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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優選(範例10篇)

欄目: 安全生產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1.97W

【導語】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優選(範例10篇)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優選(範例10篇) 由本站會員“深南大道”整理投稿精心推薦,小編希望對你的學習工作能帶來參考借鑑作用。

【目錄】

篇1: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3: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4: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5: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6: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7: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8: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9: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篇10: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正文】

篇1: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職責制就是對各級領導、各個部門、各類人員所規定的在他們各自職責範圍內對安全生產應負職責的制度。

一、廠長(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廠長(經理)對企業的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負全面負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

政策、法律、法規,把安全工作列入企業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親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批閲上級有關安全方面的文件,簽發有關安全工作的重大決定;

(2)負責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職責制,督促檢查同級副職和所屬單位行政正職抓好安全生產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充實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定期聽取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工作彙報,及時研究解決或審批有關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4)組織審定並批准企業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重大的安全技術措施,解決安措費用;

(5)按規定和事故處理的“三不放過”原則,組織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6)加強對各項安全活動的領導,決定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獎懲。

二、副廠長(副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副廠長(副經理)在廠長的領導下,對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1)貫徹“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監督檢查分管部門對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景,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2)組織制訂、修訂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3)組織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4)組織分管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5)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教育與考核工作;

(6)規定職責範圍內的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7)定期召開分管部門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三、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職責

總工程師對企業生產中的安全技術問題全面負責,副總工程師對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技術問題負責,其職責是:

(1)組織開展技術研究工作,進取採用先進技術和安全防護裝置,組織研究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方案;

(2)在組織新廠、新裝置以及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施工和投產時,做到安全衞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3)審查企業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保證技術上切實可行;

(4)負責組織制訂生產崗位塵毒等有害物質的治理方案、規劃,使之到達國家標準;

(5)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複發生。

四、車間主任、副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車間主任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副主任對分管業務的安全工作負責,其職責是:[由本站網友投稿]

(1)保證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在本車間貫徹執行,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組織制訂並實施車間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開展崗位技術練兵,並定期組織安全技術考核;組織並參加每週一次的班組安全活動日,及時處理工人提出的意見;

(4)組織全車間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等處於完好狀態,並教育職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5)及時報告本車間發生的事故,注意保護現場;

(6)建立本車間安全管理網,配備合格的安全技術人員,充分發揮車間和班組安全人員的作用。

五、班組長(工段長)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執行企業和車間對安全生產的規定和要求,全面負責本班組(工段)的安全生產;

(2)組織職工學習並貫徹執行企業、車間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教育職工遵紀守法,制止違章行為。

(3)組織並參加安全活動,堅持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後總結安全;

(4)負責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人培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教育;

(5)負責班組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組織力量消除,並報告上級;發生事故立即報告,並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6)搞好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檢查維護工作,使其經常堅持完好和正常運行;督促教育職工合理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六、車間安全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1)車間安全人員在車間主任的領導下,負責車間的安全生產工作,協助車間主任貫徹上級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並檢查督促執行。

(2)負責或參與制訂車間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檢查執行情景;

(3)負責編制車間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並負責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4)做好職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與考核工作,負責新入廠人員的二級安全教育,督促檢查班組、崗位三級安全教育;

(5)參加車間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設備改造、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審查,使之貼合安全技術要求,落實裝置檢修停工、開工的安全措施;

(6)負責車間安全設備、滅火器材、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車問塵毒情景,提出改善提議;

(7)每一天要深入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制止違章作業。

七、工人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職責;

(2)精心操作,嚴格執行工藝紀律,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景;

(3)正確分析、確定和處理各種事故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牙狀態,如發生事故,要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並保護現場,作好詳細記錄;

(4)按時認真進行巡迴檢查,發現異常情景及時處理和報告;

(5)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堅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禮貌生產;

(6)上崗必須按規定着裝,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篇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建設項目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一般規定

第一條:建設項目中的安全、衞生及消防設施應貼合國家有關安全、衞生及消防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並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

第二條: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實行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制度。

第三條:建設項目實施項目安全、衞生、地震評價制度。

第二章:程序及監督管理

第四條:建設項目係指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集團公司負責審批的建設項目和直屬企業負責審批的建設項目。

第五條: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實行分級管理。

1、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由集團公司安全環保局參加全過程“三同時”監督管理(根據建設項目的具體情景,也可由安全環保局委託有關部門參加具體的監督工作),安全環保局負責在《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表》和中籤署建設單位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意見,並報國家有關部門備案。

2、集團公司負責審批的建設項目,由集團公司安全環保局委託直屬企業安全部門參加全過程“三同時”監督管理,直屬企業應分階段及時向集團公司安全環保局彙報。直屬企業安全部門負責在《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表》簽署審查意見,並報國家有關部門和集團公司安全環保局備案。

3、直屬企業負責審批的建設項目,由直屬企業負責組織“三同時”審查,安全部門負責在《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表》中籤署審查意見,並報國家有關部門備案。

第六條:對用於生產、儲存危險物品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等高風險的建設項目以及公眾聚集場所等具有較大安全風險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應委託具有國家頒發的A級資質和在石油石化行業有較好業績的評價機構,承擔安全、衞生和地震的預評價。安全、衞生和地震的預評價報告應由集團公司安全環保局組織專家或委託具有國家政府認可的評審機構進行評審,並將審定後的報告和審定意見報國家相關部門備案。

第七條建設單位應在建設項目的可研階段委託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單位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並將編制的建設項目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報送有關行政部門或機構審定。抗震設防要求納入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

建設項目應一次性完成該場地所在區域(含預留髮展場地)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嚴禁重複評價。

第八條:建設項目的設計單位在進行初步設計時,應編制建設項目安全、衞生及消防專篇,嚴格落實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安全、衞生、地震預評價的要求。

第九條: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應由專門審查機構組織國家安全、衞生及消防監督管理部門共同進行,建設單位的安全、衞生、消防和防震管理部門對初步設計審查。

第十條:建設項目的施工圖設計應嚴格按照審查經過的初步設計進行,不應對初步設計進行任何變動、刪減。確需進行修改設計的,應按變更程序處理。

第十一條:建設單位應嚴格監督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確保按安全、衞生和地震預評價要求進行設計和施工,對建設項目實施全過程的“三同時”監督管理工作。建設過程中,如修改設計,應按設計變更程序處理。

第十二條:建設項目具備下列條件後,建設單位可申請進行安全、衞生、消防專業驗收:

1、安全、衞生及消防設施貼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

2、安全、衞生及消防設施已貼合設計要求;

3、工作環境、勞動條件貼合國家有關規定;

4、設立了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崗位,建立、健全了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配備了必要的安全生產監控儀器、設備,對員工進行了安全生產培訓教育;

5、制定了應急預案;

6、對所存在的問題已進行了整改;

7、編制完成了建設項目安全、衞生驗收評價報告;

8、能供給試生產過程中安全生產的全面記錄。

第十三條:建設項目安全、衞生驗收評價應在建設項目完工、試生產運行正常後,建設單位選擇具有相應資質和要石油石化行業有較好業績的安全、衞生評價機構承擔。

第十四條:建設項目的安全、衞生和消防專業驗收由國家相關監督管理部門組織進行。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由集團公司向國家安全、衞生和消防監督管理部門進行驗收申請;集團公司審批的建設項目由集團公司安全環保局對安全、衞生和消防進行驗收;直屬企業負責審批的建設項目由直屬企業自行組織安全、衞生和消防驗收。

第十五條:安全、衞生和消防專業驗收不合格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安全管理部門應進取督促對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後重新進行建設項目單項驗收。

第三章:職責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職責: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理解安全、衞生、消防和防震管理部門的監督;

2、及時申請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的安全、衞生、地震安全性預評價報告的評審和備案、主動向有關部門報送初步設計、施工圖、安全和衞生驗收評價報告等資料;

3、在編制工程預算計劃時,應將建設項目的安全、衞生及消防設施所需資金及進行建設項目安全和衞生評價、地震安全性評價所需費用一併納入投資計劃;

4、向承擔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設計、施工、監理、安全和衞生評價等工作的機構提出落實建設項目“三同時”的具體要求,併為其供給必需的資料和工作條件;

5、在試生產運行調試階段,應同時對安全、衞生及消防設施進行調試和改善,全面記錄試生產過程中的運行狀況,組織進行安全、衞生及消防培訓教育,制訂完善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預案;

6、對建設項目驗收中提出的整改意見,應認真組織落實,並將整改情景及時報告驗收單位。

第十七條直屬企業計劃部門職責:

1、在進行建設項目審批立項時,應將建設項目的安全、衞生、消防和地震災害作為重要資料加以論證,確保資金投入;

2、未履行建設項目安全、衞生及消防審查手續的建設項目,不應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審查,或審查不予經過;

3、對未經過建設項目安全、衞生及消防單項驗收的建設項目,不應進行總體竣工驗收。

第十八條:建設單位安全管理部門職責:

1、監督檢查建設單位及承擔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設計、施工、監理、安全和衞生評價等工作的機構貫徹執行“三同時”規定的情景;

2、根據國家、地方和集團公司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審查核準或登記備案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的安全論證資料、審查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文件;

3、對違反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衞生及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向國家相關管理部門和安全環保局舉報。

第十九條:建設項目設計單位職責:

1、在編制初步設計文件時,應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衞生、消防和抗震設計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按照項目可行性研究及安全、衞生預評價審批(查)意見的要求編制建設項目安全衞生及消防專篇,完善初步設計中安全、衞生、消防和抗震設防的設計資料;

2、在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時,應落實初步設計中的有關安全、衞生及消防方面的設計資料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衞生行政管理部門及公安消防部門對初步設計審查結論意見的要求;

3、不應隨意變動審查經過的設計文件,如有重大變動應徵得原審查監督管理部門的同意。

篇3: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後面還有多篇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注意用電安全,經常檢查、維修學校電路和各種電器設備。

二、添置並及時更新消防器材(如:滅火機等),堅持安全通道的暢通,注意消防安全。

三、注意設備維修,如:幼兒用桌椅、房屋門窗、户外大型玩具等必須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杜絕事故發生。

四、注意對房屋的檢查與維修,如發現問題,及時整修,杜絕事故發生。

五、對學校重要教室必須安裝防盜設備,並建立值班制度,確保學校財產安全。

六、學校的一切貴重物品應有專人妥善保管。

七、學校內的藥物、藥品必須由保健教師一人妥善保管,放在幼兒拿不到的地方。對患病幼兒服藥時教師必須仔細核對,保證無差錯。

八、嚴格把好晨檢關,保健教師要做到認真仔細,嚴禁幼兒把危險品帶入教室。

九、保育員、營養員必須每一天做好幼兒餐具、炊具、杯子、毛巾等的消毒工作。做好飯菜的留洋,確保幼兒飲食、飲水的衞生。

十、教師帶班時要做到人到、心到,不擅自離崗,幼兒的一切活動都應在教師的視野範圍內。如幼兒發生意外,由帶班教師負責。

十一、幼兒來園、離園必須由家長接送,教師不能讓幼兒獨自回家或交於陌生人,防止冒領。

十二、教師要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如:上、下樓梯靠右走、爬欄杆、吞異物、不玩火、不玩電等,提高幼兒自我保護本事。

十三、學校任何人員發現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向園領導或後勤組長彙報,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

十四、認真做好每一天的消毒工作,預防好傳染病的發生。

十五、制訂各項安全工作的預案,分工明確,職責到位。

篇4: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0目的

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制、審批、發佈、使用、評審、修訂、檢查落實方法,確保所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完善和執行。

2.0範圍

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所有部門(車間)及崗位。

3.0職責

3.1總經理負責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職責制,組織編制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批准發佈相關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

3.2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負責組織相關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操作人員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評審,組織每年一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貼合性評審會議及執行情景、適用情景檢查、評估,編制評審(估)報告。

3.3辦公室根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彙總清單後,負責文件的發放。

3.4各部門、車間、班組及時宣貫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在工作中遵守、使用

3.5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將本公司適用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傳達給相關方。

3.6各部門負責修訂意見的提出,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修訂,修訂後由總經理批准發佈,併發放到相應的工作崗位。

4.0程序

4.1編制程序

4.1.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編制程序:由安全主任協同各辦公室門、車間進行編寫,由安全管理辦公室審核,經總經理審批後發佈執行,由辦公室保管。

4.1.2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制程序:由安全主任助各部門、車間編寫,由安全管理辦公室審核,經總經理審批後發佈執行,由辦公室保管。

4.2資料

4.2.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資料

至少包括目的、職責、工作資料或程序、記錄等。

4.2.2安全操作規程資料應包括:

正常開、停設備操作程序;

各種操作參數、指標的控制;

安全注意事項和異常處理方法;

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接觸化學品的危險性;

個體安全防護措施;

風險分析、評估、控制資料。

4.2.3企業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或投用前,組織編制新的操作規程。

4.2.4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發佈

各部門編制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交安全管理辦公室審核,審核後,由總經理批准,併發布實施。

4.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使用

4.3.1批准後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由辦公室發放到相關的部門、崗位,各部門及各級人員應遵守、使用。

4.4評審

4.4.1由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至少1年一次,或需要時組織“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貼合性評審會議。由辦公室、安全管理辦公室供給評審會議所需的文件和資料。

4.4.2由安全主任記錄評審結論。

4.4.3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版本更新、修訂計劃的實施。

4.5修訂

4.5.1在發生以下情景時,應及時對相關的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進行評審、修訂:

當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佈時;

當企業歸屬、體制、規模發生重大變化時;

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當工藝、技術路線和裝置設備發生變更時;

當上級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現涉及規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複事故原因,發現制度性因素時;

根據評估、安全檢查反饋的問題;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

績效評定結果;

其他相關事項。

4.5.2文件修訂形式

根據文件修改通知單(資料),持有文件者進行手改,並填寫修改記錄;

根據發放的文件修改頁,持有文件者進行換頁,並填寫修改記錄;

根據新發放的修改、改版文件,持有文件者憑原文件進行更換;

對於改版、發放新文件,原文件收回,廢止。

4.6宣傳培訓

4.6.1安全管理辦公室及時組織相關部門、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培訓學習修訂後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0關聯表單

5.1《安全管理制度彙編》

5.2《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安全培訓記錄表》

5.3《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考核試卷》

5.4《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適用和執行檢查評估記錄表》

5.5《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檢查評估報告》

5.6《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適用和執行檢查評估記錄表》

5.7《文件發放記錄》

5.8《文件修訂計劃》

5.9《文件修訂記錄》

6.0附則

6.1本制度解釋權歸辦公室

6.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篇5: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以安全生產職責製為核心的,指引和約束人們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行為、是安全生產的行為準則。其作用是明確各崗位安全職責、規範安全生產行為、建立和維護安全生產秩序。包括安全生產職責制、安全操作規程和基本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資料

1、安全生產職責制

安全生產職責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產方針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各級負責人、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生產部門和各崗位生產工人在安全生產方面應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職責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其實質是“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業法定代表人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職責人,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職責。分管安全生產的企業負責人,負主要領導職責;分管業務工作的負責人,對分管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職責。車間、班組的負責人對本車間、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職責;各職能部門在各自業務範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各崗位生產工人要自覺遵守安全制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在本崗位上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2、安全操作規程

安全操作規程是生產工人操作設備、處置物料、進行生產作業時所必須遵守的安全規則。

安全操作規程應包括以下資料:

(1)作業前安全檢查的資料、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驟、要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3)作業過程中巡查設備運行的資料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5)作業場所、作業位置、個人防護的安全要求。

(6)作業結束的現場清理。

(7)特殊作業場所作業時的安全防護要求。

安全操作規程對防止生產操作中不安全行為有重要作用。

3、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法規得到認真貫徹,在管理與安全生產有關事項時有一個行為準則,企業應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1)職工安全守則

(2)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3)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4)事故管理制度

(5)危險作業審批制度

(6)特種設備、危險性大的設備、危險化學品運輸工具和動力管線的管理制度

(7)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8)職業衞生管理、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

(9)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10)“三同時”評審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出租合同安全評審制度

(11)安全生產檔案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12)危險化學品包裝物管理制度

(13)危險化學品裝卸、儲存、運輸和廢棄處置安全規則

(14)危險化學品銷售管理制度

(15)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制度

(16)危險化學品託運安全管理制度

(17)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安全評價制度

(18)本單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供給技術支援的制度

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制定

安全制度的建立與健全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重要資料,制度的制定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制定安全制度時要注意以下問題。

1、依法制定,結合實際。企業制定安全制度,必須以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為依據。要根據法規的要求、結合企業的具體情景來制定。安全生產職責制的劃分要按照企業生產管理模式,根據“管生產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來確定。

2、有章可循,銜接配套。企業安全制度應涵蓋安全生產的方方面面,使與安全有關的事項都有章可循,同時又要注意制度之間的銜接配套,防止出現制度的空隙而無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複又不一致而無可適從。

3、科學合理、切實可行。制度是行為規範,必須是貼合客觀規律的,異常是操作規程。如果制度不科學那將會誤導人的行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瑣複雜將難以順利執行。

4、簡明扼要、清晰具體。制度的條文、文字要簡練,意思表達要清晰,要求規定要具體以便於記憶、易於操作。

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實施

制度的作用是規範行為,如果制度制定了不能認真執行,就失去了制定制度的意義。為使制度能得到很好的執行,成為廣大職工的自覺行動,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教育先行、提高執行自覺性

制度的條文只是提出了行為的規範、操作的要求,即規定“怎樣做“,而“為什麼要這麼做”,一般是不可能在條文中作詳細的解釋。要把一件事做得好,那就必須使做事的人明白為什麼要這樣做,從而發揮其主觀能動性。制度頒佈後,必須要進行相應的教育解釋工作,使職工明白為什麼要制定這樣的制度,從而避免消極態度、牴觸能情緒,提高執行制度的自覺性。對於操作規程更要輔以必須的培訓,對操作要領、安全要求作出詳細的解説。

2、檢查督促、嚴格執行

制度是從整體、長遠利益研究而制定的,對個人的某些利益與自由必然會產生必須的限制與約束,因而不可能每一個人都很自覺地執行。要經過檢查,瞭解執行情景並督促不執行或不認真執行的人改正,以保證制度的貫徹、維護其嚴肅性。

3、違章必究、獎懲結合

為維護安全生產秩序和制度的嚴肅性,對違反制度的人必須追究,給予教育、責令改正,嚴重違章的予以處罰,對模範執行制度的應予以表揚獎勵。

4、總結經驗、不斷完善

制度是人制定出來的,由於知識、經驗的侷限,難免研究不周,制度存在這樣那樣的一些不足之處,往往在制度執行過程中就暴露出來,這就需要總結經驗、修改完善。此外,隨着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的改變,制度也要相應做調整以適應變化了的情景。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提高了,管理的要求也要提高,這也需對制度進行相應的調整。

篇6: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職責,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統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實施監管監察,適用本規定。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並經過必須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第五條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按照職責對所轄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依法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生產經營單位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依法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後,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並予以查處;發現所報告事故隱患應當由其他有關部門處理的,應當立即移送有關部門並記錄備查。

第二章生產經營單位的職責

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嚴禁非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職責主體。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監控等制度,逐級建立並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職責制。

第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建立資金使用專項制度。

第十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並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第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動職工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鼓勵社會公眾舉報。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並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生產經營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十三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事故隱患監督檢查職責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進取配合,不得拒絕和阻撓。

第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進行統計分析,並分別於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對於重大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除依照前款規定報送外,應當及時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報告資料應當包括:

(一)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二)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三)隱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五條對於一般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車間、分廠、區隊等)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於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並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資料: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採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採取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並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誌,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於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的要求排查治理,採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當及時向下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安全的情景時,應當採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並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八條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及有關部門掛牌督辦並責令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結束後,有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本單位的技術人員和專家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景進行評估;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景進行評估。

經治理後貼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提出恢復生產的書面申請,經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審查同意後,方可恢復生產經營。申請報告應當包括治理方案的資料、項目和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評價報告等。

第三章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指導、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

第二十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制度,定期組織對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開展監督檢查;應當加強對重點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的監督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下達整改指令書,並建立信息管理台賬。必要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並對重大事故隱患實行掛牌督辦。

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開展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違法行為及其職責者。

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發現屬於其他有關部門職責範圍內的重大事故隱患的,應當及時將有關資料移送有管轄權的有關部門,並記錄備查。

第二十一條已經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生產經營單位,在其被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結束前,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加強監督檢查。必要時,能夠提請原許可證頒發機關依法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二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把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納入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專項整治中加以治理,落實相應職責。

第二十三條對掛牌督辦並採取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收到生產經營單位恢復生產的申請報告後,應當在10日內進行現場審查。審查合格的,對事故隱患進行核銷,同意恢復生產經營;審查不合格的,依法責令改正或者下達停產整改指令。對整改無望或者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執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予以關掉。

第二十四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每季將本行政區域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景和統計分析表逐級報至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備案。

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每半年將本行政區域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景和統計分析表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備案。

第四章罰則

第二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給予警告,並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的;

(二)未按規定上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的;

(三)未制定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的;

(四)重大事故隱患不報或者未及時報告的;

(五)未對事故隱患進行排查治理擅自生產經營的;

(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經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審查同意擅自恢復生產經營的。

第二十七條承擔檢測檢驗、安全評價的中介機構,出具虛假評價證明,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單處或者並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可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職責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與生產經營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職責。

對有前款違法行為的機構,撤銷其相應的資質。

第二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規定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九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的工作人員未依法履行職責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條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能夠根據本規定,制定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管理實施細則。

第三十一條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以及其他經濟組織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規定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篇7: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車間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搞好生產車間的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控制車間安全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各車間遵照執行:

1.現場生產員工應當嚴格按照生產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2.車間應禁止酒後上崗,生病員工不得安排上崗,切實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3.員工嚴禁穿拖鞋.高跟鞋和不利於安全生產的服飾上班,女員工長髮應盤於頭頂,否則自我承擔後果。

4.車間不得安排員工帶病工作或超負荷工作,否則追究相關職責人職責。

5.在開機工作前,要對機器進行檢查,確認無異常後能夠開機,空機運轉確認無異常情景後才能夠正式生產操作。

6.在工作中發現機器異常時,應當停機檢查或請專業維護人員進行修理,嚴禁擅自無證進行修理工作。

7.下班前應當關掉機械.切斷電源,將工作區域清理後才能離開現場,不等空崗運轉。

8.對電器線路不得擅自移動,不得私自搭接,發現有電路電線裸露.損壞要及時反映,安排專職電工修理。

9.對機械設備要按期進行保養,堅持正常運行,要加強安全防範。

10.生產區域內嚴禁煙火,確需進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業的,必須首先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門申請,獲得批准後才能安排作業,在作業前應作好防護.監控工作才能開始操作。

篇8: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鉅的任務,所以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景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職責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車間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火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職責。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進取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貼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車間)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職責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督促實施。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彙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景。

8、在每週檢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景(安全生產職責區與5s管理工作職責區的職責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景,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應區域(車間車輛、設備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應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景,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設備、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設備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瞭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景,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彙報安全生產情景。

4、及時彙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

四、義務消防員崗位職責

1、理解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並做好防範措施,向安全員彙報。

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進取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資料,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並組織實施。

第五章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理解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資料。

4、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理解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後方可安排上崗。

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一天操作前,對自我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才進行操作。資料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貼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貼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景,主要資料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貼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温、廚房、團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衞生規定、標準,為員工供給貼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貼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誌。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貼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堅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貼合國家標準和規範,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並定期檢查更換。

三、特種設備必須按下列檢驗週期進行安全性能檢驗:

1、溶解乙炔氣瓶,每三年進行一次檢驗。

2、液化石油氣鋼瓶,出廠滿四年進行第一次檢驗;出廠滿七年進行第二次檢驗;出廠九至十三年的,每兩年檢驗一次。

第八章職工安全衞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貼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願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並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週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經過衞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採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後,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後工作,並報告集團公司。

篇9: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景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部門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禮貌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職責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它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衞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六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七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八條各機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景。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作業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操作順序或經培訓後到達作業要求。作業員開始操作前應檢查機械設備各部位緊固件是否脱落或鬆動跡象。調整機器時必須停機,斷掉電源,下班時必須關掉所有設備的總電源。

第九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景,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學習(即生產單位、機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一條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杆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貼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貼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很多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貼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四條勞動場所佈局要合理,堅持清潔、整齊。

第十五條僱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並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並嚴加處理。

第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的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採取妥善的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於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於一次;各機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後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一天檢查。

第十八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團體和先進個人。安全生產先進團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本事;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進取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職責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着。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進取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本事;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條對違規、違法操作的人員,如發現公司將立即開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損失的,將追求肇事者職責和相應的經濟賠償;致使本人發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牴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篇10: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總經理安全職責

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職責人,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具體要做到: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指示,把職業安全衞生工作列入企業的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要親自主持重要的職業安全衞生工作會議,批閲上級有關安全方面的文件,簽發有關職業安全衞生工作的重大決定。

2、負責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職責制。督促檢查各部門經理抓好安全生產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充實專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定期聽取安全監察部門的工作彙報,及時研究解決或審批有關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4、組織審定並批准企業安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重大的安全技術措施,解決安措費用。

5、按事故處理“三不放過”原則,組織對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6、加強對各項安全活動的領導,決定安全方面的重要獎懲。

第二條生產廠長安全職責

生產廠長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直接職責人。要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主管業務範圍內的生產安全負責,並抓好以下工作:

1、堅持貫徹“五同時”的原則,監督檢查分管部門對職業安全衞生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景,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2、組織制訂、修訂分管部門的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3、組織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負責審批各級動火。

4、組織分管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5、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

6、組織分管部門對報上級安全主管部門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7、定期召開分管部門安全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三條車間主任安全職責

車間主任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其職責是:

1、保證國家和企業安全生產法令、規定、指示和有關規章制度在本車間、本部門貫徹執行,把職業安全衞生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組織制訂實施車間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開展崗位技術練兵;定期組織安全技考核;組織並參加班組安全活動日活動,及時處理工人提出的意見。

4、每日組織一次全車間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材等處於完好,教育職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5、組織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6、對本車間發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要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注意保護現場,查清原因,分清職責,採取防範措施對事故的職責者提來源理意見,報主管部門批准後執行。

7、負責組織並落實好動火時的安全措施。

8、建立和健全本車間安全管理網,配備合格的安全技術人員,充分發揮車間和班組安全人員的作用。

9、嚴格執行上級有關勞動保護用品等發放標準和進人生產崗位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的規定。

第四條班組長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企業和車間對安全生產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負責本班組安全生產。

2、組織職工學習並貫徹執行企業、車間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教育職工遵紀守法,制止違章行為。

3、組織並參加班組安全活動日及其它安全活動,堅持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後總結安全。

4、負責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崗位(班組級)安全教育。

5、負責班組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組織力量消除,並報告上級。做好詳細記錄,參加事故調查、分析,落實防範措施。

6、搞好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檢查維護工作,使其經常堅持完好和正常運行。督促教育員工合理使用勞保用品、用具,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7、搞好班組安全生產競賽,表彰先進,總結經驗。

8、抓好班組建設,提高班組管理水平。堅持生產作業現場整潔、清潔,實現禮貌生產,並做好班組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條設備技術人員安全職責

1、負責做好本職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各項技術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負責編制本專業的安全技術規程及管理制度。在編制開、停工或設備檢修、技術改造方案時,要有可靠的安全衞生技術措施,並檢查執行情景。

3、在本專業範圍內對員工進行安全操作技術與安全生產知識培訓,組織技術練兵活動,定期考核。

4、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安全生產情景,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提出措施予以消除。制止違章作業,在緊急情景下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並立即請示領導處理。

5、參加車間新建、擴建工程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參加設備改造、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審查,使之貼合安全技術要求。

6、參加有關事故調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職責,提出預防措施,並及時向領導或主管部門報告。

7、制訂裝置檢修、停工、開工方案,做好開工前的交底工作。

第六條公司專兼職安全督導員安全職責

1、公司安全督導員在生產廠長領導下,負責生產車間的安全技術工作,貫徹上級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並檢查督促執行。在業務上理解上級安全監察部門的指導,有權直接向上級安全技術監察部門彙報工作,並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2、負責或參與制訂、修訂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檢查執行情景。

3、負責編制公司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公司和檢查落實。

4、協助車間領導做好職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與考核工作,負責新人廠人員的一級安全教育,督促檢查車間、班組(崗位)的二、三級安全教育。

5、負責安排並檢查班組安全活動,經常組織反事故演習。

6、參加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工作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設備改造、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審查,使之貼合職業安全衞生技術要求,落實裝置檢修停工、開工的安全措施。

7、負責公司安全設備、滅火器材、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車間工作環境情景,提出改善意見和提議。

8、每一天要深人現場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在緊急情景下對不聽勸阻者,可停止其工作,並立即報請領導處理。檢查落實動火安全措施,確保動火安全。

9、參加公司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統計分析,按時上報。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格化。

第七條班組安全員職責

1、班組安全員由班(組)長或付班(組)長兼任,理解公司安全督導員的業務指導,做好本班(組)的安全工作。

2、組織開展本班(組)的各種安全活動,認真做好安全活動記錄,提出改善安全工作意見和提議。堅持班前安全講話,班後安全總結。

3、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教育。負責崗位技術練兵和開展事故預知訓練。

4、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並及時報告。

5、檢查監督本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和管理好勞動保護用品、各種防護器具及滅火器材。

6、發生事故時,及時瞭解情景,維護好現場,救護傷員,並向領導報告。

第八條工人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職責。

2、精心操作,嚴格執行工藝紀律和操作紀律,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景,交班要為接班創造安全生產的良好條件。

3、正確分析、確定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如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並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4、按時認真進行巡迴檢查,發現異常情景及時處理和報告。

5、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堅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禮貌生產。

6、上崗必須按規定着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7、進取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預知訓練。

8、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第九條廠總務部安全職責

第一條

1、協助公司領導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示,及時轉發上級和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文件,資料,對安全部門的有關材料,及時組織會審,並打印、下發。

2、在企業管理整體規劃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管理納入經濟職責制,在各單位考核評比時,同時考核安全。加強“三基”工作,提高企業職工安全素質。

3、負責貫徹執行崗位職責制大檢查管理制度。檢查以崗位職責製為核心的各項制度執行情景和基層單位達標情景。

4、對新入廠人員(包括實習、代培人員)及時安排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分配崗位,會同安全部門組織對職工的安全技術教育及各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

5、貫徹勞動紀律管理規定,負責對職工勞動紀律的教育和檢查。

6、控制加班、加點,貫徹勞動法。

7、參加重大事故調查,辦理事故職責者的懲處手續,參加工傷鑑定工作。

8、把安全工作業績考核納入幹部晉升、員工晉級和獎勵考核的重要資料中。

9、組織做好新工人的體檢工作,根據職業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工種分配和調整。

10、按國家規定,從質量上和數量上配備好專兼職安全技術人員、工業衞生人員和消防人員。

11、在辦理臨時用工協議書時,應有安全方面的條文,並會同有關部門執行。

12、健全安全保衞制度,認真做好要害部門(如倉庫、財務室、門衞等)的安全生產和保衞工作。

13、負責交通事故的調查、處埋、統計上報,搞好交通安全管理,參加有關報上級機關事故的調查處理。

14、負責重大事故的現場保衞工作。

15、參加安全檢查,組織好主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保衞檢查工作。

16、負責企業內劇毒物品、易燃物品的管理和審批。

17、負責對臨時來廠參觀學習、辦事人員進行進廠安全注意事項的宣傳教育工作。

18、認真執行公司團體宿舍管理的有關制度,負責公司團體宿舍的安全和保衞工作。

第十條設備員安全職責

1、貫徹國家、上級部門關於設備製造、檢修、維護保養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規定,做好主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工作。

2、負責組織制訂和修訂重要設備的操作規程和設備管理制度。

3、負責審定全廠繼電保護、防雷、防靜電等設備的安全保護方案及方案實施監督,審定全廠機動設備整定值,定期檢查考核有關單位實施情景。對設備及工業建築物進行全方位管理監督。使其貼合安全技術要求。

4、負責組織本廠吊機月度、季度、年度安全技術檢查,負責本廠壓力容器登記取證工作和安全設施的定期檢查,以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可靠度。

5、在制訂或審定有關設備製造、改造方案和設備檢修計劃時,應有相應的職業安全衞生措施資料,並確保實施。

6、組織本專業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有關問題,要有計劃地及時安排修復更換,按期實現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監督落實設備事故隱患的整改項目。

7、負責設備、動力事故和檢修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上報,參加有關上報事故的調查處理。

8、使用外借人員包括檢修隊伍和民工,應組織好安全教育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貫徹有關施工紀律的管理規定。

9、簽訂施工合同必須要有安全職責條款。

第十一條工會安全職責

1、貫徹國家及總工會有關安全和職業衞生的方針、政策,並監督行政認真執行。對忽視安全生產和違反勞動保護的現象,及時提出批評和提議,督促和協助有關部門及時改善。

2、監督勞動保護費用的使用情景,對於嚴重有礙安全生產、危害職工安全健康和明顯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有權抵制、糾正和控告,直至採取相應措施。

3、做好安全生產和職業衞生的宣傳教育工作,教育職工自覺遵紀守法,執行安全生產各項規程、規定,支持總經理對在安全生產上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給予批評和懲罰。

4、參加企業有關安全規章制訂和勞動保護條例的制訂。

5、協助行政搞好班組的安全建設。

6、會同有關部門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安全知識競賽和合理化提議活動。

7、關心職工勞動條件的改善,保護職工在勞動中的安全與健康。組織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進行預防性健康療養,關心和做好女工保護工作。

8、組織羣眾性勞動保護管理網,發動和依靠員工有效地搞好安全生產。認真落實公共文化娛樂場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9、參加安全檢查和對新裝置“三同時”監督、職業安全衞生鑑定;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協助行政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

【小編簡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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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評價】

反映出了問題,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