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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黨委巡察整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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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集團黨委巡察工作的統一部署,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2月8日,集團黨委第三巡察組對公司黨委進行巡察。巡察組客觀公正地評價了公司黨委班子的工作,從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決策部署、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黨建工作責任三個方面嚴肅指出了巡察發現的突出問題,深刻分析了問題產生的具體原因和嚴重後果,對各類問題的整改提出了針對性、指導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強的要求。為全面貫徹落實巡察組反饋意見和整改要求,落實集團黨委工作部署精神,不折不扣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現制定如下整改工作方案:

有限公司黨委巡察整改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三次、四次全會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關於巡視工作的決策部署和國資委黨委、集團黨委工作要求上來。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實事求是。堅持從實際出發,對照問題清單,逐項排查整改,做到不縮小、不放大,有什麼問題改什麼問題,對涉及長期問題,需進行常態化監管的,注重建立長效機制。

2.堅持統籌兼顧。在落實整改工作中,做到既治標又治本,既注重解決問題又注重制度建設,努力做到整改與日常工作兩不誤、兩促進。

3.堅持以點及面。深入研究分析巡察反饋問題特性,綜合分析問題產生原因,積極開展自查自糾工作,深入剖析同類問題、隱形問題、深層問題,系統化開展各個領域整改工作,做到以點及面、防微杜漸。

4.堅持務求實效。大力發揚求真務實作風,做到一項一項整改、一件一件銷號,切實增強解決問題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真正把解決問題的成效體現在日常工作開展上,體現在人民羣眾的滿意度上。

三、整改措施

為切實做到整改工作責任清晰、任務明確、制度完備,取得實際成效,從以下四個方面着手:

(一)注重組織領導

為推動整改落實,夯實主體責任,黨委書記帶頭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其他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成立由黨委書記任組長,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任副組長,其他班子領導任成員的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下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黨羣部,負責統籌推進整改落實期間各項工作,黨委委員、黨羣部部長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四個整改專項小組:黨建組、紀檢組、綜合組、生產經營組,分別牽頭負責相關整改工作。

(二)強化責任落實

組織召開專題黨委會議研究巡察反饋意見和問題清單,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逐條逐項明確牽頭分管領導、具體責任人和時間進度安排。在反饋問題整改期間,將整改工作開展情況作為每次黨委會會議固定議題。各分管領導要對照巡察問題清單和責任清單,圍繞各自認領、包片的部門工作存在的問題,迅速召開專題會議,明確整改時間表以及具體責任人,研究制定出整改工作方案,彙總後形成公司黨委巡察整改工作實施方案,全面推進巡察整改工作。公司黨委巡察整改工作部署會後1周內召開黨政聯席專題整改工作動員部署會,統一思想,對巡察整改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部署會後15日內召開領導班子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圍繞巡察反饋意見和自查整改清單,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進一步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三)加強督查評估

公司黨委巡查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對照各部門單位報送的問題自查整改清單,定期或不定期開展監督檢查。實行對賬銷號機制,嚴格對照反饋意見建立的問題清單、責任清單、任務清單,對於即知即改和已整改到位的問題,由責任單位申請,單位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簽字確認,黨羣部對整改情況進行評估,提出意見報領導小組審定後予以銷號;經評估認定為整改不到位的,指導督促修改完善整改方案,改進整改措施,完善制度機制。對因敷衍塞責等因素導致整改進度滯後、影響整體工作進展的,黨羣部查清相關單位和具體人員責任,報經領導小組同意後,通過紀檢監察室進行通報批評並啟動問責程序。

(四)確保標本兼治

充分發揮治本功能,對照整改清單指出的面上共性問題深入研究分析,着重查找制度機制建設及執行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環節,推動建立健全制度機制,紮緊制度籠子。黨羣部協同紀檢監察室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以嚴明的紀律維護制度的剛性約束力,營造中聯鑄本公司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四、整改步驟

(一)研究部署階段(12月9日—2021年1月31日)

1.2020年12月9日—12月15日,成立巡查整改領導小組。結合問題清單,向各黨委委員下發,並與12月15日之前,各黨委委員就問題清單,上報整改工作意見和建議。

2.12月25日前,公司黨委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形成會議決議,轉行政領導班子研究討論。

3.2021年1月9日前,領導行政班子研究部署整改工作。

4.2021年1月15日前,召開黨政聯席會議,各單位(部門)上報整改措施計劃,會後形成公司黨委整改方案。

5.2021年1月31日前,組織召開巡查整改工作專題民主生活會。圍繞巡視反饋意見,深入剖析,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找出問題所在,提出整改舉措。

(二)整改落實階段(2021年2月1日—2月28日)

1.自1月16日2月10日期間,由黨羣部召集,每週召開一次巡察整改工作專題彙報會。根據整改清單,實時掌握瞭解各單位部門整改工作推進情況,就難點疑點問題,現場分析解決或報巡查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審議決議。

2.對於即知即改的問題,要在1周內整改到位,對於限時整改問題,原則上2個月內整改到位,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在半年內取得初步成效,一年內要有實質成果。要分析問題產生原因,深入查擺自身問題,做到舉一反三,全面系統地對根源性、類似性問題進行整改。整改辦就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定期檢查通報。

(三)總結評估階段(2021年3月1日—3月8日)

3月8日前,開展總結評估,建章立制,撰寫整改工作情況報告,召開問題整改工作專題彙報會,聽取各單位整改情況報告。針對普遍存在共性問題,認真研究分析,查找制度機制和執行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環節,建立健全制度機制。

五、具體要求

1.各整改責任部門要強化問題導向,對於即知即改的問題,要在巡視整改工作部署會後1周內整改到位,對於限時整改問題,原則上2個月內整改到位,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在半年內取得初步成效,一年內必須有實質成果。要分析問題產生原因,深入查擺自身問題,做到舉一反三,全面系統地對根源性、類似性問題進行整改,防止就事論事、一改了之。

2.整改辦要嚴格按照巡察組整改要求,按時報送相關文件,並做好將巡察整改情況在全公司通報、向全體員工公開等工作。

3.黨羣部、整改辦對巡察移交的問題線索,要嚴格程序、優先處置,定期向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反饋辦理情況。

4.強化整改工作過程管理,黨羣部對問題整改和線索辦理做到全程留痕,確保形成證據閉環。整改完成後形成完整的台賬資料存檔備查。

5.強化責任追究。各單位要有計劃、有重點的開展督查整改活動,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形成監督檢查報告。對敢於擔當、推進有力、成效明顯的,要通報表揚;對落實責任不力、進展遲緩、效果較差的,要進行約談、通報批評並限期整改;對敷衍塞責、弄虛作假,搞形式、走過場,以及監督執紀寬鬆軟的,依據問責條例嚴肅追究責任,堅決防止和糾正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