完成的報表者。

未能及時提供保障,影響工作者。

對違規人員未按規定處罰者。

未能及時協調相關部門工作者。

泄露機密者。

C類

未按程序工作者(規定時間,規定內容)。

上班時間上網,聊天者,或干與已無關工作者。

挑撥是非者,議論他人者。

遲到早退者。

不服從主管安排者。

工作環境不整潔者。

未能及時提交工作總結者。

5、引用文件無

6、記錄《獎懲通報》

7、其它

7.1本規定由行政部制訂並歸口管理;

7.2本規定自總經理批覆之日起實施。

公司薪酬制度 篇三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吸引優秀人才,留住關鍵人才,激活人力資源,提高公司的競爭力。

第二條 管理原則

(1)價值貢獻原則——通過標準化的崗位評價,客觀衡量每個崗位對公司的價值貢獻,建立薪等系統,作為薪酬分配的依據 。

(2)業績導向原則——員工的薪酬分配不僅與個人的績效表現掛鈎,同時與部門和公司的整體業績掛鈎 。

(3)責任導向原則——除了業績因素,員工的薪酬分配以其所承擔的責任大小為基本依據 。

(4)內部公平原則——公司薪酬遵循價值和效率優先的原則,反映崗位價值、工作業績和個人能力對員工收入的決定作用;同時,在公司內部的不同部門之間保持必要的平衡。

(5)市場導向原則——公司以勞動力市場的一般薪酬狀況為基準,保持薪酬在本行業與本地區具有恰當的競爭力,既不過分強調高收入、高待遇,也不過分控制人力成本。

第三條 制定原則

(1)以崗位定薪:薪酬與崗位評價形成的職等系統相結合。

(2)以業績付薪:薪酬與績效考核掛鈎。

(3)以能力調薪:根據員工能力評價(任職資格等級評價)進行薪酬調整。

第四條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範圍為N公司除班子成員外的所有員工。如無特殊説明,員工的薪酬、工資等均為税前。

第二章 薪酬結構

第五條 薪酬模式

N公司員工的基本薪酬模式為崗位績效薪酬制:

員工薪酬總額=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年功工資+年獎+福利

年獎=年終獎+特別獎勵

特別獎勵分為兩種:先進生產者獎和總經理特別獎

福利包括:物價補貼、福利補貼、兒保費、過節費、書報費、防暑降温費、交通補貼、補充醫療保險、企業年金、五險一金(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住房公積金)、退休計劃等。

第六條 崗位績效薪酬

各序列崗位績效薪酬的組成比例為:

崗位績效薪酬總額參照《N公司崗等薪級表》(薪酬標準)確定(其中薪級01-09適用於短期工:非一步到位取消差異,目標是先進入體系,並在1-2年內實現並軌,全部進入薪級10-19)。

對於不同子公司員工,崗位績效薪酬需要乘以各地市對應的地區差係數。

第七條 年功工資

按現行規定執行。

第八條 年獎

年獎包括年終獎與特別獎勵,特別獎勵又分為優秀員工(先進生產者)獎和總經理特別獎。

年獎總額的確定時間在年度末,由人力資源部根據當年的經營狀況和工資總額,扣除後已發薪酬總量後,提出年獎總額方案,經黨委會審核後報集團審批。

第九條 福利

員工福利按公司現行標準發放。

第三章 薪酬操作細則

第十條 薪酬標準

基於公司發展戰略和人力資源系統規劃,綜合考慮崗位價值評估結果及任職能力水平,形成公司16崗等、19薪級的薪酬標準表。

根據崗位價值評估結果,確定各崗位對應崗等,一個崗位對應一個崗等,共16崗等。

根據任職資格體系,確定對應薪級,每一崗等對應19薪級。

第十一條 工資係數

根據內外部薪酬參考數據及公司實際經營業績狀況,調整工資係數,20xx年工資係數測算為1.00,適用於N公司所有在崗員工。

第十二條 地區差係數

參照集團主業在當地實行的地區差係數,結合各子公司人均產值、利潤貢獻度等狀況,制定各子公司地區差係數,20xx年公司各地地區差係數如下所示:

第十三條 崗位工資

員工崗位工資,按月發放,根據員工在公司所處的崗位等級,崗位工資分別佔崗位績效薪酬的一定比例,員工的標準崗位績效薪酬根據該員工對應的薪酬標準確定。

崗位工資=《薪酬標準》中對應的崗位績效薪酬總額×崗位工資所佔比例

第十四條 績效工資

員工的績效工資根據月度/季度考核結果,在下季度各月發放。

員工標準績效工資=《薪酬標準》中對應的崗位績效薪酬總額×績效工資所佔比例

員工實發績效工資=部門績效工資總額×個人分配係數

部門績效工資總額=(∑本部門員工標準績效工資)×部門考核係數

個人分配係數=(員工標準績效工資×員工考核係數)/∑(員工標準績效工資×員工考核係數)

部門考核係數、員工考核係數詳見《N公司部門考核管理辦法》、《N公司員工績效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年終獎

員工年終獎=員工年終獎係數×年終獎基數×員工年度考核係數

員工年終獎係數=員工全年標準績效工資總額/12/1000

年終獎基數=年終獎總額/(∑員工年終獎係數)

公司薪酬制度 篇四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是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依據國家法律法規並結合企業自身實際情況訂立的薪酬績效管理規定,是員工獲得正當勞動報酬的保證,也是維持企業效率和持續發展的保證,體現了公司效益與員工利益相結合的原則。

第二條本制度旨在獎勵先進、督促後進和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以建立起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充分激勵員工的公平的薪酬績效體系。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除高層管理人員以外的所有員工。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的人員分類:

1.中層管理序列:各部門正(副)經理;

2.市場序列:對公司產品銷售及市場開拓承擔直接責任的各崗位,如市場推廣、合作院校拓展、代理商拓展、直接客户開發等部門的員工;

3.諮詢序列:指對業務運營或管理服務的。質量和水平承擔直接責任的各崗位。如電話諮詢員、現場諮詢員、客户投訴處理等崗位的員工;

4.輔助序列:指從事職能或從事後勤服務工作的崗位。如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行政管理等崗位;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的部門:公司暫時不設部門,以後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設置。

第二章薪酬體系

第六條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堅持“以崗位為基礎,以業績為導向”的付薪思路。

第七條薪酬的結構

各部門需參照上表所示比例進行工資發放。

1、崗位工資

崗位工資指該崗位員工的工資基準,體現的是該崗位員工對公司的價值貢獻度。每一個崗位均對應於一個崗位級別,每一個崗位級別共分5檔。崗位工資次月5日前發放。

2、月度績效工資

根據月度工作考核結果發放的工資,與崗位工資有一定比例關係,不同類別員工比例不同。月度績效工資隨月度崗位工資發放。

3、季度績效獎金

根據季度工作考核結果發放的工資,不同類別員工比例不同。季度績效工資每季度結束後次月5日前發放。

4、年度績效獎金

在年底綜合考慮公司業績、部門業績和個人業績,發放年度績效獎金,以全面反映個人貢獻。年度績效獎金年底春節前發放。員工在公司工作不足一年的,按照轉正後實際工作月份比例發放。

5、福利津貼

此部分為非風險性津貼,不參與績效考核。

第三章中層管理人員的薪酬績效分配

第八條崗位工資的發放

崗位工資按月發放。

第九條月度績效工資的發放

按月度發放。計算公式為:

部門中層管理人員月度績效工資實際值=月度績效工資基準值×月度部門績效考核係數;

第十條季度績效工資的發放

按季度發放。計算公式為:

中層管理人員季度績效工資實際值=季度績效工資基準值×季度部門績效考核係數;

第十一條年度績效的發放

職能部門中層管理人員年度績效實際值=年度績效基準值×年度部門績效考核係數×K1(年度公司績效考核係數,下同)

非職能部門中層管理人員年度績效實際值=年度績效基準值×年度部門績效考核係數

非職能部門中層管理人員發放年度績效需滿足如下條件:公司年實現銷售收入在公司年度目標的80%以上;

K1的計算方法如下:

K1=Σ(各部門考核指標得分×權重)

年度總體業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公司將另行獎勵責任人。

第十二條中層管理人員的年度綜合考核

年底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對全體中層管理人員的綜合考核,綜合考慮季度、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等因素。對考核結果進行強制分佈。

第四章中層以下員工的薪酬績效分配

第十三條中層管理人員的薪酬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核發。

第十四條崗位工資的發放

崗位工資按月發放。

第十五條月度績效工資的發放

按月度發放。計算公式為:

一般員工月度績效工資實際值=月度績效工資基準值×月度個人績效考核係數;

第十六條季度績效工資的`發放

按季度發放。計算公式為:

一般員工季度績效工資實際值=季度績效工資基準值×季度個人績效考核係數;

第十七條年度績效的發放

職能部門一般員工年度績效實際值=年度績效基準值×年度個人績效考核係數×K1(年度公司績效考核係數,下同);

非職能部門一般員工年度績效實際值=年度績效基準值×年度個人績效考核係數;

非職能部門一般員工發放年度績效需滿足如下條件:個人實現銷售收入在年度目標的60%以上;

第十八條中層以下員工的考核

考核週期為月度、季度與年度。

每月末各部門自行組織對中層以下員工的考核,主要採用KPI考核法。

第十九條部門及中層以下員工的年度綜合考核

年底時成立考核委員會,成員包括人力資源部等相關部門有關人員,由人力資源部牽頭。考核委員會負責組織對各部門的綜合考核,綜合考慮季度部門績效考核結果和年度部門績效考核結果兩方面,對考核結果進行強制分佈。

根據部門綜合考核結果,各部門可以對員工進行年度綜合考核,並對結果進行強制分佈。

第二十條實習期員工的薪酬待遇

新進公司的國家統招本科畢業生實習期薪酬標準為20xx元,大專畢業生實習期薪酬標準為1800元。實習期滿,享受所聘用相應崗位的崗級及相應的薪酬待遇。

第五章薪酬調整

第二十一條公司薪酬調整分為公司整體薪酬的調整、員工薪級的調整及員工個人薪檔的調整。

第二十二條公司整體薪酬的調整:

公司整體薪酬的調整指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企業發展戰略的變化,或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工資基數調整。遵循工資總額增長幅度低於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實際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低於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

當公司出現經營困難時,公司有權力根據實際情況對員工的薪酬進行調整。

第二十三條員工薪級的調整:

員工調整崗位時,薪級為新崗位對應的薪級,薪檔的確定採取“就近”和“就高不就低”相結合的原則,選擇與原崗位工資最接近的兩個薪檔中較高的一個薪檔,核定工資。

第二十四條員工(含中層管理人員)個人薪檔的調整:

1、年度綜合考核等級為“優秀”級的員工在本人所在薪級中晉升2檔;

2、年度綜合考核等級為“良好”級的員工在本人所在薪級中晉升1檔;

3、年度綜合考核等級為“基本稱職”級的員工在本人所在薪級中不變動;

4、年度綜合考核等級為“不稱職”級的員工將予考慮換至低崗級的崗位,在本人所在薪級中降低1檔。

5、年度綜合考核等級為“優秀”級的員工優先考慮職務晉升和安排培訓機會;

薪檔調整的特殊情況:

若某員工的薪檔已是該崗位所在薪級範圍的最高檔,並且年度績效考核為“優秀”,如崗位不調整,可繼續按檔晉升,最高不得超過本級別最高檔3檔;

若某員工的薪檔已是該崗位所在薪級範圍的最低檔,並且年度績效考核為“不稱職”,如不調整崗位或解除勞動合同,可繼續降低1檔。

第二十五條如出現員工兼崗情況,則該員工的崗位工資級別按其任職崗位中級別標準最高的崗位套級。

第二十六條公司各崗位員工薪檔的調整由各部門根據年度考核結果擬訂員工薪檔調整方案,並報人力資源部審核,經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後,由人力資源部自次月起執行,並通知各部門。

第六章績效管理流程

第二十七條績效考核及薪酬發放

1、每月5日前,各部門向發展計劃部上報各部門上個月的相關考核信息和考核結果;

2、每季首月5日前,各部門向發展計劃部上報上個季度各部門的相關考核信息和考核結果;

3、每年春節前,各部門向發展計劃部上報當年各部門的相關考核信息和考核結果;

4、人力資源部組織進行考核,對數據準確性進行復核,如有問題則與信息提供部門和被考核部門進行溝通,確定考核結果,提交總經理辦公會;

5、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後,交人力資源部執行,核發當月工資。

第二十八條員工(含中層管理人員)月度考核結果的應用:

1、連續三個月的月度考核等級為“基本稱職”級的員工可以考慮臨時降級使用或者予以辭退;

2、連續兩個月的月度考核等級為“不稱職”級的員工可以考慮臨時降級使用或者予以辭退;

第二十九條考核結果申訴

1、在員工考核過程中,員工如認為受不公平對待或對考核結果有異議,有權在考核結束後(考核結果通知到被考核者)2個工作日內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訴要求。員工就考核問題提出申訴時需要填寫《員工考核申訴表》,提交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需在5個工作日內對申訴材料進行審核處理,並將結果反饋給相關當事人;

3、人力資源部判斷該申訴是否為重大問題,如為重大問題,則接到申訴報告後1個工作日內將材料提交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總經理辦公會對申訴材料進行審核處理,將最終結果通知給人力資源部;

4、人力資源部將最終結果反饋給相關當事人,並登記員工申訴記錄並備案。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制度的薪酬相關內容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績效相關內容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規定從20xx年12月1日起開始實行。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的修訂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經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後執行。

公司薪酬制度 篇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公司員工的薪酬管理,結合公司新的組織機構和新的部門職能變化,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既是員工獲取正當勞動報酬的依據,也是提高集團公司辦事效率和持續發展的基本保證。

第三條秉着對員工業績的客觀評價,獎勵先進、鞭策後進,提高員工工作熱情的目的,建立以選拔、競爭、激勵、淘汰為核心的用人機制。

第四條本制度依據公司待聘崗位的勞動技術要求、崗位的重要性而定。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於與集團公司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以及臨時性用工員工。

第二章薪酬結構

第六條員工薪酬由基本工資、崗位(職務)工資、工齡工資、績效工資、加班工資、年終效益獎、補貼/津貼、履約信譽金、特殊貢獻獎、福利等構成。

1、員工的基本工資、崗位(職務)工資根據崗位的性質確定,是員工勞動價值的體現。每一崗位的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均有多個等級,參見附《崗位薪酬等級表》。

2、員工試用期工資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之和,不參與績效考核,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經試用合格後簽訂勞動合同,按崗定級。

3、員工績效工資佔比為員工標準工資的20%-60%不等。績效工資按月兑現,考核辦法詳見《20xx年績效考核方案》。

4、年終效益獎:根據《20xx年績效考核方案》考核,年終一次性發放。

5、加班工資:

1)加班時間原則上以補休形式予以補償,因工作需要不能以補休形式補償的,由人事行政部核實後報主管領導審批計發加班工資;

2)加班工資:員工在五一、十一、元旦和春節等法定節假日批准加班的,其加班工資按60元/天計算,其它時間加班則按40元/天計算,加班不足三個小時的,不計發加班工資。

6、工齡工資:工齡滿1年後第1個月起計發30元/月,每增加一年工齡增加30元/月(試用期計算工齡),依此類推。臨時工、服務性承包工等非正式聘用的人員不享受工齡工資。

7、補貼/津貼:

1)公司每年1-3月發放防寒費,7-9月發放防暑費,防暑防寒費標準為20元/月,與當月工資一起發放。

2)交通費補助標準:不分市內、市外,公司工作人員的上下班市內交通費一律按60元/月包乾計發(已享受公司購車補助的人員不再享受)。外出辦公事原則上只能乘坐公交車,特殊情況下打的,其租車費憑票按實報銷。公司外派員工回家休假每月憑票報銷往返車費二次,週末回公司開例會的員工按往返次數按實報銷,兩項不重複報帳。外地出差補助詳見《差旅費報銷制度》。

3)電話費標準:一級崗位人員200-300元/月,二級崗位人員150元/月,三級崗位人員100元/月,四級崗位人員60元/月,五級崗位人員40元/月(外聯、外拓崗位經批准享受三級崗位待遇)。

4)中餐伙食補貼:在婁星區範圍內工作及在駐外機構工作的員工按100元/月的標準補貼到人,公司不統一安排就餐。公司外派駐外機構工作的員工補助標準見差旅費報銷制度。

8、履約信譽金

1)試用期員工,無須交納履約信譽金;

2)簽訂正式勞動用工合同的五級員工,從簽訂之月起每月交納60元,其中,公司補貼20元,每月從個人工資中扣留40元;

3)簽訂正式勞動用工合同的三級、四級員工,從簽訂之月起每月交納90元,其中,由公司補貼30元,每月從個人工資中扣留60元;

4)簽訂正式勞動用工合同的二級以上員工,從簽訂之月起每月交納150元,其中,由公司補貼50元,每月從個人工資中扣留100元。

5)合同期滿後十五天之內,由人事行政部核算員工履約信譽金總額(含個人扣留部份)報財務部,由財務經理、總裁審核發放;合同期滿續簽合同的員工,公司從合同簽訂之日重新對該員工扣留履約信譽金;在合同期間因自身原因提出辭職、離職或被公司開除的,不退還履約信譽金(因重大疾病不能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除外);在合同期間因本人業績考評不合格被公司辭退者,退還本人從工資中扣留的履約信譽金部分;公司正常裁員而被辭退者,全額退還履約信譽金(含公司補貼部分)。

9、特殊貢獻獎:在工作中有特殊貢獻和在為公司辦事中節約經費數額巨大的,由總裁辦確定給予獎勵。

第七條按照國家的勞動法規和本企業管理規定,為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給員工提供各種福利待遇。

1、法定福利:凡在公司簽訂兩年以上(含兩年)勞動合同的全職員工,公司按婁底市社保局最低繳費標準為其繳納養老保險,個人繳納部分在員工每月薪酬中代扣。(對符合公司參保條件,如職工自己不願意或不需要參保的,由職工寫出申請,公司按公司交保基數的10%給予補助。)

2、企業福利:

(1)慰問金

1)節日慰問金: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傳統節日,公司發放節日慰問金。女員工在三八婦女節享受專項慰問金。

2)住院慰問金:員工因公、因病住院十天以上的,公司組織員工探望,併發給慰問金。

3)特殊慰問金:員工或員工家庭遭受意外事故,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的,或家庭有特殊困難的,公司為表達對員工的慰問和關懷,發放特殊慰問金,慰問金金額大小由總裁或總裁辦公會議視情況確定。

(2)生日禮金、禮品

1)員工生日:公司贈送禮金或禮品及賀卡。

2)當月過生日員工較多的,可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舉辦員工集體生日晚會。

(3)其它福利

1)公司正式員工結婚、生子,公司表示慶賀,賀禮標準為200~500元。

2)公司正式員工本人及其父母、岳父母、配偶等去世的,公司組織慰問和悼念。標準為200~500元。

3)其它臨時性福利由總裁決定或總裁辦公會議研定。

第三章薪酬標準

第八條按層次劃分為六級,每級分為A、B、C、D四檔,員工在不進行崗位調整的情況下視工作業績在同一級別的檔位間晉升或降級。

第九條人力資源部在完成工資級別明細的基礎上,進行個人定級:

1、個人定級方法:以勞動合同簽訂的崗位標準定級,合同期內崗位有變動的或評優晉級的員工以總裁辦簽發的聘任通知書或升級、調級通知書為準確定個人級別。

2、新進員工的薪酬等級進入方式:原則上新進員工從相應崗位薪酬標準的D檔進入,如跨級進入的,需由直接主管提出申請,由人力資源部報主管領導及總裁審定。

3、個別特殊崗位員工的薪酬發放不參與本制度,由總裁另行考慮。

第十條若公司員工兼任多個崗位,則依據勞動合同簽訂的崗位為準進行定級,員工能力被確認為能達到其兼任最高崗位標準的,經總裁辦研究決定下達聘任通知,則相應提高其薪酬標準。

第十一條對於集團急需的特殊人才,根據市場薪酬狀況確定其薪酬水平,其薪酬超出部分由總裁辦設立特殊補貼。

第四章薪酬調整

第十二條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第十三條整體調整指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企業發展戰略變化以及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總裁辦公會根據經營狀況決定。

第十四條個別調整主要指工資級別的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

第十五條工資級別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初根據上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個別表現突出的員工進行工資級別的調整。

第十六條工資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中由於員工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工資級別進行的調整,即堅持薪隨崗變原則。

第十七條員工在其崗位的深度範圍內調整崗位工資級別,達到本崗位深度上限後,則不再調整。

第十八條調整後工資級別,從調整生效日所在月的月初計算。

第五章薪酬發放

第十九條人力資源部負責編制每月薪酬發放表,報財務總監、總裁審批通過後由財務部執行。

第二十條員工工資實行月薪制。每月18日支付上月工資,以法定貨幣(人民幣)支付,若遇支薪日為休假日時,則相應的順延天數發放。

第二十一條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1、員工工資個人所得税;

2、公司福利中屬個人繳納部分的款項;

3、員工自願繳納,由公司代扣代繳的款項(如住房公積金、社會統籌保險及失業保險等);

4、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

第二十二條工資計算期間中途聘用人員,當月工資的計算公式如下:

第二十三條月標準工作日為24-26天。

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負責解釋。

公司薪資制度 篇六

一、薪資制度

1、基本原則

1.1評定原則:以能力、貢獻、責任為基礎,按工作崗位和能力差異,確定工資級別;

1.2綜合核定原則:員工薪資考慮人才市場行情、社會物價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員工擔任工作的責任輕重、難易程度等因素綜合核定;

2、薪資體制

2.1薪資標準:公司實行崗位工資制,貫徹“因事設崗,因崗定薪”的原則,每個崗位的薪資標準按該崗位的重要程度、責任大小、難度高低等因素綜合評定。

2.2薪資結構:員工薪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獎金三部分構成。(公司創業初期,未進行績效考核前採用固定薪金制。)

2.3薪資體制:員工薪資採用月薪制,以當月公司規定的應考勤天數為基數,根據員工當月實際考勤天數算出月工資。

本月工資=(月應發工資總額/ 21.75)實際考勤天數;

2.3.1應考勤天數的定義:按公司規定,應到公司上班的天數。

2.3.2實際考勤天數的定義:員工實際到公司上班的天數。

2.3.3員工請假或加班按公司相關考勤管理制度核算員工工資。

2.4給付時間:每月8日發放上月1-30/31日薪資;遇節假日順延或提前發放;

2.5下列各項金額可以從每月薪資中直接扣除:考勤扣款、社會保險公積金個人應繳納部分、個人所得税、未結清的借款、公司墊支款項等;

2.6公司實行工資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私下談論和詢問他人工資,如發現工資泄密事件,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200-500元罰款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立即辭退;

3、員工崗位工資

3.1公司員工崗位工資對照表,附表1;

3.2工資表模板,附表2;

4、獎金

4.1個人貢獻獎,員工如對公司有特別的貢獻,公司根據貢獻的大小,酌情給予員工一定數額的個人貢獻獎;

4.2年終雙薪,公司按員工個人能力,貢獻大小及公司效益情況,在年終酌情給員工發放年終雙薪,發放的具體辦法由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決定;

4.2.1年終雙薪由公司在春節前統一發放,不得提前發放;

4.2.2在年終雙薪發放之前離開公司的員工,含辭職與辭退的員工,不予以發放當年的年終雙薪(內部調動除外);

4.2.3年終雙薪的審批流程與工資表的發放流程相同;

5、工資表的製作與審批

5.1工資表統一由人力崗位的員工製作,為了統計與歸檔的方便,統一採用《工資表樣版》格式;

5.2人力人員對當月員工工資異動情況和總部有關工資的通知文件及時作好備忘錄,根據備忘錄製作工資表;

5.3工資表於每月6日報公司財務負責人審核,總經理審批後公司於每月8日按審批後的工資表進行工資的發放(如遇節假日,則順延);複印件報財務部備案

5.4外地分公司負責人於每月5日前上報薪資文件到總部人力部進行審核,經總部人力總監、財務總監、總經理籤批後生效。分公司於每月10日按審批後的工資表進行工資的發放,遇節假日順延;一份打印,總部人力部經理簽字後存檔;一份各公司彙總表總部人力部經理簽字後報總部財務部備案;

5.6公司通過銀行卡發放工資後,財務人員保留銀行發放記錄;

5.8各人力崗位的員工必須作好工資表的打印版與電子版的檔案保管;

6、個人所得税

6.1按照國家税法,公民的收入必須交納個人所得税,各分公司必須根據當地個人所得税的繳交規定製作工資表,讓員工如實繳交個人所得税。

6.2公司與員工所定工資標準,均為税前工資標準,個人所得税由員工自己繳交,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7、通訊費

7.1目前只適用於銷售人員,銷售員如因業務需要申請通訊補貼,需向部門主管提交申請報告經部門負責人、主管副總、總經理審批生效。

二、福利制度

1、社會統籌保險

1.1公司根據勞動法和社會保險管理局的有關規定,為員工辦理社會統籌保險;

1.2繳納時間:自簽署勞動合同後,由公司人力人員為入職人員辦理國家統籌的社會保

險;因個人原因未能及時將社會保險相關手續轉移至公司者,公司將自其轉移至公司之日起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自員工離職之日起,為其停繳;

1.3辦理險種:險種為當地社保局規定企業必繳的社會保險險種,一般包括養老保險、

醫療保險、公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

1.4繳納比例:繳納比例由公司與個人繳納比例共同構成,繳納比例按當地社保局規定執

行,其中個人繳納部分由公司在工資中扣除,實行代扣代繳;

1.5審批流程

1.5.1各地新註冊的公司,應及時將有關當地的社會保險政策與辦事流程調查清楚,

如社保局規定企業必繳的險種、繳費比例、最低繳費基數等有關內容,根據公司的有關規定、調查的結果及分公司的實際情況,向總部提交《關於***公司社會保險辦理的方案》,經總部人力部,(副)總經理批准後予以辦理,具體辦理流程按當地的社會保險局的有關規定予以辦理;

1.5.2如當地的繳納險種、繳納基數、繳納比例等政策發生變化,向總部提交《關

於公司社會保險辦理的方案》並附當地社保局有關文件,經總部人力部,(副)總經理批准後予以辦理,具體辦理流程按當地的社會保險局的有關規定予以辦理;

1.6調動

1.6.1員工因系統內調動,產生編制歸屬變化時,可申請辦理社保關係的轉移;

1.6.2由新編制歸屬公司人力負責人向總部提交《關於***社會保險辦理的方案》,經總部批准後予以辦理;

1.6.3如編制變動,保險關係未轉移,則由總部人力部通知其新編制歸屬公司其原保險繳納的險種和比例明細,由新編制歸屬公司在製作、發放工資時予以扣除,雙方公司定期進行有關賬務處理;雙方人力人員在勞動合同檔案、社保檔案中分別按要求進行記錄。

2、體檢:

2.1目的:為促進員工健康加強疾病預防;

2.2適用範圍:公司全體員工;

2.3體檢項目:常規體檢;(肝功五項、胸透為必備項目)

2.4新員工入職體檢:

2.4.1新員工入職體驗:員工入職,必須在上班第一個工作日,提交個人最近半年內的體檢表;

2.4.2新員工入職體檢的內容為:胸透、肝功能、乙肝的體檢;

2.4.3新員工入職體檢醫院必須為區級以上醫院或公司人力部指定的醫院;

2.4.4新員工入職體檢費用由員工自己承擔;

2.4.5體檢不合格的,公司不得予以錄用;

2.5公司正式員工的健康檢查;

2.5.1公司每年第三季度組織正式員工進行體檢;

2.5.2當年三月以後入職的員工可申請不參加體檢;

2.5.3常規體檢、胸透、肝功能、乙肝為必檢項目,每年由公司人力部對具體項目進行規定;

2.5.4由公司統一組織的體驗費用由公司承擔;

2.6檢查結果的應用:檢查結果由人力資源部統一收取、存檔,檢查結果彙總後報公司人力部,人力成員對檢查結果負有保密責任;員工的體檢結果如有疾病,應早期治病;

3、假期:

公司薪酬制度 篇七

一。 總則

第一條 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二。 工資結構

第三條 員工工資由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

第四條 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職務津貼、工齡工資、住房補貼、誤餐補貼、交通補貼。

第五條 固定工資是根據員工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40%。

第六條 績效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0-60%。

第七條 員工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擬定後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每月對員工進行考核,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並報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後予以發放。

第八條 員工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

三。 工資系列

第九條 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層、職能管理、項目管理、生產、營銷五類工資系列。

第十條 管理層系列適用於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十一條 職能管理工資系列適用於從事行政、財務、人事、質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員工。

第十二條 項目管理工資系列適用於各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

第十三條 生產工資系列適用於生產部從事調試、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員工。

第十四條 營銷工資系列適用於銷售部銷售人員(各項目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第十五條 員工工資系列適用範圍詳見

四。 工資計算方法

第十六條 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係數(0-1)

第十七條 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參照附件1《試用期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八條 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鈎,試用期與待崗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確定方法見表2。

表2:績效工資確定方法

考核成績

績效工資計發係數

績效工資發放數額

90(含)--100分

≤1

績效工資×計發係數

80(含)--90分

≤0.8

績效工資×計發係數

60(含)--80分

≤0.5

績效工資×計發係數

60分以下

≤0.3

績效工資×計發係數

第十九條 職能部門普通員工考核由其部門經理負責;部門經理考核由其主管副總負責;項目部成員考核由其項目經理負責。考核成績和計發係數每月8號前上報至人力資源部。

五。 薪級調整

第二十條 原則上公司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後,根據當年的經營業績,並根據年終綜合考核成績對全體員工發放二次績效工資(年終獎),並酌情對工資標準予以調整,重新確定所有員工的工資。年工資總額增減幅度與上年度公司經濟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一條 年終績效考核採用檔級評分制,評分方法與考核工具見《工作績效考核辦法》。職能部門員工年終考核成績與薪級調整幅度的對應關係見表4。

六。 關於員工工資

第二十二條 員工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1)公司員工工資標準經董事長批准;(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可以變更員工工資標準。

第二十三條 員工工資核定。員工根據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聘用的崗位和職務,核定其工資標準。具體的人員工資確定應根據薪酬區間,由用人部門提議,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後確定。部門經理、項目經理的工資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於特殊人才的工資標準,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長特批。初次從事該崗位的員工,原則上自該崗位薪酬區間下限起薪,經年終考核後,再調整薪級。

第二十四條 銷售員的薪酬按《銷售工作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五條 工齡工資:工齡工資以到公司服務的'時間計算,每滿一年每月發工齡工資50元,每年年初增發,5年封頂。

第二十六條 員工工資變更。根據崗動薪變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員工職務、崗位變動,從生效之日起下一個支薪日,按新崗位標準調整。

第二十七條 員工工資變更辦理。由薪資申報人員填寫《工資調整申請表》,由直接主管建議調整薪級,並報人力資源部按有關審批流程辦理。

七。 工資發放

第二十八條 工資計算以月為計算期。月平均工作日為20.92天,若需計算日工資,應按以下公式計算:日工資額=當月工資/20.92。

第二十九條 公司考勤實行指紋打卡管理,由人力資源部每月對員工的考勤情況進行彙總統計在考勤扣款中體現。

第三十條 公司員工固定工資發放日為每月15日,績效工資在次月15日合併發放。關於加班、帶薪休假以及當月考勤扣款等項目將在次月兑現。如果工資發放日恰逢節假日,工資在節假日前一天提前發放。

第三十一條 加班工資:在法定節日加班的員工,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支付其加班費。員工加班工資的折算以每月20.92天,每天7小時計算。

第三十二條 帶薪休假工資:員工在休假期間按照實際休假天數扣除當月績效工資,即當月績效工資扣發額=當月績效工資÷20.92×休假天數,其它福利待遇不變。

第三十三條 員工請假、休假時工資標準,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員工試用期滿後的轉正工資,均於正式轉正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五條 辭職(辭退、停職、免職)人員,於辦理完交接手續正式離開公司(或命令到達)之日起停發工資。

第三十六條 工資誤算、誤發時,當事人(部門)必須在發現後立即糾正,公司還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同等額度的處罰。因誤算而超付的工資,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可向員工或部門行使追索權。

第三十七條 公司xx或經公司同意的培訓、教育或外事活動,公司按規定付給員工工資。

八。 福利與補貼

第三十八條 視公司經營狀況,發放下列福利與補貼:

1、發放取暖、降温費:12~2月,每人每月30元;7~9月,每人每月10元。

2、節日補助(春節、五一、元旦、國慶等節日)公司給予一定的補貼。

3、生日禮物為公司蓋章的生日賀卡和生日蛋糕券。

4、員工結婚,公司贈送一定數額的禮金。

5、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喪葬,公司給予一定的慰問金。

6、公司根據情況不定期組織各種集體活動,活動費由公司承擔。

第三十九條 通訊補貼:根據工作需要確定移動通訊費補貼標準。總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90%報銷,報銷上限為600元/月;副總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90%報銷,報銷上限為500元/月;部門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80%報銷,報銷上限為300元/月;項目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80%報銷,報銷上限為400元/月;司機按實際發生額的70%報銷,報銷上限為150元/月;銷售人員及特殊崗位人員的通訊補貼另定。

第四十條 住房補貼:每月補貼50元。

第四十一條 誤餐補貼:每月補貼90元。

第四十二條 交通補貼:每月補貼50元。

第四十三條 員工的固定工資作為公司為員工辦理各種保險的基數。當員工固定工資未達到本市辦理各類保險的最低限時,按本市低保基數為其辦理保險。

九。 附則

第四十四條 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報董事會審批,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第四十五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公司薪酬制度 篇八

1、總則

1.1本制度是公司依據國家法律、法規並結合企業自身實際情況訂立的薪酬管理規定,是員工獲得正當勞動報酬的保證,也是維持企業效率和持續發展的基本保證,體現了企業效益與員工利益相結合的原則;

1.2本制度旨在客觀評價員工業績的基礎上,獎勵先進、鞭策後進、提高員工工作興趣和熱情,體現以選拔、競爭、激勵、淘汰為核心的用人機制;

1.3本制度以公司戰略為導向,強調薪酬的競爭性,通用人才薪酬在北京市有競爭力,骨幹人才薪酬在全國有競爭力,檢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奧來國信公司實驗室所有正式員工。

3、薪酬結構

員工薪酬由四大部分構成:

固定薪酬部分:包括基本工資、司齡工資、崗位工資和資歷工資;

績效薪酬部分:包括月度獎、年度獎、項目獎、特別獎、以及其它單項獎金; 附加薪酬部分:包括加班工資、各類津貼、午餐補貼等;

保健薪酬部分:包括住房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職工生育保險、補充養老保險、人身意外傷害險等。

不同類型人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不同組合,詳見附件一《各類人員薪酬組成表》。

3.1固定工資

3.1.1 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標準以當地政府發佈的企業最低工資標準計算,並隨着當地政府發佈的調整標準而調整。員工探親假、婚假、喪假、生育假期間只享受基本工資。

3.1.2司齡工資

司齡從員工正式進入奧來國信之日起計算,司齡每滿一年可得司齡工資30元/月。 司齡工資實行累進計算,累計10年後不再增加。

3.1.3崗位工資

崗位工資級別共分10級。

3.1.4資歷工資

資歷工資根據員工的學歷和職稱確定,具體標準如下: 大學專科畢業,100元/月; 大學本科畢業,150元/月;

碩士研究生、雙學士畢業,400元/月; 初級職稱,200元/月;

中級職稱(國家註冊師類按國家人事部門文件可等同中級職稱),500元/月; 高級技術職稱,800元/月;

學歷以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為準,職稱以國家承認且公司聘用的職稱為準,以上多項不再累加,以最高標準為準。

3.2績效薪酬

3.2.1 月度獎金

月度獎金根據評估週期的業績考評發放,具體考核辦法參見《奧來國信(北京)工程材料檢測有限公司績效考核制度》。

3.2.2 年度獎金

年度獎金的發放基數由公司總裁辦公會根據公司當年效益情況確定。

3.2.2 專項獎

根據獎優罰劣的原則,公司質量技術部、行政部對各部門例行檢查,具體獎勵辦法參見《奧來國信(北京)工程材料檢測有限公司三級檢查制度》。

3.2.2 總經理特別獎

對在質量、技術、服務、成本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或提出合理化建議的員工,可享受總經理特別獎,管理制度《檢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3.3 附加薪酬

3.3.1 加班工資

員工加班工資按勞動法規定執行。

為保障職工正當權益,員工加班時數應嚴格控制在國家有關規定的範圍內。月加班工資不得超過員工月崗位工資的30%。確因工作需要,且經員工本人同意,超過上述限額的加班時間以安排調休方式補償。

公司中層管理人員以及相應級別的員工,除在法定節日加班可計算加班工資外,其餘時間加班不計加班工資。

3.3.2 午餐補貼

實驗室員工午餐補貼為5元/工作日,外出員工午餐補貼為8元/工作日。

4、試用期薪酬

4.1 公司新招員工試用期為3~6個月,其中具備檢測工作經驗3年以上員工試用期為3個月,應屆畢業生為6個月。

4.2 試用期工資一般為試用崗位固定工資部分的80%,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資歷工資。

4.3 試用期間新招員工按試用崗位級別享受相應的福利,包括午餐補貼等。

4.4 其它情況參見公司有關規定。

5、工資級別確定

工資級別(職級)按照高層、中層、骨幹層、基層員工共13級,具體見《職級設計表》。

科室主任工資級別由主管總監確定,報總經理批准; 科室員工工資級別由科室主任確定,報主管總監批准。

6、薪酬調整

6.1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6.1.1整體調整:指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以及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和企業發展戰略的變化以及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

6.1.2個別調整主要指工資級別的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

6.2工資級別定期調整:指公司在每年2月前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崗位工資級別進行的調整。

6.2.1工資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中由於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崗位級別進行的調整。

6.3若發生職務調整,則套入變動後職務所在薪幅中與原級別最相近的崗位工資級別。

6.4各崗位員工工資級別調整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和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行政人事部執行。

6.5調整後工資級別,從執行日期次月初計算。

7、工資的支付

7.1 崗位工資支付

員工工資實行月薪制。工資支付時間為每月10日,以法定貨幣(人民幣)支付,若遇支薪日為休假日時,則提前至最近工作日支付。 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職員個人工資所得税;

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統籌保險及失業保險費用; 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員工有下列情形有由員工本人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15天內一次性結清工資。

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 公司認可的其他事由。

8、薪酬組織與發放

8.1公司總經理負責提出整體薪酬政策方向,行政總監負責提供具體方案並在每年年度績效考核結束後組織薪酬調整工作會議。

8.2薪酬調整工作會議主要討論崗位工資級別調整、年終效益獎金方案、特殊獎金髮放等有關薪酬激勵的問題。

8.3各崗位員工工資級別調整和各項薪酬發放由行政人事部根據薪酬工作會議和績效考核結果執行。

8.4行政人事部負責編制每月薪酬發放方案,報總經理審批通過後送達財務部執行。

9、附則

9.1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發放的福利補貼的標準應不低於國家規定標準,並隨國家政策性調整而相應調整。

9.2本規定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組成部分,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9.3本規定從20xx年03月26日起開始實行,自本制度實行之日起原有有關工資管理的制度或規定停止使用。

9.4如有其他制度與本制度相牴觸,以總經理辦公會裁定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