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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晨午檢制度

欄目: 章程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1.06W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共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的要求,為應對當前新型冠狀病毒及其它傳染病,增強學校疾病預防與控制力度,提高師生防病意識,保障師生身體健康,防止各類傳染病的發生,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防止傳染病的流行和發生,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學校晨午檢制度。

學校晨午檢制度

一、學生晨、午檢工作制度:

1.檢查時間:晨檢——(早上8:00前結束)

午檢——(下午2:20前結束)

2.每天由班主任負責進行晨、午檢工作。晨、午檢主要採取門口電子體温儀測量詢問、觀察、測量體温等形式,測體温一律使用紅外體温計測量,不得使用接觸性體温測試器材。如發現學生身體不適,特別是出現發燒(高於37.3℃)、咳嗽、咽痛等流感樣症狀以及不能確定的其他症狀時,立即進入隔離室,並通知校疫情防疫領導組、校衞生室及學生家長,將學生及時送醫院發熱門診進行檢查。

3.對未到校的學生,班主任應及時進行電話聯繫,問清原因並儘量與學生本人通話,以確定學生的真實情況。如果學生有身體不適,要問明病情及去向,並如實登記到檢查統計表上,並做好過程跟蹤,直至學生痊癒。

4.班主任填寫好檢查統計表保存本班疫情檔案盒,以備檢查。

5.班主任要做好學生及家長宣傳教育及引導工作,提倡學生之間相互督察。告知學生在家或校外一旦出現發燒、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狀或其他不明症狀時暫緩到校,應儘快報告學校併到醫院診斷治療。

6.實行零報告制度。

7.病情痊癒,持二級以上醫院痊癒證明經過學校防疫領導組批准後方可回校上課。

二、教職工晨、午檢工作制度:

1.各部門高度重視教職工晨檢工作,指定專人承擔晨、午檢檢查和信息報表等有關工作。

2.教職工晨、午檢工作應在每天按規定時間內完成。

3.教職工應積極主動配合協助部門檢查人的晨、午檢工作。出現發燒、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狀或其他不明症狀時,不能進課堂,應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儘快到醫院診斷治療。教職工在校外出現病情症狀時暫緩到校,應及時請假並儘快到醫院診斷治療。

4.對生病請假的教職工要問明病情及去向,如實登記到晨、午檢統計表上,並做好過程跟蹤瞭解,直至痊癒。

5.各部門教職工晨、午檢記錄表由檢查人保存。

6.實行零報告制度(無病例也要報告以利統計、上報)。

三、晨、午檢工作制度:

1.負責學校體温登記的負責人每天兩次檢查信息報送、緊急情況處理以及和校防疫小組部門的協調工作。

2.及時把缺勤學生人數、缺勤原因等情況登記在《學生缺勤情況登記表》上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