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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的起源》讀後感

欄目: 讀後感 / 發佈於: / 人氣:9.84K

[前言]《品牌的起源》讀後感共含2篇,由本站的會員投稿推薦,小編希望以下多篇範文對你的學習工作能帶來參考借鑑作用。

《品牌的起源》讀後感

第1篇:《品牌的起源》讀後感

猜你正在找《品牌的起源》讀後感的怎麼寫?那麼就給你這篇範文參考。

如果你看過定位系列的書,講真,這本收官之作並沒有太令人surprise的地方。如果恰好沒看過,個人感覺那可以省些時間省些錢,看這一本基本上就大差不差了。

《品牌的起源》的起源是《物種起源》的生物學(為毛最近幾年這個學科本身不咋地,其他學科倒是紛紛來借鑑類比)和里斯自己的《定位》理論源頭。梳理幾個核心概念:

1. 物種向前發展的兩大技能:分化&進化。

據説愚蠢的人類普遍喜歡進化這個看上去屌炸天的概念,畢竟從小我們看的從猴子到人的‘人類簡史”圖是多麼的深入人心。而少有人會關注其中作者認為更為重要的一個概念即分化。而對應到品牌建設領域,分化就是更上一層的品類選擇,而進化則是一個品牌的自我修養了。作者認為,一個品牌操盤手,不要一上來就想着品牌應該怎樣怎樣,而是先想清楚品牌應該去佔據哪個品類,或者説去 創造哪個品類。好吧,作為一條創業狗,我嚴重表示苟同。而這個觀點也是和定位系列中他們不厭 其煩的強調“第一”不謀而合。當然,作為在一個苟延殘喘的米國老品牌打過工的loser,這一點基本不適用於老品牌,如果不巧你既不是操盤手,也沒有一個長腦子又謙遜的大boss,你還是乖乖的研究下品牌的進化吧。至於怎麼進化作者在這書中沒咋多説,我也只能默默的説,大家好自為之吧。。這兩個概念總結一句話:以品類來思考,以品牌來表達。

2. 物種向前發展的一大誘惑:融合。

按作者的意思,融合這概念有點衣冠禽獸的感覺。看上去高大上,簡直就是完美,實際上卻是一個個的大坑。在這一塊作者真是毫不吝惜筆墨不顧及環保事業發展黑了一大批米國老品牌,什麼通訊領域的,汽車領域的甚至連瑞士軍刀都被黑了一遍,關於這一點,我想樂視是絕不趕苟同的:咱們有錢,先幹着怕啥。看上去樂視也挺好,我也買了人家一台電視和幾個會員了。不過説回來,好像也只有電視相關的。至於樂視的手機,自行車,汽車啥的,咱們還是當個吃瓜羣眾吧。其實這類故事在中美兩國之間差異化很大,尤其是互聯網公司,米國人民一定深受里斯老先生的近距離教誨,所以特別喜歡一個品牌就在一個領域鑽牛角尖,比如fb就只搞一個im,岔道搞了個手機立馬自己拍死再也不提。微軟再牛也是中間不知道哪個ceo腦子被門夾了想去賣手機不好好做軟件,不過即使這樣,人家的手機也不叫微軟,人家的遊戲機也是個獨立的品牌。中國這邊就比較喜歡一家獨大,bat三位爸爸一天到晚佈局這佈局那,只想説,幸好微信不叫騰訊微信,而叫做微信,天貓不叫淘寶商城而改成了天貓。

關於以融合為指導思想的品牌,作者有句重複了不下10次的話:融合有三個特徵

1)它能抓到顧客和傳媒的想象力,看上去很有市場。

2)它最後只佔很小的市場份額。

3)它最主要的好處就是(看上去)方便。

3. 戰場所在地:消費者心智。

這個一以貫之,從定位到起源都在講這個,作者很好的符合了《烏合之眾》裏的理論:重複重複再重複!當然,作為用理論哺育了全球那麼多營銷從業人員的老教主,里斯和他女兒還是給出了一些可供實戰用的乾貨的。比如你創業你就去佔領一個新品類,並且一定要取兩個名字,一個品牌名,一個品類名,不要把品牌名取得跟品類名一樣,很多品牌代表了一個品類的故事是結果而不是原因。比如作為已經不是品類老大了,那你趕緊認慫,當個老二再説,當老二你也別和老大硬碰硬,你就從老大的對立面走起。就像營銷理論這個領域老大是里斯,其他專家要想出頭就得換個角度,比如我們就不細分,我們就是針對所有人,滿足所有人的所有需求才夠本之類的。再比如你要是已經是一個快成雞肋的品牌,那作者建議你趕緊拿起剪刀給自己的品牌好好修剪一下,或許還有希望,比如某些法國米國護膚品牌就不要老想着20到80的女人生意都做,補水到抗老的功能都做,彩粧和洗髮水都做。你當女人的錢那麼好騙麼。

最後還是要説一句,在品牌建設這個工種裏面,amazing的事情都是執行團隊做出來的,至於這些amazing除了刷個公司朋友圈之外還有沒有價值,老闆們,好自為之啊!

第2篇:《品牌的起源》讀後感

希望你能喜歡這篇《品牌的起源》讀後感範文。

大概花了4個小時看完了《品牌的起源》這本書,和前一本書《定位》一樣,這本書也比較易讀。不同的是,這本書與達爾文的《物種起源》牢牢相關聯。進化、分化是趨勢,而融合肯定是錯誤的方向。但是人們總是狂熱地喜歡融合。

總體説,我最大的印象就是淺。淺並不代表淺薄,是通俗易懂,用達爾文的生物起源理論和大量的事實案例作為論據進行論證。品牌的起源源自品類的分化,每出現一個品類,就會產生一個品牌趁機佔據消費者的心智。

此外,也討論了第二品牌的生存之道,不是效仿第一品牌,而是成為第一品牌的反面。還有騎牆派是最不安全的行為。騎牆派是我提的。我對這部分非常感興趣。這部分主要來自文章第10章,“消失環節的奧祕”。消失環節是指,在進化中,從猿到人,應該有一個猿人的存在,而在現實的古蹟發掘中,並沒有這樣的`遺蹟。作者傾向於認為,在最初的那個節點就開始了猿和人的兩條分支。但是,在現實的商業環境中,會有很多類似於猿人這樣的“中間產品”被創造出來,而這樣的中間產品會很受創造公司的喜愛,而事實上,這些產品往往很短命,熱銷但依然短命。典型的例子是蘋果的麥金塔,“麥金塔試圖一次掛在兩個分支上,就陷入了‘泥濘的中間地帶’。沒有其他任何個人電腦比麥金塔得到更多的好評,但這個品牌的市場份額卻只有3%。”兩者皆有往往一個都無。但是“兩者皆有”總給人很大的安全感。

市場營銷總是可以和心理學緊密結合。但是除了佔領心智,作者很少提及心理。比如,在我看來,既然大量的案例證明融合不是趨勢,為什麼人們依然狂熱地喜歡融合。“兩者皆佔”的安全感需求使得人們對於“泥濘的中間地帶”前仆後繼。

對於有些商業案例,作者基於當時的市場形式判斷,在現在看來並不準確。比如對於手機市場的分析,他認為的手機市場的分支,以及對諾基亞的推崇。如果從手機的角度來看,是一種融合的勝利嗎?按照目前的趨勢來看,跨界是融合的另外一種表現形式。而從《人類簡史》的角度,融合也是最終的趨勢。

所以,雖然這本書有很多真知灼見,也有大量的案例支撐。但是有很大的可能是隨着整個科技的發展,商業模式都產生了顛覆。以前的那些商業理論是不是都行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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