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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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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業安全管理制度1

化工企業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

1、目的:為了加強部門之間安全工作的溝通和推進安全管理,及時瞭解公司的安全狀態,特制定安全會議制度。

2、適用範圍:適用於本公司

3、職責:

1)公司主要負責人負責召開本單位的安全會議。

2)安全環境管理委員會負責召開每季度末安全會議及年度總結、表彰大會。

3)各部門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並編寫會議記錄。

4、安全會議組織:

1)安全生產會議是協調和處理公司生產組織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生產計劃順利實施的主要形式。因此,為了保障生產信息流的暢通,安全生產會議必須及時召開,並形成會議記錄,需要時向有關部門,單位和公司領導進行傳遞,並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2)公司安全生產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各部門根據具體情況每週召開一次,並形成會議記錄,備查。

3)公司安全生產例會由安全環境管理委員會事務局組織召開,地點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具體時間在召開會議前臨時通知。參加會議的人員一般有:公司總經理,各部門等有關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並根據有關情況對與會人員按需要隨時增減。

4)各部門安全生產會議召開時間,地點和人員由各單位自定。

5)公司安全生產會議採用到會人員簽名制,對無故不參加會議者,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6)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參加人員應是本部門,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主管生產的領導,必須熟悉本部門,本單位的生產情況,不得隨意安排他人替代參加會議。

7)各部門安全生產會議的組織形式可參照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的組織形式進行。

)當公司發生重大事故或突發性事故時必須及時召開會議。

5、會議內容:

1)總結和分析近期的安全生產形勢,各部門提出已經發現或隱藏的安全隱患,並針對隱患做出具體的安排和部署。

2)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會議精神和指示。

3)研究和決定對各項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以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按四不放過原則認真分析,吸取教訓,制定防範措施。

4)研究決定對各項安全有功及年度安全先進部門和先進個人的表彰。

5)各部門提出目前存在的問題及隱患,制定具體的整改措施。

6)公司安全會議由安全環境管理委員會事務局負責組織,安全員做好記錄,安全會議之後,安全員將會議精神和會議紀要下發和張貼,並跟蹤瞭解重大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

化工企業安全管理制度2

一、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所謂目標管理,就是根據事先設定的目標進行管理。目標管理是指單位內部各個部門以至每個人,圍繞總目標制定各自的具體目標、行動方針,保證措施和工作進度,有效地組織實施,並對實施過程實行“自我控制”,對實施結果進行嚴格考核從而確保目標實現的一種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是以目標管理的原理、方法為指導,根據各單位生產經營總目標和上級對安全生產的要求,確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總目標,並發動和組織單位內部各個部門和每個職工,層層制定和實施各自安全目標的管理方法。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的基本思想是:一切安全活動的開始是確定目標,安全活動的進行以實現安全目標為指針,安全活動的結果以完成安全目標程序來評價,安全活動的獎懲以實現安全目標情況為依據。通過安全目標管理,依靠全體職工自下而上的努力,保證各自目標的實現,從而最終保證企業安全生產總目標的實現。

二、安全生產教育

安全生產教育是指向單位內外全體有關人員進行的安全思想(態度)、安全知識(應知)、安全技能(應會)的宣傳、教育和訓練。它在污水處理廠(站)的建設和運行管理中佔有重要的地位。可靠的系統需由安全生產來保證。其中人是生產的主體,具有能動的創造力,機器、為人所駕馭或改造。但人的自由度比較大,儘管在主觀上不會願意傷害自己,可是由於生理、心理、經濟、社會等多種因素的影響,人發生行為的失誤是難以完全避免的。人對於機器的駕馭和對環境的適應,也不是天生的,而必須經過長期的培訓和練習。現代工業生產是集體勞動,在作業過程配合中的協調配合也至關重要。一個人的失誤可能使周圍設施和他人受到傷害或破壞。要保證生產作業中的協調,也要經過嚴格培訓,並且要靠規程和紀律的約束。現在企業中發生的工傷事故,70%左右或多式少與人的失誤(無知、誤動作或違章)有關。由此可見加強安全教育,是十分重要雙雙異常艱鉅的任務。

安全生產教育是污水廠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搞好污水廠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

1、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管理思想。

污水廠要對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艱鉅性給予充分的認識。過去在安全教育方面只停留在“務虛”上,縱觀歷來發生的各類事故的原因,總有安全教育不夠或不力的問題,所以必須轉變思想觀點,樹立“安全第一”的管理思想,徹底改變安全教育工作提起來重要、幹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現狀。也只有這樣,才能自覺地、切實地搞好安全教育工作。

2、加強安全活動日管理,提高安全學習質量。

開展污水廠安全日活動是提高廣大職工安全思想的有效途徑之一,是進行安全教育的主課堂。安全活動的質量與人身安全、設備安全、檢修質量有着密切的關係,所以污水廠的安全活動不能流於形式和搞突擊,而應形成制度,在安全日活動中要針對3個方面加大力度進行學習:一是要聯繫生產實際分析事故案例,通過對事故的分析談出自己的體會、講出存在的問題,逐步培養自己從技術角度分析事故或異常,並制定防範措施的能力。二是在學習《安規》中要力戒教條。應該説《安規》上的每一條都有豐富的內涵,在學習時應結合實際進行逐條講解,學以致用。三是學安全知識要注意動手能力的訓練,要讓全體職工學會各類現場急救的方法、現場安措的設置方法和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方法,不斷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另外,安全活動方式要多樣化,如搞一些安全技術問答、安全知識競賽、安全培訓、技術比賽、模擬現場安全措施、安全分析、事故預想和反事故演習等,使水廠員工感到安全活動內容豐富、生動活潑,從而提高職工參加安全活動的積極性,最終達到提高安全學習質量的目的。

3、建立“班組安全流動崗’制度,增強職工的安全責任感。

實踐證明,建立班組“安全流動崗”是進行安全教育的一種行之有效的方式,同時它還可以大大降低班組成員的習慣性違章行為。流動崗每週輪換一次,負責監督全班職工的各項工作。在安全學習會上流動安全監督員將一週來發現的班組成員中的習慣性違章、違規等不安全現象提出來讓大家分析總結,以引起大家的注意。這樣可以起到以高帶低、互相促進、全員參與的作用,並且能夠及時發現危險環境、危險行為等,將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

4、充分利用班前班後會,實現安全教育經常化。

班前班後會是班組管理中的一項主要內容,充分利用班前班後會進行安全教育的督導有助於班組及時總結經驗教訓,舉一反三,不斷規範工作行為,從而提高班組的安全水平。在“班前碰頭會”上,在佈置一天的工作任務的同時,應向大家講明當天作業的安全注意事項、應採取的安全措施、使用的安全器具等,提醒大家嚴格按《安規》辦事,並將可能發生的問題作好事故預想,以便採取相應的對策。在“班後碰頭會”上,應對一天的工作給予必要的總結,分析一下大家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問題,使大家今後在處理同樣問題時避免類似錯誤的發生。這樣通過班前班後會有意識的灌輸各種安全思想,把班組安全教育融入日常的工作中,潛移默化地提高每個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知識水平。

5、定期開展反事故演習,緊密聯繫實際搞好安全教育。

學安全、講安全,最終還是為了保安全。在實際工作中我們發現反事故演習的方法對安全教育工作有很好的促進作用。班組應定期組織職工分析安全形勢,測試設備健康狀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反事故演習活動,讓職工在模擬事故處理過程中得到鍛鍊,提高職工的應變能力和實踐水平,加深對安全知識的理解,同時培養職工臨危不懼、遇事不驚、沉着冷靜的心態和提高職工的防範能力。總之,污水廠只有建立良好的安全教育體系,才能使安全學習活動達到預期的效果,才能提高污水廠防止設備事故和人身傷亡的能力,從而提高污水廠的安全管理水平。

三、安全技術管理

安全技術是辨識和控制生產運行和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危險因素,防止職工傷亡事故的工程技術和組織措施的總稱。其內容是研究生產過程中物理的、化學的、生物的以及人的行為方面的危險因素及其導致傷亡事故的規律,從工程、技術、管理等方面採取措施,以創造合乎安全要求的勞動條件,防止工作事故的發生,保障勞動安全,促進生產發展。其基本任務是:

1、分析生產運行和工程建設過程中多種不安全因素及其導致傷亡事故的條件、機制和過程;

2、辨認和評價危險源,採取必要的工程技術措施,改變不安全的工藝、設備和勞動環境,消除和控制危險源;掌握與積累資料,制定安全技術規程、標準和工程安全操作規程;

3、編寫對工人進行安全技術教育的資料;

4、研究制訂分析傷亡事故的辦法,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

四、安全技術管理的基本要求

安全技術管理是對安全技術工作進行的組織、計劃和控制活動。主要包括:對工藝和設備的管理;對生產環境安全的管理;組織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加強個人防護用品的管理;組織制定安全技術標準。

1、對工藝和設備的管理

生產工藝過程產生的危險因素,是導致事故發生、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物損失的主要危險源。加強生產工藝過程安全技術管理,是防止發生事故,避免或減少損失的主要環節。生產工藝過程安全技術管理主要包括工藝安全管理和設備安全管理。

2、對生產環境的安全管理

企事業單位的環境安全,是保障生產者安全與健康的基本條件。國務院頒佈了《工廠安全衞生規程》其中廠院、道路、坑、壕,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廢料的堆放,及建築物、電網等的安全衞生要求;工作場所總體佈置、危險護欄、地面、牆壁、天花板、採光、降温、防寒、供水等一般安全衞生要求;特殊環境(如氣體、粉塵和危險品)的勞動條件和安全衞生要求。此外廠房設計、防火單蹄、倉庫堆場安全、電氣線路安全等也才有專門規定或標準。安全技術管理人員要認真組織實施有益生產環境安全的規程、標準。

3、組織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是規定工人操作機器儀表的程序和注意事項的技術文件。制定安全操作規程要根據生產工藝、機械設備、儀器儀表的特性,參考安全操作經驗和事故教訓。安全操作規程的主要內容要合乎生產操作步驟和程序,有安全技術知識、注意事項,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的方法、預防事故的緊急措施和設備維修保養事項等。這些都是從控制人的操作行為上預防作廢事故的有效方法。

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國家的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各工程、各崗位的實際需要定出安全操作的詳細要求,以進一步實施這些規程,確保操作安全。

五、加強個人防護用品的管理

人個防護是為了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預防工作事故和各種職業毒害而採取的一種防護性輔助措施。

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職工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件,配備符合安全衞生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用具(污水處理待業除了配備一般的個人防護用品,如:防護服、防護手套、防護鞋、防護眼鏡等以外,還應配備防毒面具、救生衣、救生圈等),全面指導工人正確使用。

六、防火防爆與壓力宣傳品管理

1、火災與爆炸

凡是超出有效範圍的燃燒都稱為火災。其中造成人身和財產的一定損失即為火災,否則稱為火警。

爆炸是指物質由一種狀態迅速地變為另一種狀態,並在瞬間釋放出巨大能量,同時產生聲響的現象,可分為物理性爆炸和化學性爆炸兩類。物理性爆炸,是指物質因狀態或壓力突變(如温度、體積和壓力)等物理性因素形成的爆炸,在爆炸的前後,爆炸物質的性質和化學成分均不變。而化學性爆炸,是指物質在短時間內完成化學反應,形成其他物質,並同時產生大量氣體和能量的現象。

火災是超出有效範圍的燃燒。而燃燒的.形成必須同時具備研修基本條件,即:有可燃物質;有助燃物質;有能導致燃燒的能源(也就是火源)。此“三要素”互相結合、互相作用,燃燒都才能形成。缺少其中任何一個條件都不會發生燃燒。而滅火的基本原理就是消除其中任一條件。

火災與爆炸是相輔相成的,燃燒的研修要素一般也是發生化學性爆炸的必要條件。而且可燃物質與助燃物質必須預告均勻混合,並以一定的濃度比例組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着火源才會爆炸。這個濃度範圍叫做爆炸極限。爆炸性混合物能發生爆炸的濃度爆炸下限,反之為爆炸上限。物理爆炸的必要條件:壓力超過一定空間或容器所能承受的極限強度。而防爆的基本原理,同樣也是消除其中任一必要條件。

2、防火防爆的管理

污水處理廠及泵站防火防爆的管理,主要應注意以下幾點:

(1)全廠(站)上下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認真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職責。

(2)學習掌握有關法規、安全技術知識、操作技能,嚴格訓練、提高能力、持證上崗。

(3)經常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並消除安全隱患。

(4)配備專用有效的消防器材、安全保險裝置和設施,賣價負責,確保其時刻牌良好狀態。

(5)消除火源:易燃易爆區域嚴禁吸煙。維修動火實行危險作業動火票制度。易產生電氣火花、靜電火花、雷擊火花、磨擦和撞擊火花處應視工作區域採取相應防護措施。

(6)控制易燃、助燃物:少用或不用易燃、助燃物。加強密封,防止泄漏可燃、助燃物。加強排風,降低泄漏可燃、助燃物濃度,使之達不到爆炸極限。

七、事故報告制和調查程序

國務院最新規定:為了保障安全生產,維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特規定了事故報告制和調查程序規定,以加強事故的管理和防範。

1、人員傷亡事故的報告制和調查程序

職工傷亡事故是指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傷害、急性中毒事故。即指職工在本崗位勞動或雖不在本崗位勞動,但由於單位的設施不安全,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不良,所發生的輕傷、重傷、死亡事故。

職工傷亡大體分成兩類:一類是因工傷亡,即因生產或工傷而發生的傷亡;另一類是非因工傷亡。職工傷亡事故管理的對象是因工傷亡事故。

這裏説的職工包括固定工、臨時工和其他各種開工的用工。職工傷亡事故按嚴重程度分為輕傷、重傷、死亡三類。

(1)輕傷,指職工負傷後休工一個工傷日以上,未構成重傷的事故。

(2)重傷,指一次事故只有重傷而沒有死亡的事故。

(3)死亡,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死亡,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另有按《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表制度》中指明的造成事故的原因進行分類和事故原因、類型等進行分類的方法。

2、傷亡事故管理的主要原則

(1)及時性和準確性。要求單位領導應對事故報告、統計的及時性和準確性負責。

(2)實事求是、尊重科學。要求:“必須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和人員傷亡、經濟經濟損失情況,確定事故責任者。

(3)“三不放過”。要求: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羣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落實防範措施不放過。這是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的指導原則,也是評價事故調查處理工傷好壞的標準。

(4)追究領導責任。“單位法人代表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發生事故,首先要追究其責任。對因嚴重官僚主義和忽視安全生產工傷造成重大事故的,要從重處理,不得姑息。”

化工企業安全管理制度3

一、總則

1.1本制度適用於設備檢維修作業的安全管理。規定了作業過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1.2生產部是設備檢維修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具體內容和要求

2.1認真做好裝臵停工檢修的準備工作,成立臨時檢修領導小組,組織機構中必須設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檢修全過程的安全工作進行安排、檢查、驗收。車間檢修現場必須有兼職安全員負責現場作業安全。

2.2停工檢修應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制度(規定)。

2.3裝臵停工後,按停工方案和工藝要求切斷進、出裝臵的物料,易燃易爆氣體的排空,要緩慢進行,放空管線末端必須採取防火措施。

2.4對盛裝可燃性物料的設備,容器及管道應按規定進行徹底的清洗及蒸氣吹掃氮氣臵換,使其內部不含有餘氣,並用儀器測試指標合格後方可作業。

2.5在吹掃過程中,裝臵附近禁止動火。

2.6嚴格禁止裝臵停車後就使用壓縮空氣直接吹掃帶油品管線和容器,以防止爆炸起火。

2.7在停工檢修中,罐、塔、管線、容器等設備如有易燃易爆物質時,其出入口或設備系統連接處所加的盲板處應掛“有物料注意防火”警告牌。

2.8檢修中的用火規定

2.8.1施工現場嚴禁吸煙。

2.8.2施工動火必須嚴格執行(工業動火管理規定)。

2.8.3禁止使用汽油或易揮發的溶劑洗刷零件及工服。

2.9裝臵檢修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2.10嚴禁交叉作業,特殊情況必須交叉作業時,應採取保護措施,否則不許作業。

2.11高空作業使用電焊時,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電焊機電源要獨立設臵電閘,焊機二次線路及外殼必須接地良好,焊條的夾鉗必須絕緣良好。在潮濕地點電焊作業時,必須採取絕緣措施。

2.12使用氣焊時,氣焊作業施焊點與乙炔瓶和氧氣瓶的安全距離不小於五米,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離不小於五米,搬運氣瓶時要輕拿輕放,氣瓶上的防護膠圈、防護罩要保證完好,搬運氧氣瓶的手套上不得沾有油污

2.13裝臵檢修期間的臨時用電,均應按有關臨時電源使用標準,認真架設,達到使用要求,手持電動工具要配備漏電保護器,並定期進行檢查保證完好。工作前要檢查電源、線路是否絕緣良好,如有漏電現象一定要請專職電工進行修理。不得私自維修。在進行電氣修理時,要設專人監護。

2.14裝臵上拆卸的設備及螺絲等部件,要妥善保管,特別是塔、架上嚴禁堆放零部件,以防落地傷人。

2.15保證裝臵檢修現場消防設備、器材齊全、完好,嚴禁將拆卸的物品堆至路邊,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2.16檢修過程中如有改動,要繪出圖紙,並做好記錄和備案工作。以免裝臵運行時發生事故。

2.17在清洗油罐(容器)時如要進入,必須先用儀器測試有毒氣體的含量不超過國家標準後方可進入,並加裝送、排風安全設施。

2.18在裝臵、管線清洗排污時,要規範管理,裝臵檢修中的帶油污的廢棄物要放進指定的垃圾箱,然後進行統一處理。

2.19加強廠區內行駛的機動車輛,特別是外部施工隊伍四輪車的安全管理,要加強檢查,確認車輛性能良好,嚴禁超速行駛,進入生產區必須掛滅火裝臵。

2.20任何施工人員不準隨意挪用消防設施及器材,

2.21對外來施工維修隊伍必須嚴格執行安全規定。

2.22檢修期間要嚴格遵守上述安全管理規定,如發現違章操作,除處罰當事人還要處罰車間領導。對外部違章施工人員也要進行經濟處罰。

三、附則

3.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3.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3.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化工企業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節、安全作業證

第1條、安全作業證是職工獨立作業的資格憑證,其發放範圍限於企業直接從事獨立作業的所有作業人員。

第2條、安全作業證發給經過教育培訓或學徒期滿後,有一定的生產理論知識,具備安全操作技能,(技術複雜的化工崗位工人,必須經所在工段(車間)轉崗學習並經考試合格)能獨立從事某項生產活動的職工。

第3條、特種作業人員,除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外,還必須取得本企業的安全作業證。

第二節、考核內容和辦法

第1條、發放安全作業證應考核以下內容:

1.化工作業人員應考核本崗位的工藝規程、崗位操作法和有關安全技術、工業衞生知識、操作技能和事故處理、以及緊急救護能力。

2.通用工種(包括機、電、儀等維修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應考核本工種應掌握的安全作業技能和與之有關的安全理論知識。

第2條、安全作業證由車間組織考核填寫成績,經車間主任簽字,報廠安技科核發。

第三節、使用管理

第1條、安全作業證是職工上崗作業的證件,凡是獨立直接從事生產作業活動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2條、安全作業證應記載安全教育的考核成績、安全工作獎罰情況。

第3條、安全技術部門每月至少對安全作業證抽查一次,車間應隨時檢查。

第4條、持證者必須每年接受至少一次安全考核,成績記入安全作業證內,考試不合格者,允許補考一次,凡補考不合格者,應收回其安全作業證,取消獨立作業資格,除對其進行教育提高外,還應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