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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欄目: 章程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1.85W

生物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微生物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常規安全操作制度

1、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實驗室。參觀實驗室等特殊情況須經實驗室負責人批准後方可進入。

2、進入實驗室前應穿着專用的實驗服,嚴禁穿便服進入實驗室,儘量減少出入實驗室的次數。

3、接觸微生物或含有微生物的物品後,脱掉手套後和離開實驗室前要洗手。

4、嚴禁在工作區進行飲食、吸煙、處理隱形眼鏡、化粧及儲存食物等一切與實驗無關的行為。

5、用移液器吸取液體,禁止口吸。

6、按照實驗室安全規程操作,降低濺出和儘可能少的產生氣溶膠。

7、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質濺出後要隨時消毒。

8、培養基、組織、體液及其他具有潛在危險性的廢棄物須放在防漏的容器中儲存、運輸及消毒滅菌。所有培養物、廢棄物在運出實驗室之前必須進行滅活,如高壓滅活。

9、制定有效的防鼠防蟲措施。

二、特殊安全操作制度

l、進行感染性實驗時,禁止他人進入實驗室,或必須經實驗室負責人同意後方可進入。免疫耐受或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劑的工作人員必須經實驗室負責人同意後方可在實驗室內工作。

2、可能產生致病微生物氣溶膠或出現濺出的操作均應在生物安全櫃或其他物理抑制設備中進行,並使用個體防護設備。

3、處理高濃度或大容量感染性材料均必須在生物安全櫃或其他物理抑制設備中進行,並使用個體防護設備。

4、當微生物的操作不可能在生物安全櫃內進行而必須採取外部操作時,為防止感染性材料濺出或霧化危害,必須使用面部保護裝置(護目鏡、面罩、個體呼吸保護用品或其他防濺出保護設備)。

5、在實驗室中應穿着工作服或罩衫等防護服。離開實驗室時,防護服必須脱下並留在實驗室內。不得穿着外出,更不能攜帶回家。用過的工作服應先在實驗室中消毒,然後統一洗滌或丟棄。

6、當手可能接觸感染材料、污染的表面或設備時應戴手套。如可能發生感染性材料的溢出或濺出,宜戴兩副手套。不得戴着手套離開實驗室。工作完全結束後方可除去手套。一次性手套不得清洗和再次使用。

7、實驗室入口處必須貼上生物危險標誌,註明危險因子、生物安全級別、需要的免疫、負責人姓名和電話、進入實驗室的特殊要求及離開實驗室的程序。

8、工作人員應接受必要的免疫接種和檢測(如乙型肝炎疫苗、卡介苗等)。

9、必要時收集從事危險性工作人員等基本血清留底,並根據需要定期收集血清樣本,應有檢測報告,如有問題及時處理。

10、將生物安全程序納入標準操作規範或生物安全手冊,由實驗室負責人專門保管,工作人員在進入實驗室之前要閲讀規範並按照規範要求操作。

11、工作人員要接受有關潛在危險知識的培訓,掌握預防暴露以及暴露後的處理程序。每年要接受一次微生物實驗室組織的最新培訓。

12、嚴格遵守下列規定,防止利器損傷:

①除特殊情況(腸道外注射和靜脈切開等)外,禁止在實驗室使用針、注射器及其他利器。儘可能使用塑料器材代替玻璃器材。

②儘可能應用一次性注射器,用過的針頭禁止折彎、剪斷、折斷、重新蓋帽、從注射器取下,禁止用手直接操作。用過的針頭必須直接放入防穿透的容器中。非一次性利器必須放入厚壁容器中並運送到特定區域消毒,做好高壓消毒。

③儘可能使用無針注射器和其他安全裝置;

④禁止用手處理破碎的玻璃器具。裝有污染針、利器及破碎玻璃容器在丟棄之前必須消毒。

13、實驗室設備在運出修理或維護前必須進行消毒。

14、人員暴露於感染性物質時,及時向實驗室負責人彙報,並記錄事故經過和處理方案。

15、禁止將無關動物帶入實驗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