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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檢察院實習報告(精選多篇)

欄目: 實習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6.06K

第一篇:法律專業區檢察院實習報告範文

區檢察院實習報告(精選多篇)

此次實習,主要崗位是審查起訴科,因此主要實習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實習中,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緻的瞭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並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範圍。跟隨幹警提審,核實犯罪事實,探詢犯罪的心理、動機。真正瞭解和熟悉了我國的公訴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配合公訴人員做好案件的調查筆錄和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實習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檢察幹警求教,認真學習政治理論,黨和國家的政策,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餘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為以後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裏,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在學校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採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説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係”: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課堂為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係,以暑期實踐為主要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係,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模同步調進展。

在實習過程中,也發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於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法律,有一個案件就是這樣的,被告人原是某村會計,後來在改選中落選,這樣一些會計帳簿、會計憑證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認為《會計法》是規定的要等帳目清算後再移交,所以就堅持不交出,結果被以隱匿會計帳簿、會計憑證罪逮捕。這一個案例就説明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瞭解法律、法規的含義。並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神聖地位,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有希望。

再有一個問題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實習中所接觸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後出生的,甚至有兩個犯有搶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慮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從社會大環境來説,我覺得社會也有一些責任的。從八十年代初改革開始到八十年代末,這是一個重大變革的時期。這一段時間對精神文明建設有些放鬆,也就是説,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時期就有可能已經沾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氣。所以説,教育從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個口號,要真正落到實處。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這近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樑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着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幹警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説,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

第二篇:檢察院個人實習報告

檢察院個人實習報告

法學院

我於2014年3月1號到雲南省梁河縣檢察院實習,檢察院將我安排在公訴科並指定陳新華老師對我進行實習指導,實習期間在老師和學姐們的幫助下我努力將課本理論知識與社會實踐相結合,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兩年半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

實習期間,我瞭解了大量刑事案件從公安機關移送到檢察院立案調查的過程,在一些案件的辦理過程中我還擔任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填寫了《提押證》《拘留證》《傳訊通知書》,起草了《審查報告》等,並且積極的參與了部分案件的討論,提出了自己的想法。隨同公訴科工作人員到當地遮島派出所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審問,到案發地點詢問相關人員,對案情做出進一步的瞭解。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一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從公安機關移動案件到檢察院對案件進行定性移送法院的過程,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 犯罪嫌疑人:李某,國小文化(具我瞭解該犯罪嫌疑人國小五年級的

時候就輟學回家務農了)出生於1989年10月,現住於雲南省梁河縣芒隴村。

犯罪嫌疑人:張某,國小文化,出生於1982年,住於梁河縣芒隴村。

2014年10月16日晚,李某吃過晚飯後到好朋友張某家裏喝酒,在喝酒交談過程

中,李某向張某説起他想要一支銅炮槍,種地的時候可以打打老鼠,逛山運氣好遇到野味的時候還可以打了帶點回家嚐嚐鮮,只是最近公安機關查得很緊,很難弄到,自己找了很久了一直都沒找到。趁着酒興,張某對李某説,説來恰好,他家裏剛好有一支存放得很好的銅炮槍,保養得也好,雖然放了很久但是用起來還不錯,他自己放着也沒什麼用,索性就賣給李某,讓李某出個價。李某一聽非常高興,就説:“咱兩朋友,就150塊錢賣給我好了。”二人一拍即合,張某就將放在家裏多年的銅炮槍轉手賣給了李某。

2014年12月23日下午六點半左右,李某乘手扶拖拉機經過檢查站的時候,被

查獲其放在車上的銅炮槍,並被當場逮捕。2014年2月27號,公安機關將此案移送檢察院。同年3月15日,檢察院決定立案,並於3月30日將此案移送法院審理。

雲南地處我國西南邊陲,是全國民族最多的省份,共52各民族,各個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傳統和習俗。景頗族常年生活在山上,古代以打獵為生。所以他們喜好在山裏駐紮,尋找野味,打獵喝酒的傳統一直流傳到現在。據我瞭解,到目前為止德宏州有一部分的景頗族還存有獵槍,每年固定的時節都會到山上打野味,必要的時候還用獵槍來保護自己。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嶽麓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我的實習是由中南大學法學院和嶽麓區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

實習期間,我瞭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2014年10月,

在實習過程中還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讓我學到了很多東西。在近一個月的實習時間裏,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訂卷、貼封條等工作具體操作細節;在實踐鞏固了一些司法文書如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換押證、上訴函、開庭公告、提押票、傳票等的書寫;進一步鞏固了一些具體的司法程序知識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審的簡易程序、普通程序。 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穫和意義可見一斑。通過實習,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鍊;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從他們身上我學到很多為人處世的方法,這些都是在書上學不到的。在整個實習過程中,作為一箇中南學生,我竭力成為一名中南文化的使者,向社會各界的朋友們介紹中南,使他們走近中南,瞭解中南。最後,我想借此機會,再一次向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嶽麓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在實習過程中幫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學致以衷心的感謝!

一.實踐報告撰寫的內容與要求

一份完整的實踐報告應由以下部分組成:

1.報告題目

報告題目應該用簡短、明確的文字寫成,通過標題把實踐活動的內容、特點概括出來。題目字數要適當,一般不宜超過20個字。如果有些細節必須放進標題,為避免宂長,可以設副標題,把細節放在副標題裏。

2.學院及作者名稱

學院名稱和作者姓名應在題目下方註明,學院名稱應用全稱。

3.摘要(有英文摘要的中文在前,英文在後)

報告需配摘要,摘要應反映報告的主要內容,概括地闡述實踐活動中得到的基本觀點、實踐方法、取得的成果和結論。摘要字數要適當,中文摘要一般以200字左右為宜,英文摘要一般至少要有100個實詞。摘要包括:

a)“摘要”字樣;

b)摘要正文;

c)關鍵詞;

d)中圖分類號。

4.正文

正文是實踐報告的核心內容,是對實踐活動的詳細表述。這部分內容為作者所要論述的主要事實和觀點,包括介紹實踐活動的目的、相關背景、時間、地點、人員、調查手段組成,以及對實踐活動中得到的結論的詳細敍述。

要能夠體現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的思想路線,有新觀點、新思路;堅持理論聯繫實際,對實際工作有指導作用和借鑑作用,能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報告內容觀點鮮明,重點突出,結構合理,條理清晰,文字通暢、精煉。

字數一般控制在5000字以內。

5.結束語

結束語包含對整個實踐活動進行歸納和綜合而得到的收穫和感悟,也可以包括實踐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並提出相應的解決辦法。

6.謝辭

謝辭通常以簡短的文字對在實踐過程與報告撰寫過程中直接給予幫助的指導教師、答疑教師和其他人員表示謝意。

7.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是實踐報告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它反映實踐報告的取材來源、材料的廣博程度和材料的可靠程度,也是作者對他人知識成果的承認和尊重。

8.附錄

對於某些不宜放在正文中,但又具有參考價值的內容可以編入實踐報告的附錄中。

二、撰寫實踐報告的準備與主要步驟

實踐報告的寫作過程應包括以下步驟:收集資料、擬訂報告提綱、起草、修改、定稿等。各個步驟具體做法如下:

1.收集資料

資料是撰寫實踐報告的基礎。收集資料的途徑主要有:通過實地調查、社會實踐或實習等渠道獲得;從校內外圖書館、資料室已有的資料中查找。

2.擬訂報告提綱

擬訂報告提綱是作者動筆行文前的必要準備。根據報告主題的需要擬訂該文結構框架和體系。我們在起草報告提綱後,可請指導教師審閲修改。

3.起草

報告提綱確定後,可以動手撰寫實踐報告的初稿。在起草時應儘量做到“綱舉目張、順理成章、詳略得當、井然有序”。

4.修改、定稿

報告初稿寫之後,需要改正草稿中的缺點或錯誤,因此應反覆推敲修改後,才能定稿。

三、實踐報告的寫作細則

1.書寫

實踐報告要用學校規定的稿紙單面書寫(必須用黑或蘭黑墨水)或用計算機打印,正文中的任何部分不得寫到稿紙邊框線以外。稿紙不得左右加貼補寫正文和圖表的紙條,或隨意接長截短。用計算機排版、打印一律用a4打印紙。版式要求如下:標題(“小二”“華文中宋”或“黑體”“加粗”居中),學院及作者名稱(“四號”“仿宋體”居中,學院名稱與作者名稱之間應空兩格),目錄(“二號”“黑體”居中)內容(“小四號”“宋體”),摘要(“四號”“黑體”“加粗”):內容(“四號”“仿宋”),關鍵詞(“四號”“黑體”“加粗”),正文內容(“四號”“宋體”)。實踐報告中漢字必須使用國家正式公佈過的規範字。

2.標點符號

實踐報告中的標點符號應準確使用。

3.名詞、名稱

科學技術名詞術語採(推薦訪問本站:)用全國自然科學名詞審定委員會公佈的規範詞或國家標準、部標準中規定的名稱,尚未統一規定或叫法有爭議的名詞術語,可採用慣用的名稱。使用外文縮寫代替某一名詞術語時,首次出現時應在括號內註明全稱。外國人名一般採用英文原名,按名前姓後的原則書寫。一般很熟知的外國人名(如牛頓、愛因斯坦、達爾文、馬克思等)應按通常標準譯法寫譯名。

4.量和單位

實踐報告中的量和單位必須符合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標準gb3100~gb3102-93,它是以國際單位制(si)為基礎的。非物理量的單位,如件、台、人、元等,可用漢字與符號構成組合形式的單位,例如件/台、元/km。

5.數字

實踐報告中的測量、統計數據一律用阿拉伯數字;在敍述中,一般不宜用阿拉伯數字。

6.標題層次

實踐報告的全部標題層次應統一、有條不紊,整齊清晰,相同的層次應採用統一的表示體例,正文中各級標題下的內容應同各自的標題對應,不應有與標題無關的內容。

章節編號方法應採用分級阿拉伯數字編號方法,第一級為“1”、“2”、“3”等,第二級為“2.1”、“2.2”、“2.3”等,第三級為“2.2.1”、“2.2.2”、“2.2.3”等,但分級阿拉伯數字的編號一般不超過四級,兩級之間用下角圓點隔開,每一級的末尾不加標點。

7.註釋

實踐報告中有個別名詞或情況需要解釋時可加註説明,註釋可用頁末注(將註文放在加註頁的下端),而不可用行中插注(夾在正文中的注)。註釋只限於寫在註釋符號出現的同頁,不得隔頁。

8.公式

公式應居中書寫,公式的編號用圓括號括起放在公式右邊行末,公式與編號之間不加虛線。引用文獻標註應在引用處正文右上角用〔〕和參考文獻編號表明,字體用五號字。

9.表格

每個表格應有自己的表序和表題,表序和表題應寫在表格上方居中排放,表序後空一格書寫表題。表格允許下頁續寫,續寫時表題可省略,但表頭應重複寫,並在右上方寫“續表××”。

10.插圖

文中的插圖必須精心製作,線條要勻稱,圖面要整潔美觀;插圖6幅以內,用計算機繪製;若為照片,應提供清晰的黑白照片,比例一般以1:1為宜。插圖一律插入正文的相應位置,並著名圖號、圖題每幅插圖應有圖序和圖題,圖序和圖題應放在圖位下方居中處,圖序和圖題一般用五號字。

11.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一律放在文後,參考文獻的書寫格式要按國家標準gb7714-87規定。參考文獻按文中引用的先後,從小到大排序,一般序碼宜用方括號括起,不用圓括號括起,且在文中引用處用右上角標註明,要求各項內容齊全。文獻作者不超過3位時,全部列出;超過3位只列前三位,後面加“等”字或“etal”.中國人和外國人名一律採用姓名前後著錄法。外國人的名字部分用縮寫

第三篇:檢察院實習報告

實習報告

大學的最後一個暑假,我去温州鹿城區檢察院實習,時間是從2014年7月9日至8月29日。實習期間我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檢察人員交辦的工作,得到院領導及指導老師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

我首先來到的是公訴科,第一天開這裏的時候,我就發現這裏的案件量非常大,每一位公訴人都要負責辦理大量的案件,遠遠超出我原來的想象。但因為我是剛進來的實習生,所以還不能夠接觸辦案。我首先接到的任務,就是公訴科上一年度的卷宗裝訂整理工作,這種工作比較簡單機械,對於我們這些剛剛參與工作的實習生,就成了這項工作的主要勞動力。每個人的卷宗都報到了裝訂室,堆得高高的,於是我們開始整理卷宗順序,找出缺漏的材料,將這些材料補齊。補這些材料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包括出庭筆錄、“三綱一書”等,要完成這些需要看過所有的案件材料,對案情有全面的瞭解。材料補完以後我們開始取釘、裱糊、打上頁碼、製作卷宗目錄、進行裝訂。裝訂的要求很高,要做到符合標準,整齊美觀,然後進行最後檢查,加蓋公章、補充簽名和完成卷宗皮,到了這裏一本卷宗的裝訂才算最終結素。這項工作差不多持續了兩週,我中間因為徐大哥給了我出庭旁聽、陪同提審等另外的機會,所以斷斷續續地只做了幾天,但最後完工時幾乎所有的人都大大的鬆了一口氣,也包括我。

正如以上所説,我只整理了一兩天的檔案,指導老師就讓我跟他一起學習處理案件了。先是在他出庭支持公訴的時候帶我去旁聽,還會帶我一起去提審。我還記得第一次走進平湖市看守所的日子,那是在7月26日的上午,一共要提審四個犯人,主要是涉嫌搶劫罪。與我事先想象的犯罪分子面目兇狠,態度惡劣不同,幾乎所有的犯人都比較配合,清楚的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即使有一些小麻煩,經過徐大哥的政策攻心和技巧性訊問也順利的解決了。剛開始,我們實習生只是作為陪同人員,整個詢問過程幾乎都沒有出過聲,經過多次這樣的提審就會有些無聊了。記得第一次有機會去詢問時,我竟然害怕,不敢去詢問犯罪嫌疑人。但是,有一次,一個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來找徐大哥時,因為徐大哥不在,我就對她做了一次簡單的詢問,並做了了筆錄。這也是我第一次獨立的詢問,第一份獨立完成的筆錄。真的很有成就感。所以在以後的日子裏,我珍惜着每一次機會。

由於是在公訴科,我所接觸的全部是刑事案件,一個温州市僅半年時間就要辦理很多很多案件,而且公訴人到現在還持續着很高的辦案量。所以我國現在的犯罪形勢不容樂觀。大部分的案件都是盜竊案件,而其中的作案人員又幾乎都以外來打工人員為主。他們很多人是來平湖打工的,沒有找到工作就幾個老鄉一起從事犯罪活動,這些人屬於流動人口又不好管理,以至於在案發後給抓捕和取證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另外,搶劫、搶奪、敲詐勒索、故意傷害、販賣毒品等案件也頻繁出現,大部分案件也暴露出了社會的很多不穩定因素。例如黑社會性質的團伙,犯罪人員的低齡化(很多犯人的年齡比我還要小),毒品的泛濫等等。在辦案的過程中,正如我在前文中所説到的,是對法學專業知識的再學習和再認識。公訴科的老師們經常會就疑難案件進行討論,我從中獲益匪淺,很多的法學專業知識拿到實踐操作領域來討論,又可以有更深入的理解。

另有一點很值得一提的是,以前在學校學習時,説中國的司法系統只重實體,不重程序,以至於對犯罪嫌疑人的權利保護不夠。通過實習我發現,這個問題確實存在也不可迴避。但讓阿門

人欣慰的是,程序問題已經得到了很大的重視,這僅從我們要完成的大量程序性文書就可以看出來,這個問題遠沒有像以前在學校裏想象的那般恐怖。

第二個月,我的主要崗位是在審查起訴科,負責本院管轄的刑事犯罪案件(包括本院直接立案偵查的經濟、法紀案件)的審查起訴、出庭公訴、抗訴工作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刑事案件偵查工作的監督;掌握分析社會治安動態情況;對法院刑事審判活動進行法律監督;研究提出本院審查起訴檢察業務工作計劃、規定和辦法。

因此我主要實習科目是我最喜歡的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實習中,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緻的瞭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並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範圍。跟隨幹警提審,核實犯罪事實,探詢犯罪的心理、動機。真正瞭解和熟悉了我國的公訴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配合公訴人員做好案件的調查筆錄和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實習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檢察幹警求教,認真學習政治理論,黨和國家的政策,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餘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為以後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這段時間,我過得很充實,準備司考,實習,生活排的滿滿的。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裏,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在學校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採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説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係”: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課堂為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係,以暑期實踐為主要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係,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模同步調進展。

在實習過程中,也發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於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法律,有一個案件就是這樣的,被告人原是某村會計,後來在改選中落選,這樣一些會計帳簿、會計憑證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認為《會計法》是規定的要等帳目清算後再移交,所以就堅持不交出,結果被以隱匿會計帳簿、會計憑證罪逮捕。這一個案例就説明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瞭解法律、法規的含義。並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神聖地位,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有希望。

再有一個問題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實習中所接觸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九零後的,甚至有兩個犯有搶劫罪的被告人是零零後的。不考慮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從社會大環境來説,我覺得社會也有一些責任的。從九十年代初改革開始到現在,這是一個重大變革的時期。這一段時間對精神文明建設有些放鬆,也就是説,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時期就有可能已經沾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氣。所以説,教育從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個口號,要真正阿門

落到實處。少年們的家庭、朋友、周圍的人的態度??都是引動他們走上歪路的導火索。在和他們交談的過程中,透過他們的眼睛,我看到了後悔和深深的無助,我想,這個社會的法制需要再完善一點,不僅僅是法制,還有我們給予這些祖國未來的希望的關愛應該更多些,跟適當些。這讓我想到我看的一部紀實電視劇——《拯救少年犯》,我不希望,出現在檢察院的是這些小小的身影。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這近兩個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樑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着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幹警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説,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羣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着重要的角色,其培養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因此,對人才的培養,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法學教育本身的實踐性很強,所以採用理論聯繫實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是比較可行的,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係,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的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避免畢業後的眼高手低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阿門

第四篇:暑假檢察院實習報告

前言

2014年7月12日至8月19日,我在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玉州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實習,通過此次實習,我得到了很大的鍛鍊。通過一個多月的實習,我瞭解到了檢察院公訴科的工作流程,實現了理論知識與司法實踐的結合,增加了法律事務經驗,在運用法律知識為社會服務的同時,自我價值得到了肯定,較為成功地完成了此次實習任務。

實習期間,在公訴科科長***,助理檢查員***的指導與幫助下,我得到了機會運用書本的知識解決司法實踐問題,學習上得到進步,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一些不足。

一、實習目的

通過在檢察院公訴科的實習,掌握檢察院的工作流程,包括國家提起公訴的程序、檢察院自行偵查案件的偵破過程以及審查起訴過程,在實踐中運用所學知識,鞏固基礎的法律知識,使自身形成更加系統的法律知識框架。

二、實習時間

2014年7月12日至8月19日

三、實習地點

為民路玉州區人民檢察院大樓

四、實習單位和部門

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玉州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

玉林市玉州區人民檢察院是一支業務精、作風硬的英雄團隊,在嶺南疆域力爭上游,與時俱進,贏得了無數的鮮花與讚美,成為全國聞名的一個滿載榮譽的基層檢察院。玉州區人民檢察院一直以來有着“兩個第一”:每年辦案數量位居全市第一,人均辦案數量居廣西檢察系統第一。該院幹警人數僅佔玉林市檢察系統總人數的12%,每年辦案總量佔全市檢察系統辦案總量的40%以上,檢察人員嚴肅查處侵害羣眾利益、羣眾反映強烈的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各種職務犯罪案件,促進反腐倡廉建設;積極踐行“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檢察工作主題;始終堅持懲治犯罪與保障人權、執法辦案與矛盾相統一的原則,極力做到關愛民生、促進社會和諧。

公訴科是人民檢察院下設科室,承辦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移送起訴或不起訴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或不起訴,出席法庭支持公訴,對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實行監督,對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抗訴等工作。

五、實習內容

在一個多月的中,我分別在公訴科科長覃靜惟辦公室以及助理檢察員楊崇貴的手下工作,在科長辦公室接待公安機關相關人員的來訪以及律師、羣眾的來訪,並接聽電話;跟隨助理檢察員楊崇貴到看守所提審犯罪嫌疑人,查閲案卷材料,旁聽公訴科內部關於案件是否提起公訴以及應當以什麼罪名提起公訴的會議,製作案件審查意見書。

(一)製作審查意見書。

在實習的前階段,我的任務主要是協助檢察員製作審查意見書。

1、審查起訴,是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階段,為了確定經偵查終結的刑事案件是否應當提起公訴,而對偵查機關確認的犯罪事實和證據、犯罪性質和罪名進行審查核實,並作出處理決定的一項訴訟活動。它是實現人民檢察院公訴職能的一項最基本的準備工作,也是人民檢察院對偵查活動實行法律監督的一項重要手段。因此,它對保證人民檢察院正確地提起公訴,發現和糾正偵查活動中的違法行為,具有重要意義。

2、審查起訴的內容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37條的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案件的時候,必須查明以下內容:

⑴犯罪事實、情節是否清楚。

⑵有無遺漏罪行和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

⑶是否屬於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⑷有無附帶民事訴訟

⑸偵查活動是否合法

3、審查意見書的擬寫。檢察人員對案件經過一系列的審查活動,查清全部案件事實以後要擬寫《案件審查意見書》,根據審查的具體情況,提出起訴或者不起訴以及是否需要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意見,報請起訴部門負責人審核。

審查意見書是在跟隨助理檢察員楊崇貴期間開始學習製作的。

製作審查意見書之前必須瞭解案件的詳情,所以,寫意見書之前,檢察員要求我熟悉公安機關移交的案卷、檢察院進行的審查活動的記錄。我所接觸的第一個案件是關於2014年發生的故意傷害案犯罪嫌疑人於2014年自首的案件。公安機關移交檢察院的案卷多數是2014年製作的,包括證人證言、書證物證、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詢問筆錄、鑑定結論等。楊崇貴助理檢察員給了一個盜竊案的模板我,我按照模板製作意見書。公安機關製作的案卷內容詳細,但由於案件發生在2014年,證據蒐集工作在2014年已經完成,新證據基本沒有,所以在認定該犯罪嫌疑人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問題上存在一些問題。問題主要存在於詢問筆錄: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前後不一致,存在翻供現象;同案人(已判刑)供述與受害人供述存在矛盾——同案人表示該犯罪嫌疑人沒有參與傷害受害人,而受害人表示當年犯罪嫌疑人協助其同案人作案;證人證言過於含糊且存在不合理的陳述等。總之,由於案件已經發生了多年,證據的認定比較困難,但是,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對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證據的取得合法有效,據以定案的證據與被證明的事實之間具有客觀關聯性,所以,可以得出審查結論:犯罪嫌疑人構成故意傷害罪,嫌疑人系自首,可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二)提審

(三)檢察院自偵案件的偵查

(四)關於是否起訴以及以什麼罪名起訴的討論

六、實習心得

第五篇:檢察院畢業實習報告

檢察院畢業實習報告30生命的美麗,永遠展現在她的進取之中;就像大樹的美麗,是展現在它負勢向上高聳入雲的蓬勃生機中;像雄鷹的美麗,是展現在它搏風擊雨如蒼天之魂的翱翔中;像江河的美麗,是展現在它波濤洶湧一瀉千里的奔流中。大學的最後一個暑假,我去區檢察院實習,時間是從二00二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實習期間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檢察人員交辦的工作,得到院領導及全體檢察幹警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

此次實習,主要崗位是審查起訴科,因此主要實習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實習中,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緻的瞭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並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範圍。跟隨幹警提審,核實犯罪事實,探詢犯罪的心理、動機。真正瞭解和熟悉了我國的公訴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配合公訴人員做好案件的調查筆錄和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實習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檢察幹警求教,認真學習政治理論,黨和國家的政策,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餘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為以後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矗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裏,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在學校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採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説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係”: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課堂為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係,以暑期實踐為主要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係,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模同步調進展。

再有一個問題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實習中所接觸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後出生的,甚至有兩個犯有搶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慮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從社會大環境來説,我覺得社會也有一些責任的。從八十年代初改革開始到八十年代末,這是一個重大變革的時期。這一段時間對精神文明建設有些放鬆,也就是説,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時期就有可能已經沾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氣。所以説,教育從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個口號,要真正落到實處。

入社會的人來説,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 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羣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着重要的角色,其培養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

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因此,對人才的培養,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法學教育本身的實踐性很強,所以採用理論聯繫實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是比較可行的,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係,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的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避免畢業後的眼高手低現象,向社

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這近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樑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着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幹警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於自己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