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紀委駐縣住建局紀檢監察組個人履職半年工作情況報告

欄目: 敍職履職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6.4K

紀委駐縣住建局紀檢監察組個人履職半年工作情況報告

紀委駐縣住建局紀檢監察組個人履職半年工作情況報告

縣紀委駐縣住建局紀檢監察組

2021年3月12日

縣紀委監委:

根據縣委(富委【2020】118號文件)工作安排,2020年10月,擔任縣紀委監委派駐縣住建局紀檢監察組組長,任職以來,本人嚴格按照崗位職責和縣委及委機關領導工作要求,做好派駐各項工作,現就履職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關於任前縣委、縣紀委相關領導的履職要求

2020年10月18日,縣委組織部蔣應敏副部長對本人開展任前談話要求:服從縣委工作安排,按要求與有關同志做好工作交接對接,克服困難,團結同事,加強調研,與同事團結協作大膽開展工作。鑑於省委、州委就駐村扶貧工作隊(第一書記、工作隊長)是否撤離的問題,縣委組織部目前尚未收到相關文件,各駐村工作隊員要嚴格按照《富寧縣駐村工作隊管理實施辦法》(富辦通【2018】108號)規定開展駐村幫扶各項工作,現階段由縣委任命的部分駐村幹部,原則上均以駐村為主,兼顧為輔,新任本職工作不作強制安排,履職情況和年度考核以駐村履職進行考核。

2020年10月29日,本人就任職前相關情況向縣紀委監委凌鴻悦副書記作專題彙報,凌副書記要求:一是按縣委要求開展好駐村幫扶各項工作;二是加強學習,既要積極向前任組長王永寧同志學習,也要加強自學,特別是紀檢監察業務知識,不斷提高監督執紀水平;三是關於手續移交問題。任職前案件由之前相關辦理人員負責,移交時應有委領導監交;四是進一步熟悉瞭解監督聯繫部門(縣住建局、縣城鄉管理綜合執法局、縣自然資源局)的情況。遇事多協調、多溝通交流,多彙報;五是嚴於律己,嚴格履職,樹立派駐紀檢監察幹部良好形象。

二、任後工作開展情況

(一)駐住建局紀檢監察組組長履職主要工作情況

1、2020年11月11-13日,完成委領導交辦核實關於田維忠實名舉報反映木央鎮木槓村黨委書記(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農寧安非法買賣集體土地相關問題;

2、完善並移交立案件2件(縣城管局職工郭朝予違反羣眾紀律和廉潔紀律問題、縣住建局職工尹忠華違反廉潔紀律問題);

3、列席參與聯繫監督單位(縣住建局、縣城鄉綜合管理執法局、縣自然資源局)“三重一大”事項相關會議;

4、靠前監督。參與縣城管局、縣自然資源局相關崗位進程考試面試現場監督;

5、深入監督聯繫單位相關股室查閲瞭解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流程、關鍵崗位及關鍵人員履職情況;

6、瞭解督促監督聯繫單位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目標落實情況;

7、督促縣住建局、縣城管局黨組落實縣委巡察發現問題整改;

8、協助上級紀委(州紀委駐州住建局紀檢組)在富辦案對接處理相關工作;

9、參與單位開展“創衞”網格化第十組迎檢相關工作和其他相關工作;

10、完成參與縣委安排的2020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工作、2020年縣管領導班子和縣管領導幹部年度考核工作和其他相關工作。

(二)駐村幫扶工作(2020.10月後)

2018年3月,按紀委監委安排,受縣委指派駐歸朝鎮那臘村委會開展駐村幫扶工作,2018年9月至今擔任駐村第一書記(工作隊長),歸朝鎮那臘村與全縣一道於2020年6月通過國家第三方評估考核,7月通過省級脱貧成效驗收和脱貧攻堅普查,9月通過國家級脱貧成效驗收,年底全村脱貧攻堅各項工作圓滿收官。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主要開展以下工作:

1、開展國家第三方評估、國家脱貧成效驗收後續鞏固、提升、資料整理完善等工作;

2、開展產業、就業扶貧、金融扶貧等基礎性工作,協調武漢長江村鎮銀行產業發展幫扶貸款資金2000萬元;

3、繼續開展補短板、強優勢、續政策,按“四個不摘”要求,推進落實各項幫扶政策,對接鄉村振興;

4、參與調處並化解村內糾紛矛盾問題3起;

5、繼續開展農村環境整治提升工作,組織各村組解決“髒亂差”問題,完善村規民約,推進鄉村善治;

6、組織協調開展歸朝鎮農村貧困勞動力轉移就業實用技能培訓(叉車操作)共6期,受訓300餘人。

7、指導參與村組幹部候選人遴選和村級換屆選舉工作。目前,那臘村委會新班子已搭建完畢,班子成員結構進一步優化(二老帶三新),服務羣眾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

8、協助村委會完成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繳費、農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工作;協助村委會開展年度村內60歲以上老人社保認證(人臉識別)、“一標三識”體系認證等中心工作;

9、2020年10月-11月,參與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擔任普查員,負責本村第三、第四普查小區;2020年12月,參與國家脱貧攻堅普查,擔任普查員,赴廣南縣楊柳井鄉開展普查工作;

10、繼續開展“五級書記”遍訪活動,深入村組貧困檔卡户走訪,瞭解實情,開展宣傳政策和感恩教育、勵志教育,激發貧困羣眾內生動力;

11、駐村工作隊員日常管理和其他工作。

三、當前存在的問題、困難

1、駐住建局紀檢組餘留案件多,部分立案件已超辦理時限(如:自然資源局張正貴違規放貸問題,2020年7月12日已下立案決定(富紀立[2020]12號),7月12日已發立案通知(富紀立通[2020]12號),截止目前仍未送達簽收),證據不全、、手續不完備(辦案人員未簽字、未及時提交分管領導審批、未提交紀委常委會討論等程序性問題)等問題較突出;

2、按照《雲南省駐村工作隊員管理實施意見》、《富寧縣駐村工作隊管理實施辦法》規定,駐村工作隊員實行簽到打卡制度(2020年10月18日以前實行釘釘APP打卡,之後改實行“雲嶺先鋒”APP手機打卡)每月必須駐村達20天以上、每年駐村須達200天以上,因此必須顧及駐村扶貧工作,由此形成兩頭兼顧,自2020年10月以來本人被抽調參與全國性人口普查、脱貧攻堅普查等工作導致精力分散,加上本組內人員也被抽調,導致人員搭配不上,不能按《規則》規定辦案;

3、鑑於組內人手不足、餘留案件多的實際,作為組長未及時將此類情況主動向委領導報告,政治敏鋭性不高,與委機關職能室、本系統其他紀檢組辦溝通協調不夠,未能形成監督執紀合力,工作效率低下。

4、自2020年10月以來,駐住建局紀檢組辦公室由於駐在單位住建局開展“創衞”工作裝修改造辦公室影響,3次調整辦公室,現在沒有談話室,辦公室與下層同位置該單位的規劃股辦公室沒有隔音設施,正常辦公受到影響。本組已向駐在單位反饋要求整改。

5、個別單位(黨組)責任人對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認識不到位,導致在履行主體責任、監督責任方面有所缺位;在“四種形態”運用上還不夠精準,紀法銜接不夠順暢。

四、工作目標及打算

2021年,我組將忠實履行監督執紀職責,以黨的建設為統領,協助責任單位黨組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堅持紀嚴於法、紀在法前,進一步完善健全監督體系,努力開創駐住建局紀檢組監督執紀工作新局面。

(一)壓實壓緊“兩個責任”,督促各責任單位切實擔負起“兩個責任”,使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貫通協同,不斷形成合力。

(二)加強廉潔教育,重視教育成果轉化。依託各責任單位“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主題黨日等制度,結合單位系統典型違紀違法案例,開展常態性廉潔教育,推動知行合一;加強對廉潔教育的監督檢查,對搞形式、走過場的嚴肅批評、追責問責,切實把廉政家裏與成果轉化為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的思想指引。

(三)持續強化監督,提升監督質量效果。貫通運用“四種形態”,既要把日常監督做好做到位,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漸,也要堅持問題導向,持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深挖細查“四風”問題隱形變異的表現。

(四)嚴肅執紀問責,釋放震懾強烈信號。秉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嚴管即是厚愛的理念,認真嚴格依規依紀依法行使職權,對違紀違法行為堅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震懾一片。繼續深入做好監督執紀的“後半篇”文章,加強對受處分人員的教育回訪,深化以案為鑑、以案促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