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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領導述責述廉報告

欄目: 述職述廉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2.98W

2020年,在市局及經開區管委會的正確領導下,團結分局幹部職工,深入學習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二次全會精神,認真學習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認真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按照“四個最嚴”要求,認真履職盡責,結合德陽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帶領幹部職工開展了食品風險大排查、散裝白酒專項整治、自制面製品濫用食品添加劑行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項行動、“地溝油”綜合整治、農村食品安全治理、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積極探索創新,繼續保持了食品安全形勢穩中趨好的態勢。現將個人一年來述責述廉情況彙報如下:

事業單位領導述責述廉報告

一、執行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情況

(一)本人時刻堅定的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時刻與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聽從黨中央指揮,對黨中央的方針政策決不陽奉陰違自行其是。在任何場合,決不對黨中央的大政方針説三道四,決不發表同中央精神相違背的言論。

(二)本人堅決服從組織決定,堅持遇到問題找組織、依靠組織,決不欺騙組織、對抗組織,決不搞非組織活動或跟組織討價還價。嚴格執行廉潔從政各項規定,從嚴要求自己,主動接受制度紀律約束和各方面的監督。本人嚴格遵循組織程序,對重大問題請求彙報,決不超越權限辦事。

(三)嚴格遵守組織紀律,決不不允許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擅權干政、謀取私利、不允許他們干預日常工作,不允許他們利用特殊身份謀取非法利益。

(四)嚴格遵守黨中央對規範從事經營活動的若干規定,決不私自從事經營活動,決不在領導幹部之間利用職權相互為對方親屬從事經營活動提供便利條件。

二、履行管黨治黨責任情況

作為分局領導,我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在認真組織學習十九大精神的同時,緊密結合食品藥品監管工作實際,落實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深入推進分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一)履行領導責任情況。本人積極履行“一崗雙責”,牢固樹立集體領導理念,充分發揮班子成員帶頭作用,抓好責任落實,層層推進,人人蔘與,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貫穿於分局工作的各個方面。

(二)推動責任落實情況。認真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等規章制度,不斷加強對幹部職工的監督和管理。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與推進監管工作有機結合,明確責任分工,狠抓制度落實,時刻繃緊反腐倡廉、管好用好手中權力這根弦,不觸“紅線”、不越“雷池”,把廉政建設作為第一要務,經常檢查督促,保證了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加強教育監管情況。加強與幹部職工的談心談話,為他們講解警示案例,幫助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崗位廉政風險,不斷提高幹部職工員的廉政勤政意識;不定期深入監管服務對象瞭解一線執法人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促進執法人員的規範執法;利用集中學習時間不斷為幹部職工敲緊拒腐防變的警鐘,對幹部中存在的傾向性和苗頭性問題及時提醒、告誡,切實提高幹部職工拒腐防變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三、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

(一)加強作風建設情況。認真貫徹執行“一諾三清”廉政制度;嚴肅機關工作紀律,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提升機關行政效能。

(二)推進預防腐敗情況。加強了黨風廉政宣傳教育,加強對幹部的反腐敗典型教育,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建立健全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制度機制。2018年分局完善了行政執法過程中的廉政制度建設,在行政執法和執法辦案前,均由部門負責人對執法人員進行廉政提醒,簽訂廉潔從政承諾書,並將承諾書裝進了執法檔案和執法案卷。

四、執行廉潔紀律情況

(一)嚴格執行政治紀律。在經開區管委會黨工委和市食藥監局的領導下,我嚴格遵守和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堅決落實中央、省委、市委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紮實配合領導抓好分局各項工作。

(二)嚴格執行組織紀律。本人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積極發揮參謀助手作用,對全局性重要工作及時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議或意見;堅決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

(三)嚴格執行工作紀律。堅持帶頭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以身作責,始終保持昂揚的精神狀態和工作熱情,沒有遲到早退、無故離崗、中途脱崗等現象。

(四)嚴格執行生活紀律。生活中,始終堅持以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講操守、重品行,沒有不良生活習性和不良嗜好;堅持做到不講排場不浪費、保持健康生活情趣。

(五)嚴格執行廉潔紀律。對照《廉政準則》要求,沒有參與可能影響公務的旅遊、娛樂、健身、宴請等活動的情況;沒有出現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現象;沒有出現以生辰壽誕、職務升遷等名義,收受下屬以及有利害關係的單位或個人的禮金情況;沒有出現出入私人會所、公款旅遊現象;沒有出現利用公款贈送節禮、違規消費等情況;對配偶和子女深刻教育、從嚴約束,未出現違規現象。

五、廉政承諾

為進一步強化黨風廉政建設,不斷提高廉潔自律意識,特向組織做出如下承諾,並隨時接受監督和檢查。

(一)嚴格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切實履行崗位職責,自覺接受監督,做到謹慎用權,公正用權,依法行政,誠信理政。

(二)自覺遵守財務紀律,不侵佔公共財物,不用公款搞個人消費,不在公務和社會交往活動中接受單位和個人的現金、物品、有價證券等。

(三)自覺遵守工作紀律,公開、公正、公平辦事,不借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故意刁難服務對象,損害基層和羣眾利益。

(四)加強對部屬、家屬及子女的管理教育,不參與、插手經營性活動,不違反規定為親友、熟人行政許可、行政執法中提供方便條件。

(五)嚴格遵守《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和“八項規定”等有關黨風廉政建設規定,切實維護羣眾利益和自身形象。

(六)堅定理想信念,加強道德修養,不參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動。

(七)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重大工作集體討論研究決定,主動彙報個人重大事項,維護團結,嚴守祕密,不借選撥任用幹部之機謀取私利。