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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每日晨學學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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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每日晨學學習制度

2020年每日晨學學習制度

為加強分局“每日晨學”學習活動的組織和管理,促進分局全體工作人員參與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切實推動分局人員業務水平和綜合素質的全面提高,特制定如下每日晨學學習制度。

一、學習時間、地點及人員

(一)學習時間:每週週一、週三、週五上午8:40至9:20為集中學習時間;每週週二、週四上午8:30至9:20為個人自學時間。(備註:週三授課結束後提供40分鐘的集體學習討論時間,以使學員充分消化講課知識)。

(二)學習地點:集中學習地點在辦公區四樓會議室,個人自學學習地點在各自辦公室。

(三)學習人員:分局全體幹部職工。

二、學習模式、授課老師及授課方式

(一)學習模式:晨學學習重點採取“集中學習+個人自學”相結合的模式進行。

(二)授課老師:每週週一、週五的集中學習由分局領導班子擔任老師;每週週三的集中學習由分局全體人員根據授課次序表的順序輪流擔任授課老師,一輪結束後再從頭開始,如此往復循環。週三集中學習時若遇開會等因素導致授課老師不能授課,則當日授課老師順延至下週授課,不能因開會、請假而跳過授課義務(超過一週以上的請假、出差等情況除外)。

(三)授課方式:授課方式由授課老師自行決定,可採用講授式、體驗式、拓展式、討論式、演示式等方式進行,建議製作PPT課件,以提升授課、聽課質量和效果。

三、學習內容

週一學習內容:。

週二學習內容:

週三學習內容:

週四學習內容:

週五學習內容:

四、學習要求

參加晨學學習人員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授課人員因出差、培訓、請假1周以上不能進行授課的,因提前告知分局領導,由分局領導決定和調整授課人員次序。

(一)授課老師要求:

1.授課老師應至少提前1天確定好授課內容,並認真製作授課講義和PPT課件,授課開始前要將授課電子課件等學習資料上傳至分局規定的學習文件夾中供學員學前學後查閲學習和完成學習筆記。

2.授課老師應於規定開課時間開始前自行完成講課所用電腦等硬件設備的連接、啟動和課件拷貝等前期準備工作,無特殊原因不得擠佔正常的授課時間。

3.授課時長一般控制在40分鐘左右,原則上不低於30分鐘,不超過1小時。

4.授課老師因當日開會或一週內請假無法授課者,其授課時間順延至下週進行。

5.當日授課老師授課結束後應在會場告知下週三授課老師姓名,提醒其提前準備授課工作。

(二)聽課人員要求:

1.聽課人員應在規定的學習時間開始前5分鐘就座。

2.聽課期間嚴禁交頭接耳,隨意走動,接打電話、玩手機等。若有疑問須舉手示意,待授課老師同意後再闡述個人意見。

3.聽課人員應認真聽講並做好學習筆記,學習筆記每週至少記錄1頁,多記不限;對於課堂上未能消化的知識,課後可積極向授課老師請教。

五、學習紀律和成效考核機制

分局晨學學習採用積分加減制考核辦法,基礎分分值為100分,在此分基礎上根據授課、聽課紀律、考試等情況實施扣分制。每季度終了後公佈一次每個人的積分分值,該分值將與績效考評工作掛鈎,扣分20分以上者,原則上本季度不得評鑑為優秀等次。

六、其他規定

晨學學習制度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和完善。若年度中間分局出現人員掉進調出情況,學習組織者應及時調整授課輪訓人員並告知當事人。

該制度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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