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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擬法庭作文(精品多篇)

欄目: 學生作文 / 發佈於: / 人氣:1.33W

模擬法庭作文(精品多篇)

模擬法庭作文 篇一

“模擬法庭”,光聽這個名字,就足以讓我產生一種強烈的好奇心。這到底是怎樣的場景呢?難道真的有莊嚴的國徽?嚴肅的審判長,或者瑟瑟發抖的犯人?

我帶着疑問,跟着同學們走進了體育館。一進體育館,我就看到在表演台的中間,有四張長條形的桌子。我們耐心地等着,終於看到有人上台,最前面的。一個人穿着長袍,跨着大步,這讓我們忍俊不禁,按我猜,他就是審判長吧!後面跟着的十來個人,我猜他們是陪審員、記錄員、受害人、犯人,他們在台上或站或坐。只聽得審判長高聲問道:“你的出生年月?”犯人戰戰兢兢地回答了他,在審判長的嚴厲審訊下,犯人一一作答。律師也詢問:“當時是什麼情形……”經過五十多分鐘的審訊,犯人終於交代清楚了罪行。同學們情不自禁地鼓起掌來,彷彿在向審判員們致敬。

模擬法庭真真切切地讓我們感受到了法律的莊嚴,就像一位真正的審判員阿姨所説:“法律是嚴肅的,大家不要把法律當成玩笑來看。”

模擬法庭作文 篇二

今天上週會,我們班開展了一次模擬法庭活動。以柳晨菲丟筆袋為主題。下面我先介紹一下成員吧:

審判長:何一凡;

審判員:張怡,杜佳慧;

書記員:張靜姝,馬彥今;

原告:柳晨菲;

原告辯護人:李璇;

被告:張逍為;

被告辯護人:馬彤宇。

柳晨菲的筆袋丟失後,認為是張逍為偷的,於是告上了汾陽市人民法院。4月3日,法庭開庭。首先全體起立,由審判長宣佈開庭。然後由原告陳述事件過程,再由被告辯護。原告雖説張逍為那天在教室,但是也有16名男生可證明他出去玩了。原告又説被告有一次就拿了我的1號書,但被告説那只是小小的惡作劇,之後他已經承認了。這次沒有承認,説明沒有拿。又經過一陣控辯之後,審判長宣佈:全體起立,依據國家法律第120條有關盜竊罪之規 定,由於原告證據不足,起訴失敗。本次事件被告勝出,無須賠償任何費用。

最後,審判長宣佈退庭,本次活動出色完成!

模擬法庭作文 篇三

今天,我們在教室裏玩了模擬法庭的遊戲。

遊戲開始了,我們先找一個能主持大局的同學做法官,再找了十個同學做反駁的正、反方的辯護律師。老師講了個“案件”出來,還找了“原告”和“被告”出來。接着,辯護律師紛紛舉手發言,為自己一方辯護。我不甘心落後,也舉手發言,老師點中了我,我心裏突然很害怕,想:“如果説錯了,我會不會出醜呢?會不會被同學笑呀?”一緊張,我説話就吞吞吐吐了,老師在旁邊不斷微笑地看着我,鼓勵我,還表揚我,於是,我放大膽子,鼓起勇氣説出了自己的意見,説完後,自己覺得真舒服!我覺得:咦,自己也蠻不錯的嘛!

這個遊戲結束後,我仍然意猶未盡。從這個遊戲中,我的收穫很大,不但提高了自己説話的能力,也鍛鍊了自己多發言的勇氣。只要有勇氣,什麼困難都可以解決的。我真喜歡這個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