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精品多篇

欄目: 專題心得體會 / 發佈於: / 人氣:1.13W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精品多篇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一

這次的模擬法庭是我踏入大學以來參加的最有好處的一次活動,它不僅僅使我的實踐潛力得到必須程度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它讓我從理論走向實際,充分的把書本上的理論知識應用到實踐中,進一步強化了對理論知識的理解。

對於我們這些第一次參加這種實踐活動的人來説,這次模擬法庭中我們收穫個性多。首先,將理論應用於實踐是我們最大的收穫。對於那些書本上的訴訟程序:庭審準備、公佈開庭、庭審調查、法庭辯論、法庭調解、合議庭評議、公佈判決,看起來個性抽象,難以理解。但透過這次具體審判的操作過程後,我們比較感性的理解和掌握了這些抽象的程序。並且每個程序中我們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問題,透過對問題的一一攻克,我們更深刻的瞭解了訴訟程序在實踐中的應用,這是在課堂上學不到的,它是一種經驗的積累。

不僅僅在程序上我們有了一個更深入的理解,在實體上我們同樣有一個嶄新的認識。我們這次模擬法庭的案例涉及合同糾紛和損害職責賠償。在瞭解案情後,我們翻閲了超多關於合同和賠償職責的法律著作、法條以及相關的司法解釋,然後對着一案例進行了深入透徹的分析。在分析過程中,我們深刻的瞭解到將學過的理論知識與具體的案件相結合並不是我們想像中那麼簡單。記得老師説過,對於法條的理解並不僅僅僅在於對它能夠熟練的表述,這只是一個基本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在案例面前你要如何去運用,使它對本案情有利。當時,聽老師説的時候很簡單,但現實中並不然。這次實踐,讓我們感覺到靈活運用課堂所學的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也是一門值得研究的學問。

其次,另一個重大收穫是我們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開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種堅定的信仰。在法庭上,那種莊重、嚴肅告訴人們法律是公平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同時,人們對法律的崇敬和信任進一步昇華。在這次模擬法庭中,我擔任了原告的主角,原告那種渴望法律還他們公道的情緒令我深深的感覺到法律是人們保護自我權益的有力武器,那是從來都沒有過的感覺。看到法庭上每個人那嚴肅的表情,讓我們深刻的感受到法律在我們面前是多麼的莊嚴與神聖。

最後,有一點不能不提,就是再這次活動中,大家的共同努力讓我們都感覺到了團結的力量。在準備期間,我們遇到了好多難點,給我們帶來很多阻力。但這並沒有打倒我們,而是讓我們更加團結,團結就是力量。每當我們共同克服一個難點時,我們是那麼的有成就感。記得準備了一段時光後,我們請來一位法學專業老師給我們作簡評。老師對我們的活動很滿意,當時我們的情緒真的無法用言語來表達,就是明白我們的共同努力被認可了。這次實踐使我感覺到不單單是參加一個活動,在我們以後的工作中,團隊精神都顯得那麼重要。

這次模擬法庭活動,我深刻的瞭解到法院庭審時所必需的程序步驟,將實體法第一次運用與實踐中;我同時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辯論的技巧和訴訟的方法;我們的綜合潛力如口才表達潛力、應變潛力、思維潛力、運用綜合知識的潛力等得到進一步的提高;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潛力也得到相應的提高。

總之,模擬法庭讓我學到了很多書本中沒有的知識,提高了我的潛力,豐富了我的大學生活。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二

按照電大法學本科法律實踐的要求,為了更深入地學習法學這一專業,我們以模擬法庭的方式進行了一次法律實踐。作為以後想成為法律職業共同體的一員,在學校學習必要的法律理論知識當然是必不可少的,但是要從事法律實務這個職業,尤其是對於電大這個本來就是培養實踐性人才的學習方式而言,能免更好的實踐法律才是最重要的。而模擬法庭是我們瞭解和認知法律,體會法律威嚴,加深法學理論的重要方式,對我們學習和今後參加法律工作有巨大的幫忙作用。透過參加這次模擬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聖。使原有的理論知識在實踐中得到運用,深化了對知識的理解。透過親身體會法律的運行,使我對整個法律體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為今後從事法律實務奠定了良好的實踐基礎。下方就這次模擬法庭活動談談我個人看法。

一、模擬法庭的概念和性質。

所謂模擬法庭,是指透過模擬表演的形式將庭審過程展示出來的供學習和觀賞的一種活動。我們所談的模擬法庭主要是純學習性的模擬法庭,他是法學教育方法中的一種。其主要有一下性質:模仿性、學習性、表演性和指導性。模仿性是模擬法庭最本質的特質。模擬法庭主要模擬庭審過程,其有關的案例資料可能是真實的也可能是虛假的。但是有關的訴訟參與人,是虛假模擬出來的,由模擬法庭參與者所扮演,就像演話劇一樣。在我們的模擬法庭中,我是扮演的原告,心中所想的都是如何維護自我的權利,如何使自我的利益最大化,有種身臨其境的感覺。學習是我們模擬法庭最終目的,我們需要透過這個模擬法庭運用我們的法律知識,學習更多的法律知識。模擬法庭的教學能夠幫忙學生鞏固所學的理論知識,培養學生理論聯繫實際的潛力,提高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實際操作潛力。我們不能把模擬法庭純當做一個話劇表演,要把學習的目的貫穿於始終。合理的指導是完成好模擬法庭的內在要求。模擬法庭離開了老師的指導,僅僅有學生自學自演,是無法到達良好的效果的。學生在模擬過程中可能出現很多問題,只有老師指出才能及時發現得以糾正。

二、法庭庭審程序嚴謹。

從老師佈置模擬法庭的案例開始,同學們就進行了詳細的分工,並根據分工分頭開始準備各類材料。從起訴書、證據、答辨狀、法律條款的確認等。在案件的準備過程中,我們首先要理清案件的法律關係,把龐雜的證據材料分類彙總,編寫證人證詞,完成訴訟意見等工作。最後,為了完成這些工作,參與人員犧牲了超多時光,進行了細緻的討論,以嚴謹的態度把前期準備工作做好。其次,法庭庭審莊重嚴肅,開庭之前書記員宣佈十條法庭紀律。未經法庭允許,不準錄音、錄像和攝像;不準鼓掌、喧譁、鬨鬧;不準攜帶武器進入法庭,不準吸煙和隨地吐痰,在法庭審理期間,關掉移動通信工具等。我深深地體會到法律工作的艱辛和嚴謹,每一個案件都需要應對超多複雜的事宜,龐雜的法律關係,以及繁雜的證據材料。這都需要付出艱辛的努力才能更好的把握案件,找出解決思路,才能做好法律工作。

三、庭審過程人性化

充分尊重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和承擔訴訟義務,尊重人格,無論原告、被告,都要做到法律向前,人人平等。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當事人享有以下訴訟權利:對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有申請回避的權利;有舉證、質證的權利;原告有申請撤訴的權利,被告有承認原告訴訟請求和反駁原告請求的權利;對雙方爭議的事實和法律關係,有相互辨認的權利;經法庭允許,雙方當事人有權向證人發問的權利;雙方當事人有請求法院調解的權利。民事訴訟當事人應承擔以下訴訟義務:對自我提出的主張有舉證的職責;應如實陳述案件事實和理由;應自覺遵守法庭紀律;對發生法庭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協議務必自覺履行。另外,法庭還尊重當事人意見沒有進行法庭調解。

四、存在的不足和問題。

這些暴露出來的問題是我在以後的學習中需要不斷加強和改善的地方,也是今後要努力完善的方向。首先加強法律理論和知識完善法學理論體系。在模擬法庭中,我體會到了自我法學理論的不足和缺陷,對概念的模糊,缺乏法律的整體的理性思考,在以後的學習中要完善自身的法律體系,培養理性思維潛力,提高用法律知識解決問題的潛力。同時也要加強語言表達潛力,提高邏輯思維的嚴密性,增強法庭上的辯論技巧,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法律潛力。

親身參加這次模擬法庭,自已的法律知識得到了鍛鍊,實踐潛力得到了些許提高。透過模擬法庭的實踐,使我的法律綜合潛力鍛鍊和提高,諸如口才表達潛力、應變潛力、思維潛力、運用知識的潛力結合法律基礎課的學習,會自覺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當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他人或組織侵犯時,運用所學法律向司法機關提出訴訟,同各種侵犯行為進行鬥爭。透過參加模擬法庭教學實踐活動,能夠親眼目睹或親身經歷法庭審判程序,使之對法庭審判程序的理解顯性化、感性化,從而到達鞏固所學知識,真正體悟法律的公平、公正、權威等精神內涵,為構成法律意識和法治信仰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模擬法庭在教學模式上更加開放靈活,不像書本上的知識那樣枯燥無味,它提高了同學們學習的興趣,用心參加到模擬法庭這個實踐活動中來,讓我們充分認識到書本上的理論知識在實際中起了指導作用。“模擬法庭”是法律實踐的重要資料,以前我們主要是依靠自我學習為主、老師指導為輔,在學習中很難結合實際生活思考問題。而“模擬法庭”就給我們帶給了十分難得的法律實踐機會。最後,也感謝陳老師的點評和指導。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三

首先我感到非常慚愧,作為大學生,未來的建設者,對11.15火災竟幾乎一無所知。之後我查看了相關新聞,看到最多的是“聚氨酯”三個字。由於聚氨酯泡沫燃燒速度過快且會釋放劇毒氣體,被視為造成重大傷亡的元兇之一,呼籲禁用該材料的聲音絡繹不絕。然而從專家口中我們得知,不同的聚氨酯材料燃料性能不同,可分為B1難燃、B2可燃和B3易燃三種,而引發重大火災的往往是不符合防火標準的B3級。

既然聚氨酯本身沒問題,那又是誰釀造了這場慘劇?

電焊工?包工頭?開發商?廠商?很難説誰該負全責,但責任都是有的。

先説電焊工。無疑,電焊工是這場慘禍的直接肇事者由於他們的技術不足或疏忽大意平添了五十八個亡魂,他們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是,電焊工的申訴也不得不引起我們的深思。是啊,他們大多是農民工,沒有錢上專業學校拿專業執照,但他們也要生存呀!怎麼辦呢?只有苦幹來賺取微薄的工資,給活就幹!

這再次提醒我們,農民工問題是當今社會必須面對和解決的問題。早在改革開放之初,社會主義藍圖中就指出,先讓一部分人富起來,在幫助另一部分富起來,最終實現全民小康。如今,那些先富起來的地區是不是該幫幫後者?

再説包工頭,為了獲取廉價勞動力,竟不看執照就隨便給活;利潤和金錢塞滿了他們的大腦,工程質量在他們眼裏不值一提,垃圾工程可能造成的後果他們更是無暇顧及。開發商和廠家不也一樣嗎?為了賺取更高的利潤,他們可以偷工減料,可以製造偽劣產品。他們都是罪魁禍首!如果説電焊工是幫兇,那麼包工頭就是殺人兇手,開發商就是幕後主使者,而廠商就是殺人的刀。真不知道,面對五十八個亡靈,面對那些面容憔悴、悲痛萬分的親屬,他們還能否安寢!

其實,若究根到底,那些為開發商出謀劃策的人,那些為廠商日益生產的人,不也該受到良心的譴責嗎?

我不禁反思,為什麼一場大火竟燒出了這麼多的兇手!多年來,我們一直沉浸在國家持續高速發展的喜悦中;國家崛起,人人應高興,但我們是否依然被這種喜悦衝昏了頭腦?我們應該認識到,道德和法律意識在我國還十分欠缺,由此釀成的悲劇層出不窮,今日的11.15火災,昨日的三聚氰胺不都是血的教訓嗎?還有,科技的相對落後,讓我們只有賣苦力和資源來維持GTP的增長。如果我們能開發出更先進的材料,還會有11.15火災嗎?

聯繫到自身,作為材料人,我們任重而道遠。我們不僅要學好專業知識,打下紮實的基礎,為國家研究出更安全更環保的材料;還要提高自身的道德修養,保有一個赤子之心,堅決不為金錢所利誘而去生產害國害民的劣質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